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个人的工作情况,避免夸大和虚假。述职报告的写作对于职业发展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启示。
工作会议总结
今年以来,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严谨务实,创新跨越,建设和谐质监”的工作要求和“强素质、重业绩、争一流”的工作基调,紧扣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三件大事,牢牢抓住“一条主线、一条底线、一个平台、一支队伍”四项重点工作,知责图为,形成了动态、区域、分类三项监管齐抓共赢,质量强市、标准强业、名牌强企、评议强风四大活动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领导推动、政策拉动、载体带动,质量强市建设有力推进。
1.政策意见陆续出台。质量强市建设写进了绍兴市《xx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绍兴市xx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个政策意见;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质量强市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了质量强市试点工作经验。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均将质量强市(县、区)工作纳入了政府对乡镇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中诸暨市“创新六大机制推进质量强省试点工作”的经验得到了王建满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并在上半年质量强省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2.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带队,组织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对质量强市试点工作开展了专题督导;强市办建立了“单月督查、双月例会和季度通报”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召开了数次市级牵头部门、联络员和县(市、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并组建质量强市工作指导组,进驻绍兴县四大质量16家试点企业,开展了面对面、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入企蹲点指导,指导总结了十大试点经验。四大牵头部门分别编制了四大质量建设“十二五”规划和xx年行动方案,联合下发了《绍兴市开展“千争创万导入”活动实施方案》,“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领导小组主推”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
3.工作载体全面落地。以政府质量奖、名牌标准化战略、“百争创千导入万培训活动”等载体为抓手,扎实推进质量强企活动,企业追求质量的主体活力不断激发。
一是企业自愿采标,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呈现新现象。与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引导企业走标准战略之路,取得了新成效。在跟踪推进现有10只重点项目的基础上,上半年新推荐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项目5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12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4个,新增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企业46家,诸暨市还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新有1家国家级标计委在袍江落户,新上报国家标准立项申请1只、省地方标准制定2只、省标准化重点研究项目1只。规上企业主导产品新增采标产品147只,重点产品采标率累计达到了84%。诸暨市出台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填补了我省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的空白。
二是企业自动申报,名牌战略推进呈现新气象。在政策导向上,名牌培育优先向绍兴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倾斜;在工作重心上,调整了名牌工作的着力点,重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竞争力、做强品牌经济,重在推动企业练好质量内功。今年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分别有160只(复评64只)产品、248只(复评149只)产品申报省、市名牌产品,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占新申报省、市工业名牌数的19.7%和27.6%;新申报的省工业名牌中,有80.3%的产品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35.3%的产品属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新产品;同时,突出发挥区域名牌促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做到培育与标志使用管理并重,培育与地理标志保护相结合,既加大对绍兴家纺、嵊州绿茶、枫桥香榧等区域产品的培育力度,又突出加强崧厦伞件、店口铜加工产品等7只省级区域名牌的管理和标志使用工作,经严格审核,上半年新增22家企业获准使用区域名牌标志,累计已有126家企业使用了区域名牌标志。
三是企业自发分析,计量工作开展呈现新景象。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纺织印染和医药化工2个省级行业节能推进项目,并择定铜加工、热电、领带、水泥等绍兴区域性能耗行业,新组织实施了8个县级试点行业节能推进项目。上半年已帮助企业解决能耗问题39个,节能5.8万吨标准煤,并有1只项目入围xx年度市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同时,在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工作,全市630家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的企业达到或基本达到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要求,占企业总数的82.1%。另有57家餐饮单位和商店向社会作出了诚信计量承诺,有7家集贸市场新推行了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工作。
四是企业自觉导入,质量管理推行呈现新征象。以“百企争创千企导入万员培训”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质量强企的途径和方法。由市质量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管理办法》,强市办制订了《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标准》和《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细则》。通过广泛开展“专家千企把脉”活动,分类指导企业导入有效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了一批质量管理示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示范企业。目前,全市已有796家企业导入了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今年新导入164家),其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有253家(新导入54家)、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的有283家(新导入110家)。今年有10家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20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并分别有4家企业和15家企业通过了资格审查,数量为历年之最。上半年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81期,共培训质量管理人员10003人次,其中新昌县组织开展了“来立信”杯质量强县教育活动,县长亲自作培训动员。新增质量赶超项目4只,有120家企业创造了164个qc研究成果,直接经济效益已超4000多万元。
工作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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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届会议精神和公司环保岗位的现状,对环保工作有了重新的认识,为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做好自我管理工作,对自己提出几点要求。
一、学习计划的方法
做好日、周、月、季、年工作计划,计划是工作之先,一项工作,首先要具有计划,才会有后续的实施、检查和纠偏。只有有了计划,工作才会有方向、有目标。计划,在工作中具有预先性,同时,它对工作目标的达成又具有指导性。工作会议总结。做好计划,使自己的工作更加条理,能够主动地报告工作进度,让领导知道。
二、提升执行的能力
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具有执行力的人来完成,做好计划后要马上把计划用于实践过程中,不怕犯错误,犯错误后,一定要接受批评,争取不犯二次错误,让领导省事。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后,要主动帮助领导,让领导有效。
三、在总结中学习
工作总结是个人或集体对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的回顾或评价,写好工作总结,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看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任务。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回顾,做到心中有数,对领导的提问,有问必答,而且清楚,让领导放心。
四、在学习中提高
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与知识的急剧增长、知识更新周期的缩短、创新频率的加快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孕育出新的生产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不加强学习就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工作会议总结。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各类知识,这样才能了解领导的言语,让领导轻松。
五、在否定中成长
在日常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地否定自我、超越自我,从表层看,是个创新方法问题,往内里想,却是一个对事业的责任心问题。因此自我否定后要在适合自己和适应当时具体的环境中进行自我改善要,做到因己因时因地而宜,利于自我发展,不影响团队的稳定性和当时的空间环境。工作中,对自己的业务主动提出改善计划,让领导进步。
7月25日上午,明珠社区召开了201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对半年来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会上,王建国书记对党建、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治调解、劳动保障、文体工作等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半年以来,社区紧密围绕社区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创新社区社会化管理,真抓实干、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书记对在座的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鼓励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无私奋献精神,为社区建设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会议还强调了社区半年来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可以有所侧重,有的放矢,为接下来计生工作的开展和迎接创卫检查打好坚实的基础。针对创卫迎检,负责卫生工作的工作者也在会上作了动员,并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希望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能积极配合,同时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带动广大居民自觉树立环境卫生意识,为创卫迎检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最后,书记就社区下半年工作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租户联系”工作平台为主线,要求居民小组长切实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服务员等职责,统筹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
3月2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作全市立法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郭善瑞主持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新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首部实体性立法已经启动,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注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深入研究“三大领域”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市委决策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更多体现在立法规划、立项、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人大主导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准。三是要发挥好政府依托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抓紧制订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规章的程序规定。立法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提前做好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坚持问计于民、用计于民,使地方立法工作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将事关阜新转型升级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固定下来,为阜新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工作会议总结
