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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专业21篇)

时间:2023-12-13 09:59:59 作者:XY字客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内的工作内容、成果以及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方式。通过阅读下面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帮助我们更好地撰写自己的月工作总结。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__年,我局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龙头,全面落实政府采购、ppp项目、民生工程、国资国企等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今年10月份再次被市政府授予“政务公开示范点”称号。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于年初制定了《__市财政局(国资委)20__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10项政务公开任务。修订了《__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建立重要财政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等14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

确定了对外、对内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强调了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加大财政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等六个深化政务公开的强效措施。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流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措施保障。

20__年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内容400多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内容350多条。在规定时点督促及时准确完成市直89家部门预决算公开任务。实施办件结果按月公开,已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公开700余项,行政征收事项公开1800余项。

二、层层压实,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__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六政办〔20__〕13号)要求,我局对涉及财政部门的公开任务开展了进一步分解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以国资办、监督局、等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运行关键过程公开;以行审科等政务服务科室单位为责任单位公开办事事项结果。

二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与审计公开。以预算科、国库科和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科室为配合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准确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结果。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工作、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公开。以采购科为主体责任单位,公开录监管制度、采购项目预算、具体采购方式、采购公告、交易结果、合同备案、市场主体信用、投诉处理结果等。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科为责任单位,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

五是积极落实议案提案公开和政务舆情引导工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建立舆情研判回应机制。

六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基础保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

三、精细部署,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接《关于开展20__年度__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__〕5号)文件,我局在历年“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深化政务公开行动。

一是认真组织,强化意识。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财政重点业务工作来抓,着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财政业务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以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孙学龙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组是我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领导机构,下设示范点建设办公室,以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承担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公开的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在限定时点前进行政务信息高质量的及时公开。以“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全面融入财政工作公开透明的意识。

二是抓住重点,拾遗补缺。重点抓20__年市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情况、20__年度__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公开时间节点;着力抓国有企业财务指标、业绩考核、运行情况等今年新增加政务公开指标的信息收集;规范抓政府采购领域年度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备案、投诉案件处理等社会敏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众对财政业务的关注度。

三是逐步完善,不断提高。随着20__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开展,我局各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测评指标体系的不断细化体现了社会对财政业务工作更高社会透明度的要求。我局在历年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测评新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逐步提升财政业务公开透明度,以示范点建设为里程碑,全面做好20__年度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建设工作。

四、全面协调,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为市直承担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公开的部门之一,承担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国企财务、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年初市政府下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解方案为指导,将每一项业务内容在局内部各科室单位中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经办人。

一是系统化公开。下半年,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开展了全省财政系统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我市财政系统积极响应,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预查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重点等措施,分部门逐表逐项核查,确保预查工作全覆盖,检查结果获省厅监督检查局充分肯定。二是标准化公开。明确预决算公开标准格式,“三公”经费细化到说明内容,建立指标体系,标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监督式公开。以周、月、季度为节点,委托财政监督检查局就分解任务进行监督考核,结合局每月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财政业务公开透明程度。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积极对接省财政厅、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审计署广州办,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摸排清查全市隐性债务并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规范ppp项目运作,严把10%支出红线,组织开展市级项目库集中清理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债务余额307.72亿元,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328.58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全年全市下达扶贫资金4.67亿元,比上年增长31.29%。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2020年168个村的基础上,再选择17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2个薄弱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创新集体经济扶持方式,市本级探索将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以获得优先股形式投资入股xx市金融控股公司,使入股的村集体有相对稳定的股利收益,取得较好成效,各县(市、区)也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当地贫困、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市本级安排扶贫资金1260万元支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全年全市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资金1559万元,惠及779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推广应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全市67项扶贫专项资金2.68亿元纳入在线监管。2020年我市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被省上评为优秀等次。

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年争取省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73亿元,重点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全年争取并下达省市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以奖促治资金9409万元,促进全面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支持做好市、县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政策,发挥科技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在科技创新方面资金支撑作用,继续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落实《xx市促进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完善《xx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助力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培育工作,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实施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物流、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发挥总部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一事一议”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统筹市级商务发展资金,通过加大财政奖励、补助等方式,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多元化市场。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进一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及ppp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着力打造南台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四是支持“水美城市”建设。筹集资金支持《“水美xx”现代化规划》编制、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推动“水美城市”向“水美xx”、“水美经济”延伸发展。积极促进“水美城市”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相融合。充分运用专项债券及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水美城市”建设。五是支持“生态银行”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安排800万元用于市生态公司资本金注入,加快市生态公司市场化运作步伐,推进生态银行与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等战略相结合,形成整体运作机制。六是支持品牌建设。设立“武夷山水”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武夷山水”公共品牌策划、宣传及市场营销、日常监管检测、配套设施投入、培训和服务等。

财政监督工作总结与计划

1、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督工作。

按照财政部财监[2008]59号,财监[2014]2号文和省厅鄂财监发[2014]14号文件要求,把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贯穿于扩大内需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拔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2、组织、协调、实施“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暑,09年度我县将同步开展清理“小金库”检查工作,检查方案待省厅文件下达后出台。

3、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年一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下,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开展的,检查对象待09年省厅文件下达后再定。

