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反映了组织的价值和理念。了解其他组织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提升自己的规章制度。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1.1 为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薇凯集团旗下各分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薇凯投资、薇凯医疗门诊、德尔美客、德欣达、铂锂、王瑜兰等)。
2.1 非沪籍员工且在上海无房产,可申请入住员工宿舍。
2.2 每人每月缴纳300元管理费,用于支付宿舍公共费用,当月入住不满15天者,按半月计算缴纳150元。管理费从当月薪资中扣除。
3.1 申请人提交《员工宿舍申请表》,经所属部门、人事部领导审核,行政部同意后获得住宿资格。
3.2 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宿舍,宿舍长协助安排床位、配发钥匙、介绍宿舍情况。
3.3 申请须提前至少3天,搬入宿舍时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4.1 须提前至少3天报备行政部,结清当月住宿管理费用。宿舍长负责监督清点公用物资、收回钥匙并交还行政部。
4.2 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每住一天收取费用100元。
5.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内务整洁有序及公共环境卫生良好。
5.2 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禁止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5.3 制定卫生轮值表由员工轮流打扫、宿舍长监督执行,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5.4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5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宿舍长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提醒并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及时上报行政部。
5.6 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7 通行过道禁止堆放杂物,公共区域物品需堆放整齐。
5.8 禁止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
5.9 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外放音乐和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5.10 提高安全节能意识,节约用水、用电。外出需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灯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11 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若因此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及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5.12 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违规5次取消住宿资格。
5.13 访客须经宿舍长同意,由住宿员工陪同方可进入宿舍。访客22:00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留宿,违者行政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5.14 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5.15 严禁饲养任何小动物。
5.16 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动用。
5.17 住宿人员如晚上超过22:00回宿舍,须提前报备宿舍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1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者将予取消住宿资格,并承担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与违规者相同处罚。
6.2 宿舍长人选由宿舍人员推举、行政部核定。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每月参加宿舍长会议,向行政部汇报管理情况。宿舍长管理费予以免除,以示鼓励。
7.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公司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远洋装饰天津公司所有员工。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物品、毒品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一、文件名称宿舍管理制度二、目的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三、适用范围入住宿舍员工四、员工宿舍配住标准1、部门经理:一人一间;2、部门主管(含工程师):三人一间;3、组长(含技术员):四人一间;4、普通员工:六人一间;注:为便于员工之间就本职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共同探讨,同一房间原则上安排同一部门员工入住;五、管理职责1、综合管理部全权负责公司宿舍管理,对员工宿舍进行统一安排,并由综合部安排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具体管理工作;2、各部门协商指定每间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宿舍日常管理,及时报告相关情况;3、新入职员工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新员工凭综合部签发的《住宿通知单》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房间钥匙并入住;4、离职人员须在离职3天内搬离员工宿舍,并交回房间钥匙,由宿舍管理员开《退宿通知单》;离职人员持《退宿通知单》到综合部办结离职手续;5、综合部统筹安排员工宿舍床架、电器、附属配套设施(含水电、门窗)、灭火器的维护维修工作;6、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实施员工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6、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当晚23:00以后,员工个人通话、听音乐、交谈等等言行,务必降低音量,以免影响同事或他人休息;24:00以后,谢绝会客;7、员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同事;宿舍内禁止高声喊唱、高音量播放音乐;出门关门应小心、轻声;上下楼梯不得故意跺脚及大声喧哗。
若有同事或同楼其他人员投诉,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8、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私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9、严禁将各类垃圾、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或抛出窗外;防止白色污染,自觉维护周边环境卫生;10、严禁员工私自提供钥匙或私配钥匙给非本公司人员进出。
一经发现,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并给予其相应处罚;若公司资产或同宿舍员工财物失窃,并将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11、员工应严格自律,严禁在宿舍进行有碍观瞻的活动;12、员工应严格自律,未经许可,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引起误会或不必要的纠纷;如有偷盗同事或他人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13、员工应严格自律,员工宿舍严禁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14、员工应严格自律,员工宿舍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赌资并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15、员工应严格自律,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杜绝色情活动及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者立即除名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16、在员工宿舍范围内,若发现有非本公司员工且形迹可疑者,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17、员工应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比如电炉、电热器等等;并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关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舍监。
火警/盗抢电话:110七、员工违规、违法行为处理急救电话:1201、对住宿员工的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口头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取消住宿资格、除名等等方式处理;2、对住宿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八、管理制定及解释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最终解释。
九、实施时间本制度自2014年07月01日起执行。
入住宿舍通知单日期:入住人员所属部门岗位年月日入住日期通知部门综合部确认是否领取钥匙宿舍管理员确备认注入住房间签名确认: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年年年月月月日日日签名确认:年月日员工凭此通知单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入住,由宿舍管理员收存。
搬离宿舍通知单日期:入住人员入住房间是否退回钥匙所属部门搬离日期签名确认:年月日岗位年月日宿舍管理员确认签名确认: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年年年月月月日日日部门经理确认综合部确认备注离职员工将宿舍钥匙退还宿舍管理员,凭此通知单办理离职手续,综合部收存。
