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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模板17篇)

时间:2023-11-03 14:09:45 作者:笔舞优质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模板17篇)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一个机会,可以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实现自我提高。想学习写一份精彩的月工作总结吗?那就来看看以下范文吧。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着力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执法及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犯假冒行为的双重作用,提高双打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案件沟通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工作合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专项行动的统计报表、信息报送、舆情分析、联合检查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快行动步伐,扩大行动战果。

五是进一步突出舆论宣传。继续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组织媒体动态跟踪、深度报道重大案件、重要活动,加大了案件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了舆论影响力。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增强市场主体商标知识产权自我发展、自我保护、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局坚持三个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深刻认识做好“双打”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以城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食品、日用品、服装、家电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商品来源不清、标识不明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针对煤炭、化肥、成品油等商品进行定期抽检,加大质量监测力度,确保市场上在售商品质量合格。4月13日,对我县6个煤炭经营户共7个批次的煤炭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均为合格;5月18日,对我县辖区内3个化肥经营户所售磷酸二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均为合格。10月11日,对尖扎县昂让寺马克唐镇加油站三个批次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测,11月29日收到检测报告,其中95号汽油和0号柴油检测结果显示合格,92号汽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92号汽油中硫含量超标,检查结果正在处理中。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及时受理商标持有人、普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诉转案”工作要求,迅速核实投诉举报内容,对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起,罚没款2.0783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起,罚没款1.9万元;不合格产品案件4起,罚没款0.17834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进企业宣传、举办商标保护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反映“双打”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双打”专项工作在州“双打办”的统一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双打”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整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对此我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深刻认识。一是信息化监管水平和市场监管手段的创新有待提升,对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还没有形成有效打击;二是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着力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执法及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犯假冒行为的双重作用,提高双打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案件沟通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工作合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专项行动的统计报表、信息报送、舆情分析、联合检查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快行动步伐,扩大行动战果。

五是进一步突出舆论宣传。继续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组织媒体动态跟踪、深度报道重大案件、重要活动,加大了案件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了舆论影响力。

六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完善制售假冒伪劣和侵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优选

为有效地控制商业流动,加强我公司商业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防止商业欺诈事件的发生,提高商业信誉,确保商业安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我公司开展了商业活动。现将商业活动的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前期宣传。

二、活动过程。

我公司的活动在营业前台进行,通过宣传单页发放宣传单页,我公司的企业文化宣传单页发放到各个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业主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在营业前台进行,我公司的商业活动宣传单页发放到各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

三、活动效果。

此次活动中,我公司的商业活动在宣传中提供了很多宣传品、现场展示等,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通过我公司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

四、活动现场。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优选

1.主要工作。

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小销售店、农村小餐饮店、农村食品小摊点、农村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全面提升灵武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2.整治情况。

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紧盯检查重点,对小作坊、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经营场所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监管人员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出动执法车次52台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7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对1户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宣传发动。

通过拉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三品一标”宣传册、举办培训巡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踊跃申报。截止目前,我局已树立宣传标语30条,出动15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

2.食用农产品监管。

(1)狠抓落实截止目前,我市通过中国绿色产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产品已达到36个(其中,地理标志1个,有机食品12个,绿色食品2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改善。一是以“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了我市兴唐米业和昊王米业等三家企业,各企业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休药间隔期、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均已合格;二是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家,共出动车次2次,出动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超市主要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或标志使用协议证明,用标产品的标志信息是否与证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是否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是否伪造、冒用标志等造成消费误导的行为。三是蔬菜生产基地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新旺、大泉、上滩等多个设施蔬菜基地,在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化肥及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两节”期间对梧桐树、郝家桥、崇兴等乡镇的多家设施蔬菜基地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重点检查各蔬菜种植基地所使用农药及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施用化肥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建议广大农户使用高效低毒可降解农药以及使用灯诱、色诱等生物防治技术措施,并且严格按照各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生产。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未发现违规生产行为。

