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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读后感(实用20篇)

时间:2023-11-25 14:00:46 作者:BW笔侠文城读后感(实用20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后,对于所读内容的主观感受和个人理解的总结。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作时多一些思考和灵感。

《文城》读后感

跟余华的其他小说一样,《文城》也是酣畅淋漓,读时非常痛快,也非常激烈,翻来覆去,手不释卷。

此书并不复杂,有两条主线,一是林福祥携女寻妻,二是小美跟阿强的故事。两条主线分叉出去,最终又聚合于一起,当最后小美跟阿强的坟墓,与林福祥的棺材近在迟尺时,三个人的命运却以一种“生离死合”的状态相遇,真是命运弄人。林福祥想不到,小美想不到,我也想不到。

读《文城》的感觉,让我想起了读《活着》,人一个个死去,命运似乎过于沉重,在《活着》里面的悲天悯人,同样在《文城》展现,我不知道余华是有意为之,还是一种叙事本能的暗合,或归宿。

跟《活着》不同,余华在《文城》的叙事更加大胆、泼辣,无论是残酷无比的暴力,还是勾人心魄的性描写,余华比以往更冲动,一往无前,毫不掩饰,我不讨厌性描写,但我很难预料未成年读此书,读到暴力读到性,会有何感想。但我以为,余华的小说,不太适合年轻人看,这种风格的纯小说,却是以前那代人的记忆。

在《许三观卖血记》之后,余华的创作一度中断多年,当《兄弟》出来时,我觉得并不出彩,跟《活着》无法相提并论。我在《兄弟》里看到了无与伦比的失控感,我甚至怀疑余华不适合创作高于二十万字的小说,难道他的才华就此凋谢。

在几年后,余华用他巨大的野心创作了《第七天》,这本书毁誉参半,可能余华太想表述他的思想,用力过猛,反而适得其反。但我在《第七天》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余华,用良知良能写作的伟大作家,我猜想《第七天》会在多年后,可能在余华死后,会有一个新的定义与评判,甚至它的历史价值可能会超越《活着》。

而恢复常态的余华,一个没有野心勃勃的余华,在八年后,顺其自然的创作了《文城》,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余华还是当初的那个余华,没有变,他的强大的叙事能力依旧让人叹服,他的文字依旧散发着独特的味道。他简直让生命太苦了。

在中国所有的作家里,最喜余华,余华的文字与思想、他的耿直与良知,深邃的宁静与孤独更能打动我。他的小说在风平浪静里会掀起波澜壮阔的东西,一种深刻的宽广的命运无处不伸延到灵魂更深的地方。这就是余华的魅力。

《文城》读后感

看完余华最新小说《文城》,对乡绅阶层印象非常深刻。小说中顾益民、林祥福,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乡绅,这是一个在传统乡土社会备受尊敬的阶层。根据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中国绅士》阐述,这个阶层以地主、读书人、商人、大手工业者为主,家底一般比较殷实,有较强经济实力,因此,在民众心中,他们是“有钱人”。而在统治者眼中,他们还是“帝国基层(中介)代理人”。在传统社会,考虑统治成本,即便再强大的皇权,其触角也顶多通过官员,延伸到县一级,因此,自古有“皇权不下县”一说。至于更基层的地方,一般采用自治的方式,由乡绅代为组织管理,或者充当官员与民众之间的“缓冲中介”。所以乡绅也备受统治者优待,也有比较强大的政治实力。由此,乡绅阶层成为了传统乡土社会的基层秩序维护者,也是传统道德的捍卫者。

在小说《文城》,我们处处可以看到乡绅阶层的作用:发生饥荒时,收容田氏父子六人的,是作为地主乡绅的林祥福他爹;发生风灾雪灾后,在地方组织赈灾的,是作为商会会长乡绅的顾益民;北洋败兵过境时,顾益民、林祥福等筹款筹粮,“礼送出境”,确保溪镇没有被抢掠一空;土匪危害地方时,顾益民积极组织民团,保境安民,基本上确保了溪镇的稳定……可以说,乡绅在维护地方秩序方面,确实是费心费力。在此过程中,他们在地方上也获得了崇高声誉。其言行品德,也得到了众人认可。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在小说《文城》的那个时代,也就是清末民初,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乡绅阶层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冲击。

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原本的老式教育渠道,正式作古。然而,新式教育又还没有完全确立,因此,乡绅们的下一代,遭遇了非常尴尬的“青黄不接”,其受教育质量大幅跳水,于是便出现了大批量的“顽劣之徒”。小说中,顾家的四个儿子,便是集中代表。先是顾同年变成了“混世小魔王”,接着又带坏了三个弟弟。可以说,这四个儿子,已经变成了不肖子孙,也完全辱没了顾家门庭。即便不遭遇其他变故,顾家的衰败,也会因为这四个儿子的不成器,而变得不可避免。

如果说教育方面的变化冲击,还只是一条支线,那政治方面的冲击,就是《文城》中的主线了。

原先,传统社会因为有“皇权—乡绅—民众”这样的三角关系,基层秩序是比较稳定的。然而,随着清政府的崩溃,皇权没了,在小说《文城》中,我们看到偌大的溪镇,一个有数千人生活的水上枢纽,居然自始至终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不管是遇到风灾、冰灾还是匪患,完全靠乡绅顾益民等维持。这便是皇权消失后新的政权又没建立带来的治理真空状况。这种治理真空状况,相比原先的传统三角缺了一角,变得极不稳定。于是,以军阀、土匪为代表的各方势力粉墨登场,开始介入地方,试图重构新的秩序,弥补缺失的一角,由此跟乡绅阶层产生了直接接触和冲突。

