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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营改增工作总结(实用21篇)

时间:2023-12-13 11:16:49 作者:ZS文王财务营改增工作总结(实用21篇)

在财务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总结公司在财务方面的成就与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财务工作总结,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的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学习。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全行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启动,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安排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于4月1日在公司举行“营改增”内部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和响应,包括机关部门、项目经理、业务经办及材料采购人员等参会人员将近百人。本次培训学习,由财务管理部鄢志勇、许海棠、袁亮等三人分别对增值税实施办法、增值税改革进程、营改增政策要点等进行了讲解,重点解读了建筑业营改增的新政细则,安排公司近期应对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探讨和答疑。

“营改增”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全新的机遇,为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过渡、实施,作好公司的'全面税务筹划,公司下一步将通过多层级的全员培训,配套制度的制订完善,与上下游的沟通协调等一系列工作,来应对这次重大税制改革。

陈建平。

营改增财务工作总结

2004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轻松愉快。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使得财务部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严谨规范,发挥了财务部的职能作用,取得可喜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现总结如下:

根据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现代管理方式的要求,财务工作必须是严格正规、合理合法,在公司这种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下,财务部进行严谨踏实的工作。

一、常规性工作。

1、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凭证、帐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公司财务部已经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核算,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够结合我公司特点,将农业生产成本按分步法进行结转,使基地费用分摊较为合理,在工厂的生产成本采用了分车间按品种法明细核算,当正常生产时产品成本将会很准确;在工资核算上采用日工薪制,对于试生产阶段较为适合,待到正常生产时可以考虑计件工资和效益工资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将更为合理;在费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门核算,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

3、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个部门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理性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财务部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货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盘点等,以保证公司财产不受侵害。

4、评价,对不同时期或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财务部能够按着月、季和年通过会计报表和财务辅助说明进行分析和评价。

5、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部能够随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部已经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五、几点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充分体验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诸热心,相信耐力无所不能;

3、团队协作精神非常重要;

营改增财务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光阴荏苒,又是一年金秋时节。一年时间,对于历史而言,只是一瞬,但对于一个人一生来说并不算短,特别是当年富力强的时候,更具有重要意义。过去的一年做了许多、想了许多、既有苦亦有乐。总之,自从事财务工作那一刻起,就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从不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同时更重视领导给予的机会,工作中总是积极主动、兢兢业业。回顾过去的一年,财务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做好财务各项基本业务工作,指导协助本部门及时处理各项业务,同时对于账本的设置、帐务处理方向做了具体规定。

二、加大夜核力度。针对各部门业务操作程序和相互牵制的关系,设计了具体表格。对于收银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收银体系的相互牵制制度。对夜核会计,作了具体要求,同时言传身教,向其说明帐务稽核及相互牵制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对财务收银员,坚持常年培训、学习。在提高业务技能的同时,更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因为只有个人综合素质提高,才能经得起各方面的诱惑,经得起考验,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

四、针对饭店几年来帐务处理情况,并依据近年来税法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经验,及时对本年度的帐务处理方式,及纳税申报作了调整。这样既做到了合理避税,又降低了企业风险。

五、应收帐款回收工作显著,提高了资金回笼率。通过近年来与各业务单位领导的接触、沟通、交流,使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资金回笼做到了及时、到位。仅去年一年就回笼资金140余万元。这当然与个人努力是分不开的,坚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六、端正工作态度,正确对待工作。以专业心、责任心积极参与饭。

店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因为饭店是一个大家庭、大集体,只有成员中的每一分子相互协调、配合,才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与饭店承包出去的部门,更是积极、主动地配合。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全局出发,全盘考虑,始终以饭店整体利益为重。(这一心态受陈总------您的感染颇深)。工作如同生活,终究会磨练自己、完善自己,特别是近年来参与饭店的管理、业务学习及与陈总----您的接触、沟通,从理论上领悟了许多,完善了许多,提升了许多,但也从实践中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衷心地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您能给予指导、点拨,给予支持(直言不讳)。新的一年,财务工作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尽力做好财务本职工作,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

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力、执行力、及时杜绝、消除各种隐患的发生,保障财务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让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学习、不断完善、提高自己。把所学理论充分运用到实践。

中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真正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三、积极主动地做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提高资金的回笼率,尽。

可能地减少各种坏帐损失的发生。另外,积极做好对外各业务单位的沟通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

四、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纪律培训,同时更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只有综合素质得以提高,才会有“理解、包容、换位思考”的心态。员工之间、上下级之间多一点包容,多一份理解。这样,更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在工作中力争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以自己的行动,去影响、感染下属,积极主动做好每一件事。

五、加强与饭店各部门间的沟通,深入一线,了解信息、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协助总经办做好对饭店各部协调、配合工作。力争让饭店各部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进而保障这一整体稳定、有序的发展。

展望2008年,我们的目标是“让饭店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勇往直前!”。我相信,只要我们保持积极、饱满的热情,在总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财务部:于士军2008.1.10。

营改增财务工作总结

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xxx国税局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为保障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通过会议研究,对现行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梳理,贯通纳税服务链条,加强对营改增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监督,成立应急小组解决突发事件,并积极借助新媒体助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一、大厅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制作、悬挂“营改增服务区”指示牌,设立“营改增”专业咨询台,新配备x张办公桌椅。

二、组织骨干力量充实到一线。专门设置了营改增绿色通道,抽调全局业务精、工作态度好的干部在大厅开展辅导工作,讲解营改增期间各项政策衔接,帮助纳税人从内心接纳营改增。

三、组织好“营改增”政策及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方式,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纳税申报表填写、会计处理等几个方面的培训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和相关涉税事项办理业务,发放宣传资料和一次性告知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摸底考核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最新政策和实务操作,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也能够全面解答纳税人关于“营改增”业务的疑问,确保为纳税人提供更专业的涉税服务。

四、加大“营改增”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led宣传屏、公告栏、咨询热线、触摸屏等宣传“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政策规定及相关解析,及时发布“营改增”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同时用扫描营改增“二维码”和朋友圈分享的方式宣传营改增相关知识。

五、完善局长值班制度和“营改增”试点工作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我局充分考虑“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突发性情况,完善局长值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在办税场所值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服务层次。通过总结经验,要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而且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营改增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那时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在我国正式拉开序幕,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攻坚时期。“营改增”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

“营改增”将以前的对纳税人每个环节的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每个环节只对纳税人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相关行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相应下降;另外,原增值税纳税人向“营改增”纳税人购买应税劳务由于能够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下降。减税的连锁效应将极大地减轻纳税人负担。江西省“营改增”试点以来,除少数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外,90%以上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明显下降或有所降低,并且带动与试点行业相关的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截止2014年2月底,江西省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0.44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3.8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营改增”多抵扣税款6.59亿元。

(二)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增值税主要适用于第二产业,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第三产业。“营改增”统一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制度,平衡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解决了第三产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等同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将推动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据了解,江西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由2013年8月的9268户增加到2014年2月底的19624户,新增10356户,增长111.7%,现代服务业呈现强劲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三)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强的动力,进而对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产生间接的影响,使国民经济得以健康稳定发展。

(四)有利于理顺税收征管关系。

自1994年分税制以来,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就长期为应税营业税劳务和应税增值税劳务的界定、兼营行为及混合销售行为的认定、主体税种为营业税纳税人和主体税种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权划分等有关征管事项纠缠不清。不仅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也给纳税人添加了不必要的麻烦。“营改增”后对全部课税对象都征收增值税,从而彻底解决了行业界定、兼营行为及混合销售行为的认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权划分等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扰,对规范税收征管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营改增”后相关行业地方税种的征管状况。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营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一直是地税机关负责征管的主体税种。营业税发票“以票控税”的征管方式也是地税机关加强对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等地方税种及有关基金(费)征收管理的有力手段。“营改增”后,作为地税机关的主体税种,营业税的不复存在,特别是由此连带的“以票控税”征管方式的消失,将会对“营改增”行业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通过对“营改增”后相关行业地方税种征管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笔者认为,“营改增”后相关行业地方税种征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一)有些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

目前“营改增”行业已经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从我们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在以上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当中,或多或少存在对“营改增”税收政策认识上的偏差,即营业税改成了增值税,征管机关也彻底改为了国税部门,其应缴纳的所有税收会在国税部门代开发票环节全部征缴,往往容易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等地方税费遗漏,且认为以后和地税部门也不会再打交道了。殊不知,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建税以及其他地方税费的征管机关还是地税部门。纳税人在“营改增”税收政策认识上的偏差给相关行业地方税费的征管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二)少数纳税人存在逃避缴纳地方税费的侥幸心理。

