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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优质21篇)

时间:2023-12-07 07:07:57 作者:温柔雨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优质21篇)

环保是指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下面是几篇写得很好的环保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

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3、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4、季节性安全检查。

(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5、专业性安全检查:

(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6、节假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7、不定期安全检查。

(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10)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3.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2)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5、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

常减压车间、气分车间、焦化车间、催化车间、油品车间、供排水车间、化验车间、铁专线车间、三修车间。

二、值班时间规定。

1、值班主任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7:30次日8:00。次日休息1天。

2、值班主任7:007:3017:3018:0023:300:00三次须到调度室签到。

3、值班主任下午17:30前必须在生产现场值班,夜间工作不能离开车间。

三、值班主任职责。

1、负责本车间生产指挥,监管检查班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本车间生产运行情况。

2、负责下达有关领导安排的关于生产运行管理和工作任务的指令。

3、负责处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的生产问题。

4、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清洁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本车间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处理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6、承担值班期间本车间安全、环保、质量、设备等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的连带处罚责任。

四、具体要求。

1、夜班休息时必须保证对讲机畅通,至少进行一次岗位巡检,并到调度室签到。

2、中夜班值班主任值班期间进出厂门,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

3、生产部值班副部长负责监督各车间值班主任的工作,若对讲机联系不到按脱岗处理。

4、值班期间到调度室每少签到一次扣50元。

5、值班主任值班期间要率先垂范,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化工企业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化工企业环保台账管理制度

制度编制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xx、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技部环保职责。

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

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3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4.13.1工作责任。

1.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4.13.2工作权限。

2.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3.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2.3.2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保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3、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14、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设专职环保员一名。

4.3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4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4.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4.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台州市、临海市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安环部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2.1警告;2.2罚款;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性罚款3000-2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一次性罚款500-1000元;罚款额从事故部门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概念。

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本公司毒害品主要有溴、苯酚,2,4-二硝基苯酚。

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本公司粉法主要为染料尘。

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本公司废水主要为酸碱腐蚀性。

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30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本公司废气有害物主要为氮氧化物。

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本公司危险固废主要有蒸馏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弃包装物。危害特性为有毒。

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实现“三废”达标排放。

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环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环部有两名专职安环员。

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4、污水预处理站,每月30日前向安环部上报本月污水排放月报;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

装备。

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本厂区目前无雨水排放口,原则上雨水污水统一进入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8.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9、本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针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预案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完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10、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环境事故调查时,应采取积极主动配合的态度,严禁隐瞒、说谎和拒绝调查情况的发生。

11、各部门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

为了确保原料安全装卸,杜绝装卸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卸料管理。在来料后,首先由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并由装卸人员检测原料是否正确,方可卸料。

3、在装卸过程中,必须确保原料包装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及人身安全。

4、原料由仓库管理员统一指挥,放入规定位置。

5、各类原料应由仓库管理员贴好标签,分门别类摆放整齐。

为了确保我公司生产场所环境无异味,现根据生产现状及工艺条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2、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3、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以下。

4、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5、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6、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34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7、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5版)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场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8、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9、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11“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净化环境,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公司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1、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

2、生产过程严格按工艺要求稳定工艺操作,减少无序排放,避免对大气造成污染。

3、加强各物料机泵的维护保养,定期换机械密封,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绝不能带“病”作业。

4、必须认真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加强巡检,发现各阀门、液位计、流量计、控制仪表、工艺管线等有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静密封点在0.5‰以下。

5、原料、产品装卸物料完毕后,将连接管中余料放入容器中回收,严禁泄漏到地下。

6、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1、目的。

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

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

3、要求。

台帐建立。

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检(维)修计划。

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检(维)修期间监督。

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

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

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

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

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修。

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

1)环保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

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

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盘点。

13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合理处置,保护公司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环部。

2、在作业时,作业部门要到安环部办理“三废”处置手续,有专职环保员到现场检查确认物料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和施工队签订安全环保承诺书,然后出具环保作业许可证,专职环保员要随时抽查监督执行情况。

