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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会发言稿(实用21篇)

时间:2023-12-25 17:17:22 作者:XY字客护理学会发言稿(实用21篇)

发言稿的内容和形式应该符合演讲的主题和要求,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影响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发言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librarysocietyofchina,缩写lsc。

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图书馆行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我国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团结图书馆及其相关专业人士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倡导学术公正、独立和创新,致力于繁荣学术研究,促进图书馆事业和信息化的发展。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内,邮政编码100081。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围绕图书馆工作及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略。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有个人会员、单位会员、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八条凡拥护并同意遵守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后成为会员。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

1.具有三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并具一定学术水平者;。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者;。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图书馆及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工作者;。

4.具有馆员、讲师、工程师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图书馆工作者;。

5.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相关行业和机构的人士。

(二)单位会员。

凡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各级各类图书馆或信息、情报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三)荣誉会员。

凡对图书馆学科或本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经其所在分支机构或所在地省级学会推荐,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四)名誉会员。

凡对我国图书馆事业或本会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给予重要支持和协助的社会各界人士,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其授权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一)个人会员、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名誉会员);。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4.优惠或免费取得本会有关资料;。

5.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4.优惠或免费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

5.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6.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一)个人会员、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5.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含名誉会员)。

(二)单位会员。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2.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4.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本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和热心本会工作且从事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理事会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1/3。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十)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对任期内业绩突出,会员认可度高的秘书长,经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学会内公示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待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后,可再延长一届任期。

第二十七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由理事长委托,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基金;。

(六)利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7月8日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护理学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工作计划网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护理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

根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和学会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学会宗旨为核心,《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为依据,发展专科护理、繁荣学术、服务会员。

(一)依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各项护理工作。20xx年将重点规范护理文书、护理教学、专科护理,组织护理教学比赛,组织专科护士到各医院指导,以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建立专科护理质量评价体系。以广东省十一个专科的十大安全目标为依据,利用各专科会员会统一制订十一个专科的质量标准,全市以此标准规范各专科管理,以保证专科质量和临床安全。

(三)加强专科护士培养。高素质的专科护士能有利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护理水平。目前,我市的'部分赴港专科护士及部分医院的专科骨干在临床中发挥重要作用。学会将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专科护理骨干的作用,建立专科培训基地,形成专科人才的培训机制,培养各专科人才,以进一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四)繁荣学术。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20xx年学会组织了我市各医院共100余人外出学习参观,收到很好的反响。20xx年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骨干外出学习的同时,邀请专家来我市指导工作,以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将继续组织学术交流会议,积极推广新项目和科研成果。

(五)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并引入患者参与的评价机制,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和优质服务之星活动,树立标杆,广泛宣传。

(六)加强护士继续教育。20xx年将继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1)加大与省护理学会的联系,邀请更多的国内、省内专家来中山授课;(2)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各专科培训;(3)利用护理学会网络平台,不断更新新知识、新理念,加强护理专家在网络平台中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元化、更多形式的学习机会。

(七)做好护士注册工作,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继续做好20xx年护士注册工作,健全护士准入管理制度,加大对护士执业资格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不予注册,保证护士队伍的质量,维护护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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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会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和学会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学会宗旨为核心,《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为依据,发展专科护理、繁荣学术、服务会员。

(一)依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各项护理工作。20xx年将重点规范护理文书、护理教学、专科护理,组织护理教学比赛,组织专科护士到各医院指导,以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建立专科护理质量评价体系。以广东省十一个专科的十大安全目标为依据,利用各专科会员会统一制订十一个专科的质量标准,全市以此标准规范各专科管理,以保证专科质量和临床安全。

(三)加强专科护士培养。高素质的专科护士能有利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护理水平。目前,我市的部分赴港专科护士及部分医院的专科骨干在临床中发挥重要作用。学会将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专科护理骨干的作用,建立专科培训基地,形成专科人才的培训机制,培养各专科人才,以进一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四)繁荣学术。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20xx年学会组织了我市各医院共100余人外出学习参观,收到很好的反响。20xx年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骨干外出学习的同时,邀请专家来我市指导工作,以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将继续组织学术交流会议,积极推广新项目和科研成果。

(五)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并引入患者参与的评价机制,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和优质服务之星活动,树立标杆,广泛宣传。

(七)做好护士注册工作,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继续做好20xx年护士注册工作,健全护士准入管理制度,加大对护士执业资格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不予注册,保证护士队伍的质量,维护护士的合法权利。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为“上海市护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shanghainursingassociation。

第二条本会是由上海市护理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党的方针政策为主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广大护理工作者,以“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繁荣与发展上海的护理科学事业,促进护理专业出成果、出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地址设在上海市静安区。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任务。

(二)编辑出版护理学术期刊;。

(三)大力普及推广护理科技知识;。

(七)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八)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评优、创优活动,树立优良行风。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举办继续教育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会设会员、学生会员、单位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条各类会员的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会员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会员。

1、具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并已取得注册护士资格者;。

2、具有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或技师及以上职称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卫生行政干部。

(二)学生会员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或中专生。

(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比较集中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与本会专业有关的医疗生产单位。

(四)荣誉会员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对学会工作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护理专家。荣誉会员为永久性称号。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发给会员证;。

(三)荣誉会员: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发给证书,并报市科协备案。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利;。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利。

(六)单位会员权利:除享受上述(一)--(五)外,可优先获得参加地区性、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交流会名额。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学会各种学术活动、撰写学术论文、科普读物;。

(七)按规定时限和标准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常务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本会的负责人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第十八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最长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六)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评选护理科技进步奖、优秀论文;。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应当不超过理事总数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二)、(四)、(五)、(六)、(七)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

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生效方能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负责人选举应当以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以上会议应当进行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或常理事当场审阅、签名。

第二十九条本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一条确因工作需要,任职年龄超过70周岁担任本会负责人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十三条本会负责人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四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六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规设置分支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单位会员的主体学科性质设置的专业委员会,名称为“上海市护理学会××专业委员会”;另一类是按专门工作设置的工作委员会,名称为“上海市护理学会××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并报市科协备案。本会的分支机构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开展活动时必须冠之以“上海市护理学会”字样。分支机构不直接发展会员,不得另起其他名称,不得另订章程。

第三十七条本会内设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内设办事机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单位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五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五)利息等增值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四十一条本会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三条本会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核算业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四条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资助人、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九条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第五十条本会按照《社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五十二条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本会经社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五条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目的。

第七章附则。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年4月8日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理事会。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护理学会

尊敬的护理同事们:

天使,是美的象征,我们渴望成为真的天使,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能给人们带来美好幸福的生活。护士,这个平凡的职业,之所以被人们称为白衣天使,不仅仅因为她们身着美丽的白衣,还因为她们凭着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坚韧信念,像春风,拂去人们的疾苦;用热血,温暖寒冷的心腹;用爱的丝线,缝合病人身心的创伤。

作为一名护士,我体验过患者面对病痛的无奈,我目睹过无数悲欢离合的场景,我感受过患者信任的目光,也遭遇过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的尴尬场面,但,我无悔!