(2)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一是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行为。要求企业严把畜禽进场关、品质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严禁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两节期间主要在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等私屠滥宰高发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累计出动人员40人次,对自养自宰等行为进行法规宣传和规范,累计查处自养自宰自食9起。二是落实“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节日期间,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自行检测“瘦肉精”366份,结果均合格,非洲猪瘟自检4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实施监管痕迹化管理。落实“四本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春节期间评价牛肉供应监管,自2019年1月25日至2月3日,累计政府供应评价牛肉27080公斤,主要在新百开元、新百灵州、华联、华太4个超市供给,我监督执法人员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索取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质量检验验讫印章),对供应牛肉进行监管,无不合格牛肉供应。

(3)加强水产品监管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单、现场讲解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养殖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本次检查共涉及30场点,现场培训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余份。二是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分别对企业所使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都进行了一一排查,检查共涉及4个批次10余种药物,检查中均没有发现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以及人用药物。在用药单上也没用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鱼兽药、人用药等禁用物质的情况,使用剂量符合使用浓度,不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的情况。三是执行休药期方面冬季由于气泡病发生比较频繁,养殖户利用药物防治鱼病比较普遍,但是水产养殖者对“休药期”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往往忽视“休药期”。通过我们中心多次的安全检查宣传,督促养殖户重视药物的“休药期”。本次检查对照用药单和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所有的销售时间都在用药后的15天以后,不存在“休药期”售鱼的现象,符合规定。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对发病场点的全面筛查,病鱼死鱼场点都采取集中挖坑填埋的处理办法。没有随意丢弃和销售的现象。

(4)生鲜乳监管方面一是监管执法,元旦春节前夕,我中心牢固树立“管行业就是管质量安全”的思想,强化人人都是生鲜乳质量的安全员的理念,对15家生鲜乳收购站点和7家在市场售卖鲜奶的农户进行现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督察车辆10余车次,30余人次,填写督察表10余份,对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实现了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零事故。二是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用电、煤烟、日常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重点对15个生鲜乳收购点和31个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整治。三是对我中心的公务用车按时检查,保证车辆良好运行。

以上就是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情况,虽小有战果成绩,但是任重而道远,2018年已经匆忙过去,2019年已经踏步到来,我们决心在今年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凝聚精力,争取灵武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再次取得辉煌成果。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我街道打假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上级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双打”工作任务,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改善了街道投资环境,加快了创新型街道的建设步伐,在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扩大专利申请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我街道对“双打”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协助上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打假办,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了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实施“双打”专项活动以来,我街道打假办加强了统筹安排,开展了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今年3月份开始,我街道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村居、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街道同上级单位联合在中山公园内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如何辨识假冒伪劣产品,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大约800份左右,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今年以来,我街道“双打”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各村居“双打”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三是由于我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双打”工作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双打”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化宣传教育。

围绕“双打”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双打”工作的发展态势,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举办咨询宣讲会,营造声势,让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抓好协调配合。

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工作相衔接。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落实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事项。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有效的案件报送工作机制,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加强专利技术研发,重视发明创造,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和质量标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优选

开展“双打”工作以来,我街道打假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上级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双打”工作任务,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改善了街道投资环境,加快了创新型街道的建设步伐,在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扩大专利申请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我街道对“双打”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协助上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打假办,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了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检查,加强统筹安排。

实施“双打”专项活动以来,我街道打假办加强了统筹安排,开展了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

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3月份开始,我街道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村居、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街道同上级单位联合在中山公园内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如何辨识假冒伪劣产品,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大约800份左右,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街道“双打”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各村居“双打”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三是由于我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双打”工作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双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

围绕“双打”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双打”工作的发展态势,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举办咨询宣讲会,营造声势,让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抓好协调配合。

