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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危险驾驶调研报告(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6 20:08:35 作者:笔砚

调研报告需要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的方法来收集和分析信息,以保证其科学性与可信度。请大家参考下面的调研报告范文,以了解调研报告的写作格式和内容安排。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了一下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四、非法经营出版物。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的特别规定】。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被告人何自保,男,19xx年12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住青川县x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xx年12月18日被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被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自保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xx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5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xx年11月30日晚8时许,被告人何自保与姚x、郭xx、郭x在青川县x镇如意饭店吃饭时饮用了一瓶啤酒,后无证驾驶川hf14xx嘉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前往x镇“竹影清风”酒吧喝酒。20xx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何自保独自驾车离开,2时28分许,行驶至x镇运管站路段处时撞上路边石头,造成车辆受损、本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所送何自保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0.2mg/100ml.

案发后,被告人何自保如实供述了其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立案决定书等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姚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何自保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意见书;5.勘验、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自保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中华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青川县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xxx。

20xx年6月19日。

开车危险驾驶误区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某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总结10种最危险的驾驶习惯,告诫机动车司机,安全驾驶必须走出这些误区。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车危险驾驶误区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1、夜晚远光灯越强行驶越不安全。灯光的照射角度越大越安全,灯光抬得越高越亮越危险。

2、习惯性踩离合器不是减少麻烦的办法。习惯性踩离合器不但对机器不好,反而麻烦会更多,更重要的是不安全。

3、在不平的地面泊车后不但要拉上手刹还要挂在挡位上,这样才是防止车辆因路面不平避免下滑的最好办法。

4、单向行驶如果有双道,压虚线行驶最不安全。因为无论是前后行驶的车辆都无法判断你行驶的意图。

5、高速拐弯时,一边踩离合器,一边踩刹车最不安全。无论任何情况下,踩离合器行驶会增加车辆的惯性,应该将挡位放低后再踩着刹车行驶。

6、遇到其他驾驶不熟练者或违章者,应该尽快远离他,按喇叭或大灯提示,只会增加他的紧张情绪,使他更加难以控制车辆。

7、拐弯或并道时,应先扭头看一下车的后面再看反光镜。因为,有时反光镜调节得不好会有死角现象,此外,转向灯打开后会使靠近自己的车辆增加提速或放慢的几率,仅从反光镜不能完全判断正确性。

8、开车行驶时,除了保持与前后的安全距离外,还应尽量避免与左右侧的车辆保持并列行驶,通过提速超车或放慢速度来错开并列行驶者。并列行驶的最大坏处是分心,容易使注意力从前方分散到左右,对初学驾驶者更容易造成紧张不安的情绪。

9、光滑的路面应学会用好挡位来控制车辆行驶。

10、提速超车时,首先要观察和判断后面行驶的情况,在确定后面没有车辆欲超自己的情况下再观察和判断前方的情况。

一怕起步光熄火油离配合的诀窍,很多人早在驾校就烂熟于胸,但是,理论掌握再好,实践起来没有三五十次的熄火,一般司机无法跨入“老手”的行列。特别在繁忙的路口,后面喇叭一催,越急越容易接连熄火。新手起步,不是离合松得太慢,就是油门加得过急。油离要想配合好,只有在实践中慢慢体会。

二怕换挡搞不清新手无法分辨发动机的声音,也感知不到实际速度,只能依靠仪表,再在心里套算公式,然后才决定该用几挡。所以,新手换挡前,发动机不是在轰鸣就是“嗒、嗒、嗒”地要断气,换挡时多有顿挫感。能够不用离合换挡而车子行驶平稳,坐车人没有丝毫感觉,这才是换挡的最高境界。

三怕眼睛不够使过去说书的常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来形容一个人的灵敏。今天,司机开车更需要这种超常的信息采集能力。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限的精力要分配的方面又很多。老手方向、速度、换挡都心到意随,几乎是条件反射。而新手路线常走成s形,换挡常手忙脚乱,所以,眼睛就不知盯哪儿好了。

四怕他车硬加塞新手不想让别人加塞,可当别的车靠近时,又不由自主地避让,无奈中只有看着丑陋的加塞者洋洋得意。特别是堵车时,前车加塞成功,后车往往尾随。你全部放行,跟在你后面的汽车长龙又不乐意,弄得新手两头受气。

五怕并线挤不进老手并线时贴得很近,前方稍有空隙,车头一拐,正道行驶的车辆只有减速。而新手犹豫不决,更不敢靠近,有空可钻时,往往因为反应慢而错失良机。前天,笔者在北环的一个路口因为并线不成功,后面的车催得紧,又害怕违章罚款,不得不在下一路口再次并线才大功告成。

