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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3篇)

时间:2023-11-17 07:08:51 作者:LZ文人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3篇)

应急预案的编写者应该具备丰富的相关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确保制定出可行且有效的应对方案。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以下是一些成功实施的案例,可以为大家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应急办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确定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联络人,于年统一运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前将应急办人员(主任、工作人员、联络人)、值班电话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农村、社区建立应急办,区直各单位要协助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如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医院、每一个企业)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预案。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各自职责,统筹考虑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领导,强化本单位应急办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告、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职责、值班制度要上墙,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建立完整档案,并将工作制度于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各单位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物资的统计工作,以表格形式,将各类应急物资分门别类、详实细致地进行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各类涉及应急的社会资源特别是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发电设备等大型机械进行详细统计,以备应急工作中统筹调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应急物资统计表于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加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课题、队伍、装备、程序和方法,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制、协调和处理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文秀华。

副组长“钟定科。

成员:杨丽平王美彩梁凯欣吕文倩余艳珍。

2.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3。

3.1报告范围。

3.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3.3报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1.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2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1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余艳珍副指挥长:吕文倩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4.1.1救缓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4.1.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4.1.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适应凉城社区发展需求,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凉城新村街道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虹口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类别。

本预案中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给予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内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并与区应急工作有效对接。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

1.6预案体系。

凉城新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各类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1领导机构。

凉城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凉城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成立凉城新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员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武装部部长、公安分局凉城派出所所长及相关领导担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总结和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执行区应急委部署的工作;组织制定本街道应急处置资金、物资分配计划,并检查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启动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视突发事件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研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充实,并报街道党工委决定。

2.2办事机构。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街道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承担组织编制、修订街道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

2.3工作机构。

街道具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相关办所、有关社区单位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负责与有关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对工作。

3.1预警预防机制。

3.1.1信息监测。

各相关办所、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网络,掌握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其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工作。

3.1.2预警级别与发布。

3.1.2.1预警级别划定。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3.1.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调整和解除。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送。

3.2.1.1信息报送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要迅速、主动了解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同时向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及时向区应急办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在1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主要为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伤亡数量、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信息。

3.2.1.2信息报送质量。

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3.2.1.3报送方式。

信息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可通过传真传递。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等口头方式报告初步情况后,须详报文字信息。涉密信息的报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2.2响应。

3.2.2.1应急响应。

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相关办所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组织相关单位采取现场应急措施,包括封闭、封锁现场,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清除障碍物,应急避险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3.2.2.2扩大响应。

当出现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情况或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在指挥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区应急委报告,并按照区应急委指令,扩大响应范围,实施相应等级的处置行动。

3.2.3应急指挥与协调。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事发地毗邻地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2.4安全防护。

3.2.4.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2.4.2群众安全防护。

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研究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加强治安管理。

3.2.5社会动员。

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并按上级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

3.2.6应急结束。

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控制和现场危害状态消除情况,决定解除或调整响应等级,撤离现场应急队伍,转入善后工作。

3.2.7后期处置。

3.2.7.1善后工作。

由街道应急指挥部牵头组织善后工作组落实各项善后工作。需要区政府给予援助的,应及时报告。

3.2.7.2调查与评估。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3.2.7.3信息发布。

对于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必要时报区有关部门复核。

街道有关办所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受害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通信保障。

由党政办等部门确保街道应急指挥部与上下级组织及相关方面的通信联络。必要时可以向区科委请求技术支持。

4.2队伍保障。

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建立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4.3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的经费,通过街道预算予以落实。

5.1宣传教育。

运用微博、网站、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5.2培训。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工作,对负有应急处置职责的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对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进行专业指导。组织志愿者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秩序维护、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活动。

5.3演练。

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应急演练工作,各相关办所负责与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4奖惩。

对发现并举报可能发生突发事件隐患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突发事件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因延误处置、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6.1预案管理。

