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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
2.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
3.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
4.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
5.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6.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
7.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
8.警告或警报装置;。
10.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
11.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他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范畴。
第六条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全面维护公司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3.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类设备设施)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维修、校验记录。
4.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负责各类安全附件、压力表计等特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定期送验,并保管有关定期检验报告,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
4.6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必须列入公司年度维修预算项目,由经营计划部组织实施。
4.7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行。
4.8各部门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弃置不用、拆除、挪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确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经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设备)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审定同意后方可拆除。
4.10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设备)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5、控制记录。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
2.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
3.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
4.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
5.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6.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
7.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
8.警告或警报装置;。
10.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
11.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他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范畴。
第六条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全面维护公司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控制内容。
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3.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类设备设施)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维修、校验记录。
4.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负责各类安全附件、压力表计等特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定期送验,并保管有关定期检验报告,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1目的: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2范围。
2.2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设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声设施和净化设施等。
3、职责。
3.1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各使用车间、部门是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防尘防毒设施)的责任单位,设备科负责维护、保养。
3.3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工作,如出现重大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应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上报,由工业安全小组协调处理。
4、相关标准。
4.1机械设备防护罩标准:
4.1.1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是为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
4.1.2防护罩的安全距离是防护罩外缘与危险区域之间的直线距离。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mm。
4.1.3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
4.1.4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应小于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50mm。
4.1.5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1.6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4.1.7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
4.2机械设备防护罩技术要求:
4.2.1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4.2.2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2.3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当防护罩需涂漆时,应按gb6527.2-86《安全色使用导则》执行。
4.2.4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4.2.5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5.安全装置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5.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装置和设施。
5.2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3各车间、班组所属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栏等均由各使用车间、部门自行负责管理,如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维修组进行维修或更换。
5.4公共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科负责管理,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柜、接线盒里的接地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等。
5.5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5.6设备科配合安全科对须由技术监督局等政府机构校检的安全装置送相关政府部门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存入档案。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如在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事故停车设施、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设施、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设施、机械运转部门防护的防护设施、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设施、低压真空的密闭设施、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火灾报警固定式设施、灭火设施、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设施,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各种警示标志、生产场所的防护栏、盖板、各储罐区的.围堰等。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器具),称为防护用品(器具)。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部门公司二级核算单位。
二、管理职责。
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设施),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设施和避雷设施等)由设备部门管理。
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施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5、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设施的由计控部门负责管理。
6、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报警设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7、其余的安全设施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管理。
8、各安全设施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定期作专业检查和校验,将检查校验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三、维护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须由设施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同意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
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四、防护器具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和浓度等指标)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3、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发放,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安全防护检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1为提高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总则。
2.1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
三、职责。
3.1办公室是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3.2设备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组织车间进行保养等工作。
3.3生产车间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
四、前期管理要求。
4.1设备部在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4.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
4.3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办公室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办公室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
五、使用管理要求。
5.1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2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5.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
5.4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办公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六、维护管理要求。
6.1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2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6.3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部必须经使用部门、办公室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6.4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部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做他用。
七、性能检测。
7.1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7.2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办公室、设备部共同实施。
