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发布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通知是一种用于传达信息、安排工作或活动、征求意见等目的的书面或口头形式,它起到提醒、指导、协调等作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有效的通知呢?如何让受众清晰地理解并及时行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知范例,供大家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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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影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的通知,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中组部和全省、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为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提升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做好整顿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足巩固提升,扎实开展2021年整顿工作“回头看”
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眼巩固提升整顿工作成效,对2021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农村由县级包抓领导带队,其他领域由整顿对象上级单位和联系指导单位负责,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整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整顿效果党员群众是否满意,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数字整改。要坚持分类整顿提升,对已完成整顿成效较好的,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和“四抓两整治”,不断巩固扩大整顿成果;对整顿不彻底、不到位,党员群众不满意、需要持续深入解决问题的,作为2022年整顿对象继续整顿,对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各党(工)委书记要直接抓,做到不转化不脱钩。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做好2022年排查整顿提升工作。
区委各直属党(工)委要结合年度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日常调研督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各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深入摸底排查,按照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提升。
深入排查确定整顿对象(5月15日前)。
农村要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村村到”,特别是对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外来人口多、矛盾积压深、环境脏乱差的村改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对班子不团结、村干部违法乱纪、村级管理混乱、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全部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领;城市社区要围绕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所辖社区逐个排摸确定整顿对象;其他领域按照党组织关系隶属,紧盯本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由党(工)委书记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级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逐个调研摸排,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整顿对象。
精准科学制定整顿方案(5月底前)。
着眼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指导整顿对象从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班子配备、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队伍管理、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能力等方面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原因,按照“一支部一方案”“一问题一措施”的要求,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整顿措施,“量身”制定整顿方案。每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由支委会、党(工)委会讨论研究,党(工)委书记、县级包抓领导审核签字,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扎实开展整顿提升(6月上旬至9月底前)。
紧盯影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农村继续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即:每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别由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村,1名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机关单位结对,对矛盾问题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镇党委书记要直接包抓,推动问题解决;其他领域要采取上级党组织领导联系包抓、调整党组织书记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定期调研分析,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合力、精准施策,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从严验收提升整顿实效(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自查自验。9月下旬前,对年内确定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提升工作自查,完成整顿任务的,申请上级党(工)委进行核实;未能完成整顿任务的,针对缺项及时“补课”,完成后申请上级党(工)委进行查验核实。初查核实。10月上旬前,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完成整顿提升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一进行初查核实。综合评估。10月中旬前,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评估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知情度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个进行综合评估。市级抽测。10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对完成整顿提升任务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群众知情度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抽测,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整顿提升工作落实落细。
(一)靠实工作责任。
严格靠实党(工)委主体责任以及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直属党(工)委具体负责的整顿提升责任体系,把整顿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整顿责任和整顿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加强工作指导。
整顿提升对象上级党(工)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每季度召开调度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住整改、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好落实,做到不达效果绝不放手、不转化绝不脱钩。整顿提升工作要坚持全程公开,整顿方案、整顿进展和整顿成效等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党(工)委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发现解决问题,全力推动整顿提升。对于整顿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采取挂牌督战的方式,推动整顿提升工作。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回头看”和整顿提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滞后、解决问题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对主体责任缺失、整顿提升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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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津湖》《爱在人间》等党性纪录片,并前往党校及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旗委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按照要求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旗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整治生态行动实施方案》《xx旗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成立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主体,严明各项纪律。截止目前,全局共召开党风廉政会议6次,10月12日,召开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11月18日,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同时党组书记同各三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锤炼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
三是10月11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传达了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xxx在《全旗领导干部大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为民办事效率。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xx旗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提升政治能力,10月11日召开召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会议,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增强整治敏感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对动态信息报送、细化具体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12月17日,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暨“双百”攻坚调度会议,集中学习了林草局“三定”方案,对“双百”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的通报批评。
