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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方案(热门20篇)

时间:2023-12-19 01:09:04 作者:笔舞

编写一份完整的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良好的执行习惯,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协助达成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首先,激励方案的实施能减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使其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引入股权激励,考核指标的设置并不单单只是注重当年的财务性指标,还注重企业未来的价值,而且长期股权激励方案还设定部分奖励卸任后延期发放等条件,使得经营者不仅关心任期内的业绩,并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激励方案的实施能够创造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一般而言,企业的所有者较为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企业的其他人员则较为注重各自在任期内的收益,其两者的利益并不完全致。引入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让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进而弱化两者之司的矛盾。

第二,业绩激励。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利润的权力。此时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具有一种强烈的导向作用,会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益驱动有利于刺激员工潜力的发挥,促使其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三,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不仅可以让其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还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在企业发展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各类型的企业均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但由于非上市公司在交易市场上的局限性,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分摊股权激励的成本,也无法通过市场确定单位价格,因此非上市公司无法采用股票期权,期股等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非上市公司能使用的激励方案主要有:

虚拟股票指企业将净资产分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增值收益,但这部分虚拟股票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然而,虚拟股票的激励方案有其自身的问题与障碍。

首先,价格制定需要一定的依据。对于该问题,企业一般会通过聘请薪酬方面的咨询专家,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选择定的标准(一般是财务标准)对虚拟股票予以定价。企业采取该方法不仅通过专业化的公司获取较能反映企业业绩的真实数据,也可体现激励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引发现金支出风险。虽然该激励方式不会影响企业的资产和所有权结构,但企业会因此发生较大的资金支出,该障碍一般会通过设立专门的基金予以解决。

再次,潜伏“道德风险”。由于非上市企业经营信息的不公开性,缺乏有效的市场和社会监督,而虚拟股票激励方式又将激励对象收益与未来业绩的增值水平挂钩,这时作为“内部人”的激励对象则可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地提高企业业绩,使个人利益最大化,却不一定使得公司和原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这种“道德风险”需相对应的配套措施予以弥补。

业绩单位是指企业每年预先给激励对象制定考核与奖励指标,绩效考核方法、奖金分配比例、奖金发放方法等,若激励对象完成考核指标,则实施业绩单位激励计划。企业一般在实施过程中,将奖励基金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在考核结束之后直接发放;另一部分则以风险基金的形式由企业代为保管,当激励对象合同期结束之后再以现金形式发放。但是,如果激励对象在工作中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风险基金中扣除部分奖励。在业绩单位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只拥有企业收益的分配权,没有企业增值收益,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

相对其它激励模式,业绩单位主要是缺少了企业增值的附加收益,较大的可能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但业绩单位激励模式一般会与风险基金予以配合使用,进而强化激励效果。通过风险基金,在现金奖励中增加股份收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用没有发放给激励对象的风险基金购买公司股份,将股份的分红收益和兑现后的增值收益,计入风险基金中。而当激励计划结束时,企业可以将风险基金全额发放给激励对象。由此可见,风险基金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施以激励;激励对象也会为了提高风险基金的收入,努力提高公司业绩,一定程度上增强业绩单元的长期激励性。

“账面”增值权是指具有企业增值收益权利的“账面”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其没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其具体又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其中,购买型是指在激励计划期初,需按照每股净资产购买一定数量的“账面”股份,期末再由企业回购。而虚拟型则是指在期初不需通过购买,而是由企业无偿授予“账面”股份,在期末根据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增值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这种方案中,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问题尤为突出。由于账面”增值权没有虚拟股权的当期的分红权收益,经营者的收益更大程度上的与企业的未来业绩挂钩,因而更易导致为了个人利益而人为的增加企业业绩水平。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激励对象直接获得企业股份,成为企业主人,将企业和个人利益联系在一起。其中,购买股份的资金主要由激励对象个人出资,若激励对象现金支付能力有限,可由企业资助一部分现金购买股份,这部分现金可以视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部分奖励。

该股权激励方式的缺席主要表现在限制性股票的流通性上。由于非上市企业奖励给激励对象的主要是非流通股,在激励对象离开企业的时候,这部分股份则面临一定的处理问题。最好的可行的解决方法无非是激励对象继续持有或者转让给企业。然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确定又是实施障碍。该回购的价格最好在激励计划实施前和激励对象协商确定,而这个价格应该设定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又能根据企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状况相应增长。

