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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舆情和突发应急事件预案(通用21篇)

时间:2023-11-07 06:08:11 作者:梦幻泡重大舆情和突发应急事件预案(通用21篇)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具备应急预案的知识和技能可以提高个人和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对能力。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执法人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市区要在1个小时内、乡村在2个半小时内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各级处置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的组长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担任,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可视突发及重大事件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3、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领导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领导调动和使用。

现场指挥小组要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法当即开展现场检查、物证获取,现场勘验确认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做好违法产品的依法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

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检验机构立即安排人员检验,检验结果迅速报告现场指导小组。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或会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伤害的违法产品,要采取必要措施,快速调查清楚违法产品扩散范围、程度及具体流向地点。同时要迅速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缴违法产品,严禁违法产品的销售、使用(食用)和再加工;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县(市)行政区域的,要迅速查明具体的产品品种、数量、流入地的具体地点后,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向市局报告;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省辖市的,由市局向其它市的质监部门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上报省局;如流向省外的,由市局迅速向省局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服从省局领导小组指挥做好违法产品的追缴工作。对进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将情况通报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清查。同时,责令企业限期追回违法产品,依法处理并进行监督销毁。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违法的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等,已涉嫌犯罪的,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获证企业的违法行为构成吊销许可证的,由省局或国家质检总局吊销生产许可证。

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对于较大和一般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相关信息,由省、市局报政府或质检总局批准后,可对外发布。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系统声誉。

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和对质监部门的损害。

现场执法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由现场指挥小组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暴力抗法致人伤亡,要尽快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协调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做好稳定工作,并要保护相关证据。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人员中毒、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为确保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有效,我局参照省、市局应急预案处理流程执行。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一、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三、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 5 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门诊、纠纷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六、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回报并请求帮助。

5、党办负责在隐蔽处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联系华西警务室或拨打 110,必要时请求省公安厅治安二处或三处出动防暴警力。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组织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七、应急响应终止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现故意殴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的医疗纠纷。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是指因重大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工作、医疗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3、制定防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预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科室在由院长任组长的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下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区公安局,由市卫生局、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对一般医疗纠纷事件要以书面形式或电话2小时内报市卫生局备案。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接待投诉人时进行实时录像和同步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

6、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疗机构内部保卫部门应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内或大门口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

7、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出现本预案第6条所列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各级人民政府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查处要求。

8、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 如

达成和解协议,处理即告终止。对投诉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纠纷,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可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9、为查明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因,医院和死者家属均可以提出尸体检验的要求。 如因拒绝或拖延尸体检验而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一方负责。尸体检验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应敦促死者家属将检查后的尸体及时进行火化。第十三条 收到尸体检验鉴定结果后,医患双方应当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确定医方存在责任的,医患双方应当按照《医疗 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诉讼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10、因医疗过失或医疗并发症致残但不需继续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家属应及办理出院手续。对于无理纠缠,拒绝出院的,经劝说无效,医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务人员,聚众闹-事,以及其他行为扰乱医院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五、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依据及计算方式。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金有什么标准?医疗事故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针对上述疑问,小编整理了医疗事故赔偿金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要尽量避免医疗事故: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那么,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卫生行政部门在下列条件下,可以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1)争议事件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对非医疗事故赔偿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2)需医患双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通常应双方当事人共同为之,实践中,一方申请,对方被告之而同意调解的,亦可。行政调解应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含调解的提出、协议的达成、接受和履行,均系医患双方自主意思的结果。

