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的明确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并相应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编写岗位职责时,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团队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如果你对某个岗位的职责不太了解,可以参考下文提供的一些详细描述。
民事纠纷调解书
经村委会以及调节小组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上10时,______________社村民______________家的种的西瓜时,被______________发现,因______________患有羊癫疯,经______________的恐吓,______________再次犯病,随即______________将其送入村卫生室诊治,病情有所好转。
经调查小组调查,______________知道______________患有______________,却对其进行恐吓。
经村委会以及调节小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二、______________赔偿______________家的西瓜损失。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按手印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节小组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济纠纷调解书
事件经过简述: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三、用户购买的型号电视机及其购机发票、使用说明书等附件全部交给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借贷纠纷起诉状
性别: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
民族:______________族;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
民族:______________族;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
借贷纠纷起诉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____________年__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__________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利息按计算。
由于__________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__________公司的'借款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月__日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_____年__月__日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被告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和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借贷纠纷起诉状
(一)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10月12日,被告黄____因经营周转需要向原告王____借款人民币120万元整,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月利息为2%,借款期限为一个月,自20__年10月12日至20__年11月12日止。原告当天即通过银行转账将120万元转到被告黄____的账户中。时过一年,被告从借款之日起并没有向原告支付利息,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不偿还借款。
原告认为,被告违约不予还款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贷纠纷和解协议
甲方和乙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由江阴市人民法院西石桥法庭受理,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_____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案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乙方承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款项本金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承诺放弃诉讼中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元,减半收取元,由方负担。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解除查封,合同自解除查封之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之后,甲乙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法律纠纷。
6、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借贷纠纷起诉状
案由:一般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不服_______劳仲_____庭(案)字[___]第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离职前职务:______,离职时间:______,离职原因:______,
何时提起仲裁:______,裁决内容: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______份。
__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贷纠纷起诉状
原告王,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玉环县村。联系电话:
被告玉环县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珠港镇坎门东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经理。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3000元(利息暂算至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止)。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20________年____月底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________年____月底还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调判。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一份。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贷纠纷心得体会
借贷纠纷是在生活中可能会频繁出现的事情。一旦发生了借贷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很头疼。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还会引发法律纠纷。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也曾遇到过借贷纠纷的问题。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关于借贷纠纷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正文1。
首先,我认为在借贷前最好确定一些重要的事项,例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等。同时,必须将借款金额、利率以及还款期限等细节明确制定并签订借贷合同。虽然一些口头承诺也能起约束作用,但是这种方式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一旦出现借贷纠纷,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三段:正文2。
其次,在遇到借贷纠纷时,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不管怎样,都不要立刻发火或冲动做出行动。首先,我们需要掌握自己的权利,了解债权债务的关系,弄清楚对方的后续处理意向。如果可能,可以通过贷款合同等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需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例如民事诉讼、仲裁等。
第四段:正文3。
若是债权债务方双方存在重大分歧,那么就需要借助第三方或者司法机构的力量来进行调解或处理纠纷。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智冷静,不要看重于眼前的利益而违反法律、道德,要想长远思考自己的利益,否则可能面临更大的财务损失和社会损害。
第五段:结论。
总之,借贷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对於借贷行为的不当处理和管理。在遇到借贷纠纷时,我们需要理性地处理问题,通常处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通过协商进行双方的交流,达成合理协议;第二层,利用法律平台来进行相应的仲裁或者上法庭处理;第三层,是利用政府或者市场力量来解决纠纷。在以上三个层面上,我们必须要保持理智和冷静,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
借贷纠纷心得体会
首先,借贷行为是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部分,但同时也容易引起纠纷。我曾经在一次借贷纠纷中受到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让我认识到借贷行为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借贷纠纷的严重后果。
其次,对于如何避免借贷纠纷,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慎重选择借贷对象。在进行借贷前,应该了解对方的信用记录、经济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判断。另外,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各种条件和细节也是必要的,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合法维权。
第三,当然,如果借贷纠纷真的发生,及早解决和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在解决纠纷时,务必要保持冷静、理智,同时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和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另外,对于某些纠纷,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的帮助,如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以此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第四,借贷纠纷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种社会问题。为此,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做法的后果会对其他人产生什么影响。同时,也需要尽可能地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不仅不道德、不合法,而且极易引发各种纷争和争议。