一开始,乡绅阶层是抱着“合作”的态度,试图以一定的代价,维持地方的稳定。在他们看来,给军阀交军费、给土匪交绑费其实跟给皇帝纳粮并无本质不同,都是维持地方秩序的成本。所以在小说中,顾益民愿意花钱招待北洋败兵,客客气气“礼送”出境;同时,对于土匪的“绑票”,顾益民、林祥福都愿意破财消灾,用钱赎人。随着匪患日益加剧,顾益民组织起了民团,但民团也只是用来守卫溪镇,并没有主动进攻土匪。然而,随着土匪进攻溪镇,试图夺取这个地方,这一切都变了。

土匪的“绑票”,要花钱赎人。花多了,确实会让乡绅蒙受经济损失,但这都只能算“伤枝”。然而,土匪如果霸占溪镇,那对于乡绅来说,必然会“伤根”。因为,溪镇是顾益民等乡绅的基本盘,其祖坟在此,家产和家人也在此,因此他们一直在苦心维护。土匪烧杀抢掠,无所不为,他们对地方破坏性极大,却几乎没有建设性行为,因此,一旦容忍其进城,溪镇必然惨遭荼毒,而拥有大量家产的乡绅也会首当其冲。由此,乡绅必然会坚守溪镇,誓死一战。因此,在小说中,溪镇攻防战尤为惨烈,民团全部英勇战死,而土匪最终也狼狈溃逃。

此后,双方结下了血海深仇。土匪镇定思痛,视乡绅为眼中钉,必除之而后快。经过一番谋略,土匪头子张一斧绑架了乡绅首领顾益民。随后,对其肆意凌虐,通过“压杠子”、“划鲫鱼”、“摇电话”等酷刑,折磨其身体,羞辱其人格。而前去“赎人”的乡绅林祥福,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提前交代好后事,然后才去见张一斧。显然,张一斧也没有放过这两个人的打算。因此,他故意激怒林祥福,然后痛下杀手。只是,他没有料到顾益民竟然逃脱了。为了泄恨,张一斧血洗了齐家村。而随着林祥福被杀,顾益民被辱,溪镇的乡绅势力一蹶不振。虽然,以陈永良为代表的新乡绅势力组织了最后一次决战,打垮了张一斧的土匪队伍,但乡绅势力之衰退,已经是大势所趋,无可挽回了。

这也是小说结尾部分,劫后余生的顾益民,要拖着残躯,在林祥福灵柩回家时一路相送的原因。他之所以执意这么做,其实不仅仅是感念林祥福之恩德,也是物伤其类,缅怀和感伤乡绅势力的消亡。林祥福死了,他已经垮了,而军阀依然在混战,土匪也继续在横行。溪镇已经不安全了。这也是他不敢从上海接林百家回来见父亲林祥福最后一面的原因。因为,作为溪镇乡绅的首领,他已经无法确保林百家回来后的人身安全。

在小说结尾,余华用简洁的笔调,描绘了溪镇周边的萧瑟和破败。“道路旁曾经富有的村庄如今萧条凋敝,田地里没有劳作的人,远远看见的是一些老弱的身影””曾经是稻谷、棉花、油菜花茂盛生长的田地,如今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曾经是清澈见底的河水,如今浑浊之后散发阵阵腥臭”。这种描写,既是溪镇破败的真实写照,也是乡绅落幕的悲痛挽歌。

《文城》读后感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文城》读后感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文城》读后感

三月得知余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摆放在畅销区,小县城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地阅读,在今天阅毕,闭上眼,脑海中浮现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妻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民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匠林祥福与江南织补女小美相遇、结合,但小美生下女儿后不辞而别,了无音讯,林祥福怀抱女儿,凭借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南下找寻,最终在小美的家乡溪镇落脚,历经兵乱匪患,找寻爱人一生。

结果是,小美十七年前因雪冻而死,跟首任丈夫阿强葬在西山脚下僻静之处。林祥福赎人时被土匪刺死,尸体被田氏兄弟运回北方故乡,路过西山脚下,棺材板车短暂地停留在小路中间,棺材与墓碑的相遇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再见面,林祥福终于迎来了小美。

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出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碑不好,因为它是一次写作尝试,失败很正常。好在《文城》在余华的安全范围内,叙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能引起情绪强烈波动——我有好几次中途停下来,做其他的事来消除内心的苦大仇深。虽然少了《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并且书中间部分因描写过多土匪事迹而冲淡主题,但不失为一部好作品,尤其是《文城补》这部分关于小美的叙事,让人为小美的际遇遗憾,也让人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无分豁然开朗。

余华笔下的小人物忠厚老实,谦卑和沉默寡言,情感不溢言表,有些顽固执拗又略带市井俗气,大多命运多舛,被旧时代推动前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一本小说的主人公。余华很少对人物的眼睛鼻子嘴巴脸进行外貌描写,也很少进行人物心理描写,刻画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啰嗦,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就能给句子点睛,沉着冷静地令人害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少即是多。

想起读本科时,辅导员建议我们多阅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初中,就阅读余华的书,啧啧称赞,同时恨我们游手好闲。我突然发现,自己接触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读初一的时候。开运动会时,一个同学拿来书,书中描写男女之事的内容在男生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持放大镜那里,几页纸也被翻得稀烂。当时我只看完一部,很久之后才合着另一部通读,故事简朴戏谑,引人入胜。

言归正传,《文城》苦涩又浪漫,一个人寻另一个人,他坚信“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他总能迎来她。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林祥福也是身披这样的勇敢,将自己连根拔起,飘向南方,去履行“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的承诺。

《文城》读后感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初中生读后感相关作文:《城南旧事》读后感

我第一次接触《城南旧事》这本长篇小说的时候,是在小学五年级,我还记得我学了一篇叫做《窃读记》的课文,我喜欢作者林海音的写作风格,开始去了解她,有一次路过书店,正巧看到她的书,那本书就是《城南旧事》,那书名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它带给我很多思考和新的感悟。如今,我早已步入中学的大门,又学了一篇林海音的文章——选自《城南旧事》,《爸爸的花儿落了》,年级也因此为我们放映了一部电影《城南旧事》。

