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心得>专业检察官法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9篇)

专业检察官法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9篇)

时间:2023-10-31 17:22:53 作者:雅蕊专业检察官法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9篇)

写心得体会时,应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文字的流畅性,以便于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小编精心挑选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思考和收获。

检察官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检察官法”对于我的职责和使命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首先,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检察官法》明确规定了检察官的基本职责,要求检察官严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我们要牢记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任性妄为,不得滥用权力。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才能树立检察官的权威和公信力。

其次,要注重团队合作。在法治推进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队的力量却是无穷的。检察官应该注重与同事之间的合作,共同研讨案件,互相学习,形成合力。只有通过团队的努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办案效果。同时,担任检察官也意味着要经常与其他执法机关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为公平正义而努力。

第三,应当注重学习和提升。作为一名检察官,法律知识是我们的基本功,但是法律在不断变化,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案情,我们必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除了法律知识,我们还应该注重其他方面的学习,如管理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等。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官的职责。

第四,要注重正义与人性的平衡。检察官是捍卫法律公正的守护者,我们要坚守正义,执法取证,严惩犯罪。但是,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关注被告人的人身尊严和合法权益,要尊重人性,在办案过程中用法律的力量去救助、包容和改造被告人。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法,但也要有人的情感。

最后,要坚持清正廉洁的原则。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绝不能被金钱和权力所染。我们要秉持公正、廉洁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不受小人之诱,不为个人利益而违法乱纪。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的重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注重团队合作,不断学习和提升,坚持正义与人性的平衡,同时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官的职责,为公平正义而努力。

报告心得体会

学校为了让我们更了解专业知识,给我们上了一节有关于软测量技术方面的报告,通过这节课,我对软测量技术及应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让我以前对软测量技术浅薄的认知有了很大的变化,软测试技术的飞速发展也让我对之充满信心。

此次报告的内容是:一、软测量技术的概述; 二、影响软测量性能的因素;

三、软数学模型测量的; 四、软测量应用实例;

以前我对软测量这个词很陌生,不懂什么意思,通过此次学习对软测量有了深刻的认识,软测量就是利用易测过程变量(辅助变量)与难以直接测量的待测过程(主导变量)之间的数学关系(软测量模型),通过各种数学计算和估计方法,从而实现对待测过程变量的测量。利用数学描述,我知道了软测量的目的就是利用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求取主导变量的最佳估计值。 影响软测量性能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种:

1、 辅助变量的选择--确定软测量的输入信息,直接决定软测量模型的结构

和输出。

2、

3、

4、 数据的预处理—精确可靠的数据是软测量成败的关键。 软测量模型的简历—软测量技术的核心任务。 模型的在线校正—能进一步提高软测量的准确程度。

这些都能影响软测量的性能,然而辅助变量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包括变量类型的选择,变量数目的选择和测点位置的选择。

变量类型的选择原则包括以下几种:

适用性:工程上易于获得并能达到一定的测量精度 ;

灵敏性:能对过程输出和不可测扰动作出快速反应 ;

特异性:对过程输出或不可测扰动之外的干扰不敏感;

精确性:构成的软测量估计器满足精度要求;

鲁棒性:构成的软测量估计器对模型误差不敏感 。

变量数目的选择有两种方法,首先从过程机理入手分析,从影响被估计变量和变量中去挑选主要因素,因为全部引入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其次如果缺乏机理知识,则可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找出影响被估计变量的主要因素,这需要大量的观测数据。

检测点位置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检测点位置的选择方案十分灵活,可供选择的检测点很多,而且每个检测点所能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辅助变量的数目和位置常常是同时确定的,变量数目的选择准则也往往应用于检测点位置的选择。我们在软测量的时候同时也会存在误差,测量误差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随机误差的处理,另一种是过失误差的处理。测量数据变换不仅影响模型的精度和非线性映射能力,而且对数值算法的运行效果也有重要作用。测量数据的变换包括标度、转换和权函数三个方面。模型的校正分为在线校正和离线校正两种方法。软测量的模型表征辅助变量和主导变量之间的数学关系称为软测量模型。建立软测量模型的方法多种多样,且各种方法互有交叉和融合。各种方法可以分为机理方法和经验方法两类。机理模型建模是基于对过程对象的深刻认识,运用对象的平衡方程、动力学方程、物性参数方程和设备特性方程,建立估计主导变量的精确数学模型。 由于实际工业过程的复杂性,难以完全通过机理分析得到软测量模型。因此,基于机理分析的方法建模非常困难,需要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同时经验方法也分为基于回归分析方法,基于人工智能方法 和基于状态估计方法三种。

(1)基于回归分析的软测量。传统的回归方法是辨识建模的基于方法。基于最小二乘原理为基础的一元和多元线性回归技术已相当完善,对于辅助变量较少的情况,一般采用多元线性回归中的逐步回归技术可获得较好的软测量模型。对于辅助变量较多的情况,通常要借助机理分析,首先获得模型各变量组合的大致框架,然后采用逐步回归方法获得软测量模型。也可以采用主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对原问题进行降维处理,然后再进行回归。

(2)基于状态估计的软测量。若已知系统状态空间模型,而主导变量作为系统的状态变量对辅助变量是完全可观的,则构成软测量模型问题就转化为典型的状态观测和估计问题。kalman滤波器和luenberger观测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基于状态估计的软件表可以反映主导变量和辅助变量之间的`动态关系,有利于处理各变量间动态特性的差异和系统滞后等情况。但是对于复杂的工业过程,很难建立系统的状态空间模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方法的应用。

(3)基于人工智能方法。人工神经网络(ann)———ann具备有量的信息处理特征:无需具备对象的先验知识,可以根据对象的输入输出数据直接建模;独特的非传统的表达方式和固有的学习能力,使之在解决高度非线性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模糊技术——模糊技术模仿人脑的逻辑思维,用于处理模型未知或不精确的控制问题。通常将模糊逻辑与神经网络相结合,形成模糊神经网络,适用于非线性的、复杂的系统。

(4)其他建模方法。针对软测量的基本建模方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人员或将不同的算法加以结合,或将新的数学方法运用到软测量中,提出谷种各样的改进算法,例如: 遗传算法与神经网络的结合、回归算法与神经网络的结合、小波网络与神经网络的结合、基于支持向量机算法的建模方法和基于微粒群算法的建模方法。

软测量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如何适应原料性质变化问题、如何适应生产装置操作范围大幅度变化问题和动态软测量问题等问题。

软测量使用广泛的是与主导变量动态特性相近,关系密切的可测参数,如精馏塔和反应器过程中的温度、温差和双温差,生物发酵反应中的尾气浓度等。但是由于对象的可测变量集往往相当庞大,人们主要根据对象的机理、流程及专家经验来选择辅助变量,同时也结合一些智能技术如知识发现,数据融合等技术来选择辅助合适的变量。软测量技术也应用于铸坯质量优化控制技术,铸坯表面温度测量控制水冷,凝固,水冷凝固决定铸坯(钢材)质量生产效率、生产成本。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对软测量技术有了浓厚的兴趣,课后我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也翻看了一些相关的论文。看到了很多课本上看不到的知识,拓宽了与软测量技术相关的知识,增加了对软测量技术的感性认识,加深了对软测量在实际用用中的理解。