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工作相衔接。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落实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事项。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有效的案件报送工作机制,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加强专利技术研发,重视发明创造,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和质量标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深刻认识做好“双打”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以城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食品、日用品、服装、家电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商品来源不清、标识不明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针对煤炭、化肥、成品油等商品进行定期抽检,加大质量监测力度,确保市场上在售商品质量合格。4月13日,对我县6个煤炭经营户共7个批次的煤炭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均为合格;5月18日,对我县辖区内3个化肥经营户所售磷酸二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均为合格。10月11日,对尖扎县昂让寺马克唐镇加油站三个批次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测,11月29日收到检测报告,其中95号汽油和0号柴油检测结果显示合格,92号汽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92号汽油中硫含量超标,检查结果正在处理中。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及时受理商标持有人、普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诉转案”工作要求,迅速核实投诉举报内容,对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起,罚没款2.0783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起,罚没款1.9万元;不合格产品案件4起,罚没款0.17834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进企业宣传、举办商标保护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反映“双打”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优选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蒲食安办〔20__〕25号)文件精神,朝阳湖镇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结合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行动期间,一是利用赶集日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等举措丰富宣传载体,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大型超市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200余张,以形成全民打击假劣食品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在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多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辖区校园及周边20余家大小餐饮店、26家农家乐、1家大型超市、1个农贸市场、9家副食店、4家药店、各村社区食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山寨”、假货、“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5处,整改5处。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少数经营者存在进货台帐登记、索票索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各种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镇食品安全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总结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xx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一)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出动10人次,重点对50余家小商店、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品类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未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未发现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

(二)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在此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就有关知识产权知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基本知识100问》、《专利法》、“专利申请流程及须知”、“申请专利的意义”和“怎样申请专利”等内容开展了宣传,发放知识产权、专利知识、商标知识和版权知识宣传、法律宣传手册等资料20余种3000余份,接受企业、合作社有关知识产权咨询达15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加强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工作总结

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确保“双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认真进行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双打”专项行动,以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下面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我县工作。

总结。

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双打”工作落实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双打”工作的精神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立足我县实际,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行动。通过制定《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部门分别成立“双打”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互联网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司法刑事打击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收到实效。确保全县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多措并举,确保执法打假工作见成效。

以手机、种子、化肥、箱包、白酒、建材、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为重点商品;

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能追溯到源头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坚决一查到底。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以强化经营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大执法检查,认真查处了违法经营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580余辆次,动用执法人员668人次,走访、检查各类商场、卖场162户次,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劣药,认真执行了“双打行动统计数据月报表”制度,做到整治一个品牌规范一个店铺,认真督促经营企业自我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为强化对“双打”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县税务局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由分管领导担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领导小组成员,并负责县税务局“双打”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由征收管理股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双打”工作,做好内外联络、上报信息等日常工作,处理“双打”日常事务。

政法部门在2020年共破立涉食药环假类违法案件46起,起诉犯罪嫌疑人60余人。

今年7月30日,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70余人,成立19个抓捕小组,对19处销售保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窝点进行突击打击,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扣押有毒有害保健品150余种。目前,正在侦办北京京盛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冻结涉案资金20万,查扣伪劣化肥50余吨。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昆仑2020”第三批省督案件,县公安局正在全力侦办。

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重点检查了医疗购进消毒产品查验制度、索证情况、标签标识说明及批号、有效期标注情况。检查中7家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均为定点采购,保证了产品质量,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过期和无证产品,产品标签说明、批号、配方、有效期等符合规定要求,且大部分单位能提供各产品索证。春、秋两季造林季节,林业局组织林业工作总站对在外地采购的造林苗木进行了检查,凡是持有“两证一签”的苗木允许进入我县进行造林绿化,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2020年10月,县林业局组织林业工作总站对我县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情况进行了抽查,没有发现制售过程中使用假、劣种子现象发生。

一种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的问题,只有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才能更好地杜绝违法行为。坚持做好“扶”与“建”相结合,扶持企业走向规范,促进县场主体健康发展,逐步把质量管理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促进长效监管机制的逐步建立。

