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的写作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借鉴其中的表达方式和思路。以下是一些适合不同场合的演讲稿范文,它们的内容和风格都有所不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我喜欢的书刊发言稿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能够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能够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头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资料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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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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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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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
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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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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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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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季节演讲稿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丰富多彩的经历和感受。北方的冬天非常非常独特。
冬天的风又干又凉又苦,悄悄地向我们袭来。它吹走树叶,给它们一个蝴蝶般的灵魂;它吹着黄色的草,提醒人们“野火不会完全吞噬他们,他们在春风中又长高了”的不屈精神。冷风吹落叶,刮在脸上,像抽打一样痛。
雪终于飘了下来,第一片雪花落在地上,冲进大地的怀抱,滋润着干燥的'大地。冬天的雪覆盖大地,万物披上银装,漫长而孤独的冬天提前到来。孩子们都出来玩了。他们有些在打雪仗,有些在堆雪人,被风吹得小脸通红。所有这些孩子玩耍时都露出甜美的微笑。慢慢地,树木被银花覆盖,大地被厚厚的棉花覆盖。有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往外看,太美了!
太阳出来了,高高地挂在空中。温暖的阳光照射在人们的身上,明亮地照射在地上。
冬天真美!虽然冬天很冷,但我们值得去看这样美丽的风景。我喜欢如此美丽的冬天!
普通话我喜欢的书刊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现在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真善美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现在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希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着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dd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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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小时候,我喜欢看故事大王。那时候,每天放学最吸引的我的事情就看看最新一期的故事大王书刊。故事大王,顾名思义,书里有很多的儿童故事。常看故事使我也爱讲故事。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就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在班级或者学校组织的六一活动中,总能看到我的身影。故事大王让我童年的生活变的多姿多彩。
上了初中和高中,我喜爱的书刊叫做微型小说。我之所以喜爱微型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它包含了很多有意思的小说,更多的是因为,在一个个的小故事中,我常能感悟到作者的用意,能够学习到不少的东西。在枯燥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微型小说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一道色彩。每当我感觉到疲劳或辛苦的时候,我都会看看微型小说,放松自己。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专业是英语。我喜爱的书刊是各种英文的名著。一方面是由于专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我在英文的阅读中找到了乐趣。由于不同种语言的限制,英文的名著翻译成中文后,总有些变味。我喜欢阅读原汁原味的英文名著,有《傲慢与偏见》,《雾都孤儿》,《悲惨世界》等。
