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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9 05:44:06 作者:翰墨

工作方案的编写过程也需要灵活性,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工作的变化。每个工作方案都有其独特的实施路径和优化方法,希望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和改进。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

22日,吉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副省长隋忠诚、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乔恒等出席会议。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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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30日,浙江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全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时报记者曾历时2个多月,深入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地,探查浙江当地留守儿童情况,完成了近2万字的农村留守儿童报告,详见205月16日a4-a10版)。

面对这样的情况,浙江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服务网络。

今年3月中旬,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

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5月底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例如针对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未上户口的问题,各地要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无户口农村留守儿童落户问题;针对无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各地要督促其父母尽早落实委托监护人代为监护等。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相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据统计,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浙江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借助时报和“青年之声”等平台,发布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对接社会资源,每年服务留守儿童10多万人次。

今年六一前夕,由省慈善总会发起的“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启动。该项目以村(社区)为依托,综合利用现有场所,于年内建立首批30所“关爱儿童之家”,并确定了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衢州市作为项目试点地区,计划3年内在全省设立100所。7月4日,由团省委主办,浙青传媒、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圆梦浙江农村留守儿童”大型公益活动启动,动员各方面力量,满足留守儿童微心愿。类似这种构建留守儿童情感呵护工程的活动还有很多。

【民政方案】鲅鱼圈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13。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5月——11月。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简报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

从现在起至11月底,哈尔滨市将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力争到20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这是记者从22日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487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8.7%,低龄化比率比较高,13周岁以下占总数的92.3%。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六方面内容展开。哈市各区、县(市)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据介绍,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当天的会议上,由哈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

1月11日,衡水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韩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立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韩立群要求,要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动态管理;要细化实施方案,整合政府、家庭、学校资源,拿出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构建起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关爱帮扶专题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和帮助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韩立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落实等工作,确保事有人抓、责有人负。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要多宣传各级基层组织关爱儿童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方案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乐于助人、互敬互爱、团结协作、克难奋进、自理自强等意识与能力,号召学生关心帮助留守同学,帮助留守学生树立起乐观积极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xx县xx乡中学八年级8班

1.掌握班级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详细弄清班级留守学生情况:留守学生家长打工去向、联系方式,留守学生监管人,留守学生家庭表现等。

2.指导留守学生给自己远方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

3.班主任老师与几个留守儿童的爸爸妈妈电话连线,并录下通话内容。

4.其它活动准备。(歌曲、节目等)

活动前播放音乐

主持人出场

甲: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甲:同学们,老师经常教育我们:我们虽来自不同的家庭,但我们都是兄弟姐妹。

乙:是啊,我们是——

全班合:快乐的一家。

甲:八年级8班

合:“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全班鼓掌)

甲:很多同学知道,在我们这个班级大家庭里,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的同学为数不少,他们一直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亲戚一起生活。

乙:我们班一共60位同学,那么我想现场做个调查:究竟有多少同学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父母亲都在外面打工的同学,请你们站起来,请向前一步。(在主持人语言指挥下,坐着的同学坐到一起,留守同学坐到一起)

一、留守儿童真情告白

哇,60位同学中有近20位同学的爸爸和妈妈都在外面打工。我真想知道父母不在他们身边的生活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心声,好不好?首先请看大屏幕:

(一)、大屏幕展示《++的日记》。

这是班上留守++同学的日记,我念给大家听听……

(二)、诉说烦恼。

留守学生纷纷发言:

1.与外公外婆交流困难。

2.爷爷奶奶没有辅导我学习的能力。

3.爸爸妈妈走后,玩耍的时间更自由,因为自控能力差,学习成绩下降了很多。

4.看到别的同学的妈妈总能雨中送伞,心里十分难过,我很想念妈妈。

……

(三)、爸爸妈妈我想你。(2个留守同学代表读写给自己父母的信。)

(有的同学会选择打电话,有的同学会选择写信)

那么现在我们就请出几位同学把他们曾经写给父母的信读给我们听听。

(3个留守同学念写给远方父母的信。伴乐)

二、家长真情告白(播放在外务工的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电话对话录音)

一封封感人的信道出了一个个留守同学思念的心声,远方的父母你们好吗?你们是否也牵挂着自己的孩子?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x老师和几位家长的电话连线,一同来听听远在异乡父母的心声吧!

