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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督查工作方案(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7 06:05:11 作者:薇儿群众工作督查工作方案(汇总17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求。在下面,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成功的工作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

促进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突泉”的工作意见》的要求,xx乡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20xx年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建设“平安”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乡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平安乡镇”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一、围绕一个目标。

创建平安乡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乡镇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乡镇,让群众满意,力争在今后三年内有促进群众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的乡镇(村屯)建设成为“平安乡镇(村屯)”。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逐步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抓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到位。抓领导,就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创建平安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抓领导在这里就是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能够把创建“平安乡镇”这项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

二要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人口比较集中的时间、地点,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并通过层层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座、致村民居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真正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居民知道怎样守法,不参与和自觉制止赌博、斗殴、打群架等违法活动。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加快建设“平安乡镇”的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的浓厚氛围。

三要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责任分解。各村屯、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乡镇”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平安乡镇、村屯”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村屯街道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促进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岳发[20出差]3号)、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临发[20xx]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认真开展“六个结合抓落实”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路线。当前,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在新的形势下,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白云”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心里装着群众,真诚服务群众,切实抓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领导机构。

成立白云镇“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镇党政办,由谭润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1、抓新时期群众工作要与项目建设相结合抓落实。

近年来,落户我镇的重点建设项目有十多个:海螺水泥、杨田垃圾无公害化处理、武广高速等,每一个项目都涉及到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也有可能损害群众利益。针对这一现状,我们要将项目建设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本着“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的态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摸底、大排查活动,认真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处理群众反映的所有遗留问题。确保在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快速推进、和谐推进的同时,不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一起伤害群众利益的事件,使群众利益得到最有力的维护。

2、抓新时期群众工作要与“访民情、促和谐”相结合抓落实。

继续深入开展“访民情、促和谐”活动,真正做到“深入民众、紧贴民心、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一是镇、村两级干部每周下村、入组、到户时间不得少于三天,从了解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统一印制“访民情、促和谐”工作笔记本,每周一汇报、每月一检查,督促干部将群众反映的困难与问题件件落实;三是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到户率100%;二是确保回访率100%;三是确保落实率100%;四是确保满意率100%。通过开展“访民情、促和谐”活动,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意愿,用最快速度解决群众困难,靠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3、抓新时期群众工作要与扶贫帮困相结合抓落实。

让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通过开展“阳光救济”活动,切实解决特困群众的生活困难。一是对现有的城乡低保、五保户进行公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审议,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其低保、五保资格;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名额,将真正有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广泛开展慰问活动,各村、办点干部要主动与市挂点扶贫单位联系,争取资金,解决特困家庭的临时救助。

4、抓新时期群众工作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抓落实。

新时期群众工作要“坚持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上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切实提高白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一是要完成杨田等6个村9000群众的安全饮水工程;二是要完成凡泰公路的全面整修;三是要完成14座小(二)型水库的整险加固和水系配套设施建设;四是要进一步提高通组公路的硬化率;五是要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文化休闲场所,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布置和要求,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卫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创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附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为指导,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标本兼治,重在教育,贵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督查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日常督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区域、村委、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

日常督查以明查与暗访方式进行,以暗访为主;。

专项督查:事先告知被督查村委,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村委;。

督查中发现问题,由镇创卫领导小组发出《督办通知》,并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复督办,如被督查单位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达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问责。

(二)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由镇创卫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督查员平时督查情况和各村委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年终进行总评。

年终在各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村委。

三、督查考核对象与内容。

督查考核全镇33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

督查考核各村委、自然村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情况。

四、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

评分标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平时报送信息和当天汇报进行量化打分。

设总分为100分,单次考核分=单次考核得分-单项扣分,年终总评得分=各次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单项扣分办法:(一)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每次扣2分;(二)被市创卫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四)其它,视具体情况扣分。

评价方法:通过省、市级验收且年度镇考核得分列前三名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创卫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或未通过省验收的为不合格村。

结果运用:考核成绩按分数高低实行分类排名,即33个村委会的履职考核情况排名。

考核结果报送镇委、镇政府作为村委班子、干部工作评价参考。

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成绩差的根据雷委办发电〔〕17号文件中规定予以问责。

本方案由镇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促进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以及《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各村居(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站的意见》(城委[20xx]2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镇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力求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基层群众工作,调整设立群众工作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镇村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群众工作站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我镇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茅坪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村级群众工作站的指导、化解、协调和推动作用,努力实现群众工作站工作的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长期化,进一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将村群众工作站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把村群众工作站作为维护镇域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平台,使其成为连接上下的纽带、化解矛盾的桥梁、为民服务的阵地、锻炼干部的舞台。

