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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的陷阱(汇总21篇)

时间:2023-12-26 21:10:19 作者:JQ文豪借条中的陷阱(汇总21篇)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可以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保证出借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些借款合同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试卷中的“陷阱"_小学作文

期中考试结束了,我怀著怦怦的心情等待著老师报结果。

我仔细地看数学试卷,令我大吃一惊,错的都是一些应用题、计算题。计算题我可是擅长的,可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把加法看成乘法了,怪不得我白白丢了十一分。

接下来就要发语文试卷了,我希望语文考试有好一点的成绩。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九十一点五分,还算给了我一点儿安慰。

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了――英语,结果令我很失望――八十四分。要知道,英语可是我最喜欢的科目啊,真扫兴!听听李老师说分数:“我们班上有四个英语一百分的,郭慧琳、熊摹ぁぁぁぁぁぁ笨吹阶约嚎剂苏饷春玫`成绩,这四位同学兴高采烈,笑得合不拢嘴。原来紧张的气氛马上被调动起来。有的同学一看试卷,看到自己考了这么差的成绩,垂头丧气,包括我;还有的同学喜笑颜开,大概是他考得很好吧。

“唉,”我面对试卷叹了口气,“这一次,我怎么会考得这么糟糕?”我心想。

下课了,我看到前十名的同学在兴高采烈地照相,我感到很伤心。

俗话说得好啊!骄兵必败,如果骄傲,会一事无成啊。

唉・・・・・・。

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

借条。

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么你知道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供你参考。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律师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律师提醒: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3.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律师提醒: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4.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律师提醒:写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6.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律师提醒: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7.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律师提醒: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写借条,要注意这8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法庭辩论中的常见陷阱

刑事审判在举证和质证的过程中,控辩双方可对每一个证据充分发表意见,驳斥对方的意见,进行相互辩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庭辩论中的常见陷阱,欢迎借鉴参考。

例如,“法律并没禁止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在境外贷款上提供担保。该担保是有效的。"这个论断,大前提虚假,因为法律没有禁止的民事行为不一定都是有效行为。因此,这个三段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例如:法官:“你竟敢在大白天闯入人家行窃!”

被告:“法官先生,您前次审判我时,指责我说:‘你竟敢在深更半夜潜入民宅行窃!'今天你又指责我:‘你竞敢在大白天闯入人家行窃!’请问法官,我究竟应该是在什么时候行窃呢?”

一个析取命题是真的,就必须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种情况是真的;如果各个析取情况均假,该析取命题就是虚假的。这个窃贼,列举了这么一个命题要求对方选择“我或是在白天行窃,或是在夜间行窃",可这二个析取情况都是假的,因为无论在白天还是在晚上都根本不应该行窃。

有这样一个例子:老师招收了一名学生学法律,师徒订立。

合同。

规定学费分两期交付毕业时交一半另一半学费在学生第一次打赢官司时交付。可是学生毕业后一直没有替人打官司。老师便向法庭起诉要求支付另一半学费。在法庭上老师提出这样一个两难推理:如果学生这次官司打赢了那么按合同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学生这次官司打输了那么按法庭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这次官司或者打赢或者打输他都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学生针对上面的两难推理颠倒了一下标准也提出一个相反的两难推理:如果这次官司我打赢了那么按法庭判决我不应该付另一半学费如果这次官司我打输了那么按合同规定我也不应该付另一半学费;总之这次官司或者打赢或者打输我都不应付另一半学费。上述两难推理由于诉讼双方在各自的推理过程中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前提标准即老师是将合同规定而学生是将法庭判决作为前提条件的当然无法保证结论同一。因此尽管推理形式正确但结论是不可靠的。

例如有这样的推论:金属都是化学元素;钢是金属;所以,钢是化学元素。这一则推论特别具有迷惑性,足以把人难倒,因为两个前提都是真的。从化学的角度来说,金属都是化学元素,“钢是金属”的说法也正确,但结论却是荒谬的,因为中项“金属”不是指的同一个概念。前一个“金属”指的是单纯的元素,不包括合金;后一个“金属”则不是指单纯的元素,它可以包括合金。由于中项没有保持同一,这就难免得出荒谬结论。

在某案中,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没有预谋过程,是偶尔失足致人死亡,属于过失伤害罪。”他运用了一个错误推理:只有预谋的,才是故意犯罪;被告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没有预谋;所以,被告人不是故意犯罪。这是一个混淆条件关系的推理,把不是必要条件关系当成必要条件,推理形式虽然正确,但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并非所有故意犯罪都有预谋的故意,没有事先预谋的突发故意犯罪是经常可见的。

例如,辩护人提出如果被告人故意杀人,那么他一定用力击打被害人的要害部位;但被告人没有用力击打,所以没有杀人的故意。这就违背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的推理规则。没有用力击打要害部位,并不能必然推出他没有杀人故意;因为杀人未遂也可能没用力击打要害部位。

