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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城乡低保会议记录范文(15篇)

时间:2023-10-25 12:12:07 作者:XY字客

城乡低保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城乡低保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按照全县《城乡低保规范“阳光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天召开会议,就是对全镇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希望各村(社区)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开展这项工作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自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党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镇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低保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成员核定,保障对象存在拆户施保的现象;二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婚嫁学迁、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取销;三是操作程序不规范。根据农村低保工作的要求,在办理低保工作的程序中,一些村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评议小组评议,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就上报,由于把关不严,操作上的不规范,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此,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城乡低保规范“阳光 1

行动”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清理核查工作,通过“阳光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的基础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

第一,要明确重点。各村(社区)要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及时掌握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收入情况,要通过全面核查,摸清低保对象情况,填写低保家庭调查核查表,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享受资格,同时确定类别。

第二,要营造氛围。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在全镇广泛宣传开展清理核查城乡低保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要边调查边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并将调查办法、实施范围、保障标准、进行公布,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核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

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阳光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社区)“阳光行动”的具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将本次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作为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中投票选举产生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50人。以村(社区)为单位,由驻村工作组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对城镇人均收入低于630元以下和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以下的贫困家庭(除低保户外)的经济收入、生活状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跟踪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和评估,据实填写贫困家庭档案表。作为确定和审核低保对象依据。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坚持实施“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违反低保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和事,要严肃处理,确保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今天在咱们***村召开低保工作评评议动员大会,这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区、镇有关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评审工作。刚才,**同组织大家就我镇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学习了,***就我镇农村低保年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及时组织开展评审、入户走访等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在此,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低保年审工作的重要性

低保——也就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的一项重大举措,它与其他社会救助、扶贫及各项惠农政策措施都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其实施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信。自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总体上看,全镇农村低保工作是好的,由于低保特别倾斜于咱们西部山区,相对而言,低保名额多,涉及面广,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群众对政策还不够了解。在保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人情保,拆户保等违规现象,使一些应保尽保的困难群众未能进保,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次年度审核工作中尤其要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扎实调研,全面入户走访,摸清底子,做到记录详实,资料完善,达到五提升(政策知晓率、评议参与率、审核合格率、信息比对率、群众满意率),全力构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规范,确保低保制度落实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二、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

两委班子要切实做到高度重视,摸清实情、办好实事、力求实效,全面做好这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由于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因此,咱们村上必须要加强宣传引导。镇上要求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层层包抓,夯实责任,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民主评议(由村上选出的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张榜公示(评议结束后对评议出的低保户要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3天)、资料报送、信息核对”等关键环节,积极做到入户调查详实,民主评议规范,张榜公示到位,档案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管理机制健全,救助对象准确。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申请审批程序、分类划档、监督管理等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正确认识到,低保是对贫困户的最低保障,是一种救助制度,而不是一种福利。

节。进行低保张榜公示的目的就是要将低保名单公之于众,广泛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低保申报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低保申报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各村都要设立低保公示栏,自觉做到“三项公开”,即:“保障对象公开、保障金额公开、保障标准公开”,并在村民主评议后经入户走访无异议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其后每次进展评审情况均要及时进行张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栏要设置在醒目的位置,便于群众监督。同时镇上也成立了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予以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低保年审复核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会后村上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强化措施,明确任务,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专人抓细节、抓规范、抓落实,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把党和政府对低保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把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到位。

二要加强工作落实。低保工作,重心在村上,重点在落实。尤其是村上直接面对的是困难群众,承担着逐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发放等一系列繁重工作。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增强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努力做好2015年度低保评审工作,要充实工作力量,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按照要求出现合户现象和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暂停该村的农村低保金,对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故意干扰、蓄意破坏这次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严惩不贷。

同志们,农村低保制度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基础,是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落实。此次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审核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政府提出2015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15年、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5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刘琼副在2015年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e#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原则,抓好“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关键环节,实施“科学施保、分类施保”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县低保工作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责任主体明确。全县25个乡镇均设置了社会救助大厅,规范了低保申请流程,坚持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的原则,强化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过程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程序把好低保“入口关”;采取个人申请与村委会摸底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成员勤劳程度相结合,把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关;实行村(居)班子和乡镇驻村干部集体初审,乡镇党委会同社事办进行复审,民政局会同乡镇分管领导及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审批的“三级联审”。三是资金管理透明。低保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有效的杜绝了低保金代领冒领等现象。同时由原来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二)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一是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化管理原则,通过调查核实、评议、公示等程序,今年已将43户75名收入超标的原保障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将76户137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补差原则,在全面核定低保对象家庭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实施了足额补差,城市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250.5元,农村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116.3元。三是信访上访大幅下降。去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85件次,而今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只有9件次,同比下降89%。

(三)保障手段更加健全。一是实现“多个部门”联动。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将这一机制引入低保审批流程。即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民政局将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比对。二是落实“多把抓手”结合。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手段相结合,着力防止“错保”、“骗保”等不良现象。

(四)保障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加强信访接待。县民政局专门设置了群众工作室,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了低保督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程序、违纪和骗保等行为,有力维护低保资金安全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严肃处理。加强了对低保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去年我县共查处3起6人次的低保违规案件,其中2名村(居)书记受到了免职处分,3名村(居)主任和1名村(居)小组组长被停职处理,1名乡镇低保工作人员被调离工作岗位。

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得到了市民政局的认可,今年3月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上,我县作了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交流发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以来,先后有6个区县来参观学习我县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上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村(居)基层同志大量心血和汗水,在此,我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的低保工作还存在着少数乡镇领导不够重视、低保宣传不够到位、低保核定不够准确、公示效果流于形式、群众满意度较差等问题。在市上2012年度的民-意调查中,我县低保公示(农村)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二位,(城镇)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一位。这说明我们的低保公示做得还不够细致,或流于形式,人民群众不知晓、不满意。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垫江日报社等媒体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县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宣传磁带、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深入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二)严格核定收入,确保对象准确。一是把好低保“入口关”。准确核定收入,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包括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个方面。各乡镇一定要将家庭收入核定作为低保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好低保对象的“入口关”。二是落实责任“倒查制”。要通过严格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制”。在核查家庭财产时,要严格执行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人力社保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就业、求职登记以及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情况;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机动车辆购买和驾驶情况,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情况;国土房管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新购商品房、房产交易、拥有多套房和住房面积是否超过我县规定标准情况,核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注册登记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金融部门协助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贷款等情况;教育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学生的证实材料;计生部门负责比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死亡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还未进入信息比对系统的公安局和人力社保局要尽快同民政局衔接,尽快进入信息比对系统,共同做好收入核定工作。