6.1.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6.1.2预案修改。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案例

为认真落实应急工作的各项任务,年初以来,根据盛市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使我县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卫生应急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多个环节和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并确定了卫生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组,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整治、生活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与教育、公安、水利、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提前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预防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视摄影装置、摄影平板床、高频移动式x线机、柯尼卡cr系统等先进器械,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站)装备x光机、b超、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血分析仪等器械161台件,投资98万元购置救护车辆12台。同时各单位还自筹资金423万元,购置500max光机(3台)、多参数监护仪、电刀、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备37台(件)。设备的更新为应急工作准备了充分的物质基础,为开展工作创了条件。

三、加大力度,全面培养应急人才。

人员技术素质的提升是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采取函授、进修、短训、视频教育等形式,舍得投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县乡共投资103万余元,送出去进修85人,短训79人,参加大中专函授学习63人,举办新型合作医疗培训3期180人次,乡村医生急诊急救培训2期143人,组织78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视频教育,举办艾滋并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知识培训6期420人次。并针对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技能较低的实际,组织内科、放射、检验等33名人员,在县医院分两期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同时派出10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到省卫生厅进行培训,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通过各种方式的人才培养,我县卫生应急技术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总之,今年以来,我县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各级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整体实力得到明显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诸如医务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求援能力薄弱、部门间未建立信息平台等。

20___。

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急工作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应急处置潜力;及时、准确报告和认真调查处理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及校园各类突发性事件,充分发挥幼儿园行政的组织、指导、调度职能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幼儿园各类事故抢险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维护良好的社会及校园治安稳定,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各类安全事故、校园突发性事件现场。包括火灾、水灾、地震、食物中毒、触电、师生大型活动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性突发事件。

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坚持在区文体教育局及各有关部门地统一领导下进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即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现场处置指挥小组。指挥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组织、指挥、调度事故现场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于抢救、救助工作,根据现场状况,研究具体的抢救、救助措施,认定与事故或事件有关的重大事项。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组员: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余芬芬

成员:办公室人员

职责: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救援,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极短时间内赶赴出事地点,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紧急抢险组

组长:陈华梅

组员:杨佳敏吴其珍陶士凤汤深芳

职责:紧急应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按事故的种类采取不一样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赶到起火点,根据起火状况,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等消防人员到来后,用心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灾扑灭为止。

(三)安全疏散组

组长:詹传凤

组员:史永香张家凤孙玉梅臧德丽

职责:在现场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全体师生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全体师生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四)医疗救助组

组长:谢芳

组员:任本杏

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准备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组

组长:麻红霞

组员:财务、门卫、后勤人员

职责:调集有关人员、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其他工作组输送救援人员和受灾伤病员。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第一次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园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疏散有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出现重大事故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现场所有人员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以免出现人员重复损伤。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村民和外来住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1、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抗灾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有:村两委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小学校长、联防队长、村卫生员、农技员、广播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村的抗洪救灾工作。

2、以若干个村民小组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若干个抗灾应急分队,两委责任人和组长为分队责任人,负责各组的抗灾救灾工作。

3、以联防队为主体,建立村紧急应急分队,队长(村主任兼)和副队长(治保主任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重点和突击救灾应争抢险任务。

4、以联防队成员组成村消防队,队长由联防队长兼任。

5、成立应急救防队,队长(村书记):村卫生所医生,各村民小组长(1名),预备役复退军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组2名)。

6、村抗灾应急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值班室。负责领导抗灾应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兼任。值班员由联防队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联防队员)。

1、确定小学校舍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校长负责。

2、若干个应急分队配备:锄头、铁铲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双,三轮车或小车若干部及确定临时应急可征用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数部。

3、小型消防车一部及配套器材。

4、确定临时征用对象(村民或企业),保证在紧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货车或轿车等交通运载工具若干部,及时投入抢救急救工作,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担架六副及村卫生所准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物等。

