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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6 15:24:43 作者:碧墨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模板18篇)

自查报告是一种内部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和规划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行业中的自查报告写作案例。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报告

每到一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分析问题短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强调,要深化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力量薄弱、统计保障能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等短板弱项问题,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省、市局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四个必查”、四项重点工作和“三个一批”,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同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盯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实际工作领域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切实推动依法统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半年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自查,形成如下工作报告:一、自查方式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

三、

查出的问题(一)对《统计法》、统计制度的认知度低。干部、职工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工作涉猎不多,导致对《统计法》、统计制度不熟悉,对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够。

(二)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明确,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在人口普查或是经济普查等重要工作开展,才引起重视,日常有关统计工作的统筹安排不多,未设立专门工作小组,未落实实际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三)统计调查工作不规范。对依法统计的认知低,导致统计工作往往是由统计对象按自己的理解统计信息,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导致统计数据不对口、不准确。加之,因为职能、人力的不足,统计组织方式的不规范、不严密,在调查制度实施程序方面产生了瑕疵。

(四)统计工作不够严谨,对统计的认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安排了才实施,由于工作不熟知,有时发生调查方向、调查口径、调查对象不一致,不统一,认为统计就是反映趋势的,数据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因此,没有必要制定这么严谨的统计调查制度,更没有必要去严格执行,导致数据不准确,笼统,不能很好反映数据背后的实质问题,工作没有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一)认真学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深刻领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内容,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的法定义务。

(二)强化学习,提高对国家、省、州的统计制度知晓率。弄懂、弄通自己与统计工作的关系以及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特别是规范统计工作,对上报时间、主体、规定内容等内容加以明确,扫清统计执法阻碍,提升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三)落实好统计工作。将统计调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人员及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精神及市局印发的《淮安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我县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涟水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省市专项纠治部署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县领导批示,要求县统计局按照要求牵头开展整治工作。参照上级做法,我县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明确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和《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召开了专项纠治工作部署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县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关于权力干预的问题。

近年来,涟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多次以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学习情况进行点评讲话。强调要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经自查,所有统计数据都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均由各企业自主申报,我县未向企业下达目标,没有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通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也没有发现相关部门以“调度”之名进行干预等问题。

2、关于数据寻租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每年成立“涟水县高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统计局主要领导是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统计部门被列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的重点部门。涟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高质量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将统计造假列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减分事项。为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提出:“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积极推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干部任职考察和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全县全面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本次自查,未发现有违背统计法和《监督意见》精神的文件,也未发现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体统计资料问题。未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问题。

3、关于执法不严的问题。

2018年,从5月份开始对5家镇街、园区、9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2019年,先后对涟城街道、高沟镇、五港镇、薛行循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9个联网直报企业,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家企业(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0年,从8月开始分别对涟城街道、陈师街道、高沟镇、黄营镇、红窑镇、唐集镇、薛行化工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1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从4月开始分别对黄营镇、五港镇、成集镇、南集镇、薛行化工园、涟城街道、陈师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0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对投资业务不熟悉,企业会计账务未及时汇总预估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较大),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4月和8月,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我们先后分两批次对省局随机抽取的1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四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12个镇(街道、园区)、39家联网直报单位,共现场落实整改问题3个。从自查情况看,没有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也不存在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

4、关于入退库的问题。

2021年,我县新增四上单位168家(工业48家、批零住餐64家,建筑业11家,房地产7家,服务业入库38家),退库73家(工业退库9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10家,服务业40家,批零住餐12家)。进库企业均严格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行业门类,由市局各专业处室组织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申报企业有执照、有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申报过程中所需的法人表、营业执照、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施工材料等由专人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资料实行返回修改或补充提供,待资料合格后协助申请入库,经自查没有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上报的现象。退库方面,主要原因是企业当年不达标准、停产破产或兼并重组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规范完善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2、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各专业的年定报工作,县局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关联审核、重点审核、汇总审核。联合各专业科室不定期到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基层数据的准确性。持续开展代填代报、违规入库、瞒报漏报虚报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3、加大协同配合。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努力实现纠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推进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xxx为进一步加强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xx党委针对本单位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xx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我队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xx党委书记专门负责主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xx纪委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xx党委组织召开由各支部书记、各部室、实体负责人参加的集中学习会,针对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认真对照,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损坏单位形象的危害性,促使大家认真思考责任账、感情账,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党委书记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带领干部职工执行有关规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有力武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内容逐条逐项的进行对照自查,切实将自身问题查摆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xxxxxxx》等相关经费管理规定,从源头杜绝公款吃喝、送礼及奢侈行为的发生,未发现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信箱,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和职工的监督检查。