(四)、服务财政管理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财政工作效能。聚焦“项目突破年”,打造项目前期快审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审,有到快审,迟到加班审”。全年共完成预、结(决)算项目128项,送审造价24.39亿元,审定造价21.27亿元,核减造价3.12亿元,核减率12.79%。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代理机构准入门坎,实行省以上注册报备名录管理,由采购人择优自主选择采购委托。完善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网运和在线监控。据快报统计,全年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915个,实际采购金额13.31亿元,节约率7.45%。其中网上超市协议采购1180个,实际采购金额1598万元,节约率32.1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按5%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下降7.65%,其中市本级下降11.52%。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抓实抓细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预计全市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亿元,其中市本级4500万元。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在同级人大批准的20天内公开政府预决算,组织全市807个预算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公开部门预决算。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实行绩效目标分类设置和审核,组织市直部门扎实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整体评价。委托第三方对扶贫、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10个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探索开展债券资金使用评价。将绩效管理列入市直部门效能考核,继续开展县(市、区)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加快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

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对造福工程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专项资金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对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收入质量、会计信息质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追回财政资金63万元,清退各类违规款项29万元。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扶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武夷智谷软件园数字信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支持绿色产业品牌、质量、标准化建设奖励实施细则》《促进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xx市加快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和小巨人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细化措施》等绿色产业发展配套政策。二是支持人才战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xx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的二十条措施》,全市统筹安排人才专项资金2.2亿元,其中市本级1.1亿元。三是支持创新驱动。简化补助申领程序,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下达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市级承担资金943万元,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45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支持武夷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四是支持乡村振兴。争取省上资金5.86亿元对种粮农民、农机购置、温室大棚建设、生态公益林等项目进行补贴,支持农民创业园、生态农业及特色产业发展、造林绿化及抚育。下达省市资金1.77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和危桥的养护维修。五是支持旅游发展。争取省上资金6096万元,市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安排2000万元用于以航促旅,推进航线、口岸和旅游协同发展。六是支持品牌建设。拨付资金590万元支持召开“武夷品牌”建设发布会,筹措资金3980万元支持“武夷品牌”建设,打造“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七是支持“生态银行”建设。安排资金210万元支持“生态银行”前期调研和规划方案设计。成立“生态银行”市级平台,为武夷山、顺昌等试点地区提供项目策划、产品包装、业态设计等服务,努力推进“生态银行”试点工作。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打好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对接省财政厅、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以及审计署广州办,及时了解中央、省上对隐性债务化解相关政策动态。坚持民生支出精算平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设定民生支出标准,确保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防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规范开展ppp项目,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

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扶贫方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通过直接扶持、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支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继续支持市级扶贫重点村、少数民族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通过扶贫帮扶专项资金投资收益、慈善捐赠、兜底保障、医疗扶贫和教育扶贫等措施,推进农村深度贫困家庭稳定脱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流向、流速和流量,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继续支持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继续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和农村三格化粪池改造。支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改善。进一步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继续支持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翻身仗,实施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加快xx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和xx实验小学武夷分校扩容建设。

二是支持医疗卫生改善。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大力支持武夷新区综合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和保险叠加政策效应,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建立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增强百姓获得感。

三是支持养老服务提升。认真落实省上养老“双十条措施”和市政府养老补短板实施意见,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着力提高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用好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是支持城乡建设改善。继续筹集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卫生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乡镇污水处理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努力补齐城乡建设短板。

六是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支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雪亮工程”建设,提升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综合保障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民生相关支出249.38亿元,增长4.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9%,重点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支出。筹措下达资金13.22亿元落实2020年市委市政府2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是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全年下达5287万元支持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制定《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教育服务。下达3.0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2301万元支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2020年全市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4200元,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000元。下达本科高等教育经费5954万元,支持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二是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实现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保合一”市级统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促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

三是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全市全年投入1.1亿元建成2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203个农村幸福院,下拨奖补资金2430万元完成106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2793万元建设8个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四是补齐城乡建设短板。筹集资金2.17亿元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垃圾治理、城乡公共厕所建设。筹措资金372万元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争取上级资金5.26亿元支持“水美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水美城市”ppp项目等。

同时,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社会保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年下达就业专项资金9336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拨付专项资金1760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设备购置,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全年下达1914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安排专项经费1503万元(其中市本级600万元),支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会同市公安局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年来,全市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和全面从严治党“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首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全力配合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相统一,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进财政权力规范运行和财政工作效能提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而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观念。本人在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和税收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行动上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服从工作安排严格要求自己同志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积极做好政府的中心工作。

在本职工作的开展,本人认真执行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并同时遵守镇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积极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全镇发展经济这一主题、县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强化税收征观念,爱岗敬业,廉政务实,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税负的原则,努力实现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税收任务。在做好本职岗位的同时,本人积极和单位领导一起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通过多次协调,成功地为最大的围巾加工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电子商务销售围巾50多万元,其利润率高达70%,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其次创新型工作利用短信平台征税,在全县实属先创,受到了县局的好评。

