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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读书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4 09:31:29 作者:JQ文豪

我喜欢读书

我,是一个“小书迷”,对各种书都十分感兴趣,不管是什么书,我都喜欢看,我整天沉浸在书海之中。,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辨别力,让我认识了许多知识,教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带我了解了许多事情,是我知道了很多的故事,给我的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种书有各种书的用途,童话书可以让我看到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故事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古诗;书可以叫我怎样写作;漫画书可以让我笑口常开,促进了思维的发展,真是好处多多啊!我非常爱护书,买回来的书我都整齐的包好,也没有折记号的痕迹,因此我的书都很整洁,借给别人书时,也要他保证不能弄坏的情况下,我才借给他,又一次,我把一本新买的书借给同学,同学换的时候,发现他在上面写满了数学算式,我伤心了很久,还跟他闹翻了。书,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是我在数的百花园粒,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

我喜欢读书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可以与它一起玩耍、哭泣、失落,它告诉我如何做人、微笑、忘记。藏书这几天作业又变多了,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早就昏昏欲睡,可是我竟然还是想看书!于是我的肉体和我的思想进行了一场大战。

在经过无数次躺下、坐起这样的循环后——我终于躺下了。那是因为我发现可以侧着身子看书。然后我就从桌上随便抽取了一本书侧着身子、眯着眼看。我的大脑与我的'肉体总算同时满足了。可当我看得起劲时,书被我身后的一个黑影给拿走了。过了一会听到爸爸气愤地说:“这孩子,竟然不睡,还在看书!”第二天,我绞尽脑汁,终于把被窝变成了看书的好地方,就算再看书,书也绝不会被拿走了。我经过多次试验,最终发现被窝是可以藏书的。购书“快说!今天为什么淘宝上又多了五次交易,你又买什么了!”妈妈刚进家门就对我怒吼。我连忙小心翼翼地辩解:“我买了五本书。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健康的、有益的小说……”妈妈用手指弹了我的头一下:“前天两本,今天五本!”我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总比买零食吃好吧!”妈妈听了我的话,只好无奈地说:“那就算了。买书也好。”借书“今天又被借走一本书……”我不满地嘟囔着。不行!以后再也不让别人借书了!今天上午写作文缺一个例子,那个例子明明就在那本书里,竟然被借走了!也没有一个人还书,太让人恼火了!又一个双休日,一位同学来我家的时候想要借书:“这本书很好啊,让我拿回家仔细品味一下。”我立刻回答:“要看就在我家看完,如果看不完下周再来看,恕不外借!”

藏书、购书、借书是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

读书是很快乐的事。每次去图书馆我就眉开眼笑、兴高采烈的看书。我最近看的一本书书上面说有四只猫叫小白、小黄、小黑还有猫妈咪。有一天小黄跑育烟囱上它走啊走看到骨头它说:“这是谁吃的?”它碰到一只老鼠爸爸它好奇的问:“你是谁?”故事真是有趣、精彩!

我喜欢溜冰。溜冰是一个很好的.运动,我常常全力以赴,但有时还会屁股开花,让我痛得叫妈妈。三五好友一起溜冰,你追我,我追你,真快乐!但是如果调皮捣蛋不认真,教练就像恶魔一样,真可怕!但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全力以赴的学习,我就一定可以溜得像风一样。

我有好多好多的喜欢,希望你跟我一样,有很多的喜欢,也跟我一样的快乐!

因为孤独我喜欢上读书演讲稿

夜特别的寂寞。

一个人,静静地享受旋律带来的安逸和宁静。

经历了一段悲伤,

忽然觉得我喜欢孤独、伤感的感觉。

并不是喜欢它们本身,而是喜欢在那感觉下,情感细胞与周围事物的共鸣。

品味孤独,真诚的坦然,心灵的净化……。

耳边聆听着一些悲伤的旋律,静静品位和感受着悲伤的歌词,

觉得自己一直都独自徘徊在每一个十字路口,

我不知道曾经的许诺发生哪一个路口,也不知道将它丢失又在哪一个路口,

或学至始至终故事都没有发生过,而我只是沉醉于其中的那个导演和唯一的演员。

不管人生还是情感,

有太多故事的`经历者。

往往总是多了那么一份孤独和悲伤。

很多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另一种快乐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压抑。

