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报告是求职时必备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全面展示我们的能力和优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开题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新进厂员工我们都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针对劳保用品,有专门的值长进行培训,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带、上岗人员必须要穿戴的劳保防护用品等。每天都会有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巡查,对在工作期间不穿戴劳保用品的人员给予处罚、警告。并请劳保用品代理技术员进行一次劳保用品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如何穿戴维护劳保用品,爱惜劳保用品。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劳保制度是由综合管理部和生技部在20xx年共同制定。并要求严格按照领用程序领用。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和考试后,给予发放劳保用品,并建立个人劳保用品台账。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在劳保本进行登记方可领用。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四)省道445线九若路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支出疫情防控费用50.57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下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范文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原则要求,既要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又要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用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采购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等物资,购买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洗手液、消毒酒精、防护头盔、喷雾器等医药物资,悬挂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四)省道445线九若路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支出疫情防控费用50.57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下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乡镇三公经费开支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1)。
xx县xx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对xx年度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公车运行、公务用品购买、会议和培训等经费进行了重点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三公经费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全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格自查“三公”支出。
财务办接到通知文件后,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近期的加班加点,现将镇政府20xx年度的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外出、公务用品购买经费开支四方面内容做了仔细的自我检查。
1、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对来客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按来客人数的x%控制,来客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安排的,标准不超过x元/人,实行来客派餐单、公务接待清单,不上高档酒、不发烟、不赠送礼品,不到娱乐场所消费,从而降低了接待费用。
2、公车运行费用。
政府对车子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严禁公车私用,不存在超标准配备车辆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3、公务外出费用。
政府实行公务出差领导先审批,“三公”备案审核,再报账制度。
4、公务用品购买。
政府执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购买,因一些商品备案商家无,需“三公”备案审核再报账。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政府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以下强化措施。
1、严格接待标准,杜绝上高档酒、野生动物、海鲜等菜品。
2、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对一切公务用车外出,必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外出;油料统一在中国石化充值实行一车一卡;维修车辆要报分管领导审批,到“三公”定点备案商家统一修理,最大限度提高车子的使用效率。
3、加强外出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不得安排无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干部出差,必须填报出差审批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4、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规模、简化形式,节约开支。
5、加强培训费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培训,尽量在本镇培训,减少住宿费用。
6、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采购。
7、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审批,所有支出实行x人签字报账制度,经手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市、县委若干意见、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认真查找和梳理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和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完善因公旅游、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制度和审核程序,下发了《xx县xx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公私严明,没有出现违规人情消费等方面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从完善监管制度,严控各项经费支出方面入手,狠抓“三公”经费专项治理,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五项强化措施。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同时要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控制出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三、整改成效。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局20xx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既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开展。
(一)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
(三)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工会建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会廉政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发〔****〕**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对***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和**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解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从根本上保障工会会员正常的福利待遇,确保合理、合规、合法,确保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同志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年我局工会人员共计**人,按***元/人的标准,共计提取****元工会经费。
***年我局工会经费共计支出***元。其中春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端午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中秋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为职工开展生日慰问***元,开展工会活动支出***元。
我局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会开支“八个不准”,控制好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接受职工、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坚决杜绝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年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节日慰问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1、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到金融部门单独开设工会帐户。资料收集齐全后,由于金融部门未能审批,导致工会帐户至今未能设立,为更好地管理工会经费,根据县有关部门要求,在经费帐目下设立了工会经费核算子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我局工会将完善细化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账务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自身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份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精神,xx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通过各个环节上的管理和控制,我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但xx县海拔高、气候恶劣、交通线长、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差、造成物价高、生产生活成本高、交通成本高,离上级要求的“三公”经费预算每年减少15%年初预算有一定的差距。