根据各支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xxx干部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已,截止目前未发现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在12月25日,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整改报告《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印发的《江西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赣统字[2022]61号)和上饶市统计局印发的《上饶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饶统字[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区统计局、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

7月中旬,区统计局印发全区纠治实施方案;7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结合区统计局印发的全区纠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8月15日前完成自查,9月前完成整改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于9月20日前向区统计局书面报告本地专项纠治情况报告;区统计局根据各地和区本级纠治情况,查漏补缺,汇总形成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于9月30前报市统计局。

对前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全区要以专项纠治为契机,持续发力,将自查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机制,推动自查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围绕以下8个方面20项内容,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

1.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2.工信、发改、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

3.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4.园区、镇乡(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5.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

6.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

7.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

8.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9.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10.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11.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12.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13.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14.检查入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15.检查退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16.督察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17.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18.《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统办字[2022]26号)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19.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

20.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

区统计局将结合省、市统计局转交、入退库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统筹督察整改“回头看”相关工作,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方式真刀真枪查处当地涉嫌统计造假行为,迅速查清查实统计造假方式、统计数据失实程度和原因等违法事实。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全面准确界定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类型和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决不避重就轻、不抓小放大。对唆使统计部门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将从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报省、市统计局审核。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规范的程序移送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协助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结合2022年度入库退库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请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

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小琴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法规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

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自查自纠的方式方法,确保本地区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对症下药,为取得纠治成效打好基础。

要建立“五个一”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即:一张问题清单(附件2)、一本整改台账(附件3)、一叠销号表(附件4)、一些工作简报、一份情况报告。

8月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将本地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整理,并报区统计局。8月15日前,区统计局结合区本级问题清单和各地上报的清单,形成全区的问题清单,并上报市统计局。

8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根据本地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整改台帐,整改后再逐项向向统计局对账销号。8月25日前,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全区的整改台帐。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

9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报送专项纠治情况报告。9月30日前,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

国家统计局计划9至10月组建抽查组,结合各地自查情况,选取造假案件频发,处分处理不力,说情开脱责任,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就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

统计局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自县委下达《xx县专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后,辛义乡对全乡“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开展认真摸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20xx年项目和20xx年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是否涉及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以及项目是否存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为做好本次自查工作,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辛义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做好摸底自查工作。通过对我乡20xx年项目和20xx年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的立项批复、土地报件、规划设计文本、基本建设程序等的认真梳理和审核,圆满完成了摸底自查工作。

经严格自查,20xx年期间,我乡各项项目中不存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的问题,没有搞劳民伤财、大公园人工湖、人造景观、地标性建筑等项目,20xx年年度计划也没有安排此类项目。在项目发展中,我乡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不存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下一步,在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我乡除了要加强上级审计和监督外,还将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发挥民意监督作用,发挥民智民力,充分听取参与者多方的意见,慎重对待每一条建议,把工程项目做成“民心工程”,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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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我校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发现,我校老师师德师风的主流是好的,关爱学生、遵纪守法、无私奉献、不计得失,无聚众赌博、推销商品、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但也有一些问题。

1、个别教师对自身要求不严,极少数教师在政治、业务学习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深入学习,认为自己目前的知识水平教几个小学生已绰绰有余。

2、个别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耐心,对后进学生的个别辅导不够,对学生关爱不够。

3、个别教师对小学教育工作不够十分热爱。

二、整改措施。

1、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工作运作决策、规划和措施落实情况。

学校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研究贯彻落实师德师风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研究落实途径、步骤,近期远期的工作目标。

动员教职工学习文件,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师从业行为,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提高师德修养。

2、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落实各项教育法规。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定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师德建设的意义。

3、深刻认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工会、教代会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师德典型,创设和谐校园环境,以丰富多彩的活动,美化师生心灵,让师生在良好的氛围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并建立长效机制,让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为创建社会和家长满意的学校而努力。

