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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两篇(通用23篇)

时间:2023-11-01 01:37:20 作者:ZS文王优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两篇(通用23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参与者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是对活动绩效的客观评价和认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筛选的一些成功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按照牡市消协开展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安排,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经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和市消协xx届一次理事会研究,制定了《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做到了早策划、早动手、早安排,形成“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突出、媒体广泛宣传、会长单位大力支持、诚信单位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将我市消协开展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1、召开市消费者协会xx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市消协活动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3、开展消费和谐论坛活动。在xx电视台开辟“消费和谐论坛”专栏节目,于3月7日至15日连续播出8期,先后邀请技术监督、卫生医疗、药监、畜牧、农委等领域专业人士,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食品检验检疫、保健品与药品疗效、医疗器械与保健品器材区别、选购农资产品、发生食物中毒的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4、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活动。针对农资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该局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评议。经向政府汇报,组成了由14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下发了评议方案,计划在3月至11月的时间内,展开对农资经营单位从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6各方面的综合评议,届时将通过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记录等具体步骤确定农资经营单位的a、b、c、d档次,即守信经营单位、警示单位、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并将对守信单位进行表彰,对严重失信单位予以曝光。

5、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共14家,在全市设立5处咨询服务活动服务站,集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法》20xx份、宣传单2万份,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咨询376件。营造了良好消保维权氛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x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xx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xx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济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济南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济南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济南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xx工商局按照xx政府办公室下发的《xx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以民生保障重点为导向,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从3月1日开始,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咨询、受理投诉、执法维权等系列活动.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以宣传服务消费者,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则,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点,并把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狠抓落实.为能将“3.15”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我局积极与旗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以及各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关注消费安全,加大宣传.在察素齐镇繁华地段的广告屏发布食品安全、农资消费警示.活动现场发布消费警示12条,镇内各大商场张贴警示标语35条.

二是部门联合,领导重视.参加宣传活动的共12个单位,其中理事单位6家,企业6家.并设置了展台,悬挂横幅,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对此次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

三是形式多样,主题显明.活动当日设置法律咨询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商品真假识别台及义务服务台,并出动流动宣传执法车,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消费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是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签名活动,我旗60多家企业参加签名活动.企业代表郑重承诺,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放创建“首府放心城市”倡议书300余份.

五是与xx市浙加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有奖知识问答,此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他们踊跃答题,既学到了日常的消费知识又获得了精美的礼品,同时增添了活动的热烈气氛.六是现场受理,群众满意.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工作,消协与12315投诉中心及各个工商所,制定了3月14日和3月15日两天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了48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在“3.15”活动现场设置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流动宣传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3起,正在调查中,咨询500人次.七是严厉打击,媒体关注.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销毁物品涉及9大类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旗电视台和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并进行及时报道.

一是在xx第一中学举行了“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签名活动.1200多名学生代表在“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拥有健康身体”的横幅上庄重签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了辨认识别垃圾小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知识,同时发放健康消费、食品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20xx余份.

二是在察素齐镇怡雅社区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设置了法律宣传咨询台、真假商品识别台、受理投诉台,发布消费警示6条活动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

三是在xxxx镇以广大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及农资消费警示500多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讲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群众最关心的农资产品质量识假辨假及科学使用方面的知识.

此次“3.15”系列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也展现了工商部门在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良好形象.提升12315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3·15”活动的影响力,树立工商执法,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活动总结2xx县xx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县开展了20xx年度××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我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县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人次,通过检查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县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把打假行动作为县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我县打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使我县广大消费群体真正放心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秀萍、副区长张琴为组长,各理事单位为领导组成员的**区3·15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xx8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奚沛源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吴家勇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张秀萍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为办好3·15活动,**区工商局局长张习和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吴家勇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消协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把3·15活动同当前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起来;同食品安全结合起来,由消协、公平交易局和工商所一起联动,对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行动。同时加强宣传,让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区消协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区政府和区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区消协、公平交易局、各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

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315活动总结。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xx﹞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

工作计划。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过去的一年里,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消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受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20xx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xxx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xxx件,调处xx件,调处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特别是农村维权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维权网络进乡村、进农户、进田间地头,解决了农民投诉难的问题,使维权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是全党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市消委会将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推进消委组织进乡村,健全农村维权网络,拓展农村维权参与层面,重点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工作。

