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最后,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月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需要更多的范文参考,请随时联系我们。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参加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千名党员守初心.诉源治理担使命》专项活动集中启动仪式暨诉源治理工作视频培训会。该培训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主旨在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院长就为什么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及其历史背景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抓好落实,“一把手”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亲自抓、重点抓这项工作。二是应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体系中,以保障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职责担当,发扬“三不相信”精神,责无旁贷做好此项工作。
会上,新左旗法院与新巴尔虎左旗总工会、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第一中学、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等5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
会后,新左旗法院派出党员、干警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截至目前与20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元化解的机制,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20xx年度xx区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区交通局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工作职责,积极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创建“平安xx”、“平安交通”为目标,强化基础工作,突出行业规范化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维护全区交通行业的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单位是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和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几年来,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摆上议程、抓在手上,践在行动上,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并坚持了专题工作制度,听取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分解。坚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下达单位各股室,以责任书形式纳入每年度工作目标全面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责任网络基础。
为规范我区客运市场,实现“平安xx”、“平安交通”的目标,20xx年我局联合交警、工商、城管、残联、运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乡镇、城区及重点区域非法运营车辆进行整治。严厉打击了城区和部分乡镇非法营运现象,出动30余人次参与联合打非活动,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目前为止共收缴非法运营车辆:两轮摩托车86辆,微型车72辆,三轮摩托车10辆,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市场秩序。
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政治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全力抓好“双超”治理,继续加大对重载、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二是大力开展公路综合治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害。20xx年,在全区执法活动中共处理侵占路产路权行为10起,其中违章建筑6起,占道经营4起。通过整治,各种危害公路安全的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保证了公路畅通和路产路权完整。
我局在海事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我区水上运输点多面广的特点,对各通航区域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一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有效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及检查力度,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到现场检查工作,每逢节假日和赶集天,海事管理人员驻现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水上运输安全有序。20xx年,进行水运安全法规宣传4次,现场监督检查10次,执法2次,查处安全隐患3起;三是督促涉及水上运输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签订“四级安全责任书”。由于措施得力,与乡镇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我区码头、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水上运输非法运营现象,现我区水上运输连续6年零事故,确保了水上运输的良好安全发展形势。
20xx年,我局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加强了领导,制定了措施,落实了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工作,顺利完成了我区20xx年的综治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更扎实,确保一方平安。
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敖寨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制度完善、强化人员建设、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三强三治”工作举措,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和谐社会根基,推动无讼乡创建。
立足实际,整合力量,制定了《敖寨乡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强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纳入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立了敖寨乡诉源治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诉源治理工作。
整合职能,建立《诉源治理中心联席议事制度》《敖寨乡诉源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敖寨乡诉源治理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同时推行领导包保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村(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制,强化跟踪问效,加大对复杂类、群体性纠纷等案件的研判、调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下,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依托综治中心“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整合调解能力强、威望高的党员、寨老选配到网格员、联户长队伍,明确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职责职能,积极发挥网格员、联户长在乡村治理中的最前端的“哨岗”作用,切实落实调解责任,截至目前,全乡7个村(社区)共划分36个网格,设置网格长7人,专职调解员14人,网格员36人,联户长267人。
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制度,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基础,组建了村调委会、村治保委、网格调解队伍,健全村级事务决策和协商议事机制,村级自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首问负责、应急联动、议事协调、限时办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村(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载体,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诉前服务,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在乡村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等中华传统美德,并写入村规民约,注重发挥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形成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文明新风尚。
今年来,敖寨乡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起,成功化解31起,化解率100%,实现了零诉讼,做到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下一步,敖寨乡将进一步完善与所辖村(社区)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诉前调解长效机制,着力实现“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不断增强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减少诉讼苗头,有效助力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xx认真贯彻落实xxx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xxxx《关于20xx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9月将继续开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各个科室、部门齐抓共管协调建设平安工作的新局面,切实维护了医院治安安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了医院的稳步发展。现将我院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医院高度重视,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今年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医院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由齐院长任组长,包书记任副组长,吸收职能科室、各科负责人为成员,分块负责,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9月15日组织全院中层及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9月20日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主要有: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廉政建设、反商业贿赂、医疗纠纷的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职工关心、关注的政策和社会热点问题。