电影中的主人公小英子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孩,主要讲述了小英子住在胡同时所发生的事,记录了小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它透过小英子童稚的视觉,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让人说不出,道不明的童真,却写出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这首悦耳动听的骊歌伴随着电影的开场而在耳边回荡,我们就在这歌声中开始了电影的观看。

在小英子稍微长大了些的时候,她们一家搬到了胡同里,小英子也上了小学,在学校里,小英子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草丛里,小英子认识了在她眼里是“好人”的男子,他为了供弟弟上学,只得去当小偷,而小英子却认为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在亲眼看着他被警察抓走的时候,小英子非常伤心,宋妈也随着自己的丈夫回了故乡。最后,小英子的父亲因染病而不幸与世长辞,受到后世的尊敬,小英子也随母亲乘上了马车,同时,也告别了童年。

电影播放着,那动人的情节不知打动了多少同学的心,我们跟着剧中的人物一起开心,一起失落,甚至是一起流泪。

小英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长大,带着这些永不褪色的记忆走过一生。童年只有一次,但愿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值得让自己怀想的美好童年。

作文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文城》读后感

时隔八年,再一次捧起了余华的小说,如饥似渴的读完,合上书本,意犹未尽。每次读余华的小说,总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这时定是要开一瓶好酒,备几盘下酒菜,嘬着酒香,听着挚友的故事,听着听着,也就仿佛置身事中。

这个故事,从一个名叫林祥福的男人寻妻开始,这位仁义敦厚的北方大户,突然遇到了从南方去京城寻亲的“兄妹”,妹妹叫小美,典型的南方美人,温文尔雅,被男主救助在家,于是乎,日久生情,虽然期间小美离家一次,但是终究小美还是回来,给他生了一个女儿,正当林祥福以为美好生活开始,小美突然再一次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文城”的印象,于是林祥福就开始了抱着儿女,抛家舍业,离开故土,踏上了文城寻妻之旅。

这一寻,就是一生。

这一生,饱经风霜,岁月蹉跎。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身上,虽然这路上收获了仁义兄弟,女儿也逐渐成长,但埋下心底的那个秘密到死都未曾揭开。

书中的精彩不仅仅在于主线的寻,其中南北的族乡差异,大家族的仁智礼信,土匪的残暴与护卫团的忠烈,豆蔻情开,男欢女爱,都在余华笔下淋漓尽致,阅读的过程像是看一部连续剧,精彩纷呈。

最后的补章,逐渐把谜底揭开,皆是情,亦是孽。但唏嘘过后,仍感叹:有些人,一次错过,这辈子,就错过了。

《文城》读后感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文城经典摘抄文城读后感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文城”。

很喜欢读余华的文字,冷峻得仿佛咬牙切齿;真实得好像泥土砂石。有时候,你甚至可以听到文字背后,他冷冷的笑声。

他的文字,就像月光下的一条小路,蜿蜒曲折,把你带到神秘莫测的境地,似曾相识,却又恍如隔世。

余华在2021年3月出版了新作《文城》,这是暌违数年以后,我们又看到的一个惊喜。

下面,我从本书里抽取几段话,断章取义,谈一谈自己的对人生的看法。

1

“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

这句话很古老,也很实在。

修成一身真功夫,应对八面来风。

一个人想在现实中立足,就要有生存的本事。要么智谋过人,要么孔武有力;要么家庭殷实,要么才华超群。

总而言之,最可靠的,就是一技傍身。

家里有钱,会坐吃山空;孔武有力,会年老体衰;家庭殷实,会风云变幻;才华超群,会江郎才尽。

一个人的能力,才是金饭碗。如果做到了独一无二,卓尔不群,走到哪里,你都能吃香喝辣,潇潇洒洒。

时代变迁,与你无关。

2

“别让你的心地善良,成了处世的缺陷。”

大家都知道,老实人吃亏。可是老实人总是很多,他们形成社会的洪流,推动着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做好自己,才是王道。

他们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劳动,不欺人也不自欺。

就好比种庄稼,到了一定的节气,精耕细作,然后撒下种子,浇水施肥喷洒农药,你敢糊弄庄稼吗?除非你想颗粒无收。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

人善人欺天不欺。心地善良的人,心安理得是他最好的床铺,问心无愧是他最美的标签。

3

“好好生活的前提是,首先别委屈了自己……”

生活的最高境界,就是让自己舒服。

这种舒服,不是懒惰,不是寄生虫,不是剥削他人,不是依赖父母。

它是勤奋劳动的薪酬;它是不断付出的回报。

大画家达·芬奇说过,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终生,可得永久的安眠。

每天,都是最好的时代。

把自己的本事练好,然后无限次地为自己复利;把自己的心室扫净,然后欣赏月光如水茶香四溢。

不委屈自己,最高的境界,就是“跟自己结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4

“一杯水,你渴的时候,它贵如黄金,不渴的时候,觉得寡然无味。一个人,你想爱的时候,不离不弃,不爱的时候,却避之不及。世间万物没有对错,对错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经常提醒自己一句话:

合适最舒服;需要最重要。

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亲切;

夏日里的一碗水,爽口爽心;

孤独里的一句话,贴心贴肺;

落难里的一只手,真情流露。

自得其乐,就是人生幸福的精髓。

所以,不必羡慕繁华三千,琼楼玉宇;不必贪恋鲍鱼龙虾,红唇烈酒。粗茶淡饭,就是养生保健;萝卜白菜,也能十分可爱。

5

“村里人听到林祥福回来时毛驴脖子上的铃铛声,这样的日子在晓风残月里周而复始。”

