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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合方案大全(15篇)

时间:2023-12-22 09:22:14 作者:FS文字使者农村土地整合方案大全(15篇)

在撰写计划书时,我们还需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你正在写一份计划书,那么以下这些范文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2022年开展农村“五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镇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镇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镇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镇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镇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镇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围。镇党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30号)文件中明确“xxxx年完成所有国道马路市场和50%以上省道马路市场的取缔搬迁任务”的整治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马路市场管理,巩固和提升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xx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效果,解决“无序、占道、管理缺失”的问题;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超市管理;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摆摊划线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省道马路市场综合整治成果,xxxx年对全市内27个国、省道的农村马路市场(其中xxxx县5个,湘乡市18个,韶山1个,雨湖区3个),分别按照“迁入就近市场、划出空地提供经营、划线定点经营、取缔现有马路市场”整治目标,逐一完成综合整治,确保无反弹。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1、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继续将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优先提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条件。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村干部包点责任制,完善市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要求。

2、整合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农村马路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提高集聚效应,形成整治合力。

3、完善制度,建立常态机制。按照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继续坚持“月检查、季讲评、年总评”,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以及按月通报、按季讲评等方式的基础上,将每个季度检查考核排名覆盖至每个乡镇,具体考核办法参照《xxxx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商发〔20xx〕44号)执行。

新农村土地置换方案

按照上级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方案的精神,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村的土地置换方案。

一、新农村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由在规划内建房的用户平均分摊。

二、置换土地以同类、就近为原则。

三、置换土地以先近后远为原则(先在本组置换,后在本屯置换,再到外屯置换,而谁在本组、本屯、外屯置换则由村委会统一排号,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四、在本组、本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一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包括二次被置换的土地承包者);在别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3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

五、农户土地置换的具体地块,统一由村委会排号后,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六、置换土地后,土地使用权也相应更换。土地使用权更换的面积以被置换土地承包证上的面积为准。超过承包证上的土地,超过的部分以开荒地处理。

七、开荒地置换也给予一定的青苗补偿,但土地权属为小组集体所有。

八、新农村建设规划内各农户的土地面积,原则上以原土地承包证面积为准,如农户对面积有异议时,也可以要求重新丈量。要求重新丈量的以重新丈量的面积为准。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样一个大规模、高层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的就是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向影响农村环境的“顽症”和“陋习”宣战,集中整治“脏乱差”,确保在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有大改观。刚才,我们观看了专题片,苏霆同志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讲的很全面、很具体,针对性很强。我和张渭书记都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云阳镇、安吴镇、中张镇、城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决心很大、措施也很实,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下面,受张渭书记的委托,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形势”的严峻性,在全面动员、攻坚克难上提高认识。

我在这里讲形势严峻,是不是真的严峻?近期,市上集中对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4月6日,卫市长到我县暗访,对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全市提供了经验”。卫市长这次暗访,可以说,既是表扬,更是新的要求。但是,扪心自问,我们的环境卫生到底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到底能不能给全市提供经验?我认为,我们还有差距,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要做。在卫市长暗访的第二天,市政府又派专人到我县,看了几个卫市长没有暗访的村,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上级三番五次来检查、暗访?为什么现在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环境卫生?为什么我们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因为环境就是一面镜子,就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文明程度、治理水平最直观的反映。

第一,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打造发展软环境、加速融合大西安的战略需要。优质的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能使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力要素不断汇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当前推进西咸一体发展、建设大西安的大格局中,保持泾阳良好的环境面貌,就保住了我们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本钱。尤其是随着我们南部5个镇办的托管移交,我们北部8镇在基础设施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如果再不把环境整治好,我们凭什么去吸引投资、拿什么追赶超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打造发展优势,为泾阳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可持续的竞争力。

第二,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全域旅游、加快经济转型的现实需求。环境是旅游发展的生命线,只有环境美,旅游才会有价值。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的恶劣环境,必然会在游客面前立起一道无形的墙,大大降低游玩、观赏、探奇和览胜的兴趣。今年,我们提出“全域旅游、全景泾阳”,就不能只满足一两个景点的建设,而是要全面提升面貌,把农村建设成景点,把道路建成风景线,把全县建成大景区。