股权激励方案

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特制定本方案,以便让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除非本方案明确指出,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经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决定授予员工%或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员工取得的%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公司章程,不记载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公司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员工可得分红为其持有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1、公司应在每年的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员工。

2、员工在每年度的月份享受分红。公司应在确定员工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50%(暂定)支付给员工。

3、员工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员工同意,公司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员工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公司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与员工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公司按每年5%(暂定)的额度支付给员工。

b.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要求续约而员工不同意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50%(暂定)由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分五期(暂定)支付;可得分红的剩余50%归属公司。

c.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全部归属公司,员工无权再提取。

5.员工在获得公司授予的虚拟股权之后,仍可根据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1、员工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可享受此%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方案期限的续展:

本方案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公司于本方案到期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延续实施本方案。

1、公司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员工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可得分红。

3、员工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员工对本方案的内容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方案中员工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公司书面许可。

5、若员工离开公司的,员工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6、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将授予员工的%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若员工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本方案的实施。

8、公司解散、注销或者员工死亡的,本方案自行终止。

9、本方案于到期日终止;若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本方案也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对本方案的修订及实施享有最终解释权。

xxxxxxx公司。

二〇xx年一月八日。

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作为重点面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应该把它放到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环境乃至公司治理的框架下去审视和把握。为此,要建立科学有效并符合企业特点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必要事先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和完善:

"绩效考核"和"业绩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保障作用和监管层对此的重视。

绩效考核至少在两个环节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第一,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授予环节,绩效考核将是对被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和获授数量进行确定的重要依据;第二,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兑现或行权环节,能否达到一定的业绩条件将是被激励对象能否兑现收益和在多大程度上兑现收益的判断标准之一。

应当说,以追踪股东价值为特征的股权激励机制本身是含有内在的绩效考核机制的,即:被激励对象的收益通过股权/股票价值的增长来衡量和体现,而股权/股票价值又是股东价值的体现--这也是股权激励的魅力所在。但这种内在的绩效考核机制并不能取代外部的绩效管理体系。

这是由于:

第三,以设置不同绩效门槛作为调节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中止或调整的"阀门"有利于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安全性。

更重要的是,长期激励计划应当通过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对接,使长期激励计划成为公司战略实现的助推器。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形成的收益--长期激励收益将成为被激励对象薪酬包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当对原有的薪酬结构进行重新审视并作出必要的调整,形成新的合理的薪酬结构。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对公司整体的薪酬策略进行重新审视,对市场的薪酬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新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对公司的影响作必要的测算。

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同样需要岗位管理体系的支持,岗位管理体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石,包含众多内容,这里的岗位管理体系主要指岗位职责的澄清和岗位价值的衡量,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通常称为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估。

岗位评估结果可以应用在长期激励计划的授予方案制订上,首先,岗位评估可以帮助企业甄别什么是企业最需要加以长期激励的岗位或岗位群;其次,岗位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分配在这些岗位上的激励力度。例如:股票期权在授予的当时,被授予人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可以兑现,而只是拥有了一种收益的机会,这种收益机会的大小(授予数量)应该与岗位价值联系起来,也就是岗位价值越高、对公司绩效影响越显著的岗位,应当被授予更多的期权。而工作分析既是岗位评估的基础之一,同时又是确定绩效指标的依据。

股权激励事关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与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加严格的审议和决策机制,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其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除了要寻求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之外,公司外部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也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

此外,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对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潜在的财务影响也应进行必要的估算以帮助股东进行全面判断,虽然在试行办法中对这一点并未作强制性的要求,但从美国和香港的经验看,对这一点的要求将越来越严格,据悉,中国财政部也正在就股票期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征求意见。

综上,本文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设计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对此没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和配套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贸然实施股权激励将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是有风险的,美国的安然、世通,中国的伊利、健力宝都是前车之鉴。

股权激励方案

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

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1000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20xx年1月1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300万股。经公司股东会。

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

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0.5%计付月利息。

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

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

1、激励对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50万股;。

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

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

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

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

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

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30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180天。期间不计息。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

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大类。但是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施的时候,两种企业会有很大不同。上市企业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证券管理部门的参与,会有严格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则有较多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本文只探讨非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问题。