总之,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下基层较少,关心群众较少,争取下一年度中,努力改进,积极工作,使自己更上一层楼。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财政综合实力。继续加强建筑业税源管征和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探索茶产业税收征管,争取免抵调库政策,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税性比重逐年提高。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上资金,预计全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161亿元,增长6%。争取省上核定我市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58.45亿元,较上年增加18.38亿元,增长45.87%。其中:市本级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7.59亿元,较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19.34%。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减负。落实中央、省上出台的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残疾人保障金等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市减免税费(含征前减免)达39.8亿元,同比增长19.16%,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中小企业转贷帮扶,全年全市企业转贷帮扶基金3.18亿元,累计使用资金总额20.67亿元,帮扶企业267家。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全年完成投资27.39亿元,占总投资43.97%。有序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成兴贤古街等一批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有效推进ppp项目,全年全市新增落地项目7个,总投资35.36亿元,其中国家储备林等3个项目被评为财政部示范项目,获得示范项目奖补资金4042万元。

财政局党建工作总结与计划

市财政局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以创建“双型”党组织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齐头并进,为财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一、多管齐下强根基,提升素质“用心”

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目标,突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风党纪、财政业务等四大主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以增强党性为基点,理论武装“多元化”。围绕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讲政策”、全员读书、“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工作。通过“一把手”上党课、班子成员领学导学、集中座谈交流、赴句容监狱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深化“道德讲堂”建设,集中收看扬中市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视频录像,开展向原财政部长吴波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上善若水、自强不息”的扬中精神。

以提升技能为重点,岗位练兵“全员化”。开展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精心设计会计业务、朗读技巧、读书交流、拓展训练等培训课程,使青年干部在新颖、生动、活泼的气氛中收获知识、加强沟通、感悟道理。围绕财政业务、理想信念、廉政建设、阳光心态等专题开展中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和改革发展的骨干带头作用。以财经法律法规、财政会计业务、涉农涉企政策为主要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业务技能大赛,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学业务、比技能、重实干、争一流的积极性。继续抓好“科室讲业务”、“财苑党员e家”、“结对培养”等学习教育模式,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学习载体,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规范管理为支点,学习考评“精细化”。抓好统筹规划,在广泛征求科室、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全年教育。

全年共安排各类培训班30余场、培训人数达2200余人次。开展“六个一”自学读书活动推荐了《讲诚信、守纪律、懂规矩》、《机关行为36忌》等读本组织读书心得交流、分享读书收获引导党员干部爱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加大考评力度将学习教育考核指标具体量化与个人评先评优、科室绩效考核挂钩形成促进财政干部不断学习的外在约束和内在动力。强化学习调研围绕市镇两级财政体制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题党委班子成员至少确定1项调研课题完成1篇高质量的。

调研报告。

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

二、聚力蓄能建队伍,强化党建“凝心”

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聚民心为目标,以争创“双型”党支部为契机,在队伍建设上聚力蓄能,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提升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抓好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高标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真刀真枪地开展相互批评,起到了排毒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积极推行“三原学习法”,制定《20xx年市财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点》,编印下发学习资料16期,全年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15次,提高了班子的议事决策能力。认真做好人大对“一把手”局长述职评议,主动自查、认真总结、建章立制,评出从严治党的新气象。深入推进“好家风”活动,班子成员全员参与,主动写家风、晒家训,充分发挥好家风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巩固基层支部“战斗堡垒”。继续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发放《20xx年度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责任和压力,全面推动党建“提质升级工程”。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对象,切实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继续推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围绕“抓学习、促规范、强服务、创特色”四条主线,扎实开展“双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申报推荐“四星级”党支部2个,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生态”,在全局形成“抓好党务就是最大政绩”的浓厚氛围。

激活党员队伍“一池春水”。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统一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利用镇江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党支部日常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纪实”。按照“四考四审”质量把关体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认真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今年共发展党员2名,转正党员1名,壮大了党员队伍。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修订完善岗位绩效考评办法,抓好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实绩考核,使考核成为促进工作的有效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认真开展“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查行动,加大明查暗访、督查问责力度,全面提振财政干部的“精气神”。

三、牢记宗旨优作风,服务群众“贴心”

把新时期作风建设常态化作为基本遵循和长期要求,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主题活动开展如火如荼。深入开展“双强双争”主题教育活动,放大“四走进、四服务”品牌效应,全力推行“四贴近一线工作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人员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在走访调研中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清理存量资金等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弘扬实干精神、服务财政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征文、业务竞赛、选树典型等活动,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开展“七个一”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最美扬中”建设中来。

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继续深化“101”为民服务工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等八项效能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绩效评价、专项管理、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等工作流程,规范财政业务操作,明确科室。

岗位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高整体工作合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认真抓好“三联三帮”、“三解三促”、“一联一”、“5+1”等活动支持“第一书记”开展蹲点帮扶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请群众参与、请人民监督”的“双请”活动主动邀请镇江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财政工作广泛收集和梳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财政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传导到每个人,贯彻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从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守讲敢”主题活动,发放《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学习读本,认真抓好专题教育、征文研讨、承诺公示、督查整治等规定动作,编印《内部控制制度》、《重要规矩汇编》,促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严抓好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印发“廉洁从政提醒卡”,明确“12个严禁”的红线要求,时刻警醒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大力构建以“日常沟通、调整谈话、告诫提醒、关心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谈话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从严开展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作风整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推进月活动,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四、创新载体筑阵地,繁荣文化“润心”

