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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优秀12篇)

时间:2023-10-13 08:23:11 作者:雨中梧最新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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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一

各行政村、场直各单位:

为落实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构建“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把危害程度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场以秸秆还田为主,以秸秆打捆、生物质能源饲料为辅方式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场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培训方案进行宣传培训。

3、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在秸秆禁烧期间抽调网格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实现零火点的目标。场成立以xx、xx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两个秸秆禁烧应急分队,以备应急之需,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以备本村应急时刻的调用。

包保网格全体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所有人员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处置,各应急队员准备好灭火器械,各村每自然庄不少于2台旋耕机随时待命出征,场备用灭火车1辆。所有的应急设备准备齐全到位。

(1)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包片领导,并同时赶往火点,说明起火地点、火势的强弱,包片领导组织本片网格人员及相邻网格(相邻网格人员留一人值守)带齐器械赶往火场施救。火情较小要及时控制灭掉,如果火情较大,控制不住时要立即报告场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器械及时赶到现场救助,以便控制火情、灭火。包片领导及场应急队员勘察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协调派出所干警维护秩序,必要时对抗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注重“四个点”的监控应急。场村偏远地方、交界地方、老弱病残人群、重点时段(高考期间、收割过半、恶劣天气、午后、晚上、雨前)的监控,危险时刻可能发生,应急时刻待命。

(3)应急隔离。对于村、乡、县、市界相邻的地方,收割后及时使用旋耕机旋出100米宽的隔离带,对于发生火情的地方控制较难时及时旋出隔离带控制火情,对于着火的地块及时旋过来,消除影响。

1、调查事件。场、村干部对事件起因、具体责任进行调查。

2、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处理事件不过夜。

3、事件上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二

靳新社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高新区、街道秸秆禁烧、禁抛的工作要求,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城乡居民正常产生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禁促用”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于斌任组长,张根林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利用横幅、标语、一封信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村民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禁抛工作利用入户签字、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尽可能的粉碎秸秆。二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拖拉机及时清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一旦收割禁烧人员及时到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村委会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罚措施。全村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察,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工作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 5 公里内,机场周边 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 2 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 1 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创造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积存在路边、田头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不发生禁烧秸秆现象。

自5月14日开始,到10月2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成立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和督查组,分村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抓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监管制度,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采取每天定时向镇党政办报告制度,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领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村为主,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逐级包保责任制,镇督查组,检查组要不间断深入村组,进行督导检查,农技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现场示范,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镇村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田间地头,取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纠处一起,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2008年度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15年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高质量完成上级交给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构建和谐生

态固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禁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岳道有任组长,纪委书记王胜、副镇长安可军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片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包村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负责人。同时各村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好早播关。麦收后立即发动群众抢收抢种,消除禁烧秸秆的隐患。四是秸秆堆放关。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每个自然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对方场地,方便秸秆集中存放。

4、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各村要坚持全员上前,把守田间地块,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禁烧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桐明公路、县乡道路、村村通两侧及林网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以上区域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麦收以后,降雨前有风时,晚上9点以后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众。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包片的村干部、镇干部停职、停薪,待岗一个月。

6、科学引导,综合利用。镇农机、农技、畜牧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固县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0**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实行全面禁烧。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特别是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要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发动阶段。时间:5月底之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禁烧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每日15点前要实事求是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日报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县政府督导组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县成立秸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县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帐,组建联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乡镇、县工业园区是责任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督查局抽专人带队督导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落实县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表扬,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秸秆焚烧。

县环保局、农委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乡镇、县工业园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

县发改委要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财政局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县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导致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在控制范围之内。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查处。

县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县气象部门应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县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

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县监察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督监察,强化奖惩措施。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解决问题在田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组成4个督导组和32个驻乡镇督查组。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督查检查。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农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农委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高塘、范兴集、老集、土陂、吕寨、滑集、谢集。

第二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交通局、县农机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交通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谭棚、杨桥、牛庄、工业园区、城关、张营、白庙、同城、关庙。

第三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环保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单桥、长官、杨小街、宋集、张新、陈集、艾亭、陶老。

第四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公安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田桥、韦寨、迎仙、瓦店、姜寨、庙岔、庞营、黄岭。

县秸秆禁烧四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县直单位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各村、自然村、农户、田块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作用,检查村、自然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确保辖区内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白湖镇20**年9月19日上午在镇政府召开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村民组长工作责任,现与村民组长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

1、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实行“三全”即:全天候、全区域、全年禁;“两不”即: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五抓”即:抓重点、抓宣传、抓人员、抓处罚、抓考核。

2、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

3、秸秆重点禁烧期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

4、村民组长应及时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签订农户禁烧协议书,统计上报农作物秸秆面积。

5、秸秆禁烧工作管理责任。

(1)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联收联耕工作机制,村民组长协调机械,进行统一收割,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统一旋耕。

(2)秸秆焚烧处罚实行联防联控:

(3)出现全村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50元的罚款,视情况处以该农户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

(4)出现全镇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80元的罚款,焚烧秸秆的农户对照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处罚,同时扣罚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50%。

(5)村民组出现焚烧秸秆、冒烟、黑斑,一次、一处、一块分别处以村民组长20元的罚款,村民组长主动跟踪处罚到户的免于处罚。

(6)焚烧秸秆面积在1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罚款;1亩以上,3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10%—30%;3亩以上,5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30%—50%;5亩以上,10亩以下处以该农户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50%—100%,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10亩以上的处以该农户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补助资金100%,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30%。

6、村民组在秸秆重点禁烧期内没有出现焚烧秸秆、冒烟、巡查时没有发现黑斑的,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奖励村民组长100元的。

7、本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九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固始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十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陌南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陌南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并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管控措施,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镇长王茂贞任组长,副镇长齐培宣、副镇长刘洪业、派出所长李晓军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一村一员和巡防队员作用。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区别,各村支部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健全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秸秆禁烧工作网,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烧工作氛围。

各村除签完目标责任制外,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早晚两次广播,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积极发动广大农民、村干部、党员行动起来,自觉地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共同努力,爱护我们的家园,珍惜我们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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