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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学院就业报告 法学院学生实践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8 17:56:36 作者:JQ文豪2023年法学院就业报告 法学院学生实践报告(精选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法学院就业报告篇一

寒假中利用大约一周的时间给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辅导功课(主要是英语和数学,兼顾语文课)帮助他搞好复习,完成作业,并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在辅导功课期间重点传授一些学习方式、方法,目的在于使他学会如何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巩固好基础知识,为初中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今年寒假中,我抽出一周的时间进行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很简单,是义务给本村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因为以前没有做过家教,所以决定从小学生开始教起,便于积累经验。我们村中有很多正在上小学的学生,平时一般都是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回家后完成作业,然后等到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作业题,有疑问的再向老师提问。但是一旦放了寒假,学生们基本处于失去管理的状态,老师不在,父母没时间,小学生的依赖性比较强,不会自学,加上自制力比较差,因此,假期中很多学生只顾投入到过年的快乐中,尽情玩耍,荒废了学业,结果是一个假期以后,旧的知识忘记了,新的知识又不会,而且情绪总是处于极放松的状态,很难再全心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去,造成开学一段时间内学习效率低,学习成果不显著,影响以后的学习。六年级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这种现象无疑会对学生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因此,我认为选择六年级的学生会更有典型性。

寒假中我通过调查得知有很多大学生假期中义务给学生做家教,我觉得这是个十分有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搞好学习,另一方面可以多一种经历,多一份锻炼。我主动找到村中一个正在读六年级的学生,据他的家长反映,他平时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一般偏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拟定好学习计划后,我决定对他进行一个星期的功课辅导。

学习计划主要是:功课辅导以英语和数学为主,把重点放在数学上,采取先复习功课巩固基础知识,再做寒假作业,最后预习的方法,前三天学习数学,第四天和第五天学习英语,最后两天预习新的数学课学一些英语的短语和句子,在学习数学和英语的同时穿插一些语文课的学习,如学些成语或是读优秀作文,试写些语言优美描写细致的句子段落或文章。

我帮他改正了刚刚做错的题,并且复习了综合运算这部分的知识。

1月29日有了前一天对他学习情况的清楚了解和一些初步的复习,根据辅导计划,今天数学课的辅导重点算是真正开始了。复习的顺序按照他的数学课本各章节的安排确定。复习各章节时的基本方法是先出几道本章的题目让他做,根据他做题的正确率确定本章讲解的重点以及讲解的时间。讲完重点后把寒假作业中对应的题目当作练习做完,一方面可以巩固刚复习完的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做完寒假作业。复习过程中发现,把一天从早上到傍晚的时间都用来复习数学十分枯燥而且效率也不是很高,于是,在和他商量之后,我们决定,每讲一个小时候数学就抽出10到15分钟时间学习几个英语单词或是读几段优秀小学生作文。这样不仅可以同时复习英语和语文,而且可以提高大脑灵活程度,提高学习效率,更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学能力。

除了巩固复习过的综合运算,我们又重点复习了列方程解应用题部分。这部分知识的关键在于读清题目,找出题中的等量,利用这个等量列出方程,从而达到解题的目的。因此在解题时,列出适当的方程便显得尤其重要。我从他的课本上找了好多例题和练习题,有从他的练习册和寒假作业中找了许多题目,集中起来,逐题解答,使他能掌握列方程的技巧。

1月30日有了前两天复习的基础,剩下的复习数学的时间主要用在做完练习继续巩固上。

在前三天里,我们不仅复习完了数学课的重点,而且利用空闲时间读完了几篇优秀作文,学习了很多英语单词和短语。张永兴同学对这种学习法的兴趣很大,学习时十分认真,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几天里继续采用这种方法,除了讲英语单词和预习新数学课外,补充一些成语、作文中的优秀段落,帮他提高写作水平。

接下来的两天主要以英语为主,采取的主要方法是把要学习的单词、短语编成比较简单的对话,通过练习对话,学习知识同时巩固发音。

预习新课主要是我讲,学的基本都是新课中一些比较基础比较简单的知识。经过几天的学习,我发现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会在听我讲完新课之后自己主动找一些练习题做,而且他的语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会准确的运用一些成语,并能写出比较优美的文字。

