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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药品监管工作方案范文(21篇)

时间:2023-11-02 01:02:06 作者:MJ笔神最热药品监管工作方案范文(21篇)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有相应的措施和预案做好准备。以下是关于制定工作方案的一些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来制定自己的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青春的信仰》。

什么是信仰?人为什么有信仰。我想每个人的回答都不尽相同。什么是食品药品监管人的信仰?食药监人为什么有信仰?更是我们全体食药监人共同追问自己的职业课题?穿过历史的长河我们不难发现,第一个涌向理想彼岸的无论是潮涌还是浪花,都离不开坚定的理想和信念。遥望广阔的星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照耀人间的是日月而不是短暂的流星,因为片刻的辉煌不代表永恒的理想,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是持之以恒的力量。因为人有了“信仰”人才会有力量、人有了“信仰”人生才会闪耀光芒。人有了信仰人活得才坦荡。人有了信仰,人生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有人说:医生的信仰是医治病痛、救死扶伤。有人说:运动员的信仰是超越自我,超越梦想。还有人说:农民的信仰是播下种子,收获希望。而我说,我的信仰,一个平凡的、普通的食药监人的信仰就是:“沐浴党伟大的光芒,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这不在是印在书上简单的一句话,而是铭刻在我心中的“一种责任、一份担当和一个理想”。

青春有信仰,从此不一样。信仰助青春,人生有方向。岁月匆匆,从工商局的食品监管人员到加入食药监系统的队伍,经历了六个春夏秋冬,六个寒来暑往,到如今也算是食品监管队伍里的一个不算年轻的兵了,这一路走来有欢笑也有眼泪,有阳光也有风雨,但自己无怨无悔,常把一个坚定的信念铭记在心:恪尽职守,勤恳敬业,做一名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食药监管人员。正是有了这种信念,我才逐步的认识到,体会到,也寻找到了食药监人的信仰。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生命护航”是我的信仰,也是我们所有食品药品监管人的共同信仰!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的安全关乎你我他,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工作需要平凡的食药监管人。是的,我们的工作不如军人保家卫国那样伟大,没有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那么崇高,也没有救死扶伤的医生那样神圣,更不比演员时刻有鲜花和掌声……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干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留不下永垂不朽的业绩,但是平凡是真,平凡也会显出伟大。我知道安全是一种信誉,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就是一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未来的路依旧很长,未来的路布满荆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不畏艰难,不惧流言,坚信心中的信仰,来迎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党风、政风和行业之风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执法水平,继续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xx年整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xx年1月至6月份,我们按照自治区局党组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既按要求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据统计,我局共组织上党课、辅导课、形势报告35次,集中观看党员先进事迹电教片5部,集中学习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党员、个人自学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学习笔记均达1万字以上、心得体会3篇以上,局支部共出版宣传板报3期。

在深入基层办好事办实事中,建立了管理相对人联系点494个,深入基层和联系点259人次,帮助管理相对人解决gmp、gsp认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批。在“温暖送灾区,服务在基层”活动中,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共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73件;向基层开展献爱心行动(含挂钩乡镇在内)25次;为受灾严重的平南县灾民捐献救灾款6785·00元,衣物64件。今年6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无偿献血共3600毫升。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组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素质,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锤炼一支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我们的工作措施主要是: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制,于3月7日市局22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xx年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书》。二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开展分局、科室(队)“一把手”述廉、评廉活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廉政监督,防止和杜绝在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刁的不良行为发生。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板报专栏,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遏制在源头上。四是在管理相对人中聘请85名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员,制订并落实了监督员相应的职责职权,以便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开通了一部举报监督电话,在局机关大门设立举报箱,以便广大群众投诉和监督。六是深入基层和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71份,并定期请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做到沉下去找意见、请上来提意见、坐下来听意见,以便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切实解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不廉、不勤、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七是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促进依法行政上来。八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局“八条禁令”,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考试,让“八条禁令”在干部职工中成为一种约束自己的行动指南。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有关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违反自治区局“八条禁令”的举报。九是编写印发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增加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的透明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gmp、gsp认证工作。

今年,根据自治区局的部署,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认证工作。

一是在今年5、6月份,精心组织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整体提高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索质。据统计,我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有229人参加了培训,338人参加了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297人,占参考人数的88.4%,取得药学技术负责人资格的有249人,占参考人数的74.1%。通过培训和考试,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方便了管理相对人申报gsp认证,还为企业节约了开支,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好评。二是我局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日,下到各个乡镇开展gsp知识培训,主动对辖区企业逐个进行帮促与指导,为企业解决在实施gs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同志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休息日或是加班加点下乡帮助企业解决gs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帮助解决业务车辆不足等。据统计,我市三区两县市共有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527家,共有494家递交了gsp认证申请及材料。目前,我市县以下除了7家因未整改完毕等待再次安排追踪检查外,已经有48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对未申请gsp认证的34家企业年底将监督全部关停。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xx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力度,一手抓好日常监管和规范,一手抓好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全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截止10月底,共为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7家,共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20家,全市现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23家(连锁门店99家、城区59家、县级138家、乡镇级496家、村级31家)。受区局委托,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仓库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的现场审查上报工作,共计19家,并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12家分支机构进行组织验收,按时完成区局委托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努力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以稽查队办案为主、重大案件集中联合行动的办法开展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98人次,出动车辆263车次,共检查1710个单位,发现问题174个,责令整改22个,立案查处118个,结案78件,案值70.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6万元,罚款47.15万元,罚没款金额已超过xx年全年罚没款总数,切实履行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三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局的布置,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到10月底止,共抽取药品样品505个品种,超额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四是今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有关部门,集中在城郊垃圾处理场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共集中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5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假劣药品及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一是在3月15日,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宣传车、出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药品和真假药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以防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损害和受到损害后的解决办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在10月15日,按照国家局及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行了宣传活动,在贵港城区群众聚集地分别设点进行大力宣传,在显著位置搭建了投诉咨询服务平台及意见箱,以此为契机做好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组织我市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承诺。据统计,我局这次宣传日活动,在贵港日报刊登了1个专版,电视台播报新闻2次,共摆放宣传板报总数30个,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共分发宣传资料1.38万多份,粘贴海报1000套,悬挂标语(横幅)总数115条,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解答群众600多个咨询问题,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增强了健康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更好宣传了我局自身工作职责,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形象,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政府、群众的好评和支持。三是继续编写《xx市食品安全简讯》,以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报道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动态以及通报食品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增强社会对我局职能及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药事协会印发《贵港药事简讯》等相关资料给社会监督员,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此外我们还通过印发局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职能,加强调查研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首先,今年年初,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于4月1日召开了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也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其次是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底数,合理整合监管资源,先后开展并完成了我市豆制食品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的检测与监控和无公害食品标准化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73次,出动执法车辆2312车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数为5063家(次)。通过各项具体的检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截止到10月底,我市未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继续努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xx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努力,全市现有药品批发、分公司和配送中心48家(含分支机构),现已开业的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执行直接配送药品上门的经营模式,现有药品配送车辆60多台,并且每家公司针对区域的不同特点安排了专有的药品配送车辆在固定的路线开展药品配送业务,药品配送业务已覆盖全市。较好地满足了我市广大农村的药品需求,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农民购药难、用药难的问题。