二是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方案》提升学习能力,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会议2次,截止目前共计召开各类读书会9次,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法规政策等业务的学习。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保证全局党员干部一是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揪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和干部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形成威慑。
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强化政治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在处置重大舆情、化解矛盾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办理民生实事、服务项目企业等重点工作中,坚决克服和杜绝“庸懒散慢推脱绕”等不良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也发现在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少,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力度不够。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做的工作还有所欠缺,一些领域廉洁风险较高,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一步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上,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林草系统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林草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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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村(社区)建制调整后的社区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城乡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公开透明,根据《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xxx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等规定,结合xxx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实际,就常态化加强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xx市全会精神,聚焦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的新需要和广大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财务的管理规定,持续提高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质效性和透明度,维护城乡基层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巩固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为“两个率先”落地落实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社区财务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级党组织根据任务分工,分级分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二)坚持村财镇管、多方监督。社区财务由镇(街道)作为管理主体,按照管理职责履行管理责任,市级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监督。
(三)坚持以民为本、科学有效。社区财务管理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坚持为民理财、为民服务,根据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需要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四)坚持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严格根据国家关于社区财务资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专项保障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依规开展社区财务管理,按照法定程序落实对外公开工作。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理清市、镇(街道)、社区的财务管理职责和工作边界,形成三级监管、规范有序的社区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健全完善集体经济机制制度,不断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社区建制调整后的社区财务更加规范透明,监督方式更加多元创新,助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社区财务基础工作。
1.规范社区财务资金账户。“村(居)民委会(村级自治组织)”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法人证书,分别开设各自基本账户,用于办理各自主体的日常专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根据xx市要求,各社区设立社区保障激励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保障资金、激励资金分设专账核算。
2.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的财务报销流程及授权审批、现金存款管理制度、民主理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以集体资金管理、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经营和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为重点,更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落实xx市城乡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细化形成本镇(街道)、本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以上制度及时逐级上报镇(街道)、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3.加强社区财会队伍建设。加强村组代理会计管理。从事村(社区)组代理会计人员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加强对村组代理会计岗位职责考核,不断完善村组代理会计优胜劣汰机制。村组代理会计不定期轮岗,在同一岗位上担任委派会计原则上不超过6年。加强社区报账人员培用。完善社区财会人员激励机制,将社区报账人员纳入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支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开展“五优”业务能手评选,优秀人员纳入社区“两委”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使用。
(二)全面强化社区财务管理。
1.加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建立“三资”分类监管工作台账,并按照规定上传国家监管平台,主动接受公示和监督。集体资金严格实行账款分管,集体组织所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存入银行并及时入账,完善专人专管和逐级审批监管体系。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经营管理的制度设计,每年培育发展一批社区社会企业,明确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和经营目标、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实现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壮大社区集体经济。
2.加强社区专项保障资金管理。加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性。按照“村财村管、居财居管”等财务管理原则,规范使用社区保障资金,并严格落实xx市统一制定的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和禁止项目清单。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实施的项目和硬件设施,按照规定纳入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管理。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社区保障资金沉淀资金(除按合同约定应付未付资金)集中清理,清理的沉淀资金统一纳入xxx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激励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推行实施“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线上管理效果。
3.加强社区日常运作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社区)组各项收入及代收款项,严禁使用外购或自制收款收据。村级备用金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格实行“一报一领”制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避免坏账形成和变相小金库产生。
(三)健全社区财务监督机制。
1.健全社区财务依法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社区的一般财务收支、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专项资金等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公示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客观。搭建公开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其中,线下采取公示栏、村(居)民会议等形式公开;线上探索依托“天府市民云”等方式公开,公示资料及时做好留存记录备查。建立公开制度。社区财务公开要与社区党务、村务公开一并进行,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情况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2.健全社区财务依法审计机制。明确审计主体。社区财务由镇(街道)作为主体,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审计,市审计部门对镇(街道)的社区财务审计进行业务指导。社区专项保障资金审计由市委社治委会同市审计局实施,按照xx市要求进行审计。确定审计重点。镇(街道)作为主体,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城乡基层组织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并对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强化结果运用。制定社区财务审计问题台账及审计运用整改方案,并按规定备案。社区及时将审计结果应用于党员和群众的评议质询、村务公开重要内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诫勉谈话、现实案例的财经纪律培训、社区财会人员配强等内容,起到警示教育、规范管理作用。