最后,总体来看,借贷行为并不是一个完全避免或离开的事项,因为我们身处于一个社会网络中,财富的流动、资本的增长等都需要借助借贷与投资。因此,对于借贷纠纷,我们应该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善用各种工具和资源,追求公平、合理、和谐的解决方案。
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借贷。
合同。
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欢迎参考阅读。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我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本案当事人贾楠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被告是否将借款17万还给原告是本案的存疑事实。
原告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借贷关系成立,借据合法有效,且原告就借贷关系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而被告主张的“收条”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后果。具体理由如下:
一、从还款能力分析伊梦云有无还款的可能性进而分析还款收据的真实性。
根据原告证据二表明,被告并无偿还能力,在短期内还款显然与事实、常识不符。既然被告主张已还款,被告却没有就还款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还款转账单予以举证。如果以向第三人借款的方式偿还,也没有提供向第三人借还款的证据(账目明细及转账单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不能举证,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伊梦云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从收据的一般书写习惯分析“收条”欠缺客观、真实性。
本案借款数目为17万,对于原被告都是不小的数字,然而,被告主张还款证据“收条”却极其不规范,除签名为原告所写外,其余均为被告自己的笔迹,此外,不仅未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收条上也有其他涂鸦,极其不符合一般收据的书写习惯,此外,被告与原告共同生活过,收集到带有原告签名的纸条不难,利用原告的签名伪造“收条”的条件非常便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在“收条”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其证明力不能与正常的收据等同,不足以证明被告主张已还款的事实,应有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不利后果。
三、被告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不足以作为认定被告已经还款的根据。即便收条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但因还款“收条”仅存在还款合意,不能证明还款事实的存在。被告不能提供其他还款事实证据的前提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且,证人系被告的好友,在证人不能提供与被告存在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如,被告于证人之间的借款账目明细往来)以证明被告确实还款的前提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单凭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能认定被告证人存在借款事实,因此,此“收条”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被告还款事实的依据。
综上所述:
原告提供的证据相较被告提供的证据而言,更为客观、充分、确实,其证明力明显更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即: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并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并依此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17万欠款。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以上代理意见,依法公正判决。
诉讼代理人:王艳燕。
20xx年6月25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xx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与孙某xx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就争议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两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魏某xx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第一次庭审中,被告吴某xx承认其与原告已明确约定本案债务由被告吴某xx个人偿还,只是现在苦于缺乏还债能力。结合20xx年被告吴某xx、魏某xx签订的《离婚。
协议书。
》内未提及本案借款,也没有约定双方有共同债务,可见,被告魏某xx对涉案借款不知情,依法也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财产或权益。因此对该司法解释理解时,应回归立法,忠于立法,采用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可见,“为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为夫妻共同生活”应考虑主、客观两个标准判断:第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若不符合此两个判断标准即不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婚姻法解释二是对婚姻法第41条的解释与细化,不能脱离婚姻法第41条的基础,也就是说,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适用,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为前提,即只有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在没有两种例外情形时,才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而不是任何性质的债务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高院吴法官分别在《人民司法》20xx年第7期、20xx年第1期发表《有关婚姻家庭案件的问题探讨》、《当前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探析》以及在其负责具体起草的婚姻法解释三中,都采用不能直接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观点。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也规定“„„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可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已是当前主流观点。
庭审中被告吴某xx与原告均已确认。
借条。
上的内容包括“魏某xx”签名均系为被告吴某xx个人所为,被告魏某xx对本案借款是毫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追认,不存在共同借款的合意。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夫妻之间只能就“日常生活需要”具有代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否则,对另一方无约束力。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由第三人举证证明,只有第三人能够证明“他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借贷数额较大,就被告魏某xx、吴某xx当时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而言,显然超出了家事代理的范畴,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吴某xx没有证据证明其有代理权,因而,本案债务对被告魏某xx不具有约束力。另外,假若本案确是被告吴某xx与魏某xx夫妻共同向原告借款,那原告本应该要求被告魏某xx在借条上签字或盖手印或有魏某xx的授权书,而不是让他人在借条上冒签,原告在明知共同举债人应在借条上共同签字,明知冒签他人名字是违反法律且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而故意为之,显然,原告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本案两张借条是在原告不在场,甚至是原告与被告吴某xx恶意串通下的举债,被告魏某xx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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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2、要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言行文明,自尊自重;。
3、要家庭和睦,邻里相亲,计划生育,拥军优属;。
4、要尊师重教,敬老爱幼,相信科学,移风易俗;。
5、要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义务植树,爱护花木;。
6、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1、不准粗言秽语,相骂吵架;。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壳;。
3、不准乱闯红灯,妨碍交通;。
4、不准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5、不准乱设摊点,无证经营;。
6、不准乱搭乱建,影响市容;。
7、不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8、不准乱涂乱贴,私设广告(标语);。
9、不准损坏绿化,侵占绿地;。
10、不准损坏公物,破坏设施。
借贷债务纠纷诉状
乙方:_______________。
民事案件发生的原因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愿意一次性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费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及财物损失等),此款可由乙方人员亲友代为赔偿,其中赔偿甲方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乙方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本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乙方的民事责任。
3、甲方人员对乙方人员给其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表示谅解,不再追究乙方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司法机关对乙方人员从宽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后即对签字人员产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司法机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