当前,我行不良贷款实际占比在百分之六十以上,对我行业务经营和加快发展形成了严重的“瓶颈制约”。由于我行不良贷款形成时间长、金额大,许多呆滞呆帐户已被判了"死刑",面对经济案件多、经营效益差、不良资产居高不下、干部员工精神面貌不佳的严峻形势,我们感到: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难中难。当前制约我们前进的步伐,很大程度是受资产质量的影响,要谋求我行的“大发展”,必须搬开不良资产这个“绊脚石”。近几年,市分行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考核时,对不良贷款的考核力度很大,对效益工资的分配影响一样很大。因而,要解决我行的经营与发展问题,一方面要多增存款,壮大经营实力,另一方面就是多清不良贷款,优化资产质量。有些同志说,还有一条途径,就是想办法扩张规模,靠规模扩张稀释不良,改良资产。这个办法很好。但是,我们面临的企业群体整体较差,规模不大,潜力有限,前景一般,很难从上级行争取到信贷政策。再从另一个侧面来看,扩张规模和清收不良又是两个概念。省、市两级分行对清贷指标都是钢性考核,既与当年效益工资分配联系紧密,又与次年贡献工资的基数确定密不可分。省行领导对不良贷款有一套核算理论,简单来讲,就是清收一百万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搞回一个亿的存款。同时体现在经营方面,它改良了资产,体现在效益方面,它的价值又间接地体现在利润里面。由此可以看出,下大力气清收不良贷款,既可以解决面临的发展问题,又可以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既可以改良我们的资产,又壮大了经营实力。
实事求是来讲,清收不良贷款犹如坚冰,越积越厚越不易攻破。越往后越是硬骨头。从不良贷款的成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银政不分、银行过多地承担社会义务而形成的信贷资金沉淀,以及市场经济初期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企业风险向银行的转嫁所致。从我行的清收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1、外流贷户清收难。经我们了解,有很大一部份贷户常年外流,甚至是举家外流,而且他们的贷款既无抵押也无担保或是担保无效,给清收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胜诉的案件执行难。前几年,我们曾尝试通过大量起诉贷款户,寻求清贷途径,但赢官司不赢钱。案件执行艰难,时至今日,仍有大批胜诉贷款无法收回。主要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够。
3、村集体贷款收回难。目前,我行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贷款,均系原村集体落贷给村民的,这部分贷款形成不良原因极其复杂,牵扯到很多因素,多年来它们连利息都不予偿还,更别说本金了。
4、问题贷款清收难。两年前,支行清贷队人员就曾反映,个别内部人员将贷户归还的贷款私自截留自用,至今不予归还。支行曾与这些人员进行过沟通,由于无据可查,导致这部分贷款事实上已经被蒸发。
5、碍于情面清收难。由于有部分贷款与内部员工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实际清收起来也十分困难。
6、责任不清落实难。有些贷款的第一责任人由于调离、退休、退养等原因,造成责任难以落实,甚至贷户是谁都无法搞清楚,让我们的清贷人员根本找不到着力点。
除上述原因外,形成不良资产越积越多的原因还有以下三点。一是受客观环境的影响,我县没有大型企业作支撑,加之其他工商企业的经营包袱沉重,机制不活,效益不佳的问题也很明显,许多国营或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我们自然也受到了连带影响。二是有怕苦畏难情绪,缺乏下猛药、出重拳、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三是清收机制不健全,清贷人员流动频繁,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机制跟不上。纵上所述。如何活化不良资产,尽快调整干部职工在清收工作中的精神状态,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3月2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作全市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郭善瑞主持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新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首部实体性立法已经启动,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注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深入研究“三大领域”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市委决策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更多体现在立法规划、立项、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人大主导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准。三是要发挥好政府依托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抓紧制订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规章的程序规定。立法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提前做好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坚持问计于民、用计于民,使地方立法工作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将事关阜新转型升级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固定下来,为阜新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人大立法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会在这里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过去5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经验,部署今后5年立法规划。这次会议很重要,开得也很及时,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
去年,我市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申心,服务大局,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立法计划落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发布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件;为了适应入世需要,市政府还对过去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604件,修订7件。二是立法重点突出。围绕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认真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和修订;出台的法规规章重点反映改革开放进程,肯定改革开放成果,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的顺利实施,高度关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市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项目,解决了一些改革、发展、稳定申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是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在立法工作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格按《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加大起草过程中的协调力度,注意克服部门利益,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市人大会的高度重视、指导和支持是分不开的,每一件法规在起草阶段,人大会领导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都提前介入,给予具体指导。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一贯重视立法工作并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给予指导的市人大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也对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促进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臵,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证政府高效运转,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意义十分重大。下面我就贯彻落实s年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大局,突出特色,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立法工作。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政府立法应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服务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此,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统筹考虑立法项目,突出立法重点。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全球竞争。经济结构随之发生剧烈变化,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利益调整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日渐突出,经济成分日益多元化,迫切需要加快立法步伐,用法律法规来调节、规范社会事务和公共行为。因此,政府立法工作要始终把握大局,着眼未来,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关注民生、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统筹规划,科学组织,注意始终与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相衔接、相配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事关国计民生的突出问题。决不能满足于当传话筒、二传手,上面有什么法,我们就搞什么法。今年要把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城市环境创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政府行为、实施“科教兴市”和“开放先导”战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力争立足武汉实际,把握内在规律,突出武汉特色。
(二)政府立法要体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则,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立法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重在转变政府职能,克服部门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其正达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目的。要通过立法,将政府职能定位在对市场依法监智、调节和服务上,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木。因此,我们要着重研究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企业、政府智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改变那种重审批、轻监督,重管理、轻服务,重职能、轻义务,重制裁、轻保护,重行政命令、轻合同约定的现象,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管理和自律的职能交给人民群众和中介组织,把经营杈和投资决策杈交给市场主体,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依法调节、社会智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绝对不能借立法把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现在确有少数部门在立法过程中热衷于扩大部门职杈、增设机构编制、增加收费项目、强化经济处罚。这与市场经济相冲突,与政府部门职责相背离,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相违背,与改善市场经济环境不合拍。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首先要改善法制环境,强化全心为民的宗旨意识,立足有利于群众,方便于基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绝不能人为的随意提高市场准入条件,抬高市场准入门槛,摘一些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要从源头上把好关,通过立法,分清政府、部门、经济组织的各自职责,营造出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为我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
(三)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维护法制的统一。
