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篇一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大家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每一项条例,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9山西省劳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的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为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月)。(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岗位,承担_____任务,从事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摸视乙力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元。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篇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施工方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施工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施工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施工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施工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施工方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施工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的1%,共计 元整。
2、甲方与施工方施工合同签订完毕,即刻支付乙方 元整,在施工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剩余居间费从正常施工的第二个月开始,半年内付清,共计 元整。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相关费用)。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篇三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
四、凡不具有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
五、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当无息归还乙方。
六、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及时通知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掌握房屋使用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人,姓名和居民身份号码如下:
姓名:居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将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号)幢______层______号的房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类型为【住宅】【商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作为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月】【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
2、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税务发票】。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后无息返还乙方。
2、租赁期间,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3、前款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安全,不得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房屋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征收或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征用的;
(2)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日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6)乙方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____日以上;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房屋;
(3)出租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期限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合同相对方,甲方应归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剩余期间租金,并按年租金的%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4、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其他: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经纪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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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派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机构,做好本辖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公示招聘简章,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押金或者其他财物。
第七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等基本情况,核对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或者提供。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
第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前款所称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19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内部退养协议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内部退养协议约定。
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由原用人单位缴纳。
第十四条招用劳动者从事井下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井下工作的要求,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用人单位不得代劳动者保管。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有效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等事项需要约定的,双方依法书面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对新上岗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其参加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劳动法律法规等培训;对从事井下工作的劳动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小时。
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按月、日、时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但不包括下列各项收入:
(一)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与职工方平等协商,制定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万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恢复履行的期限或者条件。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自行撤离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
第二十八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条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接下列规定执行:
(三)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疔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生活费以及拖欠的其他费用,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生产工具、技术资料等,结清所欠债务。
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至3年。
第三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筒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用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四)派遣期限;
(五)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服务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实施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后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以及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
(二)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四)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五)以担保、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六)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八)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九)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十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篇五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等价有偿,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珠海机场土石方工程与业主接洽,并最终促成甲方签订该工程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工程量1000万立方(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每立方保证元,(以扣除居间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资金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承建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承建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每天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结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成功后,甲方按本项目合同每立方元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共 25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甲方向乙方分三次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一次:以双方认可的单位签订合同甲方付给乙方250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在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后两日内支付乙方万元人民币。
余款按每三个月付一次,甲方按所签定的居间协议比例三次付完付给乙方。
3、甲方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取甲方的居间服务费不开发票,不承担任何税费及其它手续费。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1、如乙方提供的工程信息不真实,造成甲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未签订合同造成乙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附后。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