第三,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农村,是我们群众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住在一个环境“脏乱差”的地方,都想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建设小康社会,不光是要让群众收入增加,还要改善生活环境,让群众的生活更加舒适、更有品质。当前,省市对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都作了大量部署安排,我们也启动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

第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居民集体观念日益淡化,农村治理更多的是靠能人带动。近年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在县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下大力气解决了村干部待遇问题,全面推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干部就是要干事,村干部既然拿着共产党的工资,就要在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上下功夫。如何发挥作用,我想,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就是带动村民参与、增强群众集体观念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所以说,抓环境卫生就是抓发展、抓民生。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环境卫生,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

上周五,张渭书记专门带队对我县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各县级领导也对环境卫生进行了暗访。总体来说,我们的环境卫生,变化很大,但是问题依然很多。前一段时间,市上要求“对标宝鸡找差距”,我们也组织相关部门到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和宝鸡眉县进行了考察学习。我也专门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到宝鸡眉县进行了学习,经过这样一个对比,触动非常大。对标先进审视我们自己,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脏乱差”的问题依然突出。很多村庄垃圾收集、处置不够规范,排水沟等设施不完善,存在门前三堆、排水沟污水横流、白色垃圾等问题。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强,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司空见惯。二是整治标准不够高。我们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仅仅是打扫卫生,而是要综合施策,净化、绿化、美化统筹推进。目前,很多村庄,绿化依然是短板,群众门前还有很多旱厕和废弃猪舍;一些主干路过境的村庄以街为市,还有乱搭乱建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环境面貌就很难有大的改观。三是长效管理没有跟上。虽然县上每年都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但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村庄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坚持的不好,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置不够及时、规范。农村环境卫生搞不好,就相当于村书记、村主任的脸没有洗净,就是给村上抹黑。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泾阳的对外形象,拉低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也是我们发展全域旅游、带动群众致富的一个障碍。各镇村、各部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集中力量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行动,力争短期内全县环境面貌实现大改观、大提升。

二、突出“问题”的紧迫性,在聚焦短板、整改提升上强化举措。

对这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是,从现在起到4月底进行集中整治,从5月1日到年底全面巩固提升。集中整治阶段只有20天时间,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效果,必须要紧盯问题,集中整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抓垃圾清理。对村内及周边、道路两侧的垃圾必须全部清理,目视范围内不能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立村一级的标准垃圾收集点。对农村门前三堆、门前旱厕,以及乱搭乱建、废弃不用的猪舍、蔬菜大棚等有碍观瞻的,以及主干道路沿线马路市场等问题,也要全部清理。县城管局要做好协调,对8个镇的垃圾清运进行指导,统一定点处理。4月底前,各镇、各村都必须全部清理到位,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看不见垃圾堆”的要求。各镇村、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宣传引导群众强化文明意识,主动将门前杂物、垃圾等属于“自留区”的区域打扫干净。

二是抓标准提升。会上,我们印发的《泾阳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1条整治标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标准,是一个基础标准,是各镇村都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必须按照标准,逐项对照、逐项整改落实,该修补的道路要修补、该清理垃圾要清理、该拆除违规建筑要拆除、该规范门头牌匾要规范、该绿化的公共场所要绿化、该粉刷的房屋墙壁要全部粉刷到位,力求做到“整洁美观”,让每个村庄都变成小公园。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各镇村、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提升标准,要学习西安高陵、渭南大荔、宝鸡眉县等地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加强景观设计、推进绿化美化、打造特色亮点,把村庄打造成令人“赏心悦目”景点。

三是抓工作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规划、综合施策。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打造全域旅游结合起来。要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大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做好交通组织疏导、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等工作,加快红色旅游路等一批旅游示范路段建设,树立“全域旅游、全景泾阳”的崭新形象。另一方面,要把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结合起来。要围绕《泾阳县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村庄整治规划、生活垃圾处理、道路畅通绿化等11项建设内容,全面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四是抓长效机制。环境卫生整治决不能一阵风,必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长期坚持、加强管理、巩固提升。我们在前期环境卫生整治中,也有很多好的管理办法。比如,卫市长在暗访过程中,对兴隆镇每月观摩评比、王桥镇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巡回检查等做法给予了肯定。各镇村要相互学习、加强创新,把握好“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符合村情、实用管用”的工作原则,确保全县各镇村都能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尤其是各村党支部和两委会,要在带动群众参与农村治理上多想办法,让群众在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及村组发展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在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在整合环境卫生资金、推进政府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突出“责任”的关键性,在夯实任务、提高效率上狠抓落实。