(三)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规范运作。一是做好“九步”办理程序。程序规范是城乡低保制度能否落实的保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受理、乡镇调查、乡镇组织听证评议、乡镇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前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填证发放、长期公示”这九步程序办理低保。二是把握“三大”基本原则。要坚持应保尽保、宽严适度,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对于家庭收入超过标准,但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导致入不敷出的要灵活对待,可纳入低保对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和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两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要认真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切实做到无错保、无瞒保、无漏保、无人为因素造成上访或形成不稳定因素。

(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开展全面督查。各乡镇特别要对村社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村社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今年10月,县从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此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在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城乡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哪家生产劳动致富,哪家修了房子,哪家有小轿车,他们最清楚。因此,要把村组干部的责任强化起来,参与到低保申报、评审、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中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居)干部,乡镇领导要对他们进行诫勉谈话,违纪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充实工作力量。随着城乡低保越来越规范,工作越来越细化,基层工作力量日益彰显不足,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此,各乡镇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不断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要对低保工作人员从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要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基层低保工作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城乡低保工作有人办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服务网络。要逐步完善涵盖县、乡镇、村(居)委的三级低保工作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切实提高低保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作,打造阳光低保。一是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低保工作不只是民政局一个单位的事,而是我们大家共同需要做好的事,需要各相关部门各施其责、各尽其事,一起努力把这项工作干好干实。二是形成“一盘棋”整体思想。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更好的确定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状况,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民政局长在全县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度)#e#

同志们:

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是今年全省xx件为民实事之一,也是今年全市和全县为民要办的xx-x实事之一,xx月xx日专门召开了全省城乡低保提标视频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民生工作的重视。为把这件实事落实到实处,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专题会议,希望同志们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尤其是要认真学习县府xx-x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县里制定的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下面我结合局党组研究的意见,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低保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xx-x年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xx-x年全县各级民政部门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分类施保,合理调整低保标准,并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落实城市低保对象xx-x户xx-x人,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xx-x元,农村低保对象xx-x户xx-x人,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xx-x元,共发放城乡低保金xx-x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充分体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优越性。

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发放低保待遇,例如根据全省低保收入信息比对的结果,部分低保人员目前有缴纳个税信息、有新购超标住房信息、有工商企业登记信息和新购机动车辆信息等;二是个别乡镇村居存在低保审核公示时不规范等现象;三是低保分户施保现象比较突出,离漏户不漏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低保核查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工作不到位,入户核查不扎实、不彻底,在工作中缩手缩脚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会后认真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把握原则,抓主抓重,切实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里决定对城乡低保进行提标扩面: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xx-x元提高为xx-x元,保障比例由xx-x%增加到xx-x%;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xx-x元提高到xx-x元,保障比例由xx-x%增加到xx-x%。按照省市要求,保障标准提高后,原有的低保对象从今年1月按新的标准执行,符合条件需要新纳入保障范围的需要在六月底前完成。这次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很大,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城乡低保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好攻坚战。

数量较大,而从已经享受保障政策的人员来看,乡镇与乡镇、村居与村居之间还不够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在本次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中要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将城乡之间、乡镇和村之间、低保和五保之间通盘考虑,既要兼顾各方面的因素,又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按重点施保。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这次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量大面宽,、县政府非常重视,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加大工作的开放度、增强透明度、扩大参与度,把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目的。要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张榜公示,坚决杜绝抓阄、轮保等不规范行为,做到公开政策、公平对待、公正施保、阳光操作,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城乡居民对低保知识及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努力营造“受保安心、退保平心,纳保及时、退保随时,受保思变、骗保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县成立督查组,及时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督查,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结束后,县上要组织力量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要加强工作纪律。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严明纪律的会议。会后要立即行动起来,不讲客观条件,不找推辞借口,迅速开展工作,做到定了就干、干就干好。要靠实各级干部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会后我们还要请县检-察-院的领导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学。

同志们,、省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为民要办的xx-x件实事之一,、市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入为民要办的xx-x实事之一,县里也把这项工作列为全县xx-x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过会县府xx-x还要与各乡镇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足可以看出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民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让城乡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希望大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精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态度,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任务,为实现“三年倍增争先进、五年跨越建强县”的目标做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低保会议记录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议题:关于拟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民主评议。

一、由主持人宣读低保的相关政策。

(一)申请低保的条件:持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我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81元,月发放低保金每人124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

14、户口在本市,实际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

16、有责任田且有劳动能力,荒废不耕种的;。

17、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

二、由村主任介绍下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情况。

参会人员对新申请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有异议的及时反映,在下面评议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工作能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四、评议会参加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方能形成决议,其民主评议的结果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并在评议记录上签字方为有效。

五、参会人员评议,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现场唱票、计票。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评议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结论,当场宣布民主评议结果。

六、评议决定:

1、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2、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3、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4、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5、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6、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7、家庭,因造成家庭困难,经民主评议参加投票人,得赞成票张,赞成票达到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参加评议人员签字并按指纹:

村村民委员会。

低保会议记录

主持人:洪金钗。

记录人:洪木生。

评议议题:关于x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己在享受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票决)。

一、主持人洪金钗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一)、申请低保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南安市城乡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员失去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赔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260元,农村五保标准550元。

〈三)、有下否ij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于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伟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法定瞻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赔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漂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突发疾病或灾害的除外;。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卖或出国留学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员职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

13.家庭成员中有交纳企、事业公积金的;。

14.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

15.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消费性机动车辆的;。

16.家庭成员中在外务工,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

17.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8.审批机关认定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况。