改革开放二十年未,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原有的一些法规、规章,从现在来看,有的历史任务已完成,有的甚至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要与时俱进,坚持立修并重,在抓好新的立法项目同时,要注重对原来制定的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尤其妥对那些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相违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该修改的要及时修改,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该完善的要尽快完善。
二、创新机制,完善程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十六大报告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列入我国法制建设重要议事日程,提到重要的战略地位,我们应当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立法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一)要深入研究,把握规律。
立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政府立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因此,妥顺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要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对立法项目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具体计划,并严格按程序运作,注意防止有章不循、主观随意的做法。尤其妥加强深入调查研究,对每个法规和规章草案涉及的主要制度和重大措施,特别是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机制要作深入探讨和研究,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为完成任务而敷衍塞责。要在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其功夫,把典型调查和全面分析结合起来,把局部经验和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内在规律,通过总结、实践、研究、提炼、上升法规规章中来,指导和推动全面工作。
(二)要民主透明,科学立法。
社会主义法制是从根木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因此,在立法实践中,要创新立法机制,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有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反映民情,代表民意。要实行开门立法,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性"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一些立法调研会、听证会、论证会,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基层的呼声。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慧和作用,有些立法课题在起草阶段可以先交给他们,让他们拿方案、提措施。对涉及重大问题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主动与专家学者共同调研,共同起草,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相互启迪,相互借鉴,提高质量。也要注意选择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
(三)要完善立法程序,严把质量关。
规范立法程序,严把起草、审修质量关,是加强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政府部门在起草立法草案时,要深入调查研究,认莫倾听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又的问题,要主动做好沟通和交流,切实把好起草关。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加大协调力度,增强法律权威性。在审修时,要全面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广泛借鉴外地城市、国外的先进作法,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切实把好审修关。同时,立法中要主动争取市人大会的支持与指导。起草法规,要主动邀请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规工作室提前介入,组成精干的起草工作专班,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起草规章,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大会汇报,争取支持与指导。
三、加强领导,优化队伍,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政府立法工作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在新的历史时期,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市委、市人大会、市政府对立法工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对地方出台法规政策要求很高。为此,必须加强领导,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立法队伍素质,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立法责任。
立法工作,涉及全局,影响深远,政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局意识,把立法工作作为木部门的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智领导配合抓、法制部门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根据木部门的起草任务,组织精干的起草班子,井做到时间落实、责任落实、保障落实。在起草过程中,要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端正立法指导思想,树立立法为民的意识。同时,要转变过去固有的思维模式,不要一提到加强管理,就想到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不是万能的,对行政机关而吉,t并不是唯一的行政售理方式。另外,起草部门对立法项目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确立的重大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要作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要广开起草过程中的民主渠道,广泛听取管理相对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涉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调研,主动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作出科学决策。除认真完成起草工作外,起草部门还应当积极配合法制办做好立法项目送审后的审查修改工作。要强化立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把关、谁主智、谁负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把好质量关。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于立法中出现的问题,影响全局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责任。
(二)要完善结构,提高立法水平。
一个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是搞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保证。要大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奉献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全面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现代法律、现代科技、经济智理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使自己成为既讲政治,又懂经济、懂法律;既掌握中国的法律、法规,又熟悉外国法律法规和成功经验;既精通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又熟悉相关部门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立法人员的培训,组织立法人员到外地学习考查,不断开阔视野,提高立法水平。政府法制办应多组织一些立法培训、立法研讨活动,主动为立法人员提供一些交流、探讨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科学判断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统筹、协调、处理的能力及驾驭市场经济、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要加强监督,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又细致的工作,需要有默默奉献、廉洁自律、求其务实的精神,因此,政府各部门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力求公正、公平,注意处理好法与利、法与义、法与情、法与杈的关系,深入研究,准确把关,依法协调,严格监管;同时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权威性,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立法质量。
同志们,党的十六大为我们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宏伟目标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而又艰巨。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与时俱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立法工作新局面。
人大立法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是市人大会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方法。统一思想,就是用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我们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部署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以及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届会的立法工作;明确方法,就是根据本届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和把握,提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人大会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会议方案的汇报,树国主任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重要指示。刚才四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很受启发。
下面,我受树国主任的委托,就全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研究参考。
一、领会新要求,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自198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历届市人大会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35件,修订89件次,废止50件,现行有效的85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长春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先后围绕法治建设做出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一)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在全国立法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高度概括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人民的期待,既是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也是新机遇。我们今天从事的立法工作,同过去相比,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丝毫不能放松、时刻不能懈怠,努力使我国的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
适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新时期我国立法工作总的目标任务。xx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着力实现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各项制度,落实到立法上,就是要因时废旧立新,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要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放在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推进。
(三)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张德江委员长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要努力把握好这个总体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四)要正确认识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关于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对于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积极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从法律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凡可以用立法推行或需要修改、废止的,都要同步。努力使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化改革。