少数纳税人,特别是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迫于开取发票领取劳务费用的需要,索取发票意识强烈,但纳税意识淡薄。对这类纳税人,地税部门以前主要采取“以票控税”为主,“巡查巡管”与“以票控税”相结合的征管手段,在代开营业税发票时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地方税费及时足额征缴。“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了“以票控税”这一最有力的控管手段,而国税部门对这些纳税人的应纳地方税费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也未必会积极协助征管。少数纳税意识淡薄的纳税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对于在开了增值税发票过后还要缴交的相关地方税费,有着能躲一下就躲一下的不良念头,存在到国税部门代开发票后不及时主动地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有关地方税费的现象。且这些纳税人大多流动性较强,事后往往很难找到人。这就需要地税部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追缴,不但极大地增加了税收征收成本,而且相关地方税费流失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三)国地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金税三期”尚未启动,国、地税之间目前还没有建立实时、有效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在国税部门代开发票的有关涉税信息,还不能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地税部门,需要地税有关工作人员定期到国税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时获取。不仅浪费了时间精力,且因手工获取的数据比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的数据较为滞后、误差率较大,难以满足地税部门及时、准确、高效的征管工作要求,也使相关地方税费的征缴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代征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对于到国税部门开具门临发票的零星纳税人,各地委托国税部门代征相关地方税费基本上是凭借着国、地税人员的感情因素而建立的代征关系,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且两部门人员变动均较为频繁,致使代征工作连贯性不强、代征力度不大,相关地方税费也存在流失的风险。

(五)地税人员思想上存在顾虑。

“如果将营业税全部改成增值税,我们的工作就是收点零星税(费)了,地税部门还会继续存在吗?”“营改增”试点以来,一股悲观情绪就在地税人员之间悄然弥漫。部分地税人员对“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及地税人员的前途有所顾虑,认为在“营改增”完全到位后,地税部门征收的只是几个小税种以及代征的基金(费),加之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附属属性,地税系统的征管职能将进一步萎缩,地税部门将面临没有多少税可收以及征管难度更大的“尴尬”局面;甚至消极地认为,“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失去的是税务管理权,卸下的是工作包袱,因而从主观上有放松管理的消极思维。这种错误的思维也十分不利于后“营改增”时期的地方税收征管。

三、加强“营改增”行业地方税种征管的建议。

“营改增”是一项利好于广大百姓的税制改革,既符合国际税收制度的一般潮流,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但有改革就会有阵痛,其对相关行业地方税种的征管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地税部门不容回避的客观存在,需要广大地税工作者科学地谋划征管策略。

(一)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力度。

营业税虽然改成增值税由国税部门管理了,但我们与纳税人的感情不会丢,地税部门应该更加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多种途径与纳税人交流沟通,做到纳税辅导干劲不松、纳税服务热情不减。除了通过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约束纳税人外,还应该用地税机关与纳税人长期以来建立的税企感情融化纳税人。让纳税人明白,“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仍是其应纳地方税费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到地税机关进行相关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是其应尽的纳税义务;同时,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也会一如既往地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地税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感情仍然会香醇不减。通过竭力的税法宣传及纳税服务,极大地增加纳税人在地方税费方面的税法遵从,从而能自觉、主动、及时地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其应申报缴纳的有关地方税费。

(二)搭建国地税涉税数据资料共享信息平台。

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加之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渠道,在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申报征收等税收征管工作中,两套税务机构基本上是各行其是,很少会主动关顾到对方的征管需求。导致税收征收成本增加,纳税人办事程序烦琐,甚至会出现双方争夺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权的现象。建立统一的涉税数据资料共享信息平台,实行国地协作办税,一直是基层税务人员的呼声。“营改增”后,这一需求显得更加迫切。一是共享平台是国地税联合办证及协作核定营业额的有力支撑,历时,纳税人只要在一家税务机关就可以办理好国、地税双方的联合税务登记,无需“跑完国税再跑地税”或“跑完地税再跑国税”,减少了办税程序、节省了办税时间和纳税成本。二是共享平台会准确及时地将一方已纳入税务管理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传递到另一方,能有效地进行涉税信息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情况,及时介入服务,施行管理。特别是对“营改增”后,以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控管,将会是一条优质高效的综合治税途径。

(三)建立统一的委托国税机关代征相关地方税费的委托代征机制。

“营改增”完全到位后,将会产生大量的到国税部门进行门临开票的纳税人,这些纳税人不仅大多没有注册登记、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开具发票后很难再找到人。地税部门事后进行地方税费征收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工作事倍功半,甚至是束手无策;但如果国税部门在开具发票时一并代征,则很轻松容易,并不会增加多少工作量,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对这部分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征管的最有效途径应该是委托国税部门代征。但从“营改增”试点前的委托代征情况来看,基本上都在县一级国、地税部门间建立的代征关系,层级较低,制约机制缺乏,代征的力度不是很大,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统一的委托代征机制,明确规定凡是到国税部门进行门临开票的纳税人,其应申报缴纳的所有地方税费,均由国税部门在代开发票时一并代征。只有将这种委托代征关系上升到国家税收法规的层面,增加委托代征的法律效力,明确委托代征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强化代征人员的责任意识,才能使委托代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地化解和防范这部分地方税费流失的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税费的征管力度。

“营改增”后,面对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缺失及相关地方税种征管难度进一步加大的局面,地税部门应积极进取,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努力寻找与税制改革及新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方式方法。强化税源管理,坚持开展好地方税源调查,及时进行税源分析,施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变动情况和地方税源的变化情况。搞好风险应对,扎扎实实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竭力化解和防范税收流失风险,挖潜增收。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稽查力度,通过税收法律手段震慑个别在纳税方面思想动机不纯的纳税人,强化税收的刚性。努力完善征管措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质量,确保地方税收及时申报缴纳、应收尽收。

(五)加强干部教育,激发地税人员昂扬向上的工作士气。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各级地税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地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让地税人员充分认识“营改增”对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发展转型的重要作用。引导地税干部树立大局意识,抛掉消极思维,更新思想观念,理性地看待改革,适应改革需要并热情地投身改革;引导地税干部用科学的辩证法分析问题,认识到“营改增”在给地税部门带来阵痛的同时,也必将带来种种机遇,只要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地税事业仍然大有作为;引导地税干部牢记地税奋斗历程,弘扬地税优良传统,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让地税干部职工从迷茫、悲观的氛围中解脱出来,朝气蓬勃、信心依旧,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当中,尽忠执法、尽心服务,切实加强后“营改增”时期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667次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张燕刘英君。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围,地税符合“1+7”条件的纳税户移交到国税局管理,由于无法通过地税发票来监控,税种、税负、征管手段都有所改变,对地税的税收征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通过5个月的运行,我们发现“营改增”纳税人的后续管理工作,确实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营改增”试点后地方税费征管现状。

以沈阳市地税局金融商贸开发区分局为例,此次扩围共有1652户纳税人交由国税管理。“从金税三期”数据查询来看,2012年8~12月份,我局“1+7”行业代开发票为1309笔,代开营业税的发票金额为2.49亿元,征收地方各税1407万元;而2013年同期,“营改增”后,改由国税部门代开“1+7”行业增值税发票,到目前为止仅有1户纳税人来地税局缴纳了地方各税2000余元。由此看来,在“增”和“营”之间确实留有“两不管”真空地带,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分析原因有三。

1、税收管理员主观上存在放松管理的意识。

部分税收管理员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征收的只是附属税种或是小税种,因而从主观上有放松管理的想法,认为移出去就是卸“包袱”,没有主体税种,就不关地税的事了。这种错误的想法,导致“营改增”日常征管弱化。

2、纳税人主观认识存在误区,使增值税附属税种管理弱化。

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不少纳税人误认为代开发票的相关税费在国税部门开票环节已全部征缴,往往容易把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遗漏,即便地税机关加大宣传力度,但是总不如在国税开票环节逐户提醒纳税人来得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发票管理权丧失,地税控管手段相当薄弱。

虽然地税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建设,纳税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但是广大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还需要一个长期渐进过程,“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缺少发票这一最有力的控管手段,特别是代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含零散动产租赁业)和个体或个人纳税人,在国税缴纳增值税开具发票后,极少主动到地税部门缴纳相应地方税费。“营改增”前,根据相关规定地税在代开发票时附属税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但是“营改增”之后国税部门对地税部门管户的所得税在代开发票时未协助监管,导致较大的税款流失风险。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营改增”是一项方向正确、目标明确、势在必行的税制改革,将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经济体制起着积极的作用。作为地税部门在此项工作中正确面对、积极适应、主动配合,促使了“营改增”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国、地税应该齐心协力共同加大对纳税人的征管力度,确保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以“营改增”工作为契机强化税收征管。