一、出国(境)费用自查情况。
20xx年以来,xx县既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也没有实际发生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用。
(一)20xx年x-x月份,xx县20xx年公务招待费预算为x万元,x-x月份实际支出x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x万元,比上年增长x%,完成年初预算的x%万元。
20xx年上半年,我县公务招待费预算为x万元,实际支出x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长x万多,增长x%,20xx年完成预算的x%。
(二)公务招待费偏高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全国物价成本的提高,特别是我县比其他县物价更高一筹,直接影响xx县接待费用的增加;二是由于xx基础设施差,为了弥补短板,上级多次组派工作组调研xx,谋发展、出思路。因此,相应接待任务也有所增加。三是近年来xx的项目较多,上级加强了项目验收和资金的监管,组派的工作组相对较多,接待费用也有所提高;四是由于xx设县,先后省一级组团式调研工作组较多,接待费也有所提高。五是每年援藏医疗和援藏工作组。
(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违规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
二、不存在违规送现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礼品情况;。
三、不存在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情况;。
四、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提供宿食及交通、服务情况。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根据《那曲地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公务车辆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职能等因素确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分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单位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三类。
(一)公务用车费用情况。
20xx年x-x月份,我县20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x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x万元、运行维护费x万元),x-x月份实际支出x万元(均为运行费),比上年同期增加x万元,增长x%,完成初预算的x%。
(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序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
二、不存在油料款超标或虚列支出情况;。
三、不存在超标准购置或豪车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四、不存在超编制或未经批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情况。
通过自查,xx县基本做到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通过各个环节上的管理和控制,我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但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加上近年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出差多,随着出差多等问题公务车辆费用有增无减,还需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并严格按照每年年初预算逐年降低的要求,做预算,并落实实处。
xx县财政局。
xx县审计局。
20xx年x月x日。
统计局根据工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工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工会委员会重视工会经费的管理,经审组织建设健全、规范,有例会制度。一方面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集体讨论制度,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一方面能够严格把关,做到经费收支合理合法,较好地遵守了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现违反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经自查我单位无利用工会经费滥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无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无利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无利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2、我单位工会帐户规范、依法收取会费、管理会费、使用会费,做到了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的经费管理制度,在经费的使用中,能合理安排,勤俭持家,用有限的工会经费将全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使用工会帐户,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做到了帐目清楚,帐册、报表、资料完整,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的财务报表、提供各种财务数据,为领导起到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力度,规范拨缴程序。
(二)继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统计局将根据工会要求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内部控制,把工会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总工字〔2018〕12号)、《关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中有关问题的解答》(铜总工通〔2019〕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职工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工会2021年初有会员xx名,其中在册在编xx人,其他会员xx人。有委员xx名(其中主席1人、.....)。
二、2021年预算收入共xxx元。
1、动用结余xxx元(即2020年期末滚存结余)。
2、会费收入xxx元,单位职工人数xxx人,以2021年1月份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工会会员会费收入。
3、拨缴经费收入xxx元,以2021年1月份职工工资为基数,2021年职工总额xxx元,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60%计入拨缴经费收入,即xxx元。
4、行政补助收入xxx元。xx名会员,按每人xx元补助,共补助xx元。
5、其他收入xxx元,以上年度银行存款利息基础预算。
二、2021年预算支出共xxx元。
1.职工活动经费开支xxx元。
(1)开展职工春秋游活动。按照人均xxx元预算,主要用于活动场地、租车、在外用餐等。xxx人*xxx元*xxx次=xxx元。
(2)开展一次职工文体比赛活动。按照人均xxx元预算,主要用于活动场地、活动开展、奖励支出等。按人均xxx元购买服装。xxx人*xxx元=xxx元。
(3)开展一次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按照人均xxx元预算,主要用于活动场地、活动开展、聘请教师、奖励支出。xxx人*xxx元=xxx元。
(4)为职工全年团购4场教育影片电影票。xxx人*xxx元*xxx次=xxx0元。
2.职工集体福利经费开支xxx元。
(1)职工会员逢年过节福利,按照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会员生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的规定预算。xxx人*xxx元=xxx元。
(2)职工医疗互助。按女职工人均xxx元缴纳住院医疗(住院+重疾)、住院津贴(津贴+重疾)、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四个项目,男职工人均xxx元缴纳住院医疗(住院+重疾)、住院津贴(津贴+重疾)、意外伤害三个项目。xxx人*xxx元+xxx人*xxx元=xxx元。
(3)职工会员婚丧嫁娶、生育、生病住院、退休离岗、职工维权和职工会员及其直系亲属去世等符合政策的慰问费xxx元。
3.机关工会其他业务支出xxx元。
用于机关工会在召开会议及专项业务方面产生的费用,全年预计xxx元。
三、结余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xxx元(其中动用结余xxx元,不含行政补助收入)-本年支出合计xxx元,累计赤字xxx元。按照《关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中有关问题的解答》(铜总工通〔2019〕2号)文件,申请行政补助工会经费xxx元,本年预算累计结余xxx元。
xxx工会委员会。
2021年xx月xx日。
xxxxx:
分中心工会委员会为了更好开展工会活动,使工会经费更好为工会会员服务,根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经分中心工会委员会研究,近期将参加上级工会文艺汇演活动,经费预算如下:
分中心工会组织舞蹈与歌唱参加上级工会文艺汇演活动,其中舞蹈组10人,每人服装费800元,共计8000元,预计聘请舞蹈老师18次/每半天,标准每半天不超过500元,授课费预计开支9000元;歌唱组2人,每人服装费800元,共计1600元,伴舞及编导费7600元,预计聘请声乐老师39次/每半天,标准每半天不超过500元,授课费预计开支19500元;演出制作费8000元,此项活动费用共计52100元。
因分中心工会经费不足,今特向分中心申请行政补助,望批准!
