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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动态监测实施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25 15:36:17 作者:紫薇儿防返贫动态监测实施方案范文(18篇)

实施方案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以便实施过程中能够进行监督和调整。实施方案的范文展示了各种不同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以**市2016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年至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一)签订项目协议。县、区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并签订《“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内容。

(二)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根据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发“助农保”保险服务统一保险单,并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助农保”

兜底扶贫保险扶贫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扶贫办牵头,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扶贫办要将“助农保”推广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农业、金融、财政、民政、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县(区)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区“助农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保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若发现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保险公司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各县、区扶贫部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的宣讲兜底扶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五)及时总结经验。保险合同期满前,由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承办保险公司对项目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上年度保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兜底扶贫保险效果。

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xx工作、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认真学习党章,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二)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结合当前队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思想、主题和相关工作。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采取座谈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全所党员对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并按照原汁原味的原则,将征求到的意见反馈给支部及成员本人。

(四)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每个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与各口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

(五)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支部委成员要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广大民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三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四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认真撰写检查材料。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支委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支委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个人发言提纲要自己动手撰写,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修改,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切实查摆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全县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各级各部门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1。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捺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区)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样本详见附件1)。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街道)组织教育、住建、水利、医疗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审定(样本详见附件1)。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有大额存款、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经商办企业、经商办企人员是否正常纳税等。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样本详见附件1)反馈乡镇(街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样本详见附件2)。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及时调整优化帮扶工作方案。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镇干部或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并将监测帮扶情况录入“渝防贫”app,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监测。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年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区)干部“吹哨人”机制,由乡镇(街道)组织乡镇(街道)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日常走访、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切实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每月与县委网信办、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重点比对农户在教育、住房、饮水、医疗、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反馈基层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同时,依托“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将预警线索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核实,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和在线预警。

(四)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深化枣丰协作、水利部定点帮扶、区县对口帮扶机制,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对接监测对象现实需求,落实消费、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

(一)县委网信办。

实时监测全县农村人口网上涉贫舆情,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具体舆情内容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二)县教委。

实时掌握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及时将失学辍学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失学辍学原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义务教育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三)县民政局。

实时监测农村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失能老年人口等群体,及时梳理其中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型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四)县人力社保局。

依托重庆市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相关信息,按月推送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名单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五)县住房城乡建委。

实时掌握全县农户长期居住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成为cd级危房,或经认定的无房户,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危房等级、群体类型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住房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六)县水利局。

实时掌握全县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出现问题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七)县农业农村委。

实时监测因农业产业受灾、大宗农副产业价格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给农户带来的影响,及时梳理其中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风险因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八)县卫生健康委。

按月梳理核实全县农村患病人口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预警信息,将患病人口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费用总金额、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基本医疗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九)县应急局。

实时监测全县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灾害类型、生命和财产损失情况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十)县医保局。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大病重病病种和负担较重的慢病病种,按月推送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患病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医疗机构、医疗类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结算时间、住院天数、费用总金额、统筹报账金额、大病报销金额、医疗救助金额、现金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等预警信息,推送至县卫生健康委汇总。

(十一)县残联。

实时监测农村重度残疾人特殊群体,及时梳理其中有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详情、发证日期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其余县级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提供可能导致农户返贫的相关预警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牵头抓总,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区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定期研判、调度,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民政部门开展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排查工作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安排,建立联动机制,整合人员队伍。

(二)强化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业部门配合协作,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县委网信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行业数据筛查预警和比对作用,按月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乡镇(街道)不少于2名、村(社区)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进一步优化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县乡村振兴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应的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防止返贫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和软件操作方法。县乡村振兴局将市级统一编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印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月比对、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清洗和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六)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重庆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1、通报情况。会上由xx同志通报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情况以及上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剖析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支部书记代表xx党支部剖析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委员逐一对剖析情况发表个人意见,剖析支部存在问题,产生根源及下步整改建议等。发言顺序为:书记、副书记、委员。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支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本着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按照书记、副书记、委员顺序进行个人剖析,个人剖析完毕后,其他成员按照委员、副书记顺序对该同志提出批评意见,书记对该同志进行点评。最后,该同志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同志的批评意见作表态发言。

4、上级讲评。出席会议的xx支部党委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并对做好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及下步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会议小结。由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成效、达成的思想共识、会议效果、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整改方向。

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法》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宣传主题。