颁检察官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官的行为准则,加强司法监督,我国于2019年通过了《颁检察官法》,这是中国检察机关史上的一大突破。经过对《颁检察官法》的学习和思考,我深感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的伟大,以及颁布这一法律的重要性。

二、深化认识。

《颁检察官法》明确了检察官的权力和义务,使其具有更加明确的职责使命。一方面,检察官作为国家的法定代表,其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被充分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检察官的权力受到限制,要遵循法律和道德的约束。通过这一法律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使检察工作更加严密,并给予检察官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法治观念。

《颁检察官法》的颁布,对于推进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工作中,由于法律尚未完善或是相关法律执行不到位,有些检察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法律边界的模糊,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现在,颁布了《颁检察官法》后,检察官具备了更好的法治观念,要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案,不得超越法律底线,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展现了检察官高度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的形象。

四、提升司法公信力。

《颁检察官法》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官的监督机制,以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规定检察官的权力与义务,明确其行为准则,完善了对检察官行为的监督程序,实现了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这将有助于防止部分检察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出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的增强对于构建法治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而《颁检察官法》的实施为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五、从个人角度出发。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受益于《颁检察官法》的颁布。在以往的生活中,我常常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公正性产生质疑。而通过这一法律的出台,我对检察官的角色和使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检察官通过执行法律的权力和义务,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我深感自己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合法维权,支持检察官的工作,共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总结。

《颁检察官法》的颁布,为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它不仅明确了检察官职责使命,加强了法治观念,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还引起了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对法治主义的思考。对于我们而言,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加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

检察官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检察官作为司法领域的一份子,承担着公正、公平、公开的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许多地方检察院开展了法治教育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参与,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价值。以下是我对检察官法治教育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教育能够提高检察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权威。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树立法治观念。通过法治教育,我们了解到法律的基本原则、法条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等,使我们在实践中具备正确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同时,法治教育还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使我们成为懂法、会法、用法的好检察官。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法治教育有助于增强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检察官,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权益、打击犯罪行为的重任。法治教育不仅教育我们应当如何正确行使权力,还告诉我们权力是有限的,必须受制于法律。只有依法行使权力,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大的公正和安全。通过法治教育,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深知,只有在具备了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法治的重任。

第三,法治教育能够提高检察官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办案质量。检察官的核心工作就是办案。办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通过法治教育,我们不仅能够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政策和法律法规,还能培养我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只有充分掌握了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把握案件底细,深入开展办案工作,尽职履责。通过不断提高法律运用能力,我们才能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法治教育有助于提高检察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法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也必然会有所改变。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理论。通过法治教育,我们能够更新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同时,法治教育还能培养我们的创新精神,促使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我们才能适应新的社会需求,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最后,法治教育还能提高检察官的自律能力和纪律意识。作为法治的守护者,我们首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法治教育,我们了解到法律对于自己的规范要求,明确了不得违反法律纪律的底线。同时,法治教育还引导我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使我们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律能力和纪律意识。只有自律和纪律,才能保证我们的公正和公平,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和职业要求。

总之,通过参与法治教育,我深刻感受到了其对检察官的重要性和意义。法治教育提升了我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我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办案质量,促进了我们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塑造了我们的自律能力和纪律意识。我相信,在法治教育的引导下,我们的工作将更加规范、科学,为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心得体会

4月19日下午4点,合水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县体育馆召开。我很荣幸的参加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取了5位来自一线教师真实生动、感人肺腑的个人先进事迹。我感慨颇多,心情很不平静,特别是三位来自农村教师身上表现出的高尚道德风范,更使我感动不已。

在五位老师的报告中,首先是西华池小学教师轩辕晓丽老师,从教以来,一直钟情于她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她长期担任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同时又身兼教研组长、学科组长等工作。繁忙的工作和沉重压力,使她尝尽其间的酸、甜、苦、辣,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使她退却,反而激发了她执着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这培育花朵的百花园里,实现着她的人生理想。她把当好一名教师作为一生最大的追求,用满腔的“情”和“爱”编织自己美丽的人生,在辛勤耕耘中,她感受最深的是学生对她的浓浓敬意,而这一切也正好是对轩辕老师一腔真情和博爱的最完美的回报。

尤其是她的仁爱精神打动了我,作为老师,难免不遇到一些非常调皮的孩子,可她能做到不对他生气,不批评他,甚至还对他以礼相待,她的行为让我真切的感受到她对学生的无限的伟大的爱!听了她的报告,我深刻认识到教书育人是爱的教育,教师对学生的长处和优点要毫不吝啬地予以褒扬,鼓励他们,爱护他们,宽容他们,尊重他们的个性,关心他们的成长,注重他们的心理感受。对那些“困难生”(学习、纪律有困难的学生),尤其应该如此,对他们要有足够的爱心和耐心,也许我们会为之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收效甚微,但我们也不应轻言放弃,应始终以一颗宽容的心守望他们的成长,学生是受教育者,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是很正常的,教师要学会制怒,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让我们在学生的心灵上播上爱的种子,使他们能健康茁壮的成长。

他们从教十年如一日,尽职尽责,呕心沥血,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们生活简朴、廉洁从教、克己奉公,言传身教,把自己全部的爱无私地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他们的崇高品格和师德不仅受到学生和教师的尊敬,而且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些诚实质朴的人民教师,表现出了高尚的品德和顽强的意志,无私奉献,默默无闻,把自己的心血和力量献给教育事业,他们的身上闪烁着师德的绚烂光辉。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极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师德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精萃,也是优良革命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书育人,教书者必须先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他们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积极地对待工作和生活,可以这样真诚地与人相处,可以这样热情地帮助别人„„在当今冷漠、隔阂渐成风气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这样的生活态度和方式吗?可以想像,假如生活中处处有像郭力华这样的人,那我们这个社会,必将更加和谐,必将布满更多的温情,必将更有人情味,必将更让人留恋。

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作为一名教师,要照亮别人,首先自己身上要有光明;要点燃别人,首先自己心中要有火种。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教师,多么光荣的职业,多么响亮的名字,我们要对得起这个称呼!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自己会影响多少人的一生,这责任实在是太重大了,我们必须好好深思,要用我们有限的知识来打开学生无限的知识大门,教会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只有我们心中装着这么一份责任,才能从根本上热爱工作,热爱教育事业!为伟大的教育事业发挥我们所有的光和热。

学习了他们的感人事迹后,我深切体会到: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积极地对待工作和生活,可以这样真诚地与人相处,可以这样热情地帮助别人„„我很感动,从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重新熟悉了教师这份职业,在如今的这个工作岗位上,我想我应该用一份真挚的态度去对待。我不能埋怨学生,不能埋怨家长,不能埋怨社会,我要拾起信心,鼓起勇气,争取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为教育事业尽微薄之力。

颁检察官法心得体会

颁布检察官法,是我国司法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新法的颁布对于提高检察官的法律素养、职业能力以及推动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作为一名检察官,深感责任重大。在实践中,我思考了一些问题,并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意识的提升。

检察官法的颁布,对于检察官个体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作为法律职业人员,我们必须不断修炼自身的法律素质,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与积累,增强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法、行动合乎法律规定。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做到言法合一、执法公正。