搞好环境整治,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在群众身边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最有效的检验。抓环境整治的过程,就是抓各级干部作风建设的过程,就是提高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过程,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都要把这份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年前,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铁腕整治北部矿山,明显很效果。尤其是采取部门包点、包村的方式,使我们在较短时期内啃下了北部矿山这块硬骨头。今天,我们当会印发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同样采取部门包村的方式,来整治环境卫生,责任很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一是包抓责任。对农村环境整治,实行县级领导包镇、部门包村。县级包抓领导,要经常性地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今天下午,各包抓部门就要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包抓村,和村上一起干,“五一”之前不见成效不收兵。二是镇上和村上的主体责任。前面几次会上,张书记和我都多次强调,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村干部一定要发声,一定要动员群众参与,带着群众一起干,引导群众强化集体意识,共同建设好美丽家园。三是“路长”责任。下一步,县上还要出台“路长制”方案,各县级领导每人包抓一个主干道,是一级路长,各镇党政主要领导是二级路长,要切实担负责任,全力抓好落实,促进沿线环境大提升。

(二)要完善督导机制。要继续开展“三展示、三曝光、三回访”行动,每天展示三个亮点,每天曝光三个问题,三天后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促进环境卫生每天都有新改观。要实行农村环境卫生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县创建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成立检查组,加强检查督促,对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县上将拿出160万元专项资金,每季度奖励一次,以奖代补,平均每镇5万元。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奖代补,不是平均分配,4月底要对各镇进行考核,干的好的多奖励,干的不好的没有奖励,排名末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公开表态。以后每个季度,县上都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安排观摩点评,各镇也要开展环境观摩评比活动,确保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

(三)要强化监察问责。对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实行效能监察,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进展不明显的镇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恶性事件、对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关系民生、关系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举全县之力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富强、魅力、生态、幸福新泾阳,为泾阳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场镇、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推进乡村环境治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市场环境,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四城同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镇范围内国省干道、马路市场全面取缔;

对镇区内占道经营进行清理;

对县、乡、村道的乡村赶集和农村集市进行规范。

(一)属地管理。以乡镇为主体,按照“多元共治”的原则,对马路市场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

(二)分类处置。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马路市场依法搬迁。短时间难以搬迁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多元共治。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对流动商贩较多,但未形成集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小型集市。同时,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日常监管执法。

合理选址、建设小型集市。

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依法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负责维护集中整治期间的交通秩序。

负责规范管理公路两侧举办的婚丧喜庆设宴等活动。

(四)镇村建办:负责规范场镇建设领域的沙子、石子、砖瓦等建材的堆放覆膜,对占道的建筑材料依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改。

(五)镇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6月1日至6月4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负责辖区道路的巡查,对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和占道洗车、修理、加水等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宣传发动,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路边小型集市临时选址,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二)集中整治(6月5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摊贩、商户进行劝阻,要求在即日起自行停止。各有关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村(社区)要做好执法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处理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建立机制(6月30日后)。各村(社区)、有关站所要以此次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镇村二级联动、多站所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尽快完成小型集市和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为群众、商户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棠镇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负责规范整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村村响等各种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路边摊点经营户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公路边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规范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和马路市场规范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废弃是指土地不再继续耕种,将被废弃以减少废弃面积。耕地一经开垦,将因故搁置,不再开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5月11日-9月底)。各镇(办)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1)通报摸底情况;(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1、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要结合各村实际,灵活把握政策,分类进行施治。(1)对流转集体土地没有书面合同(或没有承包费缴费凭证),且经调查没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处置,鼓励和提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发展农业生产;(2)对流转集体土地程序规范,但承包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2028年底),承包时经村两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研究通过并经过公示的,原则上维持原合同不变,但是经调查没有经过公示的,一律视为违规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轮承包期内(2028年底),到期后,再依法进行流转;(3)对流转集体土地合同规范的,但在流转期内没有明确要求土地流转费增长调节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解决;(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严格土地承包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粮食综合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两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村集体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3、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县级牵头、镇办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4、加强整治政策支持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将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50亩以上的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镇长(主任)为成员,对全县农村撂荒农田、撂荒果园等不规范承包行为乱象进行全面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兼任,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镇村土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七家岱满族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切实做好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因权证不全或权属不清等产生的纠纷问题,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利用。