试卷中的“陷阱"_小学作文

期未考试快到了,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着,唯独自信满满的.我,没把考试当回事,照常玩乐。那天吃过晚饭后,我对老爸说:“老爸,今天科学课,我们学习了如何从多方面去思考问题。”老爸听了,灵机一动:“宝宝,老爸刚好遇到一个难题,你能帮我解决一下吗?”我满口答应(我万万没想到这是老爸设的“套”啊!)。“我们单位有个保安值班时睡觉了,我有三种方式惩罚他。”老爸慢条斯理地说道:“第一种方式是扣他工资;第二种是让他去检查其他同事值班时有没有睡觉;第三种是写检讨书。”“应该罚他写5000字的检讨!”我话音刚落,老爸赶紧接口:“好啊,如果你这次期未考试没有考好,也罚你写5000字的检讨。”“好。”我满口答应了老爸。

哎,因为过份自信,还有粗心大意,我的语文居然只考了80多分。就这样,我掉进了老爸的“陷阱”。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骄傲自满了,这次惩罚写5000字的记事,也让我“记事”了。

买车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经过近20年的高速追赶,现阶段部分国产品牌的产品无论工业设计、制造工艺以及技术水平都达到了一个不错的高度,特别是在10万元左右区间的产品,国产品牌产品与合资品牌产品在品质差不多的情况下有着更高的性价比,而很多小白车主听信一些所谓“老司机”的说法过分妖魔化合资品牌,最后花了十万块买了个合资淘汰拉皮车型最后只能是苦了自己。

2、买车切忌从众心理。

很多人第一次买车,不知道哪个品牌哪款车好,又为了自己买了不后悔,就往往采取从众的心理来购车,路上什么车多我就买,这样的结果就为经销商变相加价或是直接加价提供了温床。实际上同级别同价位的车型真正的差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所以合理选择一些非热门又非冷门的车型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3、别被外观所左右。

选车的时一般情况都是外观、内饰、配置、动力等,而动力是汽车最基本的指标,而配置关系到车辆的使用感受,内饰是你自己看得最多且每天面对的,而外观是给别人看得最多的一面,所以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外观在购车中的比重实际不会太高。

4、不要太在意后排空间。

有些人买车的时候会着重考虑后排空间的表现,为了更宽大的空间,往往会选择加长版车型或者向上选择更高端的车型。但实际的使用中一年也没有多少次会用到后排,对于一个一般的三口之家,后排空间的使用率都不会太高。

5、安全是个相对论。

地球上没有绝对安全的车,也没有绝对不安全的车,安全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你不能指望自己开一台小轿车在100公里/小时与大货车碰撞的时候还能生还。汽车安全性是建立在安全驾驶的前提下的概念,而更优秀的车身设计和更丰富的安全配置所带来的都是辅助。所以不要纠结日系车的安全系数低或德系车安全系数高的问题,看看各国的安全碰撞规程,日系车的得分其实往往都很高,那是因为欧系车和日系车所采用的安全策略的差异造成的,其实,看似更厚的车皮在关键时候并不能给你带来更加优越的安全保护。

6、动力不差就最好。

买车的时候很多人会考虑动力怎么怎么样,实际汽车的动力性就是个无底洞,而跑得再快的车,他也只能遵纪守法跑个120km/h。如果再快那就是违法行为了,所以你买个超跑80%的动力都是逗你玩儿的。但也不能购买一些小马拉大车的车型,让自己在开车的时候感觉力不从心,超车时也会陡增危险系数。因此买车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使用情况,合理的追求一定的动力表现即可,没必要家用车买个小钢炮来让家人受罪。

7、涡轮增压非神器。

现在很多人把涡轮增压吹得神乎其神,殊不知涡轮增压和自然吸气只是两种不同的进气方式,带来的是不同的使用体验。但真正的日常使用并不会带来太大差异。但如果你一味的追求涡轮增压车型只会给后续实用带来更高的成本,因为涡轮增压发动机工况恶劣需要更好的机油,而涡轮本身是有使用寿命的,超过一定期限就必须更换。

8、自动变速箱油耗并不高。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很多女车主在买车的时候往往会首选自动挡车型,但却被很多朋友告知,自动挡油耗高什么的最后只能被迫选择手动挡车型,但实际的情况是以前老式的4at\5at自动挡车型的油耗确实比较高。但现在技术的革新之后现在主流的6at\cvt或者双离合等自动变速箱的油耗与手动挡车型已经相差无几了,几乎是达到了一个水准。

9、多连杆有利也有弊。

多连杆后悬挂是现在很多消费者购车时比较注重的一个环节,不可否认多连杆后悬挂多余操控和舒适的平衡更加完美,而可控性可调性都更强,但调教同样优秀的非独立悬挂和独立悬挂在常规形式的情况下难以察觉两者的实际差距,但多连杆结构复杂往往容易导致车内空间侵占更多,维护更麻烦,花费更高等,所以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非独立悬挂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0、额外加配要抵制。