三、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就明确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倡导诚信守法、规范市场秩序”的整治宣传活动主题。我县积极采取宣传板展示、发放资料、媒体报道和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预防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聚焦社会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微信等媒介宣传打击侵权假冒行动重点查处领域、重点查处的内容、重点查处的地域、重点查处的产品,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打击侵权假冒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扩大了影响。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商标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引导企业提高商标运用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知识产权日当天,开展了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同时,充分发挥职能助力疫情防控攻关,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创新发展,落实应对疫情的各项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全年知识产权各项重点任务,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发挥知识产权人才、智力和信息等资源优势,推动实现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专利技术强农、版权惠农、植物新品种支农,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展成效展开宣传,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之,我县在“双打”专项整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未来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企业的质量意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假冒劣质商品还在农村占有一定的市场,给我们基层监管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下步,我县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使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名优产品、知识产权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为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供销社积极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县社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县社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各基层供销社,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各类经营网点,特别是农村集配网点、村级便利店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充分发动,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县直各公司及基层供销社作用,通过客户app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张贴横幅等方式,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在农村市场销售,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印发食品宣传册1000份,张贴横幅18条。

2、家喻户晓,广泛参与。各基层社利用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告知食品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宣传8天次。

三、围绕重点对象全面整顿规范。

以商场、超市、各基层社营业网点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聚焦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开展重点检查。

1、现场检查,依法处理。每月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农村商铺存在销售假冒、过期、劣质、三无食品等现象,当场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将此类食品下架、封存,予以收缴。截至目前,未发现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2、落实制度,严格把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经营商户建立购销台账,认真落实进、销货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购进食品索要正规票据,将来源不明的不合格食品拒之门外,确保食品可追溯,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劣质、过期变质、三无等问题食品。对于检查发现有的经营商户没有建立购销台账、进销货记录不全、进货没有正规发票等现象,要求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各种商品归类摆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规范食品放置区域,严禁把食品和其它商品交叉存放,特别是农村综合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品种较多,要把食品类商品同其它商品严格区分、分类管理,切实改变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确保所售食品绝对安全。

四、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县供销社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鼓励广大农村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督环节多,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要求各单位特别是基层供销社,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销售食品安全。

3、落实责任,全面监管。监督各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禁三无、假冒伪劣、侵权山寨等食品经供销社流入市场,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销售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标语

6.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7.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8.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9.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按照商丘市农业局等9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再次安排布署。

20xx年3月25日,xx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所,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治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所已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30台次,在农村印刷食品安全宣传墙标12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宣传基础,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45余车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12315,发放7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期,有力的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治。

推进会议召开后,14个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原料采购。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经营有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执法车辆290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一般程序立案25起、简易程序18件,罚没收入25,82万元,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推向深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食品从业人员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

2、农村集贸市场是当前管理的难点,部分农民将自家种植或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到市场上进行销售,特别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农村集市贸易是多年以来形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给执法监管带来一定阻力。

3、针对上述存在的客观情况,下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的的通知要求,我乡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类。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截止到1月15日,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者20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二、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特别对于乡镇小餐饮店,要求小餐馆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截止到1月15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户次,其中学校食堂1户次。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各村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报送制度,确保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巡查,严格市场准入把关;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更多简单有效的宣传方式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让老百姓从自身开始建立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四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用心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档案,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把好市场销售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行市场销售。

四是我社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20__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蒲食安办〔20__〕25号)文件精神,朝阳湖镇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我镇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镇长王李洪为组长,分管领导__为副组长,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协管员、网格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结合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行动期间,一是利用赶集日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等举措丰富宣传载体,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大型超市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200余张,以形成全民打击假劣食品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在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多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辖区校园及周边20余家大小餐饮店、26家农家乐、1家大型超市、1个农贸市场、9家副食店、4家药店、各村社区食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山寨”、假货、“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5处,整改5处。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少数经营者存在进货台帐登记、索票索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各种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镇食品安全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__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函发[20__]174号)及《灵武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__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灵农发[20__]356号)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

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小销售店、农村小餐饮店、农村食品小摊点、农村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全面提升灵武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2.整治情况。

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紧盯检查重点,对小作坊、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经营场所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监管人员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出动执法车次52台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7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对1户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宣传发动。