(八)加强档案工作,完成了三级档案室达标定级。

今年,我局在自治区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加强党群档案、行政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廉政档案的规范收集、整理和归档入卷工作,同时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两间房屋作为档案室和阅卷室,并落实专项经费购置了档案专用柜40个,此外还为档案室落实资金购买了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档案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并通过了市档案局三级档案室的达标考评。

(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xx年,我们先后安排稽查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2人次,安排人事、档案、保密人员培训6人次,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15人次。通过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队伍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xx年我局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局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加紧办理局办公大楼报建手续,有望在今年年底左右开工建设办公大楼。桂平市、平南县分局办公用地的征地手续正在努力争取和协调中。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xx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药品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通过gsp认证的企业的跟踪检查监管任务也很繁重,因缺少人员、车辆等问题未能经常性地开展现杨检查。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尤其是监督网建设工作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协调运行机制还尚未完全建立;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三)执法装备欠缺,执法监管任务重,执法的力度还有待提高。

三、xx年工作计划。

三力”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抓好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在医疗机构大力开展规范药房达标建设活动,真正使80%的医疗机构达到药房管理规范化。

(三)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和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

(四)继续抓好药品抽检工作,按照上级局安排的药品抽检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并把药品抽检和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结合起来一起抓,按时、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检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和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办公现代化,加强干部职工电脑知识、档案知识等综合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六)改善执法装备,使其基本达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置》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办妥局办公楼、局咨询服务中心的报建审批手续,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八)加大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力度,完成食品监管的市情调查。组织力量整治和规范食品市场,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九)开展对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规范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推动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化的发展。

(十)努力完成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xx年全县干部理论教育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双柏县教育党委一年来宣传思想...

我部在市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区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依据《转发汕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汕头市加快建立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药品市场现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6

人(华侨医院。

2

人,河浦人民医院。

2

人,珠浦卫生院、

石卫生院各。

1

人)每个街道配备药品义务协管员。

1

人,各村由卫生站或个体诊所派出药品义务信息员各。

1

人,建立运转规范、反应及时的全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此阶段工作至。

2004。

1

月底前完成。

加大对医药市场监督力度,强化各医疗单位内部药事管理工作,规范药品供应行为,具体要求做到:

1

)各医疗单位设置药事管理机构,建立药品管理制度。

2

)药品购进渠道正当,购药有索证,杜绝伪劣药品流入。

3

)药品公开招标,让利群众。

4

)药库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剧、毒、限、麻,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监管。

5

)严格药房管理,遵守配药操作规范。

6

)规范各卫生站。

个体诊所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药品使用监督,取缔超范围开展诊疗项目违规行为。

7

)继续对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严格处方药品管理,严禁零售药店开设坐堂医师违规行为。

200x。

2

月份开始,组织农村药监网络各类信息员培训,通报全区药品市场现状,不断规范农村药品供应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农村卫生站和个体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实现药品供应的合法化和科学化,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1

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以卫生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

办公室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我区药品市场现状: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新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

我市成立了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主体也随着改变,市药监局尚未在我区设置监督管理部门,为避免造成药品监督管理的真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局医政部门仍继续对药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但不行使相应执法职能。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成绩。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来,我们相继召开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订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安排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牵头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与县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堂、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整改,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来,我们对涉药涉械单位658家涉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809个药品进行了快检,对17个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4批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1件,简易程序案件187件,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28种次,罚没款到位××万元,完成委托检验××万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95份,对21种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生产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进行了重点清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养护员200多人次进行了药品养护知识培训。新开设药品经营企业9家,变更9家,gsp认证17家。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办公大楼国债项目艰难起步。xx年10月我局成立至今,一直租房办公,为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省、市局将我局办公楼建设列入了“xxx”规划,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今年艰苦细致的工作,我局终于在××洲镇小荷堰村11组征地5.5亩,现已基本办结征地手续。