六怕坡起向后溜新手最害怕在立交桥上坡时停车。按理说大脚油门,再加上手制动,坡起不难。可实际操作起来,不是油门大了而离合没松,就是手刹放得过早没起作用。笔者曾在北环立交桥闹了个笑话,坡不大,我却三次起步熄火。一检查,原来是图省事没摘挡——用的是三挡起步。

七怕拐弯站错道手车技不好,道路也不熟,往往到了路口才想起向哪个方向拐。想换道并不了线,想停车又堵住了别人的通行,最后的结果是硬着头皮挨骂或将错就错绕圈。一般新手只有在吃过两三次亏后才想到提前看路标和路旁的指示牌。

八怕小恙不会修是机械就有出故障的可能,出问题后,老司机懂得毛病在哪,而新手一般只会开而不会“修”。有时一个保险丝断了也得喊人来服务,更不用说像换轮胎等“高技术”难题了!

九怕入库刮擦碰真正上路开起来,只要速度不太快,一般不会出问题。刮擦碰往往发生在入库、出库或倒车时。新手预见性差,更做不到想哪到哪,常常管头不顾腚造成擦碰。我第一次入库时干脆熄火,让儿子帮着推,嗨,你别说,效果还挺好!

十怕油门当刹车新手总是小心翼翼,但高度的紧张往往引发过敏反应。在小区内发生的。

这十个怕,就是从新手学车开始总结出来的。刚开始学车的新手,都是经常犯以上的错误。也是在练车的时候经常遇到的,想对新手来说。不用害怕自己开不好,只要你平时找个宽敞的地方练练手。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时间长了你开的就能跟老手一样。也不用担心在路上开车会不会出问题,也不会再犯把油门当刹车使。

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上诉人:xx,男,汉族,1973年2月25日出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现被取保候审。

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3月17日作出的历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2014)历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并改判上诉人无罪或发回重审。

事实和理由:

本案中,上诉人在静脉血检测出乙醇含量229mg|100ml,但是其何时饮酒,酒后是否有驾驶行为是本案的焦点,也是上诉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直接因素。但一审判决未就该事实作出正确的认定。

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上诉人喝酒的时间问题。上诉人是酒后驾车与证人王xx发生争执亦或是上诉人在与证人王xx发生争执后在现场喝的酒,是本案的疑点。

上诉人陈述,其是在和证人王xx发生争执后,因为王xx打电话叫人来,上诉人在等着对方来人期间,因为害怕打架喝了车上带的酒壮胆。上诉人是在与证人王xx发生争执后才喝的酒。而证人王xx称“……我以为是找事的,就给我两个开出租车的朋友打了电话,接着我闻到了对方身上有酒气,随后我拨打了110报警,一会儿我朋友先到了,我们和他理论,对方不说话,24时左右,对方驾驶员看到民警来了……”(见月14日15时xx区交警大队对证人王xx的询问笔录第2页)。

一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包括证人党xx、郑xx,王xx、孙xx、韩xx的证言及鉴定意见书和视频资料光盘。但上述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何时饮酒以及酒后是否有驾驶行为。

1.关于证人党xx、郑xx的证言。

证人党xx及郑xx分别是xx区交警大队和xx区甸柳庄派出所的民警,他们在事发当晚接到报警后分别前往现场,并且是在证人孙xx、韩xx到达之后才到达现场的。该两位证人证言,除了上诉人血液酒精含量的问题,关于当时事实的陈述,均是引用证人王xx的陈述。

2.关于证人孙xx、韩xx的`证言。

证人韩xx作证称“年11月13日23时30分左右,我接到朋友王xx的电话,在xx路xx浴场被一男子将其出租车拦下,要求赶往现场,大约24时左右我和孙xx先后赶到现场……我们就跟对方驾驶员理论,期间发现对方驾驶员喝酒了,然后王xx打110报警”(见2012年11月15日10时xx交警大队对证人韩xx做的询问笔录第2页)。

证人孙xx作证称“2012年11月13日23时30分左右,我接到朋友韩xx的电话,在xx路xx浴场对面有一男子将朋友王xx的出租车拦下,要求赶往现场。大约24时左右韩xx和我先后赶到现场……我们就和对方驾驶员理论,期间发现对方驾驶员喝酒了,然后王xx打电话报警。”(见2012年11月15日9时xx交警大队对证人孙xx的询问笔录第2页)。