积极整合医院的各项工作,把医疗安全与生产安全等各项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平安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医教科、护理部、院办、院感科等科室联合组织各科室进行全面的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十一长假前进行全院医疗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各种安全通道畅通情况、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各种医疗器械和物品备用状态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平安。组织各专管人员对灭菌锅、集中供氧设施、灭火器、电梯、配电房、医院车辆、医院排污情况、医疗垃圾处理规范进行全面检查,对放射科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制定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给全体病人及家属一封公开信,加强用电食品安全、注意防盗等,倡导病人及家属积极参与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
在院网站开设“医院平安建设宣传栏”,在医院门诊悬挂横幅,制作安全宣传黑板报,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的氛围。
全院职工参加观看“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向职工介绍了交通事故死伤和损失情况,通过各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亲眼目睹身边的交通事故录像,教育职工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还教育职工如何遵守交通法规,认识各种交通标志的含义等知识。通过讲座,充实了医院安全教育内容,提高了广大职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为争创平安和谐医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规定完成年度普法任务,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日,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泽心在2020年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以《内外并举分层治理积极探索达川法院诉源治理新实践》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黎泽心指出,2019年以来,达川区法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秉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整体推进、内外并举、分层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成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取得了速裁案件占比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审判质效“三同升”,民商事案件受理数量、总体案件增速、平均审理天数“三同降”的良好效果。
“点线面”结合,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一)面上推动,激活共建共治“一盘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主动向区委作专题汇报,助推区委政法委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四治”体系构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作书面交流。
(二)线上延伸,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依托区委政法委下设的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内设9个专业调解站,外联23个行业部门,汇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会同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签订合作备忘录,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
(三)点上聚力,共绘诉非衔接“一幅图”。线下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进驻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线上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人民陪审员、行政机关调解员、网格员组建特邀调解员库,在线接受法院指派调解案件。
“前中后”过滤,探索分层治理新路径。
(一)前端治根,把牢矛盾纠纷“萌发关”。加强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十余家,提供法律咨询上百次,引导树牢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墙、制作动漫《诉讼需谨慎,多元解纠纷》,引导民风向好,获省高院肯定。围绕金南大道拆迁、秦巴医贸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发出司法建议18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前防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二)中端治本,把牢矛盾纠纷“化解关”。主动对接城乡社区治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区设立32个法官工作室、6个法律服务站、20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参与创建的杨柳“无讼无访社区”品牌在全市打响。建立法官挂包诉非对接机制,全院48名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到村包片定格,与基层组织、网格员深度合作,联合开展纠纷化解、矛盾隐患排查,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后端治症,把牢矛盾纠纷“成讼关”。发挥好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守住案件成讼防线。特邀翠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川区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入驻,接受法院诉前委托调解纠纷。创建人民调解品牌“蔡柏调解室”,接待咨询1277人次,调解成功314件,得到省依法治省领导肯定。加强“民先调”系统与法院诉讼系统对接,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诉前分流成效明显。
“速质效”齐抓,完善诉内治理新机制。
(一)繁简分流增强效率。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明确分流程序及标准,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整合人力资源配备,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模式,设置11个速裁团队,专办简易速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去年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301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0.6%;结案2934件,结案率达97.4%;平均审理天数34.11天,同比下降14.8%。
(二)强化举措加快速度。建立诉讼辅导和风险告知机制,利用类案检索系统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广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诉前分流化解。以提高保全到位率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诉前、诉中保全,设立集中保全中心,出台《财产保全工作规定》,实现立执审有效联动,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生效裁判顺利执行。2019年以来,诉讼调解1408件,执行和解425件。
(三)注重监管提升质量。深入推进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院庭长和审管办审判管理职责,及时梳理明确各项指标要求,准确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做到提前预警、调度到位。加强重点案件监管,推动办案质量提升,减少诉内衍生案件。
黎泽心表示,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发力、厚积薄发。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和中院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外牢筑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对内狠抓衍生案件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凤翔县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推进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活动实施方案》(凤综治字【20x】9号)及凤翔县卫生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推进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活动实施方案》(凤卫党发【20x】38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综治委、局党委相关安排,我院扎实有效地深入广泛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院办经研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我院的宣传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我院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院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尹家务卫生院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张海利院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强化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领导。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医疗安全的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创建平安医院奠定基础。
2、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实践x,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的新进展。
3、加强医疗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医疗卫生行业矛盾,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抓平安、抓综治、保稳定、促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4、宣传我院及综治责任人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推进平安建设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做法和工作成效,推进综治平安建设的有效落实。大力发展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群防群治的新亮点,主要让广大群众知晓平安建设的意义,确保全院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活动中。
1、全方位发动,覆盖率广。
为确保本次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院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的精兵强将,成立了平安建设宣传小组,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投身到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中来,同时各乡村医生也按照我院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广泛发动,全民动员,确保宣传活动不留死角。
2、举行了一次一条街宣传咨询活动,我院平安建设宣传小组上街举行综治平安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宣传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多人次。.