以提高财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为主旨,积极开展财政文化建设,让全局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得到快乐、增进友谊、促进身心健康。

开设青苗论坛,建设优秀青年文化。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考核办法,将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分成三个活动小组,就党的重要精神及财政重点工作、发展课题、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组织学习调研,积极推行“听、说、读、写、练五位一体”工作法,为财政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实行“1+1”联培,由1名副科级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结对1-2名年轻干部,帮助青年干部提升工作标杆、提高能力素质。开通“扬中财政”微信公众号,由青苗论坛小组成员及时上传最新的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经新闻等资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财政。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信23期,有力助推财政党建工作迈入“互联网+”时代。

抓好党群共建,打造特色职工文化。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带群建工作,坚持主动引领,加强指导支持,促进机关党建与群建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继续深化“以人为本、真情关爱”系列活动,坚持“五必访”制度,全年开展各类慰问100余人次;成立太极拳、羽毛球、摄影、歌舞等兴趣小组,组织开展爱国主义诗歌视频朗诵比赛、七夕单身青年联谊、新进人员互动交流等活动,积极打造财政“家文化”品牌。认真抓好妇女和和计生工作,继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财政女性展示魅力和风采搭建平台、提供舞台。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定期向老干部通报财政工作情况,丰富老干部的晚年生活。市财政局先后被评为扬中市“模范职工之家”和镇江市企业职工文化示范单位。老干部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深化文明创建,彰显财政行为文化。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抓好xx年镇江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优质服务科室”等创建活动,扎实抓好环境整治、政策宣讲、义务献血、扶贫帮困、党员义工联盟、“一双球鞋的暴走”、“慈善一日捐”、关爱贫困学子等多种形式“三关爱”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展示财政人的文明形象。今年创成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镇江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以全省财政系统“双先”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典型,每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抓好综治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星级平安创建工作,筑牢平安防线,打造平安财政。

五、抖擞精神再出发,依法理财“尽心”

局党委紧紧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做好各项党建工作的基础上,抖擞精神、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6.13%,税收占比85.6%。

创新型扶持增后劲。深入开展“财企携手、财企双赢”活动,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服务小组,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积极探索ppp政府融资新模式,扩大“苏科贷”、“江雁贷”支持范围,多渠道、多方位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累计为52家企业发放“苏科贷”11550万元。及时足额兑现奖励政策,今年来,兑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科技奖励、企业上市奖励、外贸奖励等各类奖励4891万元,安排科技人才支出3013万元,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热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多方位支出惠民生。以“富民安民”为出发点,着力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全年发放涉农补贴1807万元,惠及农户49172户,申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七大类项目72个,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2468万元,投资1231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000亩,省级农桥19座,一事一议项目30个,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八位一体”公共服务运行效率。着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推进校安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着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十二连增”。

精细化管理促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和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今年共清理项目48个,清理存量资金6232万元。出台《扬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务开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严肃财经纪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强化国资办监管职能,推进市属经营企业改革重组,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对外投资和处置监管等行为。致力法治财政建设,积极争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在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品牌创新方面仍有不足。20xx年,我们将继续以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加快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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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总结及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收入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强化收入征管,认真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是狠抓税收征管,以激励促征管,以堵漏促增收,认真执行促进地方税收征管的激励制度,有效调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拨付项目资金时按规定履行代征代扣税款义务。认真开展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对违法违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充分利用地方税收保障平台、税收财务大检查等工作,堵塞税收漏洞,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征管机制,督促执收执罚单位及时足额将预算收入上缴财政。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持与省厅处室良好的联系渠道,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及时做好项目申报编审工作。加大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上半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1637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66.19%,比上年同期增加315万元,增长1.01%。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473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71.76%,比上年同期增加68万元,增长0.28%;完成上划中央收入5309万元;完成上划省级收入1592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6801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54.57%,增长9.64%;地税局完成784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51.54%,与上年同期持平;财政局完成1699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84.47%,减少1.64%。

(二)不断加强资金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厉行节约,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项目工作经费在去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将财力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05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47万元,增长14.12%。基金支出9368万元,财政总支出114528万元,同比增长11.77%。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上半年民生支出达8579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协同县人社局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并于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安排1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00万元用于创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3092万元。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上半年完成棚户改造2500户,投资1.2亿元,改造面积30.3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80%。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财政监督、绩效评价、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xx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落到实处。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xx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规定》(绥财办〔xx〕1号)文件,使操作更规范,流程更科学,规定更明确,强化了内部牵制作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坚持投资评审制度,上半年共组织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77项,评审金额12837.67万元,审定金额10898.01万元,审减金额1939.66万元,审减率15.11%。坚持政府采购制度,上半年采购单位申报预算金额2588万元,财政审核结算金额222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60万元,节约率为13.9%。