(2)合法原则广义上含遵守自愿原则,重要的是赔偿数额应当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并经三方签字;调解不成的,不再调解,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调解书应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调解主持机关名称、与赔偿争议有关的事实、资料,特别是事故等级与双方责任的结论、商定的赔偿数额与支付事宜。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但它不是法律文书,一方面翻悔不履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制执行。对方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提起诉讼。但翻悔者过错的,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害。履行完毕,一方翻悔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调解协议违法无效或可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注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赔偿的调解程序可以参照以上内容。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时常出现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那么在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时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在医疗纠纷代理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很多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没有相关医疗教育、临床工作的经历,仅仅是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比较多,“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医疗纠纷案件而言,没有哪两个案件是相同的,不但同一个患者所医疗的科室,手术的方案都不相同;更不要说同一疾病在不同患者之间是个体差异。就是对同一患者,同一疾病的分析也不相同,应当更具疾病的具体情况和医疗机构的具体处理来确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和伤害后果。就是从临床过来的专业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都感到“知识储备不足”,“专业知识缺乏”。更不要说一个没有医疗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的“医疗经验”了!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仅仅从医学院校毕业,没有实际从临床工作过的律师,是很难说是“专业医疗律师”的。因为,实际的临床工作经验和处理病人、用药的选择与改变、治疗方案的权衡与选择、手术的切口与选择、后期复查与治疗,都必须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才能够得到实际的应用和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实际的工作经历很难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找出医疗机构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够很好的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律权利的。在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中,其中有一部分专业律师是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做过法医、或是在医疗机构做行政管理工作,这样的工作背景与实际的临床工作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

从患者及其家属对律师的选择上看,不管你选择的律师是否有相关的医疗知识背景,他都必须是一个诚信的律师,也就是说这个律师应当是和你讲实话的律师的,这个“实话”应当包括:律师能够为你做到的诉讼结果和律师不能够做到的诉讼结果。在我国的律师服务活动中,个别律师为了能够代理案件,在收案子的时候,向患者及其家属“虚假承诺”了很多结果,包括:胜诉和赔偿数额等等。应当说这样的律师是很不负责任的!从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看,能够被法官支持诉讼请求,对证据和诉讼思路都有很高的要求,医疗鉴定的结果存在很大的变数,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赔偿数额往往比较少。应当说医疗纠纷案件是很难打的。在诉讼前就做不切实际的“承诺”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律师交流的时候,口若悬河、夸夸其谈的往往带有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虽然他的承担迎合了患者及其家属急切的心理,但是,如果诉讼结果达不到承诺的结果的,诉讼不利的结果仍然是由患者及其家属来承担的。这样看来在诉讼前不切实际的承诺只是一个幌子,对患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从社会经验看,“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夸夸其谈的骗子,才是能够把“好人走瘸了,卖给他拐”的人。

诉讼是有风险的,关于胜诉的标准,患者及其家属往往考虑,不但法官支持所有的诉讼请求,而且赔偿数额要达到自己的要求!这样“全胜”的胜诉的案件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规范,诉讼的“胜诉”是包括一个范围的,这其中包括:

1、案件性质的认定:也就是说,不管赔偿数额的多少,通过在诉讼中的行为应经可以认定医疗价格在医疗、抢救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也就是在法律上讲的“定性”的问题。由于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能否认定存在医疗过错是在法律性质上认定医疗机构的错过行为,它的认定即使下一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也是在法律上确认过错行为的必要条件。因此,律师尤其重视“法律定性”的界定。这样一个结果往往对“要讨个说法”的患者及其家属是适合的,对于这一部分当事人而言,赔偿数额并不是重要的,在法律上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是患者及其家属所期望的结果。

2、赔偿数额的多少: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后期治疗费和前期经济投入的考虑,往往患者及其家属要求不但要赔偿相关的费用,还要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等都要计算到里面。在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要求的很多。这样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通过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而是经济问题,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赔偿。但是,律师是不可能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想法”去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的。由于医疗纠纷法律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时候是很难给当事人“预测”一个赔偿数额的,所以,在当事人得知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因为赔偿数额的少而抱怨你的律师,因为,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数额普遍较低是现实存在的法律事实。并不是你的代理律师造成的!如果你的律师在诉讼前,应经向你“承诺”了赔偿数额的,他要么是在“虚假承诺”,要么是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太不了解了。我们作为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几乎是在避免谈论这样的问题。对于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我们是不会给出明确的赔偿数额的,这不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不负责任,恰恰相反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不负责任的“估计”与“承诺”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经过的法律程序与环节是比较多的,在如何一个程序中都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每一个处理结果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比如: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质证程序的情况等等)这些处理的意见,又不是代理律师可以预见和可以控制的。这显著不同于“经济纠纷案件”的情况,在接到案件后,在分析后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法律意见。而医疗纠纷案件是远远达不到的。

