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是企业推动销售增长和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环节。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企业的营销策划案例,从中汲取经验和启示。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1、各班班主任是否给学生每星期上安全教育课。
2、各班是否建设了安全责任体系。
3、电力、暖气设备是否经常检查。
4、消防、实验器械是否存在隐患。
5、校园内外建设设施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6、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是否到位。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xxxxx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0x年11月11日-200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0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镇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赵志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镇安办要通过标语、图展、传单等方式加强我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各村、各单位每月对本村村民、本行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例会。
3、强化工作纪律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各自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凡因工作消极、不到岗到位、不履职尽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纪、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各村、各单位、各安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继续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从而形成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良好格局,确保我镇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圆满成功。
(一)水陆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
镇交管办、镇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进行严管重罚,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刻通知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严厉打击客车、小型微车、私家车、出租车的“三超一疲劳”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三是要严厉打击长安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杜绝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交管办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检查和隐患排查台账,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镇,第三责任人是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是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水上交通安全
镇船管办要加强对全面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库区所有船只的安全管理;二是严厉打击客船“三超一疲劳”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船管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台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第三责任人镇船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二)食品安全
镇安办、镇卫生院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检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和个体,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三是严厉打击“三无”、“过期”食品销售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四是坚持食品流通领域的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各企业和个体完善相关进出货台账;五是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群体性聚餐相关工作制度监管,加强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杜绝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卫生院院长,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工作人员及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三)消防安全
1、天然气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的用气安全检查和监管。一是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对象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用户的用气安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三是严厉打击天然气管道私拉乱接现象,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对当事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经济处罚。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场镇建设副镇长兼武装部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天然气公司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天然气公司驻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居民用电用火安全
镇安办、镇供电所要加强对我镇群众的用电、用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镇供电所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供电所包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四)森林防火安全
镇林业站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检查监管。一是加强对各村护林员的管理,充分做到定员定岗,凡护林员不在岗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林区防火意识,特别是假期小孩玩火,要教育群众加强对自家小孩的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镇林业站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及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五)建筑施工安全
镇国土部门、村健所、安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和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一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镇村建所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三是镇安办要责令施工单位完善相关安全标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村建的副镇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镇村建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六)防汛防洪安全
镇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汛期水情的监测,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做好汛期安全装备工作和应急演练。一是镇水利部门要做好防汛防洪的物质准备工作;二是降雨期间要加强对雨情、水情的监测,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武装部长唐千勇,第三责任人镇水利站、安办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七)其他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网吧等其他安全工作监管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管理。一是要协助国土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并落实专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控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国土部门进行报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经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要按照网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吧安全的管理,定期对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网吧经营单位定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和制度。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县政府、县安委办两个“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后半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活工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记“稳健腾宇、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动,全体员念,认真学习贯彻两个“通知”精神。按照公司“大检查、大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落实把安全工作真真抓到实处。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10月24日14时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至2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办实际,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为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
12
月
17
2014
〕
111
2015
年
3
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集中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县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电力、农业机械、密集场所、职业卫生、铁路道口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作业场所。重中之重是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
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问题的基础上要突出整治以下九类安全生产共性问题:
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集中组织发动阶段。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15
日,企业自查自纠与各行业领域集中排查治理阶段。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集中督查抽查与总结阶段。
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随机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县政府成立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由副县长李雷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赵铁军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地点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4
〕
14
号)要求的行动范围及重点内容认真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责任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铁路道口等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客货运、客运站、公路设施、公路建设工程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城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城市燃气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组织电力和电力设施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农用机械设备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游乐设施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校园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
县国土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广电局、县人防办、县供销联社、县民政局、县农发局、县粮食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庞河经济开发区、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等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恪尽职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细化整治工作责任,逐级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一家牵头多家配合,首查负责,信息互通,部门联动,执法到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处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场所或设施,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治理,直至彻底消除隐患;对在隐患治理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实行停产停业整顿。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对排查出隐患的登记建档,坚决做好跟踪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认真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要坚持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凡因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排查不清,以及隐瞒事故隐患不报或不积极治理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安排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特别在
“两节两会”期间,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队在岗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于
12
月
30
2015
年
3
月
20
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包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检查资料、图片,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5597111
,电子邮箱:
hsajjgg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