穷人的日子,没有诗情画意,有的只是平平淡淡的轮回。

年少时,我们意气风发,风尘仆仆到外面追梦,尽力打拼;

年老时,我们沧桑满面,最终还是要回归故乡,落叶归根。

毛驴,就是生活,就是我们的影子;而那清脆的铃铛,正是我们聊以自慰的笑声。

生活实苦,我们要苦中作乐,用笑声创造阳光,然后温暖苍白的灵魂。

文城是一个虚构的地方,却在每个人灵魂深处。

6

“世上还有这等奇事,俗话说破扇子扇扇也有风,破轿子坐坐也威风。”

一个人,不论是穷是富。一天24小时,都是一样的,怎样消费,完全取决于自己。

如果你愿意高兴活着,红米饭南瓜汤老婆一个孩子一帮,你都能快乐层出不穷,笑声爽爽朗朗。

物质条件,并不是幸福生活的唯一标准。

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自得其乐;

我们一壶茶,一袋烟,在蜗居,也能狂欢。

常高兴就是高人,能享受就是能者。

旧衣多舒适,破鞋露脚尖,只要开心快乐在当下,你就是不折不扣的小神仙儿。

艺术之内,在于真情实感。

7

“他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

土地是宽容的,大度的,踏实厚道的,但也是爆发力最强的,只要真诚地对待,它就能加倍回报,不差分毫。

用垂柳形容一个人的谦卑,别有一番韵味;用田地代言人的沉默,自有一种妙趣。

人活着,就是要顽强,不然苦难就能瞬间把你ko;人活着,就是要沉默,用行动证明你的价值所在。

光说不练嘴把式。人生的精彩,是用行动堆积起来的,而不是靠嘴巴说出来的。

忠实于自己的生活,才有源源不断的快乐。

8

“稻谷和麦子、玉米和番薯、棉花和油菜花、芦苇和竹子,还有青草和树木,在他的土地上日出和日落似的此起彼伏,一年四季从不间断,三百六十五天都在欣欣向荣。”

那些不说话的东西,更多的都是我们忠实的朋友,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它们从来不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跟它们在一起,稳稳当当,踏踏实实。

可以无拘无束地睡觉,无忧无虑地思考。

它们是良师,也是益友,教会我们自然的真谛,只需要顺应这个真谛,人世间的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烦恼的时候,就让自己躺在自然的怀里,睡上一觉,醒来一切都是新的。

越来越好,才是我们成功的本质。

9

“人总是要成长的,而且大多是往好的方向,这么些年过去了,偶然得知你过得很好,我......心里暖暖的!”

没有人不需要成长,每一天都是进步的阶梯。我们拾级而上,就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人间烟火,最是极乐。虽然在体验开心快乐之前,我们要承受许多痛苦折磨。

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享受一粥一饭;

坦诚面对每个今天,热爱一早一晚。

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就会默默为她祝福,希望她现在好,未来更好,甚至青春不老。

知道对方过得有滋有味,就会欢欣鼓舞,心魂都陶醉。

那,才是真爱。

开心生活,就是阳光明媚的日子。

10。

“我所知的人生的四重境界:阳光明媚的鸟语花香,世态炎凉的黑暗丑陋,拨云见日的阳光明媚,银河璀璨的宇宙无穷。怀念一,身处二,不顺觉三,阅读悟四。”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能与人言无二三。既要面对风雨交加,又要承受冰天雪地;既要对付魑魅魍魉,又要弹奏琴瑟琵琶;一方面肝肠寸断,一方面强颜欢笑;一方面纵情狂欢,一方面独守孤单。

矛盾,让我们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激情,让我们荡起双桨,摇旗呐喊。

阅读,点亮生活。

在现实和梦想之间,建立一个平衡点。端坐上面,心境坦然;鸟瞰红尘,秩序井然。

一杯清茶,妙有大千。蓦然发现:

人有大境界,时时天上客;

心有桃花源,处处水云间。

《文城》读后感

封面插画吸引了我,他是作者余华亲自选定,来自当代艺术家张晓刚作品《失忆与记忆:男人》,风格独特,意蕴广远。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余华之前的作品少有着墨的清末民初,上溯至《活着》之前那个更荒蛮残酷的时代,也展现了从北至南更广阔的地理空间。绵延的时空、纷杂的人物群像,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共同构成了一幅荡气回肠的时代画卷。

整本书中最让我有感触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读完这本书,最后带给我的是无限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

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想得到的安宁。“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文城读后感

——我想到的第一个词是克制。

这本书是余华最新一部作品。我去年就买来了,可是直到昨晚才看完它。昨晚准备写的读后感,也只好在今天完成。

这本书不然太厚,然而说实话自己现在很难称是一个合格的阅读者了,信息的爆炸,俗务的缠身,诱惑的侵蚀,以及精力的衰退——我可能越来学变成了那个用书来装点门面的人。

然而幸好我还是看完了,难得的一种沉浸式阅读体验,实际上是因为作品的流畅性——是的,不谈这本书到底好不好,它的`叙事节奏是真的好。

那个先锋的、暴力的、简洁的余华依然在——在对哭难不动声色的描写中,我依稀能看到《活着》的影子。

林祥福、田大、小美、阿强、陈永良、林百家、顾益民、张一斧、“和尚”……。

溪镇、沈店、万亩荡、齐家村、定川……。

是清末民初的背景,是颠沛流离的故事、是平凡坚韧的人们,是命运无常的故事……。

文城是一座永远找不到的城!

宿命、荒诞、悲剧、循环,余华再次用惯常的克制隐忍营造一个虚幻而真实的世界。

“情绪不可以泛滥”,已化身网红“段子手”的他在谢谢b站接采访如是说。

人生本就是这样起伏不定、盛衰相依,没什么值得激动不已的!