3、开辟我院平安建设宣传栏,刊登安全防范警示和综治、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认真对照县综治委、局党委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分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了宣传效果。
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端口前移,源头预防,部门联动,不断推进基层“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
截至2022年8月上旬,该院诉源治理调解案件280件,同比上升35.92%,调解成功141件,成功率50.36%,同比增长18.81%,诉讼案件受理数316件,同比下降51.23%,大大减轻了员额法官的负担,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一班人的努力,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高速路建设、市政建设涉及大量征地补偿,梨果产业迅猛发展拉大了果农收入差距,种种变化对现实生活造成巨大冲击,呈现出矛盾纠纷多元化、矛盾趋向群体化、矛盾处理复杂化、矛盾对抗极端化等特点,反映在司法领域,隰县法院2018年受理案件1005件,2019年1182件,2020年1312件,2021年1428件,年增长率平均在12.48%以上,呈逐年递增之势。
为追根溯源,找准症结,院党组把基层调研作为抓手,深入矛盾多发地,收集资料,分析原因。围绕一个目标,高效开展诉源治理,迅速解决逐年增长的案件受理数;发力两个方向,对内推动“分调裁审”改革,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对外整合资源,靶向定位,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整合三个平台,实现诉服中心调解平台,诉源治理调解平台,人民法庭调解平台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四个融合,实现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质效深度融合,法院与各单位共建共享,力量聚焦上深度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法治教育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
前置调解规范化。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诉纠纷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专职调解工作室,共同构建了诉前、诉中调解平台,邀请8个调解组织和10位特邀调解员入驻该平台。建立完善诉讼辅导、先行调解、分流衔接等工作流程机制,搭好审前调解的“四梁八柱”,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适宜且同意调解的,导入法院调解平台,推行“诉前首调”,“线上线下双调”,确保案件在诉讼流程中获得最少三次调解机会。积极开展对口委托调解,对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委托相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拓宽解决问题的视角和维度。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进行立案登记。截至2022年8月上旬,该院诉前委派、诉中调解案件359件,调解成功221件,成功率达65.00%,较2021年提高5.66%,调解时长从去年的6.86天缩短至6.14天,案件得到更高效快捷的审理。
案件审理模块化。将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纳入繁简分流、类案审理、案件监管三大模块。推进繁简分流,特别是对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立案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推进“要素式审判”,一审终结,减少当事人讼累。立足提速增效,组建速裁团队,推进速裁快审,在效率上突出“快”,流程上适用“简”,快速化解诉讼案件;立足办案尺度统一,推进类案审理,同类案件由同一法官审理,保证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结果统一性。立足案件质效,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衔接,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努力提升服判息诉率,尽量减少上诉案件和“衍生案件”发生,做到案结事了。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类型化纠纷裁判标准,提高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及裁判结果的预判能力,减少上访案件发生。
驻点联建、巡回审判常态化。加强与包联片区党建双联互建,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院党组将全县划分为11个包联片区,11名党员法官分别对接包联乡镇、社区,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包联企业,加入包联单位党支部,联手共建诉源治理示范点,促进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法官每月进驻包联区不少于两日,培训讲解法律新规,现场传授调解经验,不断提升包联区矛盾化解水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常态化开展“六进”工作结合,进机关、社区及乡镇,联络各方,了解社情;进企业,进高速公路施工现场,调研矛盾频发因素,总结纠纷变化规律;进学校,与师生代表座谈,探索“校园普法全覆盖”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审理醉驾刑事案件,进农村庭院审理邻里纠纷,进采摘现场审理梨果购销合同,旁听群众累计1400余人次,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巡回审判后,党员法官带领工作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小册子,进户帮助老年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讲解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使用方法,服务群众达2000余人次。
拓展多元矛盾解纷平台。在原来8家矛盾化解协作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法院+”对接渠道,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多元调解,从3月份开始,院党组主动联络、接洽各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进一步凝聚力量,整合资源,仅仅一月,便先后在18家单位建立了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完成挂牌工作,组建了以医疗纠纷、果业纠纷、校园纠纷调解中心为主体的专业调解团队,现已发展特邀调解员38名;发挥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会、妇联、社区等单位辐射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共同组建调解中心,选派法官定期出去指导、化解潜在纠纷。进一步落实政法委关于创建“四无”村(社区)的要求,深化与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联系与相互配合,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组建覆盖全县各乡镇的调解网络。各站配备专门法官,对司法所调解案件进行指导,对各单位推选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规范调解行为,规范文书制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进在线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顺畅衔接,依法支持和保护非诉调解成果。截至8月上旬,各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现场调解、处理纠纷61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恼,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化诉调联动体制机制。组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果业纠纷、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中心,加强与交警队事故处理调解平台、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纠纷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等平台间的横向对接与联系,做到案件信息共享,法律资源共享,调解力量共享,使纠纷在平台上及时得到快速解决。探索交通事故纠纷、果业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诉前鉴定中示范诉讼量化调处机制。对金融借款、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公司等纠纷集中处理,集中研讨,集中化解,引导银行、物业、保险、劳动等修正现有格式合同,增加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条款,形成小额诉讼类型化诉源治理的多元化解机制。截至8月上旬,化解金融纠纷37件,劳动争议纠纷7件。
