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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机关定密管理制度大全(17篇)

时间:2023-10-31 11:10:39 作者:ZS文王优质机关定密管理制度大全(17篇)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这是一份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机关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打扑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将、打蓝球、羽毛球的,每次罚款50元。

二、实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公休制度,凡在规定公休天数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视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伤除外),减发工资20元。(本月内请假天数与加班天数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婚、丧、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视情况给予照顾。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不能休息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双薪。经领导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发工资20元。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领导批准,并将本人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批准程序是:科长请假要写出请假条,经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员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给本科科长,由科长报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满后按规定销假,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科长、付科长向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实行办公定、人事科、财计科和资产科轮流管理考核,每科负责一个月。坚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点半前亲自签到,严禁他人代签,上班不签到按旷工处理。因外出不能签到的,回来后补签或有主管科长写明原因。双休日或法定节日,除门岗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再签到,不再计入考勤天数。领导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签。科长要委托一名付科长负责,把每天的到岗情况,在上午八时半前结清,对迟到、旷工者进行认真登记。月底把签到薄和考勤汇总情况一并报主管主任审批。每天到点结不起来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发科长、主管科长工资10元。

七、实行义务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财务科要建立义务工台账,年内加班超过12天后,方可领取加班费。

八、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付主任为付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机关加班管理制度

为及时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参照县直有关单位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机关工作人员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在休息日、休假日一般不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二、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确需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机关科室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报单》,加班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3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三、夜间加班,晚上8时至12时视作一个加班日。

四、实行加班补助费后,一般不再报销工作餐费用。

五、加班费由局办公室汇总,每季度底前各科室将《加班申报单》集中交办公室,每季度结算一次。每人每月最高不能超过4个加班日,超过部分不予发放。

六、对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特指其父母、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或逝世,实施单位慰问。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前往。标准如下(不含购买鲜花等必备礼仪用品费用):局领导级,500元/人.次;科室负责人级,400元/人.次;科员级300元/人.次。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上级机关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执行力,实行“星期六固定加班,星期日加班不固定”制度。

一、机关加班工作,是指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因上级部门或领导急需进行的突击性、临时性等交办工作。

二、根据局工作的特殊性,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周六正常上班。

三、周六上班发加班补助,周六不上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但不发加班补助。

四、加班补助实行“下定基数,上不封顶”,即每人月实发工资额除以22,得数为各人相应的加班补助(最低50元/天)。

五、星期天各科室排定人员值班。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不发值班补助。

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

机关管理制度

局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经局干职工讨论、修改、补充,并于2005年3月2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局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xxxxxxxxxx。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

学习计划。

年终有。

学习总结。

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

承诺书。

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2篇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局财务支出5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内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1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五、各站所室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站所室所有收支由局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领用票证等有收入物品,原则上应先交款开票再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准用白条结算;确因工作等需要用白条结算的,应由分管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先领取后付款,坚持谁赊欠谁负责收回;年终结算,白条一律不予认可,所有欠款由签批人或经办人收回;如未收回,应在签批人或经办人的风险金或工资中扣回。

站所室财物收支及库存结余实行月结月报,应在下月上旬分别向各站所室、分管领导、局长通报上月收支结存情况。

六、各站所室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按照年终结算费用提成比例,节约归已,超支自负。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证明、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表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金额。凡填报不实者,各站所室负责人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需经该站所室负责人安排,各站所室负责人出差需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凡未经站所室负责人、局领导安排,自行外出的,其一切开支自负。局领导下乡需告办公室知晓,外出出差必须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一切费用自负。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超过核算所需经费的90%,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局机关所用小件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费用自负。

十二、年初下达各项经济指标的收费项目的收入及其它有关收入,各站所室都要按第五点要求统一交财务管理入帐,各站所室不准另设小钱柜,更不得私分挪用,违者按有关纪律处理。

机关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

学习计划。

年终有。

学习总结。

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

承诺书。

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2篇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贪腐,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机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和发放。

第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所需新购办公用品,先到局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20xx元以上者,须送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方可购买。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第三条 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入库时,经保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单”,凭单入库登记。

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保管人员凭单发放。属固定资产的用品,须在局财务审计科登记备案。

第五条 属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管理、发放和使用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做到每季度进行实物盘存,公布情况。

第七条 每当申请新购办公用品时,需报告上一次采购办公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库存情况。

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政令顺畅,努力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印章是县局履行职责权力的合法标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

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机关印章是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监印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启用局行政公章须经局长同意;。

