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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长制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7 13:21:03 作者:GZ才子乡镇林长制方案(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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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我镇在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7月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包括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等22个党支部。为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参加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在全镇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基础地位,其中的党员干部,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基础力量。他们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强弱,直接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落实,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重大。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整个教育活动的开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

此次开展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情况最复杂、党员人数较多的一批,涉及行业领域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多,党员结构更加复杂,工作难度更大。精心组织和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利于加快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落实好镇党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苦干三年跨入全市中等行列”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措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要求是:1、坚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这一主题。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始终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要求,把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同解决问题、关心党员、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新提高,解决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成效,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有进展,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有新突破。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种党性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和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保持先进性。

4、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把发扬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诚心诚意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真正让群众满意。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职责”,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同时,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具体指导,提出不同要求,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在坚持总体要求前提下,灵活安排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

7、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一目标,认真实施“环境立镇、引进强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战略决策,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三大亮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脱离中心工作搞教育活动或以工作忙为由放松教育活动的倾向,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我镇实际,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的意识和大局方面的问题。政治观念、大局意识不够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市、县、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认真,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甚至理想信念动摇;二是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思想上不思进取,观念上因循守旧,精神上萎靡不振,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开拓,工作畏难发愁,得过且过,怨天忧人,缺乏敢为人先、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精神和气魄,缺乏知难而上、抢抓机遇、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路程干劲。三是领导市场和驾驭全局能力方面的问题。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强,素质能力不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四是执政为民方面和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够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五是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自由主义严重,甚至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六是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松弛,好人主义严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对党建工作重视研究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的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吸引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找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镇机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政治观念淡薄,爱民、为民、富民、安民意识不强;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不强,缺乏现代市场观念和管理观念;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等问题。在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定,组织纪律较差,忽视思想作风建设;业务上不够过硬,创新能力不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在企业单位,重点解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改革承受能力差,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不重视学习生产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本职岗位不能成为生产业务骨干;党性观念、主人翁意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等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0天)。

1、搞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层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迅速进入学习培训阶段。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作动员,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特点出发,采取简报、宣传栏、明白纸、标语口号等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活动与效果的统一。

2、开展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等内容。认真学习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利用身边典型将教育活动推向深入。(2)学习形式。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制宜,分类施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面上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镇机关、事业单位以集中学习为主;工学矛盾突出、集中学习较难开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特殊情况党员,可采取业余、小型、分散、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注重学习的实效性。要综合运用上党课、理论宣讲和辅导、路程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舆论引导、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要根据实际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3)学习纪律。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补课等制度。要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阵地;有多样的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工具;有健全的考勤补课制度,落实督促考核人员;有详实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落实篇幅限度。无书写能力的党员和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记读书笔记。坚持“保集体学、促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个小时。要保证参学率,集中学习到课率,不能低于95%。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作为考核党员本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表现的重要依据。

3、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学习过程中,要联系行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富有时代特点、简明扼要、切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出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二)分析评议阶段(40天)。

坚持做到“耳聪、目明、心细”,提高分析评议质量。耳听八方,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擦亮眼睛、明确视点,找准存在的问题;把握政策,明确标准,严谨细致,达到对每个党员心中有数,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1、搞好对照检查。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对照“第一要务”查工作,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对照党规党纪查纪律。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剖析思想根源,搞好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并撰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开通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经适当整理后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3、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党员谈心面一般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听取部分群众的意见。根据谈心和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党员本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材料。

4、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谈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明确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听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或县委督导组将派人参加。

镇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深化学习、讨论确定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八个环节进行。情况特殊的单位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合并有关程序步骤。

(三)整改提高阶段(30天)?

1、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2)各党支部针对党员队伍及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委督导组审查,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党员个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4)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解决党员尤其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党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党员承诺书,大力推行党员承诺制,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评议结果,对有缺点错误的党员,可采取组织谈话的形式,进行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尽快促其转化。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不改的党员和违纪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要注意搞好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回头看”活动。在整改提高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党支部要在镇党委和县督导组的指导下,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和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并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再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做好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教育活动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县考核验收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做好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基层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五个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样子。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要努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表率;要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要不忘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做事,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开展争创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镇机关活动,树立镇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政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坚持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增强更快更好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切实做到想干、会干、干好。牢记宗旨,勤政为民,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满腔热忱地关心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再创新优势,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基层党组织常抓不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工作)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求,遵循“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贴近岗位、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按照“五好”的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探索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围绕“树立好思想,发扬好作风,掌握好本领,创造好业绩,发挥好作用”的“五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一是比思想观念,争做勤奋学习、思想坚定的模范;二是比服务意识,争做一心为民、甘心奉献的模范;三是比职业素养,争做严谨细致、业务精湛的模范;四是比工作业绩,争做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模范;五是比道德风尚,争做文明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通过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五个明显”,即:思想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服务上有明显改善,工作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创新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党内服务机制,完善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健全党内自我纯洁机制。

