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出让股权合同篇一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方依据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关方或经其他相关方同意,其他相关方对展期后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质押股权被查封、扣押、冻结、监管的,或出现各方约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依据前述约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则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其他所有当票及《股权最高额质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相关方已签订《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关方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清偿当金、息费、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签订
出让股权合同篇二
甲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因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 的合计 %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的股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 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出让股权合同篇三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_x万股国家股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系_____的第一大股东。
2. 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 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转让给_________,因此,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 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5.3 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______________万股________国家股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_____________董事会、监事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_________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股东大会批准将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___________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_____的____资产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让股权合同篇四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抵押物是抵押人_________(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
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让股权合同篇五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 __月_ __日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一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湖南xx物流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乙方付款后即成为湖南xx物流有限公司章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股权合同篇六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干股):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详见公司章程),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x%或x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乙方取得的x%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1、甲方应在每年的x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x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按每年x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此x%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3、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x%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7、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四2条规定续约;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x%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 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让股权合同篇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以下简称订丁x)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戊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
日设立,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际出资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股权,是法定代表人;乙方占%股权;丙方占%股权;丁x占%股权。
现甲、乙、丙、丁、戊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戊方受让(公司名称)100%股权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与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丁x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戊方同意按照以上价格购买该股权,各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二条转让款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戊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各转让方付清转让款。
第三条转让方责任
1、各转让方保证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公司名称)的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各转让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各转让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受让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2、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因工商变更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承担和支付。
3、各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戊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对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公司已经存在的债务和应当缴纳的税费,以及因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各转让方或公司的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税费,由各转让方自行承担,且各转让方均独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条工作交接
1、本协议签订后,戊方即享有公司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各转让方应积极配合戊方进行相关的交接工作。
2、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毕前,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财务帐薄、及其他资料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第五条受让方责任
1、受让方保证,受让方为签订本协议向转让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
2、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毕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转让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转让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有损公司的利益,戊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转让方收取违约金,各转让方之间相互承担独立的连带责任。
2、戊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转让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戊方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各方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解除协议一方应向对方送达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本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3、协议解除后,各方应按照约定办理协议解除的相关事宜。
第八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签订地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档一份,交工商局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出让股权合同篇八
甲方(质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 %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出让股权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出让股权合同篇十
本人系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兹委托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