《消防法》以及消防常识。

三、活动时间。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消防法》宣传活动,支队成立以支队长xx任组长,政委xx副组长,副支队长xx、参谋长xx、政治处主任xx、防火处长xx、后勤处长xx、防火处助理工程师xx、xx区消防科科长xx、xx县消防大队大队长xx、xx县消防大队大队长x、xx县消防大队大队xxx、xx中队中队x、xx中队中队xx为成员的《消防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火处,防火处处长任永胜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落实这次《消防法》宣传活动。

五、宣传活动安排。

(一)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

(二)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内容纳入“消防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协调市电视台举办一期消防知识竞赛活动。

(三)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印刷成册,发放到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类场所。

(四)积极推动教育部门将《消防法》学习宣传纳入大、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推动司法部门将《消防法》纳入“普法”教育范畴;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将《消防法》纳入广大职工法制教育内容;推动宣传、综治委等部门将《消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不断强化普法宣传的基础性工作。

(五)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消防宣传一条街(广场)、消防大篷车、逃生帐篷、户外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和固定消防宣传栏、户外视频广告栏等公益性宣传阵地,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快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六)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消防法》手册,利用自编自导的群口快板等节目,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

(七)组织动员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义务宣传;及时更新各消防站和科普教育基地宣传内容,组织广大群众参观学习。

(八)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通过刊发公告和公益广告、电视情景剧宣教片、发表署名文章、发送手机短信等有效手段开展宣传。

(九)抓住圣诞、元旦、全省“两会”、春节、“五•一”等有利时机,在当地策划开展《消防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不断将《消防法》宣贯工作引向深入。

(十)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宣贯与消防监督执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既是监督员、也是宣传员的工作职能,大力宣贯《消防法》,认真做好《消防法》的经常性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要义。做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消防法》的修订和重新颁布实施,有利于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利于推进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切实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利于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准确把握《消防法》的精神实质,对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xx和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各大队(科)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消防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科学谋划宣贯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工作职能,主动指导和广泛发动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法》专项宣传活动,督促各单位和广大公民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从而为《消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二、精心组织学习,掌握实质内容。各大队(科)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印发《消防法》专题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消防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贯方式,组织广大消防官兵、派出所消防民警以及文职雇员、合同制消防员认真开展学习,深入理解和掌握《消防法》的实质内容,做到人人学好法、用好法,人人争当《消防法》宣传员、辅导员。

三、广泛宣传发动,再掀宣传高潮。要将《消防法》的宣传作为今明两年消防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消防法》学习宣传高潮。

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兴岛经济区《关于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使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制定方案,要求各全体教师和学生立即行动起来,精密谋划,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为营造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声势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全面认识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我校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微信,qq等各种宣传途径,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师生共同参与;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三是动员师生积极参与除害、清洁统一行动。

三、开展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按照区的统一部署,3月20日我校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洁统一行动。新港小学开展了以“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专题活动。学校全体领导及部分教师在学校周边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校园周围道路4条、校园内道路2条、操场、教学楼内进行了全面清理,药物喷杀。

乡镇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集合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11月11日上午,云南宜良县召开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全面推动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勤传达了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委书记李绍俊就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主持。全体县级领导,8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和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村(社区)“两委”是党和国家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端”。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事关全县人民民生福祉。本次换届选举,历史意义非常重大。是中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是在中央调整村(社区)“两委”任期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也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节点进行的一次换届。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影响。本次换届选举,政治影响不同寻常。是加强党在基层的领导、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机制的一次重大战略部署,政治影响非同寻常。这次换届选举,开展时机非常特殊。换届后产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作用十分关键。

会议强调,这次村(社区)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深刻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握这次换届的有利形势,清醒认识换届面临的困难挑战,把握原则、明确要求,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把好政策、人选、程序、纪律关口,为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紧全面启动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措施,全面压实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入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工作统筹,形成强大合力。要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人选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全面稳妥推行“一肩挑”,实现“能挑则挑、应挑尽挑”,优化班子结构,着力推动整体优化提升。要严格依法依规,抓细抓实重点环节,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严肃换届纪律,排除换届干扰因素,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舆情引导和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工作统筹,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把任务进一步明确起来,把精神进一步振奋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节奏,加大落实力度,高效率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任务,确保换出新气象、新面貌,换出凝聚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提供坚强保障。

在随后召开的宜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县委组织部领导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汇报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乡镇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集合