根据该两证人证言,他们到达现场的时间24时左右,已经在上诉人和证人王xx发生争执后半小时左右到达的现场,他们的证言也无法证明上诉人是在何时喝的酒。

3.关于证人王xx的证言。

(1)证人王xx的证言与证人韩xx、孙xx的证言互相矛盾。

证人王xx称,23时30分左右,其在给两个开出租车的朋友打了电话,接着就闻到了对方身上有酒气,随后拨打了110报警,一会儿其朋友先到了,就和上诉人理论。而证人韩xx、孙xx作证称,在证人王xx与上诉人发生争执,他们在接到电话后,要求赶往现场,大约24时左右两人先后赶到现场……在和上诉人理论期间发现上诉人喝酒了,然后王xx打110报警。

而证人韩xx、孙xx的证言与上诉人的陈述是相符的。上诉人在证人王xx打电话叫人来的期间喝了车上的半瓶酒。然后证人孙xx、韩xx到了现场后,和王xx一起和上诉人理论,这个期间发现上诉人喝酒了,然后王xx打了电话报警。

(2)证人王xx、孙xx、韩xx均对上诉人的车辆颜色指认错误。

判决书第三页王xx的证言证明:2112年11月13日23时三十分左右,其驾驶鲁atxxxx出租车沿xx市xx区xx路由西向东行驶至xx浴场对面时,乘客下车,其准备开车时,一辆车牌号为鲁atxxxx的银白富康轿车斜停在其车前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其闻到对方身上有酒气,便打110报警。

判决书第四页证人孙xx、韩xx的证言均证明:2112年11月13日23时三十分左右,得知同行王xx的出租车在xx路xx浴场对面被一男子拦下,随即赶往现场,大约24时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atxxxx的银白富康轿车斜停在王xx出租车前,随后两人一起与富康车司机理论。期间发现该司机喝酒了,王xx便打110报警。

三位证人均在证言里描述我的车辆是银白色的,而上诉人的车辆颜色是黄色的富康车,这种信口开河的证言能不能作为证据值得商榷。

(3)证人王xx与上诉人有利害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在审查证人证言时,需要着重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本案就是因为证人王xx和上诉人发生争执后引起来的,在上诉人喝酒时间的争议上,只有证人王xx证言和上诉人的陈述,当时也只有该两人在现场,且陈述各执一词。鉴于证人王xx不仅和上诉人有利害关系且其证言和证人韩xx、孙xx的证言互相矛盾,故证人王xx的证言不应被采信。

4.关于视频资料光盘。

首先,一审庭审中当庭播放的视频资料并没有看出上诉人承认下午2点喝酒的事实也没有看到上诉人有酒后驾驶的行为。

其次,根据鉴定意见书记载,上诉人当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29mg/100ml,显然处于深度醉酒状态,其在不清醒状态下的陈述显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公安部: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

再次,即使视频中上诉人讲其在下午2点左右喝了酒,但这显然与人体酒精代谢的客观规律不符。上诉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已经是在次日凌晨一点,(报案时间和抽血时间都可以证明)如果其在下午2点喝酒,经过身体长达十几个小时左右的代谢,其体内的乙醇含量不可能达到229mg/100ml这个程度的。这种推断和证据缺乏科学根据也不足以作为定罪的证据。

《中国法医学杂志》01期。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动力学研究。

赖江华胡炳蔚。

《中国司法鉴定》01期。

血中酒精消除速度与浓度推算关系的研究。

卓先义吴建平卜俊侯心一沈保华向平刘伟。

《道路交通与安全》04期。

交通执法中人体酒精含量检测相关问题的研究。

梅冰松来剑戈。

等司法权威杂志对酒精的峰值,排空和代谢时间上都有相关的实验,数据和相关论证。

而我11点左右和王xx发生争执,饮酒到抽血时间正好是一个半小时左右,正好酒精在人体呈峰值状态(报警记录时间和抽血时间正好也印证了这一点)。

百度文库《血液酒精浓度与时间关系》专门针对酒驾醉驾的血液与酒精浓度做出了讨论研究,当中指出饮酒后1.5小时内,胃内的酒精会被全部吸收并扩散至全身组织的体液当中,即此时血液酒静浓度及体液酒精浓度达到最高值。

最后,根据xx交警大队2012年11月29日对证人赵亮的询问笔录记载,在案发的当天,上诉人在中午12点左右就到了证人家里喝茶聊天,晚上一起吃的晚饭,并且没有喝酒,直到晚上21点左右离开。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上诉人在醉酒意识不清醒状态下的陈述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该视频资料也不能证明上诉人有醉酒驾驶的行为。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酒后驾驶与证人王xx发生争执与事实不符。