第三段:公正执法的坚守。

检察官运用权力是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公民权利的干预,因此,必须始终坚守公正执法的原则。新法对检察官的行为规范做出了明确界定,要求检察官要坚决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有偏袒、偏私行为。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确保个案的审查工作公正无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保障其合法利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

第四段:权力监督的加强。

检察官权力的行使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确保其合法、公正和高效。检察官法规定了对检察官行为的司法保障,打破了以往对检察官权力的滥用难以追究的现象。同时,新法也明确了对检察官的监督机制和程序,加强了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和问责能力。在实践中,我们要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

第五段:继续努力,服务社会。

新检察官法的颁布,使检察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责更加清晰,要求更加严格。作为检察官,我们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通过颁布检察官法,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我将坚持公正执法、加强自身修养、主动配合监督机制,努力服务社会,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相信,在新法的引领下,我们的检察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检察官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背景(150字)。

法治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教育也越发受到重视。作为担负着维护法律权威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检察官,加强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显而易见。参与检察官法治教育,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现在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分享。

第二段:法治精神的内涵和价值(250字)。

法治精神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是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素养。从个人角度看,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法治精神的重要性。法治精神强调民主、平等、公正、法制、文明的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法制建设和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作为检察官,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精神,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性。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法治精神也是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要基石。

第三段:参与法治教育的改变和收获(300字)。

作为检察官,参与法治教育是一种责任和使命。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改变了对法治教育的认识和对工作的看法。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教育讲解,我感受到了年轻一代对法律和法治的渴求和向往。我以身作则,在法治教育中本着“守心念法、锤炼自我、传播心得、培育人才”的原则,与学生们共同学习法律知识、讨论法律案例、解读法律精神。这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精神和目的,激发了我更加尊重和敬畏法律的情感。

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更在于培养和传承法治精神。通过法治教育,可以让公民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同,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执行力度。此外,法治教育还可以加强社会的文明素养和法治风潮,营造法治社会的氛围,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长期来看,法治教育将对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检察官法治教育应加大力度和深度。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重要角色,通过积极参与法治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养。同时,还要加强与学校、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教育体系,共同努力营造法治社会的氛围,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总结:通过参与检察官法治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法治精神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法治教育不仅对公民的法治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和投入,与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检察官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教育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检察官是法治教育的重要主体之一。通过参与法治教育,检察官在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公民法治观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参与法治教育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平等而公正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工具,而法律的权威性正是体现在它对社会的有效约束和规范之中。作为检察官,我们经常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参与法治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福利的基础,只有通过法律的制衡和约束,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民的自由平等。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法治教育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在法治教育中,我们不仅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公民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通过宣传法治理念和典型案例,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法律的作用,自觉遵守法律,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法治意识的提升不仅有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也为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

再次,参与法治教育让我对法律职业的使命感有了更深的体悟。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通过与公众交流互动,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服务于公众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法治教育中,我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更要传递法治精神,引导公众认识和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这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官的使命所在。

此外,参与法治教育也让我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的必要性。尽管作为检察官,我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法治教育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通过与公众交流和互动,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发展是与社会的进步紧密相连的。因此,我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与时俱进地应对社会变化,以更好地履行自己作为检察官的职责。

综上所述,参与法治教育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培养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增强了自己的使命感,并且使我意识到不断学习和提升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继续积极参与法治教育,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为社会的进步和公众的福祉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报告

我国的《检察官法》、《法官法》对两类人员的等级和职务等作出了规定,但对于等级待遇未作出规定,导致法官、检察官的等级有名无实。法官、检察官都属于国家司法官员,有严格的选拔程序和任职条件,故依法应享有与其职务和职级相应的待遇。且按照国际惯例,这两类司法官员的待遇是相当高的,至少比普通公务的待遇高。所以,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对这两部法律要进行修正。

我国《检察官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法官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对法官的等级作了同样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法官、检察官的等级评定了,但没有与待遇挂钩,等于“空评”。并且,检察官、法官的`等级晋升又严格,导致升级不升资。但我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这里对警衔津贴用法律以规范,而法官、检察官只有等级之名,而无等级待遇之实,与警察法相比,属于立法不平等。因而,法官、检察官的等级待遇应有法律规范。

据此,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对两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法官和检察官的等级待遇为等级津贴。目前,检察官、法官的工资待遇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构成执行的,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据此,两法应规定检察官、法官的级别工资为等级津贴,按照其等级确定相应数额。同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相应的等级津贴在同等条件下应高于普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10%至50%.这部分待遇所需资金,可由中央财政面向全国统一解决,也可以由地方财政解决,只限于在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工作的检察官、法官才能享受,而两机关的非法官、检察官不得享有,离开检察院、法院后也不能享有。

夏思扬。

报告心得体会

我们有幸请到了全国着名的数学教育家郑毓信教授来为我们作报告。郑教授的报告大气、理性、辩证。既能高屋建瓴,又贴近我们的教学实际,对当前的热门题目有独到、冷静、理性的思考。

听郑教授的报告是一种享受,会使我们更加理性地面对当前的小学数学课程改革。郑教授谈了关于教学研究的一些思考。

提出,要加强题目意识,题目应当被看成教师教学教研的出发点;要努力做到“小中见大”;要保持对热门题目的关注。当前一个新的热门题目就是:有效教学。应当坚持独立思考,不要盲目追随潮流,不要迷信专家。关于有效教学,郑教授指出了三个应当思考的题目:“有效的课堂教学”是不是有一定的公道性?究竟什么是有效的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在相关的实践中我们应当怎么做?郑教授还对中国数学教学传统的优点进行了分析。而对于现实中的一些形式主义现象进行了抨击。

例如公然课的设计中(1)情景设计,究竟应当如何往熟悉情境中设计的意义?如何处理“日常数学”与“学校数学”的关系?提出:数学,对学生来说,就是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对数学现象的一种“解读”。设计情景的终极结果是要往掉情景的。(2)主动探究,是否应该被看成数学学习的主要手段。教师发挥作用的主要手段有:在突发题目出现时;利用适当的案例;在算法多样化和优化的过程中。(3)合作学习,是否是小组学习?应当关注的一个题目是:要关注差生。一个好的“合作学习”所满足的基本要求是:互动与规范;分工与共享;认知与身份。(4)动手实践,应以思维含量的高低来区别是否有效。郑教授特别指出:不能以“新”、“旧”作为区分教学方法“好”与“坏”的主要标准。

郑教授还通过语文课的反照指出了数学教学应具有的数学味。指出:语文是情知教学,是以情促知。而数学则是以知贻情。

终极要达到:往情景化、往个人化和往时间化。一个没有“数学味”的教师不能真正上出具有“数学味”的数学课。中国历来,不缺人文精神,缺失的是理性精神!

