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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合同(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5 06:10:02 作者:薇儿单位劳动合同(实用17篇)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是双方协商的重要内容,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劳动合同的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单位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三、试用期为三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四、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自愿将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直至离职。

五、甲方给乙方的工资: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0元/月+安全奖。试用期三个月后,如果甲方录用乙方,乙方在录用期间的报酬为:基本工资(元)+安全奖金+绩效+年终奖+工龄工资。年终奖要看公司业绩。发薪日应该在下个月的15号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维护和正常保养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司机聘用期间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作息时间办事,按时上班,根据公司需要自觉加班,不抱怨,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八、乙方在担任驾驶员期间,车辆违章、碰撞等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在工作期间每天维护和擦洗车辆;每天检查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后再开车。永远不要带着问题上路。如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具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确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按原签约程序办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原合同仍然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销或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日期:_____

单位劳动合同

甲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填写本人邮编、地址作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各类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之日前,本送达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下列第种合同期限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根据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在(用工单位)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省市行政区划内。

如因用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岗变薪变。

第三条、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执行。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提供的保险待遇。

3、乙方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劳务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乙方患病、工伤或患职业病、怀孕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用工单位的建议,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计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退休和40、50人员除外)。

3、为乙方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和用工单位联系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各种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有原单位允许自谋职业的证明。

3、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卡、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4、认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5、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尽职尽责,获取用工单位的满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7、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即时将婚育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应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9、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乙方应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1)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2)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等行为;

(5)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因多次迟到或早退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6)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8)乙方兼职或直营任何业务并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9)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10)乙方无法定理由拒绝履行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虚假休假证明的;

(12)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原因,主动提出不能为用工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

5、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用工单位因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应赔偿用工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遇工伤时,应在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乙方因未按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如乙方结束或终止用工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因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报到:

(1)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临时岗位工作。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为甲方企业员工烹饪午餐(人数最多时不超过32人);。

2.负责采办午餐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清洁所有炊具;。

3.负责每日厨房内卫生清洁;。

4.负责每日卫生间内卫生清洁;。

5.爱护并保管烹饪用品;。

6.负责(每周1-2次)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

1、双方约定按月工资进行结算,每月__________元。

2、双方约定甲方每月与公司其它员工一起于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3、双方约定乙方各项劳动保险自理。

2、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使用过期、不新鲜或腐烂、已坏的原料。

厨房及炊具定期消毒,保证干净、卫生。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两次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3.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双方发生纠纷,定于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劳动合同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国策之始,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用工制度与人事制度与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无法适应,对此,我国率先在国营企业进行国营企事业用工制度改革,到1986年,以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1986年10月1日施行)为标志,在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到了《劳动法》颁布实施止,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均转换为受法律调整的轨道。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xx]35号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至此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序幕正式拉开,开始试行聘用制改革,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批准,隶属于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开展自身业务活动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组织。

1、有政府和企业不能也不宜涉足的非盈利服务领域;

2、较政府与企业要能降低交易协议成本;

3、并非政府专属。基于我国事业单位的独有的、特殊的特征,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监督管理、经营服务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而后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的改革,即回归政府的事业单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转企业的事业单位,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组;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有些要进行必要的整合。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括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的无编制(编外)人员。

按照我国现行用工管理与干部管理体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本与事业单位的多数事业编制内人员、员工没有直接的关系。就劳动合同而言,依据《劳动法》第2条之规定,也仅仅与由《劳动法》调整的事业单位中部分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用人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而不具有事业编制的招聘人员有关外,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在编人员无关,他们均属于人事管理的范畴。

聘用制与原来制度模式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必须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维权救济途径。在聘用合同与聘用合同履行争议实行过程中,聘用合同制设计者感到:若将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合并,必然在体制上、法律适用上出现大量的冲突,而劳动与人事两者分开后,除原有冲突仍存在外,还产生了大量的新问题。尤其事业单位“人事法律”至今仍处于空白的状态,不论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都存在较大难度,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撑。于是向全国人大提议,将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聘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一块立法,原本全国大人也有所考虑,但最终还是因两者管理体制与可适用的法律严重缺失,形成差异巨大,最终全国人大还是将“聘用合同”部分取下,仅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为了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在《劳动合同法》主体调整范围又不可能与《劳动法》第2条规定相冲突,于是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设立了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合同的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是,第96条规定的是“聘用制的劳动合同”,显然从第96条的条文文意上看,立法机关未将聘用合同纳入,那么第96条所规定的“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存在两层问题:1、条文中的“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哪些?2、条文中的“劳动合同”的范围是哪些?对于这一问题,先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简称《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

该条释义如下: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至20xx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占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业占5.1%,科研占2.4%。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目前事业单位编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编制基数多年不变,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满额的情况下,各事业单位只好大量扩充编外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混乱,出现不安定因素。处理事业单位的问题,应当循序渐进,把管理体制理顺后,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立法。这样比较妥当。赞成将聘用合同纳入本法调整的意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法颁布时,企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对事业单位职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公务员法出台后,公务员法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法,如果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那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权利保护缺乏法律依据。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本质上并无区别,不应存在两种合同制度,不应当两个部门管就变成两个性质的合同,将聘用合同纳人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解决事业单位人员实体权利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有利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保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

