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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通用17篇)

时间:2023-10-13 04:48:03 作者:MJ笔神最新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通用17篇)

每份整改报告都是我们自我完善的一次机会,只有通过总结和分析,我们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业绩。[范文10]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传染病在我国青少年中发病率高,必须加强预防的要求。同时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共39种。甲例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乙例传染病26种:非典、水痘、甲流、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丙例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风疹、手足口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二、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树勇(校长)组员: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高学燕

2、工作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严格疫情报告:(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非典肺炎、人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以及疑似病人、2小时内报当地防疫部门。(2)、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和疑似病人24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3、具体措施:

(1)、充分利用学校的电视、板报、图片等进行传染病知识宣传、(2)、严格执行学生用品、餐具、水果、环境、卫生间等消毒制度。(3)、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卡,随时掌握学生情况。(4)、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登记记录。(5)、坚持晨、午检制度。

(6)、新生入学索取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二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甲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要求。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三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急、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地方病的预防和监控工作,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的蔓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得到足够的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

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早治疗。

三、方法措施: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教室、宿舍卫生、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2、加强体育锻炼,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坚持晨检制度和每学期体质监测制度。

3、根据部颁课程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传染

病、常见病、地方病的有关知识和预防要领。

4、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控工作。坚持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治疗。

5、加强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专栏、壁报,召开家长会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的有关预防知识。

6、坚持传染病的报告制度。配合医疗部门定期给学生体检,预防和接种。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陈复刚同志任组长,崔发明同志任副组长,杜修建、刘传良、柴书祥(校医)为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落实。并做好各种记载和及时报告。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五

一、建立班主任负责制的晨检制度,动态观察学生健康状况,这项工作到为是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关键。做到每日一报。如有知情不报,造成的严重后果各部门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此同时,班主任要求患病学生及时就医,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一经诊断有传染性或可疑传染性,第一时间通知校医务室,以便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避免传染病的扩散、蔓延。

二、严格把好因病缺课后返校学生的病情恢复情况。必须明确诊断,医院出具不具传染性的证明放可返课堂上课。

三、各班主任要检查卫生,注意室内通风。要求学生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勤剪指甲。有病及时就医。

四、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品,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小摊购买食品。

五、上报传染病原则如下:

1、流感:(1)一周内学校内出现发热38度以上,患病人数5例以上,或3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及时上报。(2)集体发热(同一班级)在三天之内,患病人数在3例,发热38度以上的及时上报。

2、流行性腮腺炎:一周内,学校内发生10例及以上的流行性腮腺炎病例,及时上报。

3、水痘:(1)1周内,学校内发生5例及以上水痘病例,及时上报。(2)同一班级,在三天之内,水痘三-§例以上及时上报,4、其他传染病,配合防疫部门针对传染病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内蔓延。

传染病报告责任人:罗亚荣

报告人:何军峰

报告电话:86081156

2013年2月

官路小学2013.03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六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班主任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上级部门。

4、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xxxxx小学

20xx年2月20日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七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传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二、国家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37种,其疫情报告时限均有明确规定(见《传染病分类及疫报时限》)。

三、院疫情管理班子:

分管院长——医务科长——院感办——各临床科的病区主任及护士长。

院设有专职疫报人员,各科室和病区设有疫报人员。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和疫情报告程序:

责任疫情报告人指:本院医护人员

疫情报告程序:各科室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认真逐项填写《疫情报告卡》,并按规定及时限向院感办报告,同时登记于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上。院感办应按《防治法》规定的各种病种及不同报告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机构报告。院感办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及疫报卡的邮寄。

五、检验科对传染病检查项目阳性及肝功异常的化验单,需加盖“注意疫情报告”章后,报告人应登记留底,同时登记于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及时将检验报告单送交各有关临床科室,不能直接交给患者。

六、凡班外时间发现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应及时报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转报分管院长和区疾控中心。

七、肠道门诊要每月统计腹泻病人就诊人数,并于下月初汇总报防保科,再由防保科上报区疾控中心。

八、门诊和病房必备传染病登记簿和疫情报告卡。14岁以下儿童患者须填写家长姓名,年龄写足岁。

九、病房建立传染病报告医嘱制,住院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者医师须立即在医嘱单上填写“疫情报告”,并登记于传染病登记本上,同时填好疫报卡送交院感办。患者出院时要在“出院登记本”备注栏内填写“疫情已报”。

十、院感办负责全院疫情管理和报告的登记汇总统计工作。每月自查一次,并记录结果,在自查中发现疫报不及时、漏报、各项登记项目不齐全的,按院部有关奖惩规定办理。

十一、对重要疫情要先打电话向有关防疫机构报告,而后再按规定填写疫报卡邮寄。十二、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非典及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其他乙类传染病应6小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同时用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包括国家、省、市测试病例)。

十三、疫报工作列入科室年度考核内容。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科室内、儿、妇、中医、肠道、皮肤、急诊科、肝病门诊科等做好门诊日志工作。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八

1、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九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网络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湖北省传染病疫情报告暂行规定》,及时收集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按时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按规定的时限通过网络传输到上一级卫生防疫站。

2、卡片录入及传输时间:市直及乡镇医疗直报单位每天分上午10时及下午4时,按时将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核对后上级输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县(市区)疾控中心上午10时、下午4时上网受到直报单位输入的卡片后,及时审核并上传到地(市)疾控中心。各医疗直报单位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请务必做好及时送卡及登记工作。

3、旬月年报时间: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国家疫情管理系统”中按收卡日期生成当月本县(市、区)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据表,旬报为每月逢“0”,月报时间为每月月底,年报时间为年底。并向市(州)疾控中心上报;市(州)级卫生防疫站汇总各县(市、区)报表数据,并生成当月报表向省卫生防疫站传报。

4、传输方式:在现行的通过邮局邮寄报表的方式上,平时主要以网络方式报告传染病卡片。与网络不通的情况,系统管理员要及时调试网络或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

5、各级医疗直报单位每天上、下班时间要求上网收取网上通知,以便及时收到各种文件和数据。

6、在紧急疫情期间,要逐级及时向省卫生厅上传疫情数据。

7、原有的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旬、月、年报)按原要求照常进行。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返校途中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一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分管领导:何刚强(校长)

二、疫情报告人:袁克斌(政教主任)

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和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监测

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晨检。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疫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病的人数、时间、班级、症状等。

2、报告程序和方式当出现上述疫情报告内容时,各班班主任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将本学校疫情情况汇总后,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五、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

学校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定单位,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报告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和老师是义务责任人。责任报告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报告内容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报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疫情报告人员的指定: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定专职人员作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员的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疫情报告人必须是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责成卫生保健教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院报告,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一)学校常见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三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四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五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疫情报告人,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2、疫情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站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记录。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单位或学校,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六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学生食堂人员、宿舍管理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疫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篇十七

一、执行职务的部门主管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疫情管理人员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三、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其它忌口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害、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8小时内卫生局报告。

五、责任报告人在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应用电话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简单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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