八、考核。
8.1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2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 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的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环节,应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各自的职责。
2、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对各种设备防护设施、工具的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3、遵循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性原则,并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即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设备设施的系统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即: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代替手工等。
5、遵循系统可靠性原则。即对设备防护设施进行系统检测时,应做到动态检测与静态查核相结合,以正确判断设备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防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6、齐全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7、凡是要求定期检测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应做好检测,并建立齐全报告或记录的台帐。
8、设备科应对各类设备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亦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修。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三、材设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材设部合理安排人员负责落实。
四、为我标段供应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五、向我部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六、材设部在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教育使用者按照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七、材设部要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八、材料采购要求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九、材设部负责组织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如经过改进仍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一律清退出场。
企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和报废,保障职工能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除因劳动防护用品引发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本办法中的劳动防护用品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四条公司物资和安全部门应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名录》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认定。对现使用及新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宜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名录》中选择。
第五条由于地方政府的特别指定等原因,致使劳动保护用品未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名录》中,由项目部向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
第六条项目开工前,项目安全部门编制项目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项目物资部门按计划采购。
第七条各劳务和专业分包进场后应将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项目部。
第八条物资部门应通过供货合同约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和验收要求。具体包括:规格、型号、等级、品名、验收准则和方法。
第九条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作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办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
第十条项目应按以上规定的采购程序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责任人员,视情况给予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和发放,各劳务和专业分包单位不得独自采购和发放。
第十二条项目部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十三条工人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做到“三会”: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工人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五条应在性能范围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检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第十六条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人,可视情况进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七条项目安全部门应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检测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与报废。
第十八条从生产之日起,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公司安全部门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第十九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第二十条安全网从生产之日起,超过2年者,应按2‰抽样,不足1000张时抽样2张进行冲击试验。对使用中的安全网,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及时清理网上落物污染,当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更换。
个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二、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三、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四、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xx-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七、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从20xx年3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机房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交-班人员按规定详细介绍,接-班人员认真听取。
2、接-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方可结束。
3、接-班后,先填写运行记录,向工程部报日用电量和部门领导报到后,回配电室进行正常巡视检查。
4、按规定时间对室内设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记录设备状态、信号变化,仪表指示,能处理就处理,不能处理的故障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与供电局高度室联系。
5、每两小时抄一次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和变压器温度,及时分析数字变化,观察运行是否平稳。值班员负责高低压配电安全运行,按时巡视配电柜、变压器、电容柜、中央信号屏,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及时抄录仪表,整理上报有关技术资料。
6、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安防设施安全有效,保证两路电源的可行性,保证电气连锁装置和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按调度命令完成配电室内的倒闸操作和停送电操作,保证通讯畅通。
7、值班过程中要经常清扫设备表面灰尘,并在交-班前保证室内卫生清洁干净,空气流通。
8、如遇有雷雨、大风等天气变化时,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另外还要注意自身安全。
9、值班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业务技术,熟悉电气规程,本室电气设备性能、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等,明确本职工作范围。
10、加强责任心,保管好配电室内的各种工具、仪表、材料,搞好室内卫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直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提前10分钟上岗,着装整齐,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每日对各机房的空调机组进行巡检,确认设备运行情况,使设备良好运转,并保持机房卫生。
3、每日定时开启蒸汽锅炉,并检查无故障后投入使用,保证安全运行。
4、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清洗冷却塔、各风机机组,清洗各区域的风机盘管,提高运行效应。
5、每日对天然气、电、柴油消耗情况进行记录,对学院能源进汇总、分析。
6、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避免违章行为,认真巡视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值班记录。
7、能熟知直燃机工作原理和流程,能熟练操控直燃机组及相关设备,根据相关参数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并能独立排除。
8、能够根据天气变化,住客人数和室外温度调控机组,保证客房和公共区域的最佳温湿度,并时刻注意能源的节约。
9、熟知直燃机安全运行参数,掌握机组常见故障并能提前预防。
10、保证热水器的正常运行,保证合格的热水供应。
11、根据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按质按量完成换季维修保养工作。
12、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制度,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暗火作业,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13、工作认真负责,要坚持勤巡视,认真观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详细记录,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蒸汽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每班巡视、检查燃气管道,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及时通知气站停气,并及时通知主管。
2、关闭所有电气设备、打开排风扇,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并疏散人员,做到有序、安全疏散。
3、主管立即组织人员查清现场情况,迅速查找泄漏点,并及时进行处理。
4、如遇火情,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用灭火器灭火,并及时移走易燃物品,控制火情。
5、对防火器材设备做到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6、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各就各位,服从指挥。
7、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定期送交有关单位进行检验。
8、每日对锅炉水质进行化验,保证锅炉水质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电梯安全操作制度
1、去轿厢顶时,应保持电梯停在最高层,把转换开关打到慢车位置,然后再踏上机顶。
2、在机顶工作时,身体不要探出轿厢外,不要扶钢丝绳,不要站在轿厢顶工字钢上。
3、维修人员站在电梯轿厢顶上与轿厢内人员重复指令,一定要保障安全。
4、在进入井道底部工作之前,要断开井底开关,打开井底照明,注意观察是否有水、油污等。工作时应注意其他电机会否落下和处于绝对安全状态。
5、在机房检修机械、电气部分时,要将该机的电源总开关切断。
6、强迫打开外门时要慢,先观察轿厢所处的位置,确保人员安全。
7、在规定的人员和重量内使用,不能超载。
五、消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 每日巡视四层半补水间,2、 观察水位,3、 检查自动补水阀,4、 消防稳压表压力是否正常。观察水泵房消防泵、喷淋泵状态是否正常。
5、 检查电源,6、 看指7、 示灯是否正常。
8、 检查管道接处有无漏水。
9、 检查压力表指10、 示值是否正常。
11、 检查水泵是否正常。
12、 检查阀门有无漏水,13、 定期上油。
14、 检查消防补水水箱浮球及阀门是否正常。
15、 检查消防栓井接口有无滴漏。
16、 对消防泵及喷淋泵定期进行维护保养,17、 确保消防设备18、 设施灵敏有效。
六、卫星电视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对电视系统机房设备进行保养.保证接收机、制式转换器、功分器、调制器、解码器、监视器和机柜等设备接头无松动,内外无灰尘。
2、每月对天线、卫星接收线进行保养.保养设备包括天线立杆、开路天线、卫星接收天线和控制器等.检查天线方向及强度.清洁设备,紧固螺钉,对各种传动装置加注润滑油。
3、每半年对电视电视系统机房设备进行检测,确保主要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各种插件紧固,连接线无虚焊和锈斑.