虽然这次家教是给一个小学生做,涉及的知识十分简单,而且时间只有一周,工作量也比较小,但是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从来没有做家教经历的我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十分简单的知识讲的尽量详细、清楚、易懂。我努力回忆自己上小学时老师的教育方法同时结合辅导的小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较详细的辅导计划,并在辅导的过程中不断修改辅导计划,改进辅导方法,终于探索出了一套虽然不够完善但却较为有效的辅导方法,为我以后的工作提供了经验。在这其中,我深刻体会到细心、耐心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满怀细心、耐心的认真对待,细微之处更能锻炼出一个人的能力。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的任务不单是学好,取得良好的成绩,还包括很多内容,注意培养自己多方面的的能力,提高自身素养,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尽自己的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都是我应该尽力做好的事情。

法学院就业报告篇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日常消费日益增多,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广大老百姓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息息相关,也使我产生了对此课题展开调研的想法。在单位实习期间,接触到一些消费者投诉的案例,给我实践及调研也提供一定的素材。

xx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xx年1月,20xx年1月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xx年4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海师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国内设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之一。xx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余年来,先后被xx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xx市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荣誉称号达50余项。其中,1994年被xx省司法厅、xx省律师协会授予“xx省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19xx年被xx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xx年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xx市精神文明单位”称号;20xx年被xx省律师协会授予“xx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xx年被xx市司法局、xx市律师协会授予“xx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等。

xx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坚持法律服务综合化、管理机制团队化、业务分工专门化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不断强化服务观念、精品意识和团队精神,经历了业务领域的单一性向多元化的转轨、专职律师的全能型向专业化的演变、律所建设的一般化向高精尖提升的良性扩张,形成以诉讼业务为代表,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民事、商事、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等法律专业门类协调稳步发展的格局。先后为400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公司、独资公司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成功地代理了一万余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客户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数亿元。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国内外客户的认同和信赖,整体形象和业绩广有建树。

xx所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治所理念,专注人才的培养,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精干律师队伍。执业律师均受过正规的高等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著名学府,并取得法学学士或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深厚的法学素养;多数律师具有在政府机关、教育科研领域、司法行政机关、大型企业等行业任职的丰富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海师律师以“和谐、谨慎、专业、创新、高效”为座右铭,以广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办案技巧、诚信的服务意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依法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我在海师律师事务所实习,担任的是律师助理的职务,我在实习过程中做的主要的工作和实习内容有:

1、完成各类法律事务处理、诉讼,调解处理、法律风险规避、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事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2、负责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3、协助上级做好其它日常工作;4、处理日常诉讼纠纷;5、提供法律咨询。

整个的实习过程就是不断深化自我,强化所学知识和理念的过程,我选择了在xx市的xx海事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方面跟着行业的先行者,可以学习和接受很多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在同行们的指导下,可以更快的取得进步,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同时,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实习开始时我跟着张律师一起工作,张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多年,尤其擅长处理交通纠纷的责任认定等时间,而我进入事务所之后,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整理卷宗虽然看起来是体力劳动,但是其实不是。整理卷宗的过程,就是我不断熟悉工作流程和卷宗所记录案件的过程。整理卷宗的过程并不是简单整理就可以,而是需要认真的遵守规定。比如,装订次序的问题,装订次序是要和案件办理的流程相关的,也就是要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我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整理的民事卷占大部分,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并不是直接处理案件的,而是要有律师事务所批准以及和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之后就是根据案情撰写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结下了自然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其中就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赎证物证等。最后再结合形成律师代理词整个过程非常繁琐而且要求一一对应。这就要求在整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条分缕析,但是整理卷宗的过程就是熟悉律师事务以及加强我对案件理解的过程,虽然看起来很繁琐,但是对我来收是大有裨益和收获的,我在课堂上学习的人证、物证、证词、材料等概念活生生出现在我面前,在整个过程中我受益匪浅。

