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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9篇)

时间:2023-11-08 03:43:22 作者:飞雪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9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下面是一些成功项目的工作方案,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启发。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内近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相对集中这一状况,为帮忙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乡实际状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资料,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用心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透过抓“三个落实”,构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由乡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牵头,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工作。并在各村委会成立了工作小组,构成乡、村两级帮教网络。全乡现已建立帮教小组12个;二是落实职责。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有关单位、村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资料,透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职责书,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忙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资料、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透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一)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带给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职责书。同有关村和家庭签订四方协作帮教职责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透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一样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林山股权分配,让他们有同等的待遇。二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深知,这一部分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工作的运行,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重新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

三、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正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四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潜力。

难,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许多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透过村扶持、个人垫借和出面担保小额贷款等形式,用心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自强自立。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进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对全社区半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总结,现小结如下:

一、围绕主线。

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镇党委、镇政府“抓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社区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相应的帮教小组,。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把好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事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做为帮教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的稳定过渡。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我们在收到镇安置帮教办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社区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加强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新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积极化解他们的消极心态。并在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

几年来,我们为了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多次摸底排查工作。统一制作下发了《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统计表》、《重点对象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对历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归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将一部分解刑释解教人员做为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给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增强了自信心。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帮助,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已开始自谋出路。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不甚了解掌握,我们要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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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有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

合同。

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考核和督查。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201*年,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所实际,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

责任书。

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

通知书。

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

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乌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如何加强和规范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内近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相对集中(xx年以来,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5名,其中刑释56名,解教9名)这一情况,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安置帮教基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目前,xx年来刑释解教的65名人员得到全部工作安置,安置率达100%,建立帮教对象档案65宗,列入帮教对象65名,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我就我镇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费。近年来,我镇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拿出2万元用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一)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居)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同有关村居、企业和家庭签订四方协作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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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村上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村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就我村上半年度的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衔接工作,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我村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出监(所)鉴定表》(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做到了:及时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一卷,明确帮教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对去向不明人员的流动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均通过以签订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形式,通过走亲访友、通讯联系等方式进行查找,一旦确定,及时跟踪帮教;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行包村到人,重点安置,联合帮教。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村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登记建档,落

实了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基本做到了组织网络健全、人员衔接规范、帮教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

(二)、继续完善定期谈话制度

坚持每季1次定期与其谈话,重点帮教对象要每月谈话1至2次。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达到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预期目的,以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这就使得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然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更多的扶持。在上半年,我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置帮教工作氛围

上半年,我村着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广泛进行安置帮教工作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关注、支持安置帮教工作:

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形成宽松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新生创业、回报社会的典型,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有效地帮助了其他的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通过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能动性不高,缺乏创新意识

安置帮教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实面临许多困难,如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机制、衔接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也有不少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有消极畏难情绪和坐等观望思想,没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没有从基层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不少同志在工作中主观能动性不高,缺乏创新意识。

(二)、在衔接环节上抓落实不到位

我村是一个农业大村,农村大部分人员都外出务工,不少刑释人员在外地犯罪,在外地服刑,释放后不回原籍,继续在外地流动。人户脱离现象较为普遍,如何抓好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关键环节上的衔接工作,是解决我村安置帮教工作瓶颈因素的大问题。

(三)、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不高

目前,我村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帮教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帮教措施,不断促进帮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回顾过去,瞻望未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打算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

(一)、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硬件、制度、台帐、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对帮教对象实行“包管理、包教育、包改好”的三包责任制。努力实现帮教工作向“大墙内”延伸、向家庭延伸、向社会延伸。

(二)、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专项培训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万安村委会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xx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街道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下,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人性化帮教,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发展,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积极配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中,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登记造册,使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资料,通过排查走访,及时对思想、生活、就业、回访、帮教等情况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情况。现辖区共登记释刑解教人员2人。