1、提高员工的工作投入度,创造更好的业绩,比较为自己种田与替人种田,工作热情与投入感是完全不同。关键岗位的员工持股,无非是希望员工改变打工心态,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来对待,工作态度会完全不同。

2、能留住优秀员工,让关键岗位的员工长期留在企业工作,与企业一起发展。

只有达到以上两个目标的股权激励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员工持股几种类型:

1、分红股(又叫干股),员工没有实际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红,这类股份,员工不用出资购买,主要和业绩挂钩,员工达到一定业绩目标,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红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享受,离开企业就丧失,也不可转让。也不用承担经营风险,纯属一种福利性激励。

2、期权,期权指的是,在某个时间点,给员工一个约定价格购买一定的股份,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行权(行使购买权),当行权时,实际股份价格超过约定购买价格时,持股员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来说,员工要行使购买权,必须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才能行权,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业绩目标,则丧失行权资格。如果达到行权条件,某些员工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全部配额股权,则可以允许员工部分转让购买资格,这样期权会更有吸引力。

3、出资购买股份,这类股份是企业实际性股份,而且在当下实施,原则上需要在工商登记。员工以现金购买,按出资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可能会采取优惠价格让员工购买,或者半买半送。

在操作上,采取用一定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价格给予优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万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价格,每股大约8-10元,企业可以采取半买半送,或者按者市场价值4-6折,让员工购买。

这类股份,与员工人身没有依附性,即使员工离职,也可以拥有,或者转让。

以上三种持股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单独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

第三:员工持股操作的十大关键问题:

1、股权激励的前提是,企业要有长期发展战略,方向明确,前景美好,否则,股权对员工吸引不大。一个没有方向的企业,没有前景的企业,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优秀人才,别说股份了。

2、股权激励,是为了促进企业业绩提升,快速发展,因此所有的股权激励,要和业绩有关联。同时,员工出资购买股份,也可以增加企业资金实力,有助企业更好发展。

3、尽量让员工掏钱购买股权,因为付出代价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后激励效果也不同。

4、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20%。占比太大,企业后续引进资本时,股权太分散,致使企业缺少控制人,不利于企业发展。

5、员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员工工作年限,以及个人能力与业绩表现来分配股份数量,同时,避免全员持股。认购股份,需要资格,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购买,就没有稀缺价值。

6、持股员工数量过多时,建议采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人。要规避这个限制,可以考虑股权代持,代持需要签订协议,制定相关操作规则,以避免纷争。

7、企业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必须透明,否则对员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虑员工持股的同时,企业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经营班子的管理规章。员工在拥有公司股权,获得收益的同时,要有机会,不同程度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其积极性,这样员工才有成就感和归宿感。

9、员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还是要让股份能在企业内部能流通起来,一个,股份价格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增加,会提高员工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关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买卖或者大股东回购股份,这样员工出资购买时,对购买的股份难以退出的顾虑会降低,有助于提高员工认购股份的积极性。

10、要做好员工股权激励,还得有组织准备,一个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提高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关小组负责方案设计,后续还需要有部门来管理,这要才能使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真正落地,实现推动企业发展之目的。

以上建议,供广大企业领导人参考。格局,决定成就,舍得分享的企业家,才能打造真正伟大的企业!

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能够帮助公司吸引人才,促进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壮大公司的实力。股权激励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然后由全体员工进行遵守。那么,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范文)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体现xx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xxx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xxxx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xxx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xxx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a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c为公司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一、来源。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___%的股权。

三、分配。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______,姓名:_______,获授股权(占比):_________,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比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一、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______年,

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

二、授权日。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三、可行权日。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一、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_____万元。

2、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价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______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五、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____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二、激励对象离职。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三、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四、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五、激励对象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六、特别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激励方案