3.健全多方参与联动监督机制。加强会计监督。村组代理会计按月核算社区财务,严格把关财务收支业务,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收支业务一律不予办理。加强检查监督。镇(街道)每年全覆盖开展社区财务检查和财务互审,重点关注社区保障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施工、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闲置资源利用等方面,严把内控关。由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对各镇(街道)的社区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加强纪检监督。市纪委监委每年对各镇(街道)的社区财务检查和互审结果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40%,抽查结果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由有关市级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促镇(街道)指导社区做好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下沉项目资金、谁负责监督管理”要求,分级分类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提高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二)多方参与,完善措施。建立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群众代表参与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的制度体系,合力强化城乡社区财务监管。加强对现代科技的探索运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加强对下沉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社区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三)加强检查,强化追责。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不定期深入城乡社区开展资金和项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管理不严导致城乡社区财务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或引起网络舆论负面影响,严肃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常态化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并及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备案。
附件:xxx市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附件。
xxx市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一、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
市纪委常委xxx。
市委社治委副主任xxx。
市财政局副局长xxx。
市农业发展中心主任xxx。
市审计局经责分局局长xxx。
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二、工作职责。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追责。
市委社治委:负责指导镇(街道)、社区依法依规做好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并将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范畴,督促其勤勉尽责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村组代理会计核算等有关规定,对派驻镇(街道)的村组代理会计进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组代理会计的财务工作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镇(街道)、社区依规开展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运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按照中央、省、xx市和xxx市有关社区发展治理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社区财务审计业务指导工作。
各镇(街道):根据上级社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村(社区)财镇(街道)管”原则,忠实严格履行好社区财务管理职责,督促社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谨细致、规范有序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透明性。
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把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贯穿活动始终,压实主体责任,调动各层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要用好、用实、用活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持续发现典型、形成震慑,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单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旗委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要求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旗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整治生态行动实施方案》《xx旗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成立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主体,严明各项纪律。截止目前,全局共召开党风廉政会议6次,10月12日,召开xx旗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11月18日,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同时党组书记同各三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锤炼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一是成立xx旗林业和草原局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津湖》《爱在人间》等党性纪录片,并前往党校及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10月11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传达了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xxx在《全旗领导干部大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为民办事效率。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完善《xx旗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提升政治能力,10月11日召开召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会议,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增强整治敏感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对动态信息报送、细化具体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12月17日,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暨“双百”攻坚调度会议,集中学习了林草局“三定”方案,对“双百”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的通报批评。二是制定《xx旗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方案》提升学习能力,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会议2次,截止目前共计召开各类读书会9次,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法规政策等业务的学习。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保证全局党员干部一是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揪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和干部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形成威慑。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三是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强化政治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在处置重大舆情、化解矛盾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办理民生实事、服务项目企业等重点工作中,坚决克服和杜绝“庸懒散慢推脱绕”等不良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公.文思.享文.库出.品,也发现在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少,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力度不够。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做的工作还有所欠缺,一些领域廉洁风险较高,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一步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上,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林草系统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林草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为切实加强全市微信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微信群主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群内信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微信群主要履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内信息发布,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二、群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坚决不转发、不传播、不散布未经官方证实及来源不明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煽动、阻挠、辱骂群内成员,群主发现上述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各群主及管理人员要增强对网上各类有害信息的敏感度,特别是在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进程中,对于未履行微信群监管、管理、报告职责的群主,公安机关在追究发布违法信息人员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1、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
2、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发布衣车和缝配件行业相关新闻,新工艺新产品报到。
4、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资料请在200字内,超过则使用链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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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
8、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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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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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仍有发生;部分监考教师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教师阅卷没有试卷评分标准、不按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统分出错;试卷分析随意、装订不规范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试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所有校内外考试,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综合调配教室资源,落实考试场地。
2、各教学系(部)对课程考试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全部考试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安排监考教师、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装订及档案保存。