4、每半年对电视系统接收装置各竖井分配箱进行保养.对放大器衰减器、分支器和分配器除尘,紧固接头.
5、每年对终端盒抽查5%-10%,进行保养一次.
6、每半年调整天线的接收方向和角度,确保接收电平符合技术要求,应首先检查电视系统中每个电视频道的接收情况,收视状态是否良好,接收信息是否稳定.
7、要及时巡视机房设备并作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使用燃气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每班巡视、检查燃气管道、各个阀门有无泄漏,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燃气及周边区域严禁吸烟用火,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厨房、洗衣房燃气设备停止使用后,必须关闭燃气总阀门,并设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因关闭不严发生泄漏,引发险情。
4、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迅速查找泄漏点,及时通知气站停气。、
5、关闭电器设备(排风机除外),关闭明火,打开门窗保持良好通风。
6、发生火灾时,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并迅速移走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组织抢救,控制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93999”。
7、主管立即组织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对防火器材设备做到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八、烟道清洗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达到安全防火的要求,每三个月对中、西两个厨房请专业保洁公司进行清理。
2、保洁公司在消防局备案,具备资质,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清洗前,由餐饮人员将食品及原材料等放入厨柜内锁好。
3、清洗灶台及周围地面、炉灶口、油烟管道、排油烟罩。
4、烟罩清洗后达到光亮无油腻,风机保证能正常运转无油垢。
5、地面、墙面、灶台保持干净,无油垢,达到防火要求。
6、清洗完毕后,由工程部人员和餐饮人员共同验收。
九、电脑杀毒及邮件管理、防火墙
1、工程部每月对计算机进行检查维护,包括查杀病毒及杀毒软件的版本升级。进入杀毒软件主页,进入输入注册的id号及注册版本号即可下载当日最新的杀毒包,然后将其装入本地机即可进入杀毒。
2、本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本部门人员操作,非必要时,不能由他人操作。未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每天进行一次病毒检查,保证系统的无毒状态运行。
3、不得私自将计算机其他设备添加到计算机或网络中。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修改系统配置,未经领导认可,不得擅自安装游戏和盗版软件,用未经杀毒的盘进行拷贝。
5、对外来软盘和u盘使用时,必须先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
6、工作期间,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如:经常死机、异常响声、异味、显示器工作区的异常抖动等,应及时关机, 并向维护人员反映情况。
7、当外部设备出现工作异常或输出的图像、数据等异常时,应及时关机,并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情况。
8、使用计算机上网时,保证所用计算机与内部网连接在物理上断开,保证内部网络的安全。
9、接收不明电子邮件时,必须先进行病毒扫描,确定无病毒后方可打开。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专业主管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自始自终有专人监视并做好灭火准备。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4、部门、班组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培训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配合保安部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工程部经理。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截断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地区法规要求,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零部件、登高设施等。
2、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搅拌机、龙门架等施工机械设备。
3、凡是所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发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的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4、停用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龙门架,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时,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检查标准的要求才能方可留场。安装完后的施工机具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检查标准后才能使用。
6、施工机具在使用过程中,使用施工队和机电加工队应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有隐患运行。
7、机械设备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及清理,必须拉闸断。锁好电箱门,停电运转,。没有监护人或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并保证作业环境安全才能进行。
8、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按照操作机械的安全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按照本岗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交底进行操作。
9、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立项整改、抢修和更换。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凡属在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供应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公司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生产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劳保用品属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12.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个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2.2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设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声设施和净化设施等。
3.1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各使用车间、部门是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防尘防毒设施)的责任单位,设备科负责维护、保养。
3.3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工作,如出现重大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应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上报,由工业安全小组协调处理。
4.1机械设备防护罩标准:
4.1.1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是为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
4.1.2防护罩的安全距离是防护罩外缘与危险区域之间的直线距离。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mm。
4.1.3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
4.1.4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应小于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50mm。
4.1.5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1.6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4.1.7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
4.2机械设备防护罩技术要求:
4.2.1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4.2.2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2.3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当防护罩需涂漆时,应按gb6527、2-86《安全色使用导则》执行。
4.2.4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4.2.5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5.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装置和设施。
5.2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3各车间、班组所属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栏等均由各使用车间、部门自行负责管理,如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维修组进行维修或更换。
5.4公共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科负责管理,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柜、接线盒里的接地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等。
5.5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5.6设备科配合安全科对须由技术监督局等政府机构校检的安全装置送相关政府部门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