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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制宣传广播稿(案例18篇)

时间:2023-11-03 11:22:37 作者:书香墨

广播稿的撰写要考虑到广播媒体的特点,注重节奏感和口号效应。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广播稿范文,它们以优美的语言和精准的表达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和赞赏。

法制宣传广播稿

(男)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广播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男)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男)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法制宣传广播稿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

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

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

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

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

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

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

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

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去年,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

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

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

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

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

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束句:

甲:优美的歌声真是令我们如痴如醉啊!时间过得真快,这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

我是主持人xxx

乙:我是主持人xxx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1.法制宣传广播稿

2.校园法制宣传广播稿

3.学校法制宣传广播稿

4.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

5.关于法制宣传的广播稿

6.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7.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8.12.4法制宣传日标语

法制宣传广播稿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甲:欢迎大家准时收听我们的广播!我是播音员??项康敏

乙:我是播音员??马小兰,今天我们播的内容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甲: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甲: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甲: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乙: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甲: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乙: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甲: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乙: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乙: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劣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乙: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甲: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

乙: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合:今天的广播就为大家播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明天统一时间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全体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法制宣传广播稿

老师们,同学们:

的题目。

同学们都知道: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路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20个字:家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修身立德是完善自己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为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人常说:玉不琢不成器。一个人不接受道德教育,只有知识而缺少道德修养同样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一个具备道德修养的人就要慎独。慎就是谨慎,独就是独立。有道德的.人,即使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严于律已。刘少奇同志曾说过: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

在山东省有一座庙,是纪念东汉名医杨震的。为什么要纪念他呢?就是因为杨震是一位严于律已的人。据说有人曾以十两金子向杨震行贿,并说:暮夜无知者。意思是不在光天化日之下谁会知道呢?杨震却讽刺地回答: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结果行贿者灰溜溜地离去了。

情操的人,就要注意养成慎独的习惯。

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就是说,不要以为小事不起眼而不去做,大善是小善的积累,大恶是小恶与时间的乘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平时拿人家一本书,说一次谎话,值日时偷一次懒,以大欺小,趁别人不注意搞一次恶作剧,在崭新的墙上踩几个脚印。这些小事虽小,但体现了这种人道德、情趣的低下。

同学们,我们提倡小善。

精神。

就是要先人后已尊老爱幼说话礼貌行为文明待人和气。让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成为讲公德、守法制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的人。

法制宣传广播稿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今天为大家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法制宣传广播稿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案例:

李某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

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

出自。

己的美好人生吧!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x班的xxx。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广播稿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推广肃宁经验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根本,以贴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为宗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把服务送到乡村,送到农村百姓身边,使农村群众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我们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作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借势而为,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9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王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结合辛集实际,明确目标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切实摆上位、牢牢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局长赵玉杰任组长,副局长李萍、张永辉、冯丽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保银等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广、基层科长李曼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清、思路明、责任实。三是争取领导支持。为确保“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我们积极主动向我市市级分管领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勇、副市长张立明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与我市开展的“五城同创”(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文明城、国家级生态旅游城、国家级环境友好城)和幸福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真正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

在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我们不等不靠,开动脑筋,努力克服各种工作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是克服资金困难。针对制作安装经费多的问题,我们积极主动与辛集联通公司联系,达成制作安装合作协议,由联通公司出资,按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内容要求进行制作,既解决了资金问题,又使提示牌符合要求,方便群众观看。二是克服场地困难。针对安装场地多、小区乡村情况不一等问题,我们深入各个安装点现场察看,逐个制定安装方案,在市区广场游园、各个小区社区,与物业管理部门、先前设置橱窗的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在各乡村,与村委会公示栏等橱窗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促进了司法橱窗安装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搭建平台畅渠道,整合资源提动力,解决问题强效果,让广大社区群众及时更好的享受法治阳光,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能力逐步提高,社区幸福指数、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普法渠道。在社区人口密集、规模较大的居民社区醒目位置设置“司法行政进社区服务橱窗”、在规模较小、人口较少的居民楼宇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服务提示牌”,将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及联系方式公示于众。我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提示牌安装到位500个。按照市局《关于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意见》提出的提示牌内容要求,制作完成500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区域分别为,市区22个居住社区、辛集镇34个村安装300个;新垒头镇、田家庄乡、和睦井乡、经济开发区等市区周边乡村安装200个。二是宣传橱窗安装正加紧推进。目前,已经安装宣传橱窗5个,安装区域为市区内的部分居住社区、广场游园等。同时,正在制作5个,预计12月份安装到位。畅通普法渠道,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方便社区群众学法问法,由此使普法工作开展的更广泛、更深入,群众也更得实惠。二是整合资源提动力。我们组织司法所长、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由局主管副局长亲自培训,提高认识,提高素质,加强纪律,电话必接,态度诚恳,服务完善,增强效果。组织动员社区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更好地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三是解决问题强效果。利用“节点日”宣传专门法律等,广泛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加强社区干部、物业人员、流动人口、青少年、退休居民、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深化了社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活动。由律师、公证处、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与的“司法行政服务进社区”活动截至目前在社区已经组织各种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共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真正在让司法行政走到群众身边,让群众信任司法行政服务,让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扎根社区、扎根百姓。

法制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x班的xxx。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宣传广播稿

(男)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广播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男)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男)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女)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男)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家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女)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男)接下来我们为大家送上一篇文章 《为自己鼓劲》

扬起自信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为了目标,为自己鼓劲,为自己呐喊,为自己喝彩……