现代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经营者较所有者在信息方面具有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股权激励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激励对象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与所有者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以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随着我国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但是成功实施激励计划的公司并不多,格力电器是少数成功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本文对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xx年12月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东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股数及所占比例见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虽然高管在总体激励对象中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高管人员获得了总量713万股中的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其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在20xx年,格力电器也顺利地实现了股权激励中规定的净利润,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中,股权激励对象增至609人,较上一年激励人数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数仍为6人,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了250万股,占高管激励股数中的87.6%,占总体激励股数的46.75%,20xx年业务骨干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电器同样高额完成目标利润,20xx年2月,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激励对象总数达到了1059人,较上一年的激励人数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员保持了前两年的6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053人,20xx年度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激励股份226万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28.16%。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格力电器所实施的是三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我国许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时间都很短,大部分在5年左右,较长的激励期限可以使激励对象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绩,激励作用更强。格力电器20xx-20xx年的净利润和总资产金额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格力电器在实施了股权激励的这三年中,净利润和资产总额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成长性并不稳定,笔者认为激励期限较短很可能会导致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格力电器实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是达到预先设定的年度净利润,三年的目标利润具体值见表1,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通过对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提供一些启示。

(一)合理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

应该根据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合理地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比例。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公司内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范围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设置则主要侧重于这部分员工,授予比例的设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来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议:1.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2.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股权众筹方案

鉴于:

1.甲方、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投资,受托人予以同意。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出资的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用于项目的投资。

1.2融资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融资网站:

被投资项目主体:

1.3投资条件

方对乙方的委托生效。

同、打款、持股、行使投资人权利等。

1.5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且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投资条件满足之日起,至乙方撤出项目全部投资资金之日止。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第1.1条中约定的款项打入乙方提供的账号;逾期未打款的,甲方应按100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违约金;因甲方逾期打款使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投资条件在第1.2条中所列项目融资结束前仍未成就的,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违约金外,还应向其他投资人支付以下违约金:其他投资人的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2.3因本合同第1.2条所示投资项目导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甲方承担;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其掌握的有关投资项目所有信息;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应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

3.2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项的同时,应以其个人资金向本合同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投资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因乙方未按第3.2条的约定进行投资导致甲方未成功投资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甲方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4乙方代表第1.3条中所列的投资人做出涉及股权退出事宜的决策或行使相应表决权时,应提前征求第1.3条所列投资人的意见并经所有投资人过半数通过。

3.5退出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时,乙方应在收到相应退出资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1.3条所列的投资占比将资金退还甲方;乙方逾期未退还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甲方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6代理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额度为甲方在1.2条所列融资项目中获得的收益(含税)的5%;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的收益中扣除该笔费用。

第四条甲方指定帐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通知与送达

如致甲方:

地址:【】

移动电话:【】

qq号码:【】

邮政编码:【】

如致乙方:

地址:【】

移动电话:【】

qq号码:【】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延迟通知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约定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3餐饮股权众筹协议书甲方:杭州萨鲁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恒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云咖啡杨加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

乙方(微股东):姓名

ico咖啡由杭州恒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萨鲁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咖啡三方联手发起,目标是提供一个固定的有格调的创业主题社交场所,以创业咖啡馆为载体围绕互联网产业打造包括创业项目筛选、初创企业辅导、优质项目创业投资的企业成长体系,辅以项目路演、主题沙龙、行业讲座、政策辅导等系列活动。项目一楼建筑面积255㎡,包括投资人专座、vip包厢等,二楼作为创业工位免费提供给初创企业使用。出于打造互联网创业圈子的目的考虑,发起方出让20%股份,通过众筹形式召集50-100位微股东,共同营造专属于创业群体的社交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资源整合平台、业务合作平台。

乙方(微股东)的权利:

1、每股一万=0.2%的股权,每人限买二股;

2、对应股权的分红权,12个月分红一次(保留日常运作的资金后再分红);

3、财务知情权,财务报表每月公开一次;

6、ico咖啡免费协助股东宣传与筹备活动一次/年,至少提前15天预约。

7、优先参加ico咖啡主办的所有活动

8、针对ico咖啡,股东推出的投资项目,股东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投资权。

9、参加定期举办的股东交流会。

10、微股东个人及公司优先在ico咖啡展示墙上展示宣传。

说明:

1、众筹微股东首轮招募截止日期为20xx/10/20日

2、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写入公司章程。

3、公司设立众筹委员会监督管理公司日常运营。

4、甲方委托阳凌峰、严蔚芸、杨加诺、王媛四人作为甲方代表,全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微股东)签定ico咖啡众筹意向书。

5、签订本说明书3日内请打款至如下账号:

户名:严蔚芸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账号:***

6、本意向书仅作为确定(乙方)微股东众筹意向之用,签订正式协议前微股东可无条件退出该众筹计划,所交定金如数返还。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天使平台)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平武路38号***室

电话:02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蚂蚁天使平台向甲方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事宜,达成本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拟募集资金计人民币万元并承诺以所募集资金增资扩股,出让公司%的股权,乙方项目投后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务期限届满未达到募集资金额度或仍需融资项目众筹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融资项目众筹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服务期限延长。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及时向蚂蚁天使平台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3.2积极配合蚂蚁天使平台、蚂蚁天使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投资人对甲方的`尽职调查,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3遵守蚂蚁天使平台的会员规则及交易规则,维护蚂蚁天使平台公信力,不得从事有损蚂蚁天使平台利益的行为。

3.4应对蚂蚁天使平台推荐的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人进行会谈(如投资人要求)。

3.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蚂蚁天使平台应全程参与甲方拟融资项目的信息发布、融资指导、品牌宣传等环节,并利用自身资源保障上述环节的顺利实施。

4.2蚂蚁天使平台应认真履行对甲方基本资料审核调查的职责,有权就甲方的所有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

4.3蚂蚁天使平台按照蚂蚁天使平台的交易规则及会员规则对参与承诺投资的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但蚂蚁天使平台不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4.4蚂蚁天使平台应当协助甲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蚂蚁天使平台上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书。

第五条排他性

5.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排他期”)内,蚂蚁天使平台为甲方的独家股权众筹融资顾问。

5.2在此期间公司乙方不能撤销此次众筹融资,并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投资,也不能在其它众筹投资平台进行宣传。在此期间公司如撤销此次众筹需赔偿蚂蚁天使平台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方、蚂蚁天使平台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协议及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和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8.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和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三十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和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协议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和以确认函形式予以确定,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为准。

9.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或/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附件:费用清单

股权激励方案

现代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经营者较所有者在信息方面具有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股权激励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激励对象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与所有者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以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随着我国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但是成功实施激励计划的公司并不多,格力电器是少数成功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本文对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xx年12月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东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股数及所占比例见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虽然高管在总体激励对象中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高管人员获得了总量713万股中的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其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在20xx年,格力电器也顺利地实现了股权激励中规定的净利润,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中,股权激励对象增至609人,较上一年激励人数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数仍为6人,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了250万股,占高管激励股数中的87.6%,占总体激励股数的46.75%,20xx年业务骨干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电器同样高额完成目标利润,20xx年2月,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激励对象总数达到了1059人,较上一年的激励人数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员保持了前两年的6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053人,20xx年度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激励股份226万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28.16%。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格力电器实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是达到预先设定的年度净利润,三年的目标利润具体值见表1,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通过对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提供一些启示。

(一)合理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

应该根据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合理地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比例。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公司内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范围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设置则主要侧重于这部分员工,授予比例的设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来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议:1.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2.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为甲方的员工。

2、乙方自进入甲方或分公司分公司或作为甲方的派出代表之日起工作已满______年,且目前职位为         。

3、甲方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乙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进行激励,即甲方授予乙方   的虚拟股权,取得该部分虚拟股所对应的分红权。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______公司章程》就股权激励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______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股东权及其他权利,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原则上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不得继承。

3、分红:指______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协议标的。

1、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乙方认购甲方的虚拟股权后即享有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分红权。

四、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协议有效期内,每   分一次红,每     最后一个月自然日______日前,甲方确定乙方当此应分红的数额,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分红权,协议终止时不足半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但本协议第六条第6款(3)-(7)项约定的情形除外。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5、协议期满,甲方收回对乙方的股权激励及相关的分红权,并收回乙方所持有的虚拟股及对应的分红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

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七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6款的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或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5、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6、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7、因本条第6款(3)-(7)项约定的情形而导致协议终止的,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当期分红权权益。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10%的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__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规定。

10.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10.3.合同文本。

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

全体股东:__________(签署)。

股权激励方案

为了体现xx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1、公司赠送xxxx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xxx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xxx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方案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二、数量。

三、分配。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二、授权日。

三、可行权日。

四、禁售期。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二、授予价格。

三、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五、行权条件。

六、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三、激励对象离职。

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五、激励对象退休。

六、激励对象死亡。

七、子公司控制权转移。

八、特别条款。

第九章附则。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的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期权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受让公司股权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原有股东有偿出让。