xxxxx。
2019年7月31日。
为推进工会建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会廉政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发〔****〕**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对***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和**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解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从根本上保障工会会员正常的福利待遇,确保合理、合规、合法,确保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同志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年我局工会人员共计**人,按***元/人的标准,共计提取****元工会经费。
***年我局工会经费共计支出***元。其中春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端午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中秋节发放米、油等节日慰问品***元,为职工开展生日慰问***元,开展工会活动支出***元。
我局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会开支“八个不准”,控制好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接受职工、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坚决杜绝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年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节日慰问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1、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到金融部门单独开设工会帐户。资料收集齐全后,由于金融部门未能审批,导致工会帐户至今未能设立,为更好地管理工会经费,根据县有关部门要求,在经费帐目下设立了工会经费核算子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我局工会将完善细化工会经费管理相关,严格账务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自身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份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按照(荥工发〔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现将xx年以来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县委办印发的《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清理整改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关沛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xx年以来,工会经费按预算划拨数收入,另有部分收入按工会活动经费不足时向单位报请示批准后划入,其次是职工缴纳的会费,未出现违规收入工会经费和违规提取工会经费的情况。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体检、为职工购买相关保险、看望生病职工和退休老同志、节日慰问等。
四、建立规范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在本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完善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账务纪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心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为推进工会建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会廉政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区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钦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钦市工发〔xx〕36号)文件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现将xx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的补充通知》,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解读《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准确把握“10个关键”,认真学习“八个不准”,从根本上保障工会会员正常的福利待遇,确保合理、合规、合法,确保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滕林同志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xx年,我办工会加入钦州市基层工会核算服务中心,由该服务中心代管会计核算工作,未有建立独立账户。
2、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会开支“八个不准”,控制好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接受职工、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坚决杜绝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xx年,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节日慰问等。
四、建立规范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通过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我办工会将完善细化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账务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自身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份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区总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徽工字〔xx〕6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81人,其中工会会员人数81人。全年工会经费收入242413.52元,其中工会会员缴纳会费4524元,行政补助收入237732.95元,其他收入156.57元;全年工会经费支出209109.2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56592.2元,职工集体福利方面支出102600元,业务支出23945元,其他支出25972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区林业局工会自xx年成立以来,都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xx]23号)、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皖工办发[xx]7号)、安徽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账户和工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工办发[xx]39号)、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徽工字[xx]29号)等文件精神,配齐配强工会委员会班子,建立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执行过程中没有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没有违反工作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没有使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没有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没有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而是建立了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没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行为;没有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局工会工作将依托主管部门,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对工会经费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xx年校工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按照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基层、服务教职工为工作核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经费收支管理,确保经费支出结构的不断优化,努力完善经费收缴办法、不断推进工会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校工会xx年度经费收支决算(草案)已经我校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审核通过,现如下:
xx全年收入合计187.54万元,支出合计187.09万元,当年经费结余0.45万元。上年度经费结余167.2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67.68万元。
xx年,总收入187.54万元。其中:
2.代管经费——收留成基金上年末余额20.49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变动,本年末余额20.49万元。
3.代管经费——一二级援助金上年末余额8.38万元,本年度一二级援助金收入1万元,支出3万元,本年末余额6.38万元。
1.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工会共制定了20余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已经发文执行的《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补助办法》、《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休养工作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劳务派遣职工入会和会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帮困互助基金章程》等的规章制度,还有亟待本次教代会通过的《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帮困互助基金章程(修订稿)》。另外,工会还将陆续出台《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义务献血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文体协会管理办法》、《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工会奖励费发放暂行办法》(试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工会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
2.加强工会财务管理,提高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我会制定了工会财务审核流程和报销流程,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对上届工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整改工作,通过了xx年度上海市教育工会对我校工会经费的专项审计。
3.校党委高度重视教职工的福利保障,2018年实现了按照教职工法定工资总额的2%全额下拨工会经费。今年法定上缴市教育工会的工会经费为176.40万元,目前已收到上海市教育工会返还经费105.60万元。另外,本年度计划从学校福利费中支出的教工餐厅食补149万元,现调整为由工会经费中支出140万元,其余9万元从学校福利经费中列支。同时,2018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全部由学校福利费承担。2018年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名额也已经按照教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进行了预算拨款,比上一年度增加7%。