虽然一审公诉机关未在一审庭审中出示,但其在一审卷宗中提供的证据中赵亮、曲光等证人证言可以佐证上诉人的陈述。

1.2012年11月29日xx交警大队对证人赵亮的询问笔录可以证实,上诉人在案发当天自中午12时左右至晚上21点左右一直在证人家喝茶聊天,晚饭也并未喝酒。

2.2012年12月3日xx交警大队对证人曲光的询问笔录证实,上诉人前期从其办公室拿走了半瓶酒,与上诉人关于酒的来源的陈述是一致的。

对于在现场找不到的酒瓶,一审判决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因为多次通知被告人xx到xx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而xx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直至二周后的11月28日才得以接受询问,xx才讲出这一情节,公安机关及时到现场查找未能找到xx所说的酒瓶。造成事过二周之后,公安机关才去查找被告人xx所讲的酒瓶,是被告人xx的责任,而不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见一审判决书第6页),一审判决上述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

3、完善醒酒约束措施。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应当先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由2名以上交通民警或者1名交通民警带领2名以上交通协管员将当事人带至醒酒约束场所,约束至酒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当事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醒酒约束场所应当配备醒酒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约束过程中,要加强监护,确认当事人酒醒后,要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尚且不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关于上诉人推脱公安机关侦查的这种说法,但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即使如一审法院所述,公安机关对不配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犯罪事实无法查清,这也是公安机关没有及时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

综上,上述证人证言虽不是直接证据,但作为间接证据与上诉人陈述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实上诉人主张。

三、一审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有酒后驾驶的行为。

一审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其中证人党xx、郑xx的证言是传来证据,均是引自证人王xx的证言;证人孙xx、韩xx的证言可以确定,他们是在上诉人和王xx争执近半个小时候到的现场的,也无法证实上诉人有酒后驾驶的行为;证人王xx的证言不仅和证人孙xx、韩xx的证言互相矛盾,并且其和上诉人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也不应被采信;关于视频资料光盘证据,不仅违背人体酒精代谢规律和证人赵亮的证言互相矛盾并且是在上诉人深度醉酒意识不清醒状态下录制的,不应作为证据使用。显然,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有酒后驾驶的行为。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有酒后驾驶的行为,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危险驾驶道歉信

尊敬的伤者:

本人怀着无比沉痛、懊悔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道歉信,以深刻表达我对您的歉意与慰问。

此次交通事故当中,我是肇事者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由于我刚刚今年三月活动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不长因此对于机动车的掌控能力不足。

此番事故过程当中,由于前方有辆跑车超我的车,并且对于我汽车有刮蹭,让我心情很不好,导致了此次危险驾驶酿成事故。并且给您造成了伤害,耽误您的工作生活,给您以及您的亲朋好友带来伤害。

在此,我要深深地向您鞠躬道歉。我表示愿意赔偿您耽误工期的所有经济损失,并且全额承担您的医药费以及各项费用。希望您现在好好养病!

此致:

非常抱歉!

xxx。

2017年xx月xx日。

危险驾驶悔过书

安全是最重要的,危险驾驶是把安全置之度外的一种做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危险驾驶悔过书,希望大家喜欢。

尊敬的交警同志: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

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

记得刚开始驾驶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但近几年来,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已经驾驶得很好了。

因此,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驾驶车辆方面还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惨痛后果。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严重后果,如果在驾驶中,大家都像我一样放松警惕,漫不经心,那怎么能保证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呢。

同时,如果在我们广大驾驶员中形成了这种散漫观念,不良风气,我们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将无从谈起。

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

同时,我请求各位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相信我!

此致

检讨人:

年 月 日

事情发生的经过你自己写下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的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幸好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我的危险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我还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

此时此刻,我只能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深感痛心的时候我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同时也意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虽然先前听到过醉酒驾车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从来不知道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也不知道法律会有这么严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样可以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我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尊重生命。

因此,无论公安机关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现在我已经受到了很严肃的处罚,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已经很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错误。

通过这次这个教训,我会好好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认真汲取本次追究驾车的惨痛教训。

今后我会当一名义务的交通法规宣传员,将我自己的案例告诫求他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希望公众以我做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不要有一丝侥幸心理,同时转告更多的亲朋好友,喝酒请勿开车,不要让更多家庭因此而悲伤,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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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本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限制经营、买卖的物品、许可证或批文,以及其他如电信业、证券、期货业等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危险驾驶案心得体会