3、在检修时,要用氮气把物料(特别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置换倒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储罐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清洗时一般用自来水,清洗液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在取样时,样品和废液集中倒入废液专用容器中,加盖密封。

6、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完毕后,清扫工作现场,有安环部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确认签字,档案有安环部存档。

1、设立环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车间全部环保奖金。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实行奖罚制度,每年底对环保方面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卫生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公司管理的一个重要层面,象征着公司的整体面貌,职工的精神素质。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特作如下卫生制度:

1、卫生区责任人要按时清理打扫办公室、卫生区、车间、厕所等公共卫生。

2、清扫时间为早晨7:20前,雨雪及大风过后,特殊情况及时清扫。

3、检查时间为每天早晨7:20—7:30,每周五下午16点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每周一公布。

4、卫生标准:要保持24小时整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杂物,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门窗无尘土、杂物。车间内的各种设备、电器整齐有序、卫生。

5、奖励及惩罚:达到卫生要求的公司奖励20元/月,达不到卫生要求从工资中扣除20元/月(每天的检查累计4次不达标,周五大检查累计2次不达标)。

以上卫生制度望职工们认真遵照执行。

1、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面规划、革新技术、综合利用、科学管理、防治污染”的方针。

3、造成污染的单位必须负责控制污染源,治理、消除污染影响。

4、公司组织生产应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三废排放,降低污染影响,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把“三废”消灭和减少在生产过程中。

5、建设老产品的扩建、技改项目时,必须实行“以新代老”的原则,新老“三废”要一并解决,增产不增污,不得产生新的污染源。

6、对污染严重,而又有治理方法的项目,厂内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解决,对尚无治理办法或处理效果尚不理想的项目,由经理组织有关部门限期完成。

7、公司各部门应注意节约能源,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消耗定额,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生活及工业废水应排入废水处理系统,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办法直接排入地下,以防止污染地下水。

8、公司所产生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暂时确无利用办法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临时储存时,场所要采取防渗漏、封闭措施。

9、环境保护设施应从有资质的单位制作或购买合格产品。

10、使用噪音大、振动大的设备和产生粉尘的设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消音、隔音、吸音和防尘措施,确保操作岗位达到规定限值,厂界符合要求。

11、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项目的设备设施不得随便停用,开停车时必须经过生产技术科批准。

12、环保工作要做到三个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五个纳入(把环保工作纳入增产节约,纳入经济责任制,纳入企业管理内容,纳入生产调度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

13、生产车间要因地制宜地在车间、厂房周围植树造林,种植草坪,加强管理,逐年扩大绿化面积,不断改善劳动环境。

14、对批准纳入环保治理的项目,财务、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和施工力量方面予以充分的保证。

15、厂内生产应达到无泄漏工厂要求,有效减少污染影响。

15.1凡是目前国。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

xx年,是****公司生产建设十分重要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和悉心关怀下,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核心管理能力为目标,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在生产工艺优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项目融资、企业管理、改善民生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第一部分:xx年工作总结。

一、xx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1-2月全厂管道清洗、吹扫全部完成;各系统完善,电气仪表安装调校完毕。

(二)2月底设备单体试车完毕。

(三)3月底联动试车完毕,化工投料出产品。(四)4-10月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生产装臵。

(五)装臵产量****吨。

二、其他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打造本质安全型工程。

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关口前移抓基础的原则,顺利完成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为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工作力度。

1、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先后完善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管理制度》等十八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各岗位进行隐患排查。

2、抓好安全培训,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公司从教育入手,从基础抓起,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取证及继续再教育;确保所有电仪、危险工艺、吊装及压力容器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全员进行装臵区内的有毒有害的种类、危害及防护措施的专项学习及考试。

3、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意识。公司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组织了消防、碱液泄漏、设备跳车等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成立安全督查小组,每天组织现场检查,坚决制止、纠正和处罚各种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无事故。组织全员认真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讨论化工安全事故分析。