为推进工会建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会廉政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区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钦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钦市工发〔2017〕36号)文件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现将2016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的补充通知》,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解读《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准确把握“10个关键”,认真学习“八个不准”,从根本上保障工会会员正常的福利待遇,确保合理、合规、合法,确保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为保障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滕林同志任组长,工会各委员为成员并具体实施专项自查整改工作。
1、工会经费收支情况。2015年,我办工会加入钦州市基层工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由该服务中心代管会计核算工作,未有建立独立账户。
2、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会开支“八个不准”,控制好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接受职工、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坚决杜绝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2016年,未出现超标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工会日常活动、职工节日慰问等。
通过开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我办工会将完善细化工会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账务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自身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好对职工身份有益的工会活动,对经费管理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根据区财政局下发x财核算[20xx]x号文件《xx市xx区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落实,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20xx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预算数为x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x万,公务接待费x万,会议费x万元,差旅费x万。20xx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为x万元,20xx年比20xx年减少x万元,下降x%,20xx年公务接待费为x万元,20xx年比20xx年减少x万元,大幅度下降x%,20xx年会议费为x万元,20xx年比20xx年减少x万元,下降x%,20xx年差旅费为x万元,20xx年比20xx年减少x万元,大幅度下降x%。
1、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
2、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从源头上杜绝公款吃喝的情况。
3、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
二、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以下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工会经审工作人员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体系的几个重点,紧密结合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实际,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创新发展。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要的就是要在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思想,找准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会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推动工会全局工作和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工会经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经费审查监督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会全局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必须站在工会全局工作的高度,把经费审查工作放到工会工作的全局中去认识、去谋划、去把握,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使经费审查工作与经费收缴工作、工会全局工作同步加强、同步推进、同步发展。
一是要围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总要求,主动监督服务工会财务工作,通过以审促收,把该收的经费收上来,促进工会经费稳步增长,壮大工会经济实力,为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要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的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重视经审人员的选配,并配备专职经审干部,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与工会工作的发展相适应。
三是要解放思想,进一步创新工会经审工作理论和工作理念。要认真分析工会经费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工会经费审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破解制约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创新发展的难题,进一步明确工会经审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工会经审工作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经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贯穿于工会经审工作的始终,通过工会经审组织代表会员群众依法履行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查监督,实施从“源头、过程、结果”的全面审查监督。体现以职工为本的思想,体现对职工的高度负责。
因此,一是要切实加大依法审计的力度,坚持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置于工会经费审查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工会工作开展到哪里,工会经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要大力加强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查监督,保证工会经费及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保证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服务工会重点工作、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活动上。
三是要加强对工会预决算的审计审查,促进支出结构合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职能工作的履行。同时,要按照“工会经费来自职工,使用面向职工”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保证工会经费向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倾斜,对列入预算的职工活动费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到位,防止挤占。
四是要加强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使用情况进行重点专项审查审计,突出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合规,各项手续是否健全,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滞留等重点,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
从工会经费审查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这一基本要求。
首先,要在提高经审组织的大局观上下功夫。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工会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和资产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以法治会的重要措施,是工会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在工会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要在加强工会经审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应把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懂财务和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工会经审组织中来,进一步改善经费审查委员和经费审查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比例,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审计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经费审查干部队伍。
同时,要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兼职审计员、特邀审计员队伍,不断充实工会审计力量。
三是,要在提高经费审查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强经审人员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鼓励和支持经费审查人员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提高工会审查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经费审查工作水平,为保证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要在探索审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探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规律,及时总结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新鲜经验和创新成果,着力研究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任务重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审计方式方式的转变,推动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创新发展。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兼顾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必须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经费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是处理好经费收缴与审计监督的关系。既要围绕工会经费收缴这个大目标,配合财务部门最大限度地收好收足工会经费,保持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同时也要切实加强工会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工会经费安全和使用方向的正确。
二是,处理好面向基层经审监督工作,深入了解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大对下审计力度,指导帮助县级和基层工会建立健全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改进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三是、处理好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的审计监督关系。坚持全方位审计,做到全面加强,既重视县、区工会和大型企业工会的审计监督,也要重视事业单位和产业工会系统的审计监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四是,处理好对下审计与对下服务的关系。坚持面向基层,既要加大对下的审查、审计的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的服务指导,帮助基层经审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搞好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人员的素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1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