1、加强主观责任意识,正确认识“营改增”是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我们本着“交户不丢感情,交户不忘服务”的工作原则,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在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准确核实符合营改增”条件的纳税户,严格按照“1+7”营改增范围移交名单。二是做好纳税服务。利用税企互动平台、qq群、微信群向纳税人宣传“营改增”税收政策。移交的同时,及时收集、研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类“营改增”问题,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公告和宣传资料的方式告知相关企业。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认识到移交并不是甩“包袱”,地税部门仍然有对其他税种征收的权力,只有准确计算出增值税后,才可以对附属税种地方各税做到应收尽收。因此不断加强对增值税政策的业务辅导培训。

2、借“纳税排查”和“纳税评估”之际,对移交的“营改增”企业做到户清税明。

一是借“纳税排查”之机,清理后遗症。2013年8月份市局部署了纳税排查工作,为了使移交的“营改增”户企业不留死角,准确核算“8月1日”界点前后的收入,我局借纳税排查的有利契机,对“营改增”户2012年收入额较大的240户企业,纳入排查选案的范围,通过税收管理员深入实地、认真核查,纳税排查入库1422万元,其中“营改增”240余户查补入库890万元。二是与此同时,税源管理处下达了对“营改增”纳税人专项评估工作,我局充分抓住这一有利契机,针对目前税收收入下滑的不利形势,在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另选动作,又选取风险点高及零申报的50户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共评估入库233万元,是2012年纳税评估总额的51倍。

3、国地税联合控管,建立“营改增”后续征管的长效机制。

由于国税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后,纳税人极少主动到地税部门缴纳相应地方税费,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精力进行追缴,导致地税工作难度加大。与国税局签订《国地税联合控管协议书》,在确保不在“增”和“营”之间留下“两不管”真空地带的前提下,委托国税部门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协助地税局监控纳税人缴纳地方各税,在金融商贸开发区办税大厅一站式完成。流程如下:由国税局准确核定增值税额—纳税人填报《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地方各税审批表》,地税代开发票窗口审批应纳税额—地税窗口缴纳地方附属税费—纳税人持地税《税收缴款书》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地方各税审批表》到国税局窗口代开增值税发票。随票附属税种的地方各税委托国税控管是一条较好的征管途径,亦是确保地方财政收入、方便纳税人的一种最佳征管机制。

地税部门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

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

一要立足现实,切实做好营改增户头的地方税征管。

会逐渐增加。

三要积极稳妥,征管改革要服从地税大局的需要。

近年来各级地税部门在征管改革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为做好地方税源的精细化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可谓应运而生。营改增之前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确有其积极合理的一面,但营改增后税源专业化管理则需要重新考量,因为税源专业化管理大部分是按行业管理来进行划分的,在行业管理的主体税种营业税已改或即将要改为增值税后,税源专业化管理也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甚至重点税源管理也会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而发生变化,有些地方为了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还收缩了基层的一些机构,这对地税的去留是极其不利的,出于地税大局的需要,在征管改革尤其是机构改革上一定要谨慎为之。

四要积极献言,提出税制改革的合理化建议。

三中全会后,税制改革的步子会加大,按照惯例,改革前中央一定会进行大规模的调研和试点,地税部门多年来从事地方税费的征管,各类人才精英辈出,有着财税专家们无法比拟的宝贵实践经验,在税制谋划上更有发言权,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运用这种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工作中去,广泛建言献策,比如:积极推进房产税的扩围,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划归地税部门征管、资源税的扩围、城市维护建设税设立单独计税依据等改革;加大社保费改税等费改税的力度;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即除国有中央企业的所得税外全部划归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等。

五要广泛宣传,取得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地税成立近二十年来,在组织收入、队伍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是一支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队伍,我们要多向各级地方政府汇报,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多分得一杯羹出谋划策,特别是抓住物流业营改增后,国税部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与地税部门尚有差距这一有利时机大做文章,这与地税部门的未来走向也是休戚相关的。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20xx年在公司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广大财务人员紧紧围绕年度财务工作思路,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平稳、受控运行,为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全力以赴、自查自改、跟踪反馈、及时协调,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公司各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以财务为主协调办公室,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

二是根据公司审前工作会的部署,及时安排和要求xx公司和机关各处室对照内控制度严格自查,整改不合规范事项。

三是会同xx公司和相关处室联合审查、共同把关审前和审计过程中提报的各项资料。

四是针对审计组反馈的审计记录,立即组织xx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仔细研究,反复讨论、修改xx公司及各部门的答复,从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角度做出了合理解释。

通过“严格、扎实、细致、周密”的`工作,公司接受住了审计署的严格考验,得到了审计组的较高评价。

一是在核算体系改革方面,。并行后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成本增加,在原本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核算流程、提升对基层的监控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零售费用定额管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导、演绎和引申建筑行业定额管理理念,在调研、总结和开发软件的三个阶段一直处于板块水平,得到了板块的认可,并委托我公司实施软件开发和系统推广工作。目前系统已经开发成功,预计20xx年一季度在销售系统全面上线,为销售公司全面贯彻低成本发展战略、创新成本控制手段、实现管理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在资金管理系统建设方面,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开发和推广,基本实现了对库站资金的实时监控,实现了与业务系统、零售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资金的自动汇划、收付凭证的自动生成、账户余额的实时监控。为进一步降低资金头寸、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是资金管理历程中的一次跨越式变革。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降低冗余资金、加强现场稽核”为重点,确保全年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上门收款、xx机推广和银行账户管理,有效降低了在途资金,保障了资金安全,截止20xx年年底实现上门收款的加油站座数达到xx座,账户数量维持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最低限度内。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稽查长效机制,完成了板块下达的资金稽查任务,得到了西藏公司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明确转资流程和表单、组织制订预转资单价标准,结合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xx万元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并组织xx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摸底统计,确定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项,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或无效资产提供了数据支持。

一是月度滚动预算和资金联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xx公司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转变,有效保障了费用合理、均衡发生,全年费用指标均控制在板块下达指标范围内。

二是通过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深入贯彻上级单位管理意图,20xx年预算编制得到了板块领导的高度评价,预算汇报圆满成功。

通过加强协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一是通过努力,实现了xx地区增值税预征率的再次下降,年节约利税xx余万元。

二是通过大力协调,xx等地区税务部门纠正了在零售环节按收入比例征收印花税的违规政策,摆脱了企业被动纳税的局面,净化了纳税环境,提高了企业在税企分配格局中的话语权。

三是实现了xx冠名机打发票的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提供了优越的平台,是税企关系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四是组织了一次财税大检查,查处整改问题,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和下发了发票管理办法,规范了票据的使用,降低了税务风险。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xx市xx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xxx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简讯全行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启动,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安排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于4月1日在公司举行“营改增”内部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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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为避免重复征税,打通税收抵扣链,给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所谓营改增,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指按照营业额收取税额,增值税是指就增值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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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营改增工作总结

增值税:是国家对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款。如何理解这句话呢,请看下面的例子:

1.你买进材料的价格是1000元含税,把这1000元进行价税分离:1000/(1+17%)=。也就是说,你买这批材料的成本是,同时给国家交了的税。这些税在财务上叫进项税(购进货物时已经交了的税)。

2.如果经加工后,你卖出产品的价格1800元(含税),经价税分离后,卖价是1800/(1+17%)=,同时你还跟买方收了的税款,准备交给国家。这在财务上叫销项税(销售货物时应交的税)。

3.那你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就是应交的减去已交的等于,也就是财务上说的销项减进项。这时你买进材料时交的税款就已经抵扣了。

4.此例中,该产品的增值部分是,所产生的增值税就是:*17%=,也就是你要交给国家的增值税。

工程增值税怎么样抵扣。

工程建设所需要采购的材料,所取得的工程使用材料发票,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均可用于抵扣。

所谓“甲供材料”即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给工程承接方(乙方),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行为。“甲供材料”一般为大宗材料,如罗纹钢、管材以及水泥等。“甲供材料”,对于乙方而言,可以减少材料资金占用;对于甲方而言,材料质量能保证。由于“甲供材料”的发票是开具给甲方而不是建筑公司的,按照“营改增”政策,建筑公司是无法抵扣这部分材料的进项税额。其实,只要我们换一种思维,按照增值税的有关法规是完全可以抵扣的,下面用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假设天王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承建绿林化工厂一栋办公厅大楼。为了保证楼房质量,绿林化工厂准备采用“甲供材料”,其罗纹钢、水泥分别从武钢、华新水泥公司购买,价税合计117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17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万元,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万元。