三、组织机构。

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立茅坪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群众工作办及村(居)群众工作站。镇群众工作办对县群众工作部负责,村群众工作站对镇群众工作办负责。各群众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四、村级工作站。

(一)机构调整。按照全面推开、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在镇群众工作办的领导下,在全镇15个村调整成立群众工作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由镇群众工作办统一管理,接受镇党委的领导。

(二)人员配备。各村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从以下四部分人员中选派:一是县直机关建设扶贫工作队员;二是乡镇机关干部;三是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管理站等站所工作人员;四是村支部书记。同时吸收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或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担任群众工作联络员(或信息员)。

(三)建站规模。各村群众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站员3-5名,站长由驻村干部担任,站员有县直机关、各站所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组成。群众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调整,群众工作站设立服务信箱,公开群众工作站人员电话。

(四)落实“七有”。各村群众工作站硬件建设均要有办公地点、有公示牌、有上墙展牌、有《工作日志》、有工作台账、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做到规范统一。

五、工作职责。

建立群众工作站,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以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站“一个服务、四个促进、两个结合”的作用为目标,即: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建设扶贫相结合。明确工作职责,把群众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为群众排忧解难。具体任务是当好“六员”。

(一)当好为民服务员。各村的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进站服务为上门服务,变在站时间服务为全天候服务。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印制便民服务联系卡,发放至每家每户,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当好便民代理员。代理信访的目的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群众的呼声传达到上级部门,让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各村群众工作站要主动代理、积极协调、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当好便民的代理员。对群众的合法诉求,要及时反馈和回复;对不当诉求,要帮助群众弄清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

(三)当好矛盾协调员。各村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要入户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调,及时疏导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当好民情信息员。发挥群众工作站触角前移、靠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通过工作日接待来访群众、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情,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协助村支两委做好人口计生、扶贫帮困等工作。同时,注意将走访调研所掌握的社情动态、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及时向镇群众工作办和有关部门反馈。

(五)当好党建协助员。各村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结合创先争优和村支两委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举措、新办法要与群众共同协商,协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基层阵地,开展活动。

(六)当好调查研究员。各村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要把群众工作站工作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使群众工作与职能工作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进度,加大创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现就创卫督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机构及职责。

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5号)要求,成立抚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督查组,抽调市直卫生系统、创卫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督查工作组,督查人员交叉配对每2人一组,组建9个督查组,督查区域及任务分配由督查工作分管领导统一调度。

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创卫工作督查方案;2.按照工作进度、质量标准、目标任务,对全市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经常性全面督查;3.负责建立督查台帐,督促整改;4.负责提出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包括责任追究)建议;5.负责完成创卫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督查内容。

(二)“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三)创卫办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市领导视察检查中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督查工作贯穿创卫始终,以省考核组暗访为时间节点,暗访前每两天开展一次督查,省考核组暗访验收过程中每天开展一次督查。

创卫办领导督查由市创卫办主任带队每周开展一次。

督查组每月联系一次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开展联合督查。

(一)省考核组暗访前督查安排(4月-4月)。

1.创卫启动、动员布署阶段(202月至3月)的督查内容:

(1)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市“四城同创”动员大会精神情况;。

(2)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卫组织机构建设,创卫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3)各专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卫工作的.举措情况。

2.创卫实施阶段(2013年4月至12月)的督查内容:

(2)创卫“九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3)各责任单位对督查组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无对照标准进一步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3.自查申报、技术指导阶段(201月至4月)的督查内容:

(2)各责任单位对省爱卫会办公室进行技术指导后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有无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

(二)省考核组暗访验收督查安排(年5月至6月)。

每天督查一次,主要内容有:

(1)市爱卫办向省爱卫办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申请的材料准备情况;。

(2)各成员单位针对责任工作进一步落实情况;。

(3)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省考核组暗访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创卫申报阶段,参照暗访前每两天督查一次,主要检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预审意见,进行整改情况。

紧扣各项创卫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创卫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采取听、查、看、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联合督查、重点督查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听”:即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工作的汇报;。

“查”:即查阅创建活动的资料、记录;。

“看”:即实地察看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访”:即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反映民意。

“报”:即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市创卫办每周编发一次《限期整改通知书》,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通报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在市内新闻媒体公布。