机关干部素质大幅提高。今年年初,我们又重新研究修订了机关各类规章制度18章156条,汇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行政执法规定27项,限时办结制度等行政监督制度10项。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圆满的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9次,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座谈会1次,走访了15家企业,开展了4个课题调研,撰写了4篇调研报告和1篇药监工作分析报告,学习实践活动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受到表彰。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是形成合力,强化综合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平台,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工作、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在牵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了各个重大时期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对各大超市、宾馆、农贸市场以及食品加工点8家、卤味加工店2家、烤鸭店1家、鲜肉销售摊点1家进行了严格检查。高考期间,组织卫生监督所,采取蹲点的方式对考生的餐饮点进行监管,确保了考生的食品安全。国庆和中秋节前,我们又组织县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进行了节日食品安全整治。仅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在开展清理工商户主体资格专项行动中,我们和工商的同志一道,共检查1185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55户,对13户发了行政意见指导书。会同卫生部门对餐饮业进行了依法检查,并公示了检查内容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督促餐饮户依法经营。××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在开展对全县幼儿园的大检查中,规范165家民办幼儿园,关闭不合格幼儿园15家。

三是深入宣传,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县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组织领导,县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的授课辅导,县广播电视开辟了专题宣传栏,各有关部门还开展了的集中培训,对照《食品安全法》,对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卫生、药监、工商、质监、计生、物价、工业等各有关部门和县级医疗机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专项整治扎实。今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动中,对4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整理上报资料87份。根据××公布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目录,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历时三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车辆49台次,行政检查人员147人次,检查涉械单位194家,抽查医疗器械产品1780余种次,纠正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对3起未经注册的避孕套、隐形眼镜进行了立案查处,较好地规范了经营、使用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是日常监管深入。一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药品安全检查,全面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先后发现和查处了假药案1起,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购进药品案5起,向无证户提供药品案3起,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案3起,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留存有关资料票据案1起。特别是在清理有关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中,都是举全局之力,有效的防止了药害事件发生。

三是行政许可规范。根据市局行政许可要求,认真审查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资料,重点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兼职等敏感问题的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做到申报资料不符合的不受理,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于新开办的经营企业,我们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gsp认证,对已取得gsp证书的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重点监管药品购进验收、储存条件、分类管理、人员资质等,做到依法许可,不走过场。

四是应急预案完善。为了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组织专门的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先后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五次修改。7月20日,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目标,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我们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狠下功夫。新年伊始,局里就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组织机关干部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我们又及时从网上下载印发至各股室学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县开展后,我们又迅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召开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全局干职工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后,为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好整改措施,我们及时召开了行政监督员会议,向人大、政协、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以及局机关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函,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6月8日和10日,分别召开了机关党员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员干部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组工作提出了6条意见和建议。生活会后,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分析报告,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形成了机关党员干部谋事、想事、干事的良好风气。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调查报告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落在实处,真正解决好县各族农民群众用药不方便、用不上放心药的问题,我县药监系统在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和药品流通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中,为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局开展了对我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摸底调查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西北部,与贵州省接壤,与云南省相邻。全县辖21个乡镇178个村,面积3552.96平方公里,在地形上我县地处云贵高原的上升部,地势复杂多变山高路险,全县有30%属喀斯特地貌,交通极为不便。我县共有壮、汉、苗、彝、仡佬5个民族,总人口35万。无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79家,医院(包括卫生院)29家,个体诊所13所,村卫生室143个。**是一个百色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人口90%以上分布在广大山区农村,在市场监管的深度、广度上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加之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多集中在城镇,农村群众用药主要依靠卫生院(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规范、便捷的药品流通供应主渠道尚未成形,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买放心药难的问题。因此,在我县农村构建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我县目前的药品供应配送和农村药品监管情况。

据我局调查我县有了一定的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在21个乡镇143个村的医疗点和药店中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的占97.5%,实行供应配送的占91%.但是目前的我县药品供应主要是外地合法药品批发企业向我县乡镇用药单位和药品零售企业供药,然后药品经营企业向村发展经营网点,通过契约方式向村涉药单位配送药品,但是由于各个乡镇的供货渠道不同供应方式比较零乱,使得我局的监管工作比较困难,也使药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供应种类单一,甚至在某些比较边远的山村还没有建立经营网点,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问题。

在我县的21个乡镇中的79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9家医院(包括卫生院)主要的供药商近30家。主要的供货企业有:****药业有限公司、一心药业有限公司、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龙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但也有部分零星的使用不同企业的产品:近的有**市北丰医药器械公司,而远的有武汉王冠医药器械公司,但大部分的涉药单位使用的是广西和贵州黔西南洲的药商提供的药品和医药器械,也有部分涉药单位同时有几个供货商,这些供货商分布各处有近有远。对这些现象涉药单位的解释主要是:求远的是由于价格杠杆的作用,近的供药企业的药价太贵了,为了赢利不得舍近求远找一些比较便宜的进货。而就近购买的认为供药商离得太远会导致供药不及时,在运输过程中有时会有破损的情况而供药方不承认不给赔偿的现象。还有些认为同时跟几个供应商进货可以形成竞争,哪个的价格低,让自己得到更大的实惠就跟哪个要。从中可以看出在影响我县乡镇涉药单位进药渠道主要有价格高低和供货速度快慢两个因素。在调查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乡镇涉药单位对在我县建立配送中心表示欢迎,他们表示只要我县的配送中心价格便宜、服务到位、质量保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则办事,他们就会考虑在我县的配送中心进货,也有部分涉药单位认为他们经营的模式是先货后款,等到下一次进货才能付款,如果配送中心可以用这个模式才能考虑进货。