(五)要正确认识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重点立法。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筹划,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来开展立法,力求用法规制度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增强特色意识,立足市情立法。要立足于市情实际,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各方面制度的协调发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更符合我市深化改革的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
三是要增强问题意识,用问题引领立法。要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需要上升为法规制度层面的,及时启动立法,适时调整、规范和引导,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避免盲目试错,降低改革成本,分担改革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决策提供强大的民意基础和动力支持。
四是要增强民本意识,做到立法为民。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立法工作要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从法律制度上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五是要树立体系意识,维护法制统一。尊重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要确保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论是先行先试,还是制度创新,都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
二、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会五年立法规划。
20xx年是本届市人大会的起始年,为了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的立法工作,保证本届人大会立法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会根据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大会五年立法规划(20xx—20xx)》。这个立法规划已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我们要认真落实立法规划,确保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共有61件,其中比较成熟,拟提请会或者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7件;需要抓紧工作,待成熟时提请审议的21件;立法条件尚不具备、需要调研论证的13件。这些立法规划项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规。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统计管理条例、邮政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等。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社会救助条例、住房保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区工作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
三是促进资源节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公园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
四是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方面的法规。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五是推进教育卫生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精神卫生条例、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
六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法规。如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
本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会将城市绿化条例、防震减灾条例、邮政条例、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轨道交通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纳入20xx年立法计划。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养犬管理规定、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志愿服务事业促进条例、地下空间管理条例确定为20xx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为20xx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工作,是立法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搞好立法计划,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是立法工作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标志。其作用就在于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无序性。20xx年7月23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的《长春市人大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对法规立项原则、条件、程序、项目调整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规定,立法计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确定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的。他虽然不是指令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做出必要的调整,但是他同样具有严肃性,应当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们出现过个别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后,又撤销的情况,同时,也出现过追加立法计划的情况。这说明,这样的立法项目,事先调查研究不够,准备工作不充分。需要今后特别加以注意。不是不可以变,而是应当尽量不变或者少变,否则,无论对立法项目的提出部门还是对有关专门委员会来说,也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人大会来说,都是不严肃的,立法的质量恐怕也难以保证。
会法工委要负责好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协调落实工作,按照程序每年制定立法计划,协调和参与开展每年的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及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时提请会会议审议。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政府和市人大会当好参谋助手,对会五年立法规划从全局的角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保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时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有立法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精心、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要切实做好法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确保落实。
三、树立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越是强调依法治国,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树立新理念,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规能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树立对立法负责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人大及其会是立法机关,理所当然要对立法负责,要在立法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的全过程。
一是要在法规立项中发挥主导作用。法规项目立不立、什么时间立、如何立,这种对立法时机、立法方向的把握,是立法的关键环节,也是立法主导性的第一道关口。我们要认真解决有时前期调研不充分、把关不严,从而被动接受立法项目、被动调整立法项目的问题。注意在项目的征集、调研、论证、筛选、确定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调研先行、立改废并举的要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加强调研论证,特别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民意,严把法规项目准入关。
二是要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起草法规草案是立法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决定着法规的质量。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重程序服务,轻实质介入的问题,在做好程序性服务工作的同时,更要实质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坚持提前介入,从法规的论证、起草环节入手,与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共同工作,全面了解和熟悉法规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跟踪了解掌握法规起草进度、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与起草部门共同研究法规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同时要防止部门强化权力、弱化或者推卸责任,避免因部门利益影响立法质量。。广泛深入的调研是立法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充分,过于依赖政府或者法规起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问题,始终发挥人大及其会在调研过程中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是要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会在审议阶段,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扬民主,着力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握立法决策主导权。要通过引导委员深入审议、加大协调力度、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以及建立有效的审议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对法规实质性内容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发挥会审议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有效解决法规案中管理职责权限、管理与执法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对于法规案审议中遇到的分歧意见较大、影响立法进度的难点问题,既要加大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力度,努力取得共识,又要勇于并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坚持原则、观点明确。涉及重大制度改革或者存在明显重大分歧意见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所有法规二审前,都要将法规草案以及相关要点书面报送市委把关,确保法规质量。
五是要加强代表大会立法。在我市现行有效的85件地方性法规中,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只有2件。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法规案,不仅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加强代表大会立法,既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也有利于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解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对立法的关注度,从而促进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今后,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