五、督查取证。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需形成完整的督查报告。

报告由摄像资料和文字材料两部分组成,对督查的责任单位进行总体评价。

督查结束后1天内将督查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创卫办。

(一)摄像资料要求。

1.内容以反映问题为主,所反映的问题应是相对突出存在的问题;。

3.画面清晰、稳定。

(二)文字材料要求。

根据《省级卫生城市(区)标准》的要求,客观真实地描述督查到的实际情况。

要总结出责任单位的主要成绩和特点,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明确的结论。

要有参加督查人员的签字认可。

六、结果应用。

对督查中首次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整改不到位者,进行通报批评,仍无改进者,实行责任追究。

月度评比中,后三名的责任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给予警告,三次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组,细化责任。

将督查组分成若干小组,明确督查区域和任务划分,责任到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工作调度制度。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上周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书面汇报,安排部署本周督查工作;二是月度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月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督查组汇报。

三是通报制度。

依据督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抚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督查专报》形式,每月通报一次;对领导视察情况做到及时通报。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标准化考评对于建立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创卫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创卫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促进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六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工作。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开展“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人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达到“教育一个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目的,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

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持,清扫保洁率覆盖率达到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

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

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崂山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崂信领导小组〔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在接待日内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努力做到应该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到区委、区政府,努力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局领导班子成员。

除法定假日外,每月及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为我局局长群众信访接待日,其他工作日为我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群众信访接待日。

(一)提前公告。

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前,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公开的要求,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方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具体公告办法为:局领导公开接访,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下月公开接访的具体安排在崂山区投资政务网和政务大厅公示栏予以公告。

(二)提前安排。

在每个接待日的前一天,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领导的联系工作,便于接待领导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群众信访接待时间。若接待领导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应委托领导班子其他领导代为接待。

(三)现场接待。

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安排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公开接访,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现场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工作人员认真作好记录,及时报接待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意见认真办理。遇集体上访,工作人员要向来访群众做好疏导解释,引导其按《信访条例》规定派出代表,使接待活动依法有序进行。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强化督查。

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督促落实”的要求,对接待的群众来访,强化督查督办措施,确保领导接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结率达到100%。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主要领导同志是公开接访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本单位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解决分管工作的信访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健全制度,形成机制。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重点约访、下访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逐步建立区投资服务促进局处理信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公开公示。

加大对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信访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等,使信访人学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难题,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接访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幸福**,根据《东莞市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113 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发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作用,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形成党委书记带头,其他领导班子参与,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此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力争在各敏感时期,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到市赴省集体上访大幅度下降,确保不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部署

本方案所称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是指把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别类,分时段就某一类信访事项安排相应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接访。

(一)接访时间

1、制定镇班子领导工作计划。信访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沟通协调,根据镇领导分管工作特点和日程安排,结合接访群众工作实际,每年一月制定各班子领导全年定期分类接访工作计划,并预告镇各领导班子成员。其中,镇委书记、镇长至少每两个月分别接访1次,即每人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2、实行基层负责人接访制度。每月的15日为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接访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村委会主任接访日。

(二)主要环节

1、信息公告。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各种

传媒,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待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提前面向社会公告,方便群众了解参与。

2、接访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即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按问题分类,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调解室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重点约访,即对长期上访老户和涉及全局性的上访问题,有针对性的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即带着信访案件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跟踪回访,即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适时回访,防止反弹。

3、领导包案。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实行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人员稳控、包息诉罢访。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信访事项,包案的领导干部要亲自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因、接访领导、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答复情况等;其次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一项内容进行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接待、亲自解决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信访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服务、督办等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村(社区)做好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信访办开展工作,参照本《方案》认真研究本部门、本村(社区)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既要参与本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也要做好本部门、本村(社区)接访群众和化解矛盾工作,并将本部门、本村(社区)参与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信访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全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取得实效。

宣传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等,使信访人学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分类公开接访与“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开拓新局面、总结新经验,及时提炼升华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

**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 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

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力度,结合群众上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形成院领导带头,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接访时间及人员

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为院长接待来访群众时间,其余每周一分别由一名院领导轮流接访,必要时可安排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中层干部一起接访,由立案庭负责通知接访领导和负责接访记录。

三、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立案庭进行登记, 1

由立案庭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立案庭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副院长接待上访当事人登记表》中,接待院领导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立案庭,立案庭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工作要求

(1)要做到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3

群众路线整改督查方案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要求,学校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聚焦“四风”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目标要求:对检查整改方案上的此项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竭尽全力,全方位整改,构建依案办事,依规执教的学校管理秩序,使学校科学迅速发展。