(五)开展“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镇机关和驻村干部中开展以摸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民富、暖民心,送技术、送项目、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活动以机关干部包村联户为形式,以“五民五送”为主题,以转变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有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不断激发党员的内动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部门、行业、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镇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站所”活动;在中小学校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教师、树师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作用提供载体。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镇委总体部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深入做好统一思想、激发内动力的工作。要根据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发动,用中央和省、市、县、镇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消除各种思想顾虑。重视做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并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镇党委将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使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随着教育活动的推进而不断深化提高。

2、努力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要进一步摸清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的情况,努力找到失去联系的党员,引导这种情况的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流动党员、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把教育责任逐一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包帮责任人,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切实组织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流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支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外出失去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本批次所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单位党支部形成书面报告,经核实可暂缓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待与其取得联系后再以适当方式“补课”。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按照党支部隶属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依托其他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活动,适当增加一些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批准,有些集体活动可以不参加;对身患重病、长期卧床不起、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党支部作出决议,事先将其情况报镇党委备案,可以不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老龄支部离退休的党员,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参加教育活动。

4、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及时调整不称职、不作为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积极深化和推进各行业争创“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对困难基层单位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对经费、场地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党组织,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的生活保障,关心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解决群众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变成教育群众、鼓舞群众、凝心聚力的过程。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活动,把帮扶贫困家庭和困难学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为民、富民、安民、便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6、注重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

7、加大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委部署要求,在努力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新“自选动作”,在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形成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提高教育活动成效、让职工群众接受和满意的措施办法。困难单位党支部要深入开展“询计问策”活动,增强困难职工党员自立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促稳定上来。镇党委将尊重各支部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党支部成功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8、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和从严治党方针相结合,着力调动、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作出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将针对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始终保持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镇党委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委负总责、教育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各基层组织负总责。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查,分管同志全力以赴靠上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既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提过高的标准和要求。

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工作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加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成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先进性教育活动。

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党支部派出指导组,做到盯紧靠上。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严格把关,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发挥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示范作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要根据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其他党支部成员,要做好联系党员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动员阶段到联系点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在分析评议阶段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在整改提高阶段到联系点指导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

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落实的作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使他们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和方法,真正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明白人”、责任人。镇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在教育活动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党支部书记。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2020年9月17日,四合乡在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0〕9号)和《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澄委办〔202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月城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镇域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为加快推进“生态月城、绿色月城、美丽月城”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领导及部门领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确保“一山一带、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12月底,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三增、三保、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自然湿地保护率;三保,即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2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在773.52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9770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在305.7公顷以上;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等稳中有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利用。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镇级总林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由党政班子领导共同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村级林长。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科,加挂镇级林长办牌子,配备1人从事林长制日常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

(三)部门联动机制。

镇级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行政审批局、镇派出所、镇交通执法中队。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镇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明确工作职责。

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

镇林长:负责协助镇总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分管行政网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负责林业、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建养护范围内的网格管理体系,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维护,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及监督管理。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指导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负责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保护提升森林景观。负责对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建设局:大力开展镇区公园、绿地建设及绿化养护。配合做好江河、湖泊、水源地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协助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公路建设中林地(湿地)征占用进行监管。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行政审批局: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

镇交通执法中队: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并设置林长制工作的监管员、护林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增设档案员、宣传员等。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施生态修复。以实施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为抓手,认真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全镇绿化行动。

(二)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计划安排。

20xx年11月—12月,落实林长制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保障措施;构建林长制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人员名单、责任区;建立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会议,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员及对应的职责;构建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评价指标。

20xx年1月—2月,镇级重点责任区树立公示牌,每个镇级林长责任区的显著地段树立至少一个林长制公示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2月—3月,全面推进月城镇林长制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做好准备。完善月城镇林长制运行机制及制度体系,丰富林长制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林长制阶段性成果,将林长制作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总林长亲自抓、林长具体抓、各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林长经常性地听取工作汇报,坚持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市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森林等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等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管理部门(单位)、监管员、护林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管理区域图等内容。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月城建设。

(五)建立网格管理。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湿地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两级林长为层级,形成“市级考核评价镇级、镇级考核评价村级”的两级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城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廊道发展保护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刘传玖担任、副林长由镇长张红岩担任。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2021年是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的一年,是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也是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发展之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为了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我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有新的增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新的进步、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的进展、改善民生工作有新的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党员先进性、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有重点地解决目前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力争在强化基础、提高素质、示范带动、健全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保持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全面提高全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常规工作得到提升,重点工作不断创新,难点工作有所突破,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

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3日至3月10日)。镇党委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党(总)支部要及时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要结合实际对本党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动员,明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中来。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镇党委组织办。