应当说,赔偿数额是患者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问题,在日常案件咨询中也是经常被问及的问题,在赔偿数额的计算,及法律实践的情况。我会在本书的后半部分,通过专章一一给大家计算。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收到一些欧美国家的影视作品的影响,把诉讼的过程看作是,代理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不可开交的辩论过程。其实,不管影视作品中表演是何等精彩;故事情节是何等“跌宕起伏”。那就是影视作品,它与实际的医疗诉讼相差千里。不是你的代理律师不努力,而是患者及其家属并不知道真实的庭审过程,在见到真实的诉讼后,对自己“想象破灭”的遗憾。由于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不同,法官在诉讼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注重诉讼程序的进行,整个诉讼程序听从法官的指挥,法官是有权利制止“被认为与本案无关”的发言的。整个诉讼的进行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进行的。而在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实行的就是“当事人主意”,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作用强大,法官就是一个听众,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诉讼程序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就会很好的配合律师的诉讼,否则,在诉讼中还不够律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做解释的时间,只会增加诉讼的障碍、加重律师的工作量。对于诉讼结果没有任何帮助!在这里也提醒患者及其家属,毕竟律师参与到诉讼中来是,为患者及其家属说话的,但是,绝对不会完全代替患者的诉讼地位,患者及其家属希望找一位律师就不用再操心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整个医疗过程的亲历者,相关的医疗、抢救事实没有比患者及其家属更清楚的了!因此,在法庭上,患者及其家属仍然是诉讼的主体,代理律师是不能够代替患者及其家属的。在法庭上双方应当协调、配合好,以统一的思路、统一的事实认定来应对诉讼中的问题和情况,否则,双方配合不好,“南辕北辙”,法官就不知所云了!

在医疗纠纷法律咨询中,我被最经常的问到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的胜算的比率有多大”?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是拒绝回答的,医疗诉讼的环节很多,它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的民事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心里大体就可以有个“估计”了。但是,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追问,我们希望更多是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于医疗诉讼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积极的努力争取一个好的诉讼结果,但是,如果诉讼结果不理想,也不要“钻牛角尖”,毕竟法律认定事实,审判程序与老百姓的思维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事实上存在,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被法庭认同的是很正常的。患者及其家属在接到判决书的时候,不要感到“整个社会都是黑暗”的,“没法活下去了”等等,毕竟,一次医疗诉讼仅仅是生活道路上的一次经历,患者及其家属生活的意义不是仅仅为了这一次诉讼。即使完全败诉了,我们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诉讼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所以,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医疗诉讼周期长、环节多、成本高、赔偿数额低、风险高,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应当充分考虑到诉讼的风险,在诉讼前要明确诉讼的目的是什么?不可意气用事。在律师的选择上除了专业技术的条件外,律师应当是说实话的人。说实话就意味着他把风险和困难说的清清楚楚,实话就意味着患者及其家属不喜欢听到的情况听到了。真正的医疗律师是不应当是一味迎合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当十分清楚,判决的最终结果也不是律师说了算的。“满口答应”的后果必然是“虚假承诺”、甚至“欺诈”。

我曾经在接待一个患者家属咨询的时候,患者家属直接拿出一份病历让我寻找里面的医疗错误!我问及患者有什么损害后果的时候,他的回答也很直接,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是想通过我的专业知识找到医院的错误,然后索赔。我对他的要求断然拒绝!

作为一个医疗专业律师,我希望通过我的所学,真正为那些需要医疗纠纷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服务。对于想通过医疗纠纷诉讼“赚钱”的人、或者是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但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钱”人。这些人的诉讼动机和目的就存在问题,这样的医疗纠纷案件我们是不会代理的!