若有人问我:世界上谁的手最美?我会自豪地回答:是我们护士的手。有人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不同的职业,就有多少不同的手:农民兄弟的手,是呼风唤雨的手,像地图一样刻满了大地的渠道、丰收的田畴;而我们护土的双手,就是美丽的白鸽,为减轻患者的痛苦、保证患者的舒适与安全,时时刻刻做到轻、准、稳,盛满着人间的情意、生命的温柔。

记得我们病区曾经收治过一位81岁右股骨颈骨折的老奶奶,在入院第九天因绝对卧床、进食不多和运动减少,3天未解大便,口服通便药及开塞露塞肛处理仍然无效,情绪异常烦燥,家属焦虑万分。护士长晚查房时发现了这一情况,根据多年的临床护理经验,病人因大便干结而至排便不畅,她二话没说,马上戴上手套,用手一点一点,为病人抠出了干结的大便。面对老人及家属的感谢,她挥挥手说没什么,这只是我们应该做的。这双手是辛苦的、忙碌的,甚至有时还会留下伤痕,但这双手却体现着人间最美好的真情。

若有人问我:世界上谁的微笑最美?我会毫不犹豫回答:是我们护士的微笑。在病人呻吟时,护士的一个微笑能让病痛减轻,能温暖一颗因疾病而变得冰冷的心,能使绝望的病人重新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

有一件事让我感动至今,那是我们病区收治的第一例气管切开病人,为保证患者呼吸道的通畅,我们每天必须为她多次吸痰。那天,我象往常一样,先帮她吸尽气管中的分泌物,再为她更换床单,突然,她由于体位改变,呛咳了一下,气管套管内的的分泌物喷了我一头一脸,浓烈的腥臭味让我一阵反胃。就当我要转身整理一下时,忽然看到不能说话的病人一脸紧张,从她的眼神中我读懂了她的谦疚,没关系,我们只要再换一下被子就好了,我微笑着说。当她拔除气管插管后,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谢谢您,您的笑真美!就在那一刻,我的内心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是啊,微笑犹如一缕清风,能吹去患者心中的忧郁与不安,微笑犹如一句简单的问候,能消弥病人的恐惧与陌生,是微笑让我们与患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若有人问我:世界上谁最美?我会自信地回答:是我们护士。护理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辉煌,却写满了简单而又平凡的爱,打针、发药、铺床、输液,我们在苦中呵护着生命;交班、接班、白天、黑夜,我们在累中把握着生命的轮回;在病患家属的期待和焦怨声中,我们守侯着一个一个身患疾苦的病人。

我们是捍卫健康的忠诚卫士,是我们为病人减轻痛苦,驱除病魔,南丁格尔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的功绩,白衣战士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贡献,这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面对人们用白衣天使来表达对护士形象美和内在美的深情赞誉,我们无愧!

姐妹们,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职业,是她让我们知道如何平等、善良、真诚地对待每一个生命,是她让我们理解了活着就是一种美丽!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职业,是她让我们懂得了如何珍爱生命,明白了平凡就是幸福,奉献让我们更加美丽。让我们在护理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展示新的风貌,创造新的业绩,让青春在白衣下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同志们、各位白衣天使们:大家晚上好!缤纷五月,汇聚一堂。值此“5.12”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我代表医院领导向将在本次护士节上接受表彰的“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以及顺利通过转聘评审将要转为人事代理的十名优秀护士表示衷心祝贺,同时向奋战在临床一线的白衣天使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你们道一声:大家辛苦了!5月12日是一个值得人类永远铭记的日子,从南丁格尔创立护理专业之日起,护理工作便与人道主义精神和以“关爱生命、救死扶伤”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在一起,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尊重和敬慕。今天借此机会,我主要讲以下几点:

一、以病人为中心,职工甘于奉献;发扬南丁格尔精神,成绩来之不易。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医疗护理工作是崇高的事业,护士是神圣的白衣天使,是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守护神,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工作平凡而伟大。多年来,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牢记南丁格尔“竭诚协助医师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的誓言,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病人,在平凡的护理岗位上,默默无闻,团结一致,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护理技术,为广大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我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每当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刻,我们的护理工作者始终战斗在最前线。我们不会忘记,在抗击“非典”、防治“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救治中你们为了抢救病人日以继夜的工作;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你们踊跃奉献爱心,积极转移病人,始终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筛查和诊治“结石宝宝”时,你们忘我工作,不知牺牲了多少与家人团聚的时光。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换来了患者的一个个康复。是你们的爱心给每一位患者送去温暖,为每一个患者家庭带来欢乐,也为附属医院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这些成绩饱含汗水,来之不易,我代表医院干部职工向你们表示由衷感谢!二、以目标为导向,坚持科学发展;实行优秀护士转聘,关爱职工成长。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我们的护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医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为了提高护理质量,激发全院聘用护士的积极性,鼓励先进护理工作者,决定每年按临床一线在岗聘用护士的5~10%比例,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聘用护士转为院内人事代理护士进行管理,享受与正式在册编制护理人员同等待遇,并严格按照《附属医院聘用护士转院内人事代理护士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用。通过报名申报、材料审核、理论考试、操作考试、评比、公示、复核、二次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进行科学的综合考评。目前第一批转为人事代理的十名护士已经产生。毫无疑问,这是医院关爱职工成长,完善用人机制的一次创新和有益尝试。体现了医院领导对新形势下护理质量要求的深刻认识和对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完善和科学修订,这一公开透明的机制必将成为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追求进步和实现成长的有效途径,为我院护理工作的整体质量提升提供不竭动力。

三、以质量为根本,适应三甲需要;全面提升护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护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医疗诊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做好护理工作,既关系到医院的建设,也关系到医院的长远发展。

为了适应近期建设三级甲等医院的需要,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根本,做到以下几点:一要高度重视,抓好护理队伍建设。医院领导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和重视护理工作,关心护士的成长和生活,为你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要发展,人才是决定因素,是基础条件,医院要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培养造就新一代护理人才;努力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个人专业素质和队伍的整体素质,只有素质提高了,护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才能提高。二要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护理水平。护理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护理管理的新理念,不断加强全院护士的业务学习、提高护理技术水平、规范护理服务行为,使每位护士的业务水平都能达到标准要求,让每位患者都能得到规范化服务。同时,要正面引导,使广大护士树立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充实,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从护理理论知识学习到实践技能操作以及护理职业道德修养,处处争创一流。三是强化服务,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广大护理工作者要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倡以德兴护、关爱生命,树立护士职业道德新风尚,真正继承南丁格尔精神,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常言说“好言一语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态度和蔼可以拉近医患距离,增加患者信任,避免纠纷和缓解矛盾。每个医护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使自己的行为和工作充满仁爱,文明行医,礼貌待患,给病人解疑、解难,给病人交心、交友,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南丁格尔说过,“护理工作是一门艺术,护士要有一颗同情的心和一双愿意工作的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塑造新形象的护士。转变观念,善于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实践护理模式的转变。

同志们,护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护理工作平凡而光荣,愿广大护士同志们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今后的护理工作中再立新功,为我院建设三级甲等医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最后,祝全院护士同志们节日快乐!

亲爱的护士姐妹们、同志们、患者家属们:大家好!

在这春光明媚,鲜花盛开的五月,今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共同庆祝第103个“5·12国际护士节”。在此,我代表xx医院向工作在护理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护士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并通过你们传递我们对各位家属的衷心感谢,祝各位家庭幸福,万事如意!向关心、支持、理解护理工作的患者家属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你们早日康复‘在这里,我提议: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和最诚挚的敬意献给可爱的护士姐妹们!