(二)开展调研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各党支部要针对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党支部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5日—11月30日)。镇党委组织办具体负责各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各支部要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镇组织办。12月20日前,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支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增强支部战斗力。

1、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培训。建立村级党员干部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为村级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分级培训责任制,按照分工负责、分级培训的要求,在认真实施上级“基层组织建设年”精神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计划,积极探索整合培训资源的有效途径,采取定期培训、集中轮训、外出考察等,大规模培训村级党员干部。举办4次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村委会主任培训班、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班。

2、重视村级党组织队伍建设。以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着力加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对作用发挥不好、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强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使其切实为村里的群众服务,为村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按照“一定三有”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政策激励机制,保证村级党组织办公经费和党员干部的报酬待遇。

3、完善基层党内民主。建立健全村委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村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工作,村“两委”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村“两委”统一协调、决策规范的工作机制,增强村级班子合力。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议事会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大力实施党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党务公开渠道和内容,把大事小事公之于众,方便党员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

(二)抓好“五个好”党支部建设,提高整体水平。

1、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齐抓共管。今年,镇党委制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要围绕镇党委的目标责任制订村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且公示上墙。镇党委将着重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议事机制,形成“书记带头抓、组织部门专项抓”的新局面,真正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氛围。

2、以“五个好”党支部的标准建设支部。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要求,抓好“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工作,重点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实行民主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发挥示范作用,增强村级班子整体合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今年,我镇力争创建5个以上“五个好”村党支部。

3、抓好后进组织整顿提升。镇党委将加强后进党组织班子建设,按照“一村一策,对症施治”的方法,逐村排查问题,对活动成效不明显或无成效的农村党支部进行批评、帮扶,帮其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逐步使各项工作走向正规化。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培训和管理。

1、壮大党员队伍。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的素质和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确保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素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抓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高知识群体、农村优秀致富能手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每个党支部年内至少发展2名党员,示范村党支部年内至少发展3名党员。

2、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认真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全面落实镇党委集中组织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载体,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党员教育实效性。以提高党员“双带”能力为目标,扎实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农村实用技术、创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党员在“双带”中提升素质,体现先进性。

3、严格党员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农村党员承诺制度,每个党员年内要承诺为民办实事不少于2件,有能力的党员不少于3件,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镇党委组织办每半年检查一次落实情况。

(四)建好党组织活动阵地,增强服务功能。

1、加大建设力度。按照上级财政支持、村级财政配套的办法,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和改扩建工作。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筹措建设资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提高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水平。今年,结合上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计划新建、重建、扩建和维修2个以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2、配好活动设施。积极协调,多方筹措资金,为已建成的活动室配齐配好办公设备,做到布置规范,软硬件齐全,室内设施实现“五有”(有办公桌椅、有村级档案资料、有党员教育学习材料、有学习宣传园地、有远程教育设备),做到“六上墙”(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基本情况、村和村级配套组织基本情况、各项职责制度、经济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村两委年度工作安排)。

3、发挥综合作用。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制度,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不断完善功能,并通过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村民议事办事、党员群众技能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提高活动场所的综合利用率,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中心、决策议事中心、技术培训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做到“一室多用”、“一室多能”,使之真正成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和村民之家。

(五)扎实开展党建活动,广泛服务群众。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动脑筋、想办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高为群众、为企业服务的水平。要总结创先争优的做法和经验。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书记接访、成员走访、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今年,在已有的创先争优示范点的基础上,争取再成功打造3个示范点。

2、抓好“双培双带”工程。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提高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主题,把以培养致富带头人为主拓展到培养各类建设人才,引导党员在发展的各个方面体现先进性;进一步丰富内容,健全培养和带动机制,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组织领导、措施方法、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方法,全面提高“培”的层次和质量,增强“带”的规模和效益。

3、做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加强对我镇现有远程教育接受站点的管理,建立健全维护和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每个站点必修课收看每月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学习党的方针及政策、致富信息、科学种植新技术等,使远程教育成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免费大学”、“开放课堂”。促使“支部远教”的工作模式得到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广大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各党支部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向镇党委组织办书面汇报一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帮助各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各党支部及时进行通报。各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镇党委组织办根据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点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各党支部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镇党委开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专栏,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表彰活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13年底,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活动期间督导检查组的督促检查情况,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我镇在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7月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包括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等22个党支部。为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参加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在全镇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基础地位,其中的党员干部,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基础力量。他们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强弱,直接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落实,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重大。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整个教育活动的开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

此次开展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情况最复杂、党员人数较多的一批,涉及行业领域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多,党员结构更加复杂,工作难度更大。精心组织和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利于加快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落实好镇党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苦干三年跨入全市中等行列”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措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要求是:1、坚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这一主题。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始终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要求,把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同解决问题、关心党员、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新提高,解决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成效,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有进展,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有新突破。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种党性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和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保持先进性。