很多小白在买车的时候因为各种配置不满意,往往想让4s店额外加装,或者因为某款车型销量很好,经销商以提车为由强行加装某些配置,这种额外的加装往往会通过破坏原厂车辆的结构或者进行一些拆装才能完成,而这些行为一般或多或少都会造成车辆的零件的磨损以及结构的损坏,实属得不偿失。

11、不信“疗效”;信广告。

很多小白车主在看车的时候往往很容易被汽车销售顾问给说的团团转,故意诋毁竞争对手,美化自己的产品,说的消费者心动不已。然后按照惯例销售顾问会让消费者先订车,然后在以各种理由延迟提车,再忽悠消费者个点钱加价提车。导致消费者最后往往花出去比指导价更多的购车款。

12、买车需要就低不就高。

经常有人预算本来就很有限,非要去图个面子货,最终还是坑了自己,比如说25万的预算到底是买丰田、大众、福特的高配车型还是买奔驰、宝马、奥迪等的低配车型呢?估计很多人倾向于“bba”可如果你买了“bba”不仅配置更低、动力一般还会带来明显高一个档次的维护成本,为后期使用带了不小的负担。

13、新车保险需慎重。

新车都会购买保险,一些经销商因为经济利益的原因会诱导车主购买全部的商业保险,因此付出了高额的代价,或者有些车主在所谓老司机的怂恿下干脆都不买商业险,只买交强险,这样的选择也是不理智的。其实全买或是不买都是不正确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必须购买,而商业险根据车辆不同的可以选择性购买,一般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员险和不计免赔都建议根据车辆和驾驶情况来购买,如果所在地区经常多雨积水建议购买涉水险,如果车龄超过4年建议购买自燃险等。

14、细致了解后期维护。

不同的品牌、不同的车型、不同的排量不同的地区车辆的后期维护保养价格也是不相同的,很多人在购车的时候往往不回去考虑这些问题,但购车之后却经常抱怨车子的保养费用太贵,所以在购车之前一定要仔细询问车型的保养成本等问题。

15、新上市车型别凑热闹。

很多新上市的车型,厂家定价很容易出现失误的情况,定价过高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面对一些自己喜欢的车型上市,不要急于出手,适当的等一段时间再出手可以避免、新款车型加价、首批车型装配不好或者短期内调价的情况出现。

16、谨慎选择进口车。

有些人为了所谓的面子或者不切实际的使用目的去购买一些进口车,虽然因为执行标准的问题进口车的故障率会比国内合资的车型更低,但故障率低不代表不出故障,一旦出现比较严重的故障或者事故,进口车的备件往往需要从生产国远渡重洋过来,并且还需要缴纳高额的关税等,这样花费的时间成本和维修成本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也是由于标准的问题进口车也更容易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

借条中的名字陷阱

借条。

陷阱以为有借条就安全了?借条中简简单单的写名字就有好多手脚可做,看法官揭密那些借条中的名字陷阱!看看手里的借条有没有坑?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中当事人的名字也尤为重要,其中的陷阱也不得不防。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一、民间借贷案中名字书写存在的陷阱一、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若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

合同。

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一、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格式。

小编提示简而言之,为防止借条中的名字陷阱或失误,在书写借条时,最好要求验证借款人身份证件,如果能将身份证号列入借条内容,或者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据附件,基本上就不会出现这类的失误了。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案例

借条。

通常是债权人拥有债权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关于借据书写应该注意哪些陷阱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高中生易中的六种思维陷阱

如果说高一高二还能轻松点的话,那高三就真的是习题和试卷的世界,如果你有事请假一天,拿回来的时候,课桌上肯定堆满了试卷。高三的时间紧迫,也是个特别难熬的时期,但是这不能成为逃避的借口,无论如何拖延、逃避,高考也还是会到来,倒不如拿起笔认真地与其较量一番,只要熬过了开头,后面就是顺理成章了。

二、闭门造车。

有没有发现,高中期间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愿意去问老师问题,总结起来就是“怕老师”,遇到任何难题都是自己翻书苦想,其实这样吃亏的是自己。老师们其实并不可怕,没有老师会愿意在学习上为难学生,他们都是希望你学得好学得顺利。所以千万不要自己闭门苦思,多多利用身边的资源,会更节省力气。如果实在是没有勇气到老师面前去,就先到学霸同学身边请教吧,让他带着你一起前进。

三、随波逐流。

很多人都会犯这样的毛病:不想自己太突出、害怕犯错误。所以总是会轻易地跟着别人的思维走,没有自己的思考,也不愿意去尝试。其实照搬别人的方法并不见得会对自己有效,所以不应该生搬硬套别人的东西,学会自己思考和判断才是重要的。

四、好高骛远。

有的同学喜欢解难题,却总是不愿意认真对待基础的知识,一不小心就在基础题上丢分。其实在基础还不稳的情况下,不应该花太多精力在晦涩难懂的题目上面,先把基础的分数先拿到手才是保险的做法。