在郑教授娓娓道来的话语中,我们记住了几个关键词:题目意识、有效教学、形式主义、数学味、数学文化等。同时也知道了如何辩证、理性地提出题目、分析题目、解决题目。

经常和专家近间隔的接触,会使我们的眼界更高,视野更开阔,也会使我们长大得更快。

报告心得体会

一个星期的实训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虽然里面包含着很多的艰辛,但也有收获。一个星期可以说是很短也可以说是很长,短的是时间跑的飞快,还没让人感觉出其中的味道出来;而慢的确是那种在实训中困惑与艰辛的体验,让自己明白了自己的一些不够与不足,当然那些实训中出现的问题后来都成了一份份收获与成功的喜悦。

一、实习目的。

在实习中掌握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基本流程,并且能够灵活运用电子商务的基本模拟程序。在实习中不断的总结经验,培养自己的主动性,提高自己独立的分析解决问题和动手的能力。通过此次实际操作训练使其了解因特网上电子商务系统的构成与基本运作程序,学会在因特网上进行网络商务交易的基本操作方法,熟悉电子交易流程,并进行网络安全认证及网络通讯工具、网络社区等应用实习,使我们初步具有运作电子交易的基础技能。

二、实训内容。

1、电子商务b2c、b2b、c2c交易类型操作实习;。

2、利用frontpage软件制作个人网页。

3、__盘全程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讲座。

三、实习收获。

通过一个星期的电子商务的实训,通过在电脑上模拟个人电子银行,企业银行的各种注册,在__中进行商家和个人的信息的注册,__中进行相应信息的填制,__的模拟的交易,物流公司运营状况,__的基本操作及其他基本信息的录入。同时,制作自己的个人网站,对相关资料进行细致的查询。

首先在此软件中进行自己个人邮箱的注册,因为任何邮件及信息的确认都是需要它的,所以他是此次模拟实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第二部进行自己个人银行的相关信息的填制,有利于对公司的网上银行的注册,但是不管是网上个人银行还是企业银行都要通过ca认证,如若不然,你不能进行其他的基本操作,其实__认证就是你进入商场进行交易的必不可少的身份。网上银行模块主要功能是模拟网上银行系统,并为我们提供一个模拟的网上银行网站,让我们通过实验能够了解电子支付账号的申请及支付的过程、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的账户管理、存款业务、转账业务、账务查询等服务,使整个电子商务教学系统得以模拟网上支付流程及账户的管理过程。

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交易都需要交易的安全性,只有这样,市场才会更加完善,尤其是网上的交易更加需要网上的安全。电子商务的安全的重要性已是不言而喻,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推进中的最大障碍。营造信誉良好、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才能让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支持电子商务,否则消费者不信任网上交易,电子商务便只能是“水中花,镜中月”。因此网络安全成为电子商务尤为关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模块模拟中,我们了解__认证的概念,并提供各种安全证书的申领、安装和使用,使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和相关技术有深刻的了解。

余下基本的信息进行基本的确认之后就可以进行相关的__,__,__相关的交易流程,如何将本公司的产品发布出去,同时吸引相关人员及厂商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并达成交易,这里需要很多的程序。在__中开始从申请入驻开设商店,网上模拟购物,到后台进销存管理,可以在一个完整的全真模拟环境内进行__商务等实际操作,从而我们了解网上商店的业务过程及其后台的运营、维护、管理等活动。并且,在__中,它包含消费者和商户两种角色,所以我们就需要注册两个身份的信息,并进行相关交易的模拟。

其实任何一个公司,除非他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才会拥有自己的物流公司,其实大部分的厂商都还是依靠外部的物流公司进行本公司产品的配送,因此,这就需要公司与物流公司进行相应的协议和配送要求,最终达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其实,电子商务下的物流配送,是信息化、现代化、社会化的物流和配送,是指物流配送企业采用网络化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的软件系统及先进的管理手段,针对社会需求,严格地、守信用地按用户要求完成商品地采购、存储、配送等一系列环节。如果缺少了现代化的物流管理,无论电子商务是多么便捷地贸易形式,仍将是无米之炊。所以厂商选好自己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是至关重要的。

在此次电子商务模拟实训中,我们了解了基本的各种网上信息的操作,了解了许多在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但是我们同时有通过这次实训,更加了解电子商务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以及在现代社会中,电子商务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时,制作相关的个人网站,使其更加了解个人网站制作的过程,通过听盘金算盘全程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讲座,让我们这些大学生了解相应的社会需求,为我们将来就业提供相应的建议,利于我们更好的定位,拥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

检察官法律义诊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法律义诊服务逐渐兴起,为广大民众解决了许多法律问题。而作为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的检察官,对于参与法律义诊活动有着独特的感受与体会。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律义诊,深深体会到这一活动对社会的积极作用。通过与求助者的面对面交流以及专业知识的分享,不仅为公众提供了法律知识,更为我个人的职业成长带来了许多启示和启迪。

首先,参与法律义诊成为一次锻炼自我的机会。作为检察官,每天接触大量的法律案件和法律文件,但这次法律义诊让我有机会以法律人员的身份走出办公室,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这种亲身接触不仅可以感受到方案的心路历程,还能了解更多真实的法律困惑和需求。通过与当事人的交流,我意识到自身在法律运用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学习方向和进步空间。同时,面对各种繁杂的案件和法律问题,我在与求助者的交流中,通过分析和解释法律条款,锻炼了自己用简明扼要的表达方式将复杂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语言的能力。

其次,法律义诊使我深入了解社会民众的法律需求。在法律义诊活动中,我遇到了许多寻求帮助的人们。他们可能是因为突然之间的法律问题而无处可求助,也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而无力请专业律师。而通过这次义诊,我发现很多人对法律还有许多简单的疑问,或者因为对法律的误解而犹豫不决。这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普法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帮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于那些因为经济困难无法请律师的人来说,法律义诊不仅提供了一个法律咨询的机会,也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增加了社会的公平性和正义感。

第三,法律义诊活动提高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平日里与当事人的接触较少,更多的是与律师或者其他法务人员打交道。然而,在法律义诊中,我需要与各个层面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这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引导对话,如何保持自己的中立性,如何用耐心和尊重对待不同背景和需求的人。这对于我的职业发展十分重要,也有助于我更好地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四,法律义诊活动促进了我自身知识储备的增长。参与法律义诊,不仅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更是对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的一种检验和输出。通过频繁的法律沟通和解答,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加深入,对相关案例和判例的掌握也更加熟练。而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的问题也多种多样,这促使我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使自己更加胜任工作。

最后,法律义诊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使命和责任。作为检察官,我们不仅是法律实施的主体,更是法律知识的普及者和践行者。通过法律义诊,我看到了自己工作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和幸福感。正因为有法律的保障,社会才能更加公平与和谐。因此,我将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不断学习和进步,努力在法律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通过参与法律义诊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普及的重要性和有益性。这次经历不仅让我更加了解社会民众的法律需求,提升了个人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还加深了我对法律事业的执着和使命感。未来,在工作中,我将继续积极参与法律义诊活动,为更多的人提供咨询和帮助,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检察官。

报告心得体会

敬爱的党组织:。

今天,我们期待以久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典礼成功举行,并正式上了第一节党课。在这一节课中,我们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具体理解了党的性质。

我们都知道,在鸦片战争以后,我们国家受到了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的残酷压迫,国家日益贫困,人民备受欺凌,于是我国迫切需要实现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进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而为了实现这巨大而艰难的任务,不少爱国积极分子参与了斗争,为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流血牺牲。经历了无数次的试验与失败后,我们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功地完成了反帝反封革命斗争。