2、启用局党组公章,须经局党组书记同意;。

3、启用局机关其它印章,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4、凡在局机关以外的其他函、信、证件用印,须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5、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阅用印文、信内容,以防错盖印章;。

6、一份文件只盖一次印章,如文件内容有变动,应再次请示后再用印。

8、印章应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意乱放,管理人员不能自作主张用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杜绝各种违章、错用现象,保证用章准确无误。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局机关事事有责任,事事有落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质量。加强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程序,也是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主要体现。请示时,要说明请示的事务名称和原由及建议或意见;报告时,要报告事务的时间、名称、完成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按级请示和报告。办公室日常事务通常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和报告,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和局长请示和报告。

2、归口请示和报告。各业务口子上的工作由负责各业务工作的人员向负责该业务工作的领导请示和报告,如有重要情况,再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或报告。

3、对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及时通知归口单位处理。

会议制度的目的,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2、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每个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一次,主要由各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每季度工作情况,听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

3、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遇有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使办公室公务接待用餐做到既热情、又节约,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用餐规范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1、凡因公务需安排用餐的,须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指定地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菜金不超过120元,酒水一般不用高档酒。经手人要负责填写派餐单(接待单位、事由、人数、标准、时间等),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餐费结算时,办公室凭派餐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付款。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打整包香烟、不上水果,不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确有必要的须经局长同意。

3、公务接待用餐完后,负责安排的人员当天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用餐实际开支情况,并予登记;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公务接待开支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节约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和现行财经纪律,报帐及时准确。

2、坚持财务报帐制,由经手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空白纸条、收据一律不作报销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3、严格现金管理,因公务借款需经局长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帐归还。

4.每月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汇报局机关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

5.做到办公室国有资产按时登记上帐。

6、报帐员与县报帐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资金安排,及时报支发票。

7、做好办公室国有资产损坏后的修理、报废工作。

8、会同办公室主任搞好局机关年度经费分项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尔后报县财政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全体人员的责任感,节约办公用品费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采购办公用品,须填写采购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购置、统一保管,并原则上要有2人以上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所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办公室凭采购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与售货单位结算。

2、贵重办公用品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

3、健全建立新购物品入库登记验收手续。凡办公室购入各类(文件头、稿纸、信封、复印纸、白纸、笔记本及其它)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分门别类作入库登记保管负责。

4、完善办公用品出库领用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注明名称、用途,登记领取数量,并签署领取人姓名。

5、杜绝外单位人员在办公室打字复印。

6、废旧物品、杂志、报纸等,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学习是每个人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的最佳途径,机关每个同志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者请假。

1、时间安排:每周安排半天,拟定星期五下午。每月不少于2天;。

2、内容安排:主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

规章制度。

及业务理论知识。

3、讲评安排:每季度讲评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充分发挥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节能降耗,确保行车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车辆管理。

(1)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派遣。

(2)凡须用车的人员,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请示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使用。用车人不得先用后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

(3)司机应按时上下班,司机要确保领导正常工作用车需要,保证随时出车,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请假。司机个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更不得将车交给或借给别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司机要加强安全学习,以自学为主,主要学习交通法规、行车规范及有关行车安全方面的知识。

2、车辆保养。

(2)司机应经常性进行转向、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检查,确保安全行车万无一失;。

(4)洗车费小车每月40元。

各车辆按月实际耗油报销,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不得外借或弄虚作假挪作它用,特殊情况超耗油车辆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个别增油。无故超标用油的由司机本人负责;未经允许零星车辆用油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

5、车辆维修。

(1)坚持节约的原则。车辆出现小故障,司机要尽量自己修理。

(2)坚持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凡需修理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必须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请修单,造出预算,尔后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对修理厂家进行有关维修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再交办公室主任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修理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司机本人必须一道参加修理。

(3)零件采购。在修理过程中,须更换零配件,由厂家通知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经请示后,方可更换;大额零部件须更换的,原则上自行购买,减少中间环节的管理费用,实行定点购买,及时报销。配件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司机与经销商索赔。100元以上零部件更换须将旧件回收交专管员入库保存。

(4)车辆验收。认真执行车辆维修审批验收制度,凡进厂三保,大修车辆须与厂方签好协议,维修项目保证质量时效。出厂前须交专管人员和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5)登记入库。凡维修的车辆、购买的零部件要及时登记,注明时间、名称、经办人等。

(6)经费结算。修理厂家须凭请修单和发票一同报帐。对不填写请修单的车辆,办公室不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

6、司机福利及奖惩制度。

(1)随车司机月安全奖80元,根据劳保福利条例规定,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对随车司机每年给予300元(含工作衣、鞋、肥皂、手套)福利费,中途调整人员按月计算;每月出车补助80元。