通过拉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三品一标”宣传册、举办培训巡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踊跃申报。截止目前,我局已树立宣传标语30条,出动15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

2.食用农产品监管。

(1)狠抓落实截止目前,我市通过中国绿色产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产品已达到36个(其中,地理标志1个,有机食品12个,绿色食品2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改善。一是以“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了我市兴唐米业和昊王米业等三家企业,各企业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休药间隔期、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均已合格;二是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家,共出动车次2次,出动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超市主要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或标志使用协议证明,用标产品的标志信息是否与证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是否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是否伪造、冒用标志等造成消费误导的行为。三是蔬菜生产基地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新旺、大泉、上滩等多个设施蔬菜基地,在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化肥及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两节”期间对梧桐树、郝家桥、崇兴等乡镇的多家设施蔬菜基地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重点检查各蔬菜种植基地所使用农药及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施用化肥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建议广大农户使用高效低毒可降解农药以及使用灯诱、色诱等生物防治技术措施,并且严格按照各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生产。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未发现违规生产行为。

(2)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一是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行为。要求企业严把畜禽进场关、品质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严禁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两节期间主要在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等私屠滥宰高发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累计出动人员40人次,对自养自宰等行为进行法规宣传和规范,累计查处自养自宰自食9起。二是落实“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节日期间,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自行检测“瘦肉精”366份,结果均合格,非洲猪瘟自检4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实施监管痕迹化管理。落实“四本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春节期间评价牛肉供应监管,自2019年1月25日至2月3日,累计政府供应评价牛肉27080公斤,主要在新百开元、新百灵州、华联、华太4个超市供给,我监督执法人员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索取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质量检验验讫印章),对供应牛肉进行监管,无不合格牛肉供应。

(3)加强水产品监管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单、现场讲解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养殖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本次检查共涉及30场点,现场培训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余份。二是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分别对企业所使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都进行了一一排查,检查共涉及4个批次10余种药物,检查中均没有发现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以及人用药物。在用药单上也没用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鱼兽药、人用药等禁用物质的情况,使用剂量符合使用浓度,不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的情况。三是执行休药期方面冬季由于气泡病发生比较频繁,养殖户利用药物防治鱼病比较普遍,但是水产养殖者对“休药期”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往往忽视“休药期”。通过我们中心多次的安全检查宣传,督促养殖户重视药物的“休药期”。本次检查对照用药单和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所有的销售时间都在用药后的15天以后,不存在“休药期”售鱼的现象,符合规定。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对发病场点的全面筛查,病鱼死鱼场点都采取集中挖坑填埋的处理办法。没有随意丢弃和销售的现象。

(4)生鲜乳监管方面一是监管执法,元旦春节前夕,我中心牢固树立“管行业就是管质量安全”的思想,强化人人都是生鲜乳质量的安全员的理念,对15家生鲜乳收购站点和7家在市场售卖鲜奶的农户进行现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督察车辆10余车次,30余人次,填写督察表10余份,对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实现了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零事故。二是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用电、煤烟、日常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重点对15个生鲜乳收购点和31个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整治。三是对我中心的公务用车按时检查,保证车辆良好运行。

以上就是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情况,虽小有战果成绩,但是任重而道远,2018年已经匆忙过去,2019年已经踏步到来,我们决心在今年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凝聚精力,争取灵武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再次取得辉煌成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按照商丘市农业局等9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再次安排布署。

20__年3月25日,宁陵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所,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治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所已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30台次,在农村印刷食品安全宣传墙标12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宣传基础,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45余车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12315,发放7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期,有力的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治。

推进会议召开后,14个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原料采购。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经营有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执法车辆290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一般程序立案25起、简易程序18件,罚没收入25,82万元,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推向深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食品从业人员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

2、农村集贸市场是当前管理的难点,部分农民将自家种植或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到市场上进行销售,特别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农村集市贸易是多年以来形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给执法监管带来一定阻力。

3、针对上述存在的客观情况,下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工质监局、县科知局、县供销合作社6部门在全县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局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开展情况。