近年来,危险驾驶案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危险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威胁。通过探讨危险驾驶案件,可以更好地认识危险驾驶对社会的影响,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危险驾驶案起因于很多原因,比如驾驶员的过度疲劳、酒驾毒驾、故意超速等。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交通安全法规,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危险驾驶会给其他车辆、行人和乘车人员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如今,道路行驶车辆数量大幅增加,违规驾驶者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危险驾驶案的发生,往往给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首先,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伤痛和负担。其次,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当这些犯罪行为频发时,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也会受到影响。最后,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会降低道路交通秩序,对城市交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不仅给广大市民的正常出行带来不便,也对城市的形象和发展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为了减少危险驾驶案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首先,交通安全教育可以从小学开始,通过校园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等方式,让学生学会规范的交通行为,养成安全的出行习惯。同时,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此外,加强对危险驾驶案的公开曝光,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给违法驾驶者一定的惩罚,从而起到震慑作用。此外,还应加强交通监管力度,严查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危险驾驶案的发生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警醒。作为车辆驾驶者,要时刻保持谨慎和专注,不随意违反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当遭遇突发情况时,要冷静处理、合理应对,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作为乘车人员和行人,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关注交通环境,避免和接近危险驾驶者。

总之,危险驾驶案的发生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不仅破坏了交通秩序,还伤害了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危险驾驶案的发生。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

开车危险驾驶习惯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某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总结10种最危险的驾驶习惯,告诫机动车司机,安全驾驶必须走出这些误区。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开车危险驾驶习惯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1、夜晚远光灯越强行驶越不安全。灯光的照射角度越大越安全,灯光抬得越高越亮越危险。

2、习惯性踩离合器不是减少麻烦的办法。习惯性踩离合器不但对机器不好,反而麻烦会更多,更重要的是不安全。

3、在不平的地面泊车后不但要拉上手刹还要挂在挡位上,这样才是防止车辆因路面不平避免下滑的最好办法。

4、单向行驶如果有双道,压虚线行驶最不安全。因为无论是前后行驶的车辆都无法判断你行驶的意图。

5、高速拐弯时,一边踩离合器,一边踩刹车最不安全。无论任何情况下,踩离合器行驶会增加车辆的惯性,应该将挡位放低后再踩着刹车行驶。

6、遇到其他驾驶不熟练者或违章者,应该尽快远离他,按喇叭或大灯提示,只会增加他的紧张情绪,使他更加难以控制车辆。

7、拐弯或并道时,应先扭头看一下车的后面再看反光镜。因为,有时反光镜调节得不好会有死角现象,此外,转向灯打开后会使靠近自己的车辆增加提速或放慢的几率,仅从反光镜不能完全判断正确性。

8、开车行驶时,除了保持与前后的安全距离外,还应尽量避免与左右侧的车辆保持并列行驶,通过提速超车或放慢速度来错开并列行驶者。并列行驶的最大坏处是分心,容易使注意力从前方分散到左右,对初学驾驶者更容易造成紧张不安的情绪。

9、光滑的路面应学会用好挡位来控制车辆行驶。

10、提速超车时,首先要观察和判断后面行驶的情况,在确定后面没有车辆欲超自己的情况下再观察和判断前方的情况。

紧张。

通过考试拿到车本是一回事,真正开着车上路又是另一回事,没有专用车道,更没有教练从旁指导,缺乏驾驶经验导致不自信让很多新手没有勇气迟迟不敢走出第一步,或是只在人烟稀少的地方过过瘾。还没等车开出小区就打退堂鼓的新手不在少数,可开车是门技术,讲究熟能生巧,熟练的车技仅靠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更不能在练车场搞定,咬紧牙也得进市区。

应对:贴上“实习”的标志,路上的司机们基本上还是会让着的,胆大心细,心态放平和,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上车前仔细检查车况,驾自己熟悉的车型,走自己熟悉的路线。即使车在途中突然“歇”了,后车狂按喇叭的情况下,也别慌张,免得越急越乱,只要按照平时操作规程重新启动就可以了。

坡起。

坡起时突然熄火,或是溜车让新手对坡起格外发憷。尤其是排队上立交桥时,基本功不扎实,不但自己寸步难行,尴尬不已,还影响到一条车道交通。遇到坡起,大脚油门,再加上手制动就能解决,可新手在油门、离合、手刹配合不好时,也难让车重新起步。