而更多的,总是一个人坐在寂静的角落。

熟悉着那悲伤旋律,

然后静静享受黑夜给予的寂静,

有时候,会点上一只烟,

慢慢吸允着烟草所带来的麻醉和苦涩。

看着烟从烟蒂开始慢慢的变为灰烬。

最后只由一阵烟而结束整个享受,

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

才会喜欢上孤独,伤感的感觉。

伤了,痛了,哭了。

原来自己是孤独的!

文档为doc格式。

因为喜欢散文

今年五一长假,未到外地长途旅游,闲来无事,按着惯例,又是同家人步行去郊区玩玩。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大好季节。

一场细雨过后。杨柳新芽,草木明秀,和风徐吹,阳光明媚。

顺着潺潺小溪走下去,一路上,耳畔不时会听着小鸟幽婉的鸣叫声。举目远望,那青山、那绿水、那被花海掩映着的青堂瓦舍,还有那片片绿油油的麦浪和刚刚出土的谷苗,让从城里走来的人,眼前一亮,胸心顿时开阔起来。

农村春晨的空气格外新鲜。当坐在青青的草地上,仰望蓝天、白云和飞燕,深深呼吸着泥土和野花散发出来的特有的芳香气味,立时会感到精神爽朗……这时,在城里整日被高楼大厦埋着压着的感觉一下子没了,你定会觉得你突然挣脱枷锁重获自由了,被纷繁杂事缠着身而透不过气的烦恼和忧愁飞走了,你定会觉得心里头波澜不惊,轻轻松松、自由自在,成为大地的主人了。偶而听到“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还有“鸟鸣翠柳”声,你定会觉得被城市里喧闹嘈杂的噪音涨鼓了的耳膜,平复而舒展了,清静泰和的境界你已身处其中了!

看来,不必长途去“旅”,近地来“游”,同样可以享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农村虽无名山大川,名胜古迹,然,现代人所标榜的“绿色环保”、“天然氧吧”、“节能减排”、“生态平衡”……现代新农村不失为是典范!

举家郊游,当然要举行一次丰盛的野餐了。这是在大酒店,在家吃饭时所没有的特别的感觉。

带上每个人喜欢吃的、喝的,在草地上铺好一块塑料布为桌,大家席地而坐,一边欣赏着农村风光,一边进餐,你吃一口香肠,他吃一块鸡腿,你喝一口啤酒,我嘬一口二锅头,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好不惬意!十分潇洒!如果你喜欢吃野菜,那么不妨带上春饼和葱酱,就地采些苦菜,洗过,巻好就吃,又败火又纯绿色哪!

城里人在家里呆腻了,心情郁闷了,小两口闹叽叽了,需要放松放松了……到农村到郊外经常走走,不失为最好的选择,是个很不错的去处,你会得到莫大的快乐和意外的收获的。

我喜欢美丽的`春天,尤其是新农村的春天,这是一个播洒希望的季节,也是一个从头再来的季节!每年山花烂漫、布谷催春时分,我都会带上家人去郊外踏青赏春,因为尝到了甜头,从而养成了习惯。

每每全家人郊游归来,我们都会亲手采上一把野花带回家,那路边野花,有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紫色的……五颜六色,十分惹眼,招人喜爱。到家后,把它们插在花瓶里,长时间地回味着郊游的乐趣,永远地享受着大自然给我们人类带来的恩赐。

我喜欢读书

因为读书能让我了解更多知识特别是课外书。看书时我聚精会神把什么事都抛在脑后这使我闹出许多笑话。

有一天,我正在看书,看得很认真。忽然,妈妈拿着一个可乐瓶过来,说:“你去买点菜油来。”我听了,不耐烦地说了一声:“好!,等一会儿!”