延伸人民法庭服务功能。开发区法庭和东川法庭党支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服务群众一线平台、社会治理重要环节”作用,以打造“无讼乡村”为契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开展人民法庭调解指导、矛盾分流、联合化解、巡回审判、便民诉讼等工作。在法庭内设立调解工作室,邀请在当地有影响力,热心调解的社会贤达进驻法庭,即时调处化解当地纠纷,探索形成预防摸排,风险预判,联动调解,总结反馈的基层治理格局。投入实质化运营一月间,下李法庭已化解纠纷2起,东川法庭化解纠纷7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将不断开拓思路,借鉴中立评估的思路,探索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进行调解,降低鉴定成本,进一步把案件受理数量降下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范文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既着力于从内部挖掘潜力,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案件存量、缓解案件增量,提升审判质效;又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司法实践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适用,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官有效减负等现实意义。人民法院需进一步厘清认识、结合自身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村镇,推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社会治理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通常有三道防线,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是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而司法途径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道防线有其各自的功能定位,具有互利共赢的特性,有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理想状态下是从第一道防线开始,纠纷由多到少、由简单到复杂逐级递进,形成一个有梯度性的化解结构,寻求各类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减少二审、执行、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数量。
对人民法院而言,有效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全域全程、全面覆盖。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第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基础治理,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第二是依托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第三是关注进入审理程序的纠纷,将前审案件作为后续案件的源头,加强不同审级、不同程序的源头治理,减少进入二审、再审、执行的案件数量。
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要做实做优“三道防线”,实现多数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调解和速裁程序快速解决、疑难案件通过精细化审判解决,形成多层次阶梯式解纷体系。
一是完善协同化治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特别是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法治宣传,在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理送法活动,以社区、村为载体,推进司法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坚持“预防、化解、治理”的理念,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展开进一步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完善多元解纷平台构建。随着人民法院探索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手段的不断深入,应切实有效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网络纠纷的过硬本领,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用好已有信息化系统,搭建线上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及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推动线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支持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发挥解纷平台的分流作用,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各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各社会团体化解矛盾纠纷的数据贯通起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汇聚、成果共享,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实现线下和线上平台融合,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互通和全流程互动。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三是健全多层次纠纷化解机制,层层过滤,让大量类型化纠纷止于诉外。诉源治理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法学会等机构团体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先参与到纠纷化解中。相较司法诉讼程序而言,调解或公证、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是更为柔性的解纷方式,也是化纠纷于诉前的关键环节。在诉非协同互补过程中,法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指导作用和不可替代的衔接作用。将前端治理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等组织,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并且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精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制定完善诉调对接举措与衔接机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树立规则导向上来,有助于强化法律在纠纷化解中的权威地位,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积极推动设置重点领域纠纷的先行调解前置程序,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加大对类型化纠纷的专业性业务指导。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产品责任纠纷,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各类组织作用,实现类型化纠纷集约化解。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背景下防范纠纷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关键举措。只有不断创新路径和方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解纷力量资源协调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才能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
法院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分子,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各类犯罪,共受理一审、二审刑事案件****件,审结***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突出重点,快审快结,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刑事犯罪。针对近年来团伙抢劫、盗窃、流氓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上升的趋势,全市法院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人。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精神,突出重点,快审快结,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城乡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好转。针对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市制贩假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活动抬头的趋势,市中级法院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严惩,共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问题,全市法院依法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坚持与公检司密切配合,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两级法院主动和公、检等有关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地方犯罪突出,就到什么地方开庭审理和宣判,以凌厉的严打攻势震慑犯罪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同时讲究斗争策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定期到看守所给在押犯讲法律、讲政策,促其认罪服法;利用减刑、假释犯人的机会,到看守所对在押犯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这些措施,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出现了犯罪分子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检举他人犯罪的好势头。