5

个月时间,完成我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认承包地块四至、面积,测量地块空间位置、绘制电子平面图,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不实、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空置等问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是依法登记。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二是确保稳定。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承包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承包合同、证书内容核对无误,手续完备,地块、面积、四至群众认可、无历史遗留问题的,可直接进行确权登记;

三是民主协商。

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是因地制宜。

根据各村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确认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记载的承包地块、面积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确认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尽可能准确。实测结果经乡、村公示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薄尚不完善的,要利用本次确权发证工作进一步健全;未建立的,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登记薄。登记薄建立工作要通过先手工填注、再电脑录入的办法,逐村组、逐农户、逐地块登记,实行软件化管理。是基本农田的,可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基本农田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县农村经济管理局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试点期间,凡申请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有书面申请,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对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块进行实测,申请方对测量结果签字确认。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县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档案实行县、乡、村三级保管。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档案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管理在乡镇保存的土地承包档案由乡农经站负责,村档案由村会计负责,设立土地承包档案专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1.

制定方案。

按乡政府编制的实施方案,各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议事会(领导组织)和监事会(监督组织)。

2.

宣传培训。

利用明白纸、小册子、村务公开栏、会议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宣传到村、到户。组织乡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

1.

摸清土地底数。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台账等档案资料,对村、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测绘,摸清本村、本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地类、权属的基本情况。各村底数摸清后,把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台账等档案资料上交农经站,统一保管。

2.

核对承包关系。

依据二轮承包方案和清查的村、组土地,按地宗逐户逐块核对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发现问题,梳理矛盾,提出处理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3.

确认地块位置。

依据经过核对的承包关系,逐一测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位置(电子)平面图,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对权属或承包关系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依法解决后,再予以登记确权。

4.

完善承包关系。

按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对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进行完善该补发的补发,该备案的备案,该变更的变更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簿完善、责任明确

登记工作完成后,乡及各村要组织做好自查及验收工作,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归档,归档汇总资料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整理存档,同时将汇总资料及验收报告申报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组织验收。对登记中存在的承包地块不实、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权证发放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合同与权证不符、账面以实际不符、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逐项查看解决和落实情况。

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乡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统筹安排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逐村抓好落实。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组织活动经费、各种表格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制、必要的设备购置等费用均由财政安排,登记工作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各包村领导,加强对所包村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督查通报,要建立台账、挂账督办,按阶段搞好检查验收;要加强评价问责,各村主任是这次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对在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国土方案】巫溪县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6。

209。

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0。

年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深化和完善,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它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件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大事,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这项工作。

2010。

2018。

6

30。

成果。

应用水平。

1.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

保持稳定,尊重民意。

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土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打乱重分,不得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对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方案及有关方法等,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3.

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按照总体目标任务要求,针对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中存在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不明,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地块数不实,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限不清、空间位置不明、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不全的突出问题,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完善。对承包地块漏登的,要补登地块;对地块四至界限不明确和面积不准确的,重新核实;对没有承包合同或合同不完善的,重新签订。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对基本农田落实到户、高标准农田调查补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民自愿互换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试点等深化工作。

4.

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负责。

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农委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矛盾问题的排查,依法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及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镇(街道),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认真开展对。

1998。

年农村二轮土地承包、

2008。

年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特别是。

2010。

2010。

1.

开展对发包方基本情况调查。

农户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地要以现有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认真开展对发包方有关名称、编码,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发包方编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和《发包方调查表》填表说明的规定和要求统一编码。《发包方调查表》经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村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归档。

2.

开展对承包方基本情况调查。

-->。

2010。

1998。

年二轮承包时的实际承包人口和现有人口相结合填写。其他有关情况以《承包方调查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承包方调查表》经承包方认可、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

3.