4、严格安全考核,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进行考核兑现,提高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车间进行安全考核,考核成绩和部门、个人工资绩效挂钩,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司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学习积极性。

5、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措施落实。每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出安全隐患***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次,罚款通知单**次,所查安全隐患均得到及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试、开车情况。

公司于*月*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日产出合格产品。经过技改,*月*日再次投料试车,截止*月*日装臵实现连续运行***天,累计生产****吨,其中合格品***吨,一级品****吨,优级品***吨。

(三)技改情况。

1、*月*日停车检修项目共计***项,其中**工序**项,**工序**项,**工序**项,电仪检修项目**项。

2、*月*日生产装臵停车进入检修阶段,技改项目共计**项(含重点项目*项),其中新增项目**项,检修项目共计**项(含重点项目*项),为实现生产装臵高效、稳产、高产运行,对装臵****进行更换。

(四)产品销售情况。

从*月份销售部成立至今,已完成****累计销售:****吨,其中合格品****吨,占总销量的**%,一等品****吨,占总销量的**%;***累计销售:****吨,****累计销售:***吨。***累计销售量:***吨,共实现累计销售额:******元,货款回款率100%,****产销率91%。目前合格品已全部销售完毕,一等品库存****吨。

(五)以创新求发展,向创新要效益。

“以管理创新理顺工作流程,以技术创新降低建设成本”是****创新工作的原则。一年里,****先后下发了《物资供应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员工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业务招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车辆管理制度》以及涉及招投标、物资供应、员工考核、车辆、招待等近20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为实现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以选拔和培训为手段,全面调整优化人员结构。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通过近一年的观察、考核,选拔出一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优秀员工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为逐步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奠定了基础。

为实现由基建向生产的顺利转型,****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加强员工理论学习的同时,还注重员工实际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让新员工参与到试车中,实现理论和实际操作的高度结合。截至目前,****累计进行管理技术培训**人次,日常安全培训***人次,岗前培训***人次,实现了所有人员培训一轮的目标。

(七)组织建设稳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

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党总支扎实做好了党务、纪检、宣传、工会等一系列工作。

1、建立健全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为便于基层党务工作的开展,公司成立了**个党支部,任命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并积极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今年共培养发展对象*人,培训积极分子**名,发展党员*名。

2、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奉献精神。公司通过在办公区、食堂、消防站等地悬挂了企业文化标牌、标语,为打造活力企业、人文企业提供文化支撑,在践行****企业文化过程中提出的“****”新理念,确保了****集团先进企业文化在****落地生根。

(八)践行“人企合一”理念,全力改善民生。

xx年,****围绕民生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得到了员工的一致好评。

一是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设立了职工宿舍、健身房、乒乓球室、电视、网线等,为职工学习锻炼提供场所设施。

二是有针对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公司举办了****文艺联欢会、“三人制”篮球赛、实心球、羽毛球和乒乓球比赛,为职工提供了展示才能与特长的机会。

三是积极做好职工劳动保护、职工慰问、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高负荷运行状态下许多问题并没有完全暴露出来;。

2、车间新员工较多,操作经验少,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不足;。

3、生产装臵属于新工艺、新技术,并不完全成熟,车间技术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4、很多相关的制度、台账没有完善的建立起来,双基建设工作做的不到位。

第二部分:xx年计划与主要工作思路。

一、主要工作思路。

xx年,****将继续实施集团公司“****”战略举措。***是集团公司化工板块转型升级的“领头羊”项目,是集团公司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真正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技改创新,尽快实现生产装臵的高负荷稳定生产。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从安全工作实际出发,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2、生产上连续稳定运行***天。

3、技术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工艺指标。

4、设备管理方面:通过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5、销售方面:加强业务水平,提高综合素质;稳固老市场,开拓新市场;关注行业动态,把握市场信息;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售后服务。

6、人员培训,主要有:企业文化、安全知识、生产操作、工艺技术、设备基础等。

三、整体安排:

(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明确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公司上下大力营造真抓实干、顽强拼搏的氛围,大力宣传遇到困难迎难而上、遇到挫折百折不挠、遇到任务奋勇争先、遇到荣誉先人后己的优良作风,彰显企业文化对项目建设的直接指导作用。并继续完善管理制度,要在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上下大功夫,结合****的实际情况,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

(二)加强安全管理:以完善“双基”建设为抓手,夯实基础管理,完善基层建设,把“双基”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建立起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双基”建设管理体系。实现“双基”建设的精细化和深层次化。实现安全工作系统抓、抓系统,全面开展“两个规范”,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员工操作行为,规范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试车、生产过程中坚持安全环保“三同时”原则,贯彻“五落实”精神,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本质安全。

(三)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内容包括物资采购预算、资金支出预算、工程管理费支出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营业收入预算等。实行全面预算,明确各职责权限,规范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全面预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预算执行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四)坚持创新为先导,实行“项目带动”。作为化工企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创新是我们实现逆境突围的重要保证,是我们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明年我们将继续在创新工作上加大投入,完善相应的评估激励体系,对于好的方案进行立项,予以资金和人力支持,对于做出成绩的予以奖励。大力营造全员创新的氛围,确保能创新、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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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xx、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生技部环保职责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办公室环保职责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3生技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5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5.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5.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4.6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6.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6.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7采购部经理环保职责。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7.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7.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84.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3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9.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9.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9.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0班组长环保职责。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13.1工作责任。

112.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14.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15.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16.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17.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4.13.2工作权限。

2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3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4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4.13.3工作关系。

3.1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

1、目的: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此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工程施工、检维修、安全等方面。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采取日常、专业、季节性和综合四种检查方式。

4、职责:

4.1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4.2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每周的安全检查;

4.3个班组每天进性一次安全检查;

5、检查的实施:

5.1日常安全检查:

5.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5.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5.1.3值班员和班组长,要经常对各岗位、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

5.1.4厂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专业安全检查。

每年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导热油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化学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5.4综合安全检查。

5.4.1根据国家省市区安监部门的要求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

5.4.2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5.5节日前检查:

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厂(公司)要对安全、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5.6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按《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要求隐患部门按要求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

6.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管经理、厂长或安全员签发,由存在隐患部门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

6.2整改单位对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原检查部门,检查部门进行复核,对隐患整改达到安全标准的,检查部门给被检查单位(部门)签整改情况意见。

6.3生产厂在日常巡检中,巡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处理,对走马观花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并罚款。

6.4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又没及时汇报完不成整改原因的,对责任人每项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6.5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后经复核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应对整改人员每次每项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改,所造成的损失有整改单位(部门)负责赔偿。

6.6各级安全检查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通知单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存档、备查。

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化工企业环保台账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三废”治理、综合利用以及与生产装置连接的环保设施和装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管理。

1、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的处理设施及设备。

(1)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

(2)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3)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4)噪音防治设施。

2、综合利用设施。

(1)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综合利用装置及该装置的废物处理设施。

(2)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中的有用物质生产产品的装置。

(3)废油、废热、废水回收设施。

二、职责。

1、验收合格投运的环保设施,转入生产单位固定资产体系,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单位)环保设施台帐;每月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安环部。

2、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3、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环保设施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施台帐。、事业部(车间)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施的长周期稳定运行。

三、管理内容。

(一)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环保设施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运行管理。

1、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执行生产技术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2、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必须严格工艺条件,严肃工艺纪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原始记录和数据台帐。对误操作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3、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建立设备、装置运行、处理效果、操作记录等管理和统计台帐。并前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工厂主管人员。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施。除公司计划检修外,环保设施停运,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单位)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由本部门(单位)领导、安环部领导、公司主管环保领导审批后,方可停运。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以致造成损失或污染事故的,应纳入公司综合考核。