实行“甲供材料”,由于采购方为绿林化工厂,销售方开具发票的购买单位为绿林化工厂,按照“营改增”政策,天王建筑公司从事办公大楼建筑,使用“甲供材料”生产建筑产品,属混业经营,其货物按17%征收增值税,由于抵扣发票开具的单位为绿林化工厂,天王建筑公司无法认证抵扣,需要格外缴纳增值税万元。

其实,天王建筑公司和绿林化工厂可以换一种思维,变“甲供材料”为代购货物就可化解上述困境。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v^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026号)第五条规定,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2、《国家^v^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二、操作办法。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绿林化工厂将“甲供材料”改变为代购货物,即为天王建筑公司代购罗纹钢、水泥,并且只要达到上述三个条件,绿林化工厂的代购货物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天王建筑公司取得了货物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达到抵扣要求。与此同时,天王建筑公司的“票流”、“物流”、“资金流”真实,就能抵扣进项税万元。此外,为了减轻天王建筑公司的资金压力,绿林化工厂可以预付一定建筑工程款,作为天王建筑公司采购罗纹钢、水泥、运费等支出。

总之,将“甲供材料”转变为代购材料,天王建筑公司就可以抵扣罗纹钢、水泥及运费等进项税,“甲供材料”不能抵扣就是个伪命题。

营改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基于此规定,票款不一致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一)对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一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部分纳税人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等于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上述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1、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所以,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将会被重复计税。

2、“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6]30号)明确,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完成总机构分配的销售收入考核指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由于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征,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4、要多缴纳印花税使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遭到税务稽查风险。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发票对开是企业视为自身新增加了一笔销售行为,如果书立合同,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对比销货退回的正常处理,给纳税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不按时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

发票对开是企业通过对开发票,新增加了一笔销售收入,虽然对增值税没有影响,但是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多种扣除项目,有许多费用扣除项目以销售收入为基础。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企业按虚增后的销售收入计算费用扣除,就会造成多扣除,少计应税所得的结果。

纳税人在将销售退回变更成销售虚增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如果因多计收入而增加的扣除金额被税务机关有证据证明是人为造假时,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二)控制策略:销货退回应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发生退货业务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三、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七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沙、石料,如果是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采购的,则建筑企业只能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三)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窃的钢材、水泥)。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所采购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以上开发产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处理,如果由中介公司发放工资就是劳务费。工作派遣如果总公司给发工资服务的公司也发。

工资一定要合并纳税(个所税)。

国外在购物时会拿到一张价单和一张税单(价税分离)。

税不多抵扣项少,所以税负增加。

本次天津涉及营改增的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生产企业行业)1.运输。

企业全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都能xxx,税率为11%,注意要向对方索要。

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占,上述三个占。

133号20xx年66号公告20xx年74号公告20xx年13号公告。

进口服务也可以抵扣,企业可以凭借税务局开具的通用缴款书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必须。

提供的单据有服务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

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为6%(包括装卸搬运)(除有形动产租赁17%)。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自开票货运企业分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11%,如提供普通发票抵扣为0(不能。

抵扣);如税务局代开票单位分为试点地区达到500万的税率11%,未达到500万的税率3%,抵扣单位代开或非试点的抵扣率为7%。所以试点地区即使涨价,如果在4%范围内(11%-7%)。

才可以抵扣11%,自开票的货运单位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即税率为0,其他的为7%。

手机补助,车补,房补,油补,餐补,交通补助,只要发钱就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所。

税。出差发的现金补助必须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有的税务局要求出差的餐费票也要计入业务。

招待费。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重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往来收入支出(其他业务收。

入支出)。

生产企业购买小汽车和办公家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礼品发票和办公用品发票都必须有明细,否则汇算清缴调增,礼品要按其他所得(收入)。

补助,据实列支,可以不列入业务招待费;食品直接计入福利费,不涉及个税,也不要求开。

票明细,可以操作;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而且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下年。

继续抵扣,业务宣传费可操作性特别强,业务宣传费表现形式大多为会议费,会议费和差旅。

括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议题,程序,目的等和发票资料)做成会议资料。参展可以进。

入业务宣传费。

现代服务业6大方面:一:研发与技术服务1.研发服务2.技术转让服务3.技术。

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信息技术服务1.软件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3.信息系统服务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著作权属于受托方或自行开发的17%,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转让著作权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

三:文化创意:1.设计服务2.商标注册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4.广告服务。

5.会议展览服务。

五:有形动产租赁包括光租干租。

六:鉴证咨询服务1.认证2.鉴证3.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他们没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由税务局代xxx能有3%的抵扣)。

财务营改增工作总结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下属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长期致力于现代税制及税收管理问题研究,为推动各成员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税收合作,不断改进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作出了许多积极的贡献。十多年来,他们在税收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也可谓成果丰硕。近年来,cfa的专家多次来华介绍、培训税收风险管理知识和实践应用方法。oecd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全面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迪作用。

一、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与现代税收管理相结合的产物。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及实践应用框架。

oecd在税收风险管理基本原理及方法论阐述等基础方面,既体现了现代税收管理一般规律,又比较系统地反映了管理学范畴下风险管理一般原理和实践应用要求,其基本点主要有:

现代管理学认为,风险是对组织目标实现产生消极影响的不确定性。一般理解为,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不可完全预测性,而导致在组织实现目标时,遭遇有害结果的可能性。现代税收管理确立的税务机关的根本目标,或主要使命是提高纳税遵从度,即所谓“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税收遵从”[3]。因此,税收风险主要是指在税收管理中对提高纳税遵从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可能性和不确定性。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根本目的则是税务机关通过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努力使税收不遵从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内,为税收遵从最大化这一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税收风险管理一个重要的实践价值在于促进税务机关最有效地使用有限的管理资源,使得管理措施最终对于缩小税收遵从缺口的规模起到最有效的作用。虽然税务机关都拥有一定的管理资源,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都能全面履行纳税义务,这些资源又总是不足的。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增长,电子商务的发展,就业模式的变化,合同数量的增长,经营结构和金融产品的创新,税收策划的商品化等因素,大大地增加了税收遵从风险,也增加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税收检查及其它遵从干预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全球税务机关正承受着增加税收管理资源的迫切需求。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必须将有限的管理资源以最具效率的方式加以利用。也就是,税务机关在资源配置决策时,必须考虑什么是最需要回应的遵从风险,哪些纳税人与这些遵从风险相关,如何把有限的资源优先配置到遵从风险较大的领域和群体,才能取得最好的成果。因此,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税务机关找到确定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税收风险管理模型及流程设计是税收风险管理实践的基本应用框架。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走向税收管理实践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将现代管理学的风险管理一般模型及其流程设计与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相融合,体现在税收管理实践活动中,形成模式化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是一个结构化的流程,由设计优化的步骤构成,支持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风险的分析识别、风险的等级评定、风险的应对处理和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同时,它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流程,通过持续改进支持税务机关科学决策。从税务机关整个管理运行体系看,风险管理流程与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的全面融合,就是构建了一个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运行体系。纳税人遵从行为以及产生这些行为深层原的多样性导致,什么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主要风险,哪些纳税人与此相关,以及如何对待这些风险才能取得最好的成果等问题的答案日益复杂。税收机关建立一个可执行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流程,能够为持续解决这些问题建构一种系统可靠的运行机制。税收风险管理模型及流程的应用,对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的优化和完善,税收管理职能的转变、资源配置策略的选择,以及税收管理方式的改进与转型等,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运行机理。

按照现代风险管理的一般原理,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主要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评定、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这几个重要环节之间,基于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专业分工清晰明确,相互衔接协调有序,持续改进循环发展,共同构成了税收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

战略规划。

管理战略目标,制定实现战略目标的方针策略,规划实施的重点步骤,并为规划的实施提供各种组织、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保障。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流程运转的基础性步骤,其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的主要任务,是基于目标规划寻找税收风险发生的可能领域,识别税收风险发生的具体目标,回答税务机关将面临什么样的税收风险,这些风险与哪些纳税人有关等问题。

风险分析识别的主要路径包括:宏观或战略层面和微观或操作运行层面的风险分析识别。宏观风险识别主要关注不遵从风险行为发生的主要区域、领域、群体等,是微观风险识别的大环境,既为决策规划提供参考,也为微观风险识别提供导向。微观风险分析识别主要基于税收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主要以各种税收不遵从案例等为基础。微观风险识别的成果可以累积为经验、智能和知识,成为验证、修正和完善宏观风险分析识别的重要基础。

