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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优质5篇)

时间:2023-10-09 13:48:23 作者:薇儿2023年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优质5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篇一

目标管理职责书(民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按照盟委、行署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负责将婚姻登记和收养状况反馈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二、发现无效婚姻和违法收养状况时,及时通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在实施社会救济时,对贴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救助,并在其它帮扶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

四、在扶贫工作中要重点帮扶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贴合政策放下生育户。

按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由镇党委、政府对职责书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民政办职责人:

镇党委、政府职责人: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篇二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xx﹞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人口计生问题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确保我镇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实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中共洪梅党委、洪梅镇人民政府向各村(社区)下达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1、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逐年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2、法律、法规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100%兑现到位。

3、按政策生育,政策符合率100%以上。

4、“两查”到位率达100%。

5、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6、党群干群关系好,无违反“七个不准”和“八严禁”规定,无恶性案件和行政侵权案件,信访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7、人口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反馈和服务及时有效,统计数据准确率达90%。

8、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100%以上,计生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100%以上。

9、当年二女出生占二孩出生比例达40%以上。

1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100%以上。

1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率达10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村党(总)支部、村(社区)委员会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干部负责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并认真兑现奖惩。村(社区)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执行“七个不准”和“八个严禁”规定,做到执法主体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及时。杜绝计生重大行政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公开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开展“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活动,规范乡、村两级人口计生政务、村务公开,全面实行“村(社区)为主”的计生村(社区)民自治工作,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和计生合格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有效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保证经费投入,制定相应措施,认真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二女户的把关、统计,把“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不断取得实效。严厉查处非法性别鉴定行为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打击贩卖、残害、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明确规范的管理服务制度,对怀孕妇女实行孕前监测、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全程跟踪服务,减少意外怀孕和人工终止妊娠,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和标准,有效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5、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落实单位计生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纳入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管理和服务范围,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待遇。公安、工商、城建、劳动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之中。加快流动人口计生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反馈工作。流入育龄妇女持证审验率达到100%。把未婚大龄青年和“两查”对象作为流出人口重点管理对象,严格落实相关镇、村责任人的跟踪管理责任,防止暗婚暗育。

7、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措施宣传落实到位。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重点帮扶农村计生“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家庭,关爱失独家庭和父母双亡计生家庭的子女。

8、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村级计生队伍的整合优化,夯实基层网络,优化计生管理员年龄结构。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并享受村主干经济待遇,村级干部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村级主干、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会长、流动人口协管员、中心户长至少一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按照“重心下移、着力村组、宣传到户、服务到人”的要求,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

9、巩固和发展优质服务成果。村级人口家庭服务室建设达到示范或合格标准。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工作,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10、切实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继续重视和支持计生协会工作,深入开展“四联创”活动,持续推进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做好“五关怀”、幸福工程等工作,做大做强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参与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11、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为主要目标,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营造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宣传品进村率要达100%,入户率要达100%。

12、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严禁弄虚作假,力戒作风漂浮。对工作失职、弄虚作假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目标管理办法

1、村党(总)支部、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各包片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2、包片的村(社区)干部对所包的责任片计划生育工作不力,情况不明,数字不实的,要承担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3、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领导及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视本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党委、政府和各村(社区)各持一份。

中共洪梅镇委员会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xx年元月

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完成鼓楼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向新民社区下达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实用实报);

2、干部计生政策和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群众知晓率达93%以上;

3、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4、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兑现各种政策奖励额应达95%以上;

5、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75%以上;

7、巩固提高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整体水平;

8、提高人口素质,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措施

1、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包片计生干部具体抓,落实责任目标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常抓不懈,每月不低于一次研究计生、协会、流口工作;配齐配强计生干部,健全稳定计生网络,组织开好每月一次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例会,定期听取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汇报计生工作动态,实现计生管理规范化。

2、加强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待育对象应跟踪管理,主动配合卫生院开展围产保健,每月定期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辖区医院、民政结婚抄录核对名单,防止性别比失调及出生、结婚漏统。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巩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重点、难点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做到每二年一次的妇科普查,普查率达100%,一般育妇一年一次随访,重点对象每季一次面访,及时发现政策外孕情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要求;持之以恒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形成社区书记、主任、卫生、公安等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局面。