3、学院督导组负责安排学院的督导员和学生处的巡考工作,各系部安排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的巡考工作。
二、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各系(部)要成立试卷命题质量审查小组,负责对各课程考试试卷进行审查。各教研室要认真审题,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填写《试卷审核表》(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各项签字完整),确保试卷无错误,经教学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将课程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
1、命题原则: 各门课程命题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江西警察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命题工作,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并由相关教师试做,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审题教师必须互不相同。同一科目、相同学时、同等进度中队的考试课程应统一命题。
2、各系(部)应积极开展教考分离改革,并逐步扩大试点面
3、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教师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应保证试卷安全。
4、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须在阅卷前交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查。
5、时间要求:上述各环节工作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三至四周内完成。学院督导组将对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
各系(部)要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学生大队及中队指导员要坚持巡视考场。
1、学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在开始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宣布。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以缺考论,交卷须在开始考试后三十分钟才能退场。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职责,在考前二十分钟领取试卷并查验试卷科目是否与考场科目相符,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督促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责成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
3、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江西警察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着装,佩带监考人员标志牌,坚守工作岗位,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两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前后加强巡视,不能长时间坐着监考。
4、未经系部培训的监考人员不得上岗,对监考未到、迟到、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按《江西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5、凡所在考场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到教务处考试违纪处理小组,并及时填写《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四、对评卷工作的要求
各系部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江西警察学院考试规定》规范阅卷。
1、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阅卷,阅卷人员不得将考卷带出指定的阅卷场所。
2、阅卷时应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注意事项:阅卷标识要清楚、阅卷标准要统一、统分要准确。
3、认真复查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对成绩异常的课程,应及时向课程所在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4、学院督导组将在每个系(部)随机抽查部分课程的学生考试试卷,并对教师的阅卷、评分的规范情况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试成绩管理
1、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纸质底稿系部保存),应按要求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公布成绩,并接受学生的监督。
2、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课程成绩单不得由学生代为登录或报送成绩,应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签章,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审核。
六、试卷分析的管理和检查
1、各系部应对所属教研室试卷分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系(部)试卷分析开展情况、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各系(部)试卷分析总结须在次学期开学三周内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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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开展创建x活动,有利于推进机关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全市生态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进一步做好x创建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提纲,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会议的前一阶段,大家参观了……创建现场;刚才,机关事务局x局长对创建x前一阶段的工作作了小结,对今后的创建工作任务作了部署安排;……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今年以来,x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既有面上的推进,又有重点工作的突破;各级机关部门积极行动,投身参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想就进一步做好x创建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领会创建x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建x是创建国家生态市的重要内容。四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目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已首战告捷,市委……在今年……召开的“创森”表彰及创建国家生态市推进大会上强调:创建国家生态市是“三个x”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创建惠民的“德政工程”,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统筹能力、组织能力和攻坚能力的“系统工程”,要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市创建指挥部实施的x行动,围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工厂、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宾馆、绿色商店、绿色园区、绿色工程等十大系列,展开绿色创建活动。今天由机关事务局所组织的x创建活动,在几个创建活动中声势较大、部署严密、考核措施比较到位。作为机关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行动起来,为国家生态市的创建成功做出自己的贡献。作为x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x就是要在全市机关各部门提倡生态环保的思想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行为习惯,养成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要确保今年创成x50个,到2022年实现80%的党政机关通过x达标考核的目标,使全市机关各部门走在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前列。
创建x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必然要求。节约型机关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实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特别要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x的创建涵盖6个方面的“绿色”,但其核心说到底就是“节约”。我们通过x创建,规范政府机关的行为,切实树立机关各部门勤俭、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对全社会的表率作用和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做厉行节约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创建x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构建为民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全市干部着力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五种能力”,大兴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亲民爱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五种作风”,锻造一支勇于担当、善于干事、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通过x创建工作,形成节约的风气,不仅有利于节约经费开支,而且有利于促进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把机关干部的精力和智慧集中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好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上来;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有力促进全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创新x、精致x、幸福x”建设的进程。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推进x创建工作。
1、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创建x活动,有利于推进机关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全市生态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机关各部门要在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水平上下功夫,要从加快推进“三个x”建设和生态市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让他们参与到x的创建中来。要充分利用网站、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组织内容形式丰富的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生态环保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生态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达到创建活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全市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意识。