4、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合计占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

5、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___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6、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权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____年,公司将在该日后的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在行权有效期内采取匀速分批行权办法。超过行权有效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或由公司以约定的价格回购。

7、获授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需满足的业绩考核条件: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8、股权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增资减资等事宜,股权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公司________年第____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本计划: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3、股权期权、期权激励、期权:指____________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____________公司一定份额股权的权利。

指依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标的股权的人员,包括公司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5、股东会、董事会:指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6、标的股权:指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7、授权日:指公司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日期。

8、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

9、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10、行权价格: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时所确定的受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11、个人绩效考核合格:《____________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____________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为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3)为公司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的股权。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

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比例:

……(按实际人数例举)。

2、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行权有效期为_____年。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

2、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_____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激励对象《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2、在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行权期内的行权还需要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方可实施:

(6)销售费用率(三项费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激励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_____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

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1、本部分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_____,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或_____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__________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一)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

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3、公司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

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会议提出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可能的情况变化如下: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方案由公司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激励方案

1、某销售驱动型企业,主营乳制品及饮品代理。年营业额约3200万,近三年业绩呈负增长。

2、从营销副总开始,均对公司发展丧失信心,销售团队负能量蔓延,员工流失率增高。

3、老板根据年度经营状况计算利润,给营销副总及骨干发放分红,但计算方式、财务等不公开,员工的'安全度及竞争性较弱。

1、设置三级目标,完成底线目标方可享受年度分红激励。

2、对营销副总等骨干员工设置年度分红,明确激励对象。

3、根据岗位价值,设置岗位分红系数。

4、对中高层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制,且年度平均绩效得分与分红挂钩。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吧!

一、权利界定。

股权激励需首先明确激励股权的性质和限制,在确保激励效果的同时,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股权乃公司基石,一旦发生纠纷,严重之时足以动摇公司根基。

二、权利成熟。

相对现金奖励而言,股权激励可以节省公司的现金支出,同时具有长效机制:公司利益与员工从此建立长远联系,公司业绩的增长对于员工而言同样存在未来回报。基于这种归属感,员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绩的工作内心驱动。

三、权利授予。

虚拟股权的授予,源自持股股东股权所对应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东、激励对象签署一份三方协议,明确授予激励对象的分红权的比例与每期分红的计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机制。

激励股权授予之后,必须配套考核机制,避免出现消极怠工,坐等分红的情形。考核机制可能因不同岗位而异,有很多计算细节,不必在股权激励协议中详举,而是公司与激励对象另外签署的目标。

责任书。

五、权利丧失。

保持公司核心成员稳定,实现公司商业目标,是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激励股权的存续与激励对象的职能具有一致性,在这一点上发生分歧,公司商业目标无以实现,股权激励理应终止。

激励股权丧失之后,需做相应善后处理:

普通股权激励,实质是附条件的股权转让,依据在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强制回购条款,按照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回购,避免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同时由激励对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销股权凭证等变更工商登记事项,若仅在公司内部处理则不具对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虚拟股权激励,实质是激励对象与公司、大股东之间的一份三方协议,效力局限于内部。一旦触发协议中的权利丧失条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当期红利,按照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单方面解除即可;已经分配的红利,是过去公司对员工贡献之认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权激励,实质是由虚拟股权激励向普通股权激励的过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已经签署的内部协议对公司具有约束力。故而公司与激励对象在签署相应的解除协议后,退回激励对象已缴认购对价,并停止分红。

六、权利比例。

激励股权的授予比例,应考虑公司当下的需求,预留公司发展的空间,同时注意激励成本。

普通股权激励不用公司出钱,甚至可以获得现金流入,看似成本较低的激励方式,实则在支付公司的未来价值。

虚拟股权激励虽不直接消耗普通股权,但在激励实施之后,第一期的授予的方式、授予比例、行权条件等,对后续的激励多少会产生标杆作用。

第一,要避免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就是作为老板,设计的方案一定是自己能都驾驭,如果是“任正非式的老板”,那么设计的方案就以分红为主,年底都能就能兑现分红。如果是“马云式的企业家”,激励政策就多以增值权为主。