(一)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出动10人次,重点对50余家小商店、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品类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未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未发现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

(二)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在此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就有关知识产权知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基本知识100问》、《专利法》、“专利申请流程及须知”、“申请专利的意义”和“怎样申请专利”等内容开展了宣传,发放知识产权、专利知识、商标知识和版权知识宣传、法律宣传手册等资料20余种3000余份,接受企业、合作社有关知识产权咨询达15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综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工作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值此第*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广大读者、社会公众汇报2021年以来双打工作情况,分享全省各地、各部门砥砺奋进、打击侵权假冒的点点滴滴,倡导全社会携手共创双打良好格局。

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件。全省公安部门共侦办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刑事拘留*人,捣毁犯罪窝点*个,涉案价值*亿元。2021年,我省*受理全省消费者投诉*件,业务咨询*件,违法举报*件,共计*件。已办复*件,办复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双打办下发了《2021年*省双打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了全省双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全国双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双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召开工作会议。省双打办坚持每季度召开省级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了解工作情况,收集相关数据,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双打工作。三是积极补齐短板。省双打办印发了《20*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去年双打经常性工作及现场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间,要求各地、各部门统一思想,瞄准差距,补齐短板。四是注重督导检查。省双打办组织对各地市双打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有效促进了我省双打工作向纵深发展。

监管执法成效明显。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查办案件“铁拳”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全覆盖整治。截至2021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侵权假冒类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案值金额*万元,移送案件*件。

省药品监管局开展“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先后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开展特殊药品、国产化妆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药品质量监管执法。全省各级共查办各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件,涉案货值金额合计*万元,罚没款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省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监督抽查*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年查处整改问题*个,立案查办案件*起。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自制售消毒产品、消毒产品违法添加、违法宣传问题及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等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消毒产品监督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案件*件。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家,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家,责令整改*件,已全部整改。

省林业局印发《20*年*省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拨付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经费,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种苗质量全过程监管,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全年未发现授权品种侵权假冒行为。

省商务厅严格落实《*省20*—2021年秋冬季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2021年,全省查封整改问题油站*座、捣毁黑油窝点*处、查扣流动黑加油车*辆、罚没油品*吨,配合公安机关控制嫌疑人*名。

省文旅厅部署开展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发布安全隐患风险提示告知*条,警告*家,约谈*家,查办侵犯著作权等侵权假冒类案件*件,查封非法出版物、印刷品*万册(本),罚款*万元。

*海关以“*行动2021”“蓝网行动2021”为抓手,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进出口和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任务,进一步提高对进出海关货物的查验率。2021年底,在进出境寄递渠道查获侵权商品*批次*万件,涉案货值约*万元,超出去年全年查扣数量*%。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全省公安机关以“*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了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犯罪质量数量双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公安系统共侦办“*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起、“*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起、“*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起。

全省法院系统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司法保护。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知识产权纠纷*件,其中商标侵权和著作权纠纷增长明显。受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件,已经判决生效*件*人。在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受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件(占比*%)、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件(占比*%)。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件,已经判决生效*件*人。

起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件*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件*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件*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件*人,侵犯著作权罪*件*人,认定造成经济损失*万元,追赃挽损*万元。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省民生领域查办案件“铁拳”行动方案》,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计划》,落实“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原则,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年”,织密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二是强化检查执法。截至*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起,其中,商标类立案*起,专利类立案*起,地理标志立案*起,共办结*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涉案经营额*万元,罚没款总额*万元。我省版权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起。三是抓好专项整治。我省开展*运会和残特奥会以及*奥运会、*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及时查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办有关奥运冠军姓名商标案件*起。四是密切部门合作。省市场监管局与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联合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与省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的备忘录》,理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惩戒,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五是推进法治建设。出台《*省第*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推进《*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制定工作,制定《*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指南》。六是建立仲裁调解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节、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现“零”突破。七是落实举报奖励。我省修订《*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八是加强成效运用。我省注重对知识产权成效的支持和运用,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和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万件和*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万件,有效地理标志商标*件,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家。九是强化维权援助。我省印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我省维权援助工作,全省维权援助工作站达*家。组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制定印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方案》等四项工作机制。十是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我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省直党政机关*家单位进行了全方位的核查工作,督促各地整改存在问题。