2、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x创建工作要体现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理念,就必须在构建长效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各级机关部门要围绕创建工作6个“绿色”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办公用品领取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制度以及机关大院管理制度等等。比如公务接待,目前x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各地到x来参观学习的也较多,接待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因此要以创新的理念来完善相关的制度。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约束、改进不良的习惯,矫正不好的行为,不断增强自觉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职责的意识,不断改进自身的行为习惯,严格自律,打造“崇尚俭朴节约、善待环境”的良好风尚。希望回去以后把制度拿出来看一下,哪些需要完善,哪些需要调整,哪些需要作废,哪些需要重新建立。
3、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
创新的过程也是革新的过程,创建工作离不开技术手段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机关各部门要在技术手段上进行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资源节约、绿色环保,例如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创新形式通过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出技术、出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合作双方分享节能成果的途径,既节省了节能改造经费,又能有效地提高节能效果。同时也要在创建机制上创新,将创建工作同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机关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这次x创建考评内容中单独列出创新工作一项,就是要鼓励大家创新工作,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
三、强化组织推进,确保x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创建的100个单位要加强创建x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绿色机关创建工作领导班子,落实职能处室和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策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整改、总结评比等具体工作,使创建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制度保障。要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整体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我们的目标是到2022年80%的党政机关创建成x。这里同时要强调,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和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机关要按照市创建国家生态市指挥部的要求,同步开展x创建工作。这里要强调,其他几个x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也希望你们把工作都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创建指挥部也将对你们进行年终考核。
2、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机关事务局作为本次绿色机关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绿色机关创建的督查考核工作,以严格有力的考核推动创建。目前,列入创建的单位以及创建目标任务已经实行挂图作战,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巡查力度,形成平时督查、月度抽查、年终检查的考核体系。特别是要在平时检查中多用随机暗访的形式,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和违规行为,要及时提醒,督查他们整改到位。
3、要严格责任追究。创建国家生态市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工作,x创建作为x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决定了国家生态市能否迅速创成。各创建单位要对照绿色机关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将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人,建立绿色机关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市政府将把x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责任考核和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之中,由市创建生态市指挥部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价。
同志们,希望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x的创建工作当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创建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推动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进程,为x2022年创成国家生态市而努力奋斗!我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各系(部)、部门:
近日,有人冒充校领导申请加入某些部门qq工作群,易引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牢牢把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工具在学校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工作群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qq、微信工作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1.工作群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工作群命名须得体、妥当。
2.工作群实行专人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群的主要责任人,“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
3.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制度。qq群、微信群成员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入群人员必须经群主电话核准确认,群内人员需实名。如群成员因工作变动,应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
二、
1.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应与工作有关,主要发布各类工作性通知、活动以及宣传、教育等信息,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重要信息发布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3.工作群内成员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用语,禁止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禁止发布骚扰、广告信息,禁止传播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违法信息。
三、
1.各单位、部门须加强监管力度,对群内成员重新梳理核实,逐一明确身份,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的工作群及时予以清除。
2.各部门须加强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的正面引导,强化思想引领,发现苗头性不良言论予以及时制止。
3.各部门须对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进行时事动态管理,对管理不严、信息发布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qq群、微信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文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群”、“**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群管理公告2。
二、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便于互相联系,获取信息。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作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监竞争〔20xx〕171号)文件精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结合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推进审查制度完善。
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通过健全审查规则、完善规则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更高质量、更大力度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各部门要基本完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规范各部门行政行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营造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健全审查机制,形成审查长效机制。
(一)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形成工作机制,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审查的全面覆盖。
(二)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强化定量评估,提升审查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加强对审查数据的统计分析,有效识别违反审查标准的问题,切实提高审查实效。各部门应当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处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鼓励各部门引入第三方评估,即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要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完善审查机制,提升审查工作覆盖面。
(一)定期开展评估清理,各部门要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督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清理,或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二)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改进督查方式,提高书面抽查文件的比例和覆盖面,适当减少实地检查。县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政策措施抽查工作,检查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行政性垄断问题多发的行业,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抽查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被抽查单位要及时认真整改。