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正道。

三是针对性帮教。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组织干部与帮教对象签订了帮教协议,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引导、教育他们遵纪守法,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根据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走自食其力、合法经营、依法致富道路。

xx社区居委会

2012年12月13日

2015年××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在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村两委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围绕稳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的力度,坚持排查分析,强化思想教育,注重帮困解难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推进自身建设上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全乡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4名,帮教率98%,安置率95%以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乡政府十分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年度及时调整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安派出所、民政、综治办、妇联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与帮教对象所在的村委会落实帮教措施,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形成“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模式,使得安置帮教工作能够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更新装备,保障有力。今年县局强化了装备保障,又为××司法所配齐一台电脑,基层司法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正常,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与有关单位联网,衔接工作和信息采集更规范,为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组,第一时间上门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情况,如家庭情况、个人性格特点、专长情况,以及近期的思想动态等,最大程度地争取其家人对帮教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二是分类指导。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我们针对每位帮教对象的情况整理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人资料,做好评估和制订一对一的帮教措施,确定专人实行分类帮教;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帮教情况,我们定期重新评估和调整管理等级,实行动态化管理。四是多措并举,妥善安置。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重点是尽力做好安置工作,才能让他们有生活来源和依靠,从而真正回归社会。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措施。对于生活困难,无就业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尽力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对于有些生活困难但又不够条件纳入低保的人员,司法所协调村、民政部门给予民政救助解决困难。

我乡刑满释放人员外出务工较多,情况复杂,安置帮教工作中仍有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只要我们投入到工作中去,踏实工作,保证在册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得到有效管理,防止重新犯罪,就能维护辖区的稳定,保证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司法所

2015年12月31日

2011年,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委、党工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4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37人。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上传到“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如皋市社区矫正网上执行平台”,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帮教、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对部分人员实施了gps定位系统的管理。到目前为止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2015年至今年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帮教对象所在的村居、家庭等,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对我辖区回归的“两劳”人员13人均进行了帮教,今年有8人顺利的解除了帮教。

(四)创新机制,加强帮教。2011年初,司法所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安置对象送温暖活动。司法干警走访了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了解了生产和生活状况,并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起到良好效果。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积极协调解决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促使其安心改造。

今年的工作在党工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一年来,××镇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努力实现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做出贡献。现将××镇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镇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有关单位人员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保证了机构、人员、基本设施落到实处,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广泛开展了自愿者活动,采取了多种形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结合实际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

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教,使他们顺利走上新生之路,是巩固改造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安置帮教机构充分认识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重要性。

1、强化领导,加强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坚持“各负其责、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罪犯出监(所)鉴定》、《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和安置帮教软件接收到的人员信息后,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建档率达100%,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对20xx年回归辖区内13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了治安隐患。

1、做好安置帮教向社会化的延伸工作。组织镇村两级帮教组织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帮教对象送温暖、送法律和帮教活动,利用讲课、普法,现身说法,传授技术等形式,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之路。

2、充分运用了广播、专栏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但要做到理解关心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还要积极宣传表彰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好典型。

3、依托村级组织,发挥基层资源优势,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纳入了基层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将万安镇机关干部、村干部的志愿者组织了起来,融合帮教对象的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到安置帮教工作中,实现“三帮一”措施。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和督查。

1、认真完善了基层组织建设,衔接登记、建立档案、帮教协议、帮教记录、排查、学习例会、检查考评、信息报告与通报、统计、月报、目标管理等工作制度,并抓好了落实,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争取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综治部门的指导协调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各单位都加强了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网络建设,落实了专职人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上级要求和回归人员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安置帮教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安置帮教组织不健全,缺乏专职的、高素质的安置帮教队伍。

2、地方衔接管控、信息通报、定期走访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只见通知书不见人”和底数不清的现象较严重。

另外,就业渠道单一、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没形成也是制约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区高度重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建工作,建立“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社会帮教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057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人员478人,重点帮教人员30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79人。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区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做到“四知一调六必清”。

四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属地管理责任,知道其在哪里、在干什么,疫情防控期间有什么思想动态,联系方式是什么,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看得住、听得着、联得上、找得到”。

六必清:在日常排查核实工作中切实做到去向清、住址清、犯罪性质清、释放时间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

(二)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对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四人帮教工作专班,制定落实工作制度,如:报到登记制、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进行排查核对,建立台账,摸清安置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切实掌握重点人员的家庭状况、主要社会关系、身体健康状况、思想动态状况,杜绝脱管、漏管、拒管、不管现象发生。不定期开展对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人员排查,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