应对:新手因为油门控制不好容易突然向前冲,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车距,以免发生追尾。别让后车的喇叭声干扰了情绪,挂上一挡,左脚在松离合时给油,松开手刹,车辆就能平稳上坡了。即使是老司机也会遇到坡起突然熄火的情况,新手多练习几次,油离配合熟练后,坡起就不再是难题了。

并线。

新手对道路不熟悉,加上还未掌握一心多用的技巧,经常会发生要到路口才开始并线,紧急掰轮,卡在路中间。车技熟练的老司机练就了“见缝插针”的功夫,即使空隙不大时,也能轻松随意并线。可对于新手来说,并线绝对是件技术含量高的活,尤其是周围车流量大时,更是迟迟不敢下手,犹犹豫豫间反而错失时机。

应对:路口前都会有提醒指示牌,新手要养成眼光放远,早做打算的开车习惯,以免临时手忙脚乱地并线。并线时提前做好准备,先看清楚本车道和要并入车道,估测两条车道后车的距离和车速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顺利并线,看准时机后打转向灯,加速驶入要并入的车道,要求动作果断,一气呵成。

认路。

不认路是新手的又一大难题,新手上路原则上最好走自己熟悉的路线,可真正上路了,即使是事先设计好的路线,也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并线,或是记错出口而走冤枉路。

应对:其实不少路边都有导向指示牌,标注下一个路口通往的方向,不熟悉路线的新手在路口前方时减速,根据指示牌选择自己的行车道。对于别人指引的路线,事后重温一下用心记下来,时间长了记路并不是件难事。但是,一旦走错路开上了禁转向、掉头或者单行线时,宁可多绕一段路回来,也别违反交通法往回走。罚钱扣分事小,安全事大。

入库。

停车入库颇令新手头疼,哪怕前后左右挪出一身汗也不能让车顺顺利利开进车库。

应对:停车时除了要注意车位后大的障碍物外,还要格外留心较矮不易察觉的消防栓、台阶等障碍物和地面的凹陷。倒车的速度要慢,新手练习时最好找位老手从旁指点、指挥熟悉不同停车位的停车技巧后,再多练习几次。

后视镜。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要眼观六路,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全靠车的各种后视镜把司机的视野拓宽,尤其是在并线、倒车或超车时,更是少不了后视镜的帮忙。而刚上路的新手往往会因太过紧张,紧盯车前方,而无暇分心去管车辆周围的情况。

应对:新手要首先习惯后视镜中的影像,在和实物比较中接受影像,并能迅速在大脑中还原成实物。在路面情况不太复杂时,新手要试着用余光关注车辆的后视镜,留意车辆四周的路况和车况。

危险驾驶心得体会

驾驶是一项需要经验和技巧的技术活动,而危险驾驶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我多年的驾驶生涯中,我深刻意识到危险驾驶所带来的不可预测性和危险性。通过与危险驾驶的经历和教训,我逐渐领悟到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在以下的文章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希望能引起读者对于驾车安全的关注和思考。

首先,危险驾驶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危险驾驶不仅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一种挑战,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纵观事故数据,很多严重的车祸都是由危险驾驶行为引起的。超速、酒驾、使用手机等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的范畴,这些行为将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我们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不以危险驾驶为乐。

其次,危险驾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危险驾驶者往往视违反交通规则为一种刺激和挑战,完全忽略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个小小的违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车祸的发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比如,一个不经意的闯红灯就有可能在忽略了对方的行驶方向下造成相撞。因此,在驾驶中,我们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危险驾驶不仅仅会带来伤害,也会给驾驶者带来心理负担。当我们的驾驶行为偏离了正轨,违反了交通规则,我们不仅仅需要承受事故和交通罚款的后果,更会给我们的心理健康带来冲击。在一次危险驾驶的经历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内心的恐惧和焦虑。每当我再次驾车,我总是会想起那次惊险的瞬间,这一系列的心理负担会分散我对路况的专注,影响我驾驶的稳定性。因此,在驾驶中,我们必须时刻审视自己的驾驶行为,发扬文明驾驶的精神,保证我们的心理健康。

最后,危险驾驶背后隐藏着无尽的遗憾和痛苦。无数的家庭因为一次危险驾驶而失去了亲人,伤痛难以抚平。在我驾驶生涯中最难以忘记的一次经历是在高速公路上目睹一起车祸。一辆超速行驶的车辆失去操控,在疾驰中与前方车辆相撞。当我看到那个家庭中的悲痛的表情时,我深深明白,危险驾驶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不负责任。为了避免这样的遗憾,我们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危险驾驶是我们社会上的一个顽疾,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威胁。通过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深刻的反思,我深信只有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始终做到文明驾驶,才能有效避免危险驾驶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从法律、教育、宣传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于危险驾驶的打击力度,提高司机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驾驶环境。