过了一会,妈妈见我还没有去,便催我去。我没办法,只好拿着可乐瓶,带上前钱去买菜油。

买了一瓶可乐。

我把可乐带回家,妈妈见了,又好笑又生气,说:“我叫你买菜油,你去买可乐,你可真是个“书呆子”啊!我听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虽然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但它也给我带来了知识和快乐。我还是喜欢那句话:!

只因为喜欢

我的弟弟拿着他的一幅画对我说:“姐姐,看这是我画的,”我感觉说!“小老弟,画的真好。告诉老姐,你为什么会学画画呀?”我弟弟说,因为他长大了想当画家。我的妈妈听这时,顿时眉开眼笑起来,看看这么点大的孩子就这么有远大的志向,还要当画家。我笑了一下,并没有表态。

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并不支持我弟弟和我妈的这一想法,我也挺烦这句话的。小孩子动不动就说自己要这样家那样家。会唱两首歌,就说自己长大要当音乐家;跳了两天的舞蹈,就说自己希望愿望就是当舞蹈家;学了一点美术,就说要做一个画家。其实这些小孩子他们自己并不懂什么,这些都是大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我也是受这种教育长大的。我的老师们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告诉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要朝这个理想努力奋斗。所以我们也就信誓旦旦的说要成为什么什么家?可当我逐渐长大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人想要成为“什么家”的同学越来越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与自己曾经说过的,要成为什么家这种道路越来越偏远。而且真正的我长大了,我们就变得为了提高作文水平儿去看课外书,为了考大学时能有优势,而去学习美术或者是音乐和体育。很少会有人因为只是喜欢而去学习某项技能,我们都是带着目的性学习的。

虽然从古至今,我们的观念一直都没有变,那就是人们读书是有功利性的。老师和家长也一直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城的找到好工作,找到了好工作,人生才能幸福后以及有好日子过,学习就带了太多的功利色彩,渐渐的把我们带入了歧途。时代在发展,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观念却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转换过来。我就很纳闷,学习最高的境界应该是出于喜欢,为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功利性的目的呢?难道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在这方面上有很大的成就吗?难道就不能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有兴趣才去学习吗?我想让我们真正学习享受的过程,能够愉悦的`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不仅是在学习方面,延伸到社会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类似的问题,我们完全被生活中的功利所绑架了。变成了生活中的各种目的和需求的奴隶。我们上大学是为了找工作,我们工作是为了挣钱,我们去进修是为了升职等等,甚至有些人交朋友,也要用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作为出发点;选择恋爱对象,也要看看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反应出了现代我们的生活,是一种功利性的存在。其实这样挺累的,就不能活的单纯快乐一点吗?不为了任何的目的,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就去做。就像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旅途,不要在意目的地在哪里,只要看到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还有你停留的地方,用心去欣赏这一场旅途的过程。只因为喜欢这一切都是轻松而美好的。

我高中的美术老师他画了很多画,也出了很多有名的作品。可是他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我小学的语文老师也是如此,他非常喜欢写作,他的文采特别好,所以他写了很多作品,可是他也并没有想要成为作家,只是因为他喜欢。抛开功利的枷锁,让我们只是因为喜欢而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

我喜欢读书

因为我知道读书有许多好处。

读书可以使我乐趣多。翻开一本《安徒生童话》,就像是让你走进了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有着惊险刺激的场面,有着幸福美满的场面,总之,一个个都是身临其境。有的时候,我会为着悲惨的情节而流泪,然而我也会为坏蛋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大快人心。读书让我感受到了许多的情感,使我时不时地情绪化,给了我丰富的感情。看了《安徒生童话》后,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拇指姑娘是多么的可爱啊!