开展对承包地块调查。

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地块编码、名称、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土地利用类型、是否基本农田等。属高标准农田进行调查测图的,还应包括图幅编号和界址点号等调查内容。对承包地块的调查,要以每个承包方的每个承包地块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地块编码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统一编码,图幅编号按调查底图的编号填写,其他内容按《承包地块调查表》填表说明填写。确权面积各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参考国土“二调”耕地及园地面积,采取实测法、系数法或农民群众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每个地块的面积。对退耕还林并已颁发林权证的不再纳入承包地块调查,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只作调查统计不再纳入承包地块管理。对

2010。

年确权颁证之后经批准的征占用承包土地,据实核减,原则上承包方所有地块面积之和应小于国土“二调”耕地及园地面积。是否基本农田,依据国土部门确定的基本农田地块进行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经承包方认可、调查员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

对承包地块的调查,总体要求是地块准确,不遗漏、不重复、不合并;四至界限清楚,不重复、不重叠;表内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完备,信息准确。对承包地块权属或相邻四至边界有争议的在《土地矛盾纠纷调查表》中进行登记。

4.

基本农田落实到户。

基本农田落实到户,是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因此,各地要依据县国土房管部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公示并经农户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

“是否基本农田”栏内。

5.

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

按照市政府部署,本次深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对国土部门整治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部分承包土地进行调查测图,并对所形成的承包地块分布图记录和粘贴在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中。高标准农田调查补图,由县农委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具备乙级以上相关专业测绘资质的外列测绘公司。测绘单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标准,以国土“二调”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现有图件、影像等工作底图,对高标准农田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分别绘制调查草图和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交付所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及农户,连同农户《承包地块调查表》进行归档应用。各乡镇(街道)、村社要认真配合测绘单位做好现场指界工作,加强对测绘成果的审核和监督检查。

6.

审核公示。

依据《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的数据信息,发包方的村民(居民)小组以土地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通过电子录入方式,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打印张贴于村民集中的区域或村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农户提出异议的,再次组织核对,确保调查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无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发包方村民(居民)小组对公示情况进行留影存档。

7.

签字确认。

依据《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的数据信息,发包方的村民(居民)小组以土地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通过电子录入方式,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本表是用于记载土地承包农户(单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结果及确认情况的重要表格,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地块信息、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和公示记录审核信息等内容,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分户打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调查记事人员、承包农户户主和承包单位、审核人分别在相关栏内签字或盖章进行最后确认。为了充分保障土地承包方农户(单位)的知情权、有效预防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必须经承包农户户主或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认可,不得由其他任何人员代签。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如仍不能回来的,必须由其书面委托的人员代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及其委托书等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涉及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有矛盾纠纷的农户必须本户户主签字,不允许进行委托代理。

30。

年,以我县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时间,即。

1998。

7

1

日至。

2028。

6

30。

2010。

年土地确权颁证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附件与本次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一并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规定,县农委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承包农户(单位)土地承包合同、调查信息资料及有关颁证材料,审核并以承包农户(单位)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是本次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今后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依据,主要记载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内容,并按本登记簿说明的要求使用和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通过新建的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直接打印,经县农委承办人员签字和加盖县农委公章后,按承包农户(单位)为单位进行归档。

2010。

100%。

为与国土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由承包农户(单位)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

按照建设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全市统一的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人员,利用全市统一开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系统,将每个承包农户(单位)的全部土地确权颁证信息数据进行电子录入,建立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直接打印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电子信息录入必须与有关调查表内容核对一致,严禁合并删减。县农委、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应用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做好变更登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由县农委承担。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是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也是市政府对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县档案部门指导下,对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按承包农户(单位)。

“一户一卷”进行整理归档,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乡镇(街道)、县农委存档保管,村级档案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乡村两级综合档案及“一户一卷”档案由乡镇(街道)移交县档案馆保管,县农委综合档案移交县档案馆保管。各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以及案卷格式、整理规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2010。

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本次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承包地块调查出现的权属或相邻四至边界有争议且在《土地矛盾纠纷调查表》已经进行登记的新矛盾、新问题。矛盾纠纷经依法协商调解或仲裁裁决、司法诉讼判决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按照县有市场、乡镇(街道)有中心、村级有站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县国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县国土、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做好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交易规则。

2016。

11。

2018。

5

31。

日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1.

组建机构。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全县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委、国土、财政、林业、水务、档案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落实工作经费及办公场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建领导及工作班子,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并建立乡镇(街道)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社的专项工作组。

2.

制定方案。

根据国家六部委《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各乡镇(街道)依据县人民政府实施方案,分析梳理与县人民政府目标要求存在的差距,制定本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和成立领导班子及工作班子文件于

2017。

3

月底前报县农委备案。

3.

