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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入河排污口排查情况工作汇报大全(15篇)

时间:2023-11-03 10:15:41 作者:薇儿精选入河排污口排查情况工作汇报大全(15篇)

工作汇报是我们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批经典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部署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xx〕21号)要求,我县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长江干流及其长江流域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问题清单,并按照“一口一策”提出整治措施,建立权责明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使我县长江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范围。在望江县行政区域内长江干流岸线及其2公里范围内陆域;长江流域一级支流(华阳河、新漳河、杨湾港道)、二级支流(宝塔河、赛口镇漳湖镇幸福河)岸线及其1公里范围内陆域;长江流域三级(华阳镇幸福河、太慈河、泥塘河、津潭河)及以下支流岸线及其500米范围内陆域;靠近上述范围的工业聚集区、城镇聚集区、港区。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及主要支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一)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根据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信息,我县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8个、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8个。各乡镇、县经开区对《望江县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中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核查,核对排污口信息,20xx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1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问题清单,开展立行立改。

(二)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各乡镇、县经开区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长江干流、支流排查范围内进行“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20xx年6月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问题清单,20xx年9月底前完成长江一级支流、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问题清单,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三级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问题清单。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我县在人工排查过程中,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统筹安排、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对所有存在排放行为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快速监测,主要指标有酸碱度(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类。二是对快速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排污口开展详细监测,确认超标排放事实。建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排污口,在保证数据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根据排查和监测情况,对我县长江干流和一、二、三级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析,查清废水来源,涉及的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溯源工作。

(五)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排查出问题的入河排污口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确保20xx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确因工程性措施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完成的,20xx年8月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效,并进一步明确下阶段整治措施。

(六)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等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协助单位作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河(湖)长协助单位。此次纳入排查整治工作的河流,由各河(湖)长协助单位牵头,组织所在的乡镇(经开区)实施。各河流相关信息由各河(湖)长协助单位收集、汇总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未安排河长协助单位的河流由所在乡镇组织实施并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二)各乡镇、县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是我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根据排查、监测情况,开展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三)县直有关部门。县直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县生态环境分局是我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牵头单位,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统一调度,并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统筹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开展长江干流和一、二、三级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并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收集、整合全县长江入河排污口资料,建立县级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形成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

3.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提供涉及排查范围内的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登记审批、监测等资料),督促企业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地形矢量图、土地利用矢量图、高清卫星影像、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资料。

5.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港埠企业等污水排放资料,督促指导本行业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本行业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县水利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登记审批、监测等)、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水功能区划等资料,督促指导本行业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县林业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湿地保护区等相关资料。

9.县住建局指导各乡镇、县经开区提供排查范围内污水管网图、雨水管网图等资料,督促指导本行业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0.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提供城区水环境重点工程设计图、施工图及验收文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县直相关部门于20xx年5月24日前向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提供资料,配合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望江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统筹县生态环境、财政、发改、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各乡镇、县经开区属地责任,围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县生态环境分局要落实总牵头责任,各乡镇、县经开区要落实具体排查整治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指导,各河长协助单位要积极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期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县级财政承担本辖区排污口监测、排查、溯源、整治等经费。

(四)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强化工作监督。按照“谁排污、谁负责”原则,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和查处力度,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抓住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不定期公布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党员发展工作调研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组织部8月3日党建工作部署培训会上要求,我镇党委对系统内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审查发展党员的档案和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加强对入党对象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我镇党委和有关支部结合党员大会、党课、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等纳入建党对象学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活动,进一步激发争当先锋争模范的积极性。及时组织参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观看了党性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与普通党员一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标准的同时,充分让其感受严肃负责的`党内政治环境,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中共x县xx镇委员会。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xx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xx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xx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

确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到20xx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xx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xx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xx市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xx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党员发展工作调研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组通[20xx]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以下6个方面的党员: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

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

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

一是主动联系查找。

(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

(2)对20xx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

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xx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三)管理处置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

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xx组通[20xx]85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1、规范管理。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基层党(工)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到接收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探亲、讲学和从事劳务等的,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三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党员,无法认定其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入党的,或证实为非党员的,按相同程序不予承认。

四是td除名。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的,经思想工作劝说无效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按td除名处理。