6、确保广播设施及上下联络的电话、手机的畅通,所专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

1、预警工作。

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做到上下畅通。水利管理员昼夜观察全村水位及台风变化,及时通报。广播员不间断发出预警或报警。确保网络的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工具车救灾配备,保证以应急需。向事故易发地段的村民和各责任区的危房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工作步骤。

——全体领导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对象撤离到小学安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危房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紧急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船、工具等抢救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以应急需。

——组织应急分队全村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抢救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警钟常鸣:

(1)平时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火,报警要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村民消防意识。

(2)村消防车常维护,队员常培训,保证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见效。

(3)各应设置消防器材的企业和个人,要确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应保证村内外所有道路畅通,不乱堆乱搭,堵塞道路。

2、报警:

(1)村民或企业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

a、火警:119;村消防队(联防队)和村委会值班室电话。

(2)村委会值班室人员拨打119报警(以求万无一失)。

——向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报警(重点:书记、村主任)。

——向龙湖镇政府通报:通过广播向全村报警,要求村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3、灭火:(1)村消防队应在接警的五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a、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

b、指挥村消防队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c、按照预案,组织各企业的灭火器支援现场。

d、组织救护队抢救和转移伤员。

(3)“119”到来后,积极配合,全面灭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

(1)及时组织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势偏高、不临水等),时间允许下动员村民多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各应急分队逐户过细,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3)组织联防队设卡,动员阻止村民回流。

2、无警地震:

(1)灾情突发,领导组成员立即在所在地域(责任区)配合各小组长或民兵动员村民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离较安全地点,初拟定:

a、小学大操场、宗祠周边旷野;

d、大宫大埕、篮球场等。

(3)能撤离至村以外的,要求撤离村外,确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时间向镇、市通报灾情,请求支援。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

a、以各应急分队为单位,逐户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

b、紧急应急分队(联防队)对重点地段搜救。

c、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

d、坚持设卡,阻止无关人员回流,确保余生人员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组,多方设法组织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应群众,共度难关。

(2)多做工作,稳定村民情绪,安心在撤离地生活,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设卡把关,设法阻止无关人员返家,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寻遇难人员,配合上级,妥善处置,同时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稳定救灾局势。

1、平时多收信息,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疏导,息事宁人。

2、事发时,在家领导组成员,重点是村两委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1)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运司机工作,争取控制好运载工具。

(3)深入群众了解因。因势利导,耐心和气,做好劝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尤其做好重点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4)召集代表谈,了解真相和真实要求,合理的给予承诺办理或协助;对不合理的要求给予解释,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众工作。

(5)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反映,解决处理好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

3、如事态无法控制,及时向镇政府、派出所等请求支援,争取主动,以防事态扩大化。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或110报案,请求支援,并通报镇政府。

2、在家领导组成员迅即赶赴现场,指挥联防队和应急分队:

(1)立即隔离双方人员,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

(2)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员。

(3)召集双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调解。

(4)劝说双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重新集结,再生事态。

(5)如事态可能无法控制,随即请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态发展。

(6)事态平息后,召集双方代表调查、调解,化解矛盾。

(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即时通报镇政府。

2、在派出所人员到来之前:

(1)组织联防队控制现场。

(2)有必要时疏散周边群众。

(3)设法控制犯罪(违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扩大。发现疑犯逃窜,组织群众围堵。

(4)救护队尽可能快救治和转移伤员。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证据,寻找人证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

1、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毀火毁、震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

2、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3、对部分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度过难关。

4、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5、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6、组织灾后生产(具体根据受灾情况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项。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组成员,谁先到现场谁就是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附则。

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新形势和灾情等具体状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充实和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搞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应对校园暴力、火灾、拥堵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病、恶劣天气及地震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组长:(校长)电话:

副组长:{副校长)电话:

(总务主任)电话: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门卫及全体男教师。

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安全组同志具体分工,做到人人负责,职责明确。

(1)总务处要保障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检修保养工作,要落实门卫职责,负责配合公安、交警、医疗等有关部门对饮用水、食品、校园周边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校门口一定范围内的游摊浮点进行说服清理。

(2)教导处要加强对师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养,组织一定形式的安全讲座和演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守持续、讲规则、讲卫生的行为习惯,要指导检查各班级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

(3)应急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了解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资料、法律政策。发现问题,要及时引导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督导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在事故发生后要协助校长,组织抢救工作,要负责事故的善后事宜。

学校安全组成员要保持警惕,提高认识,把校园安全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作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来做,一旦发现或发生师生校园行凶、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灾、拥堵踩踏、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该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控制与报告。

发生安全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后,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学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组有关人员,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立刻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校园保安队伍控制现场,制止事态漫延。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110)消防(119)交通(122)医院(120)电话,寻求支援,并立即组织人员投入自救自保,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

2、人员调配:

门卫:负责在校门口等待医护及救援人员到来,召集、带领医务及公安、消防人员到事发地点,立即投入紧急救护。

校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调派。

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疏散群众,做好隔离安置工作。组织事故初步调查、判断、分析,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教导处:负责组织学校男教师、青年职工投入抢救,协助医护人员输送重病号到医院抢救;如有教师受伤,做好班级管理老师的配置。

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第一时间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班主任:时刻要跟本班学生在一起,保护学生安全。

3、逃生线路。

当遭遇火灾、地震、暴力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全体师生要根据实际情况,择选安全便捷的线路,快速有序的逃离灾区,疏散到学校大操场。

4、事件处理及原因调查。

保护现场,隔离控制有关人员,对可疑物品取样封存;留样的和现场取到样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

5、汇报。

发生安全事件后,学校各部门要加强管理,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将情况及时向全校通报,对师生进行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1、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2、应急指挥人员:

xx、值日行政干部。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办公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通知辖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突发公共事件。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无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证。为确保学生宿舍各类突发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生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生命、财产的火灾、水灾、疾病以及人为的破坏等安全事件。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校长室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1、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请消防教官讲有关消防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学生宿舍内,为防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引发不安全事故发生,生活老师随时检查电源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检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训有关人员,提高宿管老师的防火灭火能力。

4、宿舍内和晚自习教室内禁止焚烧一切物品,与火有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和晚自习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凡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生活老师、值班领导,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灭火。一旦火情严重或判断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119”火警。打开所有的安全通道,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1、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

3、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需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或相关年级、德育处的证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检查宿舍楼安全防范设备,加固宿舍楼护栏,修理门窗,检修水电,普及安全常识,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5、对住宿生实行严格的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许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允许住校生私自出校门,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制度,并明确投宿地址与电话,便于老师及时联系。

6、学生在宿舍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宿管处,通知学校领导或年级组长、班主任,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积极与家长进行联系。

7、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白天或晚上)若突发疾病出现意外,宿舍管理人员或相关知情人员,必须首先报知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8、住宿生不许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生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1、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

2、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食品加工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行培训后上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和未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3、安排专人管理校内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召开食堂承包人会议(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平均每学期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检查1—2次;经常征求师生对食堂饮食卫生和食品质量的意见,督促食堂不断改善食品加工条件,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减少师生外出就餐次数,防患于未然。

5、若遇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现象,首先由校医进行初步诊断,再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宿管处、政教处、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报主管局和派出所备案。

1、生活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生活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师应立即与值班领导、德育处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值班领导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通知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食堂协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严格来客登记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

2、上课期间,学生宿舍楼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员值班;为值班室人员配备手电、电话等设备,值班人员要昼夜在宿舍楼内巡视发现问题马上报告,安排保卫人员,昼夜在校内流动值班。

4、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一旦在宿舍楼内外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领导、值班人员通报,并将其带至值班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及时处理,控制事态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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