4、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把发扬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诚心诚意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真正让群众满意。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职责”,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同时,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具体指导,提出不同要求,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在坚持总体要求前提下,灵活安排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

7、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一目标,认真实施“环境立镇、引进强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战略决策,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三大亮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脱离中心工作搞教育活动或以工作忙为由放松教育活动的倾向,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我镇实际,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的意识和大局方面的问题。政治观念、大局意识不够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市、县、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认真,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甚至理想信念动摇;二是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思想上不思进取,观念上因循守旧,精神上萎靡不振,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开拓,工作畏难发愁,得过且过,怨天忧人,缺乏敢为人先、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精神和气魄,缺乏知难而上、抢抓机遇、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路程干劲。三是领导市场和驾驭全局能力方面的问题。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强,素质能力不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四是执政为民方面和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够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五是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自由主义严重,甚至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六是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松弛,好人主义严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对党建工作重视研究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的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吸引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找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镇机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政治观念淡薄,爱民、为民、富民、安民意识不强;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不强,缺乏现代市场观念和管理观念;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等问题。在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定,组织纪律较差,忽视思想作风建设;业务上不够过硬,创新能力不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在企业单位,重点解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改革承受能力差,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不重视学习生产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本职岗位不能成为生产业务骨干;党性观念、主人翁意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等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0天)。

1、搞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层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迅速进入学习培训阶段。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作动员,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特点出发,采取简报、宣传栏、明白纸、标语口号等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活动与效果的统一。

2、开展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等内容。认真学习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利用身边典型将教育活动推向深入。(2)学习形式。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制宜,分类施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面上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镇机关、事业单位以集中学习为主;工学矛盾突出、集中学习较难开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特殊情况党员,可采取业余、小型、分散、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注重学习的实效性。要综合运用上党课、理论宣讲和辅导、路程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舆论引导、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要根据实际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3)学习纪律。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补课等制度。要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阵地;有多样的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工具;有健全的考勤补课制度,落实督促考核人员;有详实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落实篇幅限度。无书写能力的党员和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记读书笔记。坚持“保集体学、促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个小时。要保证参学率,集中学习到课率,不能低于95%。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作为考核党员本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表现的重要依据。

3、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学习过程中,要联系行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富有时代特点、简明扼要、切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出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二)分析评议阶段(40天)。

坚持做到“耳聪、目明、心细”,提高分析评议质量。耳听八方,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擦亮眼睛、明确视点,找准存在的问题;把握政策,明确标准,严谨细致,达到对每个党员心中有数,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1、搞好对照检查。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对照“第一要务”查工作,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对照党规党纪查纪律。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剖析思想根源,搞好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并撰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开通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经适当整理后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3、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党员谈心面一般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听取部分群众的意见。根据谈心和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党员本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材料。

4、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谈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明确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听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或县委督导组将派人参加。

镇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深化学习、讨论确定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八个环节进行。情况特殊的单位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合并有关程序步骤。

(三)整改提高阶段(30天)?

1、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2)各党支部针对党员队伍及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委督导组审查,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党员个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4)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解决党员尤其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党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党员承诺书,大力推行党员承诺制,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评议结果,对有缺点错误的党员,可采取组织谈话的形式,进行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尽快促其转化。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不改的党员和违纪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做好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基层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五个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样子。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要努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表率;要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要不忘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做事,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开展争创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镇机关活动,树立镇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政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坚持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增强更快更好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切实做到想干、会干、干好。牢记宗旨,勤政为民,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满腔热忱地关心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再创新优势,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基层党组织常抓不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工作)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求,遵循“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贴近岗位、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按照“五好”的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探索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围绕“树立好思想,发扬好作风,掌握好本领,创造好业绩,发挥好作用”的“五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一是比思想观念,争做勤奋学习、思想坚定的模范;二是比服务意识,争做一心为民、甘心奉献的模范;三是比职业素养,争做严谨细致、业务精湛的模范;四是比工作业绩,争做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模范;五是比道德风尚,争做文明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通过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五个明显”,即:思想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服务上有明显改善,工作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创新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党内服务机制,完善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健全党内自我纯洁机制。

(五)开展“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镇机关和驻村干部中开展以摸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民富、暖民心,送技术、送项目、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活动以机关干部包村联户为形式,以“五民五送”为主题,以转变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有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不断激发党员的内动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部门、行业、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镇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站所”活动;在中小学校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教师、树师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作用提供载体。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镇委总体部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深入做好统一思想、激发内动力的工作。要根据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发动,用中央和省、市、县、镇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消除各种思想顾虑。重视做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并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镇党委将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使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随着教育活动的推进而不断深化提高。