宏观风险分析识别主要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税收及相关法律制度、纳税人群体分类以及随机调查等方式进行。通过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来衡量遵从趋势,分析发现遵从水平变化的早期迹象,如,增值税收入和gdp的比较分析,如果gdp变化比增值税收入变化更快,可能意味着遵从缺口在扩大;如果趋势是可比的,则证明总体遵从水平比较好。通过民意调查,对公众的遵从态度和行为趋势进行分析,可以支持战略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策略的改进。通过税收制度的风险识别,可以发现已有制度会造成哪些风险,新的立法或规章制度的执行将会产生哪些风险。纳税人分类是更好了解纳税人的工具手段。以相似特征分类的纳税人有利于更精确地对遵从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纳税人分类一般包括:按规模、按税种、按行业、按法律结构、按企业存续的年份等进行的分类;也可以按照风险类型进行分类,如,电子商务、避税港交易、现金交易、出售股权/股份等。使用统计学方法开展随机抽样调查,可以建立对象选择模型,发现逃税的新趋势或新形式,量化“税收遵从缺口”,归纳出风险发生的规律性。微观层面的风险识别是基于实际操作过程的风险分析,主要是基于各种税收不遵从案例开展风险分析,通过个案或有代表性的案例可以寻找某种风险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涉税信息情报管理是开展风险分析识别的重要基础。广泛采集各种纳税人涉税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存在法律约束。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努力通过有效的税收信息情报管理,来满足税收风险分析对数据的需求,同时,又不会因此给信息提供者增加不适当的或非法的负担。风险识别的信息来源于税务机关内外部两个渠道。内部信息来源主要包括:纳税人报送信息以及相应的数据挖掘,对纳税人开展随机审计,在局部地区开展的试点调查,基层一线人员提供的信息报告,开展讨论会以及经验交流会,税务机关内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同一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涉税信息情报的分与享交换等;外部信息来源主要包括,社会支持、新的立法、研究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其它组织等。

评级排序。

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不是所有风险都需要加以解决的。有些风险可以规避,有些风险可以容忍,而那些对组织战略目标实现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则必须以科学理性的方式积极加以应对。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风险估算以及风险等级确定的必要性。风险评级排序环节在风险管理流程中,就是对已识别风险进行等级估算和排序,帮助税务机关确定哪些纳税人是必须优先应对。它是风险识别与风险应对之间一个承上启下的环节。

为科学确定风险值,即,对风险事件进行风险量化估算,必须建立正确的风险等级评估框架。风险值的大小主要与事件发生的概率(可能性),以及事件发生将对税收遵从目标产生的负面后果两个要素相关,即,风险值=事件概率×风险后果,其中,风险值高意味着高风险,风险值低意味着低风险。

风险事件描述是分析风险发生概率和可能产生后果的基础环节。风险事项描述包括静态风险描述和动态风险描述,前者主要关注纳税人是谁,身份特征、所属行业、风险类别如何等;后者主要关注纳税人做了什么,是少申报还是虚假记录等。

风险发生概率和产生后果的测算需要理性技术,也需要经验手段配合支持。其具体方法是多样化的。运用推理统计,依据随机抽样纳税人,可以测算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多少。通过经验直觉,也可以作出概率判断,如,跨国交易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跨国交易税负常常低于国内交易的税负,因此,跨国交易的风险概率一般高于国内交易。再如,小型建筑公司倒闭,欠税不交,接着原班人马又开立一个新公司,相关联的新老企业组织结构相似而且一般董事也是相关人,这类公司的风险概率相对较高。风险产生后果估算也可以运用推理统计、数据分析及经验直觉判断等方法,应视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如,大企业缴纳绝大多数的公司所得税,其税收风险产生的后果很严重。不过,运用统计方法对大企业进行风险后果估算,很难找到可比物,因此效果就不理想。等级较高的风险纳税人,往往是多个风险事项叠加的纳税人,这种风险高是一种比较和相对意义的高,即,相对于风险点较少,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风险发生后果相对较轻的纳税人。

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是对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结果作出反应的环节。这个环节要求税务机关通过理性的风险行为分析,选择恰当的应对策略,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

风险应对的根本目的不是要尽可能多的发现问题,尽可能多的实施惩罚,而是为了防止类似的不遵从行为尽量不要再发生,归根到底仍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遵从度。因此,在应对环节,税务机关首先必须理性地分析正在发生的税收风险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哪些纳税人在这样做,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从而为选择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提供可靠的根据,即,视不同的原因,不同的纳税人,选择不同策略。

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鲜明特点在于,改变对不遵从纳税人一律实施惩罚的传统策略,强调必须根据不遵从行为的潜在影响因素,建立多元化的均衡策略选择机制,即,建立覆盖从宣传教育到司法诉讼全过程的风险应对策略应用管理机制,包括遵从管理的前期趋势和事后反应。优选应对策略主要是按照“金字塔”遵从模型,将纳税人分为自愿遵从且做正确的事,努力了但不能永远遵从,不想遵从但如果给予关注就遵从,决定不遵从等四种类型;与其相对应的,应对策略选择次序是,使遵从变得容易,帮助其遵从,通过发现来威慑,充分使用法律强制措施。

与“金字塔”遵从模型递进式的应对策略相适应的风险应对方法,是促进合作与严格执法的搭配使用。促进合作的有效应对方法包括:使纳税人明晰义务,使之易于遵从,使权力和行动透明化,提供激励。其更进一步包括:税务机关公开其风险领域和重点纳税人群体,事先公开告诉纳税人哪些行为不被接收,向纳税人宣布不遵从行为会面临全部处罚的范围(形式和级别),明示纳税人,税务机关愿意与纳税人合作,如果不合作,将使用严厉的执法措施。严格执法的有效方法包括:向风险纳税人邮寄特定的信件,警示纳税人其申报的信息可能不正常或低申报,并告知税务机关可能从第三方接收到的信息中对此进行确认;开展未预约的调查,快速检查登记、记账和申报等资料;开展收入或销售等项目调查,查找不入帐销售等问题。其更进一步包括:开展全面审计,深度调查发现少报收入或多报费用问题;开展严重逃税审计,实施违章处罚;最后是开展刑事侦察(许多国家的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税收犯罪的刑事侦察权),对于持续逃税涉及数额大等犯罪行为绳之以法。在具体的税收管理实践中,风险应对方法常常不是仅仅采用其中一种,而更多的情况是,采用不同应对方法的组合。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对风险管理运行状况进行的总结、回顾和评价,也是一个风险管理周期中的最后环节。科学的绩效评估可以为风险管理持续优化不断改进提供信息反馈,如,风险分析识别是否科学且有针对性,风险等级排序是否与风险度大小的实际状况相吻合,风险应对措施是否有效,风险应对的收益率(包括:本年恢复的收入和未来的恢复收入),风险应对后公众对税收遵从的认知状况等。不仅如此,科学的绩效评估还更好地支持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开辟更加广泛的数据来源,甚至对是否应当考虑使用替代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等。

科学的风险管理绩效评估不仅要关注投入与产出,而且要关注影响和结果,要坚持质量衡量与数量衡量相统一,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统一,单项评估与多样化评估、综合评估相结合。科学的评估框架包括:对象,即解决什么风险;方法,即用什么方法;措施,即什么遵从指标用于确认问题,用这些指标作为导向,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变化;数据,即怎样收集数据和收集什么数据来支撑评估;目标,即达到什么样的成效。其中,目标包含:

1、直接影响,对特定风险目标人群具有的直接影响;

2、间接影响,除了能够被遵从策略解决的直接风险之外的外围影响;

3、后继影响,评估不应当限制在遵从策略的直接影响或结果上,而是应当延伸到对纳税人行为正在产生的影响上。

评估的具体方法包括宏观指标、舆论调查、项目评估指标等。一些宏观指标可以为遵从方法的有效性提供验证;舆论调查可以从顾客调查和其他公共观点调查中,了解有关遵从策略的公共看法;项目评估指标通常是局部的和目标性的,可以用以探究项目效率,解释审计效率差异,检测工作情况和效果。

四、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然提高税收遵从是税务机关的根本目标,但是围绕这一根本目标有许多具体工作目标,这些具体目标常常因为税务机关各自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以及组织环境等因素的不同而表现出差别化和多样化。税务机关这些具体目标的制定既反映税收管理的运行环境,同时也是决定税收管理运行环境的关键因素。因此,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首先必须澄清税务机关具体的组织目标,为风险管理机制确定运行边界。