二、村主任洪金钗介绍村低保家庭情况:。

(一)xx村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况:。

总户数27户、总人员70名。

(二〉、逐一介绍陈碰治等27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及生活质量。

(三)、新申请户家庭情况介绍。新增8户2人。

(四)、希望各位代表对低保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评议票决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四、与会人员民主评议票决。参会代表要达到总代表数的三分之二,推荐纳保对象要达到参会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评议票决推荐纳保情呢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35户,新增加8户。

xx村村民委员会。

x年11月3日。

低保会议记录

主持人:

参加人员:包村干部王磊全体村干部。

村民代表:安。

记录人:

评议议题:关于x年度享受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一、主持人王磊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家庭。

2、依法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一般不给于低保。

3、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含隐形收入),或隐瞒赡养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家庭。

5、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庭。

6、拒绝配合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定其收入的。

7、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经教育不思悔改的人员。

8、家庭收入超过本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销售低保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城郊村低保专干介绍城郊村低保家庭情况:

1、城郊村x年享受低保的情况:城市低保9户16人,农村低保43户77人。

2、希望各位代表对享受低保家庭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评议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低保人员资料。

四、与会人员评议。

五、评议决定: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农村低保43户77人,城市低保9户16人,停发8户9人。

参加评议人签字:

花戏楼街道城郊村。

x年8月28日。

城乡低保会议讲话

按照全县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三进五解决”活动要求,为了确保全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困难群众摸底救助工作。下面,我就春节前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就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及农村困难群众建房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春节前,按照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梳理汇总出全县困难群众共5983户,其中,痴、呆、傻、残等一般困难家庭4684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144户,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972户,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183户。为了确保全县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幸福过年,我局积极采取分类救助的形式,先后分三批共下拨救助款698.3万元,救助各类困难户6294户,其中一般困难家庭(含痴、呆、傻、残等)4942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127户、患重大疾病1025户、突发意外事故的200户。确保了全县困难群众及因患大病、突发事故等家庭生活救助落实到位,近期,我局对各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横渠、齐镇2个镇已按要求将救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他6个镇均有结余。

横渠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66户93.4万元,现实际发放766户93.4万元,现全部发放到位。每户发放标准因困难程度不等有所不同:最高2万元,最低500元,其他20xx—5000元不等。

汤峪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1108户106万元,现实际发放1122户88.8万元,剩余救助款17.2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500元。

槐芽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471户61.15万元,现实际发放570户20.17万元,剩余救助款16.88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300元。

金渠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567户71.45万元,现实际发放629户61.45万元,剩余救助款10.3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300元。

营头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1024户108.15万元,现实际发放1029户97.25万元,剩余救助款10.9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4800元,最低500元。

齐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19户77.25万元,现实际发放811户74.25万元,剩余救助款3万元(救助因火灾烧伤人员3万)。每户发放标准:最高30000元,最低300元。

首善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618户68.8万元,现实际发放618户54.1万元,剩余救助款14.7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30000元,最低500元。

常兴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47户112.1万元,现实际发放756户75.95万元,剩余救助款36.15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6000元,最低500元。

(一)、本次开展救助工作特点:

1、各镇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及时召开各类会议,书记、镇长亲自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及救助方案的制定,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2、机关干部全员参与。镇机关领导干部形成一盘棋,人人参与,严把政策关,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

3.程序到位。在深入基层摸底、调查时,救助对象摸的准,公示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公示公开透明。

4.救助面大效果好。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看病难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镇救助资金结余较多。

2.救助台帐不规范,上报不及时。一些镇上报台帐时救助人员零乱、无汇总表,给上级汇总工作造成较大困难。

3.个别村有遗漏现象。在救助时还有一些困难群众没有救助到。

(三)、几点要求;。

1.各镇近期开展一次遗漏困难群众和新摸排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尽快把下拨的救助金发放下去。

2.尽快分类建立健全救助台帐。

一是“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比较严重,“拆户保”在一些村组仍然存在,“挪用保”有发展漫延之势。有些村组干部与农户谈好,让农户申请享受低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由组长统一保管,把全部或部分低保生活补助费扣留挪用于保洁员工资、打路修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等集体公益事业,甚至用于顶替组长报酬。

二是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由于“关系保”、“人情保”挤占了低保名额,导致将符合低保的困难群众家庭没有纳入低保。

三是因低保问题引起的信访问题比较严重。

四是乡镇没有担负起在低保管理工作中的审核责任。低保的评议会仍旧由村组组织,乡镇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乡镇的审核责任落得不实,谁享受低保村组说了算。

五是公示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镇、村、组三级公示程序及内容进行公示。有的乡镇只在镇或村公示了低保户姓名,没有公示详细内容,且公示时间不满7天。

(二)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就是要纠正和解决以往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重点把好以下几个环节。

1.把好业务培训关。去年以来上级在低保管理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政策、新规定,今天进行了业务培训,把政策和文件交给了大家,回去后各镇要召开低保管理业务培训会和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各镇安排会,把低保政策原原本本的传达给每个从事低保管理工作和参与这次低保摸排核查工作的人员。

2、严把入户调查关。各“五包促五化”驻村工作组、镇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必须深入村组逐户进行走访调查,不留死角,对在册低保户进行核查,对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摸排,入户率要达到100%,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采取“访”、“谈”、“查”、“看”的方式,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摸排和筛选上来。

3.严把评议审核关。对摸排出的低保户进行审核时,要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会议由“五包促五化”驻村工作组成员、镇包片领导主持,参加民主评议会的人员由村党支部和村委成员、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对摸排出的困难户用倒排法确定低保户,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现象发生,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内,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4.严把公示关。一是各村低保民主评议会召开后,镇政府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二是公示期满后上报县民政局,局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入户复核后,研究提出拟纳入低保的家庭,并将信息通知给各镇,由镇政府落实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三是两次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做出书面审批意见,各村组在村务组务公开栏设置专门板块将批准后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领取金额常年公示。

5.严把发放关。在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时,实行镇政府统一直接发放形式,确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严禁由村组干部带领代发低保证件和存折,严禁村组干部扣留领取低保金用于村组公益事业。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把握政策。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要按照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实行分类施保,把可享受低保的大病由5种拓展到16种,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可单独申请。