2、努力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要进一步摸清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的情况,努力找到失去联系的党员,引导这种情况的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流动党员、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把教育责任逐一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包帮责任人,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切实组织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流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支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外出失去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本批次所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单位党支部形成书面报告,经核实可暂缓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待与其取得联系后再以适当方式“补课”。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按照党支部隶属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依托其他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活动,适当增加一些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批准,有些集体活动可以不参加;对身患重病、长期卧床不起、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党支部作出决议,事先将其情况报镇党委备案,可以不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老龄支部离退休的党员,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参加教育活动。

4、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及时调整不称职、不作为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积极深化和推进各行业争创“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对困难基层单位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对经费、场地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党组织,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的生活保障,关心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解决群众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变成教育群众、鼓舞群众、凝心聚力的过程。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活动,把帮扶贫困家庭和困难学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为民、富民、安民、便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6、注重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

7、加大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委部署要求,在努力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新“自选动作”,在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形成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提高教育活动成效、让职工群众接受和满意的措施办法。困难单位党支部要深入开展“询计问策”活动,增强困难职工党员自立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促稳定上来。镇党委将尊重各支部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党支部成功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8、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和从严治党方针相结合,着力调动、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作出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将针对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始终保持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镇党委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委负总责、教育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各基层组织负总责。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查,分管同志全力以赴靠上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既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提过高的标准和要求。

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工作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加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成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先进性教育活动。

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党支部派出指导组,做到盯紧靠上。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严格把关,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发挥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示范作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要根据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其他党支部成员,要做好联系党员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动员阶段到联系点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在分析评议阶段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在整改提高阶段到联系点指导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

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落实的作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使他们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和方法,真正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明白人”、责任人。镇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在教育活动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党支部书记。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18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2*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稳步有序,加快建立林业全方位管理体制,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水平,促进生态功能发挥优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战略,实行“增绿、护绿、用绿”等有效举措,构建乡、村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坚持党政领导、镇村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

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干部直接责任,形成镇村联动,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一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两级干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19年底,完成全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年,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分级设立林长。

由镇党委书记xx同志担任林长、镇长xx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xx同志担任副林长。分管林业负责同志负责本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林长,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副主任)担任副林长。

结合森林防火护林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同时配置林业站人员为指导员与监督员。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林业工作站、镇党政办、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农业综合站、水利站、小学、派出所、国土分局等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在镇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自然村或山头地块为单位;护林员责任区域为管护责任区域,具体见林长安排表。

镇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林业建设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一长两员”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生态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定期巡护责任区,并做好巡护记录,对责任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林长办;协助委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报告火警与病虫害疫情,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员负责对生态护林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与指导,确保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林业工作站负责具体林长制业务,指导检查各村的业务开展情况;

镇党政办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印发;

司法所负责调处林业林地纠纷;

财政所负责争取林业资金及涉林资金的发放;

文化站负责加大对林长制的文化宣传;

水利站负责协助林长制与河长制工作联结;

中心小学负责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创建小手拉大手的活动;

派出所负责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高速、铁路沿线绿化,持续增加全镇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提升森林质量。按照“美化、彩化、珍贵化”要求,在高速、高铁沿线、老高塘片区等区域通过实施生态复绿和林相改造,营造彩叶、开花、珍贵树种,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对疏林、低产低效林实施补植改造,大量补种乡土珍贵的彩叶树种,提升森林质量,打造森林景观。

提升生态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重要生态区域林木禁伐政策,全面停止保护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使用林地,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水土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带动林业规模化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抓紧建立镇村林长制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我镇林长制顺利推行。x月上旬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实现制度上墙。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林长制纳入各村考核,考核各村规范化建设,队伍运转情况,林业发展情况等。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维护好护林标志、林长公示牌,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35年,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络单位。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级林长联络单位一名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管。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加快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四)加强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蔓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六)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查处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工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区域(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来源:陕西发改研究院。

污泥资源化制备非金属陶粒技术。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淤泥,河湖底泥,建筑渣土,工业固废处理迫在眉睫。国家于2020年9月新修订的《固废法》正式实施,提出了法律监管处罚量刑的严格要求。

为彻底解决污泥污染问题,促进成熟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经过近5年的具体项目工程化验证,新推出“环境友好型绿色领跑者技术——污泥资源化制备无机非金属新型建材陶粒。它是一种具有微孔状的轻质颗粒,呈圆形、椭圆形球体或不规则碎石形,具有质轻、高强、保温、隔音、抗震等作用,可替代沙子、石子作为人造轻集料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水体治理、高铁吸音、建筑节能、透水砖,无土栽培等多个领域。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18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城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廊道发展保护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刘传玖担任、副林长由镇长张红岩担任。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范文