(三)落实政策,帮助安置。充分发挥现有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对无亲属、无居住地、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及时与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协调做好相关安置工作,促其早日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生产生活,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拓展就业渠道,帮助1名人员到建材厂工作。

(四)加强教育帮扶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和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合理纾解刑释人员因家庭矛盾纠纷带来的不良情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深入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进行“一对一”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个性化的安置帮教工作。1名刑释人员,因当事人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无事生非的家庭纠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一直耿耿在心。释放回家后,老人已去世,这使其情绪非常激动,要与当事人拼命,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组成专班,做好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经过9天的说服、教育和化解,终于使双方各自退让,各自守正,矛盾缓和下来,避免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五)及时走访,防止脱管漏管。对一般安置帮教对象三个月走访一次,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一个月走访一次。重要时段及时走访,防止重新贩子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区安置帮教对人员没有发现重新犯罪。

二、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安置帮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衔接机制有待健全。一些监所寄送的《通知书》和档案材料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不同步,存在见人不见档或见档不见人现象;有的衔接材料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和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情况。

(二)安置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适应性和谋生能力差,普遍存在眼高手低的现象。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即使找到工作,但不稳定,收入也很低。另外,社会歧视使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存在很大困难。现在主要是自谋职业和打零工的居多,有固定工作和较高收入的较少。

(三)人户分离现象较多。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不断加大,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外务工人员不少人员根本不回原籍,不及时申报户口,使安置帮教工作及时跟上困难,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丰富形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依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帮教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使安置帮教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依托社区(村)的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慰问信等形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变为自觉行动。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思想教育、普法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为确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住房、入学、养老等生产、生活难题,热心为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三)拓展渠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相互关联,没有安置这一基础性前提就难以巩固帮教的成效。强化就业指导。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争取优惠政策,为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提供便利条件,在技能培训、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指导。

聊城市**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8日。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区帮教安置办公室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建立软件档案。

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各司法所帮教安置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同时,报区帮教安置办公室备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

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

建议由综治委牵头,狠抓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将该项工作有机地融入社会管理中,依靠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力争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恰当的安置。

2、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力度,让他们有一技之长。

3、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各派出所、司法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未成年帮教对象、无业可就的帮教对象,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管控力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的帮教工作会再上一个台阶。

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给予刑满释教人员必要的帮扶救助是我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二项管理”

——实施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认真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镇安置帮教办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村(居),由其与解教人员所在地联系,提早帮教,有效减少或预防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年开始,我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正式启用,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预防这部分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开展“三包服务”

一是包安置。及时了解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意向,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对生活比较困难的,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政策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确保他们过上自食其力的生活。二是包帮扶。对需要就业而没有劳动技能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司法所联系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劳动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社会就业。三是包帮困。对生活困难而无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主动协调社会事务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并经常登门家访,捐送基本生活用品等,教育和激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觉做守法公民。

三、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建立台帐。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台帐,把握活动规律。

业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任桥镇已有2名刑释解教人员实现自主创业,4人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三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任桥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任桥镇安置帮教工作奖励方案》,明确规定了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考核奖励原则、考核奖励对象、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等事项。对表现突出的安置帮教对象考核标准为:具有本镇户籍、经安置帮教效果显著并有稳定的工作或有固定收入、年度内没有重新违法或复吸、没有脱管、在社会上的表现得到所在家庭成员、生产小组长及村(居)委会认可。奖励办法为:对安置帮教先进集体或个人,年度内每成功帮助一名安置帮教对象连续就业(或从事农业耕作)满6个月以上的奖励200元;对表现突出的安置帮教对象,每人每年奖励400元。任桥镇桥东村探索运用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帮教工作。一是组建专职帮教队伍,进一步细化落实帮教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跟踪帮教,对极个别帮教对象进行“多帮一”帮教。二是帮教小组每月需到帮教对象家里走访,了解其基本情况、主要社会交往范围、家庭经济状况、现实理想状况、异常活动时间和方向等,鼓励其洗心革面,重新融入社会。三是及时派员到新帮教人员家中做好相关的接管工作,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其走正确道路。