对于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及时裁定减刑或假释,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这样,使罪犯认识到,只有加速改造,才是唯一出路,从而提高了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在办案时,克服了“裁定作出即了事”的孤立办案思想,深入劳改单位,召开减刑、假释大会,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指明努力方向,教育罪犯自觉遵纪守法,洗新革面,重新做人。这样做,使绝大多数罪犯获得了新生。
(三)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了发挥民调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市法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民情信息网络。并通过业务培训和开展“调解日”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引导民调干部抓焦点,找规律,制定防范措施,懂得怎样抓住时机,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对各自辖区的民调人员进行了10余次的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600余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
一、织密“一横两纵”网格,夯实诉调对接基础体系。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一横两纵”的诉源治理机制。“一横”是指以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市级各部门的诉前化解资源和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形成市级职能部门的高效协作联动。“两纵”是指分别以市法院和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镇、村两级的调解资源和力量,形成上下信息互通、流转有序、紧密协作的纵向力量联动。依托“一横两纵”诉源治理网络建设,形成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格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层化解体系。
二、推行“双向”互助模式,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实行纠纷线上流转+人员线下派驻模式。制定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清单,硖石街道、海洲街道与市法院建立云上联动解纷机制,各镇与派出法庭组建镇级诉源治理工作群,推行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全面推行人民法官每周不少于半日驻镇联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专职派驻+兼职轮驻法庭,有效整合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优势,强化镇矛调中心和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范文
20-年以来,漳平市法院正确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当前风险和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弘扬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加强源头治理,配合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处理在萌芽,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或控制法院收案,减少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涉诉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当前工作情况。
1、强化平台建设,畅通非诉解决渠道。
坚持在“内强动力、外聚合力”上下功夫,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改造永福、新桥两个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突出诉调衔接、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案件分流四大主要职能,设置立案登记、案件查询、材料转接、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打造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新平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
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漳平市调解中心的沟通,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力量,建立律师工作室,搭建综合性的诉调对接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定由立案庭具体负责司法确认对接、协调、指导等相关工作。
2、强化调判结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构建大综治大调解格局。通过巡回审判、法律七进、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由审判业务团队、人民法庭根据各自职责与专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建立对接,不定期开展实务交流、业务指导等活动。注重发挥陪审员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经验的优势,邀请其参与案件调解。对特定行业纠纷案件,邀请专家进行行业内调解,疏导解决纠纷。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对一些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矛盾激烈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对少数结案后无法执行、社会稳定风险大的案件,邀请有关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助调解结案。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采用“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速裁机制,畅通从立案到调解、审理的工作渠道,实行团队专业化办案,针对没有争议或有争议但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以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刑事案件,简化送达、传唤、举证期限、开庭程序,遵循依法及时、多元调解原则,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3、强化配套措施,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注重人员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研讨、个案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注重舆论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调解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释法答疑。积极开展法官巡回接访,带案下访,判后答疑等工作,定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走访,帮助排查纠纷,消除矛盾隐患。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带动下,市法院走出了一条“调解高、质量好、诉讼案件减少”的新路子,20-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件,同比下降 %,结收比 %,调撤结案 件,调撤率为 %,其中立案庭办理司法确认 件,速裁团队审结 件,平均办案周期为17天。因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突出,市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二)在规范多元纠纷化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3、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积极性不高。由于目前非诉讼调解的权威性不足,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调解的案件比例不高。