二、整改措施

依照责任意识是对每个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有了责任工作才能有动力;有激情、竞争意识,自身强弱才能在工作中表现出来。对此学校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加以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学校各项工作明显提高。

1.重新调整明确学校领导分工,学校管理是一个大盘子,也是一个整体,学校多次召开会议对领导分工进行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使学校管理无盲区、无死角。

2.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中层领导及教师代表在原有的学校制度上进行全方位的调整,结合新情况、新形势修订完善各类制度,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3.制定相关制度,职业学校面临转型,促使学校规模不断扩大,为适应新的要求,学校各处室应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使之办事有章可循,让每位领导按章办事,每个教师优规执教。

4.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把学校的事情放在首位,把领导置身于群众当中,敢于担当。各处室能够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提交校务会或校代会讨论通过后解决,减少不必要的教师例会和行政会议。

5.领导班子要互相尊重、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并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心往一处靠,劲往一处使,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氛围。

6.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自身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做到和睦、人性地解决各类问题,科学决策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项。

7.经常深入教师、学生当中,了解实际问题,帮助教师解决好非正常工作,指导教师处理辣手工作,与教师打成一片,做教师生活中的好友,工作中的导师。

8.经常与教师谈心谈话,形成制度,倾听教师心声,了

解教师心态,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征求意见建议,上报学校,做出妥善处理,构建和谐、文明、高效的良好机制。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取得整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果的关键环节。做好整改工作,对于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心各处和每位党员同志,要着重解决好查摆问题环节查找出来的问题,扎扎实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圆满成功。为提高整改落实环节工作的针对性,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中心认真查摆,以及局机关发放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开门评风收集问题建议情况的报告》、《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风”具体表现》、《省扶贫移民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习不主动,学用脱节;

(二)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监督、检查不够;

(三)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培训不够;

(四)对互助资金项目没有结合实际适时调整;

(五)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效率质量有待提高;

(六)制度不够健全,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

(七)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薄。

二、整改达到的重点目标

通过整改,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不断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着力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中心营造团结向上、勤政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使干部职工的工作思路更加开阔,工作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做到在本职工作上求实效,彻底摒除“庸、懒、散、拖”行为,真正实现提质、提速、提效;着力在创新创造上谋突破,立足本职勤思考、善动脑,推进扶贫外资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全省“三大战略”、“两个跨越”。

三、落实整改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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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筑牢民生保障服务底线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村居主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管区、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农村冬季安全生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两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决防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重点关注贫困群众、“五保”户、“三无”人员、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重点人群,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在住房安全、生活取暖、医疗保障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

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汇总本村重点关注对象名册,明确责任分工,由村两委成员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原则进行分包,村内重点关注对象多时,可广泛动员村内党员纳入帮扶责任人,对重点关注对象具体情况要了解掌握清楚并认真填写帮扶责任联系表(见附表),确保村内每户重点关注对象有人负责,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三次入户或电话联系,尤其是出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入户走访,关心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现场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一)全面摸排(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本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全面查看重点关注对象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统筹协调。

(二)帮包联系(12月21日至2月28日)。帮扶联系人。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对以下工作加大检查力度:1.防一氧化碳中毒。将防一氧化碳中毒作为温暖过冬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2.住房安全。准确掌握帮包群众住房状况,对住房出现危、漏等现象且符合相应救助政策的要及时上报相应部门予以协调解决;3.温暖过冬。详细了解群众家中取暖方式、御寒物资等是否准备充足;4.饮水安全。通过保温、错时、定点供水等方式保障群众尤其山区群众冬季饮水供水安全;5.用电安全。冬季用电量大,加强对困难群众家中供电设施、线路检查、巡查;6.防疫安全。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日常防护及家庭卫生消毒等工作;7.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一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上报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做好低保家庭、特困对象、孤儿、贫困户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留守病残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温暖过冬生活工作;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督导检查(贯穿全程)。街道纪工委、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抓好落实。各部门、村居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有效抓好责任帮扶、动态联系、问题化解等工作具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定期联系帮扶,及时开展救助。各村全面摸排情况于12月20日前由管区统一汇总帮扶责任联系表上报至街道督查室(206室)备案,各村帮扶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入户走访,联系帮扶,对困难群众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救助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追责问责。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村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救助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开展排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问题将提交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根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员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养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主动协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协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基础上,镇级给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的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基础上,镇级给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给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励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继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四)健康脱困。