第二,能否实现机制的流动。

这是股权激励制度区别于薪酬制度最大的不同,薪酬政策是由人力资源部编写的,他在编写的过程中没有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或者很少考虑商业模式或者其他层次的问题,但是股权激励制度是由董事会主导并编写的,这是公司的最高战略决策部,在制定方案和政策的时候一定会通盘考虑公司的经营模式、营销策略、研发、生产,以及售后等等。

第一,要看公司有没有资格搞股权激励。

在这方面,新三板对挂牌公司尚无规定,此时应该参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否定意见或是不能表达意见,或最近一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权激励。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审计报告不要打补丁,要尽量避免被处罚。

第二,业绩设定。

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是把员工和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捆绑,否则股权激励就背离了其本意。所以,股权激励是否有效的标志之一就是看有没有业绩设定。

第三,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数量和预留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里说得非常清楚:股权激励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激励对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体量比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里面超过5%的都很少。

第四,要考虑拟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具备资格。

目前新三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针对上市公司的规定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可以获得股权激励,但不应该包括独立董事。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参考新三板对增发对象的设计,即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为股权激励是想让员工与大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如果激励实际控制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第五,要考虑是用期权还是股票来激励。

在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是挂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来激励。特别在公司没有引入pe的时候,股份没有市场价,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时也不是公众公司,也无须会计师监管,通常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用代持也可以。

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要考虑很多问题,考虑完这些问题后是不是就会设计方案了?这也不好说,但考虑完这些问题以后,起码会得到一个方向。

第一,要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资本市场的阶段。

如果企业已经挂牌了,这时要搞股权激励适合用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早期的时候通常是直接给团队发股票,这时分配一定要慎重,因为分出去就收不回来了,公司早期发展变化会比较大,创业团队人员进出频繁,一旦股权给出去了,人走了比较麻烦,后来了的人怎么办,都需要仔细考虑。

第二,要看公司有没有资格搞股权激励。

在这方面,新三板对挂牌公司尚无规定,此时应该参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否定意见或是不能表达意见,或最近一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权激励。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审计报告不要打补丁,要尽量避免被处罚。

第三,要考虑拟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具备资格。

目前新三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针对上市公司的规定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可以获得股权激励,但不应该包括独立董事。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参考新三板对增发对象的设计,即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为股权激励是想让员工与大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如果激励实际控制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第四,要考虑是用期权还是股票来激励。

在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是挂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来激励。特别在公司没有引入pe的时候,股份没有市场价,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时也不是公众公司,也无须会计师监管,通常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用代持也可以。

第五,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数量和预留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里说得非常清楚:股权激励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激励对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体量比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里面超过5%的都很少。这涉及一个平衡的问题,激励股份发得多,股份支付就多,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就会很大,每股盈余(eps)会大幅下降。

第六,要考虑是让员工直接持股还是通过持股平台持股。

就目前而言,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股平台是不能参与定增的(详见第八讲"关于持股平台新规的学习和讨论"),包括员工的持股平台也不能参与定增,持股平台参与定增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目前是走不通的。当然,市场上也有人在呼吁,对于员工的持股平台政策应该网开一面。

第七,要考虑股票的来源与变现的问题。

对于股票的来源,新三板没有规定,新三板股票的来源无外乎是增发或转让。

股权激励就是为了激励,拿激励的人得有好处,如果现在股票有公允价,直观来说,股权激励的股票价格就是在公允价上打个折,这就是限制性股票的逻辑,如果现在股票10块,我给你打个5折,让你5块钱买,这个差价就是激励。上市公司用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是有明确规定的,就是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或者前20天(60、120,括号里是新规可以选择的)平均收盘价较高者,然后最多打5折。根据新规,你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定价,但是发行人和券商要做合理性的专项说明。

第九,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这二者区别何在?这里我们谈到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都是指狭义的概念,对应的是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第十,税务问题。股权激励最终一定要兑现股权收益,而股权收益一定会涉及缴税问题。

所以,我们在设计股权激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被激励对象的税收问题。1.个人所得税。2.有限合伙企业的税率问题。3.有限公司的税率问题。

第十一,业绩设定。

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是把员工和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捆绑,否则股权激励就背离了其本意。所以,股权激励是否有效的标志之一就是看有没有业绩设定。