工作的另一部分是我试着在张律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所学的知识和自己接触到的案件内容去撰写法律文书,虽然学习的时候接触过,但是我并没有真真正正的去写过,实习期间张律师指导我让我先仿造一些固定格式的文书去熟悉,他给我举的例子是委托书和答辩状,虽然也能写出来,但是质量并不高,我才知道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了解律师工作就能把律师工作做好,比如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不仅仅需要律师法学的知识作支撑,另一方面还是需要案件的专业知识作为储备,我看到了张律师去写了一份银行的法律意见书,简单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就设计到了银行业务知识、合同法、担保法及法律风险专业实务知识。由于我现在接触的案例太少,相比之下还有很多不足。

在实习过程中协助跟随律师主要是整理材料和接触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是我还是尽量把握住,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我不断结合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揣摩和综合,并分析我接触到的人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同时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律师在其中起到的斡旋的作用。通过多看多听多问,我有时候也向张律师请教如何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整个过程收获颇丰。

同时我感触最深的是,律师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像影视作品描述的那么轻松,因为律师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有一个房地产案例,如果真的对房地产不了解,那么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通过实习我也对律师工作有了全方面的认识,律师是法律的综合运用者,不但要熟悉日常的事务,也要在接触案件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并学习新知识,经过这些过程才能适应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环境。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提出,更让法律专业相关人员感受到兴奋和压力。兴奋是因为以法律为准绳可以不断校正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有压力是因为正是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那么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更应该学好基础法学,拓展新的体系和架构,不断进步,将法律延伸应用到各个方面中去。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由于经常受影视作品的影响,大多数人认为律师一定是伶牙俐齿,口若悬河的,可是当我选择了法律专业进行学习,又进了xx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后,才真正的认识到法律专业工作者的不易,还有上面所述想法的幼稚。

通过我的实践实习和工作,确实,拥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非常重要,但是却不是最重要的。我在实习过程中感受到其实最重要的应该是沟通能力。无论是面对当事人、辩护人、还是法官,啰啰嗦嗦或者侃侃而谈,高谈阔论并不能给案件的处理和调节产生多大的影响,反而,如果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接触到的案例,言简意赅的将自己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并且恪守以法律为准神的原则,在业务范围内引经据典,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不单单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反而更重要的是沟通能力。

而实际上,当我真正融入到律师这个团体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律师并没有人们普遍意识中的那种光环,其实律师就是法律工作者,也是一种社会上普通的职业,是一种养家糊口、实现个人价值和实现社会价值的手段。社会和舆论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其实不然。我接触到的同事和前辈丝毫没有架子,并对我照顾有加,有温暖,有劳动,是普普通通的人,天天处理案情也是普普通通的工作,尽心尽力的去完成彰显了他们工作中的认真和负责。

另一方面是工作压力的问题,虽然我只是在xx律师事务所从事实践辅助工作,挂的也是律师助理的职务,但是我看到了法律工作者是如何的不易,虽然看起来律师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很自由,但是如果案件来了需要处理,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每天晚上九点了,律师事务所的灯还没有关,一定是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就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当事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将案件处理好和负责到底,实际上是非常辛苦和不容易的。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而在法律的学习过程中,有一个“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所以我看到了,在律师的从业过程中,不但要做好最基本的事务,还要不断与时俱进,如果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在诉讼中就要面临信息滞后进而败诉的危险。

此外,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实习中另一方面促进了我对法学这门学科的观念的转变,这也是我实习中收获最大的一方面,通过这次实习,我现在有了以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并发现自己慢慢的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虽然压力大,虽然工作紧张,但他们仍然是甘之若饴,而且给我做出了表率,认认真真的去处理每一个案子,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紧密结合,诚然我今后的路还很长,我在法律方面也是刚起步,但是我有着要将这一行业做好的决心,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将自己学过的东西与在实践过程中学到的案例结合起来,并用以前学过的知识作为基础,不断学习,不断用理论和实践武装自己,培养出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理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这次实习,我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出真知,整个的实习过程潜移默化中充实了我,也让我的想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才能打好基础,按照我国最新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一个法律工作者,背负的是无法估量的责任与期待,并承载着人们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将公正公平法制民主的理念传播挥洒。实习过程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当下,更是以后我对自身的激励,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对法律工作者的不断要求,我们唯有更努力,才能让自己不被前进的法制进程甩下。