护士姐妹们,你们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以无私的情爱救治病人,以博大的胸怀温暖患者,你们的精神是一代代南丁格尔传人的缩影,你们将奋斗的青春奉献给了伟大的医疗事业。你们与我们全院人员一道携手共进,在神圣岗位上谱写辉煌的生命之歌,共同推动着医院的快速、健康发展。

护理工作是平凡的工作,然而任何伟大的事业都包含于平凡的过程之中,在你们平凡、细微、具体、日复一日的劳作中,一个个虚弱的病体变的强健,一副副痛苦的表情变的开朗,家庭因为你们而更加快乐、温馨,社会因为你们而更加生机勃勃。

护士的岗位是爱心和责任穿起的生命线,它和人类的健康、神圣的生命紧密相连,生命在这里升华,康复在这里实现,痛苦在这里被驱赶,这是一项阳光灿烂充满爱心的事业;这是一项和谐社会,推动人类进步的事业,你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而自豪。你们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投身护理事业的诺言。

医学发展日新月异,护理的服务理念和管理理念都在不断的发展。我希望我们的护士们能继续发扬惠君人精神,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了解前卫的护理文化,只有医院整体的护理水平得到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品位才能真正的得到提高,我们不仅要治疗他们生理上的疾病,还要给予患者更多的人文关怀;我更希望我们的护士在工作中能保持愉快的心情,把你们的微笑带给每一位病人,也带给每一位同事。

亲爱的护士们,五月的鲜花已为你们开放,五月的乐章已为你们奏响,就让我们手牵着手,肩并着肩,一路耕耘,一路放歌,共同去创造我们xx医院事业的辉煌明天!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时光匆匆走进灿烂的五月,喜悦的心情伴随着前进的步伐。值此一年一度的“5.12”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我代表院总支、代表班子成员、代表医院全体职工向工作在临床一线的护理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获得“护理技能院前急救比赛优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护理工作是十分高尚的职业,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护理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护理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得到了改善和提高。国务院、卫生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力地维护了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护理工作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更新观念、改变护理模式等指明了方向。同时,确立了护理领导体系和专业技术职务序列,恢复了护理高等教育,增设护龄津贴,提高了护士工资等等,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护理事业和护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护理学是医学科学领域里的一门综合性应用科学,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护理行业。我院建院50余年来,近百名护理工作者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精湛的护理技术,默默无畏,勤勤恳恳,使无数垂危患者得到了救护,为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汗水。

护理工作是平凡的工作,然而任何伟大的事业都包含于平凡的过程之中,在你们平凡、细微、具体、日复一日的劳作中,一个个虚弱的病体变的强健,一副副痛苦的表情变的开朗,家庭因为你们而更加快乐、温馨,社会因为你们而更加生机勃勃。

你们的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爱,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体现了崇高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人民感谢你们,党和政府感谢你们,医院感谢你们。

护士的岗位是爱心和责任穿起的生命线,它和人类的健康、神圣的生命紧密相连,生命在这里升华,康复在这里实现,痛苦在这里被驱赶,这是一项阳光灿烂充满爱心的事业;这是一项和谐社会,推动人类进步的事业,你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而自豪。虽然你们面对的是肆虐的病毒和无情的死神,但你们毫不退缩,坦然面对,你们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投身护理事业的诺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卫生改革的深化,社会、医院对护理工作的需求日益扩大。特别是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所带来的人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的变化,客观上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有必要重温护士的职责,护士的职责应包括: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也就是说,护理所要达到的不仅是帮助病人恢复健康,还要帮助健康的人群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帮助身患重症者获得心理上的支持和自我控制疾病的能力,提高生命质量;帮助伤残者最大程度地恢复功能和临终者得以安宁,平静地离去。也就是说护理不仅仅是打针、发药,而是要以人为中心,提供人所需的一切健康服务。从围产期开始,直到他平静地离去,对于这一重大的变化,我们护士朋友要转变观念,加强学习,克服知识欠缺,担当其人的教育者、咨询者和健康行为方式的倡导者,其自身素质必须要有一个质的飞跃。鉴于此,发展和提高护理教育尤为重要,我们医院80护理人员有中专学历,与当前护理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快速地高层化格格不入。不能够承担起整体护理需求,整体护理要求护士不仅具有扎实的医学护理基础知识、一定的临床技能,还需要有丰富的人文知识和较成熟的人格,如何认识人的需求?怎样进行良好的沟通?健康教育如何进行?病人们权利是什么?人与环境、护理的关系是什么?这些与人相关的知识严重不足。部分护士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在临床长年功能制护理中逐渐被淡忘,加之不注意知识更新,造成知识严重缺乏和落后,与护士应有的专业形象极不相符。因此,我们要求广大职工行动起来,充分利用时间学习自己有关的医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突破、有所建权、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使我院成为学习型医院,每个职工都成为学习型职工,在我院形成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学术气氛,树立我院的精神形象。

这几年,我院的服务态度明显改善,但仍有部分医护人员态度生硬,语言生冷,脸子难看,行动迟缓,严重地损害了我院的整体形象。常言说“好言一语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态度和蔼可以拉近医患距离,增加患者信任,避免纠纷和缓解矛盾。每个医护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医德规范,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使自己的行为和工作充满仁爱,富于人情味和人性味,文明行医,礼貌待患,给病人解疑、解难,给病人交心、交友。只有这样,我们的病人才会源源不断,我们的效益才会逐年上升,我们的发展才能稳步向前,我们的待遇才会节节盘升。

同志们,护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我院全体护理人员以白求恩和南丁格尔为榜样,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塑造“求团结、干事业、讲奉献、促发展”的行业形象,用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崇高的医德、廉洁的医风、精湛的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护理服务,为我院的二次腾飞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全市护士同志们:

你们好!值此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广大护理工作者致以最诚挚的慰问!

护理工作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在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和促进康复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你们不辞劳苦日夜奋战在护理工作岗位上,与病魔较量,为生命守护,将挽救患者的生命、促进患者的康复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重大自然灾害、疾病流行和人民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毫不退缩,坦然面对,像战士那样,与其他医务人员携手,勇敢地用身躯筑起一道道“守护生命”的坚实防线。你们用行动实践着投身护理事业的诺言,以人道主义的同情和关爱践行着南丁格尔精神,抒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生命赞歌。你们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增光添彩,为建设平安汕头贡献力量。

护士同志们,医疗卫生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救死扶伤是包括护士在内的医务人员最光荣的天职,宝贵的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人的“生、老、病、死”都离不开你们的帮助,可以说护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人的生死、安危。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人们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日益增长,客观上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同志们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继续刻苦学习、锐意进取,从服务态度、服务能力上有一个全新的突破,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建设平安汕头幸福汕头不懈努力,再立新功。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护理工作者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护理学会的工作计划

辞旧迎新,护理学会在市科协、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在各位理事及全体护理同仁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取得较大成绩,为使学会工作更有特色,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学会章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团结和动员广大护理工作者,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为繁荣我市护理事业,发展护理学科努力奋斗。

2、按照学会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3、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护士执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开展“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

4、加强护理工作管理,成立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定期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有持续改进的事实方案和结果评价。

