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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红字读后感英文版范文(21篇)

时间:2023-10-30 22:52:18 作者:梦幻泡优质红字读后感英文版范文(21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所阅读内容的意义和价值。以下是一些读者对某部作品的真实感受和深入解读,非常值得一读。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关于李尔王的形象问题,有人评价他是一份昏聩专制的暴君,我实在不敢苟同。作品一开始不就点出了他年轻时的英勇有为吗?另外,像肯特、葛罗斯特这样既仁义又富有智慧的贵族对他忠心不二,特别是肯特,即使被流放还要乔装打扮一番留在李尔身边当仆从。奥本尼公爵对李尔也是极其尊重的。倒是像爱德蒙这样的野心家对李尔及其忌惮――这样一对比本身就说明了李尔是一位贤明的、极富有个人魅力的君王。如果说李尔王的悲剧是性格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如此),那么剧情的起承转合正是随着李尔性格的变化而变化的。作为君王的李尔,深受臣民的爱戴,也因此而自负。正因如此,他才会看不到考狄利亚真挚而朴素的感情,错信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花言巧语。君王大抵都是如此,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了自我崇拜和自我膨胀,被奉承遮蔽了眼睛。于是他的悲剧也因此开始。然而两个女儿对自己的冷酷和无情,瞬间的变化,巨大的心理落差,从根本上打击了他的内心,将他的自我膨胀和自我崇拜摔得粉碎!他从前所信的一切:大臣们的敬畏与奉承,脚下的土地,甚至他的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大臣们敬畏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的权力,此刻他什么都不是了。世道即是如此。可变为一介草民或者说是阶下囚的他,摆脱了所谓的君王的身份与权力的羁绊,他的心反倒变得澄澈起来。于是,他看清了自己,看清了自己的小女儿――可爱的考狄利亚,也重新认识了世界的本质。这时候他的心灵应该是宁静祥和的吧――抛却了世俗的纷争拂去了心灵上的尘埃,这不正是佛家所言“禅”的境界吗?就在这时候,李尔死了,与其说李尔因悲痛而死倒不如说李尔是带着微笑死去的。像李尔那样一个看透了世事、大彻大悟之人,是不适合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被权力和利益异化了的世界上的。所以,他必须死。于是,他羽化了,成了基督的天使,成了佛。

其实在《李尔王》中,那个小丑到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他的戏份很少,似乎每次出现都是在插科打诨,好像没有他这部作品仍然完整。但他却是作品中唯一一个冷静的人,唯一一个既身在剧中又超脱剧外的人,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的人物。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又洞察世间万物的神明。他的每一句话都带有深深的哲学意味,他是李尔性格变化的推动着,是剧情的推动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启迪着李尔,同时也是对社会对人性的极大嘲讽与反思。正是这个小丑的出现,在不断地嬉笑怒骂中将人们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是的作品反映现实的意味更加强烈和犀利,在不经意间,作品的深度又进了一层。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在《李尔王》中,不仅美好的东西被毁灭了,连恶的东西也被毁灭了,而且还毁于“恶”本身。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自相残杀不仅仅在于加重作品的悲剧色彩,更在于向人们传达一种希望,正如中国那句老话:恶有恶报。他们自身的下场正验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恶终将会被美和善撕得粉碎,世界终究还是美的。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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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所以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我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我,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终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

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

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

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杯具”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必须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我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比较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我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感情,仅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完美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明白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必须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能够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杯具中注定的吧——把完美的毁灭掉。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科迪利娅含恨离世,李尔也悲恸欲绝地追她而去……观众的.眼泪还在为悲情的结尾枉然不止,台上幸存的埃德加的声音却给我们悲伤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也让我们从悲情的《李尔王》中看到了些许希望。

埃德加终于成长起来了,从最初的天真无知到最后的坚毅成熟,这个男配角的一步步变化是让人惊喜和欣慰的。作为副线他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也和李尔王自我救赎的主线相得益彰,更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埃德加怎样由一个无知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一、无知。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也正是这种单纯无知,致使他轻信了弟弟埃德蒙的谎言而狼狈出逃。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诈老练和埃德加的无知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二、迷茫。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台词只有一段,漫长的逃亡经历也被几句辛酸的话语草草带过,但是其背后所包含的艰辛和困苦,恐惧和绝望却令人心惊。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第三幕第四场的李尔和埃德加相遇了,这种相遇也是整部戏剧主副线的第一次汇合。李尔好像在狼狈龌龊的埃德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悲惨情状,并固执地认为埃德加和自己一样是被儿女所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三、隐忍和悲情。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望而无所畏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困的人只能回到欢笑!那就欢迎我所拥抱的虚无的空气吧;你把他刮到绝境的人已经一无所求,不怕你了。”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是拯救了他的父亲葛罗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四、英雄。

从无知到迷茫,再到隐忍和悲情,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我的虚荣之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当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我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我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我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仅有自我明白自我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明白自我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我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坚持自我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我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终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我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我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我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我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当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我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我的手中,而他自我到最终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我。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可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我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我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当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我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所以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明白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当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明白自我该如何改变自我,最终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终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我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能够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欢乐,仅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明白别人已把自我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明白自我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期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仅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终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此刻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我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并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红字》读后感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红字读后感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读后感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ps:书中的一些段落特别适合朗诵或者配音,我今天试着读了读,感觉还不错。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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