曾经有一个家庭的死者家属到我的办公室进行咨询,来的时候气势非凡,大有不诉讼就对不起死者的、非诉讼不可的气氛!经过询问,家中的亲属可谓“高素质人员”,一个为我国某大城市区级领导干部、一个在香港开私人诊所、一个在日本搞工程、另一个在北京无业。在咨询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给老人讨一个说法等等!当我大体给他们估算了可能的赔偿数额后,我告诉他们如果这些赔偿被法院支持的,与诉讼费等等相关费用基本持平的,他们很“果断”的告诉我,不打官司了。一家人连招呼都不打就往外走。

还有的患者诉讼目的很明确,确实不是为了钱,但是想通过医疗诉讼把某某医疗机构“搞臭”!这样的当事人往往是经济条件很好,确实不缺钱,但是认为自己或者家属在医疗机构吃了亏、受到了虐待,心理很不平衡!面对这样的诉讼目的,我们作为律师是反对的,虽然作为患者的代理律师,但是,仍然应当客观的讲,医疗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化解和解决矛盾与纠纷。诉讼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把某个机构和个人“搞臭”,没脸做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目的是为了认清和处理侵权的行为,但绝不是为了“打到”什么机构和个人。有的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追究某某医师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解恨”。面对这样的患者,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和可笑就没有办法形容了。与这样的当事人交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并且很难说服他们,以至于我会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先到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去立案,确实立上案了,我再给你们代理案件!因为我知道司法机关是根本不会受理这样的“不靠谱”的刑事案件的!只是为了让他们在事实上认清楚案件的性质罢了!

因此,再次奉劝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把诉讼的心态摆正,不要对诉讼寄于超出法律程序所能够承载的范围,把医疗诉讼还原为真正的法律诉讼程序。不要在诉讼中夹杂着非诉讼的目的!

在诉讼中经常听到患者及其家属问,你与某某法院、检察院的某某法官、检察官熟吗?等等!这明显已经是在想通过违反手段达到诉讼目的了!作为一个专业律师,不是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皮条客”,这样的事情为律师们所不耻!我们是不会为了一个案子与法官们吃饭、喝酒、送红包的。如果当事人想有这样的途径,大可不必找律师做这种事情,我相信比律师更熟悉法官的人更多!虽然。每年在媒体上有这样那样的负面报道!但是,我仍然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好的,有违法的人员毕竟还是少数!在北京、上海等等这样的城市法官的素质还是很好的!

在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一个患者由于不能够提供自己“不能够怀孕”的证据,而败诉。我在为她分析败诉的原因时,这位已经拿到加拿大居留证的患者,竟然说出,这样的证据就应当是你们律师的事情,不要用什么证据不足耍我!她的意思很明确,我这个男律师要为这个女患者开一张“不能够怀孕”的证明!这是明显的指示律师造假!在这样的当事人看来,律师应当是可以开出假证明、提供假证据、可以和法官一起吃喝嫖赌的人!

因此,在患者及其家属想聘期律师的.时候,应当明确代理律师的作用和目的,像上面“不耻”的问题,免开尊口。这不是一个律师应当做的事情!

在医疗纠纷咨询中,很多患者提出的问题很有意思!有的患者问:患者到了医院半个小时就死亡了,医院是否是医疗事故?像这样的问题,属于对医疗法律问题“法盲级别”的问题,而且搞的律师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在医疗事故的构成中仅仅半小时就死亡了与民事责任根本就不沾边!提出这样问题的患者没有给律师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与律师的交流会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所以,希望患者及其家属多听听代理律师的意见,从法律的要求上分析案件情况,不要仅仅凭借的老百姓的观点来诉讼!对于证据的甄别,千万不要想当然,认为明摆在那里,还需要什么证明啊!这样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严重危害医疗诉讼的进行。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立邛崃市清欠办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与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1、反映迅速,强化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规划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学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校舆论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学校网站建设力度,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部门采写的信息,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总支进行文字审核,对涉密信息和重大信息还须同时报校保密办、党办、校办审核。

3.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适时结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三、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应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几名教师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校级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校级领导和相关负责部门对汇总上报的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4.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在学校网站有关热点事件的进展情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校级领导同校办及相关部门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建立舆论引导、疏导机制。抢占网络制高点,主导舆论发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网上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导、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7.学校档案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学校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10人、后勤集团总公司6人。