(2)对于驾驶人员发生的违章罚款,单位不给予报销。全年度无违章现象,给予司机适当奖励。

(3)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凡因司机责任出现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奖;按交警事故认定为准,给予司机一定的经济处罚。

(4)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司机,一次扣除其安全奖10元。

(5)凡局领导出差车辆停行期间,司机私自用车需经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扣除司机当月安全奖。

九、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严格实行请假制度。

2、工作期间,严禁玩电脑游戏、放影碟。严禁用工作电话聊天、用专用电脑上网玩游戏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有睡觉、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无关人员未经办公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

1、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场所的卫生规定,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和纸宵。

2、办公室人员应自觉整理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并做到分类放置到位。

1、下班前关好门窗以及切断各设备电源。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检查公共场所的门窗和电源是否关好和切断。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会进一步完善。

县局。

2019年2月12日。

机关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严格机关用车,节约用油。为节约行政经费和认真执行汽油定量供应,保证机关应急任务的需要,对日常用车必须从严控制。 驾驶员认真做好《行车记录》,登记好每天的行车路线、里程和加油量。

3、车辆使用应做到先公后私,先急后缓,按需配用,合理调度,要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

4、派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可以派车,长时间用车(超过1天以上)或长途用车(出菏泽市)需经局长批准。未经派车,司机自行外出者,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写出检查,罚款100元,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各科室用车须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在市内用车一般应提前半天或一天申请;市外用车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天申请;申请用车时,要说明用途、目的、时间等,分管领导根椐用车情况向局长汇报,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用车。

6、 外单位或私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必须经局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车辆私自外借;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库内。如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用车科室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用途和到达地点,途中不得随意变更。

2、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车辆。严格按现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4、司机执行出车任务,要提前检查准备好车辆,做到不误点、不误事。

5、司机在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车,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

1、车辆加油实行油票定量供给,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统一结帐,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

2、司机要经常做好车辆的车质保养和车容车貌的卫生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每次执行出车任务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尤其对重点部位(刹车、油量、传动、灯光、转向、轮胎气量等)更要重点检查,不带故障行车。

4、要坚持节约精神,在保证安全行车的情况下,能自行动手排除的故障不进修理厂,能修理好的部件不购置新件,尽量节约修车费用。

5、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并向局长请示,待批准后由办公室和司机一起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6、对司机实行安全奖,一年内不出任何事故,发给司机安全奖200元。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经费开支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办。一次性开支数额较大的,需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开支,均实行先审批后承办,未经批准不予报销。

(二)办公用品的使用。一切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时到办公室领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委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三)会议经费开支。办公室编报预算,报有关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招待费开支。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安排。本市来人联系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级或外地来人,严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标准执行。外地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费用自理。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五)所有经费的开支实行每周签字制度。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负责同志说明开支来由,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坚持日清月结。办公室财会人员要认真负责,所有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字,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报销。每月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务质量。

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优化环境,根据东创先发【20xx】6号《关于开展“明职责,亮身份,优服务,争创群众满意的创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争创满意机关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以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优化环境、推动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以公开监督、整改督办、群众评议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素质不高、机制不活、服务不优、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让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满意、上级满意、社会各界满意,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对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三、争创任务和目标。

三是夯实基础,管好队伍,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服务不实、风气不正、效率不高的问题;。

四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绩效考核,着力解决行政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五是标本兼治,强化责任,着力解决为政不勤不廉的问题。总的目标要求是:

为民。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把为群众服务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意愿作为制定决策的首要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认真查改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务实。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重实绩,干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主要业务指标达到全省开发系统先进水平。

清廉。坚持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式灵活,效果良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注重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行风评议中社会评价逐步提高。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

记在中纪委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理性认识我局在县级机关部门和省市开发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努力克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贪图安逸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在全局上下形成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同志认真解剖机关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和工作动力不强的深层次原因。扎实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使工作人员“想干事、原干事”,打造一支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高执行力。

1、开展“提高机关执行力行动”讨论。通过开展执行力的大讨论,着力解决“办事拖拉”的问题,预防和解决拖沓懈怠的“机关病”,培养“立即反应,马上行动”的机关执行理念,打造目标一致、价值趋同、步调统一、充满激情的工作团队。

2、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科室之间责权明确、运转协调、政令畅通的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着力解决服务“中梗阻”问题,建立起科学的、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3、加大“三项公开”的力度。重点向群众公开行政审批环节、办事流程和收费项目,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透明提升行政执行力。通过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找出本系统、本单位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难办事的环节,作为争创活动的重点。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