5、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单位)应制定环保设施故障时的紧急应急措施。环保设施需要停运时,环保设施所属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并及时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告,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完善手续。

6、环保设施需要拆除、闲置,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单位)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报告安环部,由安环部向地方环境保护局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

7、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施,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综合考核,造成严重损失或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生产技术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施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其检修费用在大修费用中列支。

2、检修单位要严格执行检修指令,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3、环保设施与主体装置应同时完成检修并同时投入运行。

化工企业环保台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00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16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化工企业环保台账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为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逐步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环保管理。

二、职责。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统一执行管理,要求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三废”治理工作。

1、车间的“三废”治理1.1废水的治理。

1.1.1各车间产生的废水均采用清污分流法,污水和冷却回水应配备专用管道。

1.1.2节约用水,采用一水多用,循环使用,减少污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工业水降温,严禁车间使用工业水及自来水冲洗地面。

1.1.3各车间及部门负责包干区(见附图)内的专用、公用清污水排水管网的检查、清理及维修工作,确保管网的畅通。积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自包干区的整洁卫生。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必须设置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包装桶、吨袋、无结网)进行收集。收集包装后统一输送至公司危废暂存场所(南区污水处理中心东侧仓库),服从现场当班人员的安排,按规定分类放置。

1.2.2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设置固定的普通废物存放点,收集后送至公司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场所。

各车间要严格做好管道及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避免原物料及工艺废气的泄漏,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车间有配备废气吸附净化装置的,必须按照要求与生产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按照相关要求达标排放。1.4“三废”处理中心的管理1.4.1严格规范“三废”治理措施,做好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工艺技术不断更新完善、设备管网定期维护和定期监测工作。健全日常操作运行及分析记录,及时分析总结,确保治理设施良好运行。1.4.2进一步完善、改进“三废”治理工艺,确保公司“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2、新污染源的防治。

2.1对工艺改革和新产品试验应有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2新建项目(包括扩建、技改、搬迁项目)必须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原则。

2.3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时,环保部门参与对防治污染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才可投产。

2.4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排放“三废”,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5设备的设计、选型、管理都要考虑环保噪声,以及容器的密封,管道泄漏,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

3、生产区域环境管理。

3.1公司安环部门要掌握车间“三废”的来源和排放量,根据车间生产情况及时调整“三废”处理流向及工艺。

3.2公司安环部门,每月定期检查车间“三废”治理情况,对未按规定治理排放的应及时通知整改。

3.3公司禁止任意排放、倾倒含油废水、废渣,以免污染环境。3.4各车间更换的废旧设备,应妥善处理,堆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放。

3.5仓储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危险品、剧毒品标识及相关管理操作规程,保管好有毒、有害原物料,严防泄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环境监测管理。

公司对能够自行完成监测的项目,需做好定期监测工作;对于不能自行。

6.1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窗及其他方式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

6.2公司要对各车间及部门相关负责人加强环保知识的学习与交流,对专业环保技术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装置完整运行正常、效能良好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3、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1、公司的设备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1)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1、生产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

2、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生产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4、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生产部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2)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负责人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生产部部长审查,生产总监审批。由生产部部长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2)封存由生产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1)生产部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生产部负责整理、保管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1、生产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总监组织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部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验收后生产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五、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或机长制,由班长负责,原则上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组长担任。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6、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科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2安全科负责应急救援系统检查;

4.4.3生产科负责设备检查、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

4.4.4保卫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检查;

4.4.5危害气体监测设施的定期检查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4.6专项检查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

4.4.7各种专项检查要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4.8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查记录。

4.5综合检查主要分为节日前安全检查、换季前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

4.5.1节日(如元旦、五一、十一、春季)前、换季前、特殊时期各单位、部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5.2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4.5.3安全检查人员主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科、劳资科、生产科、及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等组成。

4.5.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4.5.5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包括:重大风险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守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4.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保障。

4.6.1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包括:

(1)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

(2)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落实到部门、人员,并规定完成日期;

(3)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按时反馈到检查组;