而建立这个新的政党的道路是艰难且曲折的。在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现代工业的发展后,工人阶级队伍的壮大和工人运动的发展给它奠定了阶级基础;在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构成了它的思想基础。它的到来带给我们希望,推动国家发展。

光。”所以作为党和国家建设的生力军的我们,只有进一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才能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篇章,才能为青春增光添彩。

汇报人:

xx年12月24日。

敬爱的党支部:

我有幸参加了师范大学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学习,感觉收获颇丰。这次的党课学习,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填鸭式培训教学方式,而是采用讲座的形式、录像的形式、参观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等鲜活的体验样式,使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更加了解党,了解中国历史,更在活生生的故事以及讲座人旁征博引之中切实的感受到党的伟大和它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风采。党的事业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这次的党课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更加坚定了我追求共-产主义理想,为党的伟大事业奉献青春的决心和信念。下面就谈一谈我参加完这次党课学习后的几点心得体会。

党章中又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我们党付出了巨大努力获得的极为珍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党和人民进行新的历史创造的科学总结,是中华民族振兴发展的强大的精神支柱。

二、对中国国情的进一步认识中国是一个有着上下五千年历史地国家,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丰富、不断发展着的发展中国家。可以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到改革开放,到现在的现代化建设,中国每一步的发展,都是与党的领导分不开的。对中国国情的进一步了解,也就是对党领导中国建设的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近一百多年来的历史标明,许多革命先驱,许多政党和政治派别,都没有找到国家振兴和民族解放的出路。夺取政权需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同样需要党的领导。正如在党的xx大报告中曾说的,高举邓--理论的伟大旗帜,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是适应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

要做到思想上入党,更要在实际行动中有所体现。

因此,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积极与周围党员就党的理论进行讨论、学习。2、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有关的问题,主动和入党联系人进行交流,使自己更快的进步,也使党组织时刻了解自己的发展情况。3、在平时的工作中勤奋努力,积极进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钻研专业知识。4、尽自己所能帮助周围的人,以集体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乐于奉献,勇于自我牺牲。以上就是我参加完这次党课学习后的几点心得体会,可以说,每一节课的党课学习,都使我对党的认识更进一步,都更加坚定了我加入党组织的决心。虽然这次党课学习结束了,但它对我的鞭策作用,却是无穷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汇报人:

xx年11月30日。

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报告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江西景德镇333000)。

摘要:“其他具备条件”是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针对司法首长选任及法官、检察官资格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之间博弈关系的一种变通规定。在相对合理主义的改革背景下,结合我国法官、检察官职业资格准入之形态演进和国外经验,这一规定根据审级特点分别采取限定使用与戒绝使用的不同方式是比较适宜的,也合乎法律职业发展的目标要求。

关键词:“其他具备条件”;司法首长选任;法官;检察官;职业资格准入。

我国现行《法官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与此同时,该法第51条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现行《检察官法》的第13条、第54条的相关规定和《法官法》完全相同。“其他具备条件”的变通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干部调任司法首长或者司法系统内干部规避司法考试获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现象,尤以基层为盛。

我国数十年的司法改革,取得了不少有目共睹的成绩。同时,不可否认,在缺少多方位体制联动的境况下,已有的改革举措大多停留在工作机制层面上,较为敏感的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尚未展开,步履维艰。总体上看,对于成熟法治社会与宣示依法治国的国家而言,法官、检察官资格的高准入门槛,是不成其为问题的定论,也是最容易取得社会共识的司法改革领域。“其他具备条件”无疑是对这种法治要义的违背,并产生了一些现实弊端。

笔者试在简略回顾我国法官、检察官资格准入的相关法律制度沿革的基础上,立足于不同审级司法机关的分工殊异,重新审视“其他具备条件”之变通规定的使用问题及其立法建议。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基层司法首长,是指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正副院长、正副检察长。

一、我国法官、检察官职业资格准入的制度变迁和国外经验借鉴。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对于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选任标准只是突出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对学历、文化以及专业知识没有明确要求,实践中偏重考察资历、级别,(论文范文)特殊调整时期又必须逢合政治运动和政策指令的需要。“文革”结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随着检察机关的恢复设置,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正轨,但囿于培养基础薄弱、法律人才短缺以及公众法律意识匮乏等客观条件,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任职资格侧重于政治思想方面的考察,没有对业务素质作出硬性要求,仅《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复转军人、社会招干录用人员、教师等是法官、检察官的主要来源;其中,直至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仍实际存在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也使得一些有门路的关系人员获得法院、检察院的正式编制,部分随后晋升为法官、检察官。总之,在1995年2月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实施之前,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的取得基本上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法官、检察官群体的整体素质较低。

1995年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从法律上明确我国法官、检察官的条件及资格取得的途径、方式,初步奠定了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雏形。根据该两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开始分别建立起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即规定通过考试者方能提请人大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法院系统分别于1995年、、进行了三次考试;检察系统亦举行了三次。但由于准备实施的时间仓促,缺少相应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其缺漏也很快暴露出来:选拔范围狭窄,资格考试仅限于司法系统内部,未向社会完全开放;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要求偏低,法官、检察官的学历资格起点是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加上两年工作经历;全国范围的法官、检察官资格考试不规范、不统一,一般由各省级法院、检察院分别组织,考试内容、侧重点均有所不同,要求也各异。

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了对于《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改决定,提高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资格条件,吸收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如将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学历起点提高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知识”,对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要求做了延长等。最重要的是,修改后的《法官法》第51条、《检察官法》第54条规定了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官法》第12条、《检察官法》第13条又分别规定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采取严格考核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司法考试且具有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这些规定标志着新的法官、检察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已经得到确认。

继而,首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于3月30日、31日举行,全国共有360571人报名参加考试,24000多人通过考试洽格率约为7%。至今,司法考试制度实施已逾十个年头,是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法治潮流背景下所进行的司法改革的最重要成果之一。纵观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无论是以成文法为法律渊源的大陆法系还是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源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法律职业者的培养方式各有特色,但接受大学法律教育是两大法系国家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条件且必须经过职业训练,最后从事法律职业还必须通过形态各异的全国或各地区统一的司法考试(律师考试),亦即都非常注重法律专业知识与从业实践经验的结合。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检察官一般必须先拥有律师资格,如在美国,获得律师资格必须是在大学毕业的基础上通过竞争激烈的法学院入学考试后,学习三年期满再通过相应州的律师资格考试方可。大陆法系的代表德、法、日等国法官、检察官资格的获得,其程序也非常严格,一般要接受两个阶段的教育和培训,并且须通过两次相应的国家考试,日本的司法考试就有“现代科举”之称,可见其残酷异常。

自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诞生以来,我国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成分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开招录(主要针对法科毕业生)成为进人的主渠道;在统计学的意义上(尽管分布很不均匀),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检察院,“蜗”着5-10名法学本科生甚至研究生,并不稀奇。然而,置于并不乐观的渐进型的法制环境里,我国的《法官法》、《检察官法》还是设置了“其他具备条件”的变通规定,预示了其与司法考试的潜在博弈关系:早在司法考试制度施行伊始,有学者就敏锐地察觉到,“司法机关的工作方式和领导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往往是官员而不是法律职业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后,法院和检察院的职业准入门槛高了,整体素质增强了,必然产生非专业化的领导和专业化的被领导者的矛盾”。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则蕴含着更深层次地对于司法首长选任的形塑影响。