(二)树立精细化立法的理念,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实施情况表明,有些法律执行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需要层层配套,有的配套法规偏离立法精神或法律原意,导致法律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法律的权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变粗放式立法为精细化立法,使法律规范更加明确具体。新一届全国人大会在精细化立法方面,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去年以来,全国人大会制定的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立法的理念,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本届市人大会特别重视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明确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一定要管用、要有效,项目上是急需的或者必须的,内容上注重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法规的主要条款能够细化的一定细化,防止执行中出现歧义,防止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现象。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把这些新的认识和理念落实好。
一是要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多数是实施性的立法,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细化的补充。主要任务是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根据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需要,对上位法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对上位法没有充分考虑到的问题予以补充,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我们应该在立法体例上有所改革,要防止立法“抄袭”和重复立法;要防止立法贪大求全、华而不实;不要“大而全”,而要“小而精”,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我们还要完善立法技术,统一法规的体例、结构、用语,使规定更加准确、精炼、规范。我们要科学严密设计法规规范,对制度规定、行为规范和处罚幅度等进行细化,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少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纲要性的条款,多一些细化、量化的规定。
二是要强化地方特色,重视创制性立法。有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标志。只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规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地方立法的初衷。地方立法必须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敢于破除体制障碍,勇于触及社会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为深化改革留出空间,这就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创制性立法,在创制性立法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接地气,让法规条文长根,牢牢扎根于现实生活。要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结合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选择调研方向,深入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要不断完善立法专题调研制度,设计好调研方案,采取召开相关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民意调查问卷、随机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翔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会审议及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本届市人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立法工作中,真正解决好立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制定的法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立法,就是要求立法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同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规律。一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从法的功能角度明确政府管理边界,有所立、有所不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把立法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立法前、中、后三个环节,适应不同立法需求和任务,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三要完善科学的法规起草机制。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责的法规,由政府法制部门或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组成法规起草班子进行起草;对一些理论性、专业性强的法规,可以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起草,也可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起草。四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立法工作。要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把基层、群众和相关领域作为立法调研重点,注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力求将事情的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将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透彻。
民主立法,就是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民主立法,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使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二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法规草案,实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制度,重视网络民意表达,认真归纳整理分析,最大限度汇聚立法智慧。三要完善协商机制。广泛听取并认真对待各方面意见,包括不同意见,积极面对争议,充分尊重、合理吸收各种建设性意见建议。对于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商。
(四)树立立改废并重的理念,坚持维护法制统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立法滞后问题。法规清理是维护法律体系内部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保证国家法律在地方的贯彻实施,及时清理、修订地方性法规,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截止目前,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5件,其中修改过一次的有18件,修改过两次的11件,修改过三次以上的6件,从未修改过的50件。可见法规清理的工作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今年,会正在组织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是公告施行五年以上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检查其合法性、衔接性、实效性,对上位法有新规定的,或者现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发展新要求、已经失去适用效力的法规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法工委已作出清理法规参考目录,共计53件。这次法规清理活动是多年来会首次自主安排法规清理工作,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要通过坚持立、改、废并重,维护上位法的权威,更好地使法规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打造民主、公平竞争、正义、和谐、安全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立法支持和法制保障。
(五)树立立行并重的理念,做好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认真解决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立法、轻执行的问题,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一是要做好立法宣传工作。我们要积极创新立法宣传工作机制,针对法规草案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等不同阶段,选准立法宣传时机,增强立法宣传的实效,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法规通过后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采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访、发表文章、编写法规释义等形式,对法规第一时间作出说明和解读,使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法规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避免对法规误读误导,为法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机制。会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在做好对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实施一年以上的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要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实施三年以上的法规要进行立法后评估。对上位法已发生变化,社会发展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会每年都要安排地方性法规的检查、调研活动,执法部门要向会或者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年度执法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是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着力促进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效。要防止有关部门以文件代替甚至改变法律法规,防止规章超越立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督促纠正,必要时要予以撤销,努力解决“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的问题,保证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适应新形势,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加强立法机关和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的立法工作人才,既是当前的紧迫需要,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中央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国家级立法工作领军人才、专家级立法工作骨干人才以及素质优良的立法工作专业人才。”全国人大会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以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他工作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主体,打造法制人才高地,培养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点突出、优势明显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一)打造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是立法工作的要求。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从事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立法工作者要对自己的责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待立法工作要高度重视、倍加珍惜。
首先,立法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法国哲学家卢梭曾经说过:“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其“非凡”并不是指他们能力非凡,而在于他们地位的“非凡”。我们必须知道,不是谁都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也不是每一个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天生就具有了与之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既然我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取得了参与地方立法这样“非凡”的地位,如果不具备与之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恐怕就辜负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委托与期待。
其次,立法工作者的责任特别重大。指出,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国,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好国。也有人说,一项错误的立法的灾害性影响远远大于一次错误的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因为相比较而言,执法者犯法,只是污染了水流,而立法者制定“恶法”,却是污染了水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立好法、立高质量的法、立管用的法,使法律制度有足够的权威,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而这些正是我们立法工作者必须承担起来的重大责任。