苗头,及时参与,及时化解,并跟踪服务,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不留隐患。我市在帮教信息方面做到相互畅通,采取一帮到底、定期不定期走访的形式,从思想、生活、婚姻家庭方面深入切实地了解帮教人员近期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等,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致富信息及给予部分资金和技术支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首要标准,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以“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使用,尽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2、做好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对下落不明和“三无”刑释人员进行摸排,对见档不见人的刑释人员核对摸排,逐一对照落实。

3、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现重点帮教,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合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甄别。

4、建立完善我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镇司法所年内要建立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考察认证、宣传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安置基地(企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并在我镇推广章光101红豆杉基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性安帮基地带动全镇安帮基地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由政府、监所、企业实现整体联动,达成协议,使服刑、在教人员在监所内技能培训,刑满解教回归,到过渡性安置基地直接就业。

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机构,调整、充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确定试点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协调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推动“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建设”。

1、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帮教工作实现向监所、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和向社会的延伸。

3、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支援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1、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2、广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

安置帮教工作简报

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该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多举措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健全组织明责。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街道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衔接帮教。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释放通知函后,司法所及时联系所属社区协管员共同进行核查,核实后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对每一位安置帮教人员采取“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帮教的形式,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和责任书,促使帮教工作落实到位。20xx年1-6月份,司法所新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5人,目前在册人数78人。

多方联动走访。司法所主动协调,联合派出所、流管所及各社区,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走访,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有落实。

及时妥善安置。司法所不定期为辖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企业最新用工需求信息,通过推荐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依托辖区曙光安置帮教基地,有效安置帮教人员,减少因失业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近几年来基地先后安置帮教人员11人,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机会。

以人为本帮扶。司法所积极帮助安置帮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1名符合低保条件的的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低保;每年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对象,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在日常帮教中,司法所作为他们人生转折点的驿站,能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帮教对象解答各项咨询或疑虑,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

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乌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乡边缘儿童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治疗、矫正、管理和教育等方法,立足心理疏导,防止重新犯罪,帮助边缘儿童和社区矫正对象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注重对边缘儿童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边缘儿童社区矫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各自职能和优势,促进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建立村级边缘儿童帮教工作信息员制度,完善网络化建设。

我乡认真做好了边缘儿童的登记和建档建卡工作,实行“一人一卡”,注重档案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对口帮教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帮教对象情况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教,做好谈心记录和回访记录。同时,主动与其家属、村(居)的联系和配合,始终把边缘儿童纳入帮教视线内,严防脱管漏管现象。

20xx年上半年,我乡均落实了专人对其进行帮教,结合边缘儿童人员的现实思想问题,对其进行思想、道德、前途、人生观、价值观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引导。对边缘儿童人员加强心理疏导和帮助。针对边缘儿童人员普遍存在自卑心理和急于致富的冒险心理,帮教人员每季度找帮教对象谈话一次,对他们进行心理适应指导,帮助他们排解疑难问题,从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多关心他们,对他们生活上的苦闷、烦恼及时的给予开导。对他们在工作上、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根据边缘儿童人员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帮教工作中来,形成公安训诫、工作站协调、各部门参与的良好的帮教工作氛围。

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做好帮教工作,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抓住典型,推动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今年上半年我乡边缘儿童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正常开展,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下一步工作中,我所将更加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安置帮教工作简报

20xx年,我所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内近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相对集中这一情况,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由乡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牵头,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工作并在各村委会成立了工作小组,形成乡、村两级帮教网络。全乡现已建立帮教小组12个;二是落实责任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有关单位、村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同有关村和家庭签订四方协作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林山股权分配,让他们有同等的待遇。

二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深知,这一部分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工作的运行,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重新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正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归正人员干事业的信心之帆。通过各级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的成了村组织的骨干和科技能人,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天地。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乡各业务部门积极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技术扶持。通过介绍刑释人员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班学习拆解知识、优质瓜果种植、家畜家禽养殖等技术,使每位释解人员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四是资金扶持。针对部分释解人员回归后因家庭生活困难,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许多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通过村扶持、个人垫借和出面担保小额贷款等形式,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自强自立。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恶性案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引导刑释人员重新走向社会,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创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置帮教基地作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方式,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就业和帮教发挥着积极作用。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意见》指出,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同年5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0〕10号),对我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贵阳、遵义、六盘水市等地进行试点,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方式,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用于安置“三无”等重点帮教对象。