个别律师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也不愿主动选择诉前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强化干警专业能力培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稳定工作的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完善防范应对专项工作机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是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讼服务向前延伸,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多方支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裁判功能,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强化决策贯彻和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执行力,督促干警树牢底线意识,强化规矩意识,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一)当前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法院党组始终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出台《关于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多元化、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成立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承办人为责任人的信访化解格局。
落实全员信访责任制、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随访随接等便民接访措施、重大信访听证制度,开通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坚持每月农历初二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及时疏通信访渠道。实行重大节日及敏感期间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带班值班制度,20-年未发生越级访、集体访、违法闹访等情况,信访秩序整体良好。
2、认真排查,建立台账。
从案件审判执行阶段的各流程及来信、来访、督办材料等多方面进行滚动式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登记造册,并通过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将信访件信息录入系统,导入关联诉讼、执行案件,特别是对易金荣案等12件重点信访案件建立电子信访台账,做到一案一台账,及时更新信访信息,全程留痕,提高工作效率。
对排查的涉诉信访案件,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法院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约谈信访人或向所在基层组织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和相关活动动向,积极主动向信访人进行法律解释和途径引导等工作,签订稳控责任书 份,确保信访人始终掌握在视线之中。
3、依法处理,稳控有效。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8年共申报县级司法救助7件,获批司救助金24.8万元,申报市级司法救助3件,获批2万元;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各流程,对司法救助案件立案编号,形成卷宗并做好归档工作。
依法处置违法信访,对于违法信访人绝不姑息,2018年共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人4件5人,通过对依法处置违法信访的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对依法依规信访的引导。
(二)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3、终结工作不足,20-年无符合终结条件的信访案件。
4、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积极性较低,20-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仅1件,信访工作的律师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4、推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建章立制,加落实资金保障,强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范文
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
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20-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
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20-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9.1%。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1.1%。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20-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11.2万元。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二)存在问题。
1.案件线索较少。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
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
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2.7%。
(二)存在问题。
1.线索质量不高。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
2.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
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的难度很大。
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
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教育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存在问题。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
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
(二)存在问题。
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环保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具体举措。
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
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
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
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涉检涉诉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实源头防控。
8.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领域、行业共性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p2p金融、劳资纠纷、食药医环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9.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10.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基层治理“四平台”,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探索“检察+网格”信访化解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少群众诉累,就地化解矛盾。
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区的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列入了《*市*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计划安排,5月31日,*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本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公会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镇“*村”党建联盟挂牌点、*人民法庭、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审判庭等单位和场所,听取公会法庭、*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况介绍。并组织法院和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收集意见建议,达到了预期的调研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来,特别是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就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专题部署之后,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以做好创建“无讼村(社区)”、诉前联调等工作为抓手,强化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积极推进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一)完善设施,建章立制,强化基础保障。