年,四合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乡、旅游兴乡、文化和乡、和谐建乡”发展战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2020年9月17日,四合乡在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构建组织在区、运行在镇(街道)、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及探索太平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保护好太平的绿水青山。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地方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两保、三增、三防”(两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草地火灾、防治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草地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xx年底,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稳定在4.8万亩左右,森林保有量达到2.6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7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21.87%,力争达到22%,全区力争完成造林面积2000亩以上,森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全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草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区相关领导分别担任。

镇、街(水泉镇、孙家湾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等其他同志担任副林长。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担任林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担任副林长。

太平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简称林长办,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林长办主任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镇(街)林长办可参照区级组织形式设置。各级林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区、镇(街)两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市公安局太平分局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协作组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镇(街)林长制协作单位由各自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街)为单位,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一)林长职责。

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坚持依法治林,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督促责任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镇(街)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

镇(街)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积极调解山林地权属争议,维护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权益;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社区)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责任区域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主。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参与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依法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太平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三)区林长办职责。

落实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区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区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区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一)保护森林草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野外用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发展森林草地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区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地美化建设,建设生态太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四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以镇(街)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地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充实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我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尽快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我区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不同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现将****年第一季度**镇林长制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年第一季度我镇把植树造林作为首要工作,共完成绿化造林任务**x亩。同时开展各年度的长江防护林及退耕还林的核查、补植补造工作。

以严管林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和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生态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重点林区采伐管理;加强宣传森林防火理念,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水平,确保我镇****年第一季度无森林火灾发生;为防控美国白蛾,我镇加强宣传工作,提前做好蚕虾等特色种养殖户的摸排,做好避让和告知工作,避免养殖户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并配合县局飞机施药防控,踏查防控效果,确保防控效果显著。

**镇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总林长的林长制领导组织。认真开展林长制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对**路x个林长制公示牌、**个村级林长制公示牌进行全面排查,对破损的林长制公示牌进行修护和内容更新,并明确x名镇级林长和**名村级林长和**名护林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履职到位。按照林长制会议制定要求,定期召开林长例会、林长专题会和林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落实我镇各项林长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工作做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其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加强社会监督。重点区域设立的林长制公示牌,标明了林长、护林员建设与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39号)、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林区警长由公安派出所领导担任。

(二)村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分别由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联系民警担任。

(三)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国良同志担任。

到2022年底,我镇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74304亩。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 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防火道路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设施2个;“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2288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7600亩(株数11798棵);完成金华森林人家创建;完成信息报送12篇。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林长职责。

乡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乡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各级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一)始终不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全镇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重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三是严控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五一”、“七月半”、“十一”等重要时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护林巡查,对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禁止火源进山入林,保障山林安全。

(二)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内的松林地块,尤其是上级第三方秋季普查确认的257个小班17600亩范围内的11798株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强化疫木除治高标准、高质量监管,实施疫木除治痕迹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案件。并且做好2022年下半年的松材线虫病摸底工作。

(三)不断努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积极挖掘可绿化造林空间,对一些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零散荒山荒地进行逐地实地踏勘,适地适树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完成《国土绿化新造林》任务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 立方米。积极创建“森林人家”等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

(四)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通过多方面、多形势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禁止违法狩猎、捕鸟,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完成古树名木年度保护任务。

(五)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加强林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加大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处置力度,严格林业卫片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协助做好林业卫片执法的核查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地、占用林地行为。

社区林长制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构建组织在区、运行在镇(街道)、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及探索太平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保护好太平的绿水青山。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地方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两保、三增、三防”(两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草地火灾、防治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草地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21年底,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稳定在4.8万亩左右,森林保有量达到2.6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7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21.87%,力争达到22%,全区力争完成造林面积2000亩以上,森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全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草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区相关领导分别担任。

总林长:

副总林长:

镇、街(水泉镇、孙家湾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等其他同志担任副林长。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担任林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担任副林长。

太平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简称林长办,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林长办主任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镇(街)林长办可参照区级组织形式设置。各级林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区、镇(街)两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市公安局太平分局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协作组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镇(街)林长制协作单位由各自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街)为单位,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一)林长职责。

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坚持依法治林,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督促责任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镇(街)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

镇(街)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积极调解山林地权属争议,维护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权益;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社区)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责任区域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主。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参与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依法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太平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三)区林长办职责。

落实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区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区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区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一)保护森林草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野外用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发展森林草地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区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地美化建设,建设生态太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四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以镇(街)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地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充实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我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尽快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我区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不同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村林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26号)、《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黔林长办〔2021〕1号)、《铜仁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铜林长制〔2021〕1号)和印江自治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印林长办〔202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完善我镇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

(一)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明确两级林长名录、责任区域及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镇林长办机构建设,推动两级林长积极履职。

(二)强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长制深入实施。明确林长责任单位职责,协助保障镇级林长开展巡林、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林区调研等活动,牵头完成林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一)发布总林长令。镇级总林长发布总林长令,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号召镇村两级林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开展林长“巡林”活动。结合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国际爱鸟日、荒漠化日、贵州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巡林”活动。