而在我县乡镇以下的村,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地广人稀,给企业营销工作带来难度。同时,农民对药品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也使市场推广工作难度加大。没有足够的利润能维持生存所以在我县的很大部分边远山村没有药店和卫生员。使我县的农村用药就医出现盲点让农民群众看病难。即使有了药店和卫生员的山村用药条件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很大。农民手中的钱仍然很少,消费能力仍然很弱。农民购药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其次才是疗效。在我县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消费者在购药时往往先对比价格,无论医生或药店店员如何解释药物疗效的重要性,他们都会首先考虑价位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供应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兜售假药劣药的药贩子。而我分局由于人力有限加上药贩子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未能真正有效的打击兜售假药劣药行为。我县针对人员不足、机动性不强弱点,规划构建“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专协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管新体系。专,就是药监系统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队伍。协,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乡村两级医疗管理队伍;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队伍。具体做法:一是加强协管员、信息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逐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提高各基层食药监局药品快速鉴别能力,做好辖区内药品的初检和抽验送样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逐步建立由食药监、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通过聘请乡、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逐步建立起农村药品市场的两级监督网。现已选定了人选现正在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当中。

三、对我县两网建设的思考。

而影响价格问题在目前看医药的销售环节过多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县建立药品配送中心是减少销售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措施。但如果指定让某一家乡镇医院或药店搞代购药品销售环节,县农村直接影响农民吃药的价格问题。而乡镇卫生院或药店由于种种原因药品贮存、养护设施并不完备,且加上一定的费用后再代购给乡村医生,价格偏高,类似药品批发行为,如果绕不开这个“坎”就违背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初衷。能否在提是双方志愿、合理、合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行到乡、村的价格一体化,搞代购药品销售的乡镇医院或药店和药品配送中心进行分红的形式避免加价行为,时也有利于代购企业的相互竞争。两网”应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按市场规律推进。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确定某一地区承担向农村集中配送药品任务的单位,不是由政府或哪个部门说了算,而是由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谁的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且品种齐全就由谁来配送。各地还及时打破地域限制,积极鼓励外市、外省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到本地农村发展药品集中配送和药品连锁经营。这就既推动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又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我作引导、鼓励和监督的作用,总的来说就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戏台上究竟是谁在唱由市场说了算。

同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与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相辅相承、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监管网络的建立,两网”结合。为供应网络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并促进其不断发展。供应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为监管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提出新要求,促进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同时要注意建设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年初以来,我们坚持把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基础和中心工作,不断研究打法、创新思路、重点投入。实现全员参与、全局联动、持之以恒、注重细节,做好每一项具体的工作。共选聘供应网年度配送主体8家企业(医疗机构4家,零售药店4家);监督网社会监督员8人,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31人,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171人,总计210人;宣传培训及硬件配置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推动“两网”建设不断开创出崭新的局面。下面分别从供应网、监督网及“两网”整体建设三个方面,对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一、选优纳贤共发展,药品配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1、严选主体。3月21日,按照“实力强、信誉好、配送便利”的原则,经过反复审定,严格把关,最终确定大洼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为20xx年大洼县域药品配送主体。

2、互助发展。本着帮助主体企业做市场就是为自己建设供应网的思路,积极为8家配送主体做强市场出力献计。召开配送主体工作会议,共同谋划市场;下发红头文件,确立主体资格;颁发选聘证书,便于开拓市场;在3月29日“相对人”大会上,发传单、做讲解,为主体配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经调查,主体配送覆盖100%乡镇,95%以上行政村。

3、三步监管。通过年初签订配送协议,有了法律保障;日常跟踪反馈,及时了解情况;年终考核主体,做出全面评价,进而对主体配送行为实现了三步有效监管,保障了辖区药品配送的质量。

二、巩固成果再拓展,药情监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1、借力计生。经过积极争取,得到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更大的支持。一是继续将药品监督网络基础编织于乡村两级计生干部队伍骨架之中;二是监督网络工作大会上,计生部门“一把手”亲自到场,并作重要讲话;三是将协管员、信息员开展药情监管工作情况纳入计生工作对各乡镇政府的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百分制中占3分。

2、壮大队伍。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新聘大洼镇15个社区、田庄台镇7个社区、辽滨经济开发区2个村共24名计生专干为药品监督信息员。至此,全县所有的乡镇及村(社区)都配备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共202人,使药情监控能力配置更深入、更广泛、更到位。

3、强化培训。3月23日,组织召开了由药品社会监督员、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员共210人参加的“20xx年大洼县药品监督网络培训暨工作会议”。将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使“老兵”温顾提高,“新兵”掌握基础。会上评优表彰,颁发了价值近1.5万元的纪念品,激励大家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药品监管工作之中。

4、作用明显。各位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除了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日常监督外,共举报义诊售药、走街卖药、非法宣传等涉药违法活动27次,占全年举报总量的77%。

三、大力投入夯基础,“两网”整体建设得到较大推进。

1、配强人力。在全员参与的总体打法下,由一位副局长具体主抓,并安排仅有的三位业务人员中的两人负责日常操作。

2、着力宣传。9月份,投入3000元,制作了两期“两网”建设宣传片,在大洼县电视台黄金栏目《开窍在此时》中连续播放两周。并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自印《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宣传手册1000本。

3、硬件配置。10月份,借以食品专项经费的使用,投资1.5万元购置了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促进了“两网”建设日常和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必要的硬件基础,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4、应急启动。在今年对“齐二药”、“欣弗”、“鱼腥草注射液7个制剂品种”三个紧急事件的专项行动中,“两网”应急启动。配送主体及时收回受控药品,监督员全面监控各自辖区涉药企业和单位,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开辟了“两网”功能的新思路。全局的重视、力量的加强、多方面的投入、不断出色的表现,这一切都推动和标志“两网”建设跨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撑起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片蓝天》。

人们都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个难得的'好地方。的确,巍巍---神秘故事;滔滔--水,讲述着一代伟人---的英雄传奇。在这片美丽富饶的热土上,多少革命先烈为了共和国的解放而英勇捐躯,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新中国的富强而忘我奋斗,多少劳动人民为了---的更加美好而默默奉献!