制定《*市*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规则(试行)》《*市*区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工作规定(试行)》等十多项制度、规定,为诉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举,强化源头预防。
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活用善用司法建议,提前防控和化解矛盾风险。在诉讼审判过程中善于总结和发现矛盾纠纷根源,及时反馈,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用参考,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
(三)加强联动协调,推动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四)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深化非诉化解。
同时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工作衔接,释明解纷方式优势特点,强化非诉方式运用;
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诉前辅助分流机制,实现案件快速流转;
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立快办;
仅今年4月中旬,区人民法院就诉前调结企业合同纠纷案件15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诉源治理大格局远未形成。
诉源治理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综治单位主责、基层组织主抓的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参与完成。就当前诉源治理工作而言,主要还是依靠区人民法院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而且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导致人民法院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很难落到实处,与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愿景仍有较远距离。
(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诉源治理未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现有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组织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联合调解机制不完善,网络系统对接不顺畅,不能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调解员人才培养和职业评价体系、基层纠纷化解保障机制等有待完善。
(三)调解队伍建设仍显薄弱。
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财政补贴不足,特邀调解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区财政预算,相应的调解员补贴和调解委员会补助落实不够到位,调解工作激励作用发挥不好。
(四)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
一些职能部门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优势认识不足,宣传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覆盖面不广。部分群众对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不够了解,化解矛盾纠纷过度倚重诉讼途径,使一些矛盾纠纷上升为诉讼案件。
三、意见建议。
诉源治理工作是实现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重要实践,对于深入推动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法院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领会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各类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党政机关、各基层组织、各类调解主体的沟通、协调、联系,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覆盖城乡的纠纷调解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渠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强大合力。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发挥法官工作室等机构作用,推动专业力量下沉网格,畅通诉前调解协作渠道,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外调解有序高效,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区人民法院要与各乡镇、司法局等部门深入交流协作,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多角度、深层次大力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非诉解决纠纷方式的优势以及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群众了解、支持、参与调解工作,提升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助力提升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水平。
加大法官对基层调解员的指导力度,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提升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公会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镇“×村”党建联盟挂牌点、×人民法庭、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审判庭等单位和场所,听取公会法庭、×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况介绍。并组织法院和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收集意见建议,达到了预期的调研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来,特别是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就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专题部署之后,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以做好创建“无讼村(社区)”、诉前联调等工作为抓手,强化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积极推进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为深入推进×区的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列入了《×市×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计划安排,5月31日,×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本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公会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镇“×村”党建联盟挂牌点、×人民法庭、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审判庭等单位和场所,听取公会法庭、×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况介绍。并组织法院和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收集意见建议,达到了预期的调研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设施,建章立制,强化基础保障。
制定《×市×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规则(试行)》《×市×区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工作规定(试行)》等十多项制度、规定,为诉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举,强化源头预防。
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活用善用司法建议,提前防控和化解矛盾风险。在诉讼审判过程中善于总结和发现矛盾纠纷根源,及时反馈,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用参考,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
(三)加强联动协调,推动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四)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深化非诉化解。