工作职责: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溺水现场,首先利用现场救生器材进行紧急施救;如有必要,还应尽快将存放在综合楼一楼西头储物间内的潜水及救生器材调到现场,组织人员下水救援,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处监控报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护士若干、保卫处校卫队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等,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对救出的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警戒及材料收集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警戒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

二、应急程序。

(一)日常防预。

1、坚持预防为主。校内水域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游泳标志,并对其周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卫处应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保卫处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并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绳、潜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卫处应和水域管理部门、校医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溺水救援小分队,并不定期进行救生演练,提高救生能力。

(二)紧急救援处理。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__报警。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警戒及材料收集组进行现场救援;指挥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警戒及资料收集组应协助__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突发重大事件舆情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局内或与我局密切相关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会同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2)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应急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严肃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准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4)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各司其职控制头发事件及重大舆情走向,以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及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突发重大事件舆情应急预案范文

舆论是"公众舆论”在一定的社会空间中,围绕着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及其政治、社会和道德取向具有并持有社会态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媒体舆情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媒体舆情造成的损害,维护学校稳定和谐发展局面,维护学校声誉和广大师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济职文[2019]5号)和《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办法》(济职文[2018]25号),制定此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媒体舆情,是指发生和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学院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

学院成立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的院领导。

成员: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具体负责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1.宣传部:负责应急处置组日常工作;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协助召开舆情研判会议;协调有关部门作好舆情调查;向上级舆情情况上报;做好媒体舆情处置信息对外发布。

2.党政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对媒体舆情处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作好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络。

3.学生处:会同各系部,做好涉及学生媒体舆情的应急处置;

做好涉事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4.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做好涉及教职工的媒体舆情的应急处置;做好涉事职工的思想工作。

5.保卫处: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做好舆情应急处置期间的安全管控;配合查找有害信息发布人员。

6.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网络技术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络信息监控工作及技术处理;配合查找有害信息发布人员。

1.舆情监测。宣传部要通过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和人工方式,加强对涉及学院的媒体舆情进行监控,各部门要安排信息员加强对涉及本部门的媒体舆情进行监控。

2.发现舆情。一旦发现或监控到与学校或本部门相关的负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发现人要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或者向学院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报告(宣传部:13838933602,6611077,党政办公室:6621000,保卫处:6621018)。

由应急处置组办公室填写《舆情报告》,报应急处置组。

3.分析研判。接到舆情报告后,应急处置组负责对舆情进行跟踪、分析和判断,把握舆情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如舆情重大,应及时向学院汇报,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部门汇报(市委宣传部:6633596,市委网信办:6633687)。4.迅速核查。对舆情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由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通知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调查结果,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5.应急处置。

经查证,舆情反映属实的,报请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查处结果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择机向社会公布,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

经查证,舆情反映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调查组和涉事部门要迅速组织拟定真实情况报告,经应急处置组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真实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经查证,属恶意造谣、干扰学院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由涉事部门负责,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6.舆论疏导。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一旦发生突发舆情,各部门要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的指导下,在网上及时发帖跟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主导舆论发展,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专业权威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未经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学院名义发布信息。

7.总结通报。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后果、影响,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市民族宗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局内或与我局密切相关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会同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2)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应急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严肃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准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4)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各司其职控制头发事件及重大舆情走向,以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及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

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规划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突发及重大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组长:赵祥荣。

副组长:赵应伟。

成员: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应伟老师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职责应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负责对本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与指导。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起带头作用,做好防范工作。

我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配合乡卫生院,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对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抢救治疗。

1、加强宣传教育,我校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校班刊、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向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防食物中毒等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提高我校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小疫病发生。加强师生体育锻炼,开展师生健身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师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学校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个人家庭卫生及环境卫生,增强师生公共卫生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校园内馆室、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染途径。加强做好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水、饮食的管理,定期开展大扫除,保持校内教室和各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以及对公厕的消毒工作。教师办公室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员和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事件。

1、领导和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明确的承诺,并通过以下活动证实:

a、制定向上级组织汇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c、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现;

d、确保必要的资源获得。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企业文化,以支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组织应有一个经过最高管理者批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

a、适合于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风险;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组织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相关和适宜。

组织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战略(总、目标,并应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

现场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见下表.

