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协议中,应清晰地规定双方的权益、责任、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以避免后续的纠纷。不同行业的合同协议存在差异,以下范文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
xxxx部负责本小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瑞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场位于xxx楼东北角。
第四条。
本小区非机动车辆向全体业主免费开放,无需业主缴纳停放费用。
第五条。
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业主需将非机动辆统一停放在小区建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禁止停放在小区单元大厅、楼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条。
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需注意安全,骑车尽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边行驶,避让机动车辆,禁止骑飞车、自行车快滑或双手撒把。
第七条。
非机动车辆放入非机动车停车场后要停放整齐,禁止乱摆乱放。
第八条。
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
第九条。
业主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库后,请务必将车辆锁好,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
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
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是个人修养、素质的再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考虑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仅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谐社区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停车场内交通及停秩序,确保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小区内业主或租户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要在业主委员会统一登记,缴纳停车费和充电费,并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第二条、停车场为不定时值守,需锁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遗失。
第三条、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车辆,保安有权检查并拒绝该类车辆进入小区。
第四条、洗车需在保安处登记,并缴纳费用。
第五条、电动车充电装置功率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他电源,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第六条、停车场由卫生人员每月打扫打扫一次。车主应爱护环境,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第七条、收费标准,见附表1。
第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化停车时间控制,如临时搬运车辆停车时间,长时间停放必须停放卸货区,如出租车社会运营车辆,楼道门口不得超过10分钟,如长时间等待需要出自车接客点停放,临时过夜车辆,必须规定停车区域,如果不按规定,第一、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禁止停放。
第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入停放,不按照规定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以防不必要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1、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1、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化停车时间控制,如临时搬运车辆停车时间,长时间停放必须停放卸货区,如出租车社会运营车辆,楼道门口不得超过10分钟,如长时间等待需要出自车接客点停放,临时过夜车辆,必须规定停车区域,如果不按规定,第一、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禁止停放。
第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入停放,不按照规定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以防不必要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为,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确保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完好。车辆停放有序,经x大cy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特制订《cy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车辆管理制度”),望业主或使用人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部门是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cy小区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为“物业管理处”)。
第八条:车辆行驶、停放的注意事项。
1.任何车辆均须按照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道路情况,制定的路线行车;。
2.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3.机动车辆限速5公里/每小时以下,确保行人安全;。
4.禁止车辆违章行驶,严禁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及小区的公物;。
6.禁止货车停放在小区内;。
7.凡需停放车辆的业主或使用人均需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车俩停放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车辆收费。
第十条:车辆收费标准:
1.2吨以上的机动车(含厢式、大巴士等)200元/月、辆;。
3.摩托车20元/月、辆;。
4.助动车12元/月、辆;。
5.自行车6元/月、辆;。
6.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超过1小时5元/小时;。
7.临时过夜的车辆15元/天;。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违规的处罚。
4.凡未按时缴费的车主,除须交滞纳金外,车辆管理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x大cy小区业委会和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
x大cy小区业主委员会。
上海zz物业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