2、落实责任主体。镇政府是低保管理工作中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单位,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五包促五化”工作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开会安排,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核查、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督促公示、低保信访上访事件的核实处理等工作,确保低保摸排核查取得实效。

3、严格责任追究。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文件对各级低保管理主体的责任追究措施明确,各级从事与低保管理有关的人员千万别碰高压线。今后有人反映低保方面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核实,属实的取消低保资格,并按照《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实行备案制度。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在今后低保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打造阳光低保。

5、做到应保尽保。这次低保摸排核查确定低保户数时掌握好尺度,各村低保户数可有突破,但不能太多。要做到应保尽保,但不能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474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20xx年实施“阳光安居”惠民工程140户,其中无力建房户30户;20xx年完成180户;20xx年完成154户。

1、尽快拿出规划。各镇要尽快拿出集中搬迁和住宅建设的具体规划,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乡村旅游、千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能集中建设的要尽量集中建设,设计要超前,功能要齐全。

2、打造亮点。各镇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整合民政、住建、财政、扶贫、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电信等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形成产业聚集、美丽富裕、生态宜居的特色新村,打造城乡一体化工作亮点。

3、分步实施。各镇要遵循“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宜搬则搬,宜建则建,逐步推进”的原则,将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对困难建房户分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其住房问题。

近期还要做好应急救助和信访稳定工作。

同志们,伊始、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和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通过县、镇、村三级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逐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加速构建美丽富裕幸福文明新做出新的贡献。

低保会议记录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议题:关于x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已在享受农村(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票决)。

一、主持人苏鸿科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一)、申请低保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南安市城乡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员失去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295元,农村五保标准628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突发疾病或灾害的除外;。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员职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

13.家庭成员中有交纳企、事业公积金的;。

14.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

15.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消费性机动车辆的;。

16.家庭成员中在外务工,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

17.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8.审批机关认定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况。

二、集星村主任苏鸿科介绍集星村低保家庭情况:

(一)、集星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况:总户数33户、总人员85名、年总金额146260元。

(二)、逐一介绍苏爱国等33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及生活质量。

(三)、新申请户家庭情况介绍。

(四)、希望各位代表对低保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评议票决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四、与会人员民主评议票决。参会代表要达到总代表数的三分之二,推荐纳保对象要达到参会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评议票决推荐纳保情况: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40户,新增加5户,停发为2户。新增及停发家庭情况说明:

新增:

(1)6组苏锦标,本人视力壹级残疾,无劳动能力,靠其妻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家庭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2)8组苏文质,本人常年体弱多病,患有糖尿病,需长期诊病服药,无劳动能力,家庭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3)10组苏东扬,本人精神贰级残疾,或昼或夜到处游荡,无劳动能力,由其母监护无心做工,家庭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4)11组苏再生,本人肢体叁级残疾并患左侧股骨无菌坏死,现住院手术,无劳动能力,家庭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5)13组苏清辉,二女扎户,本人肢体肆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享受低保待遇。

(6)11组苏耿忠,本人智力叁级残疾,12年参保,根据整户参保原则,加上其父患慢性病常诊医服药,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经民主评议:同意其父母享受低保待遇。

停发:。

(1)8组苏景红,长女出嫁,次女已参加工作,收入情况已经超出享受标准。经民主评议,对此户报停。

(2)4组苏立德,死亡。经民主评议,对此户报停。

(3)2组王卫,死亡,儿子苏再人残疾,乃属原低保,停发王卫死亡一人,更换户主苏文明。

(4)1组苏爱国,其子苏世达死亡。停发苏世达死亡一人。

(5)10组苏岁头,长孙女苏幼玲大学毕业已就业,停发。

(6)14组沈美华,子女已成家,本人不到60岁,尚有劳动能力,停发。

城乡低保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和自治区民政厅领导沟通,对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月初,县上又专门召开会议对低保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再次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刚才,宣读了《关于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我县自1999年开始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制度救助,20xx年7月开始,农村制度救助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定》、《**县农村灾民救助工作规程》、《**县农村特困户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着力健全以完善城乡低保为核心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明显加快,保障人数稳中有增,支出资金大幅增加,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xx年底,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共21776户36477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66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856户12297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132元;农村低保对象16920户2418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9%,人均月救助标准达到4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政权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低保部分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保障对象过于分散,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二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未及时将部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各乡镇普遍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拆迁安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激励手段;四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五是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上述问题已引起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县委王书记已向自治区民政厅承诺,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无论已享受低保的、还是新纳入低保的,都要重新申请登记,重新审核建档,确保全面规范管理。为此,两办已下发了《关于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好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决策贯彻落实,维护党和政府政策的权威。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全面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第一,要明确重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核心内容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为此,县上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各乡镇及民政、监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支持工作组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原则、标准、方法、步骤、要求,彻底查清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银行存款情况,经办人员亲戚朋友享受低保情况,低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搭车乱收费问题;特别是要禁绝财政供给人员或私营企业老板以及富裕的个体工商户吃低保现象。进村入户率必须达到100%。要通过全面核查,全面摸清低保对象情况,进一步清理规范,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准确化,保障标准合理化,审批程序规范化,信息档案真实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

第二,要坚持原则。各乡镇、相关部门在这次核查清理整顿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特别是在审批过程中,要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的原则,确保低保对象准确。一是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委会(社区)初审;坚持乡镇审查把关;坚持县农村低保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集中研究、集体审批。二是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三是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四是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调查。

第三.要营造氛围。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核查清理整顿城乡低保的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及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和推动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边调查摸底边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并将调查方法、实施范围、保障标准、保障人口、管理方式予以公布,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切实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宣传教育,弱化低保对象“挣点工资收入还不如‘吃低保’”、“有困难找低保”思想动机。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反映情况,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为审批工作奠定基矗县发展改革局等下岗职工较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受保人员了解政策,据实申报。

第四,要强化培训。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努力使低保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业务中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四严”,即入户排查严、村民代表评议严、动态管理严、审核审批严;“四不审批”,即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审批,程序不合格的不审批,相关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不审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的不审批;把好“五关”,即村委会入户调查关、村民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民政局审批关、公开公示关。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样,确保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第五,要规范管理。要通过核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三榜公布”,努力做到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确定保障对象上坚持一个“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实”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一个“户”字,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透明度。要按政策规定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定期核查,及时按程序办理增发、停发、减发低保金,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同时,要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在全县建立统一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册,统一标准,规范装订,专人专柜保管,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