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按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分别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惕危险驾驶10个坏习惯危险驾驶

为了获取成功,有一些习惯我们必须舍弃,其中包括:

1.安于现状:安于现状并不意味着需要随时将自己置身于巨大的压力或者焦虑之中,而是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尝试新工作、新生活。着名励志演说家lesbrown曾说:当人们不安于现状而追求更好生活的时候,自己的`觉悟和意识都会被迫成长。

2.停止学习:若停止学习,那么我们解决问题的时候只能靠已有的知识,这样子会禁锢我们是思维。不断拓展知识和经验才是通往成功的必要途径。

3.畏惧求助:开口求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常常觉得其他人的想法跟自己是相同的,所以觉得没有必要求助;另外一些人是不好意思开口求助。但是合适的求助能够帮助我们做正确的决定或者决策。合适的求助也会拓展人脉的。

因此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

5.一心二用:很多人自视过高,觉得自己可以同时开展多项工作,结果往往是各个战线集体失败。

6.自欺欺人:正如stevemaraboli说的那样:别对自己说谎,一旦我们对自己都开始说谎了,那么我们已经不自信自己可以成功了。

7.不求反馈或者延迟获得反馈:我们很容易忽略反馈这一环节,经常一件工作做完了,就觉得完了。但是每一件事情,尤其是花费了你许多心血的工作,一定要有反馈。反馈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去完成工作。

8.一味追随前人足迹:若没有创新而只是一味照搬前人的经验,那么一定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的。

9.沉陷在过去不能自拔:过去已经不能改变,可以改变的是未来。所以千万不要让过去过不去,而是要将精力花在现在,去创造未来。

10.与太多消极的人做朋友:如果你周围都是消极的人,那你一定积极不起来。所以千万不要总是跟消极的人打交道。目光看的长远一点,格局大一点,大度一点。

危险驾驶心得体会

危险驾驶是指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对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威胁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在我多年从事驾驶工作的经验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首先,了解交通规则是驾驶安全的基础。驾驶员应该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如限速、禁停、让行等。尤其是在道路交通繁忙的城市中,遵守交通规则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想避免危险驾驶行为,首先要加强对交通规则的学习和理解。

第三段: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其次,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也是避免危险驾驶的关键。良好的驾驶习惯包括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注意观察等。例如,在超车时要打开转向灯提醒其他驾驶员,观察周围情况,并使用倒车镜和后视镜确认安全后才执行。通过培养这些良好的驾驶习惯,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段:警觉周围的危险因素。

此外,警觉周围的危险因素也是避免危险驾驶的重要策略。在驾驶过程中,我们要时刻注意并预防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例如行人突然穿过马路、其他车辆变道、道路施工、恶劣天气等。通过增强警觉性,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危险因素,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五段: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最后,正确应对紧急情况也是避免危险驾驶的关键。在驾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如突然刹车、爆胎、机械故障等。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应保持镇定和冷静,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并告知其他驾驶员,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应对紧急情况,那么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驾驶安全。

结尾段:总结。

总之,危险驾驶是一种对驾驶员和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通过了解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警觉周围危险因素和正确应对紧急情况,我们可以有效地规避危险驾驶行为,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因此,作为驾驶员,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这些心得体会,并将其付诸实践,为路上的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

论文摘要:危险驾驶罪入刑后,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以及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等三个问题是必须理清的,本文致力于讨论以上三个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本罪与相关犯罪有所裨益。

论文关键词: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相关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本罪包含两种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中,前者须达到情节恶劣方能定本罪。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实施以来,司法机关对危险驾驶案件的处理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更准确有效打击该类犯罪,司法机关应当正确而全面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并处理好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这是司法实务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包含两个行为类型: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