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作用。

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双打办持续完善行刑衔接平台内容,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平台贯通,坚持每年开展行刑衔接业务培训,要求各地加强案件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查阅平台上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发生,有效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公安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警务室”,以“两队联建”“两力联动”推动“两法衔接”机制常态化。

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实现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两个“零发生”。省双打办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双打工作。我省探索实施“省运动员食品总仓+各市其他食材属地保障”统分结合、分类分级保障的食品安全保障“*模式”,圆满完成*万人次、*餐次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两个“零发生”目标,为两个赛会“精彩、圆满”举办作出重要贡献。二是开展民生领域查办案件“铁拳”行动。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制定《民生领域查办案件“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统筹推进全省“铁拳”行动。截至2021年底,全省系统查办民生领域案件*件,罚没款*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件,限制从业人员*人。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省局“铁拳”行动专报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赞扬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铁拳”行动做得非常好。三是发挥重点市场治理示范效应。省双打办专题下发《关于加强重点市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每个市、县(区)均确定一个重点市场,严格落实“一市场一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以来,我省重点市场共查处各类案件*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款*万元。四是强化进口冷链、非冷链食品监管。2021年我省先后研发“陕冷链”“陕非冷链”追溯平台。运用追溯平台,我省进口冷链食品仓储、加工、销售、检测、消毒等重点环节排查管控和进出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利器。

双打工作宣传氛围浓厚。

省双打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双打宣传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持之以恒做好双打宣传工作。一是利用重要时段。“*·*”期间,我省发布消费维权指数、公布消费维权指南,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期间,我省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研讨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二是开展集中宣传。省双打办安排开展双打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个部门开展“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等活动。省*指挥中心、省公安厅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省双打办按月编写《双打工作动态》,及时报道各地双打工作进展。三是建立常态化宣传阵地。*、*、*等地双打办建立双打成果展示厅。*市双打办升级展厅为“打假科普馆”,采用声、光、电相结合展示方式,有效加深社会公众对双打工作的认识。延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发挥抖音等网络直播作用,开展“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让群众跟着执法镜头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播放量高达*万次,点赞量*万次,达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榆林市场监管局坚持每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监管知识每日三问”,普及监管知识,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发布典型案例。省双打办在省级主流媒体发布*省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全省各地、各部门发布各行业典型案例*余件次,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五是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02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共计销毁包括酒类、饮料、包装印刷品、卷烟等*个品种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货值*万元。

今日长缨在手,勇缚侵权假冒。2022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在全国双打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标语

1、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2、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维护消费权益,优化金融生态。

4、依法规范市场,实行公平交易,推进长效管理。

5、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6、安全消费,快乐起飞。

7、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9、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紧紧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与发展”。

11、3月15日,我要送给你一副对联,上联,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斗士人人夸奖,下联,制假造假售价,兜里装满百元大钞,横批,真假难辨。

12、走近315,百姓齐欢呼。杜绝买假货,人人都拥护。亲爱的大爷大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消费者权益日来啦有神马大惊小怪的,俺们可是要建立一只杜绝假货、天天315的队伍。哼!

13、315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活动继续实施,踢走“以假乱真”,踹掉“弄虚作假”,赶跑“假冒伪劣”,全力“去假存真”,祝你的生活“真善美好”!

14、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稳定。

15、公平交易,健康消费。

16、消费环境,与年龄日益成熟;权益保护,与法制建设同步。

17、315来临,有关质监部门让我通知你,已检测出你的手机可能是水货,如果把此短信转发出去,就说明是行货,试试吧!祝315快乐!

18、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19、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生命健康刻不容缓。

20、315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真重要!315妙!伪劣、低廉假货等产品不出鞘!315到!人类消费环境天天好!315保!大家健康生活步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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