5、继续深入开展整体护理,围绕提高护理质量和临床护理服务为中心,加快护理改革、规范护理行为。

6、加强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格、各岗位的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并定期评估专业技术水平。各护理单元护理人员配置有明确原则与标准,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质量与患者安全。

7、协助抓好我市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督促各有关单位尽快配备专职或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严格按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努力为会员办实事,加强与各单位会员的联系,争取她们对学会的支持,提高学会的工作效率,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

1、鼓励会员积极开展科研,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积极组织市内外护理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广大学院的求知需求及外出学习机会较少的特点,结合省继续教育项目要求,邀请省护理专家来我市举办相关项目的学习班。

1、加强在职继续教育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全国护理大专、本科的自学成才考试及业余护理大专、本科教育。

2、积极选派护士长、护理骨干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种类型的短期学习班。

3、鼓励各单位院内讲课、加强三基理论、操作的学校、考试、考核工作。

根据党中央和全国科协的批示精神。科普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护理工作者是科普工作的主力军之一,学会要积极参与:

1、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各学会专家科技咨询活动,联合市医学会、药学会、预防学会等举办医学咨询活动。

2、集合护理工作自身的特点、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心理咨询活动。

3、根据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进一步弘扬南丁格尔精神。

护理学会工作计划

护理学院工会在年将始终以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校,学院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的年的工会工作精神和工作计划,努力为护理学院教职工服务,同时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力争使年的护理学院工会工作实现新的变化。在年里,护理学院工会的主要工作包括:

(1)加强工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组织建设;学院工会委员会的委员要建立理论学习制度,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明确职责,学习和加强教代会和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同时,学院工会要积极准备从合格教工之家上升到优秀教工之家的行列,接受医学部工会的评审和检查。

(2)做好年年底学院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3)进一步加强民主建设工作,给教职工提供多种意见反馈的渠道,同时进一步推动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主要活动安排。

1、送温暖活动。

2、发放节日福利品。

1、协助办理职工保险工作。

2、收缴会费,会员相关手续办理。

1、参加医学部工会的"3。8"节讲座及单人跳绳比赛。

2、"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3、筹备参加医学部运动会(入场式表演,大绳比赛)。

4、送交学院工会活动照片,参加医学部的工会画册编制活动。

1、参加第四十届运动会。

2、发放五一节福利品。

3、开展学院内的"女职工保健"讲座。

1。协助医学部工会筹备"双代会"的工作。

2、协助学院进行"5.12"护士节庆祝活动。

1、参加"双代会"。

2、女职工体检。

3、学院内的卡拉"ok"比赛。

4、征集上交有关"歌颂党和祖国"的稿件。

1、参加教代会工作交流会,院务公开工作研讨会。

2、评选北京市师德标兵。

3、发放暑期福利品。

1、参加医学部工会组织的假期实践活动。

1、参加教师节庆祝活动。

2、参加女教职工手工艺术品展示活动。

3、准备建家升级评审。

4、会员相关手续办理,新入会会员会费收缴。

5、发放教师节,十一福利品。

6、学院内部举办"教师风采"礼仪讲座。

1、学院内部羽毛球选拔赛。

2、参加医学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1、参加医学部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2、参加医学部的医德医风教育活动。

4、学院内"乒乓球双打"比赛。

5、学院内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1、召开护理学院教代会和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第二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

2、继续进行学院内"乒乓双打"比赛。

3、参加教职工蹬山活动。

4、总结工作。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

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四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五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六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八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妇女联合会的各级领导机构,由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十一条执行委员应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努力开展妇女工作。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联合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妇女联合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十四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十六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推举名誉主席一人或若干人。

第十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八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执行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同级常务委员会召集。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地方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三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

妇女代表会按居住区域、单位,由成年妇女选若干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第二十四条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

第二十五条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和单位,妇女组织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第六章。

团体会员。

第二十六条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七条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承认本章程,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八条妇女联合会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团体会员应接受妇女联合会业务指导。

第二十九条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宣传和执行妇女联合会的决议;。

(二)向妇女联合会反映妇女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有关工作任务;。

(三)向妇女联合会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第三十条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

(二)对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七章。

妇女联合会干部。

第三十一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热爱妇女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妇女信赖的干部队伍。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三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应加强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合理流动。妇女联合会应经常向各方面推荐输送优秀女干部,特别要注意培养推荐输送少数民族和青年女干部。同时吸收各方面优秀人才到妇女联合会工作。

第三十三条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努力做到:

(一)政治坚定。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勤奋学习。学习法律、政策、科学、文化和妇女工作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第三十四条妇女联合会应承担对下一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的协助管理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县以上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第八章。

经费及财产。

第三十五条妇女联合会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提供经费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

第三十六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可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第三十七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可依法接纳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国内外人士及组织的资金和其他物品的捐赠,并依法管理,接受监督。

第三十八条国家交各级妇女联合会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妇女联合会所兴办的实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妇女联合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章。

会徽会旗。

第三十九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为圆形,由汉字“女”和英文“woman”的第一个字母“w”经艺术造型构成,象征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妇女的进步、发展,象征着中国妇女和各国妇女的友谊、团结。

第四十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可在妇女联合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场悬挂,也可作为徽章佩戴。

第四十一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旗的旗面为红色,左上角缀有黄色会徽。会徽会旗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规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英文译名是“all-chinawomen'sfederation”,缩写为“acwf”。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条××县水电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水利电力水产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其经济管理专业人员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县科协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学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团结全县水利电力水产科技工作者及其经济管理专业人员,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加强学术情报交流,努力提高会员学术水平,为科技兴水和“四个”现代化多作贡献。

第三条本学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讨论,以利共同提高,不断前进。

第四条学会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举办专题讨论和学术报告,不断提高会员学术水平。

二、组织和鼓励水电科技工作者和经济管理专业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总结科技活动成果,择优上报,注意发现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

三、发展各兄弟学会之间的友好联系,经常介绍国内水利电力水产科学技术动态。

四、大力普及水利电力水产科学技术及其经济管理专业知识。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本会。

一、凡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水利、电力、水产、建筑工作的科技人员及其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长期从事水利、电力、水产、建筑工作,具有高级技术等级的工人。

三、在水利电力水产技术革新,群众性科学试验活动和生产实践中,有一定成就和贡献者。

四、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

五、农民技术员、有成就的专业户。

第六条凡要求入会者由本人申请,经本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由学会理事会批准,报县科协备案即成为本会会员,会员会籍的管理和日常联系由理事会负责。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学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的'学术活动。

四、优先借阅本会有关的科技资料。

五、有权利参加其它学会。

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二、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三、认真从事水利、电力、水产科技活动,积极撰写学术论文。

四、积极参加和热情支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八条会员可以申请退会,由学会理事会办理,会员如违反会章,应视其性质及情节,分别劝其退会或取消会籍。

会员调离本县(我县)水电系统,由学会理事会办理离会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及任务。

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十条学会下设水利、电力、水产、建筑、经济管理五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由理事会决定理事担任。专委会它的职责是编制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随时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承办学会交办的有关本专业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各专业进行学术研究、交流活动以专业委员会为主,由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开展,每年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活动情况向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十二条学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确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领导所属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五、召开下届会员大会。

六、组织年会和学术交流会议。

七、推荐优秀论文及科普作品,建议政府、科协或有关单位给予奖励。

八、批准新会员入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曾任本会两届理事,对学会工作有较大贡献者,由于不再担任学会负责工作,由理事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通过,可为本会名誉理事。