为了巩固脱贫成果,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工作要求,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了防返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以及边缘户。重点监测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400元的家庭情况;住房安全、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饮水保障情况;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可能存在较高返贫及新增风险的情况: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未脱贫困户提升情况。

对脱贫户主动提出要求纳入预警范围的也一并纳入研判范围。

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原因出现较大数额的刚性支出,导致家庭收入低于现行贫困线或“两不愁、三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和家庭人口中无人就业(家庭成员全部无劳动能力除外)、家庭成员有较高的固定医疗支出、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贫困户,纳入返贫风险户。

凡是进入返贫风险户的,2个工作日内,由村级上报到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对村级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2个工作日内完成。镇扶贫办确认核实村级上报情况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扶贫办。

针对风险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实施1个月后,发挥作用比较明显的,由村党支部牵头,召开两委会对返贫风险解除实施研判,研判结果公示3天,返贫风险解除,并报镇扶贫办备案。

由镇扶贫办负责,对该户继续监测2个月,每月向县扶贫办书面报告一次监测情况,2个月监测无异常后,取消监测,按正常户对待。

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对照脱贫标准,立足实际,严格执行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动态监测机制,严防返贫,确保贫困群众长效稳定退出。

1.区分对象防返贫。指导各村针对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不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返贫防范措施,做精产业帮扶、就业扶贫文章,强化帮扶成效监管,确保返贫风险防范无遗漏。

2.明确标准防返贫。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紧盯已脱贫群众家庭收入,聚焦教育(义务段学生入学)、医疗(合疗参合)、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做到不降低标准、不吊高胃口。

深入包扶村和帮扶贫困群众家中,制定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解决就学、就医、住房等存在困难,帮助困难群众长效稳定脱贫。

4.加强监测防返贫。结合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包户制,每月对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至少入户走访一次,摸清家庭收支、有无就医、就学、产业发展重大变故等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判,并与上一年度家庭收入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动态监测返贫风险,及时研判收入问题,化解返贫风险。

5.强化帮扶防返贫。紧盯产业、就业这一贫困群众增收主渠道,按照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包户制要求,帮助困难群众发展“两业”。

乡镇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落实省、州、市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工作要求,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鹿城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巩固提升动态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人民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全镇已脱贫的318户115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12户41人)以及49户122人边缘户。重点监测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根据上级规定适时调整)的家庭情况住房安全、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饮水保障情况;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可能存在较高返贫及新增风险的情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

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以村(社区)、小组为单位,党总支部牵头,每月召开1次村“两委会”集中研判工作落实情况,镇职能部门每月召开1次联席办公会,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员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等力量,及时掌握贫困户、边缘户的生产生活情况,重点监测“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不能有效保障、预期收入有下降趋势、家庭劳动力减少、家庭成员患大病、经常性的大额支出及家庭突发特殊状况等情况。对脱贫户监测对象纳入预警范围的要做为重点纳入研判范围。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原因出现较大数额的刚性支出,导致家庭收入低于现行贫困线或“两不愁、三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和家庭人口中无人就业(家庭成员全部无劳动能力除外)、家庭成员有较高的固定医疗支出、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贫困户,纳入返贫风险户。凡是进入返贫风险户的,1个工作日内,由村(社区)上报到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对实际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1个工作日内完成。镇扶贫办确认核实村级上报情况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扶贫办。针对风险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实施1个月后,发挥作用比较明显的,由村党总支部牵头,召开“两委会”对返贫风险解除实施研判,研判结果公示3天,返贫风险解除,并报镇扶贫办备案,由镇扶贫办负责统筹,对该户继续监测2个月,每月向市扶贫办书面。

报告。

一次监测情况,2个月监测无异常后,取消监测,按正常户对待。

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对照脱贫标准,立足实际,严格执行脱贫户边缘户动态监测机制,严防返贫,确保贫困群众长效稳定退出。

(一)区分对象防返贫。指导各村(社区)针对脱贫户、边缘户不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返贫防范措施,做精产业帮扶、就业扶贫文章,强化“四保障”帮扶成效监管,确保返贫风险防范无遗漏。

(二)明确标准防返贫。按照“两不愁、四保障”要求,紧盯贫困户群众家庭收入,聚焦教育(义务阶段学生入学)、医疗(参保)、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做到不降低标准、不提高胃口。