(三)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上级机关经审核属实的,应当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审查工作质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作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要根据工作实际,确保联席会议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规范指导等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协、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工作格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形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明确专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配齐审查工作力量,确保审查力量与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采取政策解读、共性问题研究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有关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表扬推广,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大学生超前的消费观念和创业需求、互联网贷款申请的便利使得校园网贷快速发展,行业内出现了滥发高额利息的贷款、暴力催收、裸条贷款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6号。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局、教委)、金融办(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中央所属各高等院校:
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47号,以下简称银监发47号文)印发以来,各地加大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校园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校园贷乱象,特别是一些非网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网贷的范畴和底线,一些地方“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不良借贷问题突出,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现就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疏堵结合,维护校园贷正常秩序。
为满足大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使校园贷回归良性发展,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提高大学生校园贷服务质效,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开展校园贷的银行应制定完善的校园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认真审核评定贷款大学生资质,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贷款大学生存在资料造假等欺骗行为,应提前收回贷款。银行应及时掌握贷款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评分变化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针对当前各类放贷主体进入校园贷市场,缺乏相应制度和监管约束,以及放贷主体自身风险控制机制缺失等问题,为切实规范校园贷管理,杜绝校园贷欺诈、高额利息的贷款和暴力催收等行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要督促网贷机构按照分类处置工作要求,对于存量校园网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状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要督促网贷机构按期完成业务整改,主动下线校园网贷相关业务产品,暂停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
各高校要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和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工作来抓,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控体系,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等意识。现阶段,应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不良校园贷危害,提醒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二是建立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贷集中排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未经校方批准在校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发现的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事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同时,对发现的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四是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困难。五是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对校内有关部门和院系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院系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校园贷引发恶性事件或造成重大案件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倒查倒追有关高校及相关责任人,发现未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分工负责,共同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要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要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和宣传工作。要加强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以案说法,务求整治实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筑好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加强风险警示、教育引导和校园管理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涉及校园网贷整治相关事项,有关部门应按照银监发47号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辖内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5月27日。
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整治市场乱象,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销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险业姓保”要求,坚持正确经营理念,强化公司主体责任,把合规经营和防控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和人员教育培训,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立即对20以来公司销售管理合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产品管理、信息披露、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排查相关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捏造散布“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将列为免责病种”等虚假信息的炒作行为和通过虚假宣传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违规销售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和责任追究。各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省级分公司应向当地保监局进行报告。
中国保监会将对公司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中国保监会将免于处理。对认真自查自纠,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真查实改以及迟报、瞒报的公司,中国保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措施。
三、各保监局应当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重点针对公司销售合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多种调查取证方式,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快调查程序,对公司销售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一经查实的,应依法从严从速进行处罚。
各人身保险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各保监局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省级分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二)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
(五)未经客户同意擅自签订、变更保险合同;。
(六)因销售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而导致非正常给付与退保群体性事件;。
(十)其他因销售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引发较大风险的情形。
人身保险公司一年内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级分公司被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总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责令总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
四、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薪酬和职级挂钩的内部问责制度。对于出现销售违法违规问题、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从严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和纪律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限薪、降职、停职、撤职等措施。
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销售管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不断强化合规经营管理,因制度规定缺失、监督执行不到位、合规管控不力等原因导致销售行为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追究总公司相关部门和高管人员责任。省级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发生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对省级分公司相关高管人员进行追责;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情形的,还应当对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五、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销售管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沟通。对于市场出现的不实宣传和虚假信息,应当及时主动澄清事实,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中国保监会。
205月17日。
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效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维护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