4、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础设施;

b、人力资源;

c、专项技能;

d、技术资源;

e、财力资源。

1、组织体系

(1、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安全委员会领导;

(2、成立施工队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工作小组领导。

2、主要职责

处理和实施地震采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四、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程序

1、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内容

2、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审核

3、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4、应急处理预案的终止

5、应急处理预案的变更

6、应急报告程序

7、应急指挥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制定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准确报告和认真调查处理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及校园各类突发性事件,充分发挥幼儿园行政的组织、指导、调度职能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幼儿园各类事故抢险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维护良好的社会及校园治安稳定,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各类安全事故、校园突发性事件现

场。包括火灾、水灾、地震、食物中毒、触电、师生大型活动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性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坚持在区文体教育局及各有关部门地统一领导下进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即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现场处置指挥小组。指挥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组织、指挥、调度事故现场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于抢救、救助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具体的抢救、救助措施,认定与事故或事件有关的重大事项。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李孟环(园长)

副总指挥:

组员:

电话:

四、工作组安排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救援,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极短时间内赶赴出事地点,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紧急抢险组

组长:

组员:

职责:紧急应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按事故的种类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赶到起火点,根据起火情况,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等消防人员到来后,积极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灾扑灭为止。

(三)安全疏散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在现场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全体师生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全体师生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四)医疗救助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准备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调集有关人员、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其他工作组输送救援人员和受灾伤病员。

五、工作程序及职责: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第一次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园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疏散有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出现重大事故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一定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现场所有人员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以免出现人员重复损伤。

灭火逃生疏散预案

一、教学楼火灾

教学楼一旦发生火灾,发现火情的人要立即报告园领导,拨打119报警,有关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按预案实施疏散。

1、灭火组要立即赶到起火点,根据起火情况,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

2、疏散组立即到位,协助组织各班撤离教学楼,远离火点,疏散到安全地带。

3、财产抢救组根据起火部位,火灾大小,实施有组织的和必要的财产转移抢救工作。

4、通讯联络组及时上报文教局,并确保通讯、道路的畅通。有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疏散组人员分配:

疏散通道安排:

注意事项:

1、疏散出来后各班要远离危险地带,(起火点道路等)立即清点人数,如有遗漏要立即报告领导,由抢险人员负责搜救。

2、疏散时如果正门发生拥堵,必须服从指挥,部分班级走后门。

3、如果火灾蔓延封闭通道,二三楼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撤离到二三楼平台上等候救援。

4、如有浓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二、伙房及其他办公区域发生火灾

要求同上,疏散组要建立隔离线,避免幼儿靠近危险区域,同时参加财产的转移保护工作。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每个职工要知道报警电话119及正确的报警方法。

2、如果火情有失去控制的可能应立即报警。

3、报警后要有专人到门口接车,并保证园内道路的畅通。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一般明火起火很小,发现人要立即采取扑救。

2、扑救方法采取水泼、盖压和使用灭火器的方法电器火灾,先断电,然后使用灭火器灭火燃油火灾,应立即关闭油路闸阀,使用灭火器灭火一般明火,应根据火情采用适宜的方法迅速扑灭。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报警电话要始终保持和消防车的联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突发案事件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指导突发案事件指挥处置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刀斧砍杀、驾车冲撞、涉枪涉爆、劫持人质、纵火和投放危险物质等突发案事件,已经或可能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处置的情形。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指挥做好突发案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

(二)情报主导,预防在先。立足于提前发现、预防在先,健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情报先导作用,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最大限度防范遏制突发案事件发生。

(三)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严格落实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映要求,强化各部门、各警种联勤联动,高效协同,确保能够高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四)快侦快办,依法处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事件真相,缉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关注舆情,加强导控。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严防不实信息混淆视听,及时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成立以分局局长卢晓冬为组长的工作预案领导小组,当日值班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线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并与上级指挥部建立信息直通渠道,实时掌握全局,并协调给予现场处置全面的情报、技术、战术指导支持;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分局成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一)指挥调度组。