(4)安全科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5)安全科每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并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与惩罚。

4.6.2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

(2)培训程序评估;

(3)变化管理流程;

(4)检查系统;

(5)职业卫生监测;

(6)事故调查;

(7)标准化规范评价;

(8)系统评审;

(9)风险评价;

(10)内部评价。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1、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1、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1、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1、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消灭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特立本制度。其主要内容分为如下四个部分。

一、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制度。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档案管理。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 消防设备器材由安全主任统一维护与管理。

2、 安全主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公司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置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应了解有关设施、器材的性能及维护、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4、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其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5、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6、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消防水池。

7、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消防用水不得它用,确保消防用水。

8、 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安全主任或义务消-防-队管理人员,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栓。

10、 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11、            消防器材损耗及丢失必须报告安全主任,一旦检查发现未报告者,将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消防设备设施巡检制度

1、检查的范围与安排:

1.1、巡检范围应包括:整个厂房、车间、写字楼及机房,控制房外围和宿舍生活区域等处。

1.2、巡查安排分每日巡查与周巡查,每日巡查由各岗位在班人员负责,周巡查由义务消-防-队队内安排轮流检查,使每个队员都能熟悉公司安全消防的装置、布局及公司各处环境。

2、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2.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2.4、消防安全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2.5、消防车通道,消防水压及水池不量的情况。

2.6、消防控制中心、烟感报警,自动喷淋系统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

2.7、消火栓的配备是否齐全,消防水带是否双重卷好,水枪小榔头是否齐全,完好。

2.8、灭火器的检查情况,是否有保险销,压力是否足够,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器材是否有被挪动的现象或己用的情况发生。

2.9、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的情况。

2.10、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2.1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禁令

2.12、乱拉乱接违章操作的行为。

2.1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2.1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它用的。

2.1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2.16、消防设施的管理值班员和防火巡查人员在岗情况。

2.17、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检查后的跟进工作:

3.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正常的安全消防状况存在,要及时跟进或及时反馈给“安委会”。

3.2、对每次的检查工作,都必须做好相关,真实的记录存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和救灾技朮,实行目标管理。

2、公司总经理为企业防火负责人,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公司消防部门的工作。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

3、消防组织根据公司特点、生产检修和季节变化情况,制订消防工作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4、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全体员工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

5、公司消防安全指挥部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编制与企业生产和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6、公司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应设专人(安全主任)管理,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7、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做到定点、定型号和数量、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8、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安全连锁报警装置等设施。

9、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10、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以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及时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11、在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3m/s),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朮规定》执行。

12、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和消防安全技朮规定。

1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和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必须使用防爆照明等电器/开关,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以及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4、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

15、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6、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7、废弃的手套、棉纱等沾油的纤维物品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溶剂、机油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18、研制易燃、易爆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19、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水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20、不准在厂区存放非生产用石油液化气瓶,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乙醇等易燃、可燃液体。

21、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堆放各类物品。

22、输电线路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

23、厂区和仓库区的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24、班组每周一、各部门每月初、公司每季初各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25、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现场秩序。

消防档案的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一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二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11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4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8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20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22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24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企业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九、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因素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装置。

十二、严格执行采购、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资质审查规定,按规定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十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安监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十四、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运行。

十五、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实行统一协调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十六、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满足应急需要。

十七、生产装置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按要求积极采用自动化控制手段,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十八、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九、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十、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企业(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基本格式。

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我们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全部换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本机构获得批准换证后保证所从事的每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从事的每项认证活动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保证所认证的产品、服务内容客观公正,无虚假材料;。

七、配齐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八、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搞利益关系,保证公正无私执业;。

九、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认证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认证实施程序提供产品、服务认证活动,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和评审体系,确保认证真实、有效。

十、建立有效的专、兼职认证咨询人员聘用、培训、考核、使用和控制程序制度;。

十三、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十四、本机构必须持续保持和保证始终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各界全程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文档为doc格式。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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