我为自己是---人深感骄傲!我更为自己是--食品药监战线的一员而倍加自豪!

____年、____年,是食品药监系统不平静的两年,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药品注册审批事件等等,面对严峻考验而复杂的形势,我们--食品药监人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尽心履职,守住了这片红土地的宁静与平安!

想当初,我们局没有办公房,没有执法车,就连极普通的办公桌椅也要靠借,但没有一个人气馁过、叹息过、怨恨过。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带领下,艰苦创业,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始终坚持以监管促发展,确保了履职六年来无一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引导和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招标和配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乡(镇)、村医疗机构(以下统称“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由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纳入集中配送范围。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的供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送目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成都市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目录》所列药品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条(招标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该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

招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乡村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

第七条(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发布)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实施细则,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应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配送实施范围、期限、招标工作机构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药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及拟签订配送合同的主要条款。

区(市)县招标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要求,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应予公布。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将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的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招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乡村医疗机构与中标的配送企业应签订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合同。

第九条(配送企业的条件)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配送方式)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集中配送可以实行直配制或代购制,优先实行直配制。

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应持有村卫生室(站)出具的委托书,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代购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村卫生室(站)收取费用或加价;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配送周期)中标配送企业的一个配送周期为4年,期满前60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原配送企业。

第十二条(配送企业的主动退出)在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配送的,应书面通知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在原合同解除前,原配送企业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配送义务。

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重新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应与原配送企业、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妥善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配送服务要求)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一)配送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对列入《目录》的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应在收到购药计划后的72小时内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发生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临床急救情况时,应及时送达,不得贻误。对《目录》中的非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时间。

(三)对乡村医疗机构指定供应的特定生产企业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难以及时供应的情况下,可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替代。

(四)对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如乡村医疗机构临时急需,配送企业无替代品种,配送企业应组织药品,满足临床需要;如未组织到所需药品,经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乡村医疗机构可以从其他合法渠道采购该药品。

(五)提供产品价格信息和合同约定的伴随服务。

(四)以故意拖欠货款、退换货等形式刁难配送企业。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的差率作价。

第十六条(质量保障)乡村医疗机构应参照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药房和药品仓储设施应符合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区(市)县药监部门应每年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进行验收或复查。《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验收细则》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乡村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配送服务的评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公开评议制度,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评议。评议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卫生院代表、村卫生室(站)代表、农村群众等应在评议人员中分别占有适当比例。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评议办法及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八条(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药监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对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条(价格部门的职责)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推行乡村医疗机构药价公示制度。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药价的动态监控,建立农村药价监测点,定期通报农村药价监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两网”建设实施行政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工商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三条(统计工作)本市实行“两网”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应做好“两网”建设统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

第二十四条(药品监督协管员)区(市)县应在乡(镇)、村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畅通药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补贴根据其工作绩效,由市人民政府发放。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发现、上报涉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四)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未公开招标的责任)区(市)县未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的,由市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代购加价的责任)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收取费用或加价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法配送企业的退出)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市)县“两网”建设工作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报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依法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三)已无能力履行配送义务或未按合同履行配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五)诚信评价严重不良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或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退出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的,自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得在原配送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投标。

第二十九条(未履行配送义务的违法责任)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实施禁止行为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违反质量保障规定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经验收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责任)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未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规定或违反其他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协管员的失职责任)药品监督协管员越权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县以上药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解除聘任。

第三十四条(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术语含义)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区(市)县人民政府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组织招标确定的向其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

乡村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仍承担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站)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直配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到乡村医疗机构。

代购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向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由乡(镇)卫生院在不加价的前提下向村卫生室(站)分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第三十六条(解释主体)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蒙山县特殊药品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3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强我县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加强自律,严格管理,诚信经营,防止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和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

:供货企业及购货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票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存在现金交易情况等。: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和含麻黄碱类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是否对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并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是否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买者实行身份查验和登记销售,登记内容是否齐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销售是否超过

2

个最小包装。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行为。

:供货企业是否有相关资质;是否有购进票据与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有专柜、双人双锁、专账记录,专人保管;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有销毁记录等。

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每个季度巡查。

1

次,其他单位每年巡查不少于。

1

6

15。

前和。

11。

15。

日前向药械股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巡查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情况汇总表和案件查办情况等有关材料)。

各所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按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含特殊药品流通和使用安全各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从业人员培训和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禁毒知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法违规造成含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必须依法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2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3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

5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6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7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

机关党建工作。

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

8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9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10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11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县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建立完善了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xx县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为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该县重点实施了“四个纳入”,即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xx县“xxx”规划,纳入政府为老百姓解决实事的民心工程。先后出台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三次在县长办公会上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指导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察看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并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全县药品放心工程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县积极探索药品监管工作新模式,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药品供应和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了药品质量,让广大群众用药更方便、更实惠。一方面,着力构建覆盖全县的药品供应网络。积极引导连锁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xx年新增药店30余家,全县单体药店数量达到150多家,加上300多家农村卫生室,使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本着政府引导、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原则,实行由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卫生院集中配送药品的模式。去年,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医疗机构配送药品金额累计达3000余万元。这一做法,从体制上、源头上净化了医药市场,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使农民群众用上了方便、质优、价廉的药品。另一方面,努力夯实药品监督网络。以乡镇安全办公室为依托,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办公设备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全县共聘请了374名协管员和信息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两员”培训会,发放培训材料1200余份,培训人员700多人次,有力推动了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采取打击和预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办法,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不断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一是以加大宣传力度为重点,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在《今日xx》及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用药专栏,宣讲涉药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报道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县政府都及时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组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用药现场咨询等活动。xx年,全县共印发《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本,发放宣传单1xx余份,使涉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安全用药意识深入人心。二是以畅通举报渠道为重点,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利用县行风热线、药品质量举报电话等媒介,欢迎广大群众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举报,使药品案件能得到及时查处。三是以实施集中整治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该县组织开展了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学校医务室药械、口腔义齿、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医用氧、“人血白蛋白”等十几次专项检查,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88起,总货值金额70余万元。其中在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中,取缔药品制假售假窝点2个,查获南古镇王某、青云镇朱某销售的假药“甲茸壮骨痛痹胶囊”共65千克,收缴用于制造假药的设备2台,有效消除了假药对广大群众的危害。