1、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反对吹虚浮夸,工作不实,好大喜功、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奢侈浪费。

2、努力形成抓落实的风气。要从坐而论道,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形式主义中解放出来,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各项工作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3、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擅离职守;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工作互相推诿、办事敷衍拖拉。局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自身作风,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努力成为争创满意机关活动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4、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执政为民。继续帮扶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尽其所能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结合全局实际,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用工作实绩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方法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争创满意机关”活动文件精神,对我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局争创满意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我局争创满意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学习教育阶段(时间5月上旬至5月底)。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公务员法》、《招投标法》等法规,要求做到“一个结合、三有”,即学习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有读书笔记、有会议纪录、有调研文章。

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置举报箱。县开发局主题实践活动举报电话:(二)开展过程监察阶段(5月上旬-11月底)。

建立争创满意机关活动开放监督网络,接受公众监督。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乡镇(街办)分管领导代表、综治办领导代表中聘请20名争创满意机关活动监督员。开通争创满意机关活动网上征求意见信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公开征求服务对象对局系统争创单位意见,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测评结果。

(三)开展重点评议阶段(6-7月份)。一是认真查摆问题,围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的目标要求,努力查找本单位及个人在思想观念、责任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召开全局争创满意机关活动征求意见会,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争创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直接面向群众、基层服务对象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

(四)开展专项整改(8—10月)。一是针对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归纳、整理。二是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对群众意见集中的突出问题逐一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整改。

(五)开展满意度综合测评(11—12月)。年底按照县“争创满意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总结我局在争创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做好迎接县委争创办组织的满意度综合测评和上级领导评议前的准备工作,积极争创最佳满意机关。

五、工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局成立争创满意机关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好满意型机关争创工作。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局争创群众满意机关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的作用,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争创满意机关的具体要求上来,努力营造全局开展争创满意机关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办公室负责满意型机关争创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确保政令畅通。各科室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自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争创满意机关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工作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

(三)夯实基础,管好队伍,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服务不实、风气不正、效率不高的问题。重点是结合如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修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倡做到“八多八少”,把弘扬新风正气融入到机关各项工作中去,树立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以此增强机关的凝聚力、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亲民机关和诚信机关,自觉解决作风不实和风气不正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分解量化,并紧紧围绕农业开发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基层服务对象集中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措施,以此提高开发工作的行政执行力。

(五)标本兼治,强化责任,优化廉政勤政环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特别注重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在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坚决杜绝以权谋私、非法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局全体人员。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三条考勤时间界定:

(一)“全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

(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

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

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迟到。

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六条早退。

提前30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

(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旷工。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

(二)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三)请霸王假的;。

(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的;。

(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

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随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电话费4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因通讯不畅造成较坏影响,后果严重的除扣发电话费外,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勤、签到、通讯畅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因事、病不能到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第十一条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

第四章考勤员职责。

第十二条考勤员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汇总,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考勤员自觉接受对考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勤人员在执行考勤中,如发现代为签到,将严肃追究考勤人员责任。

第五章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公休假、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累计旷工时间,旷工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它处理。

根据x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x局。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x局上班签到表。

2、x局请假申请表。

3、x局工作人员月(季度、年)考勤统计汇总表。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配。机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因公需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告办公室安排,并凭派车单乘车,返回后及时签字。

部门和个人严禁私自支配车辆,凡因此延误工作或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2、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车辆,保证车辆安全;休息时间车辆存放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除工作时间以外,外出使用车辆必须报告办公室。

3、保证工委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用车。部门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和培训班,一般不配车驻会,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批准。

4、部门工作人员在西安市区及附近郊县执行公务,尽量安排车辆接送,长途出差一般不派车,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告工委领导。

5、离退休干部用车,由老干所提出意见,及时予以安排,以保证老干部学习和生活需要。

6、由办公室负责保证接待来访的'兄弟省、市(自治区)学习、考察、参观客人的活动用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有序运行,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局机关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新鲜,严禁购买、出售霉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堂用餐人员限定

鉴于本食堂场地限制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需要,为确保机关人员正常用餐,局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只限于: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局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保安人员,局卫生保洁员,以及局退休人员集中学习日中餐,乡镇来县局办事人员工作餐,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等。

三、实行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制度

工作日上班期间需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局机关食堂订餐(订餐时间因事未在局机关的,可委托在局机关的干部订餐,或拨打电话订餐)。订餐时间:早餐前一天(周一早餐为上周五)下午15:20前,中餐当天上午9:20前,晚餐当天下午15:20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的,食堂不提供就餐;订餐未用餐者,须按规定用餐标准向食堂全额交纳所订餐餐费。