动员宣传。

2017。

3

3

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并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开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开展政策宣传。

4.

组织培训。

2017。

3

月底前举办全县深化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培训会,印制有关调查表格。按程序购置相关测量工具、调查软件、计算机、服务器等软硬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逐级培训或分片集中培训等方式,有效组织工作培训。

1.

信息调查阶段(。

2017。

3

1

日-。

2017。

7

31。

日):

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开展土地承包信息调查(包括摸清发包方信息和承包方家庭承包状况,查清各承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在调查基础上,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并公示;同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

信息录入阶段(。

2017。

8

1

日-。

2017。

10。

31。

日):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数据信息的电子录入工作,并完成与市级平台汇交;根据承包经营权调查确认的最后结果,全面组织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建立完善土地承包日常登记管理制度。

3.

打印颁证阶段(。

2017。

11。

1

日-。

2018。

1

31。

日):

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制作、填制、管理和发放工作。

4.

档案整理阶段(。

2018。

1

日-。

2018。

3

31。

日):

在县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对本次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回头看”,细致复查,确保每个环节工作扎实、严谨,并按照市、县统一要求,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自查验收。

2018。

4

1

日后,组织对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完成验收后,

2018。

6

30。

日前向市政府上报工作总结报告,并做好迎接市级和国家级验收和审计相关准备。

4

6

人;统筹安排年度工作,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按月向县农委(确权办)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统一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口径,确定专人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突出矛盾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参与、全程监控,妥善化解可能影响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处置农村土地纠纷。要主动配合信访稳定等部门,认真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县农委会同县国土房管局、县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加强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有序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按月向县农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县级以上财政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确权颁证补助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县财政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县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项考评办法,加强对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永登县实际,出台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主要是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的各类农田,以及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种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行为。

到2021年12月底全县200个行政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使用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得到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集中整治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既不落实耕种责任又不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制定春播复耕复垦计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籽、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撂荒地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中期督查,指导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进行约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工作主要有: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资源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通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2021年3月底,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包抓督导工作组,各乡镇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排查,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同时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村为单位将调查汇总情况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5月,各乡镇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各乡镇4—5月每周星期五18:00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6月,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包乡督导组,结合省市反馈卫星图斑、各乡镇上报调查摸底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指导各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021年9月底,各乡镇结合秋冬种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021年11月底,各乡镇梳理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排查。各乡镇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并建立信息台账,保证省、市、县三级信息台账相互印证、数据统一。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要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整治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发现一块、整改一块、销号一块。

(二)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乡镇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玉米、小麦等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做好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工作,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六)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台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各乡镇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作为乡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约束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要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社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探索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遏制耕地撂荒。

(三)强化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县乡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县电视台定期推送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配合,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挂钩。各乡镇要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推动乡镇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相关部门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国土方案】丹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中发〔。

2015。

1

)

精神,进一步做好。

2015。

(

辽政办发〔。

2015。

33。

)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

守住底线。

必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能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2.

依法规范。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法定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公开公正。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农村新生儿童和农村妇女等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纠纷处理公正。

4.

民主协商。

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群众认可。

5.

稳步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进度服从质量,不求全责备,不搞一刀切。

2015。

年,完成。

115。

;2016。

年,完成。

150。

万亩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任务。

;2017。

年,完成。

108。

万亩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任务。

;2018。

年,做好收尾工作。最终,全面完成我市。

80。

个乡镇、

373。

万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任务。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流转服务、调解仲裁、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等采取全方位信息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2015。

3

2015。

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

2016。

3

月底前完成资料归档,

2016。

4

10。

日前完成市级检查验收。

1.

试点准备工作。

2015。

5

15。

日前,各地区完成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等试点工作。

2.

搞好入户核查。

2015。

5

16。

日—。

6

30。

试点乡。

(

)

技术服务单位以。

1:2000。

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制作工作底图,进行公示。

3.

实地查田勘界。

2015。

7

1

日—。

11。

30。

日,技术服务单位依据工作底图和已经确定的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址点进行实地测量,数据录入,完成农户承包地底图的矢量化、数据建库准备工作。

4.

审核公示。

2015。

12。

1

日—。

2016。

1

20。

日,技术服务单位形成公示图及公示表,由试点村组织审核、公示。根据农户反馈意见,再次审核、公示、修改、调整有关数据,并及时解答农户提出的质疑。

5.