同时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工作衔接,释明解纷方式优势特点,强化非诉方式运用;
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诉前辅助分流机制,实现案件快速流转;
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立快办;
仅今年4月中旬,区人民法院就诉前调结企业合同纠纷案件15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诉源治理大格局远未形成。
诉源治理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综治单位主责、基层组织主抓的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参与完成。就当前诉源治理工作而言,主要还是依靠区人民法院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而且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导致人民法院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很难落到实处,与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愿景仍有较远距离。
(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诉源治理未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现有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组织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联合调解机制不完善,网络系统对接不顺畅,不能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调解员人才培养和职业评价体系、基层纠纷化解保障机制等有待完善。
(三)调解队伍建设仍显薄弱。
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财政补贴不足,特邀调解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区财政预算,相应的调解员补贴和调解委员会补助落实不够到位,调解工作激励作用发挥不好。
(四)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
一些职能部门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优势认识不足,宣传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覆盖面不广。部分群众对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不够了解,化解矛盾纠纷过度倚重诉讼途径,使一些矛盾纠纷上升为诉讼案件。
三、意见建议。
诉源治理工作是实现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重要实践,对于深入推动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法院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领会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各类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党政机关、各基层组织、各类调解主体的沟通、协调、联系,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覆盖城乡的纠纷调解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渠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强大合力。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发挥法官工作室等机构作用,推动专业力量下沉网格,畅通诉前调解协作渠道,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外调解有序高效,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区人民法院要与各乡镇、司法局等部门深入交流协作,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多角度、深层次大力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非诉解决纠纷方式的优势以及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群众了解、支持、参与调解工作,提升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助力提升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水平。
加大法官对基层调解员的指导力度,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提升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
一、集成“三化”模块,解锁更灵敏的调解工具。一是标准化案由分流,匹配更加精准。根据民商事收案量排名,进一步细化前端原有的23类一级案由,设置成150项二级案由,进行标准化智能分流和委派,促进调解力量精准匹配。二是智能化预警研判,决策更加高效。聚焦重大风险防控,针对涉刑涉众涉稳群体性纠纷增强了研判能力,增设案件自动化查重功能,对可能涉刑、涉稳、涉群体性的案件,进行自动化预警和标识,实现分析能力提档升级,推动维稳安保防线前移。三是精细化考核评价,管理更加科学。设置当事人评价功能模块,设定38%的最低调解成功率,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五星评价管理和积分制排名考核,开展超额累进式薪酬分配和金牌调解员评选,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汇聚“三力”资源,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一是打破资源壁垒,做大调解合力。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弥补专业调解力量不足的短板,打破地域限制整合全市60多家律所的1400余名律师,加入“一码解纠纷”专业调解队伍,5月24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正式上线。二是诉前引调分类,发挥专业能力。根据律师调解员的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将借贷纠纷、涉企纠纷、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7类案件自动匹配分案,进一步提升调解质效。截至目前,已分流律师调解案件221件。如“法视界”律师调解室,成功化解了涉及70余人的某奶茶加盟商涉稳维权纠纷。三是明确收费标准,调动市场活力。坚持收费调解和公益调解相结合,制定了律师市场化调解收费标准,达到规定标的额的案件可进行收费调解,有效调动律师积极性。5月27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上线的第3天,第一起诉前律师商事调解案件诞生,市场化调解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三、建强“三线”组织,打造更多元的调解生态。一是做强人民调解阵线。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退休政法干警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今年5月,正式筹建“天平调解工作室”,招录3名退休干警进驻矛调中心开展矛盾化解,提高源头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做大行业调解阵线。继续做强“和滨江”特色基层治理品牌,全面推广“七心调解法”,坚持“一般纠纷当天结,疑难纠纷15日解”,以细致用心专业的调解方式开展物业纠纷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萌芽状态。在长租公寓爆雷事件中,“和滨江”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累计化解房屋租赁纠纷463件。三是做优诉前调解阵线。以法院示范性判决案例为参考,促成前端调解,达到“判决一个,调解一批”的效果。如,促成了200余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揽子调解,避免双方频繁互讼,形成涉稳风险。
法院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成立了信用社案件防范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对信用社进行了全面自查,明确自查人责任,使自查工作覆盖到全社各项业务,自查面均达到100%。
二、自查内容:
主要检查:
1、规章制度健全及落实情况。
2、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3、会计出纳业务情况。
4、科技网络系统管理情况。
5、安全保卫业务情况。
三、方法步骤:
由案件专项治理小组组长牵头,检查信贷、会计(含储蓄)、出纳的行为动态,排查参与“黄、赌、毒”、经商办企业、从事股票活动、不正常交友的问题或现象;检查业务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环节控制制度落实情况;主办会计带领检查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及结算情况,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内外账及金融机构往来对账情况,印押(机)证分管、库房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自查情况如下:
2、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截止自查时余额为***万元,通过逐步核对,底卡相符,账卡相符。存在问题是:原部分存款身份证号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