四、用餐时间

1

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食堂每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早餐7:00一8:00;中餐:12:00-13:00;晚餐根据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夏季18:00-19:00,其他季节17:30-18:30。其余时间均不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供餐。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日不予开餐。

五、工作餐票实行按季清零

发放给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票当季有效(如一季度1-3月工作餐票,有效期为当年一季度内即3月底前,其他月份据此类推),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作餐票,自动作废。

六、爱护公物,文明用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爱护食堂财物,维护食堂卫生和用餐秩序。在规定时间提前到食堂订餐,凭票文明礼让领餐用餐。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吐,用餐后请自觉将餐后垃圾清扫进垃圾篓。持食堂公用餐具用餐的餐后请将所用餐具放入食堂清洗盆内;持食堂公用餐具离开食堂到办公室等地用餐的,用餐后请将所用餐具及时送还局机关食堂;持个人餐具用餐的餐后餐具请自行洗洁保管。用餐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有损害财政干部和财政机关形象的言行。

七、加强监督管理

局办公室、财务股应加强对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做好对食堂食品安全、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承包方落实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和需要整改的事项,做到文明经营;督促干部职工等用餐人员文明、有序用餐。

2

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白思容

副组长:杨 敏 任 旭

成 员:杨 奇 尤清贵 钟 明 易思铭

袁 勇 李卫兵 周 培 吴 密

(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

(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

(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

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

(一)员工就餐须知

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由

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

个人卫生

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

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

1、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

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 奖励:

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

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

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

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

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 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衡炎高速公路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

食堂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

为切实搞好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厨房、餐厅有防蝇、防尘和污水排除等卫生设施。夏秋季节经常使用灭蝇药,保证室内无蝇。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销售人员不卖。

6、按销售规律制作饭菜,剩余饭菜,要妥善保管;出售食品严禁用手抓拿。

7、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8、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立即停止工作。治愈后,须经医务部门检查批准,方可恢复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账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三、食堂冷柜管理办法

1、食堂冷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责人”应经常检查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修理意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操作,检查处理后再使用。

2、冷柜系食堂专用设备,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存放私人食品。

3、冷柜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排放整齐,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四、食堂安全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7、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五、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工艺,荤素水池分开专用,洗过的蔬菜无烂叶、泥沙、杂质、昆虫。

4、食品烧煮要符合工艺要求。

5、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6、用具、盛具洗净消毒,生熟菜墩严格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志,防止污染。

7、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8、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查体,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9、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10、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六、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食堂主副食品,发现上述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3、上班前必须换上干净的白工作服衣帽,上班时主动接受生产任务,在工作时间内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人员实行集体用餐制度。

5、食堂公物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外借,必须经管-理-员、班长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

十三、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流水冲刷,洗涮干净后,存放在消毒柜中;要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十四、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餐厅始终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标准。

十五、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午餐应在12:00—13:0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内、工作餐1小时内用餐。

十六、维持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者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食堂工作人员应在供餐全部结束后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就餐。

十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储藏室。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炉灶设备等。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确保机关同志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岗位管理职责

1、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2、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凡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4、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5、食堂工作人员要在菜式的色、香、味上下功夫,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

6、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打菜。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常就餐。

8、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检查库房,以确保食用安全。

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圾,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菜碗、饭碗在每顿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2、严格执行《食晶卫生法》,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可先洗手消毒。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4、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6、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8、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

用。

9、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0、餐饮具保洁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l 1、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

三、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l、严格执行采购、验收手续。所有食品一律由两位以上采购员同时采购,每天机关抽调两名人员陪同食常采购员进行采购,严把价格、质最、数量关,并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要做到货比三家,对不合质量的厨师,要坚决拒绝使用。要做到人人参与食堂采购,人人参与监督食堂管理。

2、厨师每日 16:30前向采购员提供第二日采购计划。采购员每日8:30前按采购计划将所需货品采购回。

3、厨师根据由采购员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如数量不符拒绝签收,反之厨师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分管食堂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市场询价。

4、每月15 日一20日采购员持每天的原始物料计划单和物料票据报销。正确填写数量并双人签字,签字后采购员按要求将各类原始票据粘到报账名细单上,认真写品名/单价/及金额,送至财务人员进行审核,领导核对签字后方可报销。

5、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 (大米、面粉、豆油、粉条)

等大宗食品采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订购,菜式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尽可能多样化,确保所购的'蔬菜、肉制品、油等新鲜、干净、安全。

