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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方案(实用6篇)

时间:2023-10-07 18:02:10 作者:纸韵教育资助方案(实用6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资助方案篇一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教育资助方案篇二

20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教育资助方案篇三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x教助函〔20xx〕x号)以及我校实际,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将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xx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是20xx-20xx学年未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人。

(一)实地走访

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招生宣传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确定走访路线。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三)受助回访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快捷、实用的原则,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表达关心和问候,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一)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

(二)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

(二)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xszzgz校内邮箱,纸质版(学院盖)送至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7室。

(一)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走访方案,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机走访景点,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精准资助。同时,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考核表彰。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

教育资助方案篇四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教育资助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副园长)

成员: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教育资助方案篇六

xxxx年规范学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xx21、xx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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