2、组织处置。一是组织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

(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td,如果被劝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

(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组织处置程序。组织处置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初步处置意见时,基层党(工)委可派人参加。

(2)基层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8月中旬)。

1、分析研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2、健全党员档案。结中排查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重点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不规范、不齐全的,要认真做好鉴别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联系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工)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归口负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全覆盖。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所管理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2、把握政策界限。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既要稳妥慎重,又不能回避矛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3、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地和基层党(工)委要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的问题。要统筹利用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卸拖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各县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置决定。要强化舆论导向,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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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根据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在本区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掌握松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及规律,为进一步改善本区水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本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为持续改善本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基础。

1.范围。全区所有河道、湖泊及小微水体纳入排查范围。

2.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等向河道、湖泊排污(水)的排污口。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初步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其它排口等六种类型。

按照《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分为四个步骤(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2.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辅助溯源和整治。

3.溯源。在排查、监测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4.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一)统筹整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排污口监管信息,水务部门入河排污(水)口设置管理和历史排查信息以及河湖水系、雨污水管网等信息,民政部门行政区划信息,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建设、房管等部门有关涉水排放信息等进行有效整合,统筹纳入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综合管理平台,为我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二)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人工现场排查为主,辅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测扫声呐等技术手段,对排查范围河道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将排查发现的各类入河排污口统一编码,建立全口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现场排查时,对有水排放的排污口要开展快检或者实验室监测,辅助排污口溯源和后续整治工作。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在人工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溯源主要通过现有资料核对,现场踏勘、监测数据辅助等手段,对能现场查清来源的单一性质排污口,现场进行溯源核定;少量疑难排污口,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探地雷达、内窥电视检测系统、示踪剂等技术手段。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经济、水务、建设、房管、农业农村、交通、绿容等部门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

(五)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按“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和“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问题简单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问题复杂或整治较为困难的排污口,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河湖水质逐步改善。各街镇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行业监管机制,落实各类排污口管理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结合河湖长巡河工作机制,落实巡查、监测、管理联动,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实现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落实各街镇及经开区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及经开区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各街镇及经开区

各街镇及经开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量配备,根据排查、监测、溯源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推动开展整治工作,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区级有关部门

区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街镇及经开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筹收集整合全区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资料,统一全区排查溯源整治基本要求,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梳理汇总工业污染源及排污口监管信息,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整治工作。

2.区财政局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的统筹及落实工作。

3.区经委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和配合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区水务局汇总提供全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入河排污(水)口现有的调查信息(包括名称、位置、登记审批等)、全区河湖清单及水系矢量图等资料,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城镇雨洪、生活污水(含城镇和农村)等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和推进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企业、港口码头、生活污水纳管工作。

5.区农业农村委汇总提供全区农田退水口、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资料,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田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区交通委汇总提供全区公路、港口码头、临河交通工程等污水排放资料,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公路、港口码头、临河交通工程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区建设管理委汇总提供全区临河在建和待建建筑工地(包括基本信息和冲洗废水处理排放情况)等资料,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导建筑工地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8.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9.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导公园、绿地等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10.区国资委及相关企业配合各区级部门、所在街镇及经开区做好入河排污口有关资料整理和排查整治工作。

为更有利于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在充分考虑各街镇及经开区相关工作量的基础上,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节点分区域实施,稳步推进,总体节点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底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整合提供入河排污口排查准备相关资料;印发《松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河道的排查及市级河道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总河(湖)长度50%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本区全部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

20xx年:制定印发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负责市级、区级、镇级和村级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各街镇及经开区是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市级、区级、镇级和村级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并负责辖区内所有河道问题排口的整治工作。同时,保障好镇级、村级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辖区内所有问题排口整治工作的资金,按期完成辖区内所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务。

区级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街镇及经开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属地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经济、交通、建设、房管、绿容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排查整治中的难题。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及经开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强化信息公开

各街镇及经开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通过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集中展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学校是学生、少年儿童学习的场所,学校设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会危及在校儿童的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新密市教体局、西大街中心校2008年5月4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我校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年段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工作会议。会上,徐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会议精神,要求会后各班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细化责任,对校内及周边环境各种设施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维修,对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二、加大力度,提高效率。