工作后,我喜爱的书刊又有了变化。虽然我偶尔也会看看微型小说,世界名著,但是更多的还是阅读有关专业知识方面的书刊。今年我来到了幼儿园工作,经过同事的介绍,我发现了一本对工作很有帮助的书籍,叫做《幼儿教育》。当时,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当月的《幼儿教育》,打算闲暇时做为消遣看看,没想到看了几篇,就被深深的吸引了。这本书刊中,没有空洞的大道理,有的是实实在在的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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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却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父、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反而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这就是《西游记》,就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就是我喜爱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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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汨罗江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那纵身一跃,化作一个时代永远的彩虹;我喜欢在花间月下“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李白,他绣口一吐,便吟出半个盛唐;我喜欢在金銮殿上励精图治,孜孜不倦的康熙,他一生经营,使大清帝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他们或许有力挽狂澜之力。或许有经天纬地之才,或许有定国安邦之治,但我更喜欢文韬武略的汉武帝。
他在十六岁即位之初,就立志北击匈奴,踏平草原。于是他人用霍去病、卫青等骁勇悍将。在四十多年的漫漫征程中,谈们君臣合力,一步步向北,一点点扩大了西域版图,夺回河套和河西走廊地区,保障了中原经济的发展,带领着汉朝冲向了巅峰。
在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中说:“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我却不这样认为。
汉武帝对从不缺乏文化的治理和对文化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他唯才是举,不拘一格。你看他刚登上皇位,就采取一代大儒董仲舒的文化治国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还在各地兴建“乡学”、在中央设立“太学”,设立了选贤制度。这一切使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文官制度。他还特别喜欢“赋”这种文体,所以才有了陈阿娇弃千金求司马相如《长门赋》,以求汉武帝回心转意。在汉武帝的带领下,全国上下纷纷崇尚写赋。于是有了“汉赋”。
后人多对汉武帝评价生活不检点……可他在耄耋之年,曾下《罪己诏》以检讨自己。
汉武帝,他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竟有如此的气魄,可以放下姿态,检讨自己,不得不让人敬佩。
你看他文治武功,使汉朝走向鼎盛。在他的领导下,中华民族逐渐融合,国家逐渐富强。他为中华五千年悠悠的历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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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不爱看书,只要一看见书,我的头就发晕。可是爸爸总是买一些非常无聊的书,总是叫我看书,我一见到它就像刺猬见到老虎,赶紧缩成一团出去玩了。
一天,在我非常非常无聊的时候,没事做我就无奈地拿出使我发晕的书。我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我惊喜地发现书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
从此,不管我多忙,每天我总是会保持看书10分钟,有是甚至是30分钟、1小时我也读下去。天天读书让我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在一次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竟是第一名,这可以说奇迹。老师、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高兴。这都是书给我带来的,它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读书真的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渐渐地,我又觉得家里的书不能满足我的日渐膨胀的胃口。于是我请爸爸在市图书馆给我办张卡,爸爸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自从办了图书馆的卡以后,我跟书的距离越来越近,而我生活中也渐渐离不开书。普通的书看得差不多,我又迷上了故事书。故事书的内容比普通的书更丰富,大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这些故事书像磁石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如痴如醉。现在我更不能离开书了,只要一天不读,我的手就痒,心里空落落的,只有当我手中拿着书,我才感到安心。读书时,读到感动或悲伤时我都会掉泪,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我会为它们高兴。书读得越多,越觉得书不能只看一遍,要读很多遍才能把它读懂,读透。
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希望它能伴随我直到永远。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人海伦·凯勒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的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有的人一生就是这样,一路坎坷。但只要有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因此,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不少的书,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非《班长下台》莫属了。这本书里的女主人公虽然学习不太好,但惹人喜爱。尽管她每次都会被老师请到讲台,可她并没有灰心,而是对照纠正自己的错误。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读的我是心旷神怡。其中有一集叫做《直到永远》,讲的是主人公她喜欢的男生叫周君,在五年级才出现。以前她喜欢的几个男生,都有令人不喜欢的地方,但是周君身上却没有什么令她不喜欢的地方。他们在同一个村,这就让他们俩培育出了非常深厚的感情。但是人生的路上,总有许多的挫折,小学毕业后周君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他要去台北市了,但是可以写信给保持联系,直到永远。但是还没有等到他的新地址,却因为爸爸的工作问题搬到了南方。就这样,他们便失去了联系,直到永远了。我们人生中有很多挫折,你或许并不能和你喜欢的人永远保持联系,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才能换来更加精彩的明天。