全面税收风险管理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与整个组织运行环境相关的风险,既包括组织的内部风险,如,可能影响税收公信力的税务机关内部能力;也包括外部风险,如,国家的立法框架或经济健康状况等。狭义的税收风险关注税收登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免除等,这种范围的界定使遵从风险管理不同于广义的税收风险管理。如,组织内部各专业部门业务骨干的变动率,作为一种风险,可以由更加综合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中加以应对。而转让定价这种通过跨国机构之间转移利润,就是一种由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流程进行应对的风险。因此,不同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它风险管理的监管范围,从而进一步在其运行框架内,确定什么表示税收风险,什么不表示税收风险,什么税收风险可以降低应对策略,甚至可以予以忽略。

在实践中,许多环境的或背景的因素往往对风险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在外部环境中,立法、政府政策、公众观点和经济形势等因素,都可能对税务机关实施风险管理产生潜在的影响。如,完善的立法是取得最佳遵从结果的基础,但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税务机关都要应对任何一种风险有时成本很高,因此,税务机关要注意研究现行立法,及时分析行政管理在风险应对中的效率和效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寻求对立法提出修改建议,来改善税收风险管理的实际成效。公众观点不仅对社会遵从,而且对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以及对税务官员的思想道德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税务机关能够以一种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的方式实施税收管理,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税务机关必须理解遵从义务的社会标准及其潜在的影响,并要将其作为有效遵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税务机关组织内部,有许多重要因素对实施风险管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组织文化、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机制、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员工业务能力等。在组织文化方面,有效的风险管理要使组织报告制度、管理决策流程等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管理层对新的遵从战略愿景要作出清晰的、有说服力的表达,使各级税务官员易于理解和接受。集中风险识别和案源选择是一线人员职业文化的一种转变,风险识别机制的引入,特别是一线员工认同风险识别的重要作用至关重要。当情报管理人员、分析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理解他们是如何为风险管理整体流程发挥作用的时候,这种管理文化就能充分产生效果。要持续关注员工的发展,不仅要不断改进他们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帮助在他们正确理解纳税人遵从行为。

组织结构对遵从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应该说,各国税务机关有许多不同的组织结构,这些组织结构形式都可以适应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但是,税务机关的管理层为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运行顺畅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必须对整个组织结构体系进行必要的分析评估,一是必要基于风险管理流程建构的需要,建立跨组织单元的工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充分发挥各种信息情报的效用,及时整合组织战略目标,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决策机制。二是,要促使组织的每个单元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整个风险管理运行机制中的一个环节,应当以组织目标为导向,一切工作都是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和保障的,而不是为了追求本单元目标的实现。

在信息技术应用和业务技术建设方面,遵从风险管理主要是来源于税务机关获取的相互独立的多方面信息,并把这些信息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形成必要的情报。要使大量的相互独立的遵从数据转变成风险管理情报,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统一的税收信息技术平台。必要的技术和技能是施风险管理重要条件,包括数据分析和情报管理技术和技能,信息系统设计和运作的技术和技能,以及应用数学、统计知识和技能等。

oecd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主要是对oecd成员国税收风险管理集体智慧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它提供了一个观察现代税收管理的崭新视角,帮助我们了解这些国家税收遵从的改进是如何取得的。但各国税收管理在政策、立法环境和行政管理习惯及文化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存在一个标准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在学习借鉴这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研究分析一个国家税收管理实践时,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仔细观察那些影响本国惯例形成的若干复杂因素,从理念上对税收风险管理加以理解,充分吸收oecd税收风险管理所蕴涵的有益经验,努力走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风险管理成功之路。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以下是关于“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湘潭市岳塘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xxx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疲劳,为了赶时间和进度,自己就像拧紧发条的机器,不叫累不叫苦。按时完成采集录入核定等多项工作,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任务。

营改增

1、税务筹划方面:

1)针对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建议采购过程中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以取得完整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节约成本。增加甲供材料设备的比重,降低工程承包额,办公室日常用品采购等过程需争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加进项税的效果。

合理掌控开发节奏与销售节奏、销售发票与采购发票的开具与取得,妥善解决工程支出与发票取得跨期矛盾,以均衡增值税税负,提高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匹配度,将税务风险降至最低,提升企业效益。

其中结算条款方面,因为结算方式与付款时间影响纳税义务时间,即影响对方发票提供时间。争取按进度开具发票,取得发票再付款。要求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对方提供不合规发票导致我方税务损失的要求赔偿。

2)、凭借国家税制改革,利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优势,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可加大对精装修住宅、商业地产等投资力度,提升企业整体品质。

2、闲置资金使用方面。

配合集团公司,做好日常现金流测算,资金在满足当前企业所需情况下,其余部分做好理财工作,通过国债逆回购操作或者在有好的项目时及时投放集团公司相关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财务人员能力提升方面。

做好财务培训工作,采取定期培训及自学等各种方式,来掌握财税政策方面的变化,同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并与薪酬挂钩,加强员工激励机制,提升财会人员整体素质。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工资一定要合并纳税(个所税)。

国外在购物时会拿到一张价单和一张税单(价税分离)

税不多抵扣项少,所以税负增加。

本次天津涉及营改增的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生产企业行业)1.运输

企业全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都能xxx,税率为11%,注意要向对方索要

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占,上述三个占。

133号20xx年66号公告20xx年74号公告20xx年13号公告

进口服务也可以抵扣,企业可以凭借税务局开具的通用缴款书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必须

提供的单据有服务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

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为6%(包括装卸搬运)(除有形动产租赁17%)。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自开票货运企业分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11%,如提供普通发票抵扣为0(不能

抵扣);如税务局代开票单位分为试点地区达到500万的税率11%,未达到500万的税率3%,抵扣单位代开或非试点的抵扣率为7%。所以试点地区即使涨价,如果在4%范围内(11%-7%)

才可以抵扣11%,自开票的货运单位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即税率为0,其他的为7%。

手机补助,车补,房补,油补,餐补,交通补助,只要发钱就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所

税。出差发的现金补助必须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有的税务局要求出差的餐费票也要计入业务

招待费。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重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往来收入支出(其他业务收

入支出)。

生产企业购买小汽车和办公家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礼品发票和办公用品发票都必须有明细,否则汇算清缴调增,礼品要按其他所得(收入)

补助,据实列支,可以不列入业务招待费;食品直接计入福利费,不涉及个税,也不要求开

票明细,可以操作;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而且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下年

继续抵扣,业务宣传费可操作性特别强,业务宣传费表现形式大多为会议费,会议费和差旅

括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议题,程序,目的等和发票资料)做成会议资料。参展可以进

入业务宣传费。

现代服务业6大方面:一:研发与技术服务1.研发服务 2.技术转让服务3.技术

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 信息技术服务1.软件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3.信息系统服务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著作权属于受托方或自行开发的17%,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转让著作权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

三:文化创意: 1.设计服务 2.商标注册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4.广告服务

5.会议展览服务

五:有形动产租赁包括光租 干租

六:鉴证咨询服务1.认证 2.鉴证 3.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他们没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由税务局代xxx能有3%的抵扣)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20__年在公司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广大财务人员紧紧围绕年度财务工作思路,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平稳、受控运行,为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圆满完成了国家xxx现场审计工作。

在国家xxx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全力以赴、自查自改、跟踪反馈、及时协调,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公司各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以财务为主协调办公室,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10余项。

二是根据公司审前工作会的部署,及时安排和要求三省公司和机关各处室对照内控制度严格自查,整改不合规范事项200余项。

三是会同三省公司和相关处室联合审查、共同把关审前和审计过程中提报的各项资料。

四是针对审计组反馈的32个审计记录,立即组织三省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仔细研究,反复讨论、修改三省公司及各部门的答复,从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角度做出了合理解释。

通过“严格、扎实、细致、周密”的工作,公司接受住了xxx的严格考验,得到了审计组的较高评价。

二、财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核算体系改革方面,以“推进财务和资产系统上线”为重点,组织本部及三省业务骨干,积极学习财务系统的各项管理和操作程序,积极改变核算流程,30人历时一个月,完成了近10万条信息的设置和账务初始化工作,顺利实现了和系统的.并行。并行后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成本增加,在原本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核算流程、提升对基层的监控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零售费用定额管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导、演绎和引申建筑行业定额管理理念,在调研、总结和开发软件的三个阶段一直处于板块水平,得到了板块的认可,并委托我公司实施软件开发和系统推广工作。目前系统已经开发成功,预计20__年一季度在销售系统全面上线,为销售公司全面贯彻低成本发展战略、创新成本控制手段、实现管理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在资金管理系统建设方面,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开发和推广,基本实现了对库站资金的实时监控,实现了与业务系统、零售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资金的自动汇划、收付凭证的自动生成、账户余额的实时监控。为进一步降低资金头寸、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是资金管理历程中的一次跨越式变革。