二、不同审级司法首长选任模式与“其他具备条件”规定的关系。

在我国,由以四级两市制为代表的司法体制决定,最高司法机关和省级司法机关主要负责调查研究、规范指导下级工作;市、县两级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法检两院,担负着绝大部分的一线办案任务,是整个司法工作的基础。针对这种角色、分工的差别及其契合性,笔者认为,省级以上司法首长使用“其他具备条件”的变通规定偶尔为之,勉强能找出一些理由:有利于高层法律政策的政治掌控性,一定程度上缓解司法同政治的紧张关系,保持适度距离的间离效应,自匕而下地疏通法律同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和灵活性。事实上,省级司法首长的选任标准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通观公开见诸媒体的各省级现任政法领导(政法委书记、法检两长、公安厅局长、司法厅局长)的个人简历,法律专业背景浓厚成为这个领导群体最大的特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学过法律,或者长期从事过政法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基层司法机关作为法官、检察官具体办案的组织形态,对司法职能的实现和司法改革的成效都发挥着重要抑或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于没有宏观指导职责的市、县两级司法机关的首长选任来说,“其他具备条件”的规定恐怕只能产生“通过司考的做法官,没过司考的当院长”的心理。进而言之,据笔者观察、总结,当前基层司法首长的选任模式大体上有四种:

其一,党政(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除外)领导干部调任至司法机关担任首长。如某县原县委书记调任所在市中级法院院长。

其二,同级政法机关之间领导的交流、转(提)任。如某市司法局局长提任该市检察院检察长。

其三,上级(主要是上一级)司法机关的中层干部调任下级司法机关首长。如某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调任该市下辖某县检察院检察长。

其四,上一级司法机关的副职首长(一般是排位相对靠后的副职)调任下级司法机关首长。

以下逐一品评这四种模式。第一种是受到学界诟病、非议最大的,不利于司法专业化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务中已渐少采用。第二、三种比较“流行”,有利于保持法律专业背景、职业经历和司法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第四种模式属于干部“空降”类型,某些适用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和偶然性。笔者认为第四种模式至少有两大裨益,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一是拟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资历是无庸置疑的;二是担任过上一级司法机关副职首长的拟任人员一般在领导水平、协调能力方面都独具优势。综上所述,笔者以为,今后应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选择采用上述第二、三、四种选任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司法首长从党政机关调任的情况比较普遍,是对党政干部、司法干部在未作分类管理的计划体制下进行干部轮岗、转岗的一种形式。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实施,这种做法有违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科学规律,其弊端愈加凸显:

第一,不利于案件质量与司法公正性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变革、利益格局调整和各种矛盾多发的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官、检察官的司法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官、检察官不仅要具备较强的事实认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等专业技能,还需具备运用法律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公众负责,既要掌握法律精髓又要熟知社情民意,并且要善于通过办案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内部办案程序仍以层级审批制(“承办人斗部门负责人斗司法首长”)为主,不具备专业知识、业务经验的司法首长难以真正担负起案件审批、把关的重任,也不可能享有韦伯所言之能够唤起英雄品质的“超凡魅力”,影响司法机关的外在形象和公众的信任尺度。换言之,现代社会的司法首长如果只懂得抓财务基建、组织人事等协调性工作的话,肯定是本末倒置的。

第二,不利于吸纳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与司法队伍的同质化、职业化及精英化建设。显然,法官、检察官的编制、职级都是有限的,径直逾越司法考试担任司法首长势必阻碍其他具备资格人员的正常发展、晋升。有鉴于此,可以考虑在上级司法机关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健全有关法官、检察官的辞退、清退制度,把司法机关内部的少数不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任职条件且确实不胜任司法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分流。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提前退养和提前退休制度,让一部分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司法人员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让出宝贵的编制名额,用于招录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和其他急需专业的人才,促成法官、检察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第三,不利于依法实现司法独立与各种国家权力的分工、制约。可以说,“院长、检察长不必懂业务,只需政治把关”的观念只是反映特定时期司法行为的一种思维惯性,某种程度上会引致司法权的弱化乃至被党政权力“同化俘获”的症候,司法权的异体监督性难以彰显。况且,纠缠于长期党政工作产生的浓厚感情以及人事方面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领导的司法机关又如何在追究和惩处党政系统的腐败案件时确证公允?更为要害的是,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司法、行政不分且司法长期附属于行政;以至当前,受以块管理为主的体制决定,司法权的.运行基础一人、财、物受控于地方党政,地方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利益。司法权内外关系中的行政性还表现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实际领导关系、司法机关的内部管理机制以及裁判救济方式等方面,导致司法运行成本高昂、绩效偏低。基层司法首长从党政机关调任的做法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司法机关无法按照司法规律管理司法业务和法官、检察官队伍,造成了司法职能同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错位、失位,行政管理职能侵削司法职能并诱发司法腐败。

同时,根据社会情势变化,不容忽视司法人员选任机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一方面,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进入司法机关的复转军人等非法律专业人员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淡出司法一线,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新陈代谢已刻不容缓;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者已达数十万,形成一个庞大的法律人才库,加之十几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迅猛发展,法律人才资源已然呈现出整体过剩(局部阙如)的状态。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主张,省级以上司法首长选任可以限制性使用“其他具备条件”的规定,而基层司法首长选任应当戒用一采取区别对待的…变形虫式的思维方式’:即在一定时段内以某种方式变通某些基本准则却不藐视它的公理性权威,随着条件的具备再进一步实现该普适性要求”,达致司法改革中的相对合理性。从法治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讲,宜痛下决心,在未来五至十年内再次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司法机关首长只能从法官、检察宫中产生;注重全面考察拟任人员的法律专业背景、业务工作经历和日常行政管理能力,正因为法律上各种案件“是由人为理性和法律判决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理性来决定的;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此外,继续推行选调法律院校、律师界的专家、人才赴司法机关任职机制,促使法律人在职业知识、职业语言、职业思维、职业伦理等方面的统一,最终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

还有一种情形使用“其他具备条件”,往往手法“隐秘”:比如,上级院领导欲提拔使用一名干部却受制于其尚未通过司考,于是先将其下派基层院挂职副院长、副检察长(认定符合“其他具备条件”),以此当然获得审判员、检察员的身份资格,待短期挂职结束后再调回予以任命法律职务。值得忧虑的是,受利益特别是既得利益裹挟,改革政策、措施的摇摆甚或自我否定,一方面我们指责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另一方面又直至所谓“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的“内部司考”与之相映成趣。“其他具备条件”和“内部司考”并非毫无关联的孤立现象,从中可以觅得法制发展的艰巨性与反复性。对此,贺卫方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方面是那么多的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却是西部基层司法机关缺乏合格人才,岂非咄咄怪事?了解司法界人事运作的人都知道,虽然1995年就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又提升了法官与检察官的任职学历并要求必须通过司法考试,但实际上还是有太多的不具备资格者进入法院检察院,导致合格者进不去……”

