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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报名及考试工作通知大全(17篇)

时间:2023-12-12 05:55:55 作者:MJ笔神湘潭报名及考试工作通知大全(17篇)

通知:公司将开展团建活动,届时将发布详情,请各位员工关注内部邮件。在这里,我们提供了一些通知的样本,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吉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导读: 2017吉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9日;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以下是小编小编整理的2017年吉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欢迎来阅读!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设备监理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审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报考。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7月4日,其它7种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1、通信、房地产估价师和统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2、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3、审计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17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均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设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进行,网址为:http:///auditexam。

(1)注册。按照网站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填写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过5m,像素大于300*215,照片必须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网站自带“照片在线剪切”工具进行处理。

(5)报名信息确认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报考通信、统计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审计考试的考生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在“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9月16日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9月17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5、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人社部令第12号废止。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对考生考试过程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了明确处理规定,其中考生在考试过程当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根据《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南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做好招生考试的前提基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县实际,制订本市县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深入梳理总结往年存在问题,认真完善工作机制,抓实抓好报名组织工作。要加强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服务保障。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各市县招生办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异地高考考生、残疾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报名办法、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以及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赢得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三)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整治。各市县教育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和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和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转学相关规定,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空挂学籍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学籍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检查,利用学籍、考籍等数据信息关联比对报名信息、深入学校和班级排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查实外省户口迁入专项审查工作,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迁入的户籍,一律严肃处理。严密防范和打击违规获取我省学籍、户籍和高考报考资格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市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是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违规迁移的户籍学籍、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教育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制定报名、体检工作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序组织高考报名及体检工作,保障考生及招生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日。

海南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申请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d类、e类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三)2023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年衡水市初中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下列考生,录取时予以照顾。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根据衡政外侨字〔2016〕1号文件,我市“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考生子女)照顾10分。

3、军人子女依据《衡水市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措施》(政联〔2014〕1号)执行。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留存,优惠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公示十天,各县市区招办要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招办电话2162711)。市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公示落实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中考报名资格,涉嫌伪造材料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海南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考生本人持报名须提交的材料、申请加分材料和申请优先录取材料(详见附件1-3)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检查,并领取报考卡。考生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日前)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二)现场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生等到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近照。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照片已在建立高中学考考籍时采集,无须再采集。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上的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要求,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卡,其卡号、密码、验证码、数字签名私钥和个人二维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报考卡信息等造成个人报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开、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考试科类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声乐类、器乐类考生,还须按照《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在报名系统内选择备考曲目、乐器。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在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等四种泳姿项目中选择一种)。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统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另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另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此外,报名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考试局发布的通知为准)登录我省高考报名系统缴纳体育单招文化课统一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建档立卡”脱贫户(“贫困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两类)或低保户的考生免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在报名结束后市县招生办将审核确认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核实后备案。

(六)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点(招生办或学校)打印《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并签名承诺本人网上所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湘潭中考报名及考试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外市初中学校毕业学生参加。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初中学校:

我市从2015年开始对中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改革,在湘潭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如需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必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做好今年湘潭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分为网上申请和选报高校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包括填报个人信息和选报专业。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每天9∶00—17∶00),通过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信息平台(https://)线上申请资格审核并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若已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也不能进行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报名。同时具备两项资格的考生需慎重选择,一旦选报后无法更改。

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材料时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完成后,将短信通知考生审核结果。若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或真实性存疑,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选报高校。审核通过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4月18日(9∶00—17∶00),登录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信息平台(https://)参加招生高校的录取。首轮高校选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9∶00—17∶00)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按规定参与征集和调剂录取。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切实担起责任。各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中考报名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有关学校(报名点)承担本校(报名点)中考报名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要从维护考试信誉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出发,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研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因履职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2.主动做好服务。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中考报名政策,并耐心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在报名过程中主动为他们提供便利服务。博望区各有关学校要将《致博望区2019年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样式附后)在中考报名之前,印发至每位考生及家长手中,同时做好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让每位考生及家长明明白白选择,确保在中考报名阶段不留后遗症。