6、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员工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把住“病从口入’’关。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并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库房理制度

1、库管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库管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必须做到鲜活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关,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好监督工作。

2、认真核对每一张购货单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保质期等项目。

3、保管好各种食品有效的法律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一律不予入库。

4、做好物品的进出登记帐目。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库房食品情况以及食品流通情况。

5、随时随地清查食品,发现有霉烂变质或可疑的食品,即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6、严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入库。

7、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干燥,具有

完整的防护设备,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

8、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保存。

9、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应做好验收签字记录。建立出入库食品帐目。

10、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爆易燃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

11、具有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1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以上各项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严格服从食堂主管部门领导,食堂负责人员和膳食工作人员应经常互相沟通,并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的要求和意见,共同改进食堂工作,真正把食堂工作做的更好。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

十三、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流水冲刷,洗涮干净后,存放在消毒柜中;要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十四、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餐厅始终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标准。

十五、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午餐应在12:00—13:0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内、工作餐1小时内用餐。

十六、维持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者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食堂工作人员应在供餐全部结束后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就餐。

十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储藏室。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炉灶设备等。

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有序运行,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局机关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新鲜,严禁购买、出售霉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堂用餐人员限定

鉴于本食堂场地限制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需要,为确保机关人员正常用餐,局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只限于: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局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保安人员,局卫生保洁员,以及局退休人员集中学习日中餐,乡镇来县局办事人员工作餐,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等。

三、实行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制度

工作日上班期间需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局机关食堂订餐(订餐时间因事未在局机关的,可委托在局机关的干部订餐,或拨打电话订餐)。订餐时间:早餐前一天(周一早餐为上周五)下午15:20前,中餐当天上午9:20前,晚餐当天下午15:20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的,食堂不提供就餐;订餐未用餐者,须按规定用餐标准向食堂全额交纳所订餐餐费。

四、用餐时间

1

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食堂每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早餐7:00一8:00;中餐:12:00-13:00;晚餐根据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夏季18:00-19:00,其他季节17:30-18:30。其余时间均不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供餐。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日不予开餐。

五、工作餐票实行按季清零

发放给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票当季有效(如一季度1-3月工作餐票,有效期为当年一季度内即3月底前,其他月份据此类推),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作餐票,自动作废。

六、爱护公物,文明用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爱护食堂财物,维护食堂卫生和用餐秩序。在规定时间提前到食堂订餐,凭票文明礼让领餐用餐。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吐,用餐后请自觉将餐后垃圾清扫进垃圾篓。持食堂公用餐具用餐的餐后请将所用餐具放入食堂清洗盆内;持食堂公用餐具离开食堂到办公室等地用餐的,用餐后请将所用餐具及时送还局机关食堂;持个人餐具用餐的餐后餐具请自行洗洁保管。用餐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有损害财政干部和财政机关形象的言行。

七、加强监督管理

局办公室、财务股应加强对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做好对食堂食品安全、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承包方落实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和需要整改的'事项,做到文明经营;督促干部职工等用餐人员文明、有序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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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局机关的公务招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办公室机关干部加班工作用餐。

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十三)局机关的接待餐由局办公室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办理。

为切实搞好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厨房、餐厅有防蝇、防尘和污水排除等卫生设施。夏秋季节经常使用灭蝇药,保证室内无蝇。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销售人员不卖。

6、按销售规律制作饭菜,剩余饭菜,要妥善保管;出售食品严禁用手抓拿。

7、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准,方可恢复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账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三、食堂冷柜管理办法

1、食堂冷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责人”应经常检查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修理意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操作,检查处理后再使用。

2、冷柜系食堂专用设备,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存放私人食品。

3、冷柜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排放整齐,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四、食堂安全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7、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五、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分工

总务:魏琼林,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原料采购、机关职工用餐登记、工作人员出勤管理等,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炊事员:李柯桥、唐林贵,负责菜品加工,厨房相关用具卫生清理等

二、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服装整洁干净,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2、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政府机关的公务招待餐,确保机关职工的工作日用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机关职工加班工作用餐。

3、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采取签字报账制度,要求对每日采购物品详单进行签字确认,确保采购之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无缺金少两情况,并对采购情况进行统计,每月交分管领导检查并签字后,方可报账。

4、食堂环境卫生整洁,窗明几净,无灰尘、无污渍、无霉斑,

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各类用具摆放有序,餐具、厨具要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库存食品应当定期检查,要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食堂人员要维护、保管好食堂内的各项设施用具,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三餐严格按照作息制度开餐,不得在下班之前打铃。早餐应在7:30-7:50内保证供应、午餐应在12:00—12:20内保证供应、晚餐17:30—17:5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