司法考试作为一种典型的法律职业准入控制措施,帮助我们营造了一个共同的语言、解释、价值、经历和身份的共同体,国家通过对司法考试的标准设置得以有效地控制进入法律服务市场的人数和法律服务的产量、质量。所以,笔者始终坚持:对于所有(资格性)考试及其功能而言,程序比内容更重要;内容自当与时俱进,而程序只能且必须日臻完善、缜密。对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而言,更应当架高考试主体资格,严格考试程序,增加考试难度,才能扩大社会对法律职业的认同,增强司法权威,使法律职业者公正执法,珍视其来之不易的机会。倚之为起点,我们方能渐次实现法律职业者的使命感、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同职业道德惯习的完美融合。

曾经,复转军人转业做法官、检察官甚至司法首长的现象大面积存在。贺卫方先生十余年前的一篇《复转军人进法院》一石激起千层浪,褒贬不一。直至今日,司法机关人事管理体制中的行政化、官僚性、功利性的弊病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基层司法首长的选任模式便是其中之一。以更开阔的视野来看,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人事管理体制究竟是缺编还是缺人?绝对编制数是否足以满足司法业务和其他工作的需要?笔者认为,长期以来,限于研究旨趣的分歧、实务亲历性的缺失等因素,对于由干部任免、工作规程、激励奖惩等一系列相关的内部管理机制综合、叠加造成的人力资源短缺现象亦即体制性缺人及其内涵式发展问题未给予应有的重视。限于篇幅,本文就此不再展开论述。

参考文献。

[1]丁艳雅,法律职业者培养方式之比较研究叫.学术研究,.(2).

[2]信春鹰,国家司法考试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持[j].中国律师,,(4).

[4]宣章良,陈晓东,检察官遴选制度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3).

[5]龙宗智.论司法改革中的相对合理主义[j].中国社会科学,,(2).

[6]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m].张志铭,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7]贺卫方,“内部司考”:公开的秘密[j].财新《新世纪》,.(46).。

[8]郑成良,李学尧,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法律职业准入控制的一种视角[j].法制与社会发展,,(1).

[9]兰薇,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之比较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

报告

在现代社会,报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交流方式,公司和机构经常利用报告来传递信息和知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写好一篇报告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我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接触到了很多的报告,并从中获得了不少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谈谈我对于如何写好一篇报告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报告目的、受众和格式的重要性。

在写一篇报告之前,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报告的目的和受众。报告的目的是指我们想要传递什么样的信息或得到什么样的反馈。而受众则是指我们的报告最终会传递给哪些人。只有明确了这两个点,我们才能成功地撰写一篇精准有效的报告。此外,格式也是一样重要的一环。我们要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能够使受众更容易读懂我们的报告。比如,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使用图表,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使用字号较大的字体,或者使用折叠式报告,以便于阅读和理解。

第二段:统计数据和实例在报告中的重要性。

报告的真正价值在于为受众提供质量高的数据或事实。因此,在我们的报告中,必须包含很多数据和实例。数据可以让我们的报告变得更加客观、有说服力,从而更容易让受众接受我们的观点。而实例则可以帮助受众更好地理解我们所说的话。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该怎么使用数据和实例。数据要简单易懂,并且与报告的主题相关。实例则要能够清晰地说明我们的观点,而且要具有说服力。

第三段:报告中的内容和结构的重要性。

在编写报告的过程中,我们还要特别关注报告的内容和结构。内容就是我们所呈现的具体信息,而结构则是指我们如何组织这些信息。内容和结构的有机结合,往往可以使我们的报告更加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一个良好的结构可以使受众更容易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并让他们对所呈现的内容保持一个整体的认识。

第四段:注意语言表达和篇幅的合理性。

写报告时,我们还要特别关注语言表达和篇幅的合理性。我们应该清楚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使用难理解的技术词汇或陈述无意义的内容。篇幅的长度也应该符合实际需要,不宜过长或过短。如果过长,就会使受众产生疲劳感而不能持续关注;如果过短,我们就无法清晰地传达给受众我们所要表达的观点。

第五段:结论。

总之,在写报告时,我们应该特别关注报告目的、受众和格式的重要性,以及统计数据和实例的运用、报告的内容和结构、语言表达和篇幅的合理性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吸引受众,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观点。因此,写好一篇报告是一项非常实用的技能,可以帮助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更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

报告

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关于“自我营销”的报告会,这让我在一定程度上领悟到了一些关于职场的重要应对技巧。这次体验让我深入思考了在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表现自己,如何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以及如何更好地开拓市场,成为一个出色的自我营销者。在此,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主体部分1——展现自己的差异化。

在职场中,面对激烈的竞争,展现自己的差异化显得尤为重要。在报告会中,讲师强调了如何通过专业技能和个性特质来打造自己独特的品牌。在我的职业发展过程中,我通过持续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一些硬技能,同时也在工作中体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特质。这些特点并不一定要完全与职业相关,更重要的是能够形成一个深入人心的个人品牌,提升自己在同事、客户和领导心目中的印象。

第三段:主体部分2——打造自己的话语权。

现今社会,信息和流量非常宝贵,得到别人的关注并留住对方的注意力更是难上加难。在报告会中,讲师讲述了职场中一些有用的话语权技巧,如利用高质量的信息和言论来制造影响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增加行业影响力。在我日常的工作中,也会思考如何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影响别人,主动出击,通过口才和展示能力提升自己的话语权。

第四段:主体部分3——开拓市场挖掘业务。

作为一个企业员工,通过开拓市场来挖掘业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报告会中,讲师分享了一些在开拓市场时候的技巧和方法,如拓展客户资源、扩大业务范围、联系同行业人士等。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中,也深有体会。我努力学习市场趋势,利用职场人际关系,积极拓展自己的人脉资源,营造自己的专业形象,以此来增加业务量和拓展市场。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这场报告会中,我获得了很多启示和收获,在提升职场能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受益匪浅。我也认清了自己在面对职场竞争中的优势和不足,明白了如何发挥自己的个性特质和专业能力来达到更好的展示和推广效果。未来的职场旅程必定会充满各种挑战和机遇,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打造自己的品牌和话语权,并通过团队合作和市场开拓来赢得更多的机会和成功。

检察官法律义诊心得体会

检察官承担着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正义的重要角色,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起诉犯罪行为,更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指导的重要渠道。为了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许多地方设立了检察官法律义诊活动,通过为民众解答法律问题,增进社会法治的认识。在参与这一活动后,我深刻体会到检察官法律义诊在促进社会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段:了解群众需求。

在进行检察官法律义诊活动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群众的需求。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和访谈,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以及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在与公众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着大量的法律疑惑和误解,这些问题涉及到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有些人对法律的了解非常有限,对于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感到茫然。了解了群众的需求之后,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指导和解答,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段:传递法治思想。

在开展检察官法律义诊活动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人对于法治的观念存在误解。他们普遍认为法律是遥远的、高深的东西,与普通人的生活无关。然而,在我与他们的交流中,我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引导,解构了一些复杂的法律概念,让他们意识到法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检察官的引导,他们了解到法律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也可以在纠纷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成功地传达了法治思想,提高了社会公民的法律素养。

第四段:解决问题,增进信任。

在与群众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大多数问题并不难以解决。许多人的法律困惑实际上只是因为缺乏正确的法律知识而引起的。通过与他们交流,我详细解答了他们的疑问,并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这种经验交流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也增进了他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对于公正司法的信心。许多人在解决问题后,表达了对我们工作的赞许,并对检察机关的形象产生了积极的评价。这种通过解决问题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和信任感,为检察官在工作中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第五段:结语。

通过参与检察官法律义诊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检察官在社会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与群众的交流,我们了解到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远未完成,还需要我们继续不断努力。作为检察官,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还要将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只有通过检察官法律义诊这种形式,我们才能更好地与民众接触,了解他们的需求,并通过法律知识传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我相信,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检察官法律义诊活动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报告

社会实践开始了,我们需要记录这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怎么记录呢?看看下面的社会实践报告实施记录吧!