考虑到目前事业单位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用人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具体特殊性和复杂性,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纳入本法调整需要慎重。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表述,另外在本条中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适用本法做出特别规定。这样规定,既解决了本法与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解决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法可依的局面,也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留下空间。

上述释义可以说是相当的矛盾,既承认与肯定了现行劳动用工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为两类不同的体制,既点出了人事政策与劳动法在两类管理体制上的冲突之处,却又抱住“实质上的相同”不放。明知“人事法律”呈空白状态,强调聘用制下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的合同需要《劳动合同法》作实体法支撑,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却又排斥了聘用合同,八面玲珑,左右矛盾。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xx]13号司法解释所作的明知“人事法律”空白,却要适用“人事法律”,而后又开个“人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劳动法”口子的做法完全如出一辙。不说太多,就仅仅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班费一项,那怕不发加班费给换休,对事业单位来讲,财政以及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的实际,都不现实,无法完全做到。理论上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的相关报酬的规定均为强制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如何适用与执行,无法执行的受劳动行政部门检查监督与处罚又当如何?大量的实践操作问题都将因《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从适用第96条中凸现出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田开友主编农村读物出版社释义表述为“现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度”,而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务100讲》曹可安主编京华出版社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与案例分析》郑功成程庭圆主编人民出版社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释义中涉及第96条,释义为“这样就把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纳入了调整范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读本》黎建飞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只有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适用该法”。

5、《劳动合同法要点解读大众版》法律出版社释义为: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

3、文、教、卫生、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法》,自然也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第96条处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北京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联袂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精解》滕晓春、李国志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在事业单位中享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是公务员,但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也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事业单位中,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如司机、打字员、清洁工等,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故也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江平顾问、李欣宇、隋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适用》吴高盛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直接表述为“聘用制劳动合同”,而根本没有涉及到聘用合同。

从上述专著的释义或表述可以归纳为,第96条是针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进一步规定,即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事业单位中的部分人员签订是劳动合同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对《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的补充,更不是增加。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则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第96条没有必要对第2条进行劳动合同的主体进行补充,正如第2条在《劳动法》基础上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样,直接增加即可。

2、第96条所表述为三层:一是“实行聘用制”;二是“工作人员”;三是“劳动合同”,因此,从文意上看,只是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的进一步说明。

3、第96条设立的另一层意思是,在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着“既有对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又有对实行劳动合同某一方面的规定,有时会出现既是旧法又是特殊法等情况,需要法律明示适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姜俊禄、王建平主编”。前者三点是符合多数专家学者对第96条的理解与释义。

4、《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中指出“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笔者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显然是针对的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这样的理解,其理由再简单不过,即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已受《劳动法》实体法的调整,而“缺乏实体法依据”恰恰只有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对这条释义没有理解错的话,那么就引出下面的若干问题。

单从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条文看,其表述本身似乎存在诸多问题: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国办发[20xx]35号文的“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员全部编内人员签订的均是聘用合同书。而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工勤人员和编外招聘人员。聘用合同书除建立聘用关系外,本身也确认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原本存在的人事关系,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进编制录用所建立的,即没有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但只要进编录用就建立了人事关系,至今具体到哪个单位上班工作,相对人事关系的建立已不重要。它与劳动关系不同在于,虽然《劳动合同法》强调以实际用工之日建立起劳动关系,但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强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必须签订或称一个月宽限期,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书也就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第96条中的“工作人员”是狭义的,应当不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第96条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似乎表达的是聘用制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意思,或者说聘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是一回事。如果表达的聘用制下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那么就推翻“聘用合同”的模式,法律应当规定直接采用劳动合同书,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直接加入聘用制事业单位这一主体就行了,没有必要设立第96条。

审视《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其第1款规定中仅较《劳动法》仅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一个主体,根本没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没有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而第2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正是对事业单位中原本就有的这类人员,即《劳动法》第2条确定的,部分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即无编制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类人员原本就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原本就受劳动法调整,自然也就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主体之一,因此,可以将《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而不是大多数事业单位在编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法工委释义》中提到“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似乎有第96条是第2条的补充之意,理由是释义中“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列举也未做具体区分,应当理解为包括在编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第96条本意是让聘用合同书适用《劳动合同法》。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样的规定,看上去不错,但对于聘用合同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国务院规定,大概只有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人事部门规定的状态来说,是很难执行的。另外,对于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法》早已规定清清楚楚,根本没有重复规定的必要,《法工委释义》“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与《劳动法》大相径庭。

说到底,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于,劳动合同反映的是以劳资条件为主的劳动关系,理论上讲劳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聘用合同反映的是,行政管理体制下的人事行政管理关系,这种关系自始就是不平等的,且也不具有法律特征,即不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即使要适用,也只能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相关权益方面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第96条似乎应表述为:

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涉及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3、目前尚有大量的事业单位尚未进入社保体系,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

1、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各社会关系的规范,但不能说凡社会关系就存在法律关系,应当认真透析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人事关系的内容与性质,符合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方可纳入。

2、关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规范聘用合同以及人事关系缺失法律规范,至少目前没有实体法律规范,就如同结婚时没有婚姻法,多半只能由家长确认、摆婚宴婚礼议式、登报申明让局部社会来知晓,借以达到“告示”夫妻关系,但不能说,这一关系是某一婚姻法上的夫妻关系。

3、人事关系中,事业单位的权力可以说出个1、2、3...甚至数不清,而工作人员的权利就不知从何而说,即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缺失。

4、通常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时行使部分公权力,即通常所称的“行政法授权的行政权力”,这是我国社会关系中的特殊现象与独有组织机构,对此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间,事业单位应当按其职能特征分流为国家机关与企业化两类,如原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现已转为合伙制等类型的组织,又如原为事业单位的城管队现已升格为国家机关之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局”,律师、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分别《律师法》、《公务员法》规范与调整。正是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特殊性、政策性、非权利义务性,不可能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来加以调整。

5、本次立法机关试图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的设立,来让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有实体法来调整,让聘用合同关系成为法律关系。让聘用合同与人事关系实现分离,让其建立用人关系、让《劳动合同法》调整聘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直接涉及工作人员的权益与切身经济利益部分,这一良好初衷无疑是可取的,思路也是正确的。

6、如果说,第96条包含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意思,其最为关键的是,立法机关要尽快规范与明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所享有并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不论怎么说,无论在法律制度上、人事制度存在怎样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已出台,并距今仅有不足半年时间就要生效施行了。对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国家必须尽快明确第96条的所指的,一但明确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至少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用人管理应当符合其规定。如果说“凡采用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则另当别论。但这必须要立法部门或有权机关做出明确的具体规定或解释。

单位劳动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第二条乙方性别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日止。本合同于___日终止。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元或按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元或按____执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劳动合同

___(身份证号:_______):

因项目施工结束,不再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但你至今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公司在年月日已向你户口所在地发出了(离职手续催办函)后,本人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自年月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__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劳动合同

编号:。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署一份声明。

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mark&ldquo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字段。/”。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简明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甲方不得为乙方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a、定期合同。期限为___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到期日起自动延期30天。如果双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的履行应终止。

b,没有定期合同。来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一定的工作。具体:_______。乙方实际开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合同实际开工时间;同时,到期和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长。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日/月)至(日/月)开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限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就业条件如下:。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1.甲方业务需要;

2.乙方不称职的;

3.乙方因长假被他人顶替;

4、其他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原因。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甲方营业场所发生变化;

2.因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工作地点需要变更的;

3.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工时综合计算。

3.时不时地工作。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丧嫁娶、分娩等带薪假期。

动词(verb的缩写)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甲方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同岗位最低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确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视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拒发工资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有报酬的。

不及物动词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在入职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的所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应履行告知乙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的义务,做好劳动期间的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规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甲方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解散或被撤销;

3.乙方退休、辞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上已经三个月没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未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副经理级以上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若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且无法移交,立即离职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能临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完全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到期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签合同的,经对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两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按照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下列费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们所支付的费用;

2.试用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内的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服务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务期按降序支付;未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减少支付;合同期未约定的,出资额按照五年服务期平均分配,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按降序支付;双方约定减量计算方法的,以约定为准。

x.补充条款和特别协议。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资料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商务函电等。

2.商业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材料、定价政策、未披露的财务资料、采购渠道、产销策略、投标目标和投标内容等。

3.公司应根据法律(如在承包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规定,对外界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根据需要调整内容)。

1.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和地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应由两名以上出席人员在书面通知上签字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出席人员可以是公司其他员工)。

3.甲方采用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部网发布的所有通知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晓并认可。

xi。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相关劳动标准内容与今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如果之前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事后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补充或修改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最好有原件。

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证据具备的情况下,仲裁委还需要结合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来裁决。

单位劳动合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__: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于年月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自年月日起未到指派的工作单位上班,截止至同年月日,连续旷工已超过天,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__人字[20__]15号文《职工违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及指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征求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的.意见后,决定于年月日解除你与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_个月)

1.乙方的日常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日常工作。

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日常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甲方于每月_____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日常工作岗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日常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日常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日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擅自离职的;

2、乙方旷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

5、偷窃;

6、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7、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6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日常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甲方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职工姓名: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第二条乙方性别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日止。本合同于___日终止。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元或按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元或按____执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具体还需要看实际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的劳动合同,是哪一方解除的劳动合同。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赔偿金的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在上述十二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才能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单位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简单劳动合同范本。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另外员工工作包括绩效,提成,生活补贴。

(三)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医疗保险。

六、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元;

您薪资结算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元;

2、经济补偿金计____元。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通知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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