简单的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三、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六、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七、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八、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九、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一、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二、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三、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四、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五、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六、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七、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
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5、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
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
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
8、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
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根。
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编制:审核:批准: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宿舍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制定本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以13中学20xx年工作计划为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寝室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使学生养成寝室文明习惯。
1、根据学校扎实抓好“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的要求,使宿舍管理从卫生、环境及学生文明习惯等方面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2、稳定生活老师队伍,加强对生活老师的培训,并使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优化的学生的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直接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及时、有效,使对学生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发挥管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4、建立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家庭联动管理网络,使对学生的管理及时、有效、快捷,构建和谐管理理念。
5、优化住宿安排,尽最大限度使住宿安排合理、便于管理。
6、配合总务处搞好配套设施的保护和维修工作,做好节水、节电及寝室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
7、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努力搞好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继续抓好学生的就寝行为习惯,搞好学生的养成教育。
2、继续抓好住校生的就寝纪律、卫生工作,使学生就寝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1)生活老师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对住校生的早、中、晚的纪律、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关心并爱护学生。
(2)班主任老师与学校管理人员配合,对生活老师上报的住校生违纪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交流,配合生活老师做好教育工作。
(3)学校管理人员多深入寝室,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理,使管理收到明显成效。
(4)加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就寝环境,改善住宿条件,方便住宿学生。
3、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检查、考核力度,特别是对住校生早、中、晚就寝纪律及卫生的考核,同时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使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1)生活老师每天及时对住校生早、中、晚就寝纪律及卫生进行考核,及时汇总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使考核收到成效。
(2)学校管理人员深入年级组,与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
(3)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住宿环境。
4、继续加强对生活老师的培训,使之具有与管理相符的能力,并加强指导与考核,稳定生活指导老师管理队伍,使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生活老师要善于学习,深入到所管理年级学生之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与学生建立良好感情,关心并爱护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严格对生活老师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学校管理人员每天深入寝室,加强对生活指导老师在岗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管理激励机制,稳定生活指导老师管理队伍。
5、建立学校、年级部、班主任、家庭联动管理网络,及时向年级组、班主任及家长汇报住校生日常情况,关爱每一位住校生,使对学生的管理及时、有效。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员工宿舍空调管理规章制度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__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__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__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5、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__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__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7、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__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8、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__元罚款/次。
9、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__元罚款/次。
10、严禁将外人带入宿舍内;严禁容留__、朋友或辞职、辞退人员在宿舍内住宿,违者处__元罚款/次。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__处__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__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__元罚款/次。
14、讲究__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__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__元罚款/次。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御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认真遵守。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
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
员工宿舍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每个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责,人人监督。
二、宿舍内要保持良好、清静的生活环境,不准高声喧哗、高声谈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各种生活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放置整齐,个人生活用品要勤洗勤换,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鞋子成双,毛巾统一挂在一起。
四、宿舍内外要保持环境整洁,坚持每天扫一次,每星期大扫除一次,做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玻璃窗明亮,地面无痰迹、无烟蒂、室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乱倒脏水。
五、施工人员在白天、晚上要注意休息,宿舍内严禁聚众赌博,严禁打架骂人。职工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讲究语言文明、遵守“七不规范”。
六、每个宿舍人员必须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如果发现全部没收并按奖罚制度对照进行处罚。不准用大功率的灯泡或小太阳灯取暖、烘烤衣裤。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严禁放置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其它有害的危险物品,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七、工作中间休息时间不准饮酒(包括加夜班的休息时间)。