第四章领导关系。

第十五条“××县水电学会”是××市水利学会、电力工程学会、水产学会的团体会员,是县科协的组成部分,学会受县水利局和县科协的双重领导,业务上受××市水利学会、电力工程学会、水产学会的指导。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

1、有关部门资助。

2、本会举办的各种事业收入。

3、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会费。

4、个人或单位捐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学会6月18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科协备案。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为邢台市图书馆学会。英文译名为xingtaicitylibraryacademe,缩写xtcla。

第二条:邢台市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邢台市图书馆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并经邢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接纳的邢台市图书馆工作者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是河北省图书馆学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党领导图书馆工作的助手,是发展本地区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宏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我市广大图书馆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促进图书馆学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学会接受邢台市文化局、邢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北省图书馆学会、邢台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挂靠邢台市图书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是围绕图书馆业务及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1、组织学术研究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普及图书馆学基础知识,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图书馆学研究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水平,发现和推荐人才。

3、编辑图书馆业务通讯或资料。

4、对我市图书馆事业建设和工作发挥咨询作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反映图书馆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5、与本省内各地、市图书馆学会进行学术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学会章程,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经学会批准后成为本学会会员。

1、从事图书馆工作多年,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者。

2、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图书馆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及从事其他专业工作,热心图书馆学研究具有成绩者。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经本人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

2、学会秘书处审查,理事会批准;。

3、由学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学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3、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活动,优先取得本会提供的资料;。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

2、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

4、对图书馆事业和发展向学会提出建议;。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有创造性科研成果或特殊贡献者,学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第十二条:会员可自愿退会,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已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邢台市图书馆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

3、选举和罢免理事;。

4、决定学会今后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5、决定终止和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

第十八条:理事会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领导所属机构开展学术活动;。

4、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学会工作;。

5、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6、审议和处理会务工作;。

7、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第十九条: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推选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负责行使理事会所规定的职责和日常会务的领导工作。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本学会法人代表不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责: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学会根据需要聘请对本学会工作或图书馆事业有重要贡献的图书馆界知名人士,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在学术上有杰出成就的学者为名誉理事。

第二十九条:学会在业务上受河北省图书馆学会领导。学会负责按《河北省图书馆学会章程》的会员条件向省学会推荐人选。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经费来源。

1、政府资助,挂靠单位及各主管部门补助;。

2、社会赞助;。

3、会费;。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员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学会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4年4月20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华志愿者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volunteersassociation,缩写为cv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发展志愿服务事业,营造文明健康社会风尚、融洽和谐人际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三)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和专业督导,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能力建设;。

(六)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表彰活动;。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活动,推进国际项目合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志愿加入本协会;。

(三)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

(三)由本协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协会安排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本协会办事机构审查核实后,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视其严重程度,可予以警告、严重警告乃至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本协会会费标准;。

(五)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

(六)审议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增补部分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注销和更名;。

(七)审议本协会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要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中华护理学会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朗朗上口的短句便是国学经典中的《三字经》。它是我国古代历史文明送给每个中国人的遗产,为了更好的传承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我们学校特地开展了很多有关经典诵读的活动。

《三字经》是一部经典传世之作,是我们学习中华文化和文明不可多得的启蒙之书,已经有800多年的历史,里面讲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和令人折服的道理。其中便有这几句让我感触至深,“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区区十二个字却将“孝顺”说的通透,易懂,上至六旬老人,下至三岁小娃都能脱口而出,明白其中的道理。古代的小朋友都能知道孝顺父母,然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当代的小朋友还知道孝顺感恩的道理吗?现在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宠爱孩子,围着一个孩子转,所以造成了孩子们的任性妄为,自私自利。“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虽然能朗朗上口,但是真正能明白其中道理的人又有几个呢?新闻里经常报道,有的孩子当爸爸妈妈不能满足他们要求的时候,做出了很过分的事情,有的绝食,有的离家出走,还有的把父母也杀了。这些让爸爸妈妈伤心着急痛苦的孩子对爸爸妈妈有多么的不孝顺和忤逆啊!

中华国学经典中提到“百善孝为先”“孝于亲,所当执”;古人都懂的道理,难道我们就不明白了吗?同学们让我们在诵读中华经典的同时一起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吧!

医院护理学会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和学会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卫生局的领导下,以学会宗旨为核心,《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为依据,发展专科护理、繁荣学术、服务会员。

(一)依据《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xx-20xx)》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各项护理工作。20xx年将重点规范护理文书、护理教学、专科护理,组织护理教学比赛,组织专科护士到各医院指导,以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建立专科护理质量评价体系。以广东省十一个专科的十大安全目标为依据,利用各专科会员会统一制订十一个专科的质量标准,全市以此标准规范各专科管理,以保证专科质量和临床安全。

(三)加强专科护士培养。高素质的专科护士能有利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护理水平。目前,我市的部分赴港专科护士及部分医院的专科骨干在临床中发挥重要作用。学会将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专科护理骨干的作用,建立专科培训基地,形成专科人才的培训机制,培养各专科人才,以进一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四)繁荣学术。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20xx年学会组织了我市各医院共100余人外出学习参观,收到很好的反响。20xx年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骨干外出学习的同时,邀请专家来我市指导工作,以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将继续组织学术交流会议,积极推广新项目和科研成果。

(五)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并引入患者参与的评价机制,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和优质服务之星活动,树立标杆,广泛宣传。

(六)加强护士继续教育。20xx年将继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1)加大与省护理学会的联系,邀请更多的国内、省内专家来中山授课;(2)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各专科培训;(3)利用护理学会网络平台,不断更新新知识、新理念,加强护理专家在网络平台中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元化、更多形式的学习机会。

(七)做好护士注册工作,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继续做好20xx年护士注册工作,健全护士准入管理制度,加大对护士执业资格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不予注册,保证护士队伍的质量,维护护士的合法权利。

中华护理学会

英文译名:chinesenursingassociation。

缩写:cna。

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是全国护理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组织,是依法登记成立并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接纳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护理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和动员广大护理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护理学科努力奋斗。为促进人民健康,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学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国家卫生部。

第五条本学会的办公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10071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二)编辑出版、发行护理杂志、科技书籍及其他护理学术资料;

(三)大力推广护理科技知识,先进技术与科研成果;

(五)发动会员对国家重要的护理政策和有关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远程护理教育;

(八)开展社区护理咨询;

(九)专科护士的培训及业务(资格)的认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学会的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外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学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在护理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五)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卫生行政干部,或从事护理教育的教师;

(六)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自愿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外籍护理科技工作者,可申请外籍会员。

(七)单位会员由单位申请,其成员具备个人会员条件,人数在30人以上。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三)外籍会员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单位审批备案;

第十条会议享有下列权力: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保守国家机密。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所属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护理学科中有知名度的高级职称护理专家;

(三)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五条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学会理事长、副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标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学会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法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损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12月15日在京常务理事讨论通过并用信函征求了京外常务理事意见,拟提交10月召开的第23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基金主要资助研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下护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基金的申报与评审、经费使用管理、课题研究进度管理、成果鉴定和结题、成果署名与发布等遵循《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目前正在从事护理实践、管理、教学的护理人员且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申请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给予相应支持。课题申请主持人只能为1人,其他人员为课题参加人员,每人每次限报1项。申请人员条件参照《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要求。