(三)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预算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加强统筹整合,努力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规范透明的新型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目前已对20xx年预算执行和xx年预算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民生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督促部门对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公开,制定了先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再办理经费拨款的工作措施,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做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准备。今年上半年主要是做好宣传发动,下半年为制度完善阶段,从20xx年起全面推开。三是推进全县财政工资统发改革。从xx年元月起实行新的工资发放办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实行人社部门审批、单位录入、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有效控制“吃空饷”行为。四是推进预算绩效改革。从完善制度、健全机构等方面着手,将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融入到财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当前,各单位正在抓紧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引向深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今年以来,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建立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落实情况台账、专项整治台账和制度建设台账。继续开展“三联三送五促”和“党员责任区”大走访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和综治民调知识,深入基层为民解困办实事。全力参与抗灾救灾工作,“6·18”洪灾发生后,我局全体干部取消了端午节休假,积极参与救灾核灾工作,大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抓紧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支持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政干部和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上半年已对全县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了1期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对全县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要加强与国税、地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及各乡镇的沟通协调,抓好收入任务落实,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弥补地方财力不足。

(二)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社保、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要加强对县城开发建设、防洪景观工程、寨黄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的财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以支出分类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为着力点,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继续落实预算公开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网上公开,拟出台《xx县预算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和规范公务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四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按要求落实上级改革政策,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财政局财政工作总结

xx年,面对愈来愈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财政公共了职能,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强财政科学精细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县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收入执行情况。

1至11月,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93140万元,占同期的87.26%,完成年度计划的63.27%,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1427万元,占同期的96%,完成年度计划的6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308万元,占同期的69%,完成年度计划的79%,预计全年全县总收入完成20.4亿元,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8亿元,政府性基金完成1.34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指标的66.9%,67.5%,79.8%。

2、支出执行情况。

1至11月,公共财政支出141926万元,占同期102%,占年度预算的72%;政府性基金支出16277万元,占同期的109%,占年度预算的67%,预计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87%。

1、采取多种举措,加大财政征管力度,今年以来,我们针对煤焦支柱产业市场疲软的状况,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产品销售市场的调研活动,根据资源产品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矿产资源产品最低保护价格,扼制了低价合同,差价现金交易的非法行为,堵塞了矿产资源税费流失漏没事,针对房地产契税征收,开展了契税政征宣传和征缴检查,堵塞了契税征管上的跑冒滴漏,切实提高契税申报率和入库率。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的征收管理,严格征收政策,提高征收质量。加强了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以“能征不免,应征尽征”为原则,清理列收列支,截止11月底全县完成非税收入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医疗、卫生、文化及农林水等事业性事务支出的力度,持续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截止11月底,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0497万元,占市计划的103%,科学技术累计完成1654万元,占市计划的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6万元,占同期的67%,文化体育支出975万元,占同期的77%,农林水事业性支出13083万元,占同期的14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2万元,占同期的102%。有力推进了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事业的发展,强农惠农政策达到了全面贯彻深化。

3、坚持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截止目前,累计办理直接业务12967笔,直接支付财政资金163160。72万元,其中:预算内12621笔,支出161763.96万元,预算外346笔,支出1396.76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管财水平,截止11月底,全县预算采购金额达50698056.45万元,合同采购金额达47226068.89万元,节约资金3471987.5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85%,有效降低了财政采购支出,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保障财政投资资金的健康运行,截止11月底,组织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93项,送审金额39965万元,核减金额3949万元,核减率达9.9%,财政性投资资金发生了良好效益。

4、加强政策倾斜,加大三农投资力度。健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体系,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截止11月底,拔付xxxx年良种补贴118.30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85.1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3.39万元,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依据项目进度拔付资金,截止11月底,拔付农业专项资金209万元,林业专项资金266.26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9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36万元,扶贫资金294.8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产业化项目建设。

5、加快法制进程,创新完善财政管理。重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确保了提案百分百落实,加大了对个体、私营、承包、运输等行业的税收征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人大、纪检、财政、审计、媒体“五体一体”的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快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大“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执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扶贫、救灾等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着眼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路线,贯彻边想边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财政工作,做到工作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强支部建设,激发争创活力。注重提高党员素质修养,坚定理相信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支部建设活动,努力打造“四型”机关。三是加强会计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严格内部控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财政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理财观念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传统理财要模式,创新理念还存在勇气不足,力度不大等问题;财政收入方面,以煤焦为主导的单一财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扎实;财政管理方面,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方面,完善支出绩效价体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财政收入计划。

根据我县产业结构状况,我们在对税源调查和产品市场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初步拟定xxxx年财政收入指标: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13。5亿元,公共财政收入计划完成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8000万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注重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源。

一是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以培植主体财源为目标,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紧抓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区域性政策机遇,多方争取政策性支持,以政策落实拉动财源建设。三是综合运用税收、贴息等财税政策,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打造后续财源坚实基础。

2、注重收支管理,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和分析。继续实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以价计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大力清缴欠税、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坚持财力向重点领域和民生倾斜。四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加强资金调度,妥善安排支出。

3、注重民生事业,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4、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四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

5、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检查工作。三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6、注重工作规范,推进科学精细管理。

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职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7、注重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0xx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依托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三大产业,加快发展以生态工业为“主板”的财源建设体系,实现财源可持续增长。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省内外优强企业入驻我县,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严格执行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县内企业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筹措资金,在嫁接改造、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投入,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增强竞争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力争税费收入双增收。