7、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由办公室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要求食堂筹备公务接待餐。有公务接待餐是,工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服务态度要热情。

8.食堂工作人员的出勤管理除由党政办依打卡记录登记外,每日还需填报《虹桥镇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出勤登记表》,每月由党政办对“出勤表”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确保机关同志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岗位管理职责

1、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2、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凡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4、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5、食堂工作人员要在菜式的色、香、味上下功夫,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

6、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打菜。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常就餐。

8、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检查库房,以确保食用安全。

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圾,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菜碗、饭碗在每顿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2、严格执行《食晶卫生法》,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可先洗手消毒。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4、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6、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8、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

用。

9、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0、餐饮具保洁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l 1、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

三、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l、严格执行采购、验收手续。所有食品一律由两位以上采购员同时采购,每天机关抽调两名人员陪同食常采购员进行采购,严把价格、质最、数量关,并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要做到货比三家,对不合质量的厨师,要坚决拒绝使用。要做到人人参与食堂采购,人人参与监督食堂管理。

2、厨师每日 16:30前向采购员提供第二日采购计划。采购员每日8:30前按采购计划将所需货品采购回。

3、厨师根据由采购员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如数量不符拒绝签收,反之厨师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分管食堂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市场询价。

4、每月15 日一20日采购员持每天的原始物料计划单和物料票据报销。正确填写数量并双人签字,签字后采购员按要求将各类原始票据粘到报账名细单上,认真写品名/单价/及金额,送至财务人员进行审核,领导核对签字后方可报销。

5、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 (大米、面粉、豆油、粉条)

等大宗食品采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订购,菜式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尽可能多样化,确保所购的蔬菜、肉制品、油等新鲜、干净、安全。

6、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员工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把住“病从口入’’关。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并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库房理制度

1、库管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库管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必须做到鲜活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关,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好监督工作。

2、认真核对每一张购货单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保质期等项目。

3、保管好各种食品有效的法律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一律不予入库。

4、做好物品的进出登记帐目。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库房食品情况以及食品流通情况。

5、随时随地清查食品,发现有霉烂变质或可疑的食品,即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6、严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入库。

7、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干燥,具有

完整的防护设备,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

8、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保存。

9、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应做好验收签字记录。建立出入库食品帐目。

10、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爆易燃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

11、具有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1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以上各项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严格服从食堂主管部门领导,食堂负责人员和膳食工作人员应经常互相沟通,并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的要求和意见,共同改进食堂工作,真正把食堂工作做的更好。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做好饭菜制作和供应、餐厅准备以及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严把食堂原料的进货渠道关、物品进库验收关、操作程序规范关、饮食卫生安全关、食品存放储存关,确保饮食安全。

二、严格食堂财务的独立核算、财务管理、物品出入库登记、收支情况的统计工作。每月月初对上月的收支情况与财务部门一同进行汇总,及时报局主管领导审核后予以。

三、加强食堂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食堂操作间及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投毒以及安全用电、用气工作;加强对食堂的设备、餐具等各项财产的保管、维护保养。如发现有物品损坏现象,及时更换并责令当事人照价赔偿。

四、除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就餐时间之外进入职工食堂。

五、食堂内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各种炊具、物品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做到无油渍、无尘灰、无蚊、无蝇、无鼠、无污垢、无杂物,符合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六、食堂要保证饭菜质量,应将生熟食物分开存放,严防污染。

七、提前拟定下周食谱。每周照食谱安排饮食。

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许可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应予以辞退。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干净整洁;自觉做好个人卫生,不准留胡须、长发、长指甲等;在厨房、餐厅内严禁吸烟。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但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职工正常就餐,不得误餐。

十一、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热情礼貌,遇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食堂管-理-员反映,并及时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达到节减支出、合理负担、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实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其他;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管理办法。

二、委机关各科室业务费开支一律集中由局财务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设立现金和费用支出账户。委财务室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局领导通报上月经费收支情况,正确反映收支结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三、委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书记“一支笔”审批。每张票据有经手人、审批人,做到手续齐全。

四、严格现金管理。发生现金业务时,必须实行规定范围内提取现金额度。库存现金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

五、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理存入业务时,经办人要对票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制记账凭证;办理支付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领导审批、审核、经手人签字(或盖章)的票据办理转款;办理拨款业务时,经办人员要根据计划,凭经过领导审批、股长审核的收款单位收据办理拨款;办理结算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收款单位领导审批,代办员、经手人签字(或盖章),主任审核签字的票据办理付款。并提高对原始凭证审核管理,随时向主管领导提供存款余额等信息。