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及时听取汇报,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精心组织,将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工作不断取得进展;要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推进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健康发展。

监察、民政部门要开通举报电话,分别负责违纪违法和骗保超领等群众举报的受理。各乡镇、村(社区)要建立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举报。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法违纪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监督检举。

为了保证入户调查质量,这次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坚持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乡镇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分级负责,不论是新增户,还是续保户,一律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隐瞒真情不报、问题严重的,要视情况追究领导和承办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督查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

同志们,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形象,大家要克服困难,敢于碰硬,善始善终地做好核查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低保会议记录

主持人:洪金钗。

记录人:洪木生。

评议议题:关于x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己在享受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票决)。

一、主持人洪金钗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一)、申请低保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南安市城乡居民户口:。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赔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

〈三)、有下否ij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伟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生。

5.法定瞻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赔养、抚(扶)养能。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突发疾病或。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卖或出国留学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员职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

13.家庭成员中有交纳企、事业公积金的;。

14.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

15.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消费性机动车辆的;。

16.家庭成员中在外务工,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

17.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8.审批机关认定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况。

二、村主任洪金钗介绍村低保家庭情况:。

(一)xx村村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况:。

总户数27户、总人员70名。

(二〉、逐一介绍陈碰治等27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

(三)、新申请户家庭情况介绍。新增8户2人。

(四)、希望各位代表对低保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

三、传阅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四、与会人员民主评议票决。参会代表要达到总代表数。

五、民主评议票决推荐纳保情呢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

xx村村民委员会。

x年11月3日。

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城乡低保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按照全县《城乡低保规范“阳光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天召开会议,就是对全镇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希望各村(社区)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开展这项工作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自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党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镇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低保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成员核定,保障对象存在拆户施保的现象;二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婚嫁学迁、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取销;三是操作程序不规范。根据农村低保工作的要求,在办理低保工作的程序中,一些村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评议小组评议,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就上报,由于把关不严,操作上的不规范,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此,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城乡低保规范“阳光 1

行动”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清理核查工作,通过“阳光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的基础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

第一,要明确重点。各村(社区)要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及时掌握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收入情况,要通过全面核查,摸清低保对象情况,填写低保家庭调查核查表,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享受资格,同时确定类别。

第二,要营造氛围。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在全镇广泛宣传开展清理核查城乡低保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要边调查边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并将调查办法、实施范围、保障标准、进行公布,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核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

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阳光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社区)“阳光行动”的具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将本次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作为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中投票选举产生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50人。以村(社区)为单位,由驻村工作组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对城镇人均收入低于630元以下和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以下的贫困家庭(除低保户外)的经济收入、生活状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跟踪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和评估,据实填写贫困家庭档案表。作为确定和审核低保对象依据。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坚持实施“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违反低保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和事,要严肃处理,确保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刘琼副在2015年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e#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原则,抓好“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关键环节,实施“科学施保、分类施保”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县低保工作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责任主体明确。全县25个乡镇均设置了社会救助大厅,规范了低保申请流程,坚持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的原则,强化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过程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程序把好低保“入口关”;采取个人申请与村委会摸底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成员勤劳程度相结合,把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关;实行村(居)班子和乡镇驻村干部集体初审,乡镇党委会同社事办进行复审,民政局会同乡镇分管领导及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审批的“三级联审”。三是资金管理透明。低保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有效的杜绝了低保金代领冒领等现象。同时由原来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二)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一是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化管理原则,通过调查核实、评议、公示等程序,今年已将43户75名收入超标的原保障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将76户137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补差原则,在全面核定低保对象家庭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实施了足额补差,城市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250.5元,农村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116.3元。三是信访上访大幅下降。去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85件次,而今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只有9件次,同比下降89%。

(三)保障手段更加健全。一是实现“多个部门”联动。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将这一机制引入低保审批流程。即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民政局将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比对。二是落实“多把抓手”结合。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手段相结合,着力防止“错保”、“骗保”等不良现象。

(四)保障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加强信访接待。县民政局专门设置了群众工作室,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了低保督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程序、违纪和骗保等行为,有力维护低保资金安全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严肃处理。加强了对低保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去年我县共查处3起6人次的低保违规案件,其中2名村(居)书记受到了免职处分,3名村(居)主任和1名村(居)小组组长被停职处理,1名乡镇低保工作人员被调离工作岗位。

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得到了市民政局的认可,今年3月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上,我县作了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交流发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以来,先后有6个区县来参观学习我县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上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村(居)基层同志大量心血和汗水,在此,我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的低保工作还存在着少数乡镇领导不够重视、低保宣传不够到位、低保核定不够准确、公示效果流于形式、群众满意度较差等问题。在市上2012年度的民-意调查中,我县低保公示(农村)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二位,(城镇)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一位。这说明我们的低保公示做得还不够细致,或流于形式,人民群众不知晓、不满意。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垫江日报社等媒体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县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宣传磁带、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深入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二)严格核定收入,确保对象准确。一是把好低保“入口关”。准确核定收入,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包括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个方面。各乡镇一定要将家庭收入核定作为低保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好低保对象的“入口关”。二是落实责任“倒查制”。要通过严格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制”。在核查家庭财产时,要严格执行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人力社保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就业、求职登记以及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情况;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机动车辆购买和驾驶情况,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情况;国土房管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新购商品房、房产交易、拥有多套房和住房面积是否超过我县规定标准情况,核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注册登记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金融部门协助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贷款等情况;教育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学生的证实材料;计生部门负责比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死亡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还未进入信息比对系统的公安局和人力社保局要尽快同民政局衔接,尽快进入信息比对系统,共同做好收入核定工作。

(三)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规范运作。一是做好“九步”办理程序。程序规范是城乡低保制度能否落实的保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受理、乡镇调查、乡镇组织听证评议、乡镇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前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填证发放、长期公示”这九步程序办理低保。二是把握“三大”基本原则。要坚持应保尽保、宽严适度,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对于家庭收入超过标准,但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导致入不敷出的要灵活对待,可纳入低保对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和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两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要认真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切实做到无错保、无瞒保、无漏保、无人为因素造成上访或形成不稳定因素。