完善承包合同与登记簿。

2016。

1

21。

日—。

2

20。

日,根据公示审核情况,发包方与承包方完善家庭承包合同,补充登记簿内容。技术服务单位对数据库做最终修订。

6.

文件材料归档。

2016。

2

21。

日—。

3

20。

(

以下简称“市确权办”

)

上报数据库。

7.

总结与检查验收。

2016。

3

21。

日—。

4

10。

日,市、县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完成试点工作的总结、绩效考评和上报工作。

4

11。

日,迎接省检查验收。

1.

开展承包土地现状调查。

各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路线,收集和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

)

政府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保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2.

公示审核调查信息。

发包方要对调查勘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农民群众。公示无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户承包地是否全部上图

集体的机动地、开荒地、树影地等耕地资源是否进行了矢量化。

集体“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

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

(

)

政府审查备案。

3.

妥善处理承包经营纠纷。

(

)

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4.

修订和完善承包合同。

发包方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以及承包经营纠纷处理结果,修订集体土地台账,完善原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为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乡

(

)

30。

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

5.

进一步完善登记颁证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指导乡

(

)

政府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内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座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为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承包方家庭基础信息,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未建立的,要在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直接换发国家统一样式的《不动产证书》。承包农户自愿提出,或者因承包经营权灭失,发包方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6.

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市、县、乡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拓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服务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7.

建立健全承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各地区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各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电子版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移交给县级国家档案馆保管。

纸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

(

试行。

)

》,参考国土资源部门形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成果,运用全球卫星定位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交汇、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农户的基本信息,以及承包地块的类型、面积、分布等信息,建立市县两级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

1.

以国土资料为依据,进行权属调查。

;2.

外业测量全部采取。

gps。

实测。

;3.

;4.

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各级互联和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为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获得农户承包地测量任务的技术队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格。

2

年财务状况良好。

1.

加大政策宣传。

各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解读政策,明确要求,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方法教给农民群众。通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宣传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利用电视、电话、广播、网络、微信等手段,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2.

强化业务培训。

各地区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采取“市培训到乡镇、县培训到村组”,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人员队伍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把专家讲解、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落实资金保障。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向农民收取费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以上财政的补助标准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

20。

元拨付。

(

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

10。

);。

除上述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各地区财政承担。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支出,具体要求按省另行下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各地区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

强化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配合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具体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

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研究完善土地承包相关规范性文件。

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5.

健全调解仲裁机制。

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化解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乡

(

)

村公告栏等,加强舆论宣传,将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高效”等优势讲给农民,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求和依法解决的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纠纷。如果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各地区要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明确编制,充实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按照“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对工作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管理。

1.

市级负责工作。

制定全市实施方案

开展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性问题。

指导各地区处理和解决确权登记颁证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汇总数据和上报工作。

建立市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其他相关事项。

2.

县级负责工作。

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组织开展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确定内外业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地区开展工作。

组织对试点地区的督导。

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

组织检查验收,进行成果汇总。

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其他相关事项。

3.

(

)

村负责工作。

(

)

村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乡。

(

)

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有关土地承包资料和相关信息。

组织村干部和农民参与查田勘界工作。

结果公示,上报成果,接受检查验收。

1.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靠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农民群众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和经验交流,密切掌握动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依法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2.

科学把握进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乎长远,要确保质量。承包土地的实地勘测结果,应当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定精度和信息化要求。依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的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数据库,应当符合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统一数据平台规定。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稳妥推进,防止操之过急、走过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节约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降低成本、方便农民群众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试点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更好地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加强信息管理。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技术化水平。各地区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确权办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4.

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农委备案。从

2015。

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末向市确权办报送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017。

【农业方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13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为基础,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重点,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

坚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相关政策,依法行政,按政策法规办事。

2

坚持稳定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

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二轮承包的完善和规范,不是重新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重新发包。因此,必须以二轮延包合同为基础,在耕地和承包合同相符的情况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面落实到户,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行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宣传补换发经营权证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4

坚持民主协商群众满意的原则。

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

5

坚持“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

要坚持先确定承包土地地块权属,再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凡农户与集体签订二轮承包合同书的,应作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新开垦土地未签承包合同的,在土地延包合同正副本内补充登记,农户与村民小组长签字后,再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证补发证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