八、施工人员未经班组长许可,严禁将外界人员带入宿舍,未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不准留宿外界人员。如擅自带领外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谁带入由谁负责。
九、工地人员不准偷拿别人东西、钱物,不准偷拿工地财物,不准偷拿外界财物进入工地及宿舍。
十、建立宿舍轮流值班制度,每间宿舍由一名专职固定人员进行督促,落实卫生、清洁、整齐等工作,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罚,有权停止其上班工作的权利。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住宿有序化、规范化,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温馨、安全”的宿舍氛围,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约:
一、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安装、使用私人电器(含照明灯具),严禁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屑、使用明火。
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淫秽书刊进入宿舍。
三、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在楼顶晾晒衣服时要注意安全,不许在楼顶打闹嬉戏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睡上铺的学生上下床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时互相打闹和在上铺做其它运动。如床铺有问题,要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六、不准私自住进宿舍或自调宿舍及床位。不准容留家长、同学或其他外来人员借宿,禁止无故窜宿,特别是男女窜宿。
七、不准在宿舍抽烟,酗酒,聚会,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打牌、赌博。
八、保护好个人财物,柜子上锁,钥匙随身带,房间无人时门上锁。
九、不准向窗外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等物,严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楼以上的学生不许翻越窗户,任何人不许在窗外晾晒衣物。
十、晚自习下后及时回宿舍休息,坚决杜绝不假外出和夜不归宿的现象。
十一、不准在宿舍及楼道进行妨碍他人休息、学习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面乱贴、乱画、乱钉钉子,不准在桌、门、窗上刻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三、正常上课,上自习期间及节假日,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寓楼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滞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在校补课学生除外)。
十五、凡违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的住宿学生,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六、学生申请住宿,必须承诺恪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由住宿生及家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与公寓楼管理室签订《宿舍安全管理公约》。
十七、一旦住宿生违反上述公约,由管理员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册,周末汇总交学校总务处、教导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十八、严重违反《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经管理员批评教育无效,由公寓楼管理室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通知家长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同学们,公寓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公约,也希望家长朋友们能积极配合,加强教育,创造更加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班级舍号住宿生签名。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总务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宿舍管理员,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宿舍管理员每天向酒店行政人事办公室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宿舍管理员进行过失处理。
二、作息时间:
1、员工白班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宿舍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给予处罚50元一次,超过三次给予开除。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三、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宿舍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一次警告,二次给予处罚20元一次处罚超过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管理员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10元-50元处罚不等。
四、水、电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五、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干净。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20元/次的处罚。
2、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宿舍管理员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和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0:00以后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其他宿舍休息,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50元/次,如宿舍管理员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并罚。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宿舍者,宿舍管理员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七、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各部门住宿人员务必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严重给予处罚。
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2016年7月6日行政人事部。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礼貌、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礼貌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景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礼貌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坚持宿舍礼貌整洁。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每周一至周六正常上、下班,周日休息。
每天早9:00——晚5:30。
中午12:00——1:30为休息时间。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建立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7:30起床9:00前收拾完卧室和卫生间。
2、每天晚23:00前睡觉入睡前请关闭所有电脑、电源等。
3、宿舍内同公司提供的所有设施(如:床铺、衣柜、桌子及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处分。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违禁品。
5、起床后被褥叠放整齐,不准随地吐痰,乱丢脏物,违者罚款10元。
6、床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一次,屋内必须每天打扫,注意通风,若发现存在异味或床上用品有污渍的,罚款20元。
7、换洗干净的衣物要及时晒干,风干,不得放在屋内,以免受潮(阴雨、雪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物、鞋子放在柜内和床下,不得随意乱放。
8、不得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沫,室内锲钉及粘接挂钩等。
9、使用娱乐电器手机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如有必要特殊情况而需要留住的,应向行政部门征得同意,否则连同该员工一起请出宿舍。
11、贵重物品妥善安放,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2、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厨房内要保持干净,吃完饭后要及时清理,餐具违者罚款15元。
2、注意餐厅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者罚款10元。
3、注意关闭天然气、水龙头及其他电器。注意防火。
4、厨具和冰箱内要保持干净。不得留有食物残渣。
5、卫生间要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洁具要保持干净。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无规矩不成方圆,请各位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谢谢合作!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积极、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