(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开展全面督查。各乡镇特别要对村社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村社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今年10月,县从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此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在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城乡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哪家生产劳动致富,哪家修了房子,哪家有小轿车,他们最清楚。因此,要把村组干部的责任强化起来,参与到低保申报、评审、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中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居)干部,乡镇领导要对他们进行诫勉谈话,违纪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充实工作力量。随着城乡低保越来越规范,工作越来越细化,基层工作力量日益彰显不足,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此,各乡镇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不断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要对低保工作人员从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要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基层低保工作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城乡低保工作有人办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服务网络。要逐步完善涵盖县、乡镇、村(居)委的三级低保工作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切实提高低保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作,打造阳光低保。一是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低保工作不只是民政局一个单位的事,而是我们大家共同需要做好的事,需要各相关部门各施其责、各尽其事,一起努力把这项工作干好干实。二是形成“一盘棋”整体思想。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更好的确定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状况,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促进会,其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我县低保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刚才 传达了《关于我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的检查,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2011年7月2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全面普查工作的会议后,大部分乡镇都能按照会议要求强化措施,迅速行动。

较大。三是个别乡镇对低保对象核查不到位,出现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四是一些乡镇没有把农村低保工作真正作为救助体系建设和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虽有方案和制度,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五是档案不齐全、监督不到位。不严格遵守低保评议、公示、监督等各项制度,导致办理低保的过程产生漏洞,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至今为止全县各乡镇的档案都没有健全;全县80%以上的村都没有公布举报电话,设臵举报箱,致使群众监督不能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低保普查工作涉及面大,情况复杂,也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因此,各乡镇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急事去办。

三、严格程序,落实责任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负

责的做好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要实现农村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就要注重完善机制、注重强化责任、注重审批程序、注重解决问题、注重抓好落实,严把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关口,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类新闻和印发宣传卡册、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这一惠农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

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分清责任主次,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入户调查核实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基础性环节,乡镇必须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 100% ,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志们,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用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为我县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农村低保会议记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低保会议精神,6月26日上午,大堰镇星星村在村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度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村两组全体成员及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村主任黄道春主持。包村干部镇财政所所长李文军列席会议。

会上黄道香主任就2016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宣传和解释。李文军所长充分肯定了星星村的工作成绩。村治安主任张运亚就村原有低保户的情况及拟调整和新增的低保户家庭情况、经济收入等向与会人员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随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评议,最终确定了2016年度拟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名单。会议最后,全体与会代表当场在民主评议听证票决单上和会议记录上进行了签名确认,星星村2016年度农村低保民主评议会议顺利结束。

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我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刚才文玉同志宣读了《湖南省20xx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各地按照《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端正态度,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救助”,是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们在抓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全省开展了针对部分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城乡低保“阳光工程”、社会救助“两个示范”创建等专项活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期新闻媒体反映多起关于“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情况看,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民政救助系统的同志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履职,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灵魂和根本就是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救助公平正义,体现了为民情结,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

(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全面规范,在资源配置上坚持统筹优化,在程序安排上保障“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公平正义上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是《办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办法》规定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

(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促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重要手段。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20xx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点工作。而推动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开展低保“阳光行动”,就是严格按照低保政策、程序、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清理核查100%对象、100%入户、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建档备案。特别要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单独建档、单独审核、单独公示,并建立特殊人员享受低保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获得低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动态出去,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明确整治重点、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取得实效。

只有做到重点明确,行动才有方向。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和管理规范、推动基层能力建设实上台阶,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也是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内容。

(一)重点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突出5种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两个条件,核准农村低保对象,防止“错保”、“漏保”,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各地农村低保新增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已接近尾声,低保信息录入工作也完成了近90%。下一步,各地民政救助部门要按照“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求,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做好低保信息录入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乡低保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政策整治。严格按照国发45号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的主体责任,禁止将低保职责、权限下放至村(居)委会。二是开展对低保对象清查、复核。结合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以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为重点,对全省原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近来,有关反映低保问题的文章和视频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特别是6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的耒阳市谭南村3户违规享受低保,特别是原村支书隐瞒真实情况,不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恶意骗保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救助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希望各地在这次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做到不留死角。

(三)突出抓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机制建设。民政部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纳入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对此,各地要有清醒认识,不等不靠,结合本次“阳光行动”和贯彻落实《办法》契机,抓好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统一窗口名称和服务标准。根据前段时间调研的情况看,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办事大厅。暂时没有办事大厅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力争做到早解决;抓好机制建设。要充分运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平台,加强与人社、卫生、住建、教育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协同办理、转办机制,切实解决好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建立急难对象及时报告制度,确保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今年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财政困难地区“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三、务实工作,要把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落实到行动上。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厅下发的《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搞好分工负责,明确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人负责,每件事有人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地有声。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当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畴,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科学调度好人员、资金,组织好对参与“阳光行动”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掌握准确,工作执行到位。请各地在7月10日前上报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二)严格督察检查。活动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的督察检查,各市州要主动作为,加大对辖区内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力度;省厅将成立由纪检监察、计财参与的督导组,重点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在“行动”开展的第三阶段省厅将组织各市州联合开展交叉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对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和跟踪报道;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对活动进展情况、整治效果的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地在“阳光行动”中真整治、真排查、真整改。

四、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稳步推进。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策变化带来的责任主体的转换,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理解。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即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把握好方式方法,稳妥推进,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的现象发生。

(一)要依法依规依纪工作。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低保政策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程序操作,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坚决清退,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清理核查中动态出来数据,进行分析说明,做到内外有别,如果需要对外公布的,要指定一名熟悉救助业务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强救助政策的衔接。各地在清理核查期间不得停发、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严格按救助政策归类,对被清退的城乡低保对象,要分门别类,对那些既不符合低保政策,也不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清退对象要做好解悉工作;对那些不符合低保政策,但家庭确实有困难的,要根据需要将其纳入相应的临时救助或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充分享受救助政策。