2015年4月,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联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司发〔2015〕8号),该《意见》指出,加强刑满释放人员(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废除劳教制度,为此刑释解教人员改称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发展完善、促进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要求,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试点,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种形式,建立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用于临时性安置、救助“三无”等有特殊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要按照政府投资或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出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性服务的过渡性场所的职能定位,进一步规范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功能设置和工作人员配备等;充分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临时安置作用。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十三部委的《意见》精神,2015年8月,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十四厅局联合转发了司法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司发〔2015〕32号),要求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教育帮扶工作中,我省一方面重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大力开展“回归工程”和“雨露工程”,做到不嫌弃、不歧视,转变社会各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看法,给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增强自信心。同时,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切实推动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加强对“三无人员”、“三假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衔接机制、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的衔接工作机制及一般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扶。特别是对其中“老、病、残”刑满释放人员帮扶,让他们回归正常人生活,达到有业可就、有家可归。对这些人员主要采取了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等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省九个市州以挂靠企业等方式建立的过渡性安置基地9个,投入经费1.5亿元。据统计,目前我省挂牌安置基地的企业为176家,累计过渡性安置2900余人,解决了部分刑释人员出监所后不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难、生活无着落等问题。同时,积极吸引民间企业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

一是专职从事安置帮教的司法行政队伍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近年来每年出监所人数增加,每年人数均达到20000余人,安置帮教工作难度较大,安置帮教工作很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二是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十分滞后,数量太少,质量不高。全省挂牌安置基地的企业176家,绝大多数存在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均衡等现状。个别市州领导对该项工作认识重视力度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对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舍不得花精力、花财力投入,仅仅依靠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各成员单位间尚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三是社会认同感有待提高。很多社会群体对刑满释放人员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对这一特殊群体情感上冷漠、思想上畏惧,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造成心理障碍。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

二是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至少要建立一个以上以政府投入或以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市州安置基地要集食宿、教育、培训等为一体,安置规模应达到200—1000人,投入资金为1000万以上。每个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建设安置基地,可采取加挂牌子等多种方式推进安置基地建设,安置规模不低于100人以上,资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运用集中安置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法,切实保障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办理答复:

您提出《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现状。

2012年6月8日,我市印发了《贵阳市特殊群体人员安置就业办法(试行)》。该办法分别就鼓励企业吸纳特殊群体人员就业、鼓励特殊群体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及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保障等问题做出政策性规定,我市刑释人员的政策性帮扶措施在安帮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得到落实。

为更好地集中解决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问题,2012年5月,“贵阳市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强制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贵阳市阳光综合产业园”在三江(强戒)所正式挂牌成立,市级安帮基地的建成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刑释人员工作、生活安置问题。

自我市安置帮教基地建成之后,为了深化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抓好《贵阳市特殊群体人员的安置就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对刑释人员的安帮任务,进一步推进“回归工程”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我市司法部门每年都会下发《关于做好推荐刑释人员到贵阳市阳光综合产业园区就业的通知》,督促、指导我市各区(县、市)司法局、各乡镇、社区安帮机构积极向贵阳市阳光综合产业园区推荐刑释人员过渡性就业。

2015年底,省司法厅给予的2万元的安帮工作经费,也已下拨三江强戒康复中心(安帮基地管理机构),用于对到基地过渡性安帮对象的帮扶。目前,安帮基地园区有生产型工业企业5家,长期面向刑释人员进行工作招聘,近年来,贵阳市司法局和各区(市、县)司法局、司法所广泛向目标人群传递用工信息,吸引刑释人员到园区进行参访,部分参访人员达成用工协议并顺利进入工作岗位。

目前,清镇、云岩、南明、白云等地原来建立的县级安帮过渡性安置基地,因为资金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问题,已经不能进行正常过渡性安置;现在对需过渡性安置的刑释人员,全市县级安帮机构均普遍采取明确1-2家本辖区企业作为县级安帮过渡性安置基地进行安置,或向市级安置帮教基地推荐的方式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多方支持,进一步做好我市安置帮教工作。

我市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紧密结合省综治委“回归工程”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目前依托“贵阳市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即“贵阳市阳光综合产业园”开展对刑释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市级安帮基地将继续在解决刑释人员工作、生活过渡性安置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开展就业培训。