警务综合室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处置,负责相关信息处理和上传下达;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启动等级勤务意见,下达启动命令;协调开展区域警务协作与相关部门参与处置,按照上级指示命令、调动力量、装备、物资等增援处置。

(二)情报信息、舆情导控组。

警务综合室情报中心围绕案事件主动全面搜集情报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为指挥处置提供决策参考,落实核查相关情报信息。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统筹指导对外新闻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策法规。督导奖惩组。

执法执纪监督室为处置提供法律支持,指导事发地依法规范处置;同时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依法维护执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四)警务保障组。

后勤部门做好案事件指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经费、应急通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先期处置。

1、警情接报。指挥中心接到案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同时通报局直相关警种、部门。

2、先期指挥。相关警种、部门带班领导迅速赶到指挥大厅,在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本警种、部门力量,利用警种资源手段,迅速开展信息核查、视频追踪、技侦定位、轨迹分析等先期工作,初判案事件性质、规模或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处置建议。

3、先期控制。对现场实施管制措施,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抓捕控制犯罪分子,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控制现场事态。

4、协调增援。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调度相关区域单位,做好警力、武器、装备和物资等应急增援准备。

5、首报信息。按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件初步情况。

(二)事中处置。

1、启动预案。经报请领导同意启动本预案,按照本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案事件处置。

2、成立前方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带领相关警种、部门同志赶赴事发地,全程指导案事件指挥处置。

3、研判会商。组织情报会商研判,深挖内幕信息,预判案事件发展事态,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现场封控。根据案事件初判性质、类别、方法、规模和危害后果,提出处置对策建议,指导事发地开展现场封控、抢险救援救护、犯罪嫌疑人抓捕、现场勘查调查,视情组织外围封控、跨区域联勤增援等工作。

5、联动处置。调集相关单位警力、车辆、应急通信、武器、准备、物资等,赶赴事发地增援处置。

6、等级勤务。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等级勤务工作规范》规定情形,启动相应等级勤务,实时掌控案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7、调查侦查。开展调查侦查,查清事实真相,认定案事件性质,固定犯罪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8、舆情导控。按照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开展舆情导控。

(三)善后处置。

1、终止预案。在确认案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后,及时终止处置行动指令,预案终止。

2、妥处善后。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善后处置工作。

3、复盘评估。对案事件指挥处置过程进行复盘评估,及时总结案事件处置成功经验和做法,固化成果、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指挥处置水平。

4、督导追责。对落实指挥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初判性质。接报后,按照七何要素,迅速核清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方式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初判案事件是否涉及个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根据案事件进展情况,跟进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作案工具,明显标识、符号、口号,嫌疑车辆类型、车牌号、逃窜方向等。

2、现场处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取犯罪嫌疑人基本资料、活动轨迹及其社会关系人相关情报信息,结合案事件现场情况,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组织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果断使用武器、警械,迅速制止犯罪,控制犯罪嫌疑人。

3、控制事态。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就地突审,查清其有无共同犯罪人员在其他地方制造案件的可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危害。同时,开辟绿色救援通道,配合应急管理、卫生、民政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4、布控抓捕。对于犯罪分子逃离现场的,根据掌握的线索,指导事发地及周边公安机关开展外围封控和设卡堵截等工作布控抓捕。

5、案件侦查。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及时开展现场勘察、证据固定、检验鉴定和审讯深挖等工作,彻查案情。如属涉恐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迅速审讯深挖,扩线侦察,查明团伙成员、组织架构、活动轨迹和作案计划等,迅速抓捕归案,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

6、强化防控。针对案事件情况,指导加强重点地区、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开展重点场所清理排查整治,严防发生连环作案或引发连锁反映。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骚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7、舆情导控。指导做好舆情导控工作。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开展舆情导控。按规定及时对外发布情报通报,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心里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妥处善后。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者家属安抚等善后和稳定工作。