活着就要风餐露宿、雨雪风霜,就要吃喝玩乐,就要雪月风花。

活着就是活着。

文城读后感

《文城》里,林祥福家里,是自给自足的典范,男人耕种,女人纺织,就连孩子的教育也是在家里靠母亲亲自教授。饱学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林祥福,又一家一家的去学木匠。林祥福家里有六个长工,自田大父亲起就在林家做工。一场冰雹,田大父亲死亡,林祥福安葬了田大父亲。田大五兄弟继续在林祥福家里做工。

农耕文明的高级在于民众的高度自治,民众上升通道畅通,民众的上升通道只有教育与武功,或文或武,都为国家所需。

田大在林祥福一走就是十七年的情况下,即使皇帝没了,依然固定的耕种,收割,换小黄鱼。这种忠诚与诚信,是农耕文明的积淀下,民众自土地里获得的生存与处事的哲学。土地对人是忠诚与诚信的,除非大灾,否则多多少少都会有收获,土地从不辜负劳动。

农民对于劳动成果之自信,使得他只要还可以在土地上耕种,便自觉的保持着忠诚与诚信。

阿强与小美,因为欺骗林祥福,因为盗窃了林家的金子,失去了自信,也失去了正常的生活。阿强怕的是还不起钱,阿美愧疚的是林祥福的心和女儿。但阿强和小美终究是善的,他们骨子里的善,才使得他们的怕与愧疚。

《文城》的某些落脚点与《白鹿原》有些像,白鹿原上,村子高度自治,大事小情有祠堂由组长与众长老相议。《文城》里的溪镇,也是高度自治,大事小情有商会与众大户相议。

百姓的安居乐业,与社会道德的高度稳定是农耕文明的高级之处。清末落后,是中国之农业生产模式,已无法与英国之工业生产模式抗衡。闭关锁国,使得中国失去了与工业生产与时俱进的机会,所以中国失去了大国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了军事实力,军事实力之落差,使得列强看清了中国之软之可欺。

列强对中国,就如强盗之对百姓。一斧子一个人,看起来强大又残暴,但最终死于复仇。强盗逻辑、野蛮文明终究是走不远走不长的'。民众群起攻之,强盗与野蛮,违反天道,终究要被绞杀。

兵患来到溪镇,传统文化知识之强,在于一个“道”字。顾益民保护了村子,是以一个“盗亦有道”的道理,对手哪怕是手里有枪,在面对着拿自己当人看的顾益民,亦是不忍下手的。

溪镇守卫战!齐家村联防!可见农民不光会种地打渔,亦是会守卫家乡英勇无畏的。就像《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大家想的是打完仗,回家去,种田去。

农民骨子里的那种“相信的哲学”使得他们相信战争不会长久,使得他们相信自己的归属还是土地。

这就是农耕文明的强大之处。土地教给我们的道理——一切灾难都会过去,一切付出都有回报。所以,我们不用偷不用抢,靠自己的劳动就可以!

由此,按照《遥远的救世主》里文化属性来说,农耕文明是强势文化,是直接获取、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文化。

至于农业经济模式,还是工业经济模式,这不重要,农耕文明有其强大的适应能力,需要机器会有机器,需要枪会有枪,总之世界上有什么,我们就会有什么,这是农耕文明积淀下来的强大自信与强大的生产能力。

抛开人性不谈。因为人性互通,只要是人,无需分你我。

在《文城》里,在那段离乱的历史里,我终于读到了一点我们自己的文化自信。

《文城》读后感

半个多月前在西安咸阳机场候机时,我逛进一家书店,不经意间注意到了余华的新作《文城》。

于是,前不久的618,我在京东上购买了这本书。于昨日花了一天时间拜读完。果不其然,这本作品和之前余华先生的著作一样,再次震撼了我的心灵。

文城是小说中一座虚无缥缈的城市,却也意味着主人公林祥福和他的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当林祥福决定住在溪镇的时候,他内心已经笃定自己要找的文城并不存在,但是他心中的文城仍然还在。虽然不确定溪镇是不是文城,但这个城市的景象和方言,就跟阿强口中的文城相仿,同时他也感觉到小美就在溪镇。

事实上,最后证明林祥福的判断是正确的。只不过,当林祥福再逢小美之时,“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余华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将这等凄美的画面描绘得那么深入人心。

林祥福抛下一切,付出一生要找的人,最后竟然以这种方式相见。如果人真的有灵魂,那么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将又是一种邂逅。

而在人死后,所有的大黄鱼(大金条)、小黄鱼(小金条)、银票都不值一提了。

整篇作品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为之一动的地方。在那个战火纷飞、土匪军阀横行的年代,命比纸薄。“一个被雨雹砸死的老人躺在一块木板上,与失去牲口后哭天嚎地的悲哀不同,失去一位亲人的悲哀更显得平静”。诉说的语气亦是平静,却让人深刻感受到在那个年代,人命不如牛命的现实,毕竟牲口是庄稼户的一半家当。

而陈永良夫妇在林百家被土匪绑走后提出让自己其中一个儿子陈耀武代替林百家,只因为“一个女孩子被人折磨后怎么嫁人呀”!“孩子咱家有两个,林祥福只有一个”。人间大义,感人至深。

故事从一个“富二代”林祥福开始说起,虽然父亲早逝,但靠着母亲的严格管教,林祥福成长为一个既善良又勇敢的男人。母亲教导的那句“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让我印象深刻。成人后的“相亲之旅”中有了错过刘凤美的遗憾,才让他被命运捉弄般的遇到了小美这个有夫之妇,开始了后续一系列的故事。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断的遇见,不停的成长。