2.为保证课题的顺利完成,距退休时间3年以内的人员,以及准备在3年内出国进修的人员不可参加申报。

二、申请程序。

按《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请程序要求。

三、资助额度。

1.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基金,每年计划资助10-30项,资助额度为1-3万元/项(建议单位至少按1:1进行资金配套),资助期限为1-2年,申报研究应在资助额度范围内完成课题。

2.申请者根据自己课题的规模和经费预算在申请书中明确注明申请金额。经费使用参照《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计划实施。

1.按照《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研究进度管理要求执行。

2.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更换或退出。如遇特殊情况(如工作调动、病休等),离开该课题研究工作6个月以上,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须及时书面通知中华护理学会,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合适人选接替负责。如无合适人选,按中止课题处理。

中华护理学会

立足今天,回看历史,流转的五千年时光如在眼前。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唯一未中断的伟大文明。在这五千年中,我们伟大的祖先创造了无数辉煌的成就。

我们有蜿蜒雄壮的万里长城,影响深远的科举之制,彪炳史册的四大发明,美妙绝伦的诗词古韵,变化无穷的书法艺术,精彩纷呈的艺学大观,严谨宏伟的故宫,浩瀚宏大的《永乐大典》,威震四海的郑和下西洋,集史而成的《二十四史》等等辉煌成就。

当然,在取得无数辉煌成就的同时,中华民族也经历了无数考验,面临种种巨大的灾难,可也正是这充满愉悦、怅惘、骄傲、痛苦的历史进程,锻造了如今的中华民族,集成了我中华优秀的传统美德,即爱国、持节、自强、厚仁、贵和、敦亲、重义、尚勇、好学、审势、求新、勤俭、奉公、务实等。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要知道,一个伟大的民族必定有其伟大的英雄,正因他们的存在,才有了这五千年的壮美诗篇。今年是2013年,也是我国伟大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730周年。在此,我要借这个机会歌赞这位伟大的英雄。

东方的云彩被朝阳无情地撕裂,海风带来腐败的腥臭,无数漂泊在海上的尸体告诉人们昨天大战的悲壮。身戴枷锁脚镣的文天祥孤独的站在海边,看着同胞的尸体,内心百感交集。身后彪悍的元兵催促着他离开。投向海面最后一瞥,文天祥随元军北上,他将在那里坚持自己的斗争,并以死扞卫祖国的尊严。

元朝逼迫文天祥投降,他没有答应,愤怒的蒙古人便把他关进破败的牢房。雨潦四集、蒸沤历澜、乍晴暴热、仓腐寄顿、腥臊汗垢,恶气杂出便是他如今身处的环境。在这里,他面临着饥饿、孤独、疾病,但这并未让他屈服,反而历炼了他的心志。不论是亲人、朋友、君主还是其他人来劝,他都没有动摇自己的信念。生死贵贱只在一念,选择顺从,便是无尽的荣华富贵;选择抗拒,便是光荣地死去。文天祥毅然选择了后者。

元人是不会明白的,因为他们没经历过他经历的一切,答案只在文天祥的心中。

“张世杰、陆秀??夫他们已为国而死,我不能对不起五十年来战死的军士,不能对不起为救我而死的人们,我不能对不起在蒙古铁蹄下受苦受难的百姓,我不能对不起生我育我的大宋,我不能对不起这片我挚爱的土地。我宁愿在孤独、无助、绝望中死去,不愿泯灭自己的良知;我宁愿在战斗中死去,不愿走上不光荣的结局。为了尊严、信仰和心中光明,我愿为国而死,宁死不屈!”

公元1283年,一月九日,文天祥行刑的日子。

“如何?现在启奏圣上还可免于一死。”滥斩官说。

“死便死,休得多言。”文天祥喝斥道,同时断绝了他生还的最后希望。

“南是哪个方向?”文天祥问,百姓为他临明了方向。文天祥面南而跪,从容就义,时年四十七。当人们抬他的遗骸时,发现了他的绝命词: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而《过零丁洋》则是他一生的写照。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

在我看来,他已经完成自己的理想。

有人曾问我:“可有一人,不为荣华富贵,不求清史留名,以天下、以国家、以百姓为已任,霸权之下,矢志不移,视死如归?”

我答:曾有一人,不为名利,值天下荡覆之际,献尽家财,以卑微之身救国家于危难;曾有一人,不辞艰辛,值皇室倾颓之际,毅然勤王,以孤身之身扶大厦于将倾;曾有一人,事业已休,值回天无望之际,矢志不移,以忠贞之身留丹青于青史;曾有一人,北囚三年,值生死一念之际,慷慨就义,以死国之身表赤诚于国家。

文天祥,数百年沦桑虽过,永垂不朽,万古流芳!

文档为doc格式。

中华护理学会

为了适应医疗服务的需求,营造高层次的服务理念和人文关怀,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医院持续稳定的发展,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尊重、理解、关怀病人的基础上,为病人提供温馨、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重视病人的人格心理需求,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通过方便、快捷、热情周到地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从根本上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提倡人性化服务,提高人性化服务的理念,从服务对象的特点和个性出发,开展护理服务,以尊重病人,服务于病人,顺应时代发展和现代生活需要为切入点,不断改善服务措施。

首先,责任护士要热情接待病人,并把病人送至床边,主动向病人或者家属介绍病区环境,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及主治医师等,及时发放护患联系卡,了解病人入院后的心理状态与需求。

其次,交待特殊用药、饮食的种类以及各种检查注意事项、手术目的、手术大致经过、卧位、放置管道的注意点及拨管时间,安慰鼓励病人,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病人的后顾之忧。

第三,提供规范化服务,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入口,服后再走”把亲情化服务纳入工作之中,用充满人爱的亲情去慰藉患者,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促进早日康复。加强护患沟通是做好一切护理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护理部推行住院病人一日督促卡的应用,无形中督促了各科护士主动去观察病情,又增加了护患沟通。缩短了护患之间的距离,有效地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为更好地开展护理工作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护理部实行的一提倡三禁忌,提倡就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禁说三句“忌语”“我不知道,我正忙着,等一会儿再说”。有效地促进了护士与病人沟通的语言技巧。使催款这个很敏感的话题,不再成为医护合作不愉快的导火线。

二、重视提高护士整体素质。

优化护理队伍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社会的需求,人们观念的改变,对护士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护士不仅需要技术精湛,动作敏捷,富有同情心,护士的行为与尽职精神对护理事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因此,护理部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抓。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实现课题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技术、实验(训)和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所在部门申报科研课题。

第三条我校科研课题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及推动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为目标,为申报国家、省部、市厅等较高级别科研课题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科研科负责各级立项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科研规划,确定研究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鉴定;

3.组织上级科研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技术合作的对外交流工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科研课题评审、验收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重点研究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议各申报课题,提出经费支持建议;

3.参与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第六条计财处负责对各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

第三章课题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我校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

第八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纵向课题,须在列为校级立项课题的基础上经科研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

第九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承担横向课题须由学校与课题委托方签订技术合同。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设计书和合同约定内容报科研科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按合同评审流程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条科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另外申请新的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自然科学和教育科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课题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对选定的课题应精心设计、论证,实事求是地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各系(部)或处室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申请课题进行审查筛选,并对申请人的水平和素质进行审查,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系(部)或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科。