把抓项目与促发展相结合,紧扣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抢抓政策机遇,准确把握项目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积极调动部门积极性,强化政策研究,精准谋划项目,全力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积极争取一大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和城市建设项目,在壮大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发挥有力的支撑带动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效应,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完善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动态监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批后监管,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积极引导、鼓励各级各部门,动用各方力量,大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切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硬化预算管理,继续从严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就业;推进廉租住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大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扶贫资金、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等措施,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发展高效农业、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进步等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就业致富;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政策, 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增强依法理财的责任感,以实施新《预算法》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事项界定范围,实行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梳理财政职权清单,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建立预算约束机制,明确财政支出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并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彻底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借、管、还”相统一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方式,积极推行ppp模式,创新融资思路和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并逐步加快融资平台转型,降低财政风险,以缓解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局面;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彼此制衡的“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努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0xx年是绩效科成立后运行的第一年。一年来,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从20xx-20xx年,分起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20xx年,作为起步之年,确立了“建基础、抓重点、点面结合、市镇联动”的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

(一)建基础

一是机构、制度建设。市级层面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初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市财政局制定了《宜兴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为加强局内部协调与配合,提高绩效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提供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全市机关各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财政所(局)长、相关中介机构等近200名人员参加;利用电视台、宜兴日报等媒体宣传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分别在省厅、无锡市财政局、宜兴财政局网页上公布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多途径宣传绩效管理。

(二)抓重点

一是开展后评价试点。对纳入20xx年市又好又快政策体系的民生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两项专项资金实施后评价,在第三方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评价报告,面上反响积极。

二是启动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对拟纳入20xx年预算的13个大项计36个子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将审定的目标与预算一并批复至预算部门,作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依据。

三是推进基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万石镇卫生院异地迁建项目的投资决策进行了绩效论证,委托上海闻政咨询公司,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投资规模和结构、建成后运行成本及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综合绩效评估,提出了压减规模、调整结构等方面的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撑。

四是实施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的绩效评价。在省财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委托南京苏港会计师事务所对现行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价,剖析现行政策架构的绩效,并结合中央关于扶贫脱贫、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建议,为新一轮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参考。

乡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以及政策评价工作的开展在省内都处于领先位置。在12月份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培训会上,省财政厅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下一步安排中,提到了要在乡镇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及下步要试行政策评价,这两项工作,20xx年我们都已经开展,并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完善汇集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和按行业、专业技术类别细分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以信息系统为平台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编审办法、评价结果应用和跟踪管理办法,着眼目标编制、成果应用等重点环节操作的具体化。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和委托第三方评价的相关意见,并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确保规范操作、公平公正。

(二)能力拓展提升

一是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市级专项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并与预算编制、审核同步实施。对达到一定额度的重点项目引入专家论证机制,从源头上确保项目绩效。

二是重点评价质量提升。引入高端专业技术力量,对技术特征明显的项目开展技术应用评价,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实行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项目单位,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强化预算单位内部管理;建立政府层面的定向督查机制,适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重绩效、用绩效、问绩效的共同监督和参与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多维度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典型绩效评价案例宣传,引导各部门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切实提高各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理念,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是组织多层次的培训研讨。一方面,坚持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适时组织面上培训和重点培训,促进绩效理念和业务技能的双提升。另一方面,以绩效目标管理和项目后评价管理为重点,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研讨,邀请预算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社会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更好地集中智慧,彰显协同。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4、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四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

5、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检查工作。三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6、注重工作规范,推进科学精细管理。

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职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7、注重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决策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班子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通过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现代金融知识等的学习,认清经济发展大势,把握财政发展规律,统领财政工作全局。要加强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财政队伍。三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要求,细化内部管理,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我们的工作理念,把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作为做为工作的基石。从严律己,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勤勉进取,树立财政良好形象。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改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80年代曾有“拨改贷”的探索,并在一些建设项目中试行投资包干办法和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从1988年开始,对中央级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办法。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接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约束机制。从1980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有收入和经济偿还能力的文教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周转金制度,并建立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等。

虽然80年代以后财政改革有上述进展,但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普遍实行的“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却始终未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主要问题表现在:

1.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

各级政府“条块分割”地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病所在。在改革之后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中,由于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一弊病于政府财力分配中以体制因素形式得到延续,只不过在行政性分权格局中,行政隶属关系控制总地说从“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由行政部门的单一指令变为指令加上企业实际很难违拗的“商量”和暗示。相应而来的,是各级政府始终热衷于尽力多办“自己的企业”和对“自己的企业”过多干预与过多关照,“放权”难以真正放到企业一―尽管国家“减税让利”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迟迟不能“搞活”。搞不:活”的另一面是搞不“死”,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照样由政府搭救,基本上不存在规范的优胜劣汰、存量重组的机制,“破产法”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形同一纸空文。也正是与行政隶属关系控制网络紧密相联,国营企业的行政级别,始终是对企业行为十分重大的影响因素,其厂长经理,总是作为行政系统“官本位”阶梯中某个台阶(级别)上的一员,这一身份与市场经济要求他们扮演的企业家身份,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因为这两种身份必然要接受不同的信号导向,追求不同的目标,前者为行政系统的信号和官阶升迁的目标,而后者为市场的信号和企业长远赢利的目标。结果必然是企业的所谓“双重依赖”问题,而且在前述体制环境中,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对于上级行政主管的依赖(或跟从),必然是更为主导性的和“荣辱他关”的。于是,企业自主经营仍步履维艰,大量的行政性直接控制或变相的行政控制,和各种老的、新的“大锅饭”,难以有效消除。

