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公安规范执法整改措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学校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及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等有关精神,特作以下整改: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海琦
副组长:马永兆孙辉王文利
组员:孙玲娟邓小正徐婷李引玲刘丹婷
(二)加强教学研究,减轻学生负担
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了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并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杜绝了乱订教辅用书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各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我校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仅凭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下结论的做法,注重过程评价,提倡弹性评价。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我校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四、努力方向
学校将以此次学校办学规范化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做好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中的近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再谱新的篇章。
正阳二学区北舍小学2016年9月13日
公安规范执法整改措施方案篇二
按照市、县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的具体部署,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遵循“在规范中提高、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增效”的专项整改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在深入广泛的思想发动之后,深入排查个人及各庭、处、室、队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排查出的问题
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五整改、五规范”及“七查”的要求,认真查找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排查出各类问题共十项。
(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业务学习不够钻研。基本上没有养成主动进行政治学习的习惯,对于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也没有很好地听和认真地记笔记,往往应付了事。日常工作中,很少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往往是边办案边学习,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不能沉着应对。
(二)、理想信念树立的不牢固,大局意识淡泊。对共产主义信念产生模糊认识,认为这是理想化的东西,是要经过不懈努力所追求的目标,但不是我们所能实现的。在办案过程中,只是就案办案,很少从全局角度来考虑问题,只重视法律效果,而缺乏对社会效果的考虑。
(三)、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上进心不强,工作凭经验,按部就班,忽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待工作缺乏责任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留于表面,坐、等、要、靠的思想在个别法官身上仍然存在。
(四)、服务意识淡薄,自身自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仍然存在生、冷、硬、横的情况,缺乏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导致当事人觉得法官高高在上,拉大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多数法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但仍然存在个别法官接受当事人吃情现象;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思想造成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五)、司法形象不佳,不能很好地遵守司法礼仪。个别法官在开庭时着装不规范,手机不关,甚至随意出入;不能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随意打断和禁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言;个别法官庭审时用语不规范,言辞不恰当,缺乏法律的严肃性。
(六)、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一是立案不规范,一些案件当立不立、不当立乱立以及乱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个别法官业务不精通,审判案件定性判决不准确,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三是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案件不能依法按审限审判,超审限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办案不重视效果,一些案件案结事未了,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和对法院的不满情绪。
(七)、执行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办案现象;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作风不正。执法办案不遵循法律程序,承办人权力过大,可随意进行查封、扣押,扣押后疏于监管和处理。执行员办案简单,态度粗暴,不讲执行艺术,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长期拖着不办,致使案件超执限,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
(八)、缺乏与监督机关及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吸收民意听取民声欠缺,致使法院工作被动。没有很好地从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中查找问题,没有很好地把我们的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和其他部门缺乏沟通与联系,往往把不是我们职权范围的事一推了之,从而造成矛盾的产生。
(九)、信访工作方面,在解决和控制涉诉上访案件的能力和方法上还很欠缺,仍然存在对待涉诉上访当事人推拖和工作不细致,没有耐心等情况,造成了群众的不信任和不理解。
(十)、组织纪律性不强,作风散漫。个别干警不能很好地遵守院里出台的规章制度,存在参加院里组织的活动不积极,晚来早走等现象。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没有将政治学习与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够,公正与效率意识淡泊。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全面不彻底,没有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没有很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工作安排的不紧凑,时间利用的不充分,缺乏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满足于按部就班。
(四)、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知识不断更新,由于学习的不够,业务能力就不能满足现行审判工作的需要。
(五)、法官的位置摆放的不好,一是法律与法官的关系,二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没有意识到法官也应当服从法律,法官应该服务于当事人。
三、整改措施
公安规范执法整改措施方案篇三
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院党组制定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我局在组织干警学习两级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二00三年以来所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我局从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六月受理各类案件线索56件,初查55件60人。其中立案侦查41件46人。在查办案件中,虽然做到了不徇私情,严格执法,不在案件中搞权钱交易,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或执法不作为,没有滥用检察权等行为,但也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当,证据发生变化而导致撤销案件问题。如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立案侦查的刘某涉嫌贪污案,侦查当天将刘某刑事拘留,二00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主要证人孙某的证言发生变化,导致证据不足,不认为是犯罪。故撤销此案。同样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立案侦查的王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王某刑事拘留,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取保候审,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因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起诉,我院公诉部门建议撤销此案。又如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立案侦查的陈某、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陈某、高某取保候审。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高某的行为不属于村基层人员协助乡政府从事公务,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二人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撤销此案。
对上述三件撤销的案件,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原因主要是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不高而撤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一丝不苟地去做,严格质量标准。二是明确办案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从案件线索初查到立案侦查至案件终结起诉、判刑,全过程都由主办人负责,严格执法,不允许出现人为的错案。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加强内部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总之,通过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促进我们认真严格执法,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在工作中提高执法水平。
公安规范执法整改措施方案篇四
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二00三年以来所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我局从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六月受理各类案件线索56件,初查55件60人。其中立案侦查41件46人。在查办案件中,虽然做到了不徇私情,严格执法,不在案件中搞权钱交易,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或执法不作为,没有滥用检察权等行为,但也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当,证据发生变化而导致撤销案件问题。如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立案侦查的刘某涉嫌贪污案,侦查当天将刘某刑事拘留,二00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主要证人孙某的证言发生变化,导致证据不足,不认为是犯罪。故撤销此案。同样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立案侦查的王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王某刑事拘留,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取保候审,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因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起诉,我院公诉部门建议撤销此案。又如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立案侦查的陈某、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陈某、高某取保候审。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高某的行为不属于村基层人员协助乡政府从事公务,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二人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撤销此案。
对上述三件撤销的案件,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原因主要是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不高而撤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一丝不苟地去做,严格质量标准。二是明确办案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从案件线索初查到立案侦查至案件终结起诉、判刑,全过程都由主办人负责,严格执法,不允许出现人为的错案。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加强内部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公安规范执法整改措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