读书可以使我学问多。翻开一本《好词,好句,好段》,翻开一本《作文大全》,会使你的作文水平提高,翻开一本《新华字典》,会使你的错别字减少,翻开一本《数学解题方法》,会使你的数学难题迎刃而解你翻开的书越多,你得到的学问越多。

不错吧!这些都是读书的好处,读书让我拥有快乐,读书让我增了学问,读书让我长了见识,读书给了我不少的好处。

我喜欢读书

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给了我知识和智慧,给了我力量和勇气。难怪有人说:“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格林童话》到《十万个为什么》,从注拼音的故事书到文学名著……我读过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今天我是升旗手》了主人公肖晓从小跟自己的奶奶爷爷住在一起。他心中有一个梦想:要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愿望总是实现不了,尽管这样,肖晓也从没有放弃过这个愿望。终于,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这对于肖晓来说说真是激动万分。当然,肖晓也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太固执,造成了不少麻烦。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觉得做人应该像肖晓一样执着、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不要慌张,越慌越解决不了问题,不仅要冷静,还要尝试勇于解决问题。文中的肖晓就像一扇窗,我们要吸取他身上的优点,改正缺点。

我有一个书柜,上面有许多书。这些书,我读也读不完,品也品不尽。因为书中包含人生哲理,是要我们细细品味的。有句话说得好:“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自知。”书中的许多道理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理解的,但经过一些事情之后,你再读一读,再细细的品一品,就一定会豁然开朗的!

那次的考试,我发挥失常,成绩极糟。我垂头丧气走进房间,十分懊恼和惭愧,更多的还是失落。在书桌上,我看到了妈妈给我买的《名人成才的启迪故事》,突然想到了这句名言:“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是啊,在生活中,不要为了一点点的小事情、一点点的挫折所打倒。一次失败算不了什么的,只要吸取教训,下一次便一定可以成功的!。如果就为了这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的话,就不可能发生奇迹了。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事,但只要努力,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会用知识和智慧伴着我们度过一生!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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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因为我喜欢》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因为喜欢散文

一直刻骨铭心的喜欢苍山洱海,喜欢大理。纯洁美丽的白族姑娘金花的大理,跳优美孔雀舞的白族女子杨丽萍的大理,一直迷得我神魂颠倒,迷得我心疼,也叫无数外省人有了神秘美丽的云南印象。

很遗憾,此生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我喜欢看大理三塔的倒景,喜欢看大理古城、古城墙的古朴,喜欢旷世兰花大理大雪素一般美丽的白族金花,喜欢白族小伙子“阿鹏”一般雄健挺拔的苍山,喜欢大理风花雪月的美丽浪漫。

就常跟大理文友们说,大理的兄弟们是很有福的,生在美丽的大理,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

大理自古美女才子多,山清水秀的大理,很养人,才子佳人自古以来很不少。细雨绵绵的日子,走近垂柳丝像秀发一般披垂的温柔洱海边,说不定就逢着了一位阿诗玛那样的大理彝族美女;阳光灿烂的春季,走进苍山,说不定就遇到了一位杨丽萍那样有才、山茶花和绿孔雀那般美丽的白族姑娘;收割的季节,走进大理的村落,也许就会结识一位晓雪那样的高大英俊的白族诗人才子。

大理这个高原水乡,很独特,独特在她很有高原纯洁淡水湖的温柔、水韵和灵性,又同时很有高耸雄峻挺拔的苍山的阳刚大气。

我的遗憾,本来是有可能补足的,不能出生在大理,起码还有机会活在大理,可是,她没有给我机会。她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典型的大理美女,小巧玲珑、小鸟依人的样子,水灵灵的,皮肤细腻腻白嫩嫩的。看见她纯洁幽深的眼睛,就像看到了遥远神秘的大理,看见了令无数人向往的大理蝴蝶泉,看到了遥远的滇西高原浩渺无垠的淡水天然湖洱海,那么纯净,那么无暇,那么像一个幽深迷人的美梦。

她不能算是我的情人,那时侯只是我暗恋她,是单恋。那时候我胆子很小,单独遇到女生,都会脸红心跳。而她那时候也同样羞涩腼腆,胆小内向,也或者有些心高气傲,有些冷酷。我悄悄给她写过情书,先是上课前后偷偷放进她的书包里,后来又偷偷通过邮局邮寄给她。我那时候虽然已经是十九岁的小伙子,但是确实胆小羞涩,见到女生就两腿发抖。但是,我又确实被她大理洱海、大理秀丽苍山一般美丽的模样迷住了。但是,她没有给我机会,没有理我。