五、固步自封。

其实这也是很多同学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不愿意去改正自己不好的学习毛病,也没办法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说是因为自尊心太强而排斥别人,而这时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后果就是使自己越来越落后。

六、干货思维。

有没有同学是这样的:听别人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故事时总是很不耐烦,总想着直接给出学习的方法就好了。这就是干货心理,也是一种依赖心理,学习的时候依赖参考书、考试后依赖答案、上课依赖老师,却从来不去想为什么,缺乏学习得独立性和自主性。

借条8大陷阱_借条的陷阱

借条。

是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那么在写借条中存在的大陷阱你知道多少?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借条8大陷阱,仅供参考。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甲公司到乙公司提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货人员将货款交给乙公司员工吴某,由吴某存到他的个人储蓄账户上。甲公司看到货物已装车一半就向吴某交付了货款,之后,乙公司拒绝发货并且将已经装车的货物卸下。甲公司方知上当,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乙公司称:“甲公司错列了被告,我公司并未收到甲公司货款,自然不能发货”。甲公司败诉。

如果甲公司在打款前要求乙公司出具《确认函》,以乙公司名义确认其员工吴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为其公司业务往来账户,甲公司收到《确认函》之后,交款时再由乙公司出收据并加盖乙公司公章,就不会出前面的纰漏了。

案例:小郝向孙某借款3万元,并为孙某出具收条道:“收条,今收到孙某3万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小郝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因为孙某原先欠我3万元,由于我丢失了孙某写的借据,因此在孙某还款时给孙某写了收条。孙某百口莫辩,遂败诉。

小汪借给老刘款项若干,老刘也打了借条,内容是:“”刘某某向汪某某借款人民币若干元。”后刘某逾期不还,小汪起诉,刘某辩称:“借条是我写的,但写了之后小汪当时身边没钱,故并未交给我该笔款项,我一直等着他取款给我,故未抽回借条„„”。如果当初小汪要求老刘收到借款时写张收条,或者在借条上面添上一句”刘某已收到上述借款“,就没有这样的纠纷了。

赵某向李某借款若干。李某将款送到赵某的公司,在赵某书写借条时,赵某称到里间屋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李某,李某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所借款项交给赵。后赵某拖欠不还,李无奈起诉到法院,赵某赖账不认,经笔迹鉴定,法院确认借条内容及签名均非赵某所写。

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1万元,李某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李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因而其内容既可以理解成“现在尚有9万元未归还”、也可理解成“现在已归还9万元”。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万元,因而官司败诉。

钱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陈某自己写好借条让钱某签字,钱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陈某持钱某签字的欠条起诉要求钱某归还借款15万元。,钱某大呼冤枉。后经其代理律师向法院。

申请书。

写时间鉴定,确认陈某起诉前在”50000元“前面加了个“1”字,变成了“150000元”,而且借条上面没有同时写上大写金额,导致债权人涂改借条。

案例:袁某向小张借款若干。出具借据一张:“今借到现金若干元整。借款人:袁某”,未写明借何人的款项。后袁某归还该款,小张以借据找不到为由,为袁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袁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借款若干。

小夏向小朱借款若干,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在出具借据时小夏只写借到现金若干,未写明利息。小朱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且利息也经过小夏同意,就没有坚持要求在借据上面明确利息。后小夏逾期未还款,小朱持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小夏承认本金但不承认双方约定了利息。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小朱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小沈在舞厅与王露相识,其后王露向小沈借款若干,并打了借条,约定一个月后归还欠款本息。想不到王露在借条签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王露”写成“黄露”。因为杭州话“黄”、“王”同音,平时听别人也是叫她“黄露”,故小沈未发觉签名有误。到还款期后,小沈多次催促王露还款未果,遂要将王露起诉到法院,谁知律师查询的结果,债务人却不叫“黄露”,立案时就遇到了困难。虽然律师申请了笔迹鉴定,奈何王露根本就不接传票也不出庭,什么笔迹也不留给对方。法院难以支持小沈的诉请。案件最终采用了其他方法解决,但小沈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如果出借时小沈让复印一下王露的身份证,这类低级错误应该可以避免。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20xx年1月1日,李四。2、今欠张三100元,20xx年1月1日。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要及时催款。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这并非必要条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

这并非必要条件,只具有最高证明效力。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借贷的处理原则。

这并非必要条件,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10、还钱时索回借条。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今借到某某人民币______元整,___月内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签名盖章)。

原借某某人民币______元整,已还____元,尚欠_____元,____个月内还清.

______(签名盖章)。

今收到某某送来的..........,共计.........元.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签名)。

科目四考试中的陷阱

科目四,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和科目一一样,都属于理论考试。想要顺利通过考试,除了看书认真做题外,学员还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避免失分。下面,小编总结了科目四考试中的陷阱,供学员参考学习!