(三)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在神仙谷等重点生态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宣传爱林护林,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两级林长植树活动。组织镇村两级林长开展植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新寨的价值观。

(五)召开镇级林长联席会议。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镇级林长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问题。

(六)创新建立“林长+”协作机制。鼓励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林长制工作,建立有效的“林长+”协作机制。会同中心校等相关部门开展“小林长”“护林志愿者”等招募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合力,共同助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控林地总量,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快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生态护林员制度建设。

2.全面完成神仙谷景区整合优化工作,推进自然景观点能力建设。

3.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设施建设,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区(片)负责制,完善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严格实行铜仁市森林防火“五严禁”规定,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日巡护巡查制度、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就近就早响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御防控能力。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推进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建设。

5.逐步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体系及管理平台,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推进生态廊道试点工作,促进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恢复。

6.强化执法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六个严禁”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纪监委、司法所、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资源监督合作机制,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护”“营”并重。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自然资源所、应急办、派出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生态修复,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

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六绿”攻坚行动,实现由全域绿化向全民绿化转变;拓展造林用地空间,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森林乡村、森林人家、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2.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大良种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和珍贵优良乡土树种苗木;开展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

3.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和森林空间布局,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实现由国土绿化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转变;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形成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新局面。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自然资源所、财政分局、交管站、水务站、村管站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加强科技运用,构建森林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1.加大科技投入和运用,协助县林业局建设覆盖全县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启动野生动植物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森林资源数据监管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智慧化生产转变。

2.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构建“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实现遥感技术森林督查常态化;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建成和完善全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完善两级林长制数字化管理信息。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自然资源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生态惠民。

1.加大特色林业产业投入力度,加快建设竹、花椒、蜜源林、菌材林和花卉苗木等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大力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建设,加强林业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利用“梵净山珍·健康养生”公共品牌,实现林业产品“接二连三”。

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下中药材、林菌种植,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林”“业”并举。

3.利用优势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绿色新兴产业,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生态旅游和康养基地,推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提高林业产业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深化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加强对集体林地流转的指导、服务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三权”分置,切实维护林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强化基础建设,服务保障林业发展。

1.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强化天然林管护站点、森林保护宣传标识标牌等基础建设;做好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

2.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林长、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交管站、水务站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一)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2021年8月15日前公布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

(二)召开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推进会。镇政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任务,推动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建设任务。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林长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行。

(二)稳定投入,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分局要切实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建设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国土绿化、林区基础设施和基层林业建设。

(三)加强目标管理,突出绩效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镇村两级各林长履职实绩,统筹纳入相关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念成为社会共识,共同营造建设美丽生态新寨。

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县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勇于实践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我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乡位于郎溪县东北部,距县城**公里,全乡总面积****x公顷,下辖**个行政村,总人口x.**万人,林地总面积****.**公顷,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乡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有****.x亩,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项目****x.x亩。**乡****年创建为省级森林城镇,****村****-****年创建为省级森林村庄。**乡山清水秀、风景秀丽,****年被x省旅游局授予“优秀旅游乡镇”荣誉称号。****年我乡紧扣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目标,探索“三美模式”,统筹推进五绿进程,推进乡村国土绿化,林长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组织机构,体系及制度等建立与运行情况。

1.组织制度体系。坚持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相结合,健全完善了《**乡乡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乡乡级林长工作制度》等x项配套制度,村级均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考核奖惩等机制。成立了一个乡级护林中队,两个村级护林小队,调整完善了“一林一警”制度。

2会议落实情况。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会议记录资料齐全。本年度共召开涉及防火、森林经营、野生动物巡查等工作会议x次,发挥了乡、村两级林长在林业保护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3.五个一平台建设。一林一档档案资料齐全,同时根据林长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一林一策方案规划完整,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措施,有效推进林长制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林一技林业技术员每月均按照要求开展林技服务,指导林农开展森林抚育、苗木培育等经营活动;一林一警警力配备履职到位,共有公安民警x名,各村责任区均配备一名公安干警;共有一林一员生态护林员**名,护林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日常巡护正常,能够及时上报并处理巡护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公示牌设立情况。在交通主要路口、林长制工作亮点等处规范设置林长制公示牌,及时更新公示牌林长及林区警长姓名、电话、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要素,公示牌维护及时到位。

(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推进与质量等情况。

1.聚焦护绿,固本强基。严格落实林地、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全年未发生一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全年林木采伐审批**x宗,采伐蓄积****立方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巡查,修复古树**株;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2.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完成人工造林**x亩,完成率**x%,合格率**x%;完成省级森林抚育****亩、退化林修复**x亩、市级森林抚育示范片****亩,完成率与合格率均为**x%;完成四旁四边零星造林x.x万株;建成王桥村省级森林村庄。