(播放老师与3学生家长的电话对话录像。家长谈话内容重点是围绕对子女提出希望,鼓励留守学生在家更要自立自强、热爱生活进行。)

(全体鼓掌)

三、能干懂事的留守儿。(播放录像《能干懂事的留守儿》)

亲爱的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牢记您的教诲,将这份思念化作我们进步的动力,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殷切期望。

有你们陪伴的日子,我们的生活温暖而又精彩,你们不在身边的日子里,我们一样能自理、自强。不信?请让我们一起走进班上几个留守同学的生活。

1.主持人边解说。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学习更应自觉。

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更应懂得尊老护小。

四、温暖与留守同在。

1.2个同学代表赠言

(设计同学赠言,是要让全体同学找准自己学习的榜样和方向,表明自己今后进步的决心。)

2.非留守同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谈谈以后怎样具体帮助有困难的留守同学。

同学们,我们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班集体,团结友爱,不分彼此,远离父母的留守同学需要更多的友爱。作为大家庭里的一员,关心帮助留守同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大家觉得我们应从哪些方面来关心和帮助他们呢?(学生围绕学习、生活、思想、行为习惯、班上设立“心语信箱”等方面畅谈。)

3.宣读倡议书。

想不到大家能想出这么多的好办法,为了表明我们关心帮助班上留守同学的决心,那就请班干部××同学宣读班干部们共同起草的倡议书吧。

4.留守儿童表演节目。

(大家争先恐后)

5.舞蹈表演

动听的歌声让我们的心情格外舒畅,接下来——

我们几位同学为大家准备了一个舞蹈。

6.庆祝留守同学××生日(播放生日快乐歌)

(大家争着献上礼物,生活委员:伙伴们,伙伴们,今天真一个特别的日子,有谁知道今天是谁的生日?大家不解的摇摇头,窃窃私语后,播放生日快乐歌,生活委员端出生日蛋糕,走到××同学跟前说祝福语,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五、留守儿童集体朗诵《我爱我们的老师和同学》

是啊,只要我们都献出同学间的友谊,班上的留守同学一定过得非常开心。

对,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献给自己,忠心报效祖国!让我们一起聆听班上留守同学共同的心声吧。(感恩的心伴奏配乐)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

你看,他们精神饱满、意气风发,

你听,教室里书声朗朗,笔尖沙沙。

他们一个个在辛勤耕耘,播下那希望的种子,

他们一个个在勤奋学习,收获着成功的果实。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更好地学习。

老师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同学们说,要遵守纪律,不负众望。

是的,课堂上聚精会神,勤于思考,不断追求,努力创新。是的,课堂外提前预习,不懂就问,勇于探索,温故知新。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如何去迎接新的生活。

老师说,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更应该紧跟新时代,

同学们说,守纪、勤奋、安全、卫生、活泼、团结,一样都不能少。

是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从小就要炼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坚定我们的意志。

是啊!身心健康才是有用之人,我们人人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现我们的理想。

我爱我们的老师,

我爱我们的同学。

因为他们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老师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安下心来学习,堂堂正正做人。

同学啊,我永远不会忘记:团结就是力量,祖国的未来靠我们去创造。

我决心,不辜负老师殷切的期望,

我决心,不辜负同学们期待的目光,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糠庄大道,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结束语:让我们团结友爱,携手奋进,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一年级1班主题队会圆满结束,谢谢老师和同学们。

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

齐建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齐建中强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考核、宣传引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解读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要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早期对困境或问题家庭进行干预。

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意见》对中小学提出的工作要求。

“孩子成长过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佟丽华说,为了保障学校有效落实上述要求,《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提出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为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县级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社工培养水平不高,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下一步的重点,政府要对社工进行专业培训,让我们拥有一支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农村社工队伍。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通过对留守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学生档案,使留守学生建档率达100%;