1、做题时要看准关键词

2、答案顺序调整

3、多选题防止漏选项

6、各种标志牌没有什么技巧,必须自己加强记忆。

如何避开托福写作中的陷阱

春天,气温由冷变暖,阳气上升,如果过多食用热性食物,如羊肉,或食用高脂肪及刺激性强的辛辣、酸味食物,如油腻食品、辣椒、胡椒、姜、葱、蒜等,易伤脾胃或诱发消化性溃疡。因此,要避免给宝宝吃热性、辛辣等食物。

陷阱2:过敏体质的宝宝随意吃海鲜。

如果宝宝是过敏体质,食用海带、虾、鱼等富含组氨酸的`海鲜后,其中的异性蛋白进入体内可作为一种过敏原,刺激身体产生抗体,发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上出现荨麻疹,即皮肤上出现团块状皮疹,伴严重的瘙痒,严重者还可出现呼吸困难或皮肤紫癜。因此,有过敏症状的宝宝要避免吃海鲜。

如何防范订制家具中的陷阱

不管您是在一个多知名的商场选购定制家具,也一定要求看该品牌的厂房和营业执照,目前许许多多的品牌都是不具备工厂的,许多是委托一些地下加工厂进行生产,如果您要求看工厂的话一切都原形毕露了。看营业执照主要是要了解这个公司从事订制家具行业的时间长短,因为订制家具这个行业从事的时间越长,经验就越丰富,服务上就越细致,因为您在购买一个看不见的产品,一旦有了问题改都来不及了。

(二) 家具的环保性

许多厂家会提供一份板材的检测报告,一般上面的数据都比较动人,会远低于国家标准,大家千万不要被这个数据迷惑了,最重要的是他承诺您的是那个漂亮的数据,还是那个统一的国家标准。另外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就是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封边胶的环保性,目前质量最好、环保性最好的是德国牛头牌封边胶,在订制家具行业中,很少有厂家会使用(因为价格太贵了)。还有就是封边条的环保性,封边条大部份均为塑料制品,众所周知同样是塑料制品,环保性会相差很远,价格也会相差很远。

(三) 五金件的诱惑

通常介绍五金都会强调轨道、门铰的质量,当然这两样的质量是很重要,但许多消费者所忽略的是:其实一个柜子是否耐用,是由无数个小连接件所决定的,这个小连接件数量很多,不同的质量价格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因此对家具成本也有较大的影响,消费者不仅要注意大五金,小五金也是不容忽视,它们都将直接影响您整个柜子的使用寿命。

(四) 家具板材是否应用得当

的连接,因此不宜做柜体;定向刨花板由于是两边紧中间较松的结构,对三件套的连接有抓着力,适合做柜体,但由于中间松,易变形不适合做门板。因为好的订制家具应该是充分 利用板材的不同特性来制作。

(五) 订制家具的结构

许多定制壁柜门的公司,都称能制作家具,其实家具与壁柜门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家具有可拆装性,并且是由若干个柜子组成的,但衣帽间是由一个虚拟柜子组成,无法重复使用,其次家具是需要最专业的设计师设计的,而壁柜门衣帽间只需要把空当填满即可,一个普通的绘图员即可完成。

(六) 免费设计的迷惑

在我们国家正规的家具设计师(国外称家居设计师,因为他不仅要设计家具还要设计周围的环境),是非常稀缺的,不要说在家具订制行业,就是批量家具行业都供不应求,所以人才十分昂贵,因此所谓的免费设计,只不过是提供了根本不能算是设计的服务,因这种免费毫无价值可言,其实家具设计说得通俗一点,就像广东人炒河粉一样,人人会炒,但炒得人人爱吃,就不是谁都可以做到了。因此如果没有好的家居设计师为您服务,那么建议您还是买现成家具,最起码它经过了专业家居设计师的设计,虽然可能也不适合您家,但比那些冒牌的订制家具设计师要好多了。

(七) 家具的加工设备一定要了解

1)开料过程

是使用裁板中心还是普通的开料机,前者是板被气泵压住,通过锯片前进来裁切板材,减少了人为因素的误差,通常此设备的误差在0。01mm以内,板式家具的质量关键在于精确度,这样才能让五金件受力均匀,从而延长了家具寿命,但此设备价格昂贵,并且占地面积很大,订制家具行业只有极少数的企业在使用(例如:海嘉)。后者由于是用人手操作,因此精度较低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会造成五金件的受力不均,从而影响家具寿命。

2)封边过程

定制家具封边有三种方式,手工、半自动和全自动。手工封边使用液体万能胶,环保性差,容易剥落,受人为因素影响极大;半自动使用了固体低温胶,环保方面有改善,但压力方面只靠人的腹肌顶住,因此可靠性较差,容易剥落;全自动封边机(通常均为进口机)使用了进口的固体高温胶,更环保,压力方面靠气泵提供,因此质量相当稳定。

3)排孔过程

家具的排孔可使用台钻、单排钻和多排钻,家具是靠无数的连接件组成的,因此在板材上要打许多孔,而孔的精确度,直接影响了五金件的受力和家具的使用寿命。,通常地下加工厂都用台钻,台钻精确度低;单排钻精确度较高,但由于是只能打一个方向的孔,因而在翻板过程中会有误差;而多排钻可以同时完成多个方向的排孔,人为因素几乎降至零,但台钻只需几百元即可购置,而多排钻则要十几、二十万才能购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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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中的陷阱