第三,立法工作者的素质对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常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然而,事实上,法律却是由具体的人制定的,是由具体的立法机构起草、修改和审定的。因而立法者的素质决定着法律的生命力,立法者的法律经历、法律学识、法律修养、法律意识影响着法律的制定。而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如何使自己胜任立法工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会要切实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多年来,市人大会一直非常重视立法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特别是换届以来,会进一步加强了包括法制委、法工委在内的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办事机构的建设,调整人员,充实了新的骨干力量,及时建立了由181位法学专家、行业专家及富有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的工作者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并从中选聘出18位立法顾问,今年,又适时将51位专家充实进立法专家库,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省市人大会法工委还与吉林大学联合组建了立法研究中心,并于去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为加强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良好素养,能够基本适应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的立法干部队伍。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立法工作队伍偏弱,人员编制还不能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下一步,会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目标,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立法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通过培训进修、基层调研、挂职锻炼、理论研讨、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提升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全面规划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在市委的领导下,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完善立法工作人才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为优秀立法工作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制度环境,对于队伍中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要及时予以重用。
我们每一位立法工作者都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永不自满的进取精神,以临渊履冰的态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立法工作者。
一是要政治过硬。立法是基本的政治活动,每一部法、每一项制度都与一定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密切相关。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始终是对立法工作者第一位的要求。因此,立法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伟目标,始终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意图,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律规范。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观念,每制定一部法规,每废立一项制度,每修改一个条款,都要把它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来观察,放到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上来思考,放到法律体系统一科学和谐上来审视,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不同利益诉求,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要立足实际。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深深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没有对国情、民情全面、正确的把握,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就会与现实脱节,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有人说“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要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立法工作者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时刻注意从鲜活的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考察与法律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内容,积累丰富的社会经验,还要与人民群众多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看待立法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立法工作。
三是要精通业务。立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于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准,则难以胜任这项工作。而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面对现代社会的立法工作,任何人都可能会在许多时候感到能力不足。要努力钻研业务,勤学善思,广博地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科技、历史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为立法工作打牢专业功底、提升理论素养。要学以致用,善于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立法实践,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常学不懈,常学常新。
多年来,市人大会的立法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体立法顾问、立法专家等专业人才的鼎力帮助,得到了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各县市区人大会的密切配合,更得到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的悉心指导。在此,我代表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的新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开创长春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作会议总结
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考评责任单位研究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推进工作。市纪委、法制办、财政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调查队等6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绩效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各相关部门均做出了积极贡献。网上绩效管理操作平台完成多轮调试整改,运行趋于稳定。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网上报送初审工作基本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细则完成初稿,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政府绩效管理实务培训扎实有效,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市下一步深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不健全。在行政经费控制、队伍素质提升、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率、登记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欠缺相应概念界定、执行标准、应用范围以及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亟需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加以细化完善。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应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工作理念,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架构、评估考核制度要求,科学制定各类分支考核指标,灵活设置考核分值标准,全面建立数据库应用。务求做到考核基本概念清晰,考核标准、方法符合实际。
绩效考评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各考核责任单位完成考评后,其结果将按权重纳入整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直接影响被考核部门全年考核成绩,责任重大、利益攸关。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今后要打破以往年终考核只重结果的目标考评模式,不仅问结果也问过程、不仅问过程也问效果,更加注重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突出产生的效果和影响,定期开展考评工作通报工作。
全市政府部门要按照年度绩效计划制定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年度绩效计划修改完善工作,应包含指标体系内各专项工作。各专项考评责任单位要抓好相关审核确认工作,尽早向社会公布。
工作会议总结
建设发展的一个崭新的重要标志。在8月20日传达夏季党组扩大会精神的全院局所级领导干部视频大会上,春礼同志代表党组对国科大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国科大要按照“三统一、四融合”方针,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三位一体”的战略要求,不断深化科教融合,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在我院强化“育人为本”教育理念的真正落实,把培养人放在更重要、更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认真研究、循序渐进推进并完善有关院系设置及组织架构健全等工作,把国科大形成一个包含各所研究生教育在内的有机整体;进一步形成有效机制,加强学部和业务局与国科大的对接指导。
国科大是与各研究院所紧紧融为一体的共有、共治、共享、共发展的新型大学,要举全院之力,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把国科大办成一所科教高度融合的特色鲜明的新型大学,这是出成果、出人才、出思想“三位一体”的重要平台,也是落实中科院科研院所、学部、教育机构“三位一体”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国科大要努力在引领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要为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因此,这次会议不仅仅是国科大的一次工作会议,更是全院落实院党组夏季扩大会精神和要求、体现院党组决心,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集体谋划未来我院教育发展大业的一次动员大会,也是一次部署大会。这次会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春礼同志到会并亲自作了重要报告,各分院负责人、各研究所所长、各所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和教育干部,参加了会议。这是我院十多年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意义最重要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二是工作准备充分。关于本次会议的主题和主要内容,国科大领导班子多次向院党组和院领导汇报沟通;会前,国科大的领导班子还走访多个分院和所在区域的研究所,就推进院所融合、完善两段式培养、改进集中教学、调整招生结构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会议的成功成功和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会议成果凸显。会议围绕“贯彻三位一体,实现院所融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主题,认真分析了我院研究生教育所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对国科大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对国科大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的部署。
各组代表在大会的交流发言,反映了大家对昨天春礼院长报告、邓勇同志汇报介绍,所提出的很好意见和建议,既体现了国科大的“共有、共治”,也体现了“共享、共发展”,更让我们对国科大的办学办校充满了信心。刚才,邓勇同志就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一些共性问题,做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我也十分赞同。
为了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本次会议的精神,我想再进一步提几点具体要求:
第一点,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科大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中科院科教事业的重要性,增强科教融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20xx年,为了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服务于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也为了进一步推进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院党组决定整合全院的教育资源,对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的调整改革。20xx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批复同意,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的基础上,更名组建了全新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2年来,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规模最大、质量优良、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研究生教育格局和品牌,但是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所谓潜力,就是要如何更好地发挥研究所在国科大建设发展中的基础优势和重要作用。
在春礼同志的报告中,已经详尽分析了我院研究生教育所面临的形势、任务、挑战,也详尽分析了我院具备的独特优势及存在的不足,并明确指出了我院研究生教育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我们全院上下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努力贯彻落实。国科大的更名,从开始运作到现在历时一年多,终于得到了中编办及教育部的正式批复,邓勇同志昨天已经作了介绍,来之不易。国科大在获得更名的批准之后,当然会有利于争取到更好的政策条件,也有利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如何进一步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如何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才是发展我院教育事业的根本,也需要我们付出认真的努力。
关于如何推进院所融合,在今年年初开始,从院领导、院机关职能部门,到国科大校部以及相关研究所,一直都在研讨、论证,到现在算是拿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方案。可以说,这项工作,全院上下一直都在共同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通过这次工作会议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一步就是要抓紧落实。
积极推进并实现科教融合,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培养质量和品牌,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既是国家对中科院的时代要求,也是中科院更好履行出成果、出人才、出思想战略使命的需要,更是我们必须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建设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建设大学?是每一所大学都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春礼院长在报告中,已经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和要求,国科大校部和各研究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要立足于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大趋势和我院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优势,以这次的更名和深化改革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梳理发展思路、凝练办学理念、理顺组织架构、明确发展目标,结合“创新20xx”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在春礼院长报告的基础上,就如何认识理解和贯彻落实,我再强调几个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我院的办学理念。春礼院长提出的“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这十六个字,是从国家及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国科大的核心理念和庄严使命。国科大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并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有关国科大的办学传统、办学特色,继承发扬中科院的优良院风和精神,勤于实践,拓展升华,不断凝练和彰显国科大的文化特质和品牌内涵。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国科大的战略定位和战略任务。国科大的建设与发展,要紧密地与全院“创新跨越、协同发展、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定位结合起来,既要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求、服务于中国科学院“创新20xx”及研究所的建设发展,也要服务于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造就。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基于研究所的优质科教资源和丰厚培养条件,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更应该包括培养和输送出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国科大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国科大的建设与发展,要坚持“共有、共治、共享、共发展”的宗旨,通过持续不断的改革创新,充分实现院所融合,努力完善“两段式”培养模式。要以更名大学为契机、以完善院所融合的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在科研实践中的育人优势,着力进行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探索、高水平研究生课程的改革建设,实现我院科技创新优势与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紧密联系,从而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目标。
工作会议总结
生源是一个学校的办学基础,加强招生宣传,吸引优秀生源,使我函授点的生源质量、报考率稳步提高,是我函授点目前招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函授点领导在年初就进行了整体策划,全面部署,要求招生办早安排、早准备、早动手。我们于20xx年4月中旬完成招生计划上报,20xx年7月初,所有宣传材料准备齐全,接着全面启动各种招生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以广大考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认真撰写专业介绍的文字材料,将宣传重点放在突出我函授点的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和办学成果上。精心制作了宣传手册,并于20xx年6月中旬向各个单位和专科学校发送宣传,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学生中去。
在报送计划审核后,我函授点就尽快制定了咨询平台分栏目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资料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系部网站上也及早公布招生信息。
为切实按照学院要求做好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我系成立了由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亲自担任片区组长,12名骨干教师组成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系领导既是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招生宣传工作的一线执行者,亲自到市区宣传点进行招生咨询。同时,我系先后组织招生宣传人员集中开会3次,学习招生政策。召集招生宣传人员假期返校领取宣传材料的同时,系领导再次对招生纪律、招生政策等进行了强调,从而使招生宣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我系招生宣传人员在宣传咨询中,一是不错过每个宣传机会,跑集中咨询点,走分散学校和单位,尽可能增加宣传机会;二是紧紧抓住学院行业优势,采取“以学院办学特色吸引考生、以周到的咨询服务感动考生”的宣传策略,转变考生观念,全力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据统计,咨询过程中有报考意愿登记数达60余条。
填报志愿期间,函授点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全天候值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及家长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准确提供往年录取数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在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使我区的招生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大立法工作会议讲话
今天,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工作,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大工作。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1月21日县委会专题研究了人大工作,审议通过了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通渭县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方案》,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查找差距,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
党的以来,对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20xx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市委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20xx年8月31日,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王三运书记提出了“把握一条红线”(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化“四种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立法工作要突出前瞻性、监督工作要突出实效性、重大事项决定要突出规范性、代表工作要突出人民性”的要求;20xx年12月23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张令平同志指出重点要做好“五个依法”的要求,即依法稳妥推进地方立法、依法全面加强监督工作、依法适时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依法保障代表履行职责。特别是省人大会决定在定西开展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要求为全省各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可推广的定西经验。12月23日,市委印发了《定西市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方案》,对强化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程序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扎实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乡人大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承接好落实好试点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力支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县乡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县委在全省率先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县委目标管理考核,及时批转县人大会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报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充分听取县人大会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重点工作,都要求县人大会班子成员参与抓落实。20xx年7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把县乡人代会、代表活动、工作、培训经费和误工补贴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将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300元提高到1200元、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150元提高到300元,有效保障了县乡人大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人大职能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在全市率先对农村安全饮水、教育教学、通畅工程、精准扶贫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连续三年对建制村通畅工程和农村安全饮水“两个试点县”项目跟踪监督,先后对25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对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8个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主任会议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环节,先后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7人,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三是代表工作常态高效。