三、资金、资产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降低冗余资金、加强现场稽核”为重点,确保全年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上门收款、pos机推广和银行账户管理,有效降低了在途资金,保障了资金安全,截止20__年年底实现上门收款的加油站座数达到__座,同比增加__座,上门收款率达到8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比20__年提高73个百分点;pos机刷卡结算金额为__亿元,同比增长__倍;清理冗余账户、合并账户__个,账户数量维持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最低限度内。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稽查长效机制,各地市公司对加油站资金管理自查面达100%,由省公司组织的抽查和复查覆盖面平均达到60%,并根据板块《关于开展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整体部署,成立了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累计检查站库__余座,检查覆盖面99%以上,发现和整改问题500余项,完成了板块下达的资金稽查任务,得到了西藏公司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明确转资流程和表单、组织制订预转资单价标准,结合国家xxx的审计结果,督促三省公司进一步提高转资速度,截止20__年年底在建工程余额__万元,与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下降了个百分点。同时,依托资产系统,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__万元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完成资产卡片的编制5万余张,充分发挥了存量资产的使用价值。并组织三省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摸底统计,确定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335项,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或无效资产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注重过程、加强监控,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月度滚动预算和资金联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省公司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转变,有效保障了费用合理、均衡发生,全年费用指标均控制在板块下达指标范围内。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2(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 开发成本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 借方: 销售费用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 预收账款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由于预收房款是价税合计,结转收入时必须用计算公式将销售额与增值税分离)

贷方: 开发产品

7、结转当期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

(1)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计算税金及其附征: 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假定当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账面余额为贷方,次月申报缴纳。

根据附件2第(八)条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本条第9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 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 开发成本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成本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

借方: 销售费用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费用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 预收账款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得出}

(2)借方: 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 开发产品

7、计算附征:

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在能够取得较多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税率(而不是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而且进项税与销项税差额较小时,实际增值税少于按照简易办法应缴纳的。在会计利润和所得税方面,一般方法计算的收入势必会少于简易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毛利润方面以及当年费用扣除数额有很大影响。

“营改增”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当天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营改增”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时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

以上规定的对比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收付实现制”变为了“权责发生制”。但由于购房人向有关单位办理银行及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抵押登记、缴纳契税、申请购房补贴时均需提供发票,因此,房企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申报缴纳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不再将已经预缴税款的预收款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

2、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填写3%的预征率,并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收取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照相关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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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相关

政策及会计运用举例

20xx年3月28日 21:25 阅读 35 根据财税〔20xx〕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八)条销售不动产,第4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xx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贷方:银行存款 4800000

20xx年5月2日开始建造厂房,年底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方:管理费用 40000(费用化部分4个月)

在建工程 80000(资本化部分8个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规定)

贷方:累计摊销 120000 支付工程款:

借方:在建工程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00

贷方:在建工程 580000 20xx年1-12月(第二年)

贷方:累计折旧 28000

借方:管理费用——摊销——土地110000(当月处置当月不摊销)

累计折旧28000

贷方:固定资产 580000 借方:银行存款 6660000

累计摊销 230000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552000

无形资产 4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

878000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6000000*5%)贷方:银行存款

300000

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营改增后已缴营业税未开票该如何处理

20xx/05/193174

政策规定

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xx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xxx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xxx另有规定: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18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xx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xxx。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实务处理

1.时间限制

(1)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除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3)房地产开发已申报其他营业税(除因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外,如物业费、房租等项目产生的)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票纳税理解

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已申报营业税”,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处理

一、按照免税操作(如安徽国税、山东国税)

1.安徽国税操作(仅供参考):

(1)营改增纳税人使用航信公司开票系统(即金税盘)开票的,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然后在备注栏注明“税率为0的销售额是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

(2)营改增纳税人使用百旺公司开票系统(即税控盘)开票的,可以通过编码的方法解决,基本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进入开票系统后首先选择商品编码;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间,年已经过去一半,在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财务部认真完成所有财务核算及收支工作,对公司各部门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分析及监督,对各种报表的上报,帐务的处理等都已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在编制预算、资金安排上做到量入为出,以下是我对上半年财务工作总结,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1、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一直以来我都给自己定有严格学习计划,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个人学习不能完全提高整个财务部工作能力,只有引导部门所有同事参与到学习中来,坚持正常的学习,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多组织部门同事学习专业知识,多参与讨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部门。不断吸收新知识,与时俱进,适应工作需要,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2、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

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完成今年财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在大渡口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根据政策法规,财务部经过多次努力,在公司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终于顺利到大渡口地税局办理好税务登记工作,并且已经到八桥税务所报到,为税务工作的开展作好基础工作。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财务部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制定工作岗位责任,明确人员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天天要有工作计划,周周要对工作进行回顾,强化人员的责任感,加强内部核算监督,同时促进了财务人员合作与团结,从制度上奠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

1、上半年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全公司实现收入,这并不是我们的工作都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我们在做年度预算时,对指标留有了一部分余地,这是年初我们对公司的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过分保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段挖掘我们的潜能,利用好我们现有资源,在增收节支方面要下足功夫,对各个部门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2、规范财务管理,集团公司年初重新修订了经营指标预算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财务部也认真编制了公司的财务预算及各项经营指标,财务部内部也对上半年公司的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都是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执行。

3、合理调度筹措资金,保障商场及大渡口新项目的需要。关注大渡口新项目的时时动态,及时做好资金的筹措,将资金需要的缺口及时与集团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银行融资方面,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及时提供银行需要的'详细资料,积极配合银行进行前期的调查及评估工作,争取早日预授信,为明年的开工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4、积极整理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我们克服了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按照集团公司对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进一步清理财务过时资料,优化财务办公效率。

5、积极融入到xx新项目中去,多参予前期工作,站在财务的角度来分析和判断,为未来开工建设提供财务上的支持,为未来地产项目的开发提供前期的纳税筹划,降低事后进行的财税风险。

财务部在领导的关心指引下,兄弟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经营预算指标,我们深知以前的工作不能说明什么,还有很多的挑战与我们同行,请领导放心,财务部一定会一如既往、排除万难,与其他兄弟部门一起帮领导分忧,做好财务部下半年工作,尽全力完成领导交付的各种任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财务营改增工作总结

时间如梭,很快就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觉得自己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为了能在新的一年中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因此在这新旧年交替的时候对的工作、学习以及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党委、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财务基础工作,按照“两责”、“两制”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报销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帐、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按月、季、年度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负责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一套完整程序的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审核合同,及时贴印花税。搞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严格按税法规定准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并负责按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做好发票的领用、开具、缴销工作,及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抄税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系统软件的升级及维护保养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在日常的财务核算过程中,积极为二级公司经理提供及时、可靠、完整的财务信息,配合二级公司进行资质年检,为他们提供有关的数据及报表,为公司经理进行经营决策、财务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按时完成国电公司下达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做好度财务决算工作。年末,我和科内全体财务人员一到起进行了紧张的财务决算工作,决算前要做很多基础工作,进入十一月份,自己就着手做决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各类辅助台帐的记录、核对等工作。在决算过程中,加班加点,积极与二级公司经理协调、沟通,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结转做到真实、准确、无漏项,圆满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

二、学习方面:

虽然现在做的财务工作和自己上学时候所学的专业不同,令我起初担任起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灰心和气馁,而是虚心地向同事请教,并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专业书,加强学习,注意积累经验。很快我就熟悉了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所负责的公司的成本核算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我认为只有这样勤奋工作、虚心请教,才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体现出党^v^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v^的宗旨。我工作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岗位上,不能象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但我始终坚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一样能发光、发热。关键就在于我们个人是否能够坚持信念,是否能够保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作为企业的主人,我要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电集团公司开展的“双增双节”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这些小事情做起,努力为企业的扭亏增效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三、思想方面:

工作与学习故然重要,但要保证两者能沿着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前进,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参加工作以来,除了自党学习党章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使我认识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通过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使我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方面都有了更大的动力,更加明确工作和学习的目的,而不盲目;使我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分清好与坏、正与邪;自觉抵制了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对近年来发生的政治事件有正确清醒的认识,自觉抵制了不良意识的侵害,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共产主义人生价值观,它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价值观。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1、:报告期内比上年的`581,907万元增加。