我遗憾至今,总恨她,为什么不理我,不然当年我就跟着去大理教书了,那样我就可以每天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了。

她不给我机会,我就找不到去大理的理由,找不到去大理的借口。

楚雄与大理,其实是一衣带水的邻居。楚大高速公路,去大理不到二百公里,时间只需花两个多小时。楚雄是彝族自治州,大理也有大量彝族同胞,楚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过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大理彝族也过火把节,只是晚一天,农历六月二十五日。

就一直很想去大理洱海边住几天,就那么样像阿鹏一样,赤着脚,在洱海边拾取高原淡水湖里的海螺,就那样吹一吹洱海的风,就那样沐浴洱海的月,还可以老夫聊发少年狂,做个白日梦,黑日梦,梦见我的那一个大理姑娘,金花一般在洱海边的.一棵古柳树下等着我约会。而且,那时候,梦里的我才二十出头,那么年轻,那么充满希望和梦想。

其实,我是去过大理的,两次,当然,没有年轻美丽的大理姑娘、白族姑娘在洱海边等我,鼓得眼睛生疼,还是不见年轻美丽的金花,不见我的大理姑娘。我很惆怅,惆怅翻腾摇荡的洱海水,惆怅冷冷冰冰的洱海月,惆怅呼啦呼啦的下关风,惆怅冷冷漠漠的上关花。戏称的“阿鹏”倒是有好几个,是几位白族文友,坐在阳光灿烂风景优美的洱海边,陪我吃大理的美酒,洱海的水草水菜,还有一道特色菜“洱海螺丝黄”,而我全然吃不出滋味。“阿鹏”们,还热情地给我唱白族民歌,大理民歌,整得我更加刻骨铭心的喜欢大理,爱大理,心里也更加遗憾,更加痛,我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而我的“阿鹏”文友们,我的大理姑娘,却可以每天活在大理,在洱海边晨跑晨练,在洱海里洗澡畅游,在洱海边夜游散步,在洱海边笑语欢歌。

大理国权臣、宰相高量成,辞官退隐后,久居楚雄紫溪山中,栽种山茶花,他对楚雄,对紫溪山情有独钟。而我世居楚雄,定居紫溪山下,却只钟情大理,钟情大理的苍山,大理的洱海,大理的孔雀舞,大理的蝴蝶泉。

很多姑娘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告诉她们,很遗憾,我只喜欢大理美女,大理姑娘,洱海,苍山,蝴蝶泉,叫我无法移情别恋。

大理美女,可惜我都够不着。那么,我就掬一捧洱海的美丽淡水吧,那么,我就采一朵苍山的山茶花吧……权当是拉着了大理姑娘的手了。

《因为我喜欢》随笔

鹰,是天之骄子,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搏击长空勇气。我喜欢雄鹰的品质与勇气,它激发我前进的持续动力。

还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海拔一千多米的神仙居,远远望去,山地被乳白色的浓雾包围着,若隐若现,一条石阶蜿蜒而上,消失在云雾的`尽头。我望着高高耸立在云雾之中的山峰,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率先开始登山。一路上,两旁的树木青翠欲滴,溪流清澈见底,远处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真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半山腰的观景平台,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望见一旁的告示牌上写着此处距离山顶还有600多米。我刚才的“牛犊”气势全没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早知道这么累,刚才还是选择乘缆车了。”我正想开口说原路返回时,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不会是还没登顶就想要下山了吧!若真是这样,那你跟你的偶像——鹰比起来可就差远了!”

爸爸的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斗志,我红着脸说:“才没有呢!”说罢,我又开始登山了,爸爸、妈妈紧随其后。尽管山路越来越陡,有的石阶落差甚至超过了一米,我咬咬牙,拄着登山杖,慢慢爬上去,此刻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支持着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不断前进,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又能看到不同的风景。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了,我们到达了神仙居的顶峰。此时浓雾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站在观景平台的边缘,缕缕薄雾犹如给神仙居披上了一层薄纱,在微风的吹拂和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美丽动人!我不禁感慨万千:雄鹰只有抛下恐惧,才能在天空翱翔;人也是如此,只有坚韧不拔,才能谱写辉煌的一页!