(三)夯实责任防返贫。全体挂点领导按照联系分工安排,深入各村(社区),指导推进脱贫巩固工作,协调解决脱贫巩固存在问题,深入联系村(社区)和贫困群众家中,制定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解决就学、就医、住房、饮水等存在困难,帮助困难群众长效稳定脱贫。

(四)加强监测防返贫。结合干部职工联系群众包保制度,每月至少对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入户走访不少于1次,摸清家庭收支、有无就医、就学、产业发展重大变故等情况,实行每月一汇总、每月一研判,并与上一年度家庭收入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动态监测返贫风险,及时研判收入问题,化解返贫风险。

(五)强化帮扶防返贫。全体市、镇287名帮扶干部仍按照原挂包帮扶责任继续抓落实,城中14个社区调整挂包帮扶49户边缘户。紧扣致贫原因,细化帮扶措施,突出帮扶成效,紧盯产业、务工就业这一贫困群众增收主渠道,按照挂点领导、挂点站所、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各自工作职责,帮助困难群众发展“两业”增加收入。

(一)组织启动阶段(2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并采取挂图作战,全面启动攻坚巩固提升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二)打歼灭战阶段(2月21日至6月30日)。结合各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查、“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民主监督发现的问题和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等,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2月底前,完成鹿城镇2020年建档立卡户、边缘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挂图作战方案,并制定全镇318户1153人贫困户和49户122人边缘户的精准帮扶贫措施。

3月底前,完成市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项目,确保道路、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条件达标。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帮扶机制,及时解决返贫问题。

6月底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劳务输出效果显著;控辍保学“双线六长”责任工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到位,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及时诊治;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危房全部拆除;贫困人口安全饮水达到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有效衔接,兜底对象精准保障;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得到全面激发;贫困户收入持续稳定;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问题数据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完善巩固提升计划措施,产业及就业促增收效果明显、强化控辍保学、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消费扶贫、扶志扶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做好配合国家和省、州、市脱贫攻坚普查的全面准备,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总结脱贫攻坚历史成就和典型案例。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监测对象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灾害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注:确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馈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巩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与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对存疑数据再进行复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及时得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政策,对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收入评估,确保持续稳定脱贫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防返贫动态监测会议记录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先后召开推进会、现场会、视频会和按月调度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责任压得不严实,目标任务不清晰,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工作不够精准,基础工作不扎实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强调,要根据省、州会议要求,继续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消除风险等方面着力,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确保做到返贫致贫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帮得实、帮得稳”;要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清醒认识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精准识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所有农户中“找人”,把线上线下结合起来“找人”,开展“回头看”找人,严格程序,按照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信息核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确定的程序识别纳入;要精准施策,各级各部门要制定“一户一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对症下药”,完善配套政策,分类精准帮扶,补齐短板弱项。

会议要求,要精准消除,对达到风险稳定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议,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按程序退出;要完善信息,对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包括新识别对象的基础信息、帮扶措施、家庭位置等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完善,进村入户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强化数据信息筛查,确保实现县级数据信息闭环;要加强督导,县乡村振兴局要在做好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8个未派驻驻村工作队员的县级挂包单位主要领导,数据信息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及业务人员在县级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振兴办全体、村两委(社区)班子成员及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在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防返贫动态监测会议记录

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以及“防贫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安排部署全乡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认真核查各村农户家庭情况,审核是否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我乡村因生病住院,花销较大,符合边缘户的标准,纳入我乡边缘户,录入国家扶贫系统。

1.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聚焦已脱贫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加强了扶贫项目后期的管理、保证了已脱贫户的产业就业的稳定发展。

2.加强防贫监测和帮扶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我区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乡当前防贫的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开展了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3.强化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我乡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丧失劳动能力、患重病大病、重度残疾人等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持续强化兜底保障政策,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切实防止返贫。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的制度防线,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湘扶发〔2020〕6号)以及《益阳市赫山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益赫扶领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精准帮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落实各项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构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原则。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加强监测对象扶志教育,强化勤劳致富导向,培养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街道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户为主。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

2.尚未脱贫户、返贫户。

3.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4.通过上半年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中有致贫风险的户。

5.因洪涝灾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监测程序。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区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边缘户、监测户及时在系统标识已消除风险。

(三)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开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最低监测标准;与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劳动技能缺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一)监测责任。由驻点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监测,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参与。以“三走访三签字”、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帮扶责任人按要求上门走访为契机,全面分析本村(社区)贫困户、档外重点监测对象农户的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详细建立台账。