2009年,我市启动服刑(在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服刑人员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学习电脑、美发、烹饪、优质瓜果种植、家畜家禽养殖等技术。2015年以来,已为服刑(在戒)人员举办职业技能培训12期,累计594人,为服刑(在戒)人员落实技能培训补贴50多万元,同时还为刑释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0余批次,办理职业资格证书300余人,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万余元。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是我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措施,今后这项工作将继续加强。

(三)开展就业帮扶。

根据《贵州省服刑在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市将由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即将刑释人员进行供需见面,部分刑释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针对一些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技能,并有创业意愿的刑释人员,可申请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资金和每月300元的创业经营场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刑释人员,可申请最高额度达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女性创业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

(四)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根据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以下方面做好安帮工作。

1.对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期间,停止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满释放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予以保留。

2.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服刑满后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3.参保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可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被收监判刑的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被收监判刑的人员,在刑满释放后,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养老待遇。

6.对参加过失业保险且尚未就业的,按规定核发失业救济金。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突出抓好预防和控制重新犯罪,实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抓示范,树典型,加强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现制订年度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作用,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重点,以为全镇的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抓好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帮教工作志愿队伍的职能作用,力争在管理和服务上有新的认识。

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基础台帐,每个对象都落实有帮教人员,注重教育,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时走访,做到情况及时掌握,措施及时采取,努力使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不重新犯罪,工作安心,组织放心。

1、实行分类管理,遏制重新犯罪,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个清”即: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思想动态清,生活来源清,去向情况清,现实表现清。逐一排查xxxxx—xxxxx年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并建立台帐,重新落实帮教人员, 制定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将重点人员以及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一类管理对象,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二类管理对象,其余列为三类管理对象。并按时间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月与派出所等部门核对一次,确保底数一致。

2、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作用。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要与工、青、妇、民政、工商、税务、个体劳协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帮教作用。共青团要认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下岗青少年再创业行动”活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团结青年为刑释解教人员办实事、献爱心;妇联要把提高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爱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管理目标和“ 五五”普法规划,将她们列入重点教育人群,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住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认真做好“两不四自”工作,及时总结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的途径。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我镇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负起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促进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建设。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组织、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全镇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要有针对性制定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善于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加强帮教安置队伍建设。分层次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和基层帮教组织的培训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矫正协管员纳入帮教安置队伍,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严密帮教安置组织网络。

1、要明确排查清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认真组织排查清理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分类动态管理。

2、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集中排查清理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排查资料的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安教办根据监狱、劳教所、市安置帮教办寄、转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收集基层情况。第二阶段为排查清理阶段,4月份完成。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由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对照解教通知书,逐一进行核对,填写登记卡、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对五年内刑释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逐一回访,初录或修改有关信息、填写上报统计表。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5月中旬完成。主要分析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动态和工作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和管控措施,同时,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最后,要按照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表格,汇总填报相关数据,并逐级上报。

1、进一步完善接茬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协作制度,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离开监所前后的接茬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年底,我镇将根据区文件精神制定《年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和平时上报数据、材料情况,对全镇安置帮教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督查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

3、帮教对象基础数据的采集分类管理创新。在做好帮教对象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把帮教对象进行分为风险型、一般型、困难型进行管理。一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风险型帮教对象,由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严密控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是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一般型帮教对象,由我镇干部会同村(社区)或单位领导、帮教对象亲属和亲朋好友定期进行帮教,做到多谈心、多提醒、多督促;三是对于表现较好,思想稳定,家庭和睦的困难型帮教对象,由社区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1、完善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原有过渡性挂钩安置实体(基地)巩固和完善,对积极吸收安置帮教,并取得较好帮教效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继续开展创办过渡性实体(基地),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和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

2、深入开展职业职能培训工作。加强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依托劳动部门举办1至2期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门技术,提高素质,增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为安置就业创造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培训工作,搞好职业技能鉴定,把好质量关。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工作经费投入。

3、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社会化。我镇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摆上位置,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我镇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与工商部门多联系,为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个体经营户提供注册登记、执照年检等方便。要与教育部门多协商,为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学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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