六、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各类专项拨款、指标外拨款必须经县领导、委领导审批,各项指标内拨款必须经委领导。

八、杜绝借用公款。凡委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垫付,公事结束后将原始凭证按时上交财务,并按财务规定执行报销。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股室无自行采购权。小额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采购;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额物品,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书记同意,书记批准。

十、加强财务监督。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发现违反本财务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区机关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结合指纹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在机关办公楼集中管理的干部职工。

1.不参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每天四次指纹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由各局提出书面申请,局长审核同意后盖章报办公室备案。已报备名单的工作人员可不再参加指纹考勤,便各地块随着征收户数的逐渐减少,要相应减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由各局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3.指纹机全天固定在门卫室墙上,参加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都必须刷指纹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刷指纹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旷工,下班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刷指纹考勤计为早退。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到办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车延误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刷指纹,由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上车登记人数,采取补救措施,视为正常出勤。

7.因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刷指纹,在工作办结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请假不能刷指纹考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员代为填写,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定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9.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岗的.,需填写《提前离岗审批表》,注明离岗原因、离开时间,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10.考勤情况办公室行政科每月汇总一次,通过对照刷指纹记录、《审批表》,确定考勤情况。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确认为出勤;因私请假确认为请假;迟到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由办公室行政科研究确定出勤天数;其余无故未刷指纹机考勤、没有《申请表》备案的,一律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1、乡机关值班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值班表。

2、乡机关值班工作实施“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原则。遇特殊情况时,以乡党委、政府届时所作出的调整决定为准。

时间安排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为值班当日规定上班时间至值班次日规定上班时间。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与上班时间相同。

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值守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的值班地点为乡机关。带班领导在值班人员中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值班电话值守。

值班职责

1、处理公务文电;

2、接待来访人员;

3、处理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4、在正常情况下,由带班领导于20:3021:30使用值班座机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突发)事件和情况时,由带班领导在临机处置的同时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乡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做好乡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场所清洁卫生,完成乡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6、做好值班交接。

纪律要求

1、凡纳入乡机关值班安排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安排时间全部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迟到早退、溜岗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迟到早退、溜岗脱岗的,按照《下东乡机关出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应值班而未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不到岗的,以旷工处理。

2、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因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带班值班的,带班领导须提前落实替班领导,值班人员须提前落实替班人员,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通报乡党政办公室备案。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并由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值班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在值班记录中交接清楚。

5、因违反值班纪律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罚的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导致扣减乡目标绩效考核分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2倍处罚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系值班人员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1.5倍处罚当日带班领导。

一、实行值班责任制。办公室设值班室。公休日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事宜,办公室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节假日由办公室提前作出值班安排,确定每日带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报党政、机要、公安等部门备案;遇到紧急情况,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二、值班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接收、传达、办理旗委政府、市审计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布置工作的电话通知及其他事项;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旗直有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以及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认真负责地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的指示以及紧急、重要事项,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按领导的批示意见认真办理;对标有“急件”字样的文件和信息必须当日送达。

四、加强值班登记。值班人员接收到的电话、电报、信函,要注明接收的内容、时间,以便备查。对反映问题、报告重要事项的电话,应认真准确地作好记录,整理后及时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

六、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迅速处置,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七、严格保密制度,值班人员对一些特殊信息,要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凡节假日发生安全事故或无故旷值,造成信息不畅耽误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暂行)

为明确值班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情况。并将每月《株洲公司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表》提前抄送至各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当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向上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4、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5、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6、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1、所有机关干部工作期间必须在岗。

2、行政区包村干部如有事须向区长请假。其他口线的机关干部如有事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3、行政区包村干部区里工作为中心工作,线上工作为本职工作。如果区里中心工作与口线工作发生时间冲突,以区里中心工作为主。各村土地、民政等工作必须有包村干部和区里领导的签字,乡各部门方可办理。

4、周一、周五集中点名时,机关干部必须向组织书记请假,中层领导必须向乡长请假,班子成员须向书记请假,采取逐级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一次性罚款50元,罚款补入年终考勤奖。

5、党政办将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在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如发现无故脱岗,工作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的罚款50元。

6、包村干部年终采取双向选择,包村干部最终没有行政区选择的,给予待岗处理。

一、服从的安排,按时交接-班,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一次巡查,夜间来人登记。

三、、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情况报案,并通知带班。

四、准时上下班,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事件。

七、值班期间职责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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