(一)人数。

应到人数:67实到人数:55。

(二)一日行程。

1.08:10从学校出发。

7.16:00从黄石返程。

(三)详细记录。

1.出发前的集中训话。

不要在参观景区高声喧哗,嬉闹;要讲究卫生,要爱护花草树木、塑胶运动场……。

注意安全,水边、林深处不要涉足……。

2.黄石二中行政办公楼。

王耀杰书记获悉我们的来意后,马上指示学校党办主任联系教务处的曾主任负责接待;。

费新岸校长:你们是从李家坊隧道过来的吧,鹏程中学是大冶的名校呀。今年高一年级有十几个鹏程的学生吧?(随行的曾主任更正道:有二十多人)今天有些不凑巧,高二、高三年级在举行考试,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都设了考场,因此,教学区无法参观,就让曾主任带着你们参观一下学校的运动区和生活区吧!

3.湖师1号食堂的餐厅。

大学食堂的物美价廉、全面、优质、快捷的.服务给广大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固然令人难忘,但是用餐者的文明与素养则更是令我们惊讶之余,陡增几分钦佩,食堂中不锈钢的桌面与大理石的地面在穿梭不断的千百名用餐者的自觉“呵护”下,来也空空、去也空空。这边,有人说他见到了奇迹,也有人说他体会到了什么叫“高素质”。那边,三(3)班...及三(4)班、三(5)班几位同学在老师的提示下,主动将我们的同学用餐后餐桌上的不锈钢餐具和各种饮料瓶送到了回收处。

4.上、下车时总有一些不为自己、只为别人而忙碌着的人。

一辆7路车,还有一辆12路车,总有四个忙碌的身影:....,“一个都不能少”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收集垃圾的、拾旧捡废的有条不紊,他们是有觉悟的志愿者--....……,甘于平凡却又能创造不平凡的他们是三(3)班的脊梁。

(四)回家。

早些回家,你可以提前将喜悦与家人分享;赶紧回家,我能够马上写出一篇经典的游记;。

快快回家,你我可以将疲倦肆意地冲洗,将甜蜜温柔地带进梦乡。

报告心得体会

20xx年的暑假,我来实践医院也有半个多月了,在这期间,不仅学会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多的学习与病人沟通,而且还明白了一些道理,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的工作。我始终相信这么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所以,不论你身边有没有人在看,都要认认真真的按照规范把每个治疗项目做好。

刚进入实践单位,总有一种茫然得感触,对于临床的工作比较陌生,对于自己在这样得新环境中能够做些什么还没有成型得概念.庆幸得是,我门有老师为我门介绍各科室得情况,介绍一些规章制度、各科室医师的职责等,带教老师们得丰富经验,让我们能够较快地适应医院康复科科工作.能够尽快地适应医院环境,为在医院实践和工作打下了基础,这应该算得上是实践阶段得一个收获:学会适应,学会在新的环境中成长和生存。

在实践过程中,接触了多种疾病,把握透彻得是各项基础技能操作.实践得最大及最终目得是培养各项操作技能及增加各种诊疗技能.所以在带教老师"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得带教原则下,积极努力得争取每一次得锻炼机会,同时还不断丰富临床理论知识,积极主动地思考各类问题,对与不懂得问题虚心得向带教老师或另外老师请教,作好知识笔记.遇到老师没空解答时,在工作之余查找书籍,或向老师及更多得人请教,并能熟练的进行评定,经常进行病例讨论,这些培养了我门组织、表达等各方面得能力。

在医院,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学到如何与病人家属打交道,首先我们所作得一切都应以病人的身体健康,疾病转归为目的;真诚的为他们考虑;态度一定要好,要让他们感觉到身为医护人员的我是真的在为他们考虑,说话的技巧更是应该注意的。比如;面对一些家长的为了治疗时间的斤斤计较,首先我采取理解的态度,并严格遵守医院得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尽自己的能力,在自己有空闲时候为他们多治疗一些时间。当然,有些家属的计较是很不可理喻的,面对来这样的家属也不必多说什么,一切按照规定做。这培养和增加了我门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得能力。

在这段短暂得实践时间里,我的收获许多许多,如果用简单得词汇来概括就显得言语得苍白无力,至少不能很准确和清晰得表达我门受益匪浅.我的实践生涯还在继续,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实践期间得收获将为我门今后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很感谢xx学院和实践医院给了我这么好的实践机会,也感谢各位代教医生在工作忙碌之时,还要带领实践生,教导我们正确的方向;也很兴奋与其他实践生,在紧凑的实践生活中不但互相学习,并且还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实践时间持续不久,但这段时间却给了我无比大的收获,除实践工作的学习外,人际关系的拓展、职场文化的百态,还有一些活动的参与都让我获益良多。通过此次实践,我会更积极主动得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得去学习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得学习理论知识,增加临床工作能力,对以后的事业尽心尽责!

相关范文推荐
  • 10-31 2023年交通工作计划部署(模板20篇)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明确工作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计划。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20xx年即将结束,那今天就
  • 10-31 专业电路原理心得大全(15篇)
    写心得体会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一种尊重。最后,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让我们共同进步和成长。在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普及中,集成电路(
  • 10-31 实用民情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模板15篇)
    高效的工作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寻找改进的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一些有关工作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在工作中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
  • 10-31 最优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新闻稿(汇总13篇)
    安全工作总结还应该对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浏览一些优秀的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探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途径和方法。1、上半年未发
  • 10-31 最新湖北师德师风建设心得体会(通用22篇)
    师德道德规范为教师提供了思想和行为准则,引导他们恪守教育伦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师德师风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一起来学习吧。我自20xx年毕业就一直担任
  • 10-31 最新开展五项教育心得体会(汇总19篇)
    心得体会是对于学习和工作过程中的一种总结和反思,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一起学习和分享。
  • 10-31 2023年小升初教学工作总结(模板21篇)
    教学工作总结的撰写可以加深教师的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应用。接下来是一些来自优秀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这些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教学总结的写作方式和技
  • 10-31 优秀党员西柏坡红色教育心得体会大全(20篇)
    党员心得体会是对党员同志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所经历和体验的一个总结和思考。以下是一些党员心得体会的摘录,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和思考意愿。延安时期共产党人面临的
  • 10-31 实用纪检干部七一讲话心得大全(15篇)
    演讲稿是一种通过口头表达方式向听众传递信息和观点的文本材料。推荐大家阅读一些成功演讲者的演讲稿范文,可以提升写作和演讲能力。今年的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
  • 10-31 最热科学分钱读后感(模板21篇)
    读后感是一种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从所读书籍中获取到对生活和人性的更深刻理解。接下来是一些脍炙人口的读后感片段,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启示。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