我国当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领域还十分突出,例如食品中掺杂使假,甚至掺入有毒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大、不良事件时有发生,触目惊心。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把重点放在流通领域的食品饮料和服务领域的交通、医疗、娱乐、住房、旅游等,严肃处理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及时、准确、公开披露维权信息,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消除消费障碍,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同志们,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奋斗!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省消委会3、15活动通知下发后,市消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部署安排,转发了省消委《关于转发中消协关于做好x年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拟定了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消委会(指导站),要求广泛动员、及早部署,确保3、1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定了“新消费我做主”x市x年“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1、召开消费维权典型疑难案例分析研讨会。

为提升我市各级消委人员调解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市消委会从近两年的一些消费纠纷案件中选取5个疑难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会上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专业人士对疑难纠纷在调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市消委会在x电视台、电台、x微信公众号以及x日报公开征集了一批符合条件的50名x“3、15”志愿者。并向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了证书。

3、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

“3、15”活动期间市、县区消委会组织部分消费者、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公用事业等单位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座谈会,深化对年主题的理解和认识,在座谈会上,学习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让消费者更加知晓了自己的权利,让经营者更加明确了义务。

4、活动亮点突出、社会反响好。

3月15日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21家,其中金融行业3家,广告行业3家,医院1家,通讯行业3家,商贸行业10家,生产企业1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为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xx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xx年3月14日,xx市消费者协会联合xx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xx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xx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xx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xx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面对近期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3、15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3、15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xx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倡和谐型社会的号召,经学院领导和老师批准我院团委文体部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成功举办“倡导和谐消费创建成心校园”的3、15主题活动。整个活动过程进行的十分顺利,基本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成功的对广大青年志愿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十分有帮助的。受到外界、学校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在活动中团委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3月15号7点40分,参观人员全部准时在学校食堂门口集合。由于是第一次尝试独立组织活动,在这个工作中我犯下了迟到的错误,没有合理安排好时间,让二十余位青年志愿者在食堂门口等了近10分钟,在对他们道歉之后,8点钟在校旗的指引下大家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学校出发。我们分两路公交车前往五一广场。在行进过程中,同学们基本能够使队伍保持整齐,这样既能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也能体现出我院学生的良好素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扛着校旗出来的,我们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到达之后,我们组织青年志愿者排好队伍,安排一个团委的负责人后,我去找之前已经联系好的3、15大型活动的负责人。为学院的参与报名,然后带领队伍来到广场中心参与活动。青年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积极配合着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时刻都表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做了很好的铺垫。

还有就是团委的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队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遇到问题都能够迎难而上,没有人退缩。这种团队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继续发扬下去。活动的成功完成是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谢部门对我的信任,我有理由相信我会做的更好!把团委不怕艰苦,认真负责的精神发扬下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这天,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沈阳大学法学社。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六、认真总结、完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xx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xx年3月14日,xx市消费者协会联合xx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xx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xx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xx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xx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面对近期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3、15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3、15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呼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以及秉承真诚服务的理念,我们特别推出了“3月15日当天投资者权益专线接听”活动。先期的预热短信以及官微通知的发布已让广大客户纷纷提前来电咨询和预约,故3月15日当天共接到50多通的客户来电。从早上9点08分开始,客服中心的6条热线坐席就响铃不断,铃声清脆而悦耳、和谐而洋溢。客户热情的来电、坐席真切的解答,不断交流着彼此的想法、诉说着彼此的感受。其中,有询问产品净值、产品投向;有咨询公司战略、披露方式,等等,我们纷纷做出了相应的解答,也告知了相关信息的查询渠道。同时,面对部分客户提出的优质建议,我们也将虚心采纳并即刻制定针对性的改善方案,希望在不久,可以让广大客户看到多个明显改变,而这个改变就是出自于您的宝贵建议。除此之外,最令我们欣慰的是部分客户来电表示对于前期官微推送的两篇文章受益匪浅,不仅增加了理财方面的权益知识,也了解到了我们全面而高效的服务模式。在此,也特别恭喜10位被抽取成为幸运来电的客户,小小馈赠正在朝您奔去!(名单已分别公布至您的专属理财师,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

此次海银财富“3·15”客户权益日活动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别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我们海银的信任和肯定以及给予我们的支持和理解!也非常欢迎新老客户积极来电及时了解我们海银的最新进展以及不断更新的服务方式!我们也会同步地通过各种渠道将信息或内容及时地发布出去。同时,我们也将携手行业精尖团队建立持续合作关系,并对自身进行不断升级,以更加专业、更加严谨的姿态为投资者保驾护航!

继“3·15”客户权益日活动之后,接下来我们还将推出一系列的类似活动,以增强客户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营造舒心、贴心、放心的投资氛围。同时,我们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户参与进来,因为海银的成长离不开你们的支持,离不开你们的鼓励,更离不开你们真心真意的“声音”!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努力为广大的海银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理财服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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