还有一集我觉得非常好玩,那就是本书的主题《班长下台》。其实我们的主人公就是这一班的班长,她下台的原因,是成绩考得太差,语文30多分,数学30多分,英语30多分。我知道你们肯定想问,学习这么差为什么能当上班长呢?是这样的:老师之前调查问谁当过班长,我们的女主人公便举手了,于是她便莫名其妙的当上了班长,如今虽然她成绩如此之差,可在竞选班长的时候,竟然又被老师给选中了,但是她鼓起勇气举手给老师说成绩太差,我觉得我不配当班长,请老师换其他人吧。老师觉得很有道理,也觉得很有骨气,于是便推选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当班长,这便是班长下台。我想这是想教会我们要鼓起勇气,充满自信,一切都有可能。
除了情节以外,这本书里的成语各种各样,几乎可以当成语字典了,想学习成语的还不来看一看?书里的比喻句和拟人句也是数不胜数,还都做了标注,根据标注一下子就能理解暗含的意思,这对我们写作和阅读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班长下台》这本书里面的剧情丰富多彩,令人流连忘返,教会我们要有勇敢和自信的态度,有接受现实的心理。我从中学到很多道理,我特别喜欢,推荐大家看看。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
有性格在那一天补充是对的,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再细细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最后成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你是《全职高手》书中人,却能撼动我的心。我常幻想在梦中里与你携手重返巅峰之路,在那光与影的虚拟世界中,举刀、挥剑,斩杀一切怪兽和邪魔。
初次见面,你已经是一名退役的职业选手,这与我之前我所了解完全不同,落魄,一个只会打游戏的人,处处遭到驱逐,寄身于一家网吧的网管,还会有什么本事,会做什么呢?让我再次认识你时,你又磨到这个圈子,成为各大公会的最大“敌人”。你没有退缩,带着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并自创了各种职业和连招套路,押枪等多种技术性和流派打法之路。你身体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因为你说过,“荣耀”你再玩,也不会腻。这便是你不放弃的最好答案,一句在普通人看来是随口说出的笑话,在我认为是非常坚定的,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最后一次见到你,你已经回到了本该属于你的荣耀巅峰,可时光却不再倒流,那片落叶也不再重生。你经历了一个轮回:冠军——亚军——退役——回归——再夺冠!成为荣耀职业联赛历史上第1位也是唯一一位三连冠王朝战队缔造者。站在荣耀巅峰的你,便是最了不起的你。
我也一直在想,这游戏要多难忘,才会让你和我变成热血的模样。我多么想,你能从书中跳出,带我一起来个“遮影步”,让我一起学会你的能力“浮空四连刺”、“z字抖动”、“180横扫”……。更承载着那年夏天属于我的回忆。
有幸在那一天,我从书架的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在细细的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成为我精神领域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书刊范文
余华的《活着》本是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上演,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春节:一年之始,万象更新,主要活动是在除夕夜吃年夜饭、祭祀和守岁等,另外正月初一、二、三日是大年三天,也要祭祀供奉。这三天,一般除了做饭,不做任何工作,忌讳说不吉利的话,要拜访至亲和尊贵的亲戚。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范文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书刊很多,有散文、小说、诗歌、杂文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小学时,我喜欢看记叙文,最喜欢的书刊是《小学生作为》,它使我得以成长,小学时,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还经常在课堂上年我的作文,我感觉自豪极了,因为小学生作为,我走在了其他同学的前头。中学时,我喜欢小说,最喜欢的书刊是《红楼梦》。读小说是受我外祖父的影响,我的外祖父是一位老教师,他也很喜欢写作,他经常在读小说的时候,在那些小说旁边,圈圈写写,写上自己的一些见解,我阅读的第一篇长篇小说《红楼梦》就是在外祖父哪儿看到的,至今我都觉得读《红楼梦》,对我在中学学习文言文时帮助很大。高中的时候,我迷上了散文,我最爱看的书刊是《散文》,我读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大量的阅读,激发了我的写作灵感,常常使我更加喜欢写作。我写的稿子经常会在校广播站广播,有时在校园里一边散步,一边听着广播我写的散文,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上了大学以后,书这位好朋友,依然伴我成长,大学时,我喜欢《格言》、《哲思》,有时也会记录下来,看书越多,越发现自己的知识不足。工作之后,看得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教科书,作为老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首先要有一桶水,想要进一步成长,我还要多看书,不断学习,争取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最近,自从报名参加普通话考试以后,我看的最多的书就是有关普通话测试的书,通过学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这本书,我的普通话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只要我坚持看书学习,我的普通话一定会说的很好的。书,将是我永远的朋友,我的成长之路离不开书。总之,散文、小说、诗歌、杂文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总之,散文、小说、诗歌、杂文等等,都是我喜爱的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