3、认真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共同配合,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新体制,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积极推动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各社区要成立以段警、治安、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组成的巡检队伍,定期巡检,流出人口办证率和流入人口验证率均应达100%。全面落实“社区管理、物业配合、业主参与”的管理机制,社区封闭住宅小区进管率达100%。发挥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及时入录、通报、接收、反馈流动人口信息率均应达100%。提高已婚育妇“双查”及妇科病普查率。出租户、建筑工地、店面,签订责任状、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4、贯彻国家“八不工作纪律”规定,做到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把好符合政策再生育审查关,坚持再生育对象张榜公布、群众监督、上级审批、送证上门。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征收面达到100%,征收额达75%以上。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居自治,把计生工作中心下移到楼户,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基础设施,计生台帐(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信息报告单),月、季、年各项报表准确率达100%,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瞒报、虚报统计数据,做到台帐、报表、实际三一致。身份证录入的有效率要达100%,全面实行微机管理。

6、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量,避孕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9%以上,做到有指导、有随访、有记录,无过期变质。社区计生干部应掌握避孕药具的基本知识,并在辖区内开展咨询、宣传、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使育妇能掌握三种以上的避孕方法,育龄夫妇的综合避孕节育率达到90%以上,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100%。

7、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教育本单位职工主动参加,免费婚检、免费新婚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确保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体系健全。本单位女职工,必须每年一次参加生殖健康普查。做好职工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生育。

8、充分发挥经社区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开展计生协会“四联创”活动,协会五好小组达90%以上,配有一名“三优”工作保健员,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视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知识的了解,知晓率达98%以上。社区要以人口学校为阵地,因地制宜认真开设人口课、新婚教育课、法制课,积极向街道宣传口投稿,确保投入必要的宣传经费。社区必须有一面宣传画、固定宣传刊、十五面标语、一个宣传长廊和每月出一期计生专刊。

9、认真落实计生奖扶政策,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帮扶力度,社区应帮扶6户以上的计生困难户,认真实现“安居、致富、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三优”工作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信访案件,做到“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结案率达100%,对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评先资格。

三、检查考评与奖惩

1、各社区采取平时调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考核。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无水份,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责任书各项指标。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兑现奖惩。

2、本责任书规定任务不受换界和人员变动的影响。

xx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20xx年5月

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篇四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政府与市教体局签订的《平度市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平度市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严禁计划外生育。

2.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3. 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情监测率100%。

二、保障措施

1. 健全计生组织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计生工作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落实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职工、病休人员及临时用工)、男职工家属(家属为农业户口或没有职业的)、单位空挂户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与每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学区小学计生工作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负责管理。

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市教体局审批。从休假之日起每过3个月,当事人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孕检。对于政策外妊娠的,要出具指定地点终止妊娠的证明材料,方可批准休假或销假。

3. 加强计生工作日常管理。按时做好计生工作月报、

季报、年报以及环孕情监测工作。建立教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保证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变动准确、及时,严禁漏登、漏管。严格落实环孕情监测制度,每年5月和11月份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含在职女职工、病休女职工、无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进行两次环孕情监测,确保环孕情监测率达到100%。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立即报告当地计生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制止。

4. 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抓好单位40周岁以下在职及病休已婚育龄女职工的管理;抓好单位男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尤其是配偶为下岗、无业或待业人员的管理;抓好新录用、调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与当地计生办交流相关人员的婚孕育信息;对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职工,要在30日内将其婚育情况通知当地计生办,并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交接;抓好离婚尤其是办真离婚手续但不离家“假离婚”人员的管理,并及时上报当地计生部门和市教体局。

5. 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集体学习等

—1—

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

三、责任追究

1. 市教体局负责对各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2. 凡单位出现违法生育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对违法生育本人,视情节依法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与学校各执一份

××小学 单位(公章)

校长(签章): 负责人(签字):

2015年2月

2015年2月

—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责任内容

各科主任对全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

(1)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

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2)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怀孕、

生育。

(3)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4)实行优生优育,做好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5)医院每年三月、十一月组织对全院育龄人群进行

“三查”(即:查病情、查环情、查孕情),要求各科室要做到百分之百参与,“两清”(计划外怀孕补救清、节育措施落实清),“一服务”(对查出的妇女并给予治疗服务)。

三、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认真执行。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者,院方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当选各级各类先进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由院方和科室各保存一份。

院 方(盖章)

科 室(盖章)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使我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本单位计生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我队精神文明建设,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三明京福高速公路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与各干部职工签订如下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实现“五个百分百” (计划生育率100%; 晚婚率100%;晚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节育率100%)的计生管理目标,并做到“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

二、、干部职工主要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及规定。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加强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计生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提高对计生工作的认识,增强计划生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计生工作是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精神。

2、所有干部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主动参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学习教育及有关的活动,学习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积极为路政大队(中队)的计生工作献计献策,自觉接受路政大队(中队)或公司的指导和检查。