第十三条科研科组织开题报告会,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评议,申报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题须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4.预期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研究成果有出版、使用和推广的价值,并体现科研、教研促进教学、服务教学的精神。

第十四条科研科将专家评议意见提交学术委员会,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批准,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确定为校级课题,并将科学性强、应用价值高的课题优先向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第十五条科研科根据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是否资助和资助额度,并纳入科研经费预算管理。通常情况下,学校对课题的资助额度在1.5万元以内,其中,重点课题资助金额1.0~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金额0.2~1.0万元。

第十六条科研科将评审意见和资助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签署《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立项合同书》(一式3份),作为经费启用和课题检查的依据。

第十八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必须按下列要求做好科学研究工作。

1.按照课题研究方案、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凡课题负责人的变动,研究方向、内容等的变化,应及时报科研科备案。

2.科研课题管理实行年报制,课题组必须每年向科研科递交《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进展情况报告》。

3.课题负责人及时将与本课题有关材料交科研科备案,原始材料自行建档,为结题做好准备。

4.研究经费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合同书》一经签署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协。

议,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书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自我管理,并对课题的完成时间和质量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纵向课题经费指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课题经费;横向课题经费指以学校名义与相关部门或行业签订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课题经费;校级课题经费指由学校立项、资助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学校根据情况拨付一定的配套经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从课题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学校或各系部的科技发展资金和弥补管理运行费用不足。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费按所到经费的10%提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费按每项10%提取;

3.河北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费按所到经费的5%提取;

5.横向课题的管理费在课题成本中列支;

6.学校拨给的课题配套经费和校级课题不提取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科研课题经费实行“一次核定、超支不补”的原则,按课题单项设帐,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课题经费的使用管理:

2.课题经费根据科研进度限额借支使用;

4.经费在课题结束后30日内结转或结清,并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5.纵向课题下达的经费,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

第二十五条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如下:

4.科研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者承担资助课题研究及实验工作所需的经费;

5.成果鉴定费: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申报费及相关专利申请费等;

6.科研差旅费:指与科研课题有关的学术交流会议及科研课题有关的调查研究;

第二十六条科研科将定期对立项科研课题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课题研究的进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

2.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5.下一步研究工作安排及所需经费。

第二十七条科研课题经批准立项后,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对课题范围和研究重点进行调整时,在不违背申报内容的前提下,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科研科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

第二十八条科研课题需延期进行的,须及时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延迟结题报告书》,将延迟的缘由上报科研科,经批准后,可不按逾期对待,但批准延期课题不再增加资助经费,延期结题只能申请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九条对课题负责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且无人替代的研究课题,科研科提出意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做出撤销决定。

第三十条对下列情形的课题,科研科提出意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做出撤销决定,并于两年内不得申请立项。

1.中期检查时,无故未开展研究的课题;

2.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

3.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研究方向、研究计划以及负责人的课题。

第三十一条已经撤销的科研课题,学校将不再予以资助。

第六章课题验收与结题。

第三十二条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与课题成果(包括论著、研究报告、技术文件等)及有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使用部门证明等)一并函审后,将所有材料报科研科备案。

第三十三条课题成果为论文、专著(含译著)、教材者,应在国内合法刊物(不包括增刊、专刊、论文集)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成果为其他形式者,应有相关证明。

第三十四条课题负责人未按课题计划进行实质性研究,而以其它成果代替课题最终成果的,将不予验收,并按课题未完成处理。

第三十五条无故未按期结题者,学校不予报销科研经费,借支经费按计财处规定返还,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立项,不得参评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已结束课题研究、完成论文撰写待发表并写出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者除外)。

第三十六条凡是用学校科研经费购买的设备、图书等物品的所有权均归学校所有并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第三十七条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享有科学、教学研究课题完成后所取得的任何成果的使用权。由学校立项、资助的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由研究者和学校共享。

第三十八条纵向、横向课题有特别规定的,则按要求的流程进行课题验收和结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科研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原《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废止。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国护理科学研究的发展,加强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提升护理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包括中华护理学会与国际、港澳台地区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中华护理学会承担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以及中华护理学会立项的课题。

第三条中华护理学会负责与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科研课题的总体协调工作,并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牵头申报及组织工作。

第四条护理科研课题立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研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下护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努力推动护理科学技术进步,为护理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服务。

第五条中华护理学会设立护理科研课题专项基金,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中华护理学会下属护理学会的推荐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六条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应: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符合医学、护理伦理原则;3.紧密结合护理学科实际,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前瞻性。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中华护理学会领导课题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课题研究规划和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第八条中华护理学会下设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简称“科评组”),负责课题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汇集并提议立项课题选题;组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及立项评审;指导申报单位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审核;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宣传推广课题研究成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受中华护理学会委托,遴选、推荐护理科研课题。主要职责包括:参与中华护理学会承担课题的子课题相关工作;向中华护理学会推荐护理科研重点课题;负责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负责支持护理科研课题成果在本区域内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立项课题需紧扣广大人民卫生服务需求,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探索护理科学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模式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性课题研究。第十一条中华护理学会指定的立项选题,以课题指南形式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并在中华护理学会网站上发布。

第十二条申报评审每年组织一次,前一年第四季度受理申请、组织审批、公布立项课题。

第十三条立项评审程序分为初审、终审和公示。

初审:中华护理学会科评委负责对所申报课题按照指南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终审。

终审:中华护理学会科评委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评审,组织召开课题立项终审会确定课题公示名单。

公示:对通过审批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华护理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向申报单位寄送同意立项的正式批复。

第十四条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部分课题成果可为论文,特殊课题成果形式可为专著或产品。课题完成时限1-2年,少数重大项目可适当延长为3年。

第十五条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中华护理学会会员;2)正在从事护理实践、管理、教学工作;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4)有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能够切实承担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第十六条课题申请程序:

3.已经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研究的课题,亦须履行课题申请程序。

第十七条不能在规定期限结题并报送《结题报告》的项目,申报单位可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多一年,报中华护理学会审批。

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

资助额度。中华护理学会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将根据课题的理论和应用推广价值,确定课题经费支持金额。

第十九条获准立项的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一次核定,分两次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前期拨款以回执为凭,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50%,课题中期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由中华护理学会支付到获批单位银行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单列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加强代管和监督。

第二十条课题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按计划自主支配课题经费,严禁挪用。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科研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等)、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劳务费及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20%)。

第二十一条。

依据相关财务规定严格使用经费,在提交《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鉴定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经费预算决算表,不提交者按撤项处理或不予鉴定。

第五章课题研究进度管理。

第二十二条。

立项课题实施实行课题承担者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研究合同书》,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课题计划中期向科评委提交课题中期报告。

第二十三条科评委对课题承担者立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审核中期报告,并协调解决研究中存在的困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会审批。

(一)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二)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三)变更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四)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五)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六)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七)申请撤销课题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凡立项课题研究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科评组可提出报告,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中止或撤销其立项课题。

(一)违反国家法律、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及医学护理伦理原则者;

(二)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

(三)到期不能完成;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者等。

第二十六条。

凡被中止或撤项的课题,均不再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第六章成果鉴定和结题。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凡以中华护理学会名义立项的课题最终研究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课题申请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原件及必要的附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二十八条成果鉴定由科评委负责组织,采用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方式进行。成果鉴定形成的鉴定结论书要对选题意义、主要观点、创新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价。课题结题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会议鉴定程序及通讯鉴定程序由科评组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负责人及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