(三)注重舆情引导。近来,各大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工作报道比较多,反映和揭露了一些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一方面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给予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摸请底数,提出整改落实方案,举一反三重点查,主动回应;另一方面,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要经常利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策划和组织一些正面宣传,引导好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同志们,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社救助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希望各地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敢抓、会抓、真抓的铁腕作风,确保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城市居民低保会议记录

主持人:陈xx书记。

记录人:陈xx。

评议议题:关于xxxx年度拟申请享受本市农村(城市)低保以及已在享受农村(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票决)。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陈增加宣读低保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一)、申请低保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本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市标准:470元/人;农村标准:280元/人;农村五保标准600元);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员失去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470元,农村低保标准280元,农村五保标准6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突发疾病或灾害的除外;。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员职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

13.家庭成员中有交纳企、事业公积金的;。

14.家庭成员中有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

15.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消费性机动车辆的;。

16.家庭成员中在外务工,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

17.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开办企业的;。

18.审批机关认定的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况。

二、村主任李文东介绍我村低保家庭情况:

(一)、我村xxx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户)的情况:总户数11户、总人员23名、年总金额39468元。

(二)、逐一介绍陈添水等11户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及生活质量。

(三)、新申请户家庭情况介绍:。

(四)、希望各位代表对低保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及时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评议票决环节中给予审议意见,确保低保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传阅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四、与会人员民主评议票决。参会代表要达到总代表数的.三分之二,推荐纳保对象要达到参会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五、民主评议票决推荐纳保情况:家庭情况依旧符合低保条件的为10户,新增加1户,停发为1户。新增及停发家庭情况说明:

新增:

1组陈英德:计生二女困难户,其妻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该户主到新疆务工维持生计,今年8月份不幸意外事故致使:右下肢毁损伤截肢,另有二女均在校,目前无经济来源。

停发:。

(1)、2组张如华一户,两个儿子均已毕业,并找到工作,收入情况已经超出享受标准。经民主评议,对此户报停。

(2)、2组林玉莲户中李素珠已婚嫁.经民主评议,对此户该人报停。

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民生实事工作之一。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我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刚才文玉同志宣读了《湖南省20xx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各地按照《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端正态度,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救助”,是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们在抓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全省开展了针对部分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城乡低保“阳光工程”、社会救助“两个示范”创建等专项活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期新闻媒体反映多起关于“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情况看,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民政救助系统的同志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履职,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灵魂和根本就是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救助公平正义,体现了为民情结,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

(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全面规范,在资源配置上坚持统筹优化,在程序安排上保障“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公平正义上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是《办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办法》规定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

(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促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重要手段。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20xx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点工作。而推动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开展低保“阳光行动”,就是严格按照低保政策、程序、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清理核查100%对象、100%入户、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建档备案。特别要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单独建档、单独审核、单独公示,并建立特殊人员享受低保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获得低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动态出去,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明确整治重点、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取得实效。

只有做到重点明确,行动才有方向。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和管理规范、推动基层能力建设实上台阶,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也是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内容。

(一)重点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突出5种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两个条件,核准农村低保对象,防止“错保”、“漏保”,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各地农村低保新增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已接近尾声,低保信息录入工作也完成了近90%。下一步,各地民政救助部门要按照“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求,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做好低保信息录入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乡低保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政策整治。严格按照国发45号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的主体责任,禁止将低保职责、权限下放至村(居)委会。二是开展对低保对象清查、复核。结合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以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为重点,对全省原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近来,有关反映低保问题的文章和视频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特别是6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的耒阳市谭南村3户违规享受低保,特别是原村支书隐瞒真实情况,不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恶意骗保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救助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希望各地在这次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做到不留死角。

(三)突出抓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机制建设。民政部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纳入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对此,各地要有清醒认识,不等不靠,结合本次“阳光行动”和贯彻落实《办法》契机,抓好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统一窗口名称和服务标准。根据前段时间调研的情况看,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办事大厅。暂时没有办事大厅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力争做到早解决;抓好机制建设。要充分运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平台,加强与人社、卫生、住建、教育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协同办理、转办机制,切实解决好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建立急难对象及时报告制度,确保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今年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财政困难地区“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三、务实工作,要把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落实到行动上。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厅下发的《。

活动方案。

》的内容要求,搞好分工负责,明确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人负责,每件事有人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地有声。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当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畴,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科学调度好人员、资金,组织好对参与“阳光行动”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掌握准确,工作执行到位。请各地在7月10日前上报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二)严格督察检查。活动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的督察检查,各市州要主动作为,加大对辖区内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力度;省厅将成立由纪检监察、计财参与的督导组,重点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在“行动”开展的第三阶段省厅将组织各市州联合开展交叉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对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和跟踪报道;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对活动进展情况、整治效果的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地在“阳光行动”中真整治、真排查、真整改。

四、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稳步推进。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策变化带来的责任主体的转换,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理解。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即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把握好方式方法,稳妥推进,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的现象发生。

(一)要依法依规依纪工作。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低保政策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程序操作,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坚决清退,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清理核查中动态出来数据,进行分析说明,做到内外有别,如果需要对外公布的,要指定一名熟悉救助业务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强救助政策的衔接。各地在清理核查期间不得停发、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严格按救助政策归类,对被清退的城乡低保对象,要分门别类,对那些既不符合低保政策,也不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清退对象要做好解悉工作;对那些不符合低保政策,但家庭确实有困难的,要根据需要将其纳入相应的临时救助或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充分享受救助政策。