法学院就业报告篇三

法学院的暑假实习报告范文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7月16日至8月9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 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 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 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 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 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 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 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 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 建设才有希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 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 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 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 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 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 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 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 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 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 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 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 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 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 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 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 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学院就业报告篇四

法学本科教学实习是我国法学本科专业唯一的专业实践课程,该课程在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学院实习报告,欢迎参考。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律师们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武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跟着武律师跑了一个案子,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经过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我对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另外,通过和所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交流,大家都认为做人是做律师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师,首先就应该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诚实勤快上进的人。师傅就曾经教诲我,作为一名女律师,要以专业素养征服对手,而不是凭借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关系。我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许多业内业外的人都强调,女律师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么才算是“肯付出”?牺牲亲情、友情、爱情?出卖肉体、人格、灵魂?我觉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位的时候叱咤风云炙手可热,可是靠某些手段获得的财富,在口袋里还没有捂热,就成了落马之徒。所以,律师不是不可以搞关系,律师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当事人和一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人,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好关系,这也是一种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防止过犹不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还包括与人交流,融入社会的能力上,毕竟社会和校园生活是不同的,残酷的现实让我明白要想在这个行业中生存就必须使自己先强大起来。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也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在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还没有完全锻炼出来的时候,实习律师不应该产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没有学会平稳地站立就想飞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且也不应该仅仅只看到老前辈的辉煌,要知道作为开拓者和先驱者,他们经历了比我们更为严格地磨砺。

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面临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我会努力完善自我,弥补不足,争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希望将来在法律这一行里会有我的一片天地。

法学院就业报告篇五

法学院社会实践报告,在假期我们可以出到社会寻找工作锻炼自己!大家有过相关经历吗?以下是小编推荐大家阅读的:法学院社会实践报告!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过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

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

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读懂的运用法律。

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乡镇、农村、农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揭西县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

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

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

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

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

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

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那边的村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

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

是些很深奥的东西。

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

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

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

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

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

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妖媚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

私了,地区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揭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

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

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

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

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

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到处鱼肉农民。

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

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

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

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

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

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

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

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

假期我去看我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

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

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

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

有点远水解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

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达威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

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是中专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

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

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

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

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

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

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

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

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

多的富有阶层。

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

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

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

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有能有农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而关键又是农民那块。

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多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

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

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

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

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

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按教学计划和省电大实践性教学的规定,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必须完成各环节,经考核(答辩)合格,且经复审、终审后通过,方可记入相应学分。

其中毕业作业(论文)7学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5学分,总计12学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通过社会调查,使学生更加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查要求:

1、调查主体:最好以个人为单位单独进行;或者几人为一组进行,但每人要从不同角度采写报告。

2、调查范围:要具体、明确,不能太大而笼统概之或泛泛而谈。

3、调查内容: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守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要选择的有关单位或场所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应结合专业课有关内容,立足于单位,选择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意义和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

例如,选择方向可以是:某地区、某单位普法的措施和结果;某地区法院判决“执行难”情况;某地区、某个行业中某部法律或者条文的执行情况或者普及状况,例如某地区对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等等。

4、调查报告材料要求:(1)应以直接材料为主,即通过亲身实践、调查采访所获取的第一手材料。

(2)社会调查原始材料及各种记录力求清晰、完整、翔实,具有一定的针

对性和现实意义。

如果在审查中缺少原始材料,则不给予社会调查的学分。

5、调查方法:(1)在某个单位的亲身实践

(3)设计调查问卷 (4)通过其他相关渠道获得信息。

6、调查的方式: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对所有对象进行的调查。

非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只选取部分样本对象进行调查。

有三种: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7、调查报告的字数字。

三、报告写作格式

调查报告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

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地区、对象)××问题的调查报告”,例如“关于济南市居民中婚外同居问题的调查报告” 2、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数据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四、成绩评定

评定成绩时既要考虑调查报告的文体特点是否得到体现,表述的逻辑、语言情况怎样,也要看报告内容的分量和深浅,要把内容和形式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调查报告的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种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及格: (1)观点有明显错误

(2)不符合调查报告写作要求 (3)论据不足,写作空泛

2、经审查不及格者,应在毕业作业前补做,经重新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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