品读雄鹰,让你坚韧不拔;品读雄鹰,让你充满勇气;品读雄鹰,让你领悟生命的真谛!我喜欢读雄鹰!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夜晚归家的路途,看到车窗外闪过的树木,一排排整齐地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孤寂地生长。黑色的夜在这样流动的际遇里,让我着迷。它空旷,它缥缈,它神秘,它清醒而毫无所虑。而四周零散的家家灯火,像燃烧的火焰,跳跃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

我因此而在一刹那间理清了这些天来所有的困惑与忧惧。那一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既然你已知道人生的本质,又何必为为它所困?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一无所有,却仿佛可以安放我整个孤寂的心。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黑夜,喜欢在夜色下散步,喜欢在夜里看树木的枝桠在夜空中的疏影,喜欢看仰望寥落的星星和月色,喜欢在空旷安静的黑夜或思考,或放空,或怀远......因为黑色的夜,至少在外表上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而我在黑夜里,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而不必受着白天多种扰乱。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过年的心情几近为负数。面临着毕业,于是工作、结婚的问题成为父母长辈们的家常话。但每每我都是除了几句应答的话之外,就是缄默不言。就如同没有了过年的心情的那种不想言说。因为实在无法言说。所有的关乎不过是寻求物质上的稳定。然而人生啊,还是得自己一个人走,获得的、失去的,心痛的、快乐的,如人饮水,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看到结果和表象,关心的也只是一些外在的而已。一年又一年的初始,便是在这样的杯盘酒盏之间的喧嚣中,消耗着一些集体无意识的热情。

有人说,过年,我们却慢慢失却了一种心情。

也许,只有小孩子还依旧对过年充满期待与欢乐吧。于是,我也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一种无缘由的悲哀。

然而,在那一小段黑夜中的路途里,我却更加清晰地明了人生的'虚无与本质。那样的画面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种种场景,那些场景里透着对于人生短暂与始终的思考。但现实确是如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想来曹雪芹早已悟透人世种种,才会如此写。

而我是一个俗人,经常会被现实所困,尚不能悟透这人生种种,更不用说人世了。但还有一颗想觉悟的心,就像会一直坚持认识自己那样。人不应该停下认识自己的脚步,因为人最应该坚持认识的就是自己。而我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了悟这人生种种。

夜深,人未眠。前几天看到特别喜欢的老师分享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章,有一句写着:夜深,海棠花未眠。觉得这句话甚美。以前上完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穿过林荫路,在幽暗的路旁看见过一棵正在盛开的茶花,一大片的茶花在远处灯光投来的微微光亮下大朵大朵流缀下来,好似在闪着红色的光,而叶片像是黑色的,已经沾染了夜的气息。我在花前伫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美丽的时刻大概也只有夜里才有吧。

夜里,打字,清空心里的一些东西,是一个内在消化的过程。我因此也喜欢上这样的夜。写下这些东西,并不为获得什么,只需要随心随性而写。夜是安静而自由的,愿我也是。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因为是你才喜欢_因为是你

我从别人那里拿到了你的电话号码。

拨通两次,无人接听。

那是一个惬意的午后。

忙碌的人儿来回奔波。

我们微笑着闲谈了几句话。

交换qq,交换微信。

那是一个静谧的黄昏。

璀璨的晚霞爬满天空。

盛情相约。

我们一起共进了晚餐。

那是一个幽静的夜晚。

两旁的路灯闪闪亮着。

你给我买了我最爱的水果。

拿着水果,满满的感动。

那是一个安静的午夜。

温柔的风儿吹着头发。

你特意来接我下班。

路上,我们无话不谈,无话不说。

因为陪在我身边的是你。

以后的生活不再枯燥无味。

愿你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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