3.强化过程管理。中考报名全过程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操作规范、检查到位,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进行。要准确把握报名资格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届别,防止弄虚作假;要加强考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和校验,尤其要注意身份证号码的采集和校对,确保报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2019年3月18日前,各县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将中考报名数据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起,考生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将通过“皖事通”app和“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在中考报名期间,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进行相关宣传,提醒、指导考生家长提前用手机下载、注册“皖事通”app(二维码附后),并进行试用;或届时在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厅”(http://),并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栏目进行查询。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报名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姚加8324775。

李冰2310196。

3.致博望区2019年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4.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考生选考项目及免考情况汇总表。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致博望区2019年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及家长:你们好!

我市2019年中考报名将于3月5日至3月15日进行,为确保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们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2019年博望区中考考生继续享受“过渡期”政策。即2019年中考报名时,仍允许考生自主选择按市区考生报名还是按当涂县考生报名。按市区考生报名的,在后续的考试、招生工作中均当作市区生源对待;按当涂县考生报名的,在后续的考试、招生工作中均当作当涂县生源对待。

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学校依据考生的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各校的报名数据上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后,将不再受理考生要求调整的申请。考生的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留存至2019年年底。

根据以上政策和规定,本次报名对考生很重要!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如有不明白之处或需要其它帮助,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你们有一个满意的选择。

附件4。

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考生选考项目及免考情况汇总表。

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导读: 2017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6日9:00-7月9日24:00;资格审核时间6月26日-7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缴费时间6月26日9:00-7月13日24:00。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16日

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五)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应试人员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5年和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以及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省直(沈阳市)和锦州市分别设置考区并组织考试,其中在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铁岭市、省直报名的人员在省直(沈阳市)参加考试,在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朝阳市、葫芦岛报名的人员在锦州市参加考试。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一级建造师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6月2日

山东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考试环节多、政策性强,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以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建立报名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报名工作规定,坚决杜绝往年报名工作出现的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报名工作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二)统筹做好防疫工作。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校或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报名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健康,并安排一定的备用工作人员,确保平稳顺利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精准把握政策,建立双人审核机制,将资格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生源高校要严格做好学籍信息、小语种考生、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的资格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自荐生审核、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各高校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民主监督,确保不发生数据漏报、错报等问题。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与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资格审核无误,考生申报材料至少留存1年备查。

(四)提高考生服务质量。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考生意识,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生源高校要充分发挥宣传主体作用,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站、宣传展板、联系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专升本考试政策,让考生充分了解、应知尽知,扎实做好咨询答疑,提醒、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等工作。

(五)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各生源高校要切实肩负起考生诚信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开展诚信考试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法依规处理后,将考生名单通报生源高校,生源高校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作弊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3.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9日。

附件3。

咸阳市07卫生职称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07年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2007年我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申报程序。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

考生自行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民营医疗机构人员加盖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公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其它材料,到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

二、报名条件。

1、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学历者。

3、以前入校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者;

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湖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引导语: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日-10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欢迎参考!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本人网上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9:00— 8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的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一)考场设置。2017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 — 10月1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联系电话:0731-85468567。

西安市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7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4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00)进行。现将报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实施。

3月5日8:00至3月14日18:00逾期不补报。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点击“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站”,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考和缴费。

(一)首次报考的考生,应于3月10日之前完成网上注册、现场照相以及信息确认手续。新生注册,请考生如实、规范、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于3月6日9时至3月10日17时到自己网上预报名的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工作站)指定的地点(见附件)完成现场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网上注册信息的确认工作。

新报名的各位考生,请务必于3月14日前,凭《注册信息回执单》上的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填报本次考试科目。并于2017年4月5日9时——4月14日17时(周六周日休息),持《注册信息回执单》到所注册区县的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各区县考试机构所在地址见附件;集体单位所报新生由集体单位统一发放)。

特别提示各区(县)及各助(办)学院校报名信息确认点:

1.硬件设施的配备标准及信息技术员的操作程序要求等内容资料,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上传于自考群里共享(符合自考集体报名条件而未加入自考群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请与我中心自考部联系),请各报名信息确认点于2月底在网上下载。