小美虽然两次离开,却在中途回来为林祥福生下了他的女儿。而这个出月子就再没见过母亲,喝着百家奶长大的女孩儿(林百家),成为了改变林祥福和小美命运的因素。

这个善良的男人为了找寻女儿的母亲,放弃故乡拥有的一切,南下寻找模糊的“文城”。从而机缘巧合地认识了善良的陈永良一家,随后长期定居在溪镇。

而小美在离开林祥福后,和阿强也回到了溪镇。在和女佣不经意的对话间得知,一个北方男人带着女儿一路南下找孩子的母亲。也得知了林祥福每次手臂放着一文钱,给女儿找哺乳期的奶妈讨奶喝。作为孩子的母亲,知道这一切的内心显然是无比痛苦和纠结的。但她没办法做出回到林祥福和孩子身边的决定。

林祥福来到溪镇没多久就迎来了持续多日的暴风雪,全村一百多位村民跪在被积雪填满的街道上祈求上苍庇佑,早日停止这场天灾。而这次猛烈的暴风雪竟导致数十位镇民在祷告的时候活活被冻死,其中一直无人认领的六具尸体里,竟包括小美。

记得在祷告时,阿强对小美说过两次“回家去”。但是小美没有起身,继续在愧疚的祷告中思念着自己的孩子和林祥福,也正是这份愧疚导致她冻死在这里。

更凄美的是,等到小美死后十数年,等到林祥福在溪镇生活十数年后死去,他们才在溪镇西山的墓地左右相隔,棺材隔墓碑。然而因为田家兄弟要将少爷带回故土,这次死后的“相遇”也只是匆匆一别。

回顾林祥福这一生,饱经风霜,岁月蹉跎。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身上,虽然这路上收获了仁义兄弟,女儿也逐渐成长,但埋下心底的那个秘密到死都未曾揭开。

最后的补章,逐渐把谜底揭开,皆是情,亦是孽。但唏嘘过后,仍感叹:有些人,一次错过,这辈子,就错过了。

《文城》读后感

之前看了余华的《活着》,难受了几天。后来我想,我不应该再看余华的书了。毕竟,这是一个“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留给别人”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送给我一套先锋书店的新年礼盒。其中一本书是《文成》。我犹豫了许久,终于在寂静的夜里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随后,林祥福、小梅、阿强、田达、陈永亮、顾一民、张一夫、和尚等人,在奔跑的车上,在地铁站里,在午休时,在万事俱备的夜里,慢慢走进我的心里。沉默的。给我眼泪,给我悲伤,给我带来快乐,给我带来希望。

故事从林相符来到西镇开始,然后讲述了林相符来西镇后的.生活和来西镇的原因。这是一个男人坚持初心的故事。灾害肆虐,民不聊生,民生历史正在缓缓展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祥福像大地一样的宽容和接纳。林祥福家境殷实,父亲是读书人,母亲是举人之女。在他五岁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了。十九岁那年,他的母亲也因常年劳苦守寡而病倒。,为人大方,谦虚有礼,在与喜欢的女人失恋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次缘分,这个缘分也决定了他以后要走的路。

二十四岁那年,他认识了小梅和阿强。他们其实是不同意在家在一起的夫妻,却谎称是兄妹。他一个人住在林祥福家里。两人日久生情,过着夫妻般的小日子。但是小美心里一直惦记着阿强。一天晚上,小梅带着林祥福的七根金条和一条小黄鱼去找阿强,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出走几个月后,小梅决定回到林家,为林祥福生下孩子。林相富再次接受了她,并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孩子满月后几天,我又去看阿强。于是,林祥福踏上了寻找孩子妈妈小梅的旅程,只因他一开始就说过,“如果你再不辞而别,我一定会找到你的,我会抱着孩子找到你的”,我就算走遍天涯海角,也会找到你。”

文城读后感

余华先生笔下刻画的林祥福看起来是个有福之人,勤劳的父母拥有几百亩的田地,以及大宅院和长工田氏五兄弟,家境尚可。

随着作者循序渐进的描述,愈发觉得林祥福那么的孤独困苦,他五岁的时候父亲急病而亡,十九岁那年母亲又因操劳过度去世。

母亲在世时很有心,总是喜欢买一些彩缎放着,供林祥福相亲使用。媒婆上门,母亲就带着两块彩缎前往,以母亲的话说,见了人家姑娘,中意不中意都要给礼,见的姑娘不是很符合母亲的心愿,母亲就把彩缎放下,急匆匆的离开,而不愿留下吃饭。

母亲离世后,媒婆来了,林祥福跟媒婆一起去相亲,遇到位心仪的姑娘,林祥福内心起了波澜。放下彩缎之后,竟紧张的不知所以,媒婆说,这姑娘一直都没有说话,恐怕是个聋哑之人,然后拉着林祥福匆匆离去。过了些时日,林祥福心里姑娘的影子也就渐渐模糊了。

余华先生在文城里借由林祥福母亲之口提到:

“纵有万贯家财在手,不如薄技在身。”

林祥福不断的拜师学习木工的手艺,延续父亲当年的巧手做着木匠活。

小美家境贫寒是阿强的童养媳,在阿强家生活六年后圆房。又过了两年,娘家弟弟来找小美借钱,小美私自拿钱借给弟弟,婆婆一怒之下让公公写休书休了小美。

思念小美的阿强,两月后去小美娘家找到小美,俩人一起投奔京城的'姨夫。撑不下去的时候经过林祥福家,以兄妹的身份住下,后来阿强离开继续寻找亲戚,约好再回来接小美。

林祥福爱上小美,开始了新生活,林祥福让阿美看家当,有十几根金条。有一天阿美走了,林祥福在小美离开后发现金条少了小一半。

小美找到了阿强,俩人在一起都害怕被林祥福找到,小美心里开始思念林祥福,肚子里已经怀了林祥福的孩子。阿强说会对孩子视如己出,但是小美决意再次回去把孩子生下来,阿强担心着小美。