根据《公司法》,股权激励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目前规则,上市公司得到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均无须证监会批准。新三板目前没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指南,在董事会公告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后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股转目前会事后审核该方案,如果股转认为必要,会发出问询,在回复问询的期间要暂停股东大会召开流程,待股转对问询回复满意修改发行方案后后,才能再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在新三板股权激励细则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前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期权方案行不行得通。

2.回购能不能操作。

3.以什么方式持股。

4.关于持股平台。

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大类。但是在设计实施的时候,两种企业会有很大不同。上市企业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证券管理部门的参与,会有严格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则有较多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本文只探讨非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问题。

1、提高员工的工作投入度,创造更好的业绩,比较为自己种田与替人种田,工作热情与投入感是完全不同。关键岗位的员工持股,无非是希望员工改变打工心态,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来对待,工作态度会完全不同。

2、能留住优秀员工,让关键岗位的员工长期留在企业工作,与企业一起发展。

只有达到以上两个目标的,才是成功的!

第二:员工持股几种类型:

1、分红股(又叫干股),员工没有实际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红,这类股份,员工不用出资购买,主要和业绩挂钩,员工达到一定业绩目标,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红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享受,离开企业就丧失,也不可转让。也不用承担经营风险,纯属一种福利性激励。

2、期权,期权指的是,在某个时间点,给员工一个约定价格购买一定的股份,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行权(行使购买权),当行权时,实际股份价格超过约定购买价格时,持股员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来说,员工要行使购买权,必须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才能行权,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业绩目标,则丧失行权资格。如果达到行权条件,某些员工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全部配额股权,则可以允许员工部分转让购买资格,这样期权会更有吸引力。

3、出资购买股份,这类股份是企业实际性股份,而且在当下实施,原则上需要在工商登记。员工以现金购买,按出资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可能会采取优惠价格让员工购买,或者半买半送。

在操作上,采取用一定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价格给予优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万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价格,每股大约8-10元,企业可以采取半买半送,或者按者市场价值4-6折,让员工购买。

这类股份,与员工人身没有依附性,即使员工离职,也可以拥有,或者转让。

以上三种持股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单独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

第三:员工持股操作的十大关键问题:

1、股权激励的前提是,企业要有长期发展战略,方向明确,前景美好,否则,股权对员工吸引不大。一个没有方向的企业,没有前景的企业,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优秀人才,别说股份了。

2、股权激励,是为了促进企业业绩提升,快速发展,因此所有的股权激励,要和业绩有关联。同时,员工出资购买股份,也可以增加企业资金实力,有助企业更好发展。

3、尽量让员工掏钱购买股权,因为付出代价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后激励效果也不同。

4、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20%。占比太大,企业后续引进资本时,股权太分散,致使企业缺少控制人,不利于企业发展。

5、员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员工工作年限,以及个人能力与业绩表现来分配股份数量,同时,避免全员持股。认购股份,需要资格,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购买,就没有稀缺价值。

6、持股员工数量过多时,建议采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人。要规避这个限制,可以考虑股权代持,代持需要签订协议,制定相关操作规则,以避免纷争。

7、企业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必须透明,否则对员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虑员工持股的同时,企业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经营班子的管理规章。员工在拥有公司股权,获得收益的同时,要有机会,不同程度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其积极性,这样员工才有成就感和归宿感。

9、员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还是要让股份能在企业内部能流通起来,一个,股份价格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增加,会提高员工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关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买卖或者大股东回购股份,这样员工出资购买时,对购买的股份难以退出的顾虑会降低,有助于提高员工认购股份的积极性。

10、要做好员工股权激励,还得有组织准备,一个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提高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关小组负责方案设计,后续还需要有部门来管理,这要才能使员工真正落地,实现推动企业发展之目的。

以上建议,供广大企业领导人参考。格局,决定成就,舍得分享的企业家,才能打造真正伟大的企业!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___________。

1、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___________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金。

3、虚拟股权(干股):___________指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___________指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业绩考核(详见公司章程或员工考核标准),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_____%的虚拟股权,每股为______元。

2、乙方取得的_____%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3、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4、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______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______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比例)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按每年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______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此_____%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3、合同期限的续展:___________。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4、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_____%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5、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6、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续约;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署):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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