正在我疯狂地吃东西时,我感到喉咙像刀割一样疼,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被鱼刺卡住了!妈妈问:“吃饱了?出去玩吧!”我痛苦地说:“刺——刺——”妈妈连忙从厨房拿出半碗醋,可是我的牙酸死了,鱼刺也没有丝毫变化。爸爸推开妈妈:“听我的,吃几口米饭,别嚼太细,吞下去!”我一连吞了两大口米饭,用力一咽,鱼刺也没有被带下去,本站我反而被呛到了。我又咳又疼。奶奶不慌不忙地端来白醋,倒入碗中,让我喝一半,另一半含在嘴里,隔几秒咽一口,等我咽完奶奶让我上床平躺着,睡一小觉。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弟弟已经在看电视了。我说:“妈妈,我渴,给我杯水。”等等,我的嗓子恢复了!我又故意大喊:“奶奶!妈妈!”咦,好像真好了,我顿时神清气爽:“鱼刺没哦,太好啦!”

原来美味中也有陷阱,我们要时刻小心,才能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中秋节。

如何避开托福写作中的陷阱

英文简历按照中文简历写,准会被人骂“傻瓜”。一份简约、地道的英文简历会让你的pk实力瞬间增强。现在不仅是求职外企要英文简历,越来越多的公司因为与外企打交道,也需要员工能胜任语言关。这期百度校园就为你支招,如何避开英文简历写作的陷阱,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

1、拒绝简历模板。

hr有句话“简历看能力”,专业的hr一眼就能看出简历的好坏。通过简历,他们对你的能力也会有大体的了解。很多人喜欢用模板制作自己的简历,但根据hr的统计,套用简历模板得到面试机会的概率非常小。

2、简洁专业至上。

没有人愿意看太冗长的句子,hr看简历是扫描式的,最初看也就是5秒钟左右。目的明确、语言简练是简历胜出的前提。如在教育背景中写专业课程时,不要为了拼凑篇幅,把所有的课程一股脑儿地都写上,只需要根据面试职位,有针对性的列出重点内容即可。

3、诚实为先。

写简历的原则是不要撒谎,但要懂得“扬长避短”。简历中的任何字句,都有可能成为面试中的话题,一定要有把握的才写,没有把握的不要写,要实事求是,千万不要夸张。面试官是最忌讳撒谎的,一旦让他觉得你在撒谎,你就丧失了通关资格。

4、淡化政治面貌。

如果中英文简历一起递交,建议不写政治面貌,因为如果去外企工作,背景中的政治色彩越少越好,起码没必要让外企hr知道。

5、丰富工作经验。

刚毕业,何来工作经验?其实,兼职、实习、实践,以至于参加的一些课外活动中,协助出版学校刊物、举办活动,展览、宣传……都可算是工作经验。表达起来要有针对性地展开,列出那些与所找工作相关的项目重点介绍。

6、软件。

平时同学们在表示对什么事情有一定了解时,最爱用“familiar”(熟悉)这个词,其实在英文中,“familiar”是一个很弱的字眼,说明你不熟练,不常用。如果几个软件,有的熟练,有的熟悉,建议只写软件名。完全没把握的,就不要写。

7、资格证书。

toefl、gre和gmat建议都不写,因为一般公司不愿意雇用很快就要出国的人,谁会愿意招个“临时工”呢,除非你只是想通过这些考试提高并验证自己的英语能力。此外,有些人将注册会计师笼统地翻译成cpa,但全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cpa,有些是互不承认的,所以一定要写上国别,写明考取年份。

8、语言要谨慎。

外企很看重英文能力,要尽量保证语言在拼写、语法、句式上不要出差错。另外,要尽量避免不当使用术语、简称、缩写,不但容易产生距离感或卖弄感,还容易令人误解。此外,有些缩写往往会给人一种过于随便的感觉。

9、姓名。

避免用粤语发音拼写姓氏,比如,“王”写成wong,“李”写成lee。这只是香港人的拼法,并非国际通用;将来公司为你办护照准备出国公干时,公安局不会批准你用粤语拼音。此外,有中国人用外国人的姓,如“johnsmith”,如果你用外国人的姓,别人会认为你是外国人,或者你父亲是外国人,或者你嫁给了外国人,除非你正是这几种情况之一,最好不要“崇洋媚外”地起一个外国姓。

10、关于“我”

正规英文简历多用点句(bulletpoint),避免用大段文字,以动词开头,是没有“我”的。当然若在公司简介中一定要用到一两次,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网上虚假招聘信息案例

1.日赚:发布的信息多为招聘网络推广员,调查问卷,打字员,信息回复员,文字录入员,资料收集员 如:急招兼职(家里网吧均可)日结80元/时,地区不限;做网络推广员,日赚100元,轻松在家赚钱。