3.聚焦管绿,守土护源。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查,未发生一起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案件;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防控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x.**‰;严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与防治,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检查等专项行动。

4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量发展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

5.聚焦活绿,深化改革。针对郎溪县蓝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蓝莓基地,采取“三变”改革工作成功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蓝莓产业示范基地以种植采摘务工、旅游餐饮管理、基建维修等方式带动当地群众近**x人就业,年增加群众收入**x余万元。带动贫困户**x户。

开展下吴村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林权量化或作价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由合作组织经营或统一对外流转,建立“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股份合作运行机制。对村集体林地采取分股不分山的经营模式,确定股份合作比例,按“保底+递增分红”的收益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真正实现社会资金注入,集体组织参与,多措并举带动农户增收。

(三)问题交办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开展上级林长、林长制成员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森林督查年度自查工作。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全年度森林督查图斑**个,无违法图班。

(四)宣传报道和信息材料报送情况。

1.结合“植树节”、“爱鸟周”、“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x宪法日”等活动,利用电子屏、宣传横幅等形式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及工作精神,及时报送林长制工作信息动态,深入宣传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林业相关技术等。

3.按照林长办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各项统计报表、总结,汇报林长制改革进展情况。

(五)工作资料收集与整理情况。

林长制改革“五个一平台”等档案管理规范,乡村两级林长工作档案及时更新、资料齐全。共建乡级一林一档**个,村级一林一档**个,乡级一林一策x份,村级一林一策**份。

(六)职能工作落实、督查指导等情况。

积极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乡村两级林长根据各自责任区落实开展造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护林员等工作督查。

成立两支村护林小队共**人,组织做好生态资源保护联防联控,参与并配合森林资源保护、义务植树、四旁绿化、森林村庄建设等各项活动,积极开展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宣传,及时上报辖区内营造林等林事活动,落实安全巡护职责。

(七)特色亮点与机制创新。

1.完成**乡省级森林城镇森林公园绿化提升,补植了绿化苗木,雕塑、健身器材、栅栏损坏进行了修复,安排专人定期就公园维护情况进行巡查,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2.完成下吴罗市“**x”品牌村绿化,栽植了榉树、樱花、水杉、橘树、红枫、桂花等。

1.完成s**x一期绿化再提升,补植了香樟、红叶石楠等绿化苗木,绿化里程x公里。

2.完成**村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市级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x个****亩。

3.**乡**村中央财政榉树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该项目实施示范造林**x亩、苗木繁育**亩。带动贫困户x户,务工收入x.x万元。顺利通过省科技处检查验收。

4.省造林验收组来**检查验收****年造林补贴试点项目,验收小班x个,验收面积**x.x亩,合格率**x%。

5.承担了全市春季造林现场会和森林创建座谈会。

6.**村集体林地股份制经营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一)存在的问题。

1.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还不能有机统一,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意识任需加强。

2.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缺乏,制约了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3在林政管理执法力度上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1.坚持积极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的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社区林长制工作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21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三)严格考核。从2022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社区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林长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三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两带三区多点”生态屏障,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在我乡将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打造“三高四新”增长极、城乡统筹示范区、旅游融合样板区、宜居安宁幸福城提供生态保障和生态支撑。

利用3年时间,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逐步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机制;建立“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体系,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网格化。

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面积达到3658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9.08%,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4.2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菁华铺乡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

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担任。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中心,农综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林长或副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乡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督促区域内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搞好本区域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对国家森林督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责任区域内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区域网格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和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管控好农事、祭扫等各类野外火源,一遇森林火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建办、党政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乡村振兴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美丽屋场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森林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派出所、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增绿、护绿、营绿”三绿措施,实现全区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一)重点突出“增绿”,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一是实施城乡绿化工程。加快推进道路绿化、村庄绿化、景点绿化,增加绿量,打造生态宜居之城;进一步抓好乡村绿化,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二是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宜林地块进行绿化,对损坏、死亡的树木进行更换、补植,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坚持一路一景规划,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三是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以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为重点,加快荒山、荒坡、荒地、荒滩植树绿化。积极营造混交防护林,实行绿化与彩化树种相结合。四是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二)持续加强“护绿”,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一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员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实现全乡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二是依法管理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维护林区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乡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制度;健全林业普法体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以及毁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加强全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检验和组织除治。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防控。到2021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0‰以内。

(三)稳步开展“营绿”,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森林分类经营。一是大力发展特色林种。统筹规划,加快发展水果、樟树等经济树木种植。二是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创市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不断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鼓励林业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林权流转承包经营,使散户林农获得地租收入。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创新发展。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智慧林业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深挖林业附加值,有序发展森林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2021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全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完成林长制会议、督查、信息、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体系。

2022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高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工作水平。

2023年,巩固提升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质量,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菁华铺乡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乡对部门单位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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