小美回去后,林祥福原谅了小美,并且再次举办婚礼,小美想给林祥福生个儿子,半夜起来穿着林祥福的衣服绕圈,尽管知道是迷信的说法,小美还是幻想着会转胎。

生了女儿满月后,小美又一次不声不响的离开。

小美与阿强一起生活着,心里总是会忆起林祥福和女儿。

林祥福决定抱着女儿去阿强之前说过的家乡——文城寻找小美。

林祥福抱着女儿来到一个叫溪镇的地方。

回忆与小美生活的印记,说话口音,衣着打扮,林祥福觉得这个溪镇像极了文城,可问起路人,都不知道文城在哪。

种种原因林祥福留了下来,女儿吃百家的奶,取名林百家。

林祥福和陈家关系处的好,他们一起开了修门窗的木匠铺子,林祥福继续寻找小美,他特意给全镇的人都换了门窗,实际想打听小美的下落。

冬天雪不融化,连着十几天不见太阳,顾益民是个有钱的善人,组织大家并提供牛羊祭拜,祭拜人中有自愿在雪地里长跪不起的,这其中就有小美和阿强殉尸了,只是林祥福并不知道小美和阿强的存在。

小美开始就知道了林祥福在溪镇,并特意做了小孩衣服让家中佣人给林祥福送去。因为那身衣服,林享福本来抱着女儿要离开溪镇,念及溪镇人的情义没有走。

小美的童养媳婆婆也就是阿强的母亲,思念儿子媳妇,年老去世时候喊着小美,到死没能见到小美和阿强,后来他俩回家,把父亲养老送终。他们开了修补铺,小美的手艺超过阿强,生意是维持,靠着原来的金条勉强生活。

林祥福把林百家许配给了善人顾益民的四儿子顾同年,只不过顾家四公子都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

林百家是和父亲跟陈家一起生活,陈家早年在顾益民家做工,陈家的大儿子为救被土匪打劫走的林百家,耳朵竟被割掉,回来之后与林百家有了爱情。

后来陈家觉得自己儿子配不上小姐,林百家是尊贵的,是要跟顾家结亲的,陈家大儿子自然不敢继续。陈家也就此离开溪镇,陈与林的爱情隔绝。

顾益民竟被土匪劫走,陈家出手相救。顾家四儿子顾同年没了父亲的靠山,被下放到其他地方吃苦。林祥福把林百家送到上海念书,顾家两个女儿恰好也在那里。

林祥福去营救顾益民却惨遭土匪杀害。林祥福被土匪非命之后,他家的长工抬着棺材正停在了小美阿强墓旁。

林祥福,小美,阿强墓前相聚……。

一连串的故事,一对情侣,一对夫妻,一对父女,一对浪迹天涯而归的伴侣。

哽咽的读完文城。

这是一本从二百页开始湿润眼眶的好书。

“活着之后的延续~文城”。

作品写的出神入化,感恩作家——余华先生的灵魂之文字盛宴。

文城读后感

时隔八年,余华再一次带给了读者一部惊艳时光的作品——长篇小说《文诚》。故事讲述了主人翁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失踪的妻子小美,阴差阳错留在了溪镇,为送赎金死于土匪之手的故事。这部作品是对生命热爱的素朴表达,余华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成为了时代的符号,而林祥福的中国性悲剧故事,弱化了悲剧性,加深了传奇性。他明知目标渺茫、意义虚无,却仍然躬行在人生信念的大地上,也给予了读者对于生命内涵和命运交错的重新思考。

清未民初,天下不太平,溪镇遭到了土匪的洗劫,为送赎金救回溪镇商会会长顾益民,林祥福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往刘村的不归路。书中对听到顾益民已亡的假消息的林祥福同张一斧交涉的场面进行了描写,突出了林祥福虽然只是普通百姓。但是讲义气有担当,有男性血气方刚的勇敢与情义。在临死前林祥福看见长大的女儿林百家,铁骨挣挣的硬汉却瞬间变得柔情起来。他意外地在溪镇落了脚,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儿成为了他所有的希冀,弥补了失踪的小美留下的遗憾。他在微笑,是那种怜爱满足的笑容,这也惊吓了所有的土匪。同样文段也展现了军阀混战、匪祸泛滥背后的民不聊生,人心惶惶。这些凶狠毒辣,趁火打劫的土匪,将人性中“恶”的一面揭露了出来,那种粗鄙蛮横在余华笔下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从而艰苦岁月中平民百姓的痛苦和无助也暴露无疑,这也注定了林祥福的悲剧。

陈永良来溪镇谋生,遇到了林祥福,两人共同创业相互扶助,情同手足,林祥福被杀后,他找到了张一斧报仇雪恨。

文段末有描写他的一句话“在宽阔的水面上远去”顿时又令读者回忆起了林祥福十七前从北方渡至溪镇,十七年后又从万亩荡刘村渡回溪镇。生前一句:“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并让仆人接自己回北方的家,那份从容与淡然。陈永良和林祥福一样只是溪镇一个木匠,但是老友惨遭杀害后,他没有坐视不管而是与无法逃避的命运进行决绝的交锋。他与张一斧的打斗中,他所表现出的沉着和快狠,都为他的'人物形象增添了“江湖气”与“正义感”。陈永良最后的遁迹正是余华为他精心变计的完美归宿。人物群像的塑造,精准到位,立体生动,有血有肉。

