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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2篇)

时间:2023-11-19 10:42:19 作者:字海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2篇)

在读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主角的内心挣扎。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写作素材,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档为doc格式。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英语书,叫《金银岛》。说的是少年吉姆意外得到一张宝藏图,就和地方乡绅启程前往金银岛。为了抢夺岛上的秘密财宝,无论是奸诈,强悍,杀人越货无数的海盗,还是乡绅和地方官员都摩拳擦掌,夺宝大战一触即发!

我觉得当时金钱对人们太重要了甚至有人说:“金钱就是权利的象征!”我认为,金钱只是个小小的娱乐工具,但可以有很多用处。换了我我也要去抢的,就像书中独脚大盗的一句名言:“如果全世界都是黄金做的,人们将会为一把泥土而奋斗。”金钱可以改变现实,东山再起,好处很多。

我觉得这本书讲得很生动,主要讲了吉姆和希尔佛去寻宝。

希尔弗表面善良,其实是一个阴森,诡异的人。吉姆是个机灵,勇敢的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吉姆和他的母亲从海盗船里找到了钱,还进行了自救,机智地吉姆发出了求救信号,得到的救援。最后,寻到了宝藏。

当我读完了这本生动有趣又激动人心的书,让我觉得最珍贵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要有正义感。

我最敬佩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机智勇敢不怕危险,不怕困难,而且还能识破希尔弗的重重阴谋。经过吉姆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藏。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类似的这样的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了!

在前几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读完后我觉得书里面的海盗黑狗太坏了,他们想夺取老船长的藏宝图然后自己去挖出来分享,太坏了!还有那个瘸子表面善良其实非常险毒,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还非常佩服客栈家的孩子他很勇敢还很善良遇到困难危险不慌张,不害怕,总是用智慧打败海盗们。

我也要像那孩子那样勇敢镇定!

这本书充满冒险乐趣,读来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吉姆凭借过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才到达了金银岛,这使我明白,为实现目标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要不怕吃苦、不必牺牲。同时通过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世界上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要学会与人交往,要学会辨别好人和坏人,要敢于同邪恶行为做斗争。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金银岛》是一本有趣的书,描写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的藏宝图,有个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艘轮船,叫做“伊斯袅拉号”,他和李浦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去茫茫的大海中的一个小岛上。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读了这本书感觉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化曲折,书中的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描写得活灵活现。书中描写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幅神秘的藏宝图,让人不禁有探险寻宝的冲动。至今这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印在我的脑海里。

《金银岛》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吉姆的人在海上冒险的故事。本来,吉姆开了一家宾馆,但宾馆被强盗抢了。吉姆去市长家向市长报告,可是市长正好要出海,便把小吉姆也带上了。途中,他们遇见了假扮船员的海盗和投靠海盗的船员,但小吉姆和市长英勇反抗,最终获得了胜利。

这本书告诉我们邪不胜正,有些人虽然外表温和,但内心确是丑陋的。所以我们不仅要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心灵美。

这个暑假,我读了史蒂文生写的一篇名著—《金银岛》。

《金银岛》写的是主人公吉姆意外得到了海盗头子佛林特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带着吉姆和医生李甫西一起坐着帆船踏上了寻宝之旅。然而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在岛上,以乡绅为首的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生死搏斗。最终吉姆凭他的机智勇敢打败了海盗,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我们仨主要情节读后感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海蒂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一位老水手突然来到了吉姆家开的旅馆,并且他每天都醉醺醺的。他最讨厌别人在他大声向大家讲述水手的生活习惯时聊天。于是,大家都叫他船长。突然有一天,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来到吉姆家,问那位老水手在不在这儿。而那位老水手在楼上躲了起来,似乎很害怕那个陌生人。

我读了《金银岛》这一本书,这个故事跟海盗有关,海盗就是一帮亡命之徒,在海上抢人钱财,夺人性命,他们还有一张藏宝图,可以方便日后取用。

最后他们经过一场心惊胆战,与海盗们勇敢的周旋,一起努力找到了财宝,吉姆也不贫穷了,他现在成了大富翁!