2.采集考生照片信息时,信息操作员必须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采集的考生照片信息务必要准确、清晰、符合标准,以免影响考试和办理毕业证工作。

3.在新生信息确认时,各报名信息确认点要提醒考生认真核对《信息确认单》上的`每条基本信息,并告知考生签字确认之后,若出现错误后果自负。信息确认环节,如考生指出采集的照片或身份证等信息有错误,请工作人员按照考生《信息确认单》上修改的内容及时更正,确保考生注册信息无任何差错后收回考生签过字的《信息确认单》,同时向考生发放《注册信息回执单》(各报名点在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考生的注册信息回执单)。

4.新生人数超过30人的民办院校以及助(办)学单位集体报名,须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配备设备,信息技术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要求自行完成本院校新生的现场照片采集和信息确认工作。新生人数不足30人的民办院校以及助(办)学单位集体报名,则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网上注册成功后,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于3月6日9时至3月10日17时,到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工作站)指定的地点(见附件)完成新生现场照片采集和信息确认工作。

(二)凡已持有西安市12位自考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点击“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站”,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使用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进入报考系统,按操作流程选报本次考试科目。

1.凡本省需跨市(区)考试的在籍考生,若在我市报考(网报时注意跨市区报名提示),请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件,于4月10日至16日到我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领取新制的《准考证》。

2.首次报考的考生密码为注册时设置的密码。2012年以前报考的在籍考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且在登录后需要重新修改密码(原密码仍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尾数为x请的输入大写)。

3.若考生忘记登录密码,请在登录框按提示操作找回密码。

4、需修改个人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30日之前将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于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5、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请于3月6日至3月16日(周六周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部办理补证手续。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考有效。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位考生请于4月6日至4月15日17时,在网上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一)各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工作站,以及各民办院校、助(办)学单位要广泛宣传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特别告知考生网报时间和报考要求。未经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质的机构不得替代或承诺考生办理网报手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请各区县于3月23日之前将本次考试的《考点学校登记表》报送或传真(87816137)至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部。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报名咨询电话:87816137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地址: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注: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14日17时(周六周日休息)。

新生领取准考证地址:所注册区县的考试机构(详见本表区县地址栏)。

湘潭市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市中考报名(4月23日-5月18日)。

数据准确,按时上报。

下发选聘命题教师的通知(4月24日前)。

按有关文件执行。

回潭考生报名(4月20-5月8日)。

召开中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志愿表制作(5月中旬)。

各县(市)教育局按要求。

制定本辖区内志愿表式样。

命题点、制卷点、评卷点考察(5月中旬)。

召开全市中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5月中旬)。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园区上报中考考务数据(5月18日前)。

数据准确、按时上报。

按有关文件执行。

中考考务编排、各县市区、园区上报试卷订数(5月19日前)。

数据准确、按时上报。

申报中考考点(5月19日前)。

按有关文件执行。

上报中考阅卷教师、阅卷组长名单(5月18日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

及各初高中学校。

县市区、园区上缴中考报名费(6月30日前)。

按规定时间足额上缴。

市直学校上缴中考报名费(6月30日前)。

按规定时间足额上缴。

上报《组考工作方案》《保密保卫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送考方案》(5月18日前)。

按时上报。

辽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导读: 2017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6日9:00-7月9日24:00;资格审核时间6月26日-7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缴费时间6月26日9:00-7月13日24:00。详情请阅读以下文章,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16日

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五)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应试人员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5年和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以及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五)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省直(沈阳市)和锦州市分别设置考区并组织考试,其中在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铁岭市、省直报名的人员在省直(沈阳市)参加考试,在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朝阳市、葫芦岛报名的人员在锦州市参加考试。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一级建造师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6月2日

咸阳市07卫生职称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我市全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月10日开始到30日结束。考试日期为5月26、27日两天。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报名者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年12月31日。今年全国统一实行网上申报,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持《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卫生局或单位报名。

联系电话:3113344、3112719。

葫芦岛市卫生局。

辽宁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引导语:2017年辽宁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相关具体流程你知道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辽宁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欢迎参考!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4年和2015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网址:http://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我省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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