工作中,注意做好结合文章,强化部门配合联动,促进企业自律,完善监督机制,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做到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责令整改15家,提出整改意见32条,纠正了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增强了企业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行为的意识。具体工作中,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药品抽验工作对稽查办案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药检、稽查工作联动机制,使药品抽验、稽查办案两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xx年该县药品检验工作初步筛选药品500余批,送验215批,经市所检验不合格药品114批,占送验总数的53%,因抽验不合格而实施立案处罚的案件占一般程序案件的74.5%。二是综合监管与环节监管相结合。在办理药品大案要案、违法药品广告整治、特殊药品监管中,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理顺了打假治劣的联动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该县在抓好药品市场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了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四是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针对当前农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逐步向农村蔓延的趋势等实际,充分依靠乡镇和村街的力量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建立了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共提供各类药品案件信息40多件,根据这些信息,立案查处涉药违法案件18起,有力打击了农村药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行为,村级药品供应点药品质量明显提高。

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报送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评测材料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r22;20xxr23;10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纳入到《20xx年xx县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年初召开的xx县20xx年度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培训会议上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对电子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和掌握国家、省、市局对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提高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和药品质量管理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实施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与日常监管、gsp跟踪检查相结合,对本辖区内企业的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查看企业是否能够将所有基本药物全部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检查中,我局抽取了五种基本药物,检查其电子监管系统中的入库、出库等信息,与库房内存货进行比较,检查结果为:抽查品种的电子监管符合规定,与实物相符。

二是查看企业是否能够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能力。检查结果为:该企业具有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能三是查看企业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电子监管。我局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4号)等相关文件转发给该企业,并强调了该文件的重要性。该企业专门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通过对企业的基本药物、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注射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电子监管扫码情况的随机抽查,发现辖区内企业均做到见码必扫,对所有赋码产品无论其中标与否,按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电子监管码的100%核注核销并及时上传数据。同时,我局积极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在线检查辖区内企业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共处理了预警信息7个,处理率100%),有效实现了对赋码药品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对本辖区内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基本药物包装上既有物品条形码又有电子监管码,两者不能对接。采用电子监管码后,企业既要扫描条形码又要采集监管码,在购入和销出药品时,需要扫描到最小包装来追踪每一盒药品的流向。为保障赋码药品的核注核销顺利完成,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建议加快“两码合一”工作,避免同一包装扫描两次情况,减轻企业员工工作量。

2、在实际工作中,操作人员经常遇到无法显示当天采集信息、核注核销查询速度慢甚至无法查询、销后退回产品信息无法处理等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影响了上传数据的及时准确、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议加大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提供更便利有效的电子监管方式及技术服务。

3、目前药品的使用环节,如医疗机构未完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药品电子监管全过程未能完全闭环。企业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到一级销售商,而一级销售商收货情况乃至药品流通全过程无法查询到。建议进一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网络覆盖范围。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xx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__年,围绕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我们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为标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功能,重点整治,教育引导,逐步规范,在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上,狠抓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工作常态化。

切实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徐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农业、经贸等领导为副组长,工商、派出所、卫生、防疫、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小组,根据人事变化适时调整,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与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与各村、驻郝店各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到各村及各相关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制度,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完善了《郝店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网络,安排村计生专干、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员兼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

二、形式多样,宣传多样化。

我们采用会议、培训、专栏、标语横幅、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各学校(幼儿园)、企业、餐饮业主、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点等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反复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讲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及农村家宴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知识。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庄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张贴标语100多条,悬挂横幅10条,宣传教育做到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较明显地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

三、清理整顿,强化管理食品(药品)。

市场规范化在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上,我们集中行动,清理整顿,规范运作,源头治理,重点打击与引导规范并重,疏堵并举努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

二是集中整顿,强力规范食品药品消费市场。在“五一”、“六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我们组织公安、工商、检疫、卫生等职能部门,会同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行动,对辖区的食品(药品)进行排查,对粮油、肉类、蔬菜、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奶制品、儿童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出动人员100多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门店60多户、餐馆5户、学校食堂3个、小食店20个,药品经营门店4家、村卫生室医疗站17个,没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标志、无检验报告书及过期食品(药品)17种34公斤并全部销毁,取缔无证经营摊点7处。

三是加强经常性管理,有效地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反弹。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我们做到“四个一”的经常性管理,即对食品(药品)市场及流通环节一月一检查,对各检查情况一月一公布,对安全信息协管员一月一回访,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半年一评比,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最大限度地压缩了不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药品电子监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程,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xxx1年2月24日下午2:00在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三、参会人员。

(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部分单体药店主要负责人(附件1)。

(二)局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

四、其它。

(一)请各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附件2),报到时交市局市场科。

(二)请各局及时通知参会企业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

附件:1、参会企业名单;。

2、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二日。

药品监管的工作总结

20xx年1月,于顺利完成组成工作,面对人手少,经费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诸多不利因素,没有太多抱怨,不等不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努力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思路。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入驻所里后,克服人手少,、监管面大诸多不利因素,积极主动向街道政府汇报,加强与乡镇分管领导、协管员、村信息员及社区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做好与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深入一线,摸清辖区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分类建档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任务清,责任明。目前,我所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对象274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药品经营企业13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服务单位120家。食品小作坊8家,食品流通企业179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家。同时,根据市区局要求,联合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签订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明确监管责任,为全面履职夯实监管基础。