骗钱手法:骗子发布这类信息通常都不会留电话,只留一个邮箱,内容中说明如果想要活的这份工作就给指定的邮箱发邮件过来,系统会自动回复。然后被骗者收到的邮件中又说明邮寄资料需要一定的费用,让被骗者往指定的帐户汇款。

特点:发布信息的时候说明不需要任何费用,不需要任何投入,只需要每天拥有2到3小时上网时间即可月赚3000。

2.药厂,制药公司:大量招聘员工,大量用户投诉是传销组织。

如:我公司是一家控股制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有自己的高科技技术,拥有自主生产研发销售管理能力,现因市场需求要扩大生产规模,特面向社会诚聘以下员工:车间操作工,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年龄18-40岁,月薪1500-2500元;库房管理员,初中以上文化,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年龄18-35岁,月薪1500+奖金;办公室文员,高中以上文化,工作认真细致,爱岗敬业,男女不限,年龄18-35岁,月薪1500+奖金;销售员;初中以上文化,月薪1800有奖金提成;业务员,初中以上文化,月薪2000有奖金提成分红。

提防求职面试中的语言陷阱

有人把面试当成是一场相亲大会。应聘者希望找到一个能够了解自己优点的老板,用人单位则希望能找到优秀的合作伙伴。然而,当陌生的双方相见后,都想在短短一席话中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优点、说出聪明话或立即呈现出很棒的表现,从而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换句话来说,面试其实是双方玩的一场智力游戏,就看你是怎么玩的了。

面试官为了不致于“选错郎”,也许会在面试中设置种种语言陷阱,以探测你的智慧、性格、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面试者只有识破这样的语言陷阱,才能小心巧妙地绕开它,不致于一头栽进去。

用“激将法”遮蔽的语言陷阱。这是面试官用来淘汰大部分应聘者的惯用手法。采用这种手法的面试官,往往在提问之前就会用怀疑、尖锐、咄咄逼人的眼神逼视对方,先令对方心理防线步步溃退,然后冷不防用一个明显不友好的发问激怒对方。

如:“你经历太单纯,而我们需要的是社会经验丰富的人”,“你性格过于内向,这恐怕与我们的职业不合适”,“我们需要名牌院校的毕业生,你并非毕业于名牌院校”,“你的专业怎么与所申请的职位不对口?”

如果对方说:“你经历太单纯,而我们需要的是社会经验丰富的人。”

你可以微笑着回答:“我确信如我有缘加盟贵公司,我将会很快成为社会经验丰富的人,我希望自己有这样一段经历。”

如果对方说:“你性格过于内向,这恐怕与我们的职业不合适。”

你可以微笑着回答:“据说内向的人往往具有专心致志、锲而不舍的品质,另外我善于倾听,因为我感到应把发言机会多多地留给别人。”

如果对方说:“我们需要名牌院校的毕业生,你并非毕业于名牌院校。”

你可以幽默地说:“听说比尔・盖茨也未毕业于哈佛大学。”

如果对方说:“你的专业怎么与所申请的职位不对口?”

你可以巧妙地回答:“据说,21世纪最抢手的就是复合型人才,而外行的灵感也许会超过内行,因为他们没有思维定势,没有条条框框。”

如果对方说:“你原单位这么好,你却要走,是不是在原单位混不下去只好挪个窝儿?”

应聘者若结结巴巴,无言以对,抑或怒形于色,据理力争,脸红脖粗,那就掉进了对方所设的圈套。应聘者碰到此种情况,要头脑冷静,明白对方在“做戏”,不必与他较劲。

挑战式的语言陷阱。这类提问的特点是,从求职者最薄弱的地方入手。

对于应届毕业生,面试官会设问:“你的相关工作经验比较欠缺,你怎么看?”对于女大学生,面试官也许会设问:“女性常常会对自己的能力缺乏自信,你怎么看?”

如果回答:“不见得吧”、“我看未必”或“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么也许你已经掉进陷阱了,因为对方希望听到的是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而不是简单、生硬的反驳。

对于这样的问题,你可以用“这样的说法未必全对”、“这样的看法值得探讨”、“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恐怕不能完全接受”为开场白,然后婉转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

面试官有时还会哪壶不开偏提哪壶,提出让求职者尴尬的问题。如:“你的学习成绩并不很优秀,这是怎么回事?”“从简历看,大学期间你没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这会不会影响你的工作能力”等等。

碰到这样的问题,有的求职者常会不由自主地摆出防御姿态,甚至狠狠反击对方。这样做,只会误入过分自信的陷阱,招致“狂妄自大”的评价。而最好的回答方式应该是,既不掩饰回避,也不要太直截了当,用明谈缺点实论优点的方式巧妙地绕过去。

比如说,当对方提出你的学习成绩不很优秀时,你可以坦然地承认这点,然后以分析原因的方式带出你另外的优点。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之所以不很优秀,是因为我担任社团负责人,投入到社团活动上的精力太多。虽然我花在社团的心血也带给我不少的收获,但是学习成绩不是最优秀,这一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当意识到这一点后,我一直在设法纠正自己的偏差。