1、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按照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集结。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案事件处置所需装备、物资和车辆应急保障工作。

3、各项通讯装备处于应激状态,有线、无线、网络、视频等正常运行,随时做好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调用准备。

4、坚持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加强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处置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我区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突发及重大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预案

执法人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市区要在1个小时内、乡村在2个半小时内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各级处置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的组长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担任,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可视突发及重大事件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3、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领导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领导调动和使用。

二、控制事态。

现场指挥小组要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法当即开展现场检查、物证获取,现场勘验确认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做好违法产品的依法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

三、检验。

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检验机构立即安排人员检验,检验结果迅速报告现场指导小组。

四、采取措施。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或会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伤害的违法产品,要采取必要措施,快速调查清楚违法产品扩散范围、程度及具体流向地点。同时要迅速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缴违法产品,严禁违法产品的销售、使用(食用)和再加工;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县(市)行政区域的,要迅速查明具体的产品品种、数量、流入地的具体地点后,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向市局报告;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省辖市的,由市局向其它市的质监部门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上报省局;如流向省外的,由市局迅速向省局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服从省局领导小组指挥做好违法产品的追缴工作。对进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将情况通报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清查。同时,责令企业限期追回违法产品,依法处理并进行监督销毁。

五、惩罚。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违法的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等,已涉嫌犯罪的,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获证企业的`违法行为构成吊销许可证的,由省局或国家质检总局吊销生产许可证。

六、信息汇报。

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对于较大和一般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相关信息,由省、市局报政府或质检总局批准后,可对外发布。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系统声誉。

七、政令畅通。

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和对质监部门的损害。

八、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执法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由现场指挥小组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暴力抗法致人伤亡,要尽快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协调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做好稳定工作,并要保护相关证据。

九、应急救援。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人员中毒、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处理流程。

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应对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反腐倡廉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要求,县局、营销部制定本预案。

xx县局、营销部成立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突发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一)积极应对。正视舆情,不回避、不推诿,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对谣言进行揭露,对事实予以澄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掌握主动权。

(二)快速反应。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响应,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有理有节。认真研判,权衡利弊,讲究应对艺术,把握时间节点,变被动为主动,使事件朝着平稳解决方向发展。

(四)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对负主要责任。

(五)分工协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根据反腐倡廉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管理权限等因素,突发网络舆情分为三级,应急等级相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三个等级。

(一)一级响应。当事件即将或已经被全国性门户网站首页或主要新闻媒体采录,在主要网络论坛被持续关注,被国内外主要媒体重点炒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时,定为一级舆情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按程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注和传播时,定为二级舆情并启动二级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三)三级响应。当事件在事发当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未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关注度不高,没有超出当地管辖范围,但有发展趋势时,定为三级舆情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及时编辑舆情专报信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舆情涉及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并及时进行处置。

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按照舆情监测、调查核实、协调处置、正面引导、信息发布、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的步骤,明确职责,有序开展。

(一)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舆情信息员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也要对各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掌握舆情发展态势,对舆情进行初步研判,筛选出重点舆情和突发舆情,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形成《党风廉政舆情专报》,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涉及重大腐败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依纪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查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

(三)协调处置。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分别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对无事实依据,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网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按照“网上引导与网下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的原则,及时予以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政治谣言和攻击性言论的传播空间,防止舆情蔓延和扩散。同时,责成公安机关对发帖造谣者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正面引导。办公室组织全市网络评论员根据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调查了解的真实情况,围绕突发网络舆情撰写网评文章和开展上贴、跟帖工作,有针对性地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澄清事实,揭露谣言;防止事态扩大。

(五)信息发布。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办公室审改。按程序审批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主流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快速发布权威信息。

(六)跟踪监测。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根据舆情信息发展规律,在负面舆情趋于平稳后,继续做好舆情后续监测工作,关注舆情发展动向,防止舆情进一步演变成网络群体性的事件。

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舆情处置工作材料。

(一)人员保障。各部门都要明确1-2名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并积极配合做好舆情应对有关工作。

(二)纪律保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防止和杜绝随意发布信息、发布失实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本意识形态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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