2.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与过去的“总额分成”体制相比,固然提高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但这种积极性在增加本级收入动机和扭曲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导向下,必然地倾向于多办“自己的企业”,多搞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因而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基建,兴办一般赢利性的项目,特别是加工工业项目,不惜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厂,不顾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并且对本地生产的优质原料向其他地区实行封锁,对“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产品强行在本地安排销售和阻止其他地区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国家对烟、酒等产品规定高税率,本来是要达到限制其生产、消费的“寓禁于征”的政策意图,但在这种体制下,高税率却成了地方政府多办小烟厂、小酒厂以增加本级收入的刺激因素,发生了明显的“逆调节”。遍地开花的“小纺织”、“小轧钢”、“小汽车(装配)”等等项目均与体制因素有关。收入上解比重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还有明显的“藏富于企业”倾向,即对组织财政收入不积极,有意让企业多留利之后,再通过收费摊派等手段满足本级财力需要。尽管这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从每一个局部的角度,都可以举出一系列“正当理由”,但从全局看,却构成了推动投资膨胀、加剧结构失调的因素,对构建统一市场、提高整体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阻碍地方政府职能从注重投资于一般赢利性企业,向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面转变。

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

各级财政支配的财力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地方上解、中央补助或共享分成的比例和基数的高低,而这些的核定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难以避免种种“讨价还价”因素,各地都倾向于增加支出基数,压缩收入基数,提高分成。

比例。同时,预算支出虽“分级包干”,但在许多具体事项上并不能划清范围,结果“包而不干”,最后矛盾集中反映为中央财政“打破了统收,却实际并未打破统支”的困难局面;中央日子过不去,又反过来向地方财政寻求财力,“分灶”之后调整基数和让地方“作贡献”的做法屡屡发生。

4.国家财力分散,“两个比重”过低;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由于在体制上不能保证政府财力必要的集中程度和中央地方间合理的分配关系,一方面,在各行其是的减税让利超过合理数量界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不包括内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滑落到1993年的12.6%;另一方面,随地方分权,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就财力分配关系而言,地方、中央各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财权虽比改革前有所扩大,但却没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地方税种的权力。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大国,地方无设税权,不利于因地制宜地筹措财力和形成地方性的稳定财源。与此同时,就总体而言,中央财政本级组织的收入不能满足本级支出的需要,因而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来平衡中央级收支,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是极罕见的,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弱化和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宏观政策意图的贯彻难以得到充分的财力保证。

总而言之,“分灶吃饭”代表的财力分配的行政性分权,还没有能够跳出传统体制把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基本格局,也未找到处理中央、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因而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果仅仅停留于这种体制,深化改革将遇到无法逾越的阻碍,必须跳出行政性分权思路,寻求实质性推进改革的新方向。

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具备如下几方面的体制功能:

第一,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和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权、国有财产收益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实行分离的原则,从而一方面使企业得到自主经营、发挥活力的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有的国有资产权益。

第二,正确地体现政府职能和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间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稳定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协调的分级财政,从而使各级政府合理而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第三,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进入“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方”的轨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从而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国家财力“取”与“予”的良性循环,卓有成效地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体制形式,是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所谓分税制,其真正的含义在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各个税种,原则上要分别划定为国税或地方税,企业均按照法律规定,既向中央政府交纳国税,又向地方政府交纳地方税。在这一格局中,各级政府可以主要根据以本级税收为主的`收入,相应安排其支出,相对独立地组织本级预算平衡,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同时,中央应保持必要的自上而下作转移支付的调控能力。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关键内容和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淡化过去一向实行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条块分割”式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将不再把税款只交给作为自己行政主管的特定一级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成),而是分别地把不同的税,交给不同的各级政府,从而有助于消除政府对“自己的企业”的过多干预和过多关照,促使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地展开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它可以清晰地划开中央、地方间的财源和财政收入,稳定地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在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级预算各行其道的真正的分级财政。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列举这一体制的要点如下:

1.不再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收入,企业不分大小,不论级别,依法向中央、地方政府分别纳税,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2.中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对经济实行的分级调控管理,将主要运用税收、债券、贴息等经济手段和调整企业外部条件的措施。同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产权规范,以适当方式(如授权委托)管理、运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

3.在中央、地方间划分税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和明确各自的事权,重新核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与保证中央集中财力和实现全国性的经济调节关系密切的税种,应划为中央收入;有利于地方发挥征管优势、宜于由地方掌握的税种,应划为地方收入。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

4.中央财政承担调节各地区间差异的责任,主要方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实行对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各地具体补助数额的确定方法,要改传统的基数法为比较客观、严密的因素计分法。

5.在各种配套条件基本到位之后,应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6.以上述几方面为基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离,形成相对独立、自求平衡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中要掌握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都要以法律形式强化其内部、外部的制度约束和责任约束。