(一)追逐竞驶的构成要件。

所谓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或者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频繁、突然的并线等行为,然刑法规定,追逐竞驶达到情节恶劣才科处刑罚,因此,追逐竞驶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并且达到了情节恶劣,才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科处刑罚。作为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追逐竞驶的行为我们需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本罪的构成要求并不限定发生的公共道路上,前已述及,因为本罪为危险犯,因此,只要行为人的追逐竞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产生危险即可构成本罪,因此本罪可发生在其他道路上,如学校的道路,工矿厂区的道路上及人行道上。第二,本罪以高速驾驶、超速驾驶为前提,但单纯的高速及超速驾驶并不构成本罪,还须有随意追逐、超越,频繁、突然的并线等危险行为。因此,非高速、超速驾驶不构成本罪,但本罪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国外某些国家规定的超速驾驶罪。第三,本罪行为方式有多种,包括超速驾驶,也包括随意追逐其他车辆,超越其他车辆,频繁或者突然的与其他车辆并线,近距离的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等。第四,二人以上基于意思联络和单个行为人均可实施本罪的行为,可以构成本罪。如行为人驾驶机动车针对救护车或者消防车等车辆实施刑法规定为危险驾驶的行为,可以构成本罪。最后,追逐竞驶成立本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对情节是否恶劣的判断标准应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生命的危险。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在实践中应以道路上的车辆多少,行人的多少以及驾驶的时段与路段,速度以及驾驶的`方式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若在完全没有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欢叫野外追逐竞驶的,未对他人的生命和身体造成危险的,笔者认为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另外,追逐竞驶的主观方面要求为故意,但对目的和动机无要求,只要行为人的追逐竞驶行为产生了抽象的公共危险且到达情节恶劣的定罪标准,就应当科以刑罚。

(二)醉酒驾驶的构成要件。

刑法规定,所谓醉酒驾驶,是指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为醉酒状态。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员明知已经饮酒,故意驾驶机动车辆,被查出后的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即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因此现有司法实践中查处醉驾的做法是由交警进行抽查,首先对司机进行呼气检测,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抽血取证。检测结果如果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即属于醉酒驾驶行为,无需具体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性。

实践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醉酒驾驶为故意犯罪,行为人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那么就不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并不需要细化到对酒精含量多少的认识,只需要行为人认识到喝了一定的酒然后又驾驶机动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醉酒驾驶。因此可以排除行为人关于只认识到其为酒后驾驶并未认识到醉酒驾驶的辩解。行为人并未主动喝酒(如在饮料中被他人掺了酒精),且在驾驶前也未意识到已经喝酒,不构成本罪,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之前意识到其已经醉酒的,应当认定为故意醉酒驾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分项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危险驾驶罪为故意犯罪。在实务中,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几点值得一谈。

1.交通肇事以危险驾驶行为为前提。前已述及,危险驾驶罪乃故意犯罪,但由于行为人的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结果,如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不以危险驾驶行为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是单纯过失犯的交通肇事罪,如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证的行为人驾驶机动车辆,虽然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行为人对此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罪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与方式与危险驾驶行为的关联。交通肇事后行为人逃逸的情节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在实践中,逃逸行为与方式又于本罪中的危险驾驶行为相关联。因此,行为人喝酒后驾驶致人伤亡之后又逃逸的,由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重于本罪,构成想象竞合犯,依照从一重处罚的原则,应当一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但适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

综合以上所述,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又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三、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

刑法分则第二章的兜底性规定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方法,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及相关的法律未对“其他危险方法”进行限定,现行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造成了司法实践中认定罪名的困难。笔者认为,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应当与爆炸、放火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方法具有相当性,例如驾车撞人、私设电网等。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并且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话,应当以其他犯罪论处而非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案心得体会

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引以为戒,深入反思这些事故背后的原因,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有机会观察和了解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让我深感警示和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危险驾驶的关注和警觉。

首先,这起危险驾驶案让我意识到,人的粗心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起案件中,司机因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了交通事故。生活中,很多人在驾车时容易分心,比如看手机、听音乐、与乘客交流等。但是,一丝不慎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集中注意力,确保自己的行驶安全。

其次,我意识到醉酒驾驶是危险驾驶的罪魁祸首之一。此案中,驾驶员在酒后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了事故,造成严重的伤害。酒后驾驶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肆无忌惮的摧残。因此,我们要自觉摒弃酒后驾驶的行为,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另外,我还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司机使用手机导致了事故。现在大家对手机已经离不开手,但是它也成了让人发生事故的祸害之一。无论是接听电话、拨打电话还是玩手机游戏等,都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在驾车过程中,我们应该将手机放到不易触及的地方,或者直接关机,避免手机的干扰。

此外,观察这起危险驾驶案还让我想到了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与素质的问题。一方面,驾驶技术差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参加培训或学习驾驶技巧。另一方面,驾驶员的道德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具备良好的驾驶素质,才能够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其他交通参与者,并保持冷静应对突发情况。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案不仅仅是一起个体的交通事故,更是对我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敲响警钟。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保持高度警觉,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和素质,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加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文明驾驶的好公民,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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