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公司指定一名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人,成员应当包括合规负责人等管理层有关人员。
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内部程序审批,最终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备案或批准;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二、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合规、业务、财务等关键环节的审查意见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决议应当清晰留痕并存档。
三、保监会基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穿透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行为。
(一)保险公司关联方追溯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或其他协议安排的,穿透至实际权益持有人认定关联关系。
(二)保险公司投资或委托投资于金融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包含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资产的,构成关联交易。
(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已受所在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并向保监会及时报告关联交易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除外。
(四)保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行为。
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金穿透管理的监管要求,监测资金流向,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状况,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
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用和委托管理业务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资金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涉及保险公司关联方的,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审查并向保监会报告。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为保险机构的,应当就审查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约定不清的,双方均为关联交易识别和报告的责任单位。
五、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三)对于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发生的资金运用行为,在底层基础资产涉及保险公司关联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审查并报告。
六、基于已经报告的特定关联交易事项产生的后续赎回、赔付、还本付息、分配股息和红利、再保险摊出摊入保费等交易行为,不计入关联交易总额,也无需再次履行关联交易审批、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保险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股权的,关联交易报告中应当说明关联方最初的购买成本。保险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股权的,关联交易报告中应当说明最初的购买成本。
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关联方档案。
七、对于保险资金运用、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等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业务行为,若该行为同时构成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在申请、备案或报告材料后附关联交易报告一并提交,不得单独报送。
对于固定资产的买卖、借款、租赁等不需要批准或备案的关联交易,按照现有规定报送关联交易报告。
向保监会指定机构(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报送的业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的,应当同时向保监会报送。
八、保监会在关联交易审查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质询函;。
(二)责令修改交易结构;。
(三)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
(四)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
(五)视情况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九、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交易报告或者在关联交易内部审查环节未能勤勉尽职的有关责任人员,保监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开谴责,记入履职记录;。
(二)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均有责任的,一并处理。
十、保险公司违反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的,由保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知所称保险公司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参照适用。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
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镇直各部门: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现象,规范财经秩序,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和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财经秩序。
履行法定的财务会计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经常过问财务工作,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尤其是救灾、扶贫、救济、抚恤、捐赠、教育、支农、社保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等消费性支出的,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拖欠。各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镇预算外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各种金融机构账户一律销户,不得设账外账或者公款私存,严禁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款项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预算外资金支出,要编制支出计划,并严格审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报销。
四、严格控制奖金、福利性补贴的发放。
各单位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各项福利性支出必须有合理的资金渠道。要严格控制奖金发放,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账、记账,重大财务事项要集体决策,并有严密的审核、批准和执行程序,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预算外办公室和审计科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大对财经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给予通报、罚款或行政处分,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财会人员,还要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机关节能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大力提倡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精简各种文件会议,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加强监督和宣传工作,保证党政机关乃至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真正建设一个节约型的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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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审计抽查发现,一些地区补助资金结存较多;同时,在督导检查时也发现,一些地区由于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启动不及时,学生流动以及实际在校天数小于补助天数等因素,也存在一定规模的结转结余,有的'地方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实名制信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精神,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切实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各级学生营养办作用,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指导市(县)根据国家试点地区当年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在校天数,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制度,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各地学生营养办要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伙房)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真正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实现食堂操作规范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对于因学生流动或其实际在校天数与200天不一致等原因,导致中央补助资金出现的结转结余,各地应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即:对于尚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已分配到部门或单位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于收回的结余资金以及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的结转资金,指导市(县)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用于2017年地方试点扩面或继续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等。财政部、教育部在核定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时,将根据教育部相关统计数据,并考虑各地报送的预计2016年底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以各地报送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数据为准,剔除当年预计统筹使用部分),相应核减中央补助资金规模。有关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包括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学生实际在校平均天数。从2018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报送的学生实际在校平均天数,按相关补助标准核定中央补助资金预算。
四、切实做好实名制信息管理。