小说中最吸引读者的就是爱情线了,第二部分中余华以第三人称视角讲述了小美的故事。她受到各种封建制度的约束,被送给阿强家当童养媳,由于救济了弟弟一吊钱被赶出家门。阿强偷了家里的钱和小美私奔。他们一路北上,最后遇见了善良的林祥福。这种情节的安排与标语正相呼应。满怀往事的小美与林祥福开始了他们的爱情故事,可是后来小美还是不得不和阿强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回到了溪镇生活,在进行雪冻祭拜时被冻死了,与初至文诚的林祥福擦肩而过。仆人田大的四个弟弟在送大哥和林祥福的遗体回北方时途经歇脚的大山正是小美的安葬之地,林祥福的灵枢与小美的墓碑仅咫尺之隔。

这场满是错过的爱情就是余华进述命运的载体。书中小到如田大这种仆人的人物都是精妙而富有感情的。他用一生在侍奉少爷林样福,丧命在接他回家的路上。他忠诚的精神可歌可泣,正是这种渺小而丰满的人物群像正突显了余华对于人物塑造的深厚功底,以及小说的成功之处。

“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阿强和小美撒下了这个谎,却阻挡不了林祥福追寻的脚步,死后遗体再次遇见为这个悲剧多留了份湿暖和爱。或许这就是余华眼中的命运,他丰盈的灵魂世界汇集在了这部《文城》当中,做到了通而不俗。正篇与补篇的结构让小说淌进了浪漫叙事和现实叙事交汇的河流之中,一个有果无实的曲折凄美的爱情航船在传奇般悲情河流中徜徉徐行,直到那页白帆落下,那两根桅杆折断,戛然而止。在迷惘里追寻,在命运里反复,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这就是余华所带给我的《文城》。

《文城》读后感

《文城》是余华先生的一部全新长篇,是瀚海园读书会推荐阅读的一部作品。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xx年3月出版。

《文城》的时代背景是清末到民国北洋时期,有北洋军阀潜逃的场景,是国家、民族、未来、现实,都需要温度的时代。

在那个蛮荒时代,一个叫林祥福的男子;一个有温度的男子;一个带给苦难岁月里温度的男子;一个经历了一场活着的温度的男子;一个与突然闯进他生活带给他温度的女子风一样的来去之爱与找寻。

在那个蛮荒时代,作者笔下演绎着一个个被时代背景限格的人物形象。是苦难与富有,善良与邪恶,卑微与高尚,道德与劣行,现实与期盼,温度与冷漠的`交织。

活着就是与世界和解,就是一种温度。读此部作品,读出在特殊时代背景里,为活着而需要的温度;为情感遇见与失去所需要的温度;为守护家园土地与人所需要的温度;为救助救援而无偿付出的温度;为找寻与思恋的温度。在苦难岁月里,这一丝丝温度,让时代背景的磨难带着深深的陪伴。

《文城》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林祥福有一个还算不错的家庭,家里有帮他搭理家园的“田家父子兄弟”。生活被偶然出现在他家的“小美和阿强”打乱。小美是阿强的童养媳,嫁给阿强任劳任怨,因为接济自己弟弟动用了阿强家的账房银两,被休书打发回娘家。阿强无法忍受没有小美的日子,也动用自家银子,带着小美流浪。走到了林祥福家,其实是避难一阵,不曾想小美与林祥福有了孩子。小美是上帝送给林祥福的礼物,也让林祥福得而失去,失而复得。最终,林祥福还是守着襁褓里的孩子走在了找寻的路上。找寻文城,找寻小美。一路找寻,一路磨难,经历那个时代离、合、抢劫、战乱、爆匪。

说是错过,不如说是不曾拥有,在那个时代里的人善良中隐藏着愚昧,真诚中隐藏着幻想,欺瞒中隐藏着无奈,现实中隐藏着稚嫩。

《文城》人物主线林祥福带着找寻文城,找寻小美的希望,与那个时代融合,与友情兄弟情怀柔和,与襁褓里的孩子温润。

在找寻的路上,沿着小美留下的一点点信息驻足“溪镇”,结识陈永良,与顾家成为“亲家”。这些生活中的希望,给了林祥福活着的意义。也给了那个时代希望,给了襁褓里的孩子希望。

余华先生在此部作品封底的腰封写到:我们总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中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

一部作品的问世,就是作者用心孕育的孩子,在与作品对话中,就能体会到文学的力量。

余华先生说过,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部作品里,围绕人物主线所展开的故事情感悲伤中有温暖,邪恶中有善良,冷漠中有热情,人物都是为活着而活着。

在盛夏七月,读完此部作品,再次感受余华先生完美的文笔。感受蛮荒时代悲情故事里的温度。我想这是文学的力量。

感谢《文城》,感谢余华先生,感谢文学的力量。漫漫人生路,文学之路最美好。愿我们都在阅读中享受文学的魅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万言文!

文城读后感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文城读后感

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

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

《文城》是我近段时间以来一口气阅读完的书籍,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故事就已经结束了。

一口气读完整本书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然的事情,新书在刚发行的'时候就已经购买了,最近一直在阅读矛盾文学奖作品,苦于没有抽出时间阅读《文城》,不胜欣喜然后整天沉浸在教室或者图书馆,一口气全部读完,或不胜唏嘘或叹气两声或壮怀激烈,然后对着窗外沉思。

我开始慢慢发现,在这个快餐式,网络化的时代,更多人迷上了电子阅读,传统阅读数开始减少,好像是的,相较于对着电脑或者捧着手机,看书有点太过劳累、刺激太弱、时间上也是奢侈,自我克服较弱,读不进去开始成为了传统阅读的一种挑战。

我相信,在生活或者工作之外,假如没有另一个可以沉浸并让自己获得安宁的世界,这是乏味的。阅读刚好可以让我们停下来去欣赏另一个世界。文字是有灵魂和温度的,它能把我从故乡带向远方,也能把我从远方带回故乡,去向不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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