3、自觉遵守计生有关政策规定,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落实,实现“三无”及五个百分百。未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婚前健康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自觉实行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育(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全体干部职工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按规定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查环查孕)。

等相关材料到大队申请,经核实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后,应将结婚证原件交到大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复印备案。未申请或有申请但不具备法定条件而未获批准就结婚的同志将不享受婚假、独生子女费,不给予批准婚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要求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生育计生证》或准予生育的证明,凭证怀孕、生育,并及时将准生证(独生证)及复印件交到大(中)队计生管-理-员进行核实登记。禁止计划外生育,凡计划外怀孕必须采取措施,中止妊娠。

6、婚前(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未按晚育要求生育者,属违反晚育规定提前生育。严禁早婚、早育、超生、未婚先孕和再婚未审批先孕、再婚超生、婚外生育,和非法抱养、收养、送养以及遗弃孩子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如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应及时报告。

7、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定期、自觉参加孕情检查;育龄夫妻在不生育期间应当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8、已生育子女的同志,应在婴儿出生三个月内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出生,并凭出生证明,到当地公安和粮食部门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办好独生子女证,并自觉实行有关的避孕措施。

9、已育夫妇应自觉采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经常检查,并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已婚的女干部职工及男干部职工的配偶须按规定办理查孕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组织的每季度计生“两查”(查环查孕)工作,证明是否计划外怀孕。在每季度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查环查孕”证复印一份交至中队计生管-理-员和大队计生领导小组(综合科)登记存档备案。夫妻是双职工的,可由女方当地户口所在村、街道或单位开具计生管理证明,以示管理责任区分,并由对方单位管理。经办人员在审核育龄对象查环、查孕证时,必须详细审核是否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盖章、签名,方可进行登记。

10、主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自觉将所持证件(《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和“查环查孕证”的复印件交队部存档。

11、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的苗头及时报告并配合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目标实现。

三、奖惩办法:

1、每年度中队对计划生育工作均应进行自查,大队每年度都将组织检查

验收。

2、凡认真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按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享受相关待遇。干部职工独生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坚决执行计生“一票否决权”。凡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发现干部职工或家属有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劝说无效的要采取必要的、坚决的行政措施保证落实,并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交由政府计生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中队(科室)、班组、个人,将不能参加一切评先评优活动。大队同时根据责任人违反计生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视情况给予扣发3至12个月的奖金,并上报公司处理。

4、对有不签订责任书和不按时送交计生部门或医院妊娠检查报告单,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给单位或计生部门和不配合计生管理人员管理等行为的,大队将给予责任人停发工资或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上报公司备案。

5、计生工作人人有责,举报本单位其他人员有违反计生规定,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计生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计生管理工作,单位全年度无发生计生问题,组长奖300元,副组长奖200元。计生小组工作不细,管理不力,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发生违反计生问题,除追究领导责任外,组长罚款500元,副组长罚款300元,违反地方计生条例有规定的,从属地方管理规定处理。

四、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执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不受负责人、干部职工变动的影响。负责人、干部职工的变动,必须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对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五、本目标责任一式叁份:三明京福路政大队、干部职工所在中队各一份,干部职工一份。

甲方(中队、科) 乙方(干部职工)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〇〇 年 月 日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 科室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教师队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校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与各科室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督查各位教职员工必须杜绝早婚和违法生育,育龄妇女必须做好孕环检工作。

2、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培养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知识列入教育内容,对青少年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

二、甲方对乙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根据乙方实绩予以奖罚。

三、本责任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至奖罚兑现止。

四、本责任书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代表: 乙方

签订时间: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2015—2015年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 科室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教师队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校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与各位教职员工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督查各位教职员工必须杜绝早婚和违法生育,育龄妇女必须做好孕环检工作。

2、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培养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知识列入教育内容,对青少年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

二、甲方对乙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根据乙方实绩予以奖罚。

三、本责任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至奖罚兑现止。

四、本责任书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代表: 乙方

签订时间: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加强我公司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 甲方的工作责任是:

(二) 协助做好人口计划生育普查工作;

(三) 每年对乙方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 若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由甲方按有关规定配合计生部门进行处罚,乙方协助执行。

二、 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二) 对本单位的已婚员工进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与每季度

(3月、6月、9月、12月)汇总至综合办公室,最终上报至上级单位。

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存一份,从签订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负责人员履职要求篇五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 科室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教师队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校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与各科室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督查各位教职员工必须杜绝早婚和违法生育,育龄妇女必须做好孕环检工作。

2、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培养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知识列入教育内容,对青少年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

二、甲方对乙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根据乙方实绩予以奖罚。

三、本责任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至奖罚兑现止。

四、本责任书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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