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涵盖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存储、变更、统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根据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实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准确无误。财政部、教育部将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作为测算安排膳食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当年预算与地方结转结余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分配的科学性。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日。
文档为doc格式。
进一步加强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仲裁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施行近7年来,全国仲裁机构在有关市人民政府和商会的指导、帮助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仲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仲裁委员会的管理逐步完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简称仲裁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有所加强,仲裁活动逐步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甚至有的仲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后果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单位和极个别人身上,但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为了保证我国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各仲裁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关系到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严肃对待,常抓不懈。仲裁委员会要把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的制度建设。各仲裁委员会要在总结仲裁法实施几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完善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的各项管理制度。选聘仲裁员必须坚持法定条件,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对仲裁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仲裁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都要有利于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严格财务管理和审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对仲裁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作了规定。各仲裁委员会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堵住财务管理漏洞,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财务开支须经仲裁委员会会议集体决定,并接受当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的明确要求,对仲裁委员会要进行换届审计而且必须由审计机关审计。对即将离任的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员要进行离任审计。
四、建立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报告制度。仲裁委员会对所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要及时报告所在市人民政府(或商会)和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并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仲裁协会成立前,下同)。仲裁委员会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隐情不报的,以及不协助查处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仲裁委员会每年要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作出专项报告。五、对违法违纪仲裁员实行“禁入”制度。仲裁委员会在对违法违纪的仲裁员依法作出除名决定后,应在10日内通过省级人民法制机构(或商会)将名单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报全国仲裁机构和有关部门。被除名的仲裁员同时受聘于几家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报的10日内必须予以除名。对除名的仲裁员,任何仲裁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不得再聘请。对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解聘的,照此办理。
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保证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仲裁委员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2年7月11日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xx群”、“xx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xx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群管理公告2。
二、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便于互相联系,获取信息。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市教育局[2011]230号文件精神,结合“两基”迎国检,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性
学校常规管理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体现办学特色、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近年来,围绕学校常规管理,各校都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教育质量、推进新课程改革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一些制度显得过时、陈旧,一些学校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管理过程粗放、管理措施不到位、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各学校要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对学校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能够促进学校发展,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要求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二、完善制度,促进学校常规管理的精细化
(一)行政管理
1.各校要认真研究、学习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
政策,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推进新课程改革,形成积极文明、健康向上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2.学习、借鉴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和做法,不断充实和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模式,促使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
3.规范过程管理。每学年初,学校要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各自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学校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有特色的工作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并形成书面材料予以存档。要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值日制度,检查记录师生的出勤、教育教学活动、卫生、安全和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记录资料要妥善保存。
4.实行民主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种民主监督和管理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打扫环境卫生,印发校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学期结束时教师、班主任要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并上报学区。要督促班主任填好学生通家书,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升国旗制度和每周日例会、业务学习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凡会议都应有专门的记录。
7.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各种文件、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管理。一般学校应有专门档案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教学管理
1.各校按规定开齐、开足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放假、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教学管理工作要规范。科学、合理的做好编班、排课等工作,要有总课表和分班课表,分班课表要张贴在教室、教师办公室。在规范教与学的各个环节时,做到教学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学习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3.落实教学检查工作。通过对教师工作计划的执行、完成质量等进行评估和检查,认真分析,寻找差距,不断提出改进教师的教法和学生学法。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和批阅、课外辅导等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要落实校长和教师听课、评课制度,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各校应制定作业、教案的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使用教学用书,严禁随意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校本研究制度,要把新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安排。
5.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要积极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加大体育器材的配备力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坚持每天安排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校园、校舍等卫生要坚持“每天两扫,每周大扫”的卫生制度,并有相应的分班、分区域保洁措施。值周教师要每天对各班的.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做好记录。按要求开足美术课和音乐课,完善音乐、美术器材和设施配置,加强学生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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