2、留守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关爱留守学生,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学生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组长:孙晓东。

副组长:张廷轶、张静、朱永鹏。

组员:谢晓红、徐明环、高敏敏、焦敏、吴兴泉、李年华、董尚清、

各班班主任。

学校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

3、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构建校内外关爱网络。

(1)、实施“3+2+1+1”模式关爱工程,组织师生结对互助帮扶活动。

“3+2+1+1”模式,即由3名普通学生、2名留守生、1名爱心家长和1名教师共同组成,由教师和爱心家长一起对这些孩子进行重点帮扶,定期对帮扶儿童进行学习辅导、生活支助以及心理上的了解、沟通。开展“亲情对对碰活动”。让被帮扶的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享受“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天伦之乐。另外,在“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大力推动下,对留守生进行入户走访,了解他们在家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与其监护人商讨措施,共同教育。

(2)、关注儿童健康心理,开设“悄悄话”活动信箱。

学校结合本地方特色和学生认知水平,编写了一套校本教材,分低、高两个学段,每一学段分上、下册,每一册教材都融入了符合本学段学生年龄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安排教师专门对儿童进行不同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励给老师同学写“悄悄话”纸条,为师生搭建起彼此了解、互相沟通的有效平台,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3)、开展“亲情互动”活动,架设交流、沟通的桥梁。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为了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留守儿童之家”特开通亲情热线电话和电脑视频,让他们能与父母面对面地谈话、交流。并组织留守儿童配合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与班主任联系一次,每月与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让他们在与父母的交流中找回亲情,感悟真情,以乐观向上的心态面对人生。

(4)、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和班级博客,搭建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

为了更好地让留守儿童家长及时、如实地了解孩子在校各方面的表现及活动情况,学校将近期开展的活动及时上传校园网站,并在各班级博客中开辟“留守儿童之家”专栏,设置本班留守儿童个人照片、信息资料及日记习作等,定期将每个儿童近期好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在博客里公示出来,和家长们进行交流、沟通,构建“学校、教师、家长”三结合的教育模式。

4、丰富课余生活,创造和谐关爱的成长环境。

为了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各项活动。

(1)、安排“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让留守儿童在活动室内自由活动,增进彼此感情,感受学校大家庭的温馨。

(2)、开设手工、绘画、电子琴、篮球、乒乓球等兴趣小组,每周二、周四下午,指派专业教师进行辅导训练。

(3)、举办一次留守儿童生日聚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学校这个大集体的温暖。

5、定期评选留守少儿之星,增强榜样示范力量。

学校每学期评选2次留守少儿之星,向全校学生宣传他们的事迹,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自主自理、自强自立的精神。

6、开展“圆梦活动”,实现留守少儿小小的愿望。

7、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谈心制度。

学校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学生”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学生”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方案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总结

任奎军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留守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底线;要着力落实各方责任,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要着力强化工作保障,通过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用好救助补助资金及彩票公益等方式,多渠道、制度化筹措农村关爱保护资金,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

近几年来,关注、关爱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由于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教育和情感关怀,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行为养成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其中以心理健康问题最为突出。心理专家指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一般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只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供给;第二层次是给予孩子物质需求以及适当的爱,陪伴孩子成长;第三层次是了解孩子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并给予适当的供给;第四层次是家长去适应孩子的成长。绝大部分留守儿童只得到了父母第一层次的关爱,还有一些孤儿,孩子最基本的情感需求来自于爷爷奶奶间接的`爱,但很多时候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对孩子来说,对于情感的需求有时甚至远远大于物质需求,而情感的缺失和隔代监管的溺爱、偏爱、失爱,都容易造成孩子性格极端、行为偏差、学习困难等心理障碍。

据了解,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聊城市政府从未停止。从去年开始,聊城市就启动实施了“牵手关爱行动”,按照“结对+接力”的模式陆续开展了志愿者和孩子“一对一”的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微心愿”达成、感受城市等一系列活动,目前这些活动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聊城市还把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写入工作报告,将其列为20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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