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好词:怒不可遏、醉眼迷离、老谋深算、措手不及、摩拳擦掌、心惊胆战、魂飞魄散、毛骨悚然。

吉尔夫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但他立即又假笑这说:“嘿,小子!我喜欢勇敢的人。

日后,一个个奇怪的人相继来到吉姆家,而且他们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老水手在不在这儿。一个晚上,老船长突然离奇死去,而后面的事情也越来越离奇……真相究竟是什么?宝藏到底在哪里?如果你想知道,就赶快去阅读金银岛吧!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金银岛》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孩子吉姆,跟着大人们除海去寻宝的故事。

可是一群海盗早就盯着他们,他们装成水手混进大船里,和我们一起寻找宝藏。一路上吉姆历经了千辛万苦,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海盗,并得到了许多金银珠宝和宝藏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中我领悟到了我们只要拿出智慧和勇气就一定能战胜所有的困难,能够有信心做好任何事情。

这个学期读了一本书《金银岛》,令我受益匪浅。现在回味起仍觉得既惊险又离奇,十分新颖别致。

这本书写的是离奇的海上冒险故事。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吉姆召集了几个人,其中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条叫伊斯班袅号的帆船。但以西尔弗为首的一伙海盗也装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船上小主人公吉姆在苹果桶里偶然听到了他们的阴谋,他告诉了几个他信任的人,大家齐心协力想办法对付他们。到达金银岛后,他们和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胜利地找到了宝藏。最惊险的一段是吉姆在苹果桶里正偷听着海盗们的密谋时,西尔弗的手下想伸手把桶里最后一个苹果吃了,吉姆在苹果桶里十分害怕,如果那样肯定会被发现了,自己一定会被杀死的。可西尔弗说不要吃了!吉姆才有惊无险。最离奇的是,在小说的最后,他们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后才发现是葛恩为了吓唬最后三个海盗而装的。最感人的是乡绅的老仆在他们和海盗作战时,为了不让乡绅受伤,不顾一切的帮乡绅挡了子弹,结果牺牲了。乡绅十分悲痛,把国旗铺在老仆的身上,帮他祈祷。

《金银岛》就是这样一本离奇、充满幻想的小说,加上人物形象生动,让我浮想联篇,更加喜欢这本书了。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父与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父与子》这本书,是小学六年级必读的书,同时前一段时间,它不知道怎么流传到了我们四一班,进入了我们班非常显眼的一个角落:小书海。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喜欢这本书,直到现在被子昕买来,我才真正地爱上了这本漫画书!

这本书与众不同,它是漫画中的精英。虽说并没有文字,但是单靠理解就可以推断出它的一个个小故事是多么的令人发笑。书中的主角父与子,一个长发傻,一个很天真,两个凑起来,就发生了一个个滑稽有趣的故事。这本著作多达一百八十三页,一百八十个故事,各个故事感人幽默,体现出作者不一样的作画风格。

故事的内容很单纯,很符合实际,而且很夸张。大部分都是开头若无其事,什么都没发生。后来来个大转折,结果一定与你想象中的不同。每一个细节,每一样物品,都包含着一定的意思。

作者为了让漫画更加好笑,把动物变得更加夸张、有趣、拟人化,一看,一只鹅因没吃的,就把父亲的'烟斗叼走了。

当然啦,还有更夸张的:父与子买了一条金鱼回家养,可是金鱼挤破渔港,撑破浴缸,最后把整个房子都毁掉了。事实上,那只金鱼就是鲸鱼。

每一张图片中的父与子,神情都是很自然。生气、狂笑、大哭。也会有一些外貌特征。父亲是肥头大耳,大胡子,还有一个光秃秃的大脑壳。二子呢?又瘦又小,头发稀少,但是长到遮住了半个脸。它们都有自己的性格。父亲搞怪,儿子淘气,凑成了搞笑二人组。他们是一对朋友,也是父亲和儿子,他们也常常一起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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