在18个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创建“人大代表之家”18个、“人大代表工作室”103个,实现了代表履职机构和代表小组活动载体全覆盖,有力拓展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特别是扎实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将双联和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组织1277名人大代表与199个贫困村、1181户贫困户结对子,协调落实项目512个、落实资金1.8亿元,在支持贫困村户发展富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和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县人大会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严格执行联系选民、视察评议、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制度,18个乡镇人大先后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检查活动216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720多件,770多名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评议。不断加强县人大机构建设,20xx年12月29日设立了县人大法制和财政经济两个专门委员会,有力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县委对全县人大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全体人大工作者,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人大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根本政治制度的意识树得不牢固,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理解不深,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不能从制度设计、法定职责的角度正确看待人大监督,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职能发挥有差距。县乡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职权有所弱化,范围界定不够明确、程序设计还不完善;法定监督方式运用不够充分,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停留在提出意见建议上,跟踪问效少,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对代表的教育、培训、监督不够到位,一些代表的政策水平、履职能力与参政议政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自身建设有差距。县人大会工作机构“一人一委”现象比较普遍,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只有人大主席一人行使职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难以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部分人大干部片面认为人大是“二线岗位”,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升;部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不够广泛深入,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实效性还不强。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人大工作的开展,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水平的关键之年。县乡人大要聚焦脱贫攻坚这一首位工作和一号工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市委三届十三次全委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二十次全委会议部署要求突出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增强大局意识,在监督工作上找准发力点。实行人大监督,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核心目的就是在监督中强化支持,与“一府两院”共同完成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县人大及其会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找准发力点,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一要围绕大局,聚焦大事抓监督。要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检“两院”公正司法,重点加大对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和改进对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社保基金和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的审查监督,特别是对省上“1+l7”、市县“1+16+5”精准扶贫政策文件落实,以及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低保、养老保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创新方式,注重方法抓监督。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手段开展监督,统筹把握目标、步调、节奏,切实做到有为不越位、监督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要敢于较真,对纳入法定监督范围的事项理直气壮地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要敢于较真,勇于碰硬抓监督。要更加注重监督的实效性,坚决防止把监督停留在走走转转、听听看看、读读念念上,真正触及矛盾,敢于“亮剑”,在推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县“一府两院”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理念,坚决杜绝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的现象,主动公开公示政务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第二,增强法治意识,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注重规范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这既是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全县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清的问题,省委《意见》对本地区重大事项决定的范围、形式、程序等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市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完善,主要内容涉及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编制、重要改革方案制定、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事项,县委出台的《实施意见》及时进行了吸收规范。县人大及其会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正确处理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健全完善与“一府两院”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和推行县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程序,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和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正确树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不断提高人大选举任免干部的公信力。
第三,增强群众意识,在代表工作上强化凝聚力。目前,全县有各级人大代表1278人,这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一支重要力量,县乡人大及其会要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在今年全面展开,要优化代表结构,确保代表选举规范化,切实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程序关、入口关,提高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确保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真正为人民代言。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贿选案教训,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杜绝拉票贿选,搞利益交换的不正当行为,确保代表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二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要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运行机制,完善县人大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本级代表制度、县人大会和“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推进代表履职常态化、规范化。三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要强化县人大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完善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可行、合理的转办代表建议制度,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重点督办、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四要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助推精准扶贫活动。县乡人大要组织引导各级代表聚焦精准脱贫,找准适合自己的参与方式、帮扶内容和工作重点,多做凝心聚力、帮扶济困、服务群众的实事好事,确保联系帮扶工作广覆盖、长流水、不断线。
工作会议总结
20xx年5月7日,在校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上学期半期行政工作总结会议。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以及全体中层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本次会议。
各部门负责人以ppt简要阐述了本部门在上半期的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下阶段要整改的措施,为学校的可持续性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有效与可行的设想。其中,课程中心重点介绍了“选课走班”与课程开发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今,我校在高一高二年级开展了“选课走班制”,并形成了课程开发、课程管理和课程评价三个体系,成为了我校转型的亮点特色项目之一。其次,教师中心在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方面也做出了巨大贡献。现阶段,在培养青年教师队伍方面,教师中心结合了“校长书记有约”系列活动,与青年教师协会共同打造青年教师的幸福工程,做到了走心,用心。另外,学生中心上半期也重点加强了对校园环境、班级、寝室的日常管理。其工作成效更获得了市、区创卫办的高度评价。学校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时期,各部门围绕着学校工作的中心,做好了相互协调、无缝对接,做到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人人干实事”的良好发展局面。
之后,学校党委熊鹰书记对各部门已经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各位干部的肯干、实干、能干、巧干、善干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部分部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主持人唐玄俊副校长在会上,也提出,学校各部门只有秉承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精神,才能建立高素质的团队,打造好我校的品牌。
最后,蒋凯校长对于各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和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赞扬。他首先指出,各部门成绩的获得与大家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激励是分不开的。今年是我校转型发展的关键年,我们要着力打造学校的十大工程,在谋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要凝心聚力,多交流,多总结。学校的发展,任重道远,由此,他强调今后的工作更要加强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干部值日,要进一步做好全面覆盖。在后阶段的工作上,他也做了详细的部署,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只有秉承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实行无缝对接的部门管理,才能构建砥砺前行的新学校,也才能真正地促使我校转型发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