校长负责全面的检查督查工作,各班班主任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检查、防范一起抓。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校会再次学习安全隐患大排查会议精神,利用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和领会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使全体教师提高行动意识,积极参与到此次排查活动中来。

2、利用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版报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召开家长会议,扩大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安全工作大排查工作。

4、分发安全教育告家长书200份。

5、书写宣传标语20张。

召开排查动员、宣传会后,各班积极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以排查为己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力求在隐患源头上堵住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排查内容有校园基建、交通工具、食品卫生、校内外治安等几方面。排查以后,我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更换、维修教室电源开关;包装电线绝缘胶;补装、更换照明路灯;更换班级窗户玻璃等。

三、完善措施,提高认识。

1、健全门卫值班制度,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不法分子的伤害,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定期对学校建筑、场地、体育、文化和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3、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相关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为师生作报告,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对学生应急事故的演练,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防止学生出现踩踏事故;检查门窗、班级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防火灾;预防传染病的流行、传播。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目前学校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存在。但通过检查,学校仍将对以下几方面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1、教学楼道狭窄,学校将加大对课间楼道的巡查管理,严禁楼道间产生拥挤现象,要求学生做到有秩序、有纪律文明的上下楼梯。

2、学校出大门口外前30米为居民楼通道,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人车拥挤。

3、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个别小商贩有时摆地摊占道经营。

4、下午放学时有部分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5、消防设施还有待健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更是肩负着学生安全的责任重担。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校更应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其它工作的有序进行。我校将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参照,使安全检查活动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维修,使我校真正成为和谐、平安的校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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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教体局要求,我校于3月6日、7日两天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内容涉及校舍围墙、场地器械、保安配备、技防设备、校车接送、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学校食堂商店、危化品管理等等。现就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车接送安全方面。3月6日上午,我校综治办、政务处等有关同志对朱保小学区域内接送学生线路作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学生搭乘无牌照三轮车。针对上述隐患情况,我校已上报义堂镇政府及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并请求镇政府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治理。

二、校舍围墙,设备设施,消防方面。3月7日,我校督导室、综治办对照教体局下发的隐患排查整治内容,联合逐项进行检查。

大芝房小学:教学楼为楼板楼,已鉴定为d级危房;新教学楼正抓紧施工,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

东单小学:大门损坏严重,厕所露天。

河南联办小学:部分电线线路需整改,预计3天内可以完成。

港上小学:教学楼为楼板楼,已鉴定为d级危房;新教学楼正抓紧施工,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学校东院墙、北院墙已外张,需继续整修。

三、饮食卫生安全方面。学校加强食堂与小商店食品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中心小学食堂操作流程规范,做好三防以及留样,消毒工作;采购索证,严把质量关;对炊管人员做到定期体检,持证上岗,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下属6处村级小学未配置食堂。

四、人防、技防物防方面。朱保中心小学应配保安5人,已配3人,缺2人;下属6处村级小学每校应配2人,均为配置。

中心小学门卫管理严格进出人员的登记制度与会客制度,保安、值班教干、教师能遵循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工作。下属6处村级小学因缺少保安,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大芝房小学安保器材不全。针对上述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我校都及时作了汇报,对存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尚未解决的,也在积极协调处理中,以尽快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安全,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朱保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州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本次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本次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的.范围是我市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等敏感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涉及石油、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及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作为排查重点、将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尾矿库作为重点排查企业,做到无缝连接、不留死角、深入排查,切实找出环境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情况、检查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应急管理制度情况等。

我局从6月7日起,对市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组长由王瑞福局长任组长、小组成员有崔林副局长、秦世平应急办主任及应急办工作人员及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在检查中王瑞福局长亲自带队对市20家企业单位进行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80人次。

在本次检查中共发现8项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1)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的1#竖井已封闭,储灰坝里的污水经过2#竖井排放,2#竖井挡板擅自拆除。

(2)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氯车间无应急池。

(3)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17枚放射源,6#纸机放射源无辐射警示标志。

(4)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未做防渗措施。

(5)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未经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车间冲洗水入外环境。

(7)利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罐区围堰与外环境相通。

(8)市妇幼保健院x线机无辐射警示标志。

三、整改情况。

目前为止有6项隐患已整改完成,分别是:

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竖井挡板已加高(因灰渣库安全原因不能封闭);6#纸机放射源辐射警示标志;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未经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盐酸储罐区已做防渗措施;车间门口已垫高,防止车间冲洗水流入外环境;市妇幼保健院x线机辐射警示标志已完成。

四、下一步计划。

我局已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升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及利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限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企业在限期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对三家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加强北京市地铁施工建设单位的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 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北京市在2014年顺利渡过汛期。根据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汛期施工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建委、监理等上级部门的要求,项目部严格按照以上管理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地下管线及周边环境各个部位进行详细排查,并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严格执行相关防汛方案,汛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汛期期间的施工安全。主要有以下几点:

项目部组织全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负责人,开展了防汛工作启动会,在会议中宣贯了防汛期间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生活区、施工现场管控程序等。通过防汛工作启动会,进一步提高了对防汛灾害的认识、熟练掌握防汛灾害的的逃生要领,并学习了快轨公司下发的汛期施工管理办法。

为有效落实快轨下发的《汛期施工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项目部及时组织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地下管线及周边环境各个部位进行详细排查,并对有汛期安全隐患部位立即形成记录,针对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严格按照快轨公司汛期施工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根据汛前工作准备、雨前、雨中、雨后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把控;同时项目部制定了汛期值班表、定期检查巡查记录表及汛期领导带班制度,增加汛期过程中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现汛期安全隐患,派专人负责、及时消除,实时监控项目汛期期间详细动态,确保项目在汛期期间的施工安全质量。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我公司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豫新建【20xx】10号)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燃气运行情况较为稳定。

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与各岗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利用便携式检漏仪等设施设备每天对所有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调压站进行检查、维护,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加大检查力度,对私改、私接等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停止供气。重点加强对道路施工路段及安装时间较长的管道的巡护,对4处交叉施工现场安排人员重点监护,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好技术交底,对管道位置进行标注,避免管道损毁。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随发现随整改,维修地上设施34处,处理违章占压1处,维修室内设施51处,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

针对燃气工程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公司明确现场管理责任,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总结,全力全速抓落实。成立了燃气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加强工程检查、督导、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放心工程。

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抢险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所需。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和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抢修停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过张贴通知、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等告知用户,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向用户介绍如何识别劣质燃气灶具和胶管,利用音箱播放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用户在开通燃气时,我公司工作人员均会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下一步,我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对管道占压进行清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运行。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1.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占道经营的现象。

2.下午放学时有非法营运面包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也有不少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3.学校门口还未有减速带。

4.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近期学生受校外意外伤害事故、踩踏死亡事故、溺水死亡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的特点,我校通过板报、广播、晨会、班队、课间操等全方位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四不游泳”、“三不买”,并且对学生进行如何预防溺水、食物中毒、疫情、交通、防踩踏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洪水、火灾、雷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宣传防雷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避免雷击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与学生签定安全承诺书和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在学生回家时,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在马路边、河、水塘边、危险物体特别是危险路段等设立安全警示牌,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大门口前100米处公路上车辆很多,没有安全减速带,学校也向交警队反映,他们也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和处理。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行政领导带领值日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将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1.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月月有检查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

2.强化了学生饮食卫生

加强了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3.强化了交通安全

教育了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做好监督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到校接送学生。

4.强化了治安安全

做好了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加强了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群殴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学生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是我们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切实做到认识再升华、责任再增强、作风再转变、措施再到位,上下一心、左右联动,深化整治、扎实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良好。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州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的通知》(鄂环办〔20xx〕91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经过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补缺,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州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个排污口,各有关县市和部门按照前期监测分类、已经明确的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持续推进整治。通过实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质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由州生态环境局另行下发,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取缔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2个。

(二)工程整治7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74个,工业排污口1个,其他排口1个。

(三)长效监管49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214个,港口码头排污口5个,工业排污口3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65个,其他排口11个,待核定非排口94个。

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时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尽量布局在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确有必要设置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报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多个排污单位确需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并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有关县市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

(二)多措并举整治。一是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或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为;二是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三是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三)明确部门分工。州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县市对口部门比照履行本辖区各自职责。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投入,将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州、县两级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并在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各有关县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应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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