2、利润总额:报告期内完成84,744万元,比上年的84,759万元减少%。

3、净利润:报告期内完成50,372万元,比上年的62,714万元降低%。

4、每股收益:本年度实现每股收益元,比上年的元降低20%。

5、净资产收益率: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的降低个百分点。

6、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按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48,121,元,10%法定公益金48,121,元。

7、分红基金:净利润提取两金后,20xx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479,元。

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资产状况。

20xx年末总资产为1,585,929万元,年初为1,023,086万元,年末比年初增长。其中:流动资产年末为521,949万元,年初为386,761万元,年末比年初增长;固定资产净值年末为583,107万元,年初为550,597万元,年末比年初增长;在建工程年末为441,001万元,年初为69,989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371,012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30万吨涂布白纸板项目和20万吨低定量涂布纸等项目在报告期内陆续投资建设。无形资产年末为9,524万元,年初为10,767万元,年末比年初降低。

2、负债状况。

20xx年末流动负债为558,360万元,长期负债为366,411万元,全部负债合计为924,771万元,比年初的493,796万元增长。负债增加主要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往来款项增加。

3、营运资金状况。

20xx年末为-36,411万元,比年初-37,191万元增加了780万元。

4、所有者权益状况。

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正常,20xx年末股东权益为483,907万元,比年初的437,105万元,增长。

营改增后财务工作总结

关于老项目采用一般与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分录对比。

根据财税〔20xx〕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

2(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借方:开发成本。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借方:销售费用。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开发产品。

贷方: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预收账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由于预收房款是价税合计,结转收入时必须用计算公式将销售额与增值税分离)。

贷方:开发产品。

7、结转当期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

(1)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计算税金及其附征:借方: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假定当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账面余额为贷方,次月申报缴纳。

根据附件2第(八)条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本条第9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开发成本{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成本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

借方:销售费用{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费用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开发产品。

贷方: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预收账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得出}。

(2)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开发产品。

7、计算附征:

借方: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在能够取得较多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税率(而不是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而且进项税与销项税差额较小时,实际增值税少于按照简易办法应缴纳的。在会计利润和所得税方面,一般方法计算的收入势必会少于简易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毛利润方面以及当年费用扣除数额有很大影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当天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营改增”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时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

以上规定的对比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收付实现制”变为了“权责发生制”。但由于购房人向有关单位办理银行及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抵押登记、缴纳契税、申请购房补贴时均需提供发票,因此,房企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申报缴纳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不再将已经预缴税款的预收款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

2、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填写3%的预征率,并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收取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照相关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补征税款。

热销图书推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

20xx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建的不动产相关。

政策及会计运用举例。

20xx年3月28日21:25阅读35根据财税〔20xx〕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八)条销售不动产,第4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xx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贷方:银行存款4800000。

20xx年5月2日开始建造厂房,年底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方:管理费用40000(费用化部分4个月)。

在建工程80000(资本化部分8个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规定)。

贷方:累计摊销120000支付工程款:

借方:在建工程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00。

贷方:银行存款555000年底竣工转入固定资产:借方:固定资产580000。

贷方:在建工程58000020xx年1-12月(第二年)。

假定预计残值20000,预计折旧20年借方:管理费用——折旧——房屋28000。

贷方:累计折旧28000。

借方:管理费用——摊销——土地110000(当月处置当月不摊销)。

累计折旧28000。

贷方:固定资产580000借方:银行存款6660000。

累计摊销230000。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552000。

无形资产4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

878000。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6000000*5%)贷方:银行存款。

300000。

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0xx/05/193174。

政策规定。

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xx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xxx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xxx另有规定: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18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xx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xxx。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实务处理。

1.时间限制。

(1)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除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3)房地产开发已申报其他营业税(除因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外,如物业费、房租等项目产生的)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票纳税理解。

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已申报营业税”,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处理。

一、按照免税操作(如安徽国税、山东国税)。

1.安徽国税操作(仅供参考):

(1)营改增纳税人使用航信公司开票系统(即金税盘)开票的,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然后在备注栏注明“税率为0的销售额是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

(2)营改增纳税人使用百旺公司开票系统(即税控盘)开票的,可以通过编码的方法解决,基本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进入开票系统后首先选择商品编码;。

营改增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万众期待的营改增实施细则终于落地!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适用11%,2016年5月1日开始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随后,财政部部长在答记者问中,再次强调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同时也强调,全行业只减不增,不能保证每个企业税负不增加!

《通知》包含四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合计约四万字。

我们根据《通知》及四个附件,将涉及建筑业的主要内容整理出来,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文件全文和四个附件详细内容可以参阅本公众号对应文章。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016年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营改增后劳务与承包税率#e#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

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七、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八、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九、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建筑业营改增所带来的挑战“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筑企业一场输不起的战役!大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已引起高度重视,不仅自己带头学习,成立营改增工作小组,召集各层管理人员组织研讨应对方案,还开展自行模拟测算。然而,也有部分企业还处于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的状态,有的企业错误地以为增值税也和营业税一样是价内税,属“代扣代缴”,税率从3%变化到11%,有变化也没关系,反正可以向建设单位要。这部分人基本上都是“税盲”,因此“无知无畏”。2016年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营改增后劳务与承包税率#e#实际上,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一样属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用公式可以清楚说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价内税的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价外税的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可以断言,那些毫无思想准备的企业将在“营改增”中碰得头破血流,甚至破产关门。

应对营改增,加强企业管理是王道。

加强企业管理,这在建筑行业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市场形势好,政策相对宽松的时候,辉煌的业绩往往遮盖了管理上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特别是税收政策、经济政策趋紧的时候,许多企业的深层次矛盾都将暴露出来。因此,在“营改增”这一关键时刻提出加强企业管理,尤为重要。

有些企业对于分公司的管理一直是“一脚踢”承包管理,满足于“交点”(利润)的经营模式,使分公司的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盲点。现在让这些不重视基础管理的分公司拿出税收要求的可抵扣资料,谈何容易!

有些企业合同管理不严,经营行为随意,发生经济纠纷拿不到合法票据也无所谓,得过且过。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无合法票据来抵扣,企业就必须为此纳税买单。企业是不是应该考虑要完善公司一系列管理制度?公司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企业证照、法人委托书等,还能不能随便使用?为了应对税制改革,很多企业必须做许多针对性的准备工作。如:内部经营结构和核算单位的调整,核算项目和记账科目设置的细化,设备购置计划的变更,以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等。

营改增为何让企业纳税发生大变化。

为了适应此次税制的重大改革,让企业管理跟得上形势,首先要搞清楚,“营改增”为什么会让施工企业纳税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据调查,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论上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约占总收入的70%,而实际上这个数据是35%,加上理论上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占总收入的30%,即实际上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65%左右。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七个方面:

2016年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营改增后劳务与承包税率#e#。

1、“甲供材”现象比较普遍。如:开发商直接采购钢材,钢厂或经销商收到对方的钱当然应该开具发票给开发商,开发商入账做账也顺理成章,但施工企业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一张结算单,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以a集团为例,2011年钢材实际发生数61.77亿元,理论上可抵扣8.98亿元,而由于“甲供材”数额较大,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只有3.47亿元,占理论数的38.7%。即:所用钢材的60%以上拿不到进项税发票。

2、劳务用工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人工费占合同造价20%-30%,a集团人工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25.57%,b集团包括各类保险在内人工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

3、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因为一般情况下,工地临时水电都是用接到甲方项目总表之下的分表计算,施工单位得不到该项发票。

4、企业在项目上取得的合同毛利(约3%左右),也不可能得到进项税发票。

5、地材及辅助材料。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二是私人就地采砂石就地卖,连普通发票也开不出来。a集团2011年共采购地材和辅助材料16.54亿元,理论上应该可抵扣进项税2.4亿元,实际只能抵扣4524万元,80%以上无法抵扣。c公司2011年外购石材2152.24万元,占企业总收入的12.45%,但石材的进货渠道主要在福建,以私人开采为主,无增值税发票。

6、“三角债”导致施工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施工企业支付给材料商的材料款最多也只有70%左右,材料商没拿到钱当然不可能开足额发票给施工企业,这就为抵扣进项税带来麻烦。而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或结算收入来确认,即使存在应收账款,也不能减少或推迟确认销项税额。有的地方明文规定,对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是5:2:2:1,即第一年付50%工程款,第二年付20%,第三年付20%,第四年付清余款。如果这样收取工程款,缴税又该用什么样方式?能否也按5:2:2:1交纳增值税?这显然不可能。工程款被拖几年时间,但税款已全额扣缴,时间差造成了施工企业税负增加。

7、装饰企业材料繁杂,供应商以个体户为主,大多数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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