全年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3余户次,流通环节食品2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辖区内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严把食品许可受理关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热情服务监管对象,凸显服务理念,大力帮促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换发《食品流xx可证》80,餐饮服务许可证31家。

和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辖区内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观。

(五)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管理稳步推进。加强辖区内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摸清辖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基本情况,督促辖区内各社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签订流动宴席责任书3份,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读本20余本,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单100余份,截止目前,农村集体聚餐已登记备案3起,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采取“监管全面查、整改回访查、违规认真查、屡犯重点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开加大医疗器械“五整治”、无菌一次性输液器及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力度。一年来,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单位2家次,纠正各类违规问题,辖区内药械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建设,,积极帮扶指导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做好新版gsp认证准备工作,提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明年,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一)深入推进市场整治,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严把准入关口,加大排查防控,突出景区、学校食堂、农村边远地区重点区域,农家乐、食品店、餐馆饭店和食品加工作坊等重点对象,猪肉、粮油、水果、蔬菜、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等重点品种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年内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案。

(二)解放思想,创新求实,确保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力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新职能,抓好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大争取工作力度,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其他各项任务。对各项指标任务进行时时跟踪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党建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各项任务圆满达标。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来,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为抓手,着力在以下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探索创新药械风险管理机制。从健全药品安全防控组织体系入手,探索构建起以“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五位一体”防控组织体系。和以“全面检测、重点监测、科学评估、有效控制、持续改进”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同时,着重完善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发挥协管员、公共安全员在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和宣传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逐步推进全市药品安全网格化分片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着力统筹抓好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盛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重点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基本本药物生产质量保障等方面协同作战。半年以来,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查处了一批威胁群众用药安全的产品,处罚了一些违法的单位;至5月底,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28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445家次、检查药械115000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4起、结案6起、移送杭州市局1起、当场行政处罚8起、查获假劣药械75批次、另有下发责令改正16起、受理投诉举报23起、违法广告移送工商5起;其中移送给杭州市局的“含麻磺碱复方制剂”案件,当事人已经被逮捕,案件正在由杭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中。

三是着力抓好药械安全日常规范化监管。着力做好“小药店”整规收尾工作。今年是“小药店”整规工作收官之年,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小药店”进行重点督促整改,对完成整规任务单位,做好回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质量;着力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进一步强化含麻醉品、医疗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醉品复方口服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监管。通过必要的处罚进一步规范市场,上半年当场行政处罚该类药品案件3起,责令改正5起;着力强化药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年初共评出20xx年度aaa级企业2家,aa级企业37家,a级企业90家,b级企业3家。从近几年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可,并为我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确定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意识,为规范我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着力改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程序。为有效应对药品安全事件,今年来,一方面是继续完善药械安全评价体系。在去年成立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并建立56个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4月份,召开全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编印药械不良反应工作简报,成立了药械不良反应专家组,包括临床药学组、临床医学组、医疗器械组。定期每季度对上报的药械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截止5月底,我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8例,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例。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临安市药品流通实时监控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短信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qq群”的快速反应作用。今年以来共发送各类药品安全信息20余起、短信10000余条,通过这些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对全国性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产品在临安使用情况能尽快的掌握,对要求召回的产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到每一个涉药单位,对现场的状况,能通过qq群及时的上传和发送到其它相关单位去,对保障群众安全用药起到较好的作用。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工作思路

为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牢牢抓住药品安全不放松,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指示,顺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会上认真解读了市、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坚持做到药品安全常抓不懈,继续将“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折不扣地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排安全隐患,助推“平安兰州”、“健康兰州”建设。

二是制定了翔实工作方案。根据市局、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分析了近年来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新动态,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一系列措施整治。

三是成立了组织机构。为了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多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吉贤任组长,副局长印智辉、张晓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科,于段红星办公室主任,其它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案件查处,部门协调,收集材料,信息报送,分析总结等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是营造了良好氛围。以2010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借助gsp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药品抽验,岗前培训和年度岗位培训,“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等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觉坚持做到守法、合法、规范和诚信经营使用药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是抓住了工作重点。在市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分析了当前食品市场,药械市场动态,确定了城区、中心地段、旅游景点、车站超市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经营企业、药械批发企业、食品原料市场、药品超市、区直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假劣药械,从业资质、进货渠道、贮藏条件为重点检查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药品抽验、gsp认证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齐头并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科学监管,严格执法,着力规范和净化药械市场,杜绝伪劣产品,力排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是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我局按照2011年“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同时,亦不放松日常监管,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和帮促工作结合起来,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7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台次,到目前全县尚无一例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是在gsp认证和换证现场检查中,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欠规范的情况均一一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必须到位,否则不予通过gsp认证和不予换证。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广告的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认识,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宣传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药店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邮购、网络采购药品管理,利用年度岗位培训不准经营使用单位通过邮递、网络方式订购药品,同时严查药品购药渠道,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票据。8月以来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或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案6件,当场处罚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不凭处方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案20余件,共收罚没款10万余元。

总之,我局将按照市局和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药监职责,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始终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着力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坚决打击制售垃圾食品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我区餐饮文化、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市局、区政府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全区实际,特制定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建设平安兰州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统筹城区食品监管,药械监管,保障公众就餐,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药械市场强有力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坚决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确保药械质量,杜绝药械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药械经营使用质量水平。

(三)工作任务。

以兰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药品抽验,许可证申领和换发、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今年药械安全监管重点。