(一)成果鉴定未通过,并在6个月内进行修改仍未通过;

(二)在规定时间内和延长期限内没有完成课题;

(三)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经鉴定合格,由中华护理学会印制学会成果专集,主要研究成果需在中华护理杂志社系列刊物(含增刊)上发表。

第七章成果署名与发布。

第三十二条。

凡以中华护理学会名义立项的课题,其通过结题的最终成果,中华护理学会有优先使用权。在向有关决策部门报送,或正式发表、出版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中华护理学会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字样。中华护理学会委托完成的课题的成果归属中华护理学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华护理学会

立足今天,回看历史,流转的五千年时光如在眼前。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唯一未中断的伟大文明。在这五千年中,我们伟大的祖先创造了无数辉煌的成就。

我们有蜿蜒雄壮的万里长城,影响深远的科举之制,彪炳史册的四大发明,美妙绝伦的诗词古韵,变化无穷的书法艺术,精彩纷呈的艺学大观,严谨宏伟的故宫,浩瀚宏大的《永乐大典》,威震四海的郑和下西洋,集史而成的《二十四史》等等辉煌成就。

当然,在取得无数辉煌成就的同时,中华民族也经历了无数考验,面临种种巨大的灾难,可也正是这充满愉悦、怅惘、骄傲、痛苦的历史进程,锻造了如今的中华民族,集成了我中华优秀的传统美德,即爱国、持节、自强、厚仁、贵和、敦亲、重义、尚勇、好学、审势、求新、勤俭、奉公、务实等。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要知道,一个伟大的民族必定有其伟大的英雄,正因他们的存在,才有了这五千年的壮美诗篇。今年是2013年,也是我国伟大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730周年。在此,我要借这个机会歌赞这位伟大的英雄。

东方的云彩被朝阳无情地撕裂,海风带来腐败的腥臭,无数漂泊在海上的尸体告诉人们昨天大战的悲壮。身戴枷锁脚镣的文天祥孤独的站在海边,看着同胞的尸体,内心百感交集。身后彪悍的元兵催促着他离开。投向海面最后一瞥,文天祥随元军北上,他将在那里坚持自己的斗争,并以死扞卫祖国的尊严。

元朝逼迫文天祥投降,他没有答应,愤怒的蒙古人便把他关进破败的牢房。雨潦四集、蒸沤历澜、乍晴暴热、仓腐寄顿、腥臊汗垢,恶气杂出便是他如今身处的环境。在这里,他面临着饥饿、孤独、疾病,但这并未让他屈服,反而历炼了他的心志。不论是亲人、朋友、君主还是其他人来劝,他都没有动摇自己的信念。生死贵贱只在一念,选择顺从,便是无尽的荣华富贵;选择抗拒,便是光荣地死去。文天祥毅然选择了后者。

元人是不会明白的,因为他们没经历过他经历的一切,答案只在文天祥的心中。

“张世杰、陆秀??夫他们已为国而死,我不能对不起五十年来战死的军士,不能对不起为救我而死的人们,我不能对不起在蒙古铁蹄下受苦受难的百姓,我不能对不起生我育我的大宋,我不能对不起这片我挚爱的土地。我宁愿在孤独、无助、绝望中死去,不愿泯灭自己的良知;我宁愿在战斗中死去,不愿走上不光荣的结局。为了尊严、信仰和心中光明,我愿为国而死,宁死不屈!”

公元1283年,一月九日,文天祥行刑的日子。

“如何?现在启奏圣上还可免于一死。”滥斩官说。

“死便死,休得多言。”文天祥喝斥道,同时断绝了他生还的最后希望。

“南是哪个方向?”文天祥问,百姓为他临明了方向。文天祥面南而跪,从容就义,时年四十七。当人们抬他的遗骸时,发现了他的绝命词: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而《过零丁洋》则是他一生的写照。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

在我看来,他已经完成自己的理想。

有人曾问我:“可有一人,不为荣华富贵,不求清史留名,以天下、以国家、以百姓为已任,霸权之下,矢志不移,视死如归?”

我答:曾有一人,不为名利,值天下荡覆之际,献尽家财,以卑微之身救国家于危难;曾有一人,不辞艰辛,值皇室倾颓之际,毅然勤王,以孤身之身扶大厦于将倾;曾有一人,事业已休,值回天无望之际,矢志不移,以忠贞之身留丹青于青史;曾有一人,北囚三年,值生死一念之际,慷慨就义,以死国之身表赤诚于国家。

文天祥,数百年沦桑虽过,永垂不朽,万古流芳!

中华护理学会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x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护理学会的工作要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学会工作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护理学会工作适应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提高全市护理质量,更好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此,制定市护理学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学会凝聚力。

1、继续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学会章程规定,对热爱学会工作,政治思想好,业务上进,可及时吸收到学会中来,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的护理人员入会,以充实新生力量,增强学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同时使他们能够参与学会活动、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切磋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2、做好学会会员清理登记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学会会员单位的会员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掌握全市护理学会会员基本情况。

3、成立二级专委会。成立泸州市护理学会内科、外科、教育专委会及中西医结合护理专委会等二级专委会,定期不定期开展护理学术交流,促进护理质量的提高和护理管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全市护理管理水平,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使学会的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4、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全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针对新时期学会工作的形势、问题、任务以及学会自身建设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学会工作目标。

二、加强学术研究和交流。

1、做好承办6月份四川省护理学会科普学术会议在泸州召开的会务工作。

2、7月份召开20xx年护理管理专委会与护理急诊急救专委会学术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我市护理技术繁荣和发展、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提高。鼓励会员积极开展科研,认真总结经验并撰写论文,积极参加省内外护理学术交流活动。同时,两个专委会议期间将邀请国内外护理专家进行讲学。

三、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1、护理管理专委会针对护理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要举办护理管理工作培训班;护理急诊急救专委会要对急诊专科护士进行培训;针对各级医院情况,护理急诊急救专委会进一步完善急诊科、icu护理管理制度,梳理护理工作流程,尤其是院前急救、社会救援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对护理质量检查1次,不断提升急诊急救领域的学术水平和护理质量。

2、配合省护理学会开展好专科护士培训及注册护士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3、申请开展省级或国家级护理继续教育,争取授予i类学分资格。

四、学习先进地区的“优质护理示范工程”

今年是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xx年—20xx年)三年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重点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卫生部要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普遍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市护理学会将组织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中医院护理部主任到先进地区学习“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工作,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探索“走下去工程”

市护理学会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积极探索“走下去工程”,拟将组织护理专家到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对护理管理、先进的护理技术、新的护理知识、院内感染控制等进行学术讲座或现场指导,帮助基层医院提高护理质量。

六、加强宣传工作。

1、加强学会宣传工作,及时把学会开展的工作,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学会影响力,提高学会的知名度。

2、注重科普宣传。充分利用“5.12”国际护士节、世界艾滋病日、高血压病日、糖尿病日、爱牙日、爱眼日等,结合护理工作自身的特点、优势,组织广大护理人员上街设点、深入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或宣传资料,进行义诊,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健康指导等咨询服务,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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