通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对自己选择的这个职业又加深了认识,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我觉得新时代的师德师风应该是与传统的标准揉在一起的。平易近人、严中带慈、公平待人、勤奋好学。严厉并不是苛刻,老师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但不能把学生当作发泄的对象,这不是教育学生。我觉得传统中的师德师风与新时期的师德师风都应该是一样的,但现在存在的区别在于:师生关系的变化。以前的学生对教师要绝对服从,但现在则要求教师对学生也应尊重,这是个进步。因此,新时代的教师在关爱和严格要求学生上要提出新的标准。

师德师风的树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这一刻说起,那一刻又可以忘记的东西,它应该在我们的心底深处,在我们的一举一动中。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我们都要不断地反思、自查、自纠,就是没有问题,也是时刻督促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一种手段。所以我们不应该怨声载道,走形式主义,我们要虔诚地认真地去做好这项工作。我认为师德是一个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和品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所以,此次我就自己在师德师风学习的反思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尽量做到:优良的得以发扬,失误、过失毫不遮掩,坚决改之,弃之。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是有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围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总要求,针对执行不力、决策失误、缺乏担当、服务缺位、行为失范等为官不为情形,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突出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主要环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窗口单位的一般干部可参照执行。

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注重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责任追究与完善机制相结合。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局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导致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内政治民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闹不团结,影响班子功能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正确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影响和妨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致使工作严重滞后,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的;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或未按规定期限答复,对上级机关、巡视(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甚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事务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等问题的。

3.服务缺位。重点整治: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工作中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故意刁难或以简单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对群众来信来访不理不睬,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群众长期上访或因工作失职、作风粗暴,造成重大信访事件和信访积案的;漠视群众诉求,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社会福利事业、社区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4.缺乏担当。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职,工作中畏首畏尾,局领导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或各直属单位所负责的工作打不开局面,被动落后的;对负责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下属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

5.推诿扯皮。重点整治: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凡事光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不敢干,有难度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裁剪等问题。

6.慵懒无为。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思想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7.行为失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8.效率低下。重点整治: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民政对象服务过程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作为、故意回避矛盾和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9.纪律松弛。重点整治: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聊天、下棋、玩游戏、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规定等问题。

10.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扬州市委20条实施意见和高邮市委15条实施意见等精神,言行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自建培训中心或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以接待等为名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

11.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直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问题。

12.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直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暗箱操作、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上旬)。

1.动员部署。及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扬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三严三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高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表彰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学习《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知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限:7月上旬。

2.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月度工作例会集中学、个人自学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正反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履职尽责。在高邮民政网上开设专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活动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

1.查摆问题。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填报《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后)。查摆问题过程中,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各科室、相关单位要对所管辖条块开展一次走访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完成时限:7月底前。

2.整改承诺。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新提任干部关爱告知、干部双向约谈等制度,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受理投诉。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对服务对象投诉问题处理情况的回访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10月底)。

1.全面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纪检组、相关科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也要对本科室、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明查暗访。局纪检组、相关科室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

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机制,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度,多渠道近距离接触干部,考实看准干部,选好用好干部。局纪检组、相关科室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尤其是要结合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人员聘任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单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抓好作风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项目之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抓好落实,带头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监督。监察室和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基层党建一把手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精心组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强化协调沟通,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纪检组对全系统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作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同步推进本科室、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讲话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2019年7月,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审计署积极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找、查、督、处、防”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以专项整治的新成效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的新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动摇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的基础,而且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败坏党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严重违背,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中央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

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举措。通过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效遏制统计造假现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后,国家统计局着力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安排,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在“找”上下功夫,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发现问题线索。

依靠群众举报是统计部门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和来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统计机构在门户网站、统计报刊、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登记、核实和处理。2019年6月1日至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共受理举报线索176个,其中属于统计违法举报受理范畴的141件。对这些举报线索,国家统计局直接执法检查12件、统计督察期间核查24件、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件、转省级统计机构办理74件,其余线索将于近期梳理后集中办理。

(二)在“查”上下功夫,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从统计源头纠治问题。

“双随机”执法检查是从企业端发现和排查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专项整治期间,统计系统“双随机”执法检查从上到下全面铺开,大力营造统计打假声势。10月上旬,国家统计局组建9个检查组,分赴9个省、自治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双随机”执法检查,对36个县(区)1000余家企业是否真实准确提供统计资料、是否受到行政干预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同形式非法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一些企业违法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上百条统计违法线索,将交由地方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与此同时,20余个省份也组织开展了本地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11月20日,共检查企业10514家。同时,组织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审核评估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到10月期间,对420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和576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组织开展了“四下”抽样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对抽样调查主要指标数据与四经普数据进行对比研究。