1、严查2009年通报的不合格药械。如假药“降糖宁胶囊”,劣药“香丹注射液”,假冒产品“妇炎康胶囊”等。

2、严查特殊药品管理。全面核查我县药品使用单位特殊药品网络数据的购管理数量、使用数量、库存数量是否完全吻合,排查是否存在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和安全隐患。同时检查进货程序、管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防保措施是否可靠等内容。

3、严查药品贮藏条件。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具备所规定的药品贮藏条件,如房屋设施、仓储面积、陈列货架(柜)、温湿度调控设备、人员资质等内容。

4、严查非法渠道进货行为。严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索取的进货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票、帐、物是否相符。

5、严查挂靠行为。实行倒查制,抓住购货单位的付款方式,是否付给发票上的供货单位,是否直接支付给销售人员,是否提取现金等。

6、严查出租行为。严查药品经营、使用门店人员,是否本店工作人员,其负责人是否与发证时一致,严查经营使用品种是否在本店的进货票、帐之中。

7、严查无证经营行为。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充分利用辖区内协管员、联络员的信息和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坚决从重从快打击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不符合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未能换证而继续营业者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而又擅自设立门市从事行医售药者。

8、严查经营使用过期药械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如检验科、五官科、手术室等)和街道卫生站所使用的药械。

9、严查超方式经营行为。坚决查处擅自改变药械经营方式的行为,重点查处零售企业,暗中从事药械批发的行为。

10、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按照许可证中的核准范围进行检查。

11、严查处方药销售行为。在药品经营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的情况下,继续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坚决防止回潮现象,严查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12、严查大型医疗器械。重点检查碎石机、×光机、b超仪、生化分析仪等医疗器械的来源、注册证及其生产或经营资质、使用状况及相关材料。

13、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对经查实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4、严查非法药品广告行为。切实履行对药品广告的监测职能,加大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虚假的违法药械广告,将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15、严把新办企业准入关。新开办药械经营企业在人员资质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不予许可。

16、实行抽验重点药械的方法。充分利用近年来药械抽验经验,重点抽验特殊管理的药品、广告药品、价昂药品、包装异常药品、计生药械、质量可疑的品种等,尽最大努力通过抽验发现假冒伪劣药械线索。

17、强化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继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网络建设;监督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将收集的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药械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及时、正确、科学地予以处理;对出现重大药械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有力、有效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影响。

18、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不断加强对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安全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要求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的村卫生站(点)检查率达100%,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备查。

19、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下,鼓励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规范化的药品零售药房,以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

20、要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尽最大努力让来信来访的群众满意。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扎实工作。对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监督执法中,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者,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并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依照药械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自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二是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同兄弟分局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2、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人员不足。目前,分局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无法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希望市局认真调研,予以配备一些具有专业水平的年轻人到药监岗位。

3、城区委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一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自学药品、器械法律法规和业务常识;二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城区委托执法人员有关工作报酬未得到较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分局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兑现城区委托执法人员待遇以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档为doc格式。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1、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出台了《金湖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县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严把生产加工行为关,清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一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县城市场、超市督查抽检,全县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质监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县获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家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重建企业质量档案及实施质量安全等级分类评价。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15次,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咨询150多起;投诉、举报32起;调节处理率100%。

一、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县食药安委提前部署,各部门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和巡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农村三网建设成果。县食药安委明确今年为农村“三网”建设提高年,着力强化“三网”的有序、有效运行。一是狠抓示范县、示范镇的巩固提高。围绕示范县创建16条指标和示范镇验收细则,针对检查验收和年终综合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加强创建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推进镇村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农家店建设,开展镇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巡查考核,强化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二)突出稽查重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药品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生育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7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80余次,实施药品抽检120批次,已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23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0.35%,共实施现场处罚23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开展“伪药品”专项检查。结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8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伪药品”集中整治,共查出标注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4个品种,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有涉嫌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29种次,违规药店18家,均已立案查处。

3、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开展农村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创建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5月份,根据日常动态监管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40家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戒免谈话会议。会上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参加谈话的驻店药师与该局逐一签署了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等级分类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不断更新监管单位的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并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将d级单位列为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其日常监管次数和针对性抽查抽验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

(四)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习促业务素质的提升。要求人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走上讲台授课,紧密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探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以学习促机关作风的优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等重要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明确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增强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思路的明晰。通过集中学习,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xx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理清工作思路,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三个到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汇总梳理到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及邮寄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代表、机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300余份,收回近200份,汇总梳理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条。二是批评剖析到位。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好荷乡金湖”主题,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如何对食品药品实行有效监管等内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析检查到位。在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大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以及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了群众评议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深化行风政风,行政效能建设突出三个实。一是项目实。在县行政效能中心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梳理出自由裁量权、信用体系建设、远程监控等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立项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组织落实;二制度实。年初,专门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建立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效能工作机制》、《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等,并层层签订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责任书;三是服务实。压缩办事流程,建立零售药店申办绿色通道,帮促督促江苏神华药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gmp、gsp换证工作,从方案的规划到各方面材料的准备,逐项对照验收标准,一一进行审核指导。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以期实现两个根本目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按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

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

4、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内医药市场秩序。

5、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7、认真指导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9、全面完成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多环节综合整治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后,迅速调整思路,积极开展辖区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神华药业按照gmp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全面的跟踪检查;对新申办药店进行gsp认证改造,对已认证企业进行gsp跟踪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整合全局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全覆盖检查,继续推行和做好信用等级评定、远程监控管理等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把麻醉药品的使用调控到符合要求的合理的结构。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要利剑高悬,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既保证医疗使用又不发生流弊。

加大稽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药行为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大监督、大防控氛围。

一是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积极深化稽查执法工作,全年不间断开展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广告热播药品等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遵守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继续推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主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假劣药品信息库建设,要及时地收集假劣药品的信息,并适时地整理、分类,使其便于快捷、准确的查阅。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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