6

稳步推进的原则。

应先易后难,保证工作质量,稳步有序推进发证工作。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留隐患,要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7

坚持“县级统筹领导乡镇组织实施”的原则。

在县、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补换发工作稳妥开展

按照“四统一”(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统一)、“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的要求,圆满完成补换发工作任务,确保“一书一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落实到户。

1

对我县原已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回清点造册,并报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免费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

对二轮土地承包完成后分户的,在核实土地面积避免土地纠纷的基础上,按规定重新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对政府组织搬迁的农户,在搬入地已取得承包地并迁入户口的,要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

对适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的,发放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也应按照要求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6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必须做到“三集中”,即: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为平稳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做好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

经营权证登记必须做到“四相符”,即经营权证登记内容与实际地块相符与上级划定的基本农田相符与签订的承包合同相符与村级调查摸底的底册及汇总台账相符。

3

经营权证管理要做到“五个有”,即农户有合同和经营权证村民小组有登记册村委会有登记台账乡镇有专门档案县级部门和有条件的乡镇有电子基础数据库。

4

经营权证填写要规范一致,一是证书中发证时间和填表时间应填写补发证时间;二是证书中承包期限与二轮延包土地合同一致;三是证书中土地承包合同编号和经营权证登记簿编号应填写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编号;四是填写内容要准确,项目要齐全,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严肃性。

5

补换发经营权证过程中不得向农民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责任。

6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作来抓。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掌握农村政策的乡镇干部参与此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在补换发证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联系互相配合,确保补换发证书工作的圆满完成。

规范管理、检查验收等八个阶段。

县、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业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在确保稳定前提下,充分考虑农时季节、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制定本乡镇的补发证工作方案,确保补发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为保证补发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各乡镇抽调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基本知识,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35。

号)文件要求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召开村民大会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基层干部认识到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落实党和政府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法律上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重要举措,是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凭证。各乡镇要举办由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精神,明确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

5

日,群众无异议后,在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至清楚”的基础上,依法逐户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造册,作为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作记录,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妥善处理。二是要对新开垦耕种五年以上的土地、农民实际拥有或耕种但尚未纳入承包的集体土地进行清理,核实地块名称、面积和四至界线,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管理。三是因城镇建设、公路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等征占用农民承包土地与承包合同面积不符的情况,对农户承包土地全部被征用的注销原承包合同,不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农户承包土地被部分征用的,要在延包合同正副本备注栏内进行变更,以此作为补换发经营权证的依据;对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农户承包土地,在原村组范围内已经调整处理、群众无异议的,按调整后农户实际面积在延包合同正副本备注栏中变更农户,经村民小组长签章后作为发证依据;对由于历史原因村组未作过调整处理、群众意见较大的,暂缓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通过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查解决后,再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

填写证书。

在完成上述几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全面展开补换发证书工作。经审查各个环节的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无误后,做到农户承包土地实际面积与所有表册面积的数字相一致,填写《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根据登记簿内容,准确无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填写后,由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证书中填写的项目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盖章。

2

发证到户。

发证工作由工作队员和村委会人员负责直接发送到户,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中,由经办人和农户签字盖章。

在补换发证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建档立卷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建立正常的合同、权证变更、流转管理、纠纷调处及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等制度。

各级补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补换发证工作结束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对补换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镇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现根据《罗甸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罗府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1年12月底,全镇40个村(居)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镇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一)宣传动员(3月1日—3月31日)。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时,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森林防火小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罗甸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3月15日—3月31日)。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村两委、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三)集中整治(4月1日-11月30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计划,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11月30日—12月15日)。各村(居)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户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验收(12月15日-12月31日)。整治结束后,镇级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居)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农工局。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指导,多举措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居)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整理土地、翻犁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有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能排;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四是村合作社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推进工作,特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熊 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国萍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王邦荣 镇党委副书记。

        罗 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付远鑫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传勇 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陈光学 罗甸财政局边阳分局局长。

        欧子朋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边阳分局局长。

        徐忠玉 党政办主任。

        郑泽刚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熊朝举 镇林业站负责人。

        邓 玺 镇水务站站长。

        梁 峰 镇国土所负责人。

        熊圣国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各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服务中心,由郑泽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查)各村(居)撂荒地治理工作,并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地治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及督查。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村(居)依法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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