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范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按照签约服务包个人自付金额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群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给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覆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覆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基础上,镇级再给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精准资助,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难代际传递。

(六)住房脱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城市无房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对农村户口的困难群众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同时要建立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受到有效监督,群众认可。

(七)结对帮扶脱困。

继续实行区、镇、村三级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制度的要求,由镇直各部门与各村(居)加强对接,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并优先做好帮扶困难群众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包户联系工作。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帮扶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指导与帮助。

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开展捐款捐物、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对困难党员及家属进行关爱帮扶。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防止出现“等靠要”思想和养懒汉现象。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各村(居)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研判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帮扶措施落实。

2.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困难群众,要通过实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制定帮扶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目标,一户一策。比照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由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或帮扶责任人提出,由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确认,按照困难群众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则上每户每年享受一项“特惠”扶持政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民政(扶贫)局及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共同审批。

4.落实扶持资金。建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万元,20xx年结余3.4万元转入20xx年帮扶基金池。用于残疾人关爱、“零就业”家庭就业奖励、健康帮扶(对因重病致困或长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给予特定资助)、教育资助、领导慰问帮扶等。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基金。

5.强化考核督查。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民政(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历逢三、六、九(节假日除外),镇党委、政府领导轮流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

(一)随机接访。根据2016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在群工办随机接待上访群众。

(二)专题约访。根据各村(社区)和各部门报送及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后可在领导接访当天定期进行约访。

(三)现场接访。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稳集体访或突发急难访,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分工或联系工作范围按程序确定接访领导,面见来访群众,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发生在领导定期接访当天的,根据情况可由接访领导接访。

(一)工作衔接。领导到群工办接访的相关事宜,由群工办负责衔接落实。接访领导因公不能按照既定时间参与接访的,需自行做好接访顺序的调换安排并提前两日告知群工办,确保不发生接访领导因事不能接访而影响群众上访。

(二)接访处置。接访领导接访搜集到的问题,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能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列入包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推动化解落实。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接访领导对接待信访事项书面签批处理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稳控单位后,交群工办办理。

(三)跟踪督办。群工办将根据定期接访领导批示意见予以及时交办并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领导接访后事情不落实,问题复杂化。

(四)陪访联络。领导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部门负责人陪访制度,陪访部门由接访领导确定。请陪访部门根据领导接访安排做好陪同接待群众来访的准备。

(五)规范秩序。领导接访期间,派出所要做好维持接访秩序准备,强化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行为,规范信访秩序;需要临时通知部门参与的,被通知部门必须按要求参与。

洪灾群众转移工作方案

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行防汛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的处理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的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的汛期安全。

副组长:

成员:

1、各学区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情况,看楼顶是否漏水,墙面是否淋雨,清理下水道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校外原因而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雨引发事故。

5、各学区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线路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和逃生演练。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学校要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要信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调配。

2、暴雨时段,值班人员要频繁的`在校内巡视。重点检查学生宿舍,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领导,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和电气、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马上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教师首先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学校广播、平台短信、电话等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传递信息、通报汛情,获取各方面的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情况,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妥善安置学生,并通知家长。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的思想,认真做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责任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办函〔2013〕10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年初安排部署,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今年,“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按原方案进行,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以及其他市级部门(“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涉及的11个部门和xx经开区、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外的市级部门除外)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测评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具体实施,对“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

一、测评对象。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测评对象(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其他市级部门类(43个):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图书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港澳台办、市畜牧食品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档案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民宗局、市科协、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xx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xx日报社、xx职业技术学院。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测评对象(11个):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工商银行xx分行、农业银行xx分行、中国银行xx分行、建设银行xx分行、xx省信用联社xx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国家电网xx省电力公司xx电业局、xx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14个):市邮政局、市盐业分公司、市烟草公司、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监分局、农发行xx市分行、成都银行xx分行、中国人寿xx市分公司、人保财险xx市分公司、广电公司、x东公司、广能集团公司、中国石油xx销售分公司、新华发行xx市管理中心。

二、测评内容。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评议活动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是否将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职责融入服务中;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履行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项目业主职责、行政审批(核准)职责和牵头职责、协助职责;是否存在乱执法、乱收费问题。

工作效能。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真实情况;不严格执行行政集中审批规定,致使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窗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或因业务不熟导致行政审批申请人往返跑路;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清正廉洁。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政、坚强有力,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审批申请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问题;干部队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拿钱、不送礼、不请客就不办事”,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在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次级突破”中跨越升位提供坚强保证。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三)2012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和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经营。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