总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可以二位一体地处理好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应成为财政改革与中长期整体改革相配套的轴心。

1994年改革提供了转折点。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标志的。这种配套改革的理论与政策探讨,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展开;其操作设计的先声,一直可以追溯到1986年各方面准备了一年而夭折于最后关头的“价、税、财连动”改革方案;其付诸实践的试验探索,开始于1992―93年若干省、市、自治区的分税制试点;但其能够在1993年中央针对经济过热而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从快准备、迅速出台,除了前述这些理论、经验、政策的准备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于决策层的极大决心和审时度势加入重点突破举措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经济过热、结构失调、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而明确提出实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同时,也做出了于下一年度出台财政、税收及外汇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当时所剩的准备时间只有半年,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复杂的方案研究和设计、测算,以及相关各项实际工作事宜的筹备,包括与各地磋商,吸收意见建议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使地方同志对中央思路达成共识与认同。

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作出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

1994年财税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年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按照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第三,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1994年的重大改革这一在有限准备时间和诸多制约条件下,以极大魄力和决心推出的宏观调控层次上的配套改革,虽然难免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达到了基本目标,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

1.在中央优化全局产业结构导向的大框架下,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理财、抓效益、抓收入的积极性,各地顺应分税制要求,都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对自己有利的新财源的培育上来,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普遍提高了对于第三产业和投资环境的重视,而对于第二产业一般赢利性项目的重复建设,热度已有所降低。

2.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方面,于全国范围内打开了一个淡化“条块分割”式行政隶属关系的新局面,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这一点对于今后实质性深化整体配套改革意义很大,它标志着我国的改革终于走过了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转折点,把企业放到了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地位上,不论大小、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该交国税的交国税,该交地方税的交地方税,税后红利按产权规范分配。因此,这是使企业真正站到一条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的新开端。

3.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则全国一律,谁都会算帐,有利于长期行为的形成,并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理财思路,实现规范管理――如减少税收的随意减免,狠抓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注意自我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强化支出管理等等。

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相配套,1994年同时出台了税制自身的重大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这一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

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制的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分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增值税实行两档基本税率(13%和17%)。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和建立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消费税制的改革。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若干消费品,共设有11个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小汽车、摩托车、燃料油等,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办法,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营业税制的改革。对有偿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征收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制重新确定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合理调整了营业税税目,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针对不同税目设置了3%、5%和5―20%三档不同税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新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第二,统一所得税制度。

列支标准,在统一税基的前提下,实行33%的比例税率,并统一实行由纳税人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办法。取消税前还贷。1993年12月13b,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后,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包括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税法规定的六项基础上新增加了五项,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采用国际通行的超额累进制,即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根据对纳税人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的国际惯例,合理确定了税收起征点水平。在计税方法上,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分项征收的方法,并在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减免税规定。1993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逐步进行其他税种的改革或调整。

一是开征土地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凡有偿转让房地产都属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二是改革资源税。将资源税征收范围定为矿产品和盐,并重新确定了七个税目。

三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四是把现在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

五是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六是将特别消费税和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七是开征遗产税(待出台)。

1994年的税制改革,措施密集,涉及面相当宽广,显著地规范和强化了税收功能,并紧密配合了财政的分税制改革,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几年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成功,主要表现在:

――公平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平等竞争;

――理顺分配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合理导向,引导了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合理分权,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了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

――平稳过渡,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并巩固了对外开放的好势头。

财政工作总结及计划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全面清理整合我市现有教育财政票据种类,依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原则。规范票据规格式样。

向学生或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

同时废止《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4种财政票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正式启用后。

决定继续保留并改版《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和《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二是保留并改版相关财政票据。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通知》渝财综〔〕136号)相关规定。

向接受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的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3附件4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民办幼儿园和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时。

向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5附件6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公办技工学校在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

全市范围启用《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和新版《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及《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为充分消化学校已领购的财政票据,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等5种财政票据延用至xx年12月31日,旧版《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延用至xx年6月30日。

分为已使用票据和尚未使用票据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市级有关单位应将上述废止和归并的教育财政票据。并按照原购领渠道办理核销和销毁手续。对已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并合计收费金额,填写《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经市财政局票管中心检查合格后,予以核销;对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出具书面公函,交市财政局票管中心审核后,统一组织销毁。

应及时督促辖区内学校和单位对原购领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三是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并做好相关财政票据的准备工作。

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向接受学前教育的学生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及代收费使用《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本文发布之日起原《市财政局关于民办幼儿园使用财政票据的复函》渝财综〔〕139号)废止。

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票据。不得用《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不得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用税务发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代收费。

完整填写缴款单位、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按照票据号码顺次填开财政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及收款人名章(或签字)保持票面整洁。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票据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不得自行销毁。

设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设置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台账,对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台账登记,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已实施电脑开票的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台账,完整记录财政票据库存、领购、分发、使用、核销、销毁及票面金额等信息,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做好票据存放库房(专柜)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财政票据。确保财政票据存放安全。已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按照票据号段顺序登记造册,出具书面公函,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核准后收回并予以销毁。

督促本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行为;要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财政票据存根、使用管理台账、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核发该单位的财政票据。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49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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