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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一个人的美食之旅读后感(案例15篇)

时间:2023-10-30 19:22:13 作者:曼珠专业一个人的美食之旅读后感(案例15篇)

读后感可以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和想法,也可以是对作品的客观评价和分析。以下是一些读者对历史传记的读后感,它们展示了人物的魅力和历史的价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摘自原文)。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蔡澜: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杀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男主人公哈罗德﹒福莱。

627英里,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后居住的地方,距离英国北部苏格兰贝里克奎尼所住疗养院的距离。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平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平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本书记叙了英国一位普通人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平凡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1个人,87天,627英里,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之后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儿选择住在英国的乡间,日复一日的过着相同的生活。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从讶异到选择无视再到纠结,最终写了回信。在加油站与一位女性服务员交谈中得知她的阿姨也患了癌症。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决定从自己的住处走到老友的住处。他相信,只要他行走下去,他的老友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动力。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却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或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在路上哈罗德也遇到了很多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哈罗德却没有给任何一个人解释,也没有把这件事当成自己炫耀的资本,仅仅是因为自己想要去拯救老友,从自己的世界走出来,拥有一片更美的世界。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朝圣究竟是什么?说到朝圣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各地宗教圣地路上一步以后跪下向天朝拜的朝圣者,无尽的路只因为自己心中的信仰,每一步都走的那么坚决、坚定。身体上的创伤根本无法阻止前行的脚步。天下有多少朝圣者就会有多少的朝圣路,一趟旅行中我带着这本书上路了,向着自己梦中的景物前行,以景为圣,一路之行便是朝圣之旅。我也是一名朝圣者,我一个人走在自己的路上,并不孤独,因为有这本书陪伴,一场旅行的结束也读完了这本书。时常感觉哈罗德就在自己的身边,因为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前行,一路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朝圣者的路注定不会那么轻易,但每一个朝圣者心中的信念都会帮助克服每一个困难。文章的故事并不复杂,哈罗德用一场旅行改变了自己生活,也因一场旅行拯救了三个人。人生会有多少的朝圣路?其实都在人们的心中,书中有句话如是说到“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困难。”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人生可以过得麻木也可以过得有意义,我们见过太多单人环游世界的故事。之后就成为了英雄,但哈罗德只是为了救自己的老友,因为自己一直行走老友就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念,从此他的生活有了不一样的颜色。哈罗德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每一步走的都那么困难却又坚决,脚下起水泡或是抽筋,简单处理后又会走上路,人生也是一条长路,我们每一个都是朝圣者,什么是我们行走下去的动力?是生活,所以每一个人有了朝圣的方向。

班主任简评:

胡蕾的这篇读后感让我感触良多。人生就是一段旅程,从生到死,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方向和规律。然而,这段旅程因人而异。有的长如大江之水,有的则短若朝露;有的如夏花之绚烂,有的如秋叶之静美;有的人死留名,有的则与草木同腐;有的相悦相伴、朝朝暮暮,有的则相思相牵、会少离多;……。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旅程。不管旅程差别多大,旅程中的人们都是一个朝圣者,都有自己的一个目标,或大或小,或简单或复杂。不过,真真正正完成朝圣,却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着眼于大方向,也要关注点滴小事。非常喜欢胡蕾的这句总结“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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