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增添砝码。

(女)很久以前有两个朋友想穿越沙漠,当他们喝完最后一滴水时,一个朋友绝望了,他无助地坐在那儿渴望能够遇到一个救星来拯救绝望的他,而另一个朋友则不断地为自己鼓劲,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力量,这个生存的目标在引诱他,他不气馁地寻求着出路,拼命给自己加油呐喊……最后,这个朋友死在了沙漠中,而他成功地存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有名的冒险家。

(男)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之路上多放置一块垫脚石。任何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上帝是公平的,正因为如此,才让乌龟顶着自不量力的骂名,自信地接受了高傲的兔子的挑战,路途漫漫,乌龟给自己鼓劲成了动力的源泉,让它毫无争议的战胜了目空一切的兔子。

学会为自己鼓劲,才能看见成功,才能触及成功。

(女)波兰艺术大师梵高的鼎盛是在其辞世之后的一百多年,当时梵高800幅油画,700多幅素描无人问津,仅仅卖出了可怜的一幅,他气馁了,不断怀疑自己的能力,所以,梵高遗憾地错过了他应有的及时的成功,只有他的灵魂才看见了他的成功,这种遗憾多么令人惋惜啊!

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穿过困难的荆棘;为自己鼓劲,让自己跨越困难的沟壑;为自己鼓劲,让自己战胜骇人的巨浪;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翱翔在苍穹的宁静中;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稽留在成功的王国中。

让我们把这一份信念变对成功眷恋不舍为牢牢把握,让我们为自己鼓劲,让我们穿越障碍,走向成功!

(男)接下来我们再来讲一讲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大约只有5%是属于非习惯的,而剩下95%的行为都是习惯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上课,勤学好问,作业认真及时总结等,对你的学业上提高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研究表明:个性决定人的一生。我想一个坚忍不拔,不畏艰难困苦,孜孜不倦奋斗的人,一定会有美好的人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规律。社会也一样,时代不可怜落后者;社会也不会可怜懒惰者。同学们充分利用丰小的优雅的学习环境和优越的学习条件,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奋斗吧,拼搏吧。

(女)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播讲的内容是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开展。为配合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活动,让广大群众准确判断什么是违法建设,认清参与或购买违法建设的危害,快速有效打击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现就“违法建设”问题向你作专题介绍,希望你通过学习,自觉抵制并积极参与打击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一)乱搭乱建易使房屋的基础遭到破坏,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同时也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二)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房房主随心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三)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或出租,以获取最大利益。

(六)破坏社会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建房,阻扰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一)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各类建(构)筑物,工程开工前应当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彩钢棚等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

(三)临街建筑不得设置遮阳(遮雨)篷.小区内经批准设置遮阳(遮雨)篷的,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米。

(四)临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过窗台外沿。

(五)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一)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

(二)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四)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五)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六)在建筑物屋屋项、阳台、平台或外走廊上违章搭建的设施;

(七)其它被认定的违法建设。

法制宣传广播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在学校《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广播稿

甲:如果一首歌,唱不出童年所有的心情,就用一支笔,写下我们天真岁月里藏不住的伤心和欢喜。欢迎走进《佳文共赏》,主持人xxx将与大家一起感受文字带来的魅力。

(内容)

乙:同学们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个创意,我有一个创意,我们交换,就有了两个创意!期待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活动永远充满创意!同学们,赶快把你的希望和心得写下来投稿到校园广播站!校园广播站会把你的快乐传递给大家。

甲:小故事中蕴藏着大智慧,欢迎大家和我一起走进小故事大智慧栏目。今天我要和大家讲一个拔苗助长的故事,同学们可要认真听呀。

从前有个农夫,种田时发现自己刚种下去不久的禾苗没有人家田里长得快,回家后,他苦想良策,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他赶忙叫儿子连夜打着煤油灯,到自家田里把每束禾苗往上拔高一些,等全部拔完,已累的吃力地回家睡觉,心理美滋滋地想,明天我田里的禾苗一定长得比邻家的.快。

第二天一早,他顾不得累,兴冲冲地和儿子一起到自家田里看禾苗,有小部分禾苗已"翻白"飘浮水面,好不容易捱到中午,太阳一晒,禾苗全部枯黄死了。农夫当场气的生了病,不久便死了。他的儿子吸取了父亲的教训,买了上好的禾苗,重新种了下去,定期施肥,终于比邻家的禾苗长得快。

乙:同学们,你听完这个故事后有什么感想吗?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必须以客观规律办事,不能盲目求快求好,要明白"欲速不达"的道理。不能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否则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甲:下面让我们来点轻松的话题吧,接下来进入第三个栏目——《欢乐跳跳豆》,愿幸福和欢笑永远伴随着你们!

乙:不甜的西瓜:小明和朋友一起路过一个西瓜摊,看见里面有很多大西瓜,就问摊主:"西瓜甜不甜啊!"摊主毫不犹豫的说:"肯定甜,不甜不收钱"小明想了会说:"哦。那就帮我挑一个不甜的吧!"

甲:现在让我们进入脑筋急转弯,动动你的小脑筋:

1、两只狗赛跑,甲狗跑得快,乙狗跑得慢,跑到终点时,哪只狗出汗多? (读两边)

乙:怎么样你想到答案了吗?答案就是狗不会出汗。我再给大家出道题:有一种水果,没吃之前是绿色的,吃下去是红色的,吐出时却是黑色的,请问这是什么水果?(读两遍)

甲:答案很简单,就是西瓜,同学们你答对了吗?

结束语

时间过的真快,本周的广播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让我们在美妙的歌声中结束这次愉快的心灵之旅吧,同学们,下周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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