(三)注重舆情引导。近来,各大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工作报道比较多,反映和揭露了一些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一方面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给予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摸请底数,提出整改落实方案,举一反三重点查,主动回应;另一方面,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要经常利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策划和组织一些正面宣传,引导好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同志们,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社救助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希望各地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敢抓、会抓、真抓的铁腕作风,确保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并进行了扎实讨论。刚才,民政局赵局长就做好本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省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天我们召开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基于以下四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去年年终考核中,市上在我县抽查了10户农村低保户,其中就有一户群众经营饭店、一户群众拥有营运车辆;抽查了10户城镇低保户,有两户在县城街道经营门店。3月份,市委夏书记对我县存在5个村用低保资金统一缴纳新农合基金的问题专门作出批示,经县纪委调查完全属实。9月下旬,县政协在视察吉岘、肖咀、何家畔3个乡农村低保工作时,发现分户保、并户保、关系保问题十分严重。10月份,县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全县民政救助工作,指出多数乡镇存在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讲,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能力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回避,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既是对低保对象的一次清理整顿,也是对低保政策的清理和完善,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正处在实现转型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我县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历史使命,需要社会救助政策的大力支持。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服务。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市委批转的信访件、县人大的审议、县政协的视察,发现我县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是落实省市安排的迫切需要。9月4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9月5日周市长在兰州主持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9月17日市上又召开了全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推进会议。明确和强化了乡镇政府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四类低保的对应条件,该进的进,该退的退,实施应保尽保;采用“3+1测评法”(即家庭人员结构、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严格确认低保对象;成立低保对象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并开展工作。这些要求责任主体明确,原则性强,办法措施具体,需要相关部门、各乡镇统一思想和认识,聚集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

现在已到10月中旬,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任务,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一要明确乡镇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履行“乡镇长总负责、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第一领导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长要靠前一线指挥、包村领导要驻村蹲点指导、民政助理员要达到一村一员。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抽调精兵强将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低保重点政策。一是落实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规定,将“户籍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三个条件做为低保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在完成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3+1综合测评法”来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二是落实分类条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46号)进一步细化了四类施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并明确了不得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9类家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准确分类,努力把清理和规范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三是落实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对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三要突出核对中心职能。要切实发挥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职能,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兼任核对中心核查员,对申请民政救助的家庭,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救助对象户籍状况(户籍、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财产(存款、房产、汽车等)、家庭收入(工资、基金、股票、保险等)进行全面核查。核对中心根据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救助基本条件。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清理和规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民政局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既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也要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监察部门及各乡镇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案件,要认真查办、从严查处。人社、公安、银行、房管、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实现信息共享,为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三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开展全面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县委、县政府将把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理和规范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乡镇,在年终民政工作责任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主要是为扎实开展全州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确保全州低保对象精准、低保数据精确,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而召开。刚才,孟健副局长就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县(市)、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认真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切实抓好精准识别。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民生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州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年开展的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为全面开展“低保兜底一批”扶贫任务打好基础,同时,也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1143人,占了全州总人口数的20.7%,各县能准确认定这19万余人全部是符合低保政策,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内的吗?从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市)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如低保部分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有车有房有铺面仍在享受低保;保障对象过于分散,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未及时将部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普遍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拆迁安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激励手段;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这些问题不容回避,同时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开展,是对低保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和完善,是对低保对象实施精准保障的前提,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落实中央、省、州扶贫攻坚工作安排的迫切需要。近期,中央、省、州相继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和阿坝州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也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点钟的冲锋号,发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动员令,充分体现了中央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向贫困宣战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必及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把“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相关工作抓深抓细抓实,确保民政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州委、州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州委批转的信访件、州人大的审议、州政协的视察,发现全州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这次开展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落实。

这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核心内容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安排已于元月初就通知各县启动,现在已到3月初,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务管理局要按照此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为下一步民政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现行城乡低保条例、审核审批办法、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备案制度等政策法规制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问题、分配低保指标问题、“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问题、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问题。

二要精准识别低保对象。要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彻底核准底数,精准识别保险对象。同时,各县(市)要做好低保对象和精准扶贫人口的详细信息并强化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要强化扶贫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数据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要有效衔接。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中,要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各县(市)民政部门因机构调整,部分县领导班子还未配套,但不能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拖延了低保清理工作的开展。大家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各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县(市)民政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事关打赢扶贫攻坚战大局,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并进行了扎实讨论。刚才,民政局赵局长就做好本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省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天我们召开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基于以下四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去年年终考核中,市上在我县抽查了10户农村低保户,其中就有一户群众经营饭店、一户群众拥有营运车辆;抽查了10户城镇低保户,有两户在县城街道经营门店。3月份,市委夏书记对我县存在5个村用低保资金统一缴纳新农合基金的问题专门作出批示,经县纪委调查完全属实。9月下旬,县政协在视察吉岘、肖咀、何家畔3个乡农村低保工作时,发现分户保、并户保、关系保问题十分严重。10月份,县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全县民政救助工作,指出多数乡镇存在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讲,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能力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回避,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既是对低保对象的一次清理整顿,也是对低保政策的清理和完善,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正处在实现转型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我县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历史使命,需要社会救助政策的大力支持。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服务。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市委批转的信访件、县人大的审议、县政协的视察,发现我县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是落实省市安排的迫切需要。9月4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9月5日周市长在兰州主持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9月17日市上又召开了全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推进会议。明确和强化了乡镇政府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四类低保的对应条件,该进的进,该退的退,实施应保尽保;采用“3+1测评法”(即家庭人员结构、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严格确认低保对象;成立低保对象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并开展工作。这些要求责任主体明确,原则性强,办法措施具体,需要相关部门、各乡镇统一思想和认识,聚集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

现在已到10月中旬,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任务,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一要明确乡镇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履行“乡镇长总负责、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第一领导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长要靠前一线指挥、包村领导要驻村蹲点指导、民政助理员要达到一村一员。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抽调精兵强将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低保重点政策。一是落实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规定,将“户籍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三个条件做为低保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在完成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3+1综合测评法”来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二是落实分类条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46号)进一步细化了四类施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并明确了不得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9类家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准确分类,努力把清理和规范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三是落实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对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三要突出核对中心职能。要切实发挥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职能,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兼任核对中心核查员,对申请民政救助的家庭,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救助对象户籍状况(户籍、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财产(存款、房产、汽车等)、家庭收入(工资、基金、股票、保险等)进行全面核查。核对中心根据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救助基本条件。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清理和规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民政局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既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也要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监察部门及各乡镇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案件,要认真查办、从严查处。人社、公安、银行、房管、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实现信息共享,为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三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开展全面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县委、县政府将把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理和规范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乡镇,在年终民政工作责任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城市居民低保会议记录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评议议题:关于拟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民主评议。

会议内容:

一、由主持人宣读低保的相关政策。

(一)申请低保的条件:持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我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81元,月发放低保金每人124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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