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解决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范文十:遵守规章制度是一种责任担当,也是对自己和组织的负责任的表现。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范围。广场各商户的营业垃圾。
a、保证当日垃圾当日清运。
b、自备垃圾清运所需的车辆、设备、物品等。
c、每次垃圾装车后,要清扫垃圾房及清运车周边的场地,使现场无垃圾、无异味。
d、每日清运垃圾必须按规定时间清运。
e、清运人员着装要整洁统一。
f、不准在清运区域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喝酒、打牌、吸烟等。
g、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周边设施、设备。
4、垃圾清运满车标准。垃圾城车厢内全部装满,并高出车厢0.5米以上。
a、认真查阅垃圾清运单内容,并核对车次。
b、在签字时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否装满,并达到满车标准。
c、商管员签字后,由安管员检查核对并签字,清运单才能有效。
d、清运公司每次清运完毕后,要留下一张清运单以备查核。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压缩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生活垃圾,严禁和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
1、工程施工中间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复施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必须按第一条的规定备齐资料。
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将完工后地貌用图纸表示作为竣工图,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料相符才能办理结算。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商街各项规章制度。
2.按物业管理处指定的行走路线行走,严禁在商街内闲逛。
3.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工服要勤洗、勤换。
4.工作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抢行、不大声喧哗、不粗言秽语。
5.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具及垃圾桶要随时清洗、并摆放整齐。
7.当日清运不完的垃圾要做喷药处理。
8.分拣过程中如发现商街的物品应及时上交,严禁偷、拿或变卖。
9.爱护商街设施、设备,如发现故意损坏现象,须照价赔偿。
10.不得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商街。
11.垃圾必须存放在垃圾桶内,并摆放整齐、垃圾袋扎口牢固,无遗漏。
12.清运车辆装运完毕后,应将遗洒的垃圾和污水及时清扫干净,避免将其它区域造成污染。
13.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物业主导、业户参与、供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等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堆放点,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一)管理处。
2、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业户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4、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
5、环境责任人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二)清洁单位。
1、垃圾中转站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3、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4、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5、每周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四、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小区垃圾清运由垃圾转运站进行,责任人为保洁队班长、负责垃圾转运站设备操作、日常维修、保养、保洁工作。
二、垃圾转运站黄线内为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三、垃圾转运站运行操作程序为:。
1、打开垃圾斗盖门,将收集的垃圾倒入垃圾斗内,关上盖门。
2、二次转运时:。
a、打开操作台空气开关,接通电源。
b、打开操作台开头控制锁,使系统进入工作状态。
c、按'上'键,升起垃圾斗、垃圾车驶入地槽上,检查位置吻合后,按'下'键,将垃圾倒入车厢内。
d、升起垃圾斗,垃圾车离开地槽,放下垃圾斗进行清洁。
3、平时不使用时,将垃圾斗置于地槽内,与地平面平直。
4、清洁地槽内积水时,垃圾斗升至最高点,将潜水泵用绳吊入槽内,没入水中,将污水管口放在水了内固定好,接通电源开始工作。
5、设备非工作状态时,切记关上控制锁及空气开关。
6、垃圾斗降入地槽内时,应保证钢缆处于绷紧状态,以免钢缆太松,造成钢缆错位,无法工作。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大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附件:《清运车运输记录表》。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12元(1.44元/平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xx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xx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7、确需加班的,报公司环境事务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的车次按每车10元/人每车给予补贴。
8、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垃圾清运人员的绩效考核。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附件《出车登记表》。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xx年处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政府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政府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政府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政府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平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平方米为一处)。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处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政府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处“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全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村处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处、村环境,根据中共胶南市委办公室、胶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经办事处政府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村垃圾处理经费,集体有经济来源的,可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xx年处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政府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政府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政府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政府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平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平方米为一处)。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处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政府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附件: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油行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物业垃圾清运工的岗位职责
3、完成客户服务部安排的周期性统计,如租户经营及管理状况等工作。
4、协助处理当班时所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执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助理任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以上大型物业管理企业客户服务助理工作经验,熟悉各项客服操作流程;。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亲和力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良好,服从领导安排。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各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确保每天按时将各责任区农户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3、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4、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可随时辞退。
5、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司机必须服从村委会及环卫队长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队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7、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一、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观念,坚决履行相关职责。
二、按规划责任区包户,每天上门把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收集起来,运到垃圾房。
三、卫生打扫要求每日至少打扫一次。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倒。
四、村垃圾车实行专车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用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
五、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六、规范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到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文明用语,以理服人。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压缩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压缩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压缩车、挑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台、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生活区垃圾清运工作,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而制定的。下面是垃圾清运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
合同。
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大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附件:《清运车运输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