(三)在“督”上下功夫,借力统计督察声势全方位深入挖掘问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9个省(自治区)、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对上述地区、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期间,国家统计局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问题作为统计督察的重点内容。国家统计局对7个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动各地把专项整治做实做细做到位。通过统计督察和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检查,有力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四)在“处”上下功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一直坚持直接查处各地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对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直接立案查处8省(区)19起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和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案件,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及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规定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并转交有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直接检查核实,并向有关调查总队移送有关案件。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检查企业1164家,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共检查企业10514家,对755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同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对44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公示,真刀真枪解决造假问题。

(五)在“防”上下功夫,强化法治宣传和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遵法守法。通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关键一步。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2019年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和执法骨干两期培训,积极带动各地区统计法治培训再上水平。截至11月15日,各地统计机构培训统计人员超过7万人次。同时,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以新形式、新元素使统计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加大。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曝光台通报曝光了四川省德阳市下辖广汉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和唐山市迁西县、滦县统计违法案件;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等4省8起案件。特别是将“曝光台”栏目与国家统计局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进行链接,以案说法,使近百万家企业统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情况,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各地也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于7月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了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8月在全区范围内对百色市田东县、那坡县统计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强化监督、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的可能,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统计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以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7月下旬,开展了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试算,根据试算的情况,对《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及《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进行了改进完善;11月中旬,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安排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任务。2020年初将正式实施统一核算改革,统一核算各地区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

二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切实落实统计监督监测评价体系。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认真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建立企业创新调查制度。科学监测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科学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积极推进统计微观数据开发应用,积极与地方政府就重大统计改革开展战略合作。

三是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为契机,推动改进统计调查体系。扎实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开展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0日向社会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方案设计和试点工作,修订并发布《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等统计分类标准,修订“三新”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及其制度制定审批工作流程。

四是以法律制度建设为引领,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起草《统计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成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2部部门规章的修改,印发了《关于省级统计机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法制建设巩固整治成效。同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在人口抽样调查的摸底、登记阶段,分别开展质量控制和验收;完善贸易统计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定期开展统计调查单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开展年定报制度修订工作,严格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各地也不断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部分国家调查总队,通过制定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完善统计数据生产业务流程、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签订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承诺书等方式加强统计调查质量管理。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三公一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13】38号)文精神,县人社局于12月30日召开局党政联席暨全局干职工会议,吴信仁局长就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三公一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传达并做了工作部署,要求全局干职工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党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纠“四风”和“开展‘三公一奢’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三公一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落实整改措施,使全局上下形成风清气正,聚力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崇仁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开展“三公一奢”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县有关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一奢”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局干职工大会,分析研究我局“三公一奢”的情况,要求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一奢”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1、公款送礼。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不存在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存在用公用短信平台向领导干部发送拜年问候短信;不存在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不存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行为。

2、公款吃喝。

我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未接受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未与其他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没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安排菜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我局党员干部未出入私人会所;也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

3、公车私用。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4、奢侈浪费。

我局没有年底突击花钱;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未组织异地部门之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没有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没有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没有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没有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没有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也没有违反全县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一奢"专项整治,提出了九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程序,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三天以上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五是加强节约型人社建设。以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办公、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为重点,增强节约意识,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促进人社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接待,且做到三“不”,即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

七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八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两城镇七村小学严格贯彻执行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精神,依据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我校多次组织全体教师开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提高规范办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充分认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危害性,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文件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目前深入细致排查截止到现在,我校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两城镇七村小学。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区纪委《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布置相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等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月中旬,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违规收送下级或工作对象礼金礼券购物卡等是严重违纪行为。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针对各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魏启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营造严肃认真、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并将正面学习、强化教育、自查自纠、标本兼治等工作原则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全局干部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机关作风。

一是通过全局干部自身查。主要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向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为;查是否存在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不正当开支等行为。二是围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查。主要查是否存在反腐倡廉建设措施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

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收受和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等行为。为规范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1、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和措施,健全上缴礼金礼券购物卡报告制度;。

2、公开廉政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干部和群众监督举报;。

3、实行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由工作小组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准备,迎接区纪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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