(二)帮扶责任。未脱贫户(含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即监测户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共同承担帮扶责任;对监测对象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如边缘户或者其他档外特殊困难对象,由街道统筹帮扶力量进行帮扶。

(三)管理责任。对于群众个人自主申请的,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的,各级通过督查、检查、暗访、信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统一转交街道、村(社区)两级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数据原则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建立动态帮扶机制,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止返贫致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业。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大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选聘力度。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三)“三保障”与饮水安全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雨露计划、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高中助学金各项免补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4类对象危房改造,年内完成边缘户危房改造;对其他监测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监测对象人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所有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四)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引导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五)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扶贫办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防止返贫致贫责任。各村(社区)承担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扶贫办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受理农户申请,严格认定程序,及时审核上报。村(社区)“两委”干部、各级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依据扶贫信息系统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开展到户帮扶。

(三)严格考核要求。年底对相关村(社区)的脱贫考核,除了看脱贫退出资料外,重点考核是否出台了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部署安排,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了监测对象的摸底,各项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精准,监测对象落实的各项帮扶措施是否有台账资料、有据可循。

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范文精选

积极与区乡村振兴局对接,收集区级相关部门反馈的重点排查农户名单并梳理反馈各村。

(1)监测对象(乡村振兴局提供);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民政局提供);

(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民政局提供);

(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残联提供);

(7)其它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由各村召集驻村工作队(大火山村)、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填写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入户登记表(附件1),梳理形成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上报乡乡村振兴办。

(1)xx村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基本信息台账(附件2);

(2)xx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附件3);

(3)xx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农户基本情况台账(附件4);

(4)xx村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台账(附件5);

(5)xx村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农户台账(附件6);

(6)xx村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花名册(附件7);

(7)村级会商需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名单(附件8)。

村级研判时,需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逐户分析,记录印证家庭情况,形成会议记录。(附件9)。

乡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区、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后,形成入户核查名单。按村组建入户核查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挂村工作组成员、帮扶单位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纪检组长),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入户核查时间为风险研判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核查名单之日起3天内完成。入户排查共五项工作内容:

入户人员填写入户核查表(附件10),综合研判后对符合条件的,由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附件11),同时,入户核查员核实农户家庭情况并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12)。形成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含家庭成员)(附件13)。“五看”: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收入支出情况,核算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由入户核查员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附件14),对再次出现返贫风险的,纳入拟新增监测对象进行重新识别认定。梳理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户名单(附件15),按程序申请回退。“三看”:收入支出是否超过监测标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认定时的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何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三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有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放式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如何,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填写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工作台账(附件16)。

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灾害、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及时报告。

对信息有误的,在监测对象信息表上直接修改。乡镇汇总修改后的信息表信息,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三核”:信息是否全面(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关键信息不能缺);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界定、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信息等);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

从干部排查、部门筛查等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措施制定。

信息比对。村“两委”在入户核查后形成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乡村振兴办,由乡乡村振兴办汇总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将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提交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乡村两级。时间为自村级上报名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不需重复比对。

评议公示。各村召集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参加民主评议会议,民主评议可同时评议新增监测对象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由村书记通报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情况,评议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或消除风险对象名单,根据风险因素拟定帮扶需求,并全程做好评议会议记录(附件17)。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将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附件18)进行公示,评议公示时间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后5天内完成。无异议的,由各村将拟新增监测户的报告(附件19)上报乡乡村振兴办。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评议公示可与乡级初审同步进行。

有监测对象的村,在民主评议时,通报监测对象入户核查情况,评议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附件17)。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附件20),无异议的,由各村形成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报告(附件21)上报所在乡乡村振兴办。

乡级初审。乡乡村振兴办根据村级提交名单,安排包村干部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需求针对性、监测联系人合理性。乡收集汇总各包村干部审核情况后,根据审核结果,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函(附件22)、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函(附件23)正式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审定。时间为2个工作日。

区级审定。由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拟新增监测对象,根据帮扶需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帮扶措施计划,统筹落实监测联系人,对拟消除风险对象,组织区乡村性感人员进行入户复核,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复核表(附件24)。对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反馈的审核作出不予认定的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由乡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后续工作。

收到批复后,由乡乡村振兴办做好信息采集完善、系统录入和公告(在新增监测对象或风险消除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等工作。包含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

各村和乡村振兴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汇总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数据、研判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乡村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同志具体抓,挂村领导协助抓,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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