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

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

办事效率。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办理群众诉求等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吃拿卡要、以权以业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

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2015个有效样本,调查对象分为四类:

(一)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多阶段随机分层抽样、pps抽样和配额抽样结合的方法抽取测评样本,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400个管理服务对象样本,占总分值65%的权重。

(二)部门(行业)职工。对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包括市、县、乡三级)进行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20个部门(行业)职工样本,占总分值5%的权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580个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样本,占总分值20%的权重。

(四)特邀监察员。集中测评,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5个特邀监察员样本,占总分值10%的权重。

四、计分办法(测评满分为100分)。

(一)调查对象对测评部门(行业)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很不满意0分,不满意1-2分,基本满意3-6分,满意7-9分,很满意10分,剔除“不了解”的样本数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后为被测评部门(行业)该类调查对象的测评得分。

(二)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管理服务对象评分×65%+部门(行业)职工评分×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分×20%+特邀监察员评分×10%。

五、测评步骤。

(一)测评准备阶段(7-8月)。制发文件和测评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测评实施阶段(9月)。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按照测评工作方案开展各项调查。

(三)汇总分析阶段(10月)。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初步测评报告。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对初步测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参考信访和案件查办、纠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情况,形成正式测评报告。

(四)成果运用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1月)。本次测评结果,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根据新修订的《xx市政风行风测评低满意度问责办法》进行强化运用。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不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xx〕74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织密特困供养对象安全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具有我省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照料护理标准,每年6月份前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7月份执行。

(一)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就高不就低。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养老服务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市级人民政府于年初公布本地区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

(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体现差异性。到20xx年底,全省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

(一)申请及受理程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线上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二)审核确认程序。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

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本人、照料服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

对拟终止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村(社区)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作出终止决定并从下月起终止救助供养。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终止救助供养决定,并重新公示。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村(居)民委员会。

对终止救助供养的原特困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供养对象每年都应进行抽查核实。供养对象实行县(市、区)、乡(街道)两级档案管理;省、市、县民政部门建立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一)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其他资金。

(二)资金筹措。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医疗救治、丧葬等支出。有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从中安排资金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三)资金管理。特困供养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分散供养人员的特困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特困供养机构账户。集中供养特困对象个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等,应发给个人用于其零星生活用品购置;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经营收入等,可统筹用于机构管理、改善特困老人生活条件;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的原土地、山(林)地等收入及涉农补助资金,应当在尊重其合法使用、处置个人财产自由的前提下,用于提高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生活质量。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实施内容、制订管理制度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二)健全落实机制。市、县级人民政府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制定、资金落实、监督执行等事项,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职责。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范围、供养标准、动态管理等的监督考核,切实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权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基本民生”和“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众,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群众共克疫情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组织各县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974个村居进行全面走访、排查,重点关注8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53户不稳定脱贫或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3705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81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组织一次排查、进行一轮走访、开展一场慰问、解决一些困难、保障一批群众,落实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疫情难关,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一)组织一次排查。

动员各村(居)“两委”、民政(综治)协管员、网格员等力量,对困难群众组织一次全面大排查,以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四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出低保对象、近年申请低保未通过对象、因疫情无法外出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家庭出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为主要对象,重点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受疫情影响状况。对疑似符合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其按程序申请社会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进行一轮走访。

结合大排查,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进行一轮大走访,重点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等。

(三)开展一场慰问。

开展“爱心助学”、“舒心生活”、“暖心慰问”活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学习条件。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全市581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爱心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条件,鼓励儿童勤奋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舒心生活”活动,为全市3705户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床铺、床上用品等生活物资或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特困供养人员居住条件,增强特困供养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福利。开展“暖心慰问”活动,为全市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发放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四)解决一些困难。

各级各单位在走访排查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协调解决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释疑解惑,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五)保障一批群众。

对排查发现符合且有意愿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众生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通过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临时救助、挂钩帮扶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按急难型直接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挂钩机制,按照每名村(居)干部挂钩不少于两户原则,加强困难群众走访、排查、慰问、帮扶,及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并建立详实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帮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排查、走访、慰问等工作于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二)强化工作分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帮扶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市民政局负责走访帮扶;特困供养人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走访帮扶;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走访帮扶。

(三)强化物资保障。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筹措一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帮扶。省级财政下达20xx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适老化床铺等,改善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对现有资金进行统筹,用于物资采购,不足资金由市财政局承担。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所需物资统一由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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