在面试中屡战屡胜的michael就有过一次这样的面试经历。michael的学习成绩并不算顶尖,面试咨询公司时,这便成了考官发起攻击的要害:“你的成绩好像不太出众哦,你怎么证明自己的学习能力呢?”

michael不慌不忙:“除了学习,我还有其他活动。不是只有成绩才能反映人的学习能力的。其实我的专业课都相当不错,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当场测试我的专业知识。”michael巧妙地绕开了令人尴尬的问题,将考官的注意力引导到他最拿手的专业知识上。

诱导式的语言陷阱。这类问题的特点是,面试官往往设定一个特定的背景条件,诱导对方做出错误的回答,因为也许任何一种回答都不能让对方满意。这时候,你的回答就需要用模糊语言来表示。

通过以上的实例分析,总结出的结论是,要想在面试中屡战屡胜,赢得面试官的认可,就要懂得如何跳出面试官设下的语言陷阱,要是一个不小心,掉进去了,就会万劫不复,offer的机会就会与你失之交臂了。

如何避开托福写作中的陷阱

成千上万的毕业生踏出校门,开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开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更有不计其数的在校生,计划利用假期打工赚学费,为了保护求职者,记者将第一线采访的所见所闻归纳整理,曝光四种求职陷阱,提醒经验尚缺的求职者擦亮眼睛。

薪水透明,可能有假。

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上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使求职者上钩。

条件宽松,或有隐情。

有的用人单位提供一些虚而不实的职位,并冠以“高级主管”等头衔,又强调无需经验,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求职者应放下虚荣,冷静分析,毕竟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

粉饰工种,实重业务。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方才出此招数。

扣留证件,诱骗无辜。

短期打工的求职者一般对求职不作长期规划、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无辜者受害。

作文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二、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若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一、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格式。

借条8大陷阱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处理事务都会使用到借条,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那么你有了解过借条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最新借条8大陷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提防求职面试中的语言陷阱

面试极像一次相亲,应聘者希望找到一个能够了解自己优点的老板,用人单位则希望能找到优秀的合作伙伴。当陌生的双方相见后,都想在短短一席话中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优点、说出聪明话或立即呈现出很棒的反应,以便给对方留下良好印象。面试,双方玩的其实是一场智力游戏。

面试官为了不致于“选错郎”,也许会在面试中设置种种语言陷阱,以探测你的智慧、性格、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面试者只有识破这样的语言陷阱,才能小心巧妙地绕开它,不致于一头栽进去。

这是面试官用来淘汰大部分应聘者的惯用手法。采用这种手法的面试官,往往在提问之前就会用怀疑、尖锐、咄咄逼人的眼神逼视对方,先令对方心理防线步步溃退,然后冷不防用一个明显不友好的发问激怒对方。

如:“你经历太单纯,而我们需要的是社会经验丰富的人”,“你性格过于内向,这恐怕与我们的职业不合适”,“我们需要名牌院校的毕业生,你并非毕业于名牌院校”,“你的专业怎么与所申请的职位不对口?”

如果对方说:“你经历太单纯,而我们需要的是社会经验丰富的人。”你可以微笑着回答:“我确信如我有缘加盟贵公司,我将会很快成为社会经验丰富的人,我希望自己有这样一段经历。”

如果对方说:“你性格过于内向,这恐怕与我们的职业不合适。”你可以微笑着回答:“据说内向的人往往具有专心致志、锲而不舍的品质,另外我善于倾听,因为我感到应把发言机会多多地留给别人。”

如果对方说:“我们需要名牌院校的毕业生,你并非毕业于名牌院校。”你可以幽默地说:“听说比尔·盖茨也未毕业于哈佛大学。”

如果对方说:“你原单位这么好,你却要走,是不是在原单位混不下去只好挪个窝儿?”应聘者若结结巴巴,无言以对,抑或怒形于色,据理力争,脸红脖粗,那就掉进了对方所设的圈套。应聘者碰到此种情况,要头脑冷静,明白对方在“做戏”,不必与他较劲。

这类提问的特点是,从求职者最薄弱的地方入手。

对于应届毕业生,面试官会设问:“你的相关工作经验比较欠缺,你怎么看?”对于女大学生,面试官也许会设问:“女性常常会对自己的能力缺乏自信,你怎么看?”

如果回答:“不见得吧”、“我看未必”或“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么也许你已经掉进陷阱了,因为对方希望听到的是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而不是简单、生硬的反驳。

对于这样的问题,你可以用“这样的说法未必全对”、“这样的看法值得探讨”、“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恐怕不能完全接受”为开场白,然后婉转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

面试官有时还会哪壶不开偏提哪壶,提出让求职者尴尬的问题。如:“你的学习成绩并不很优秀,这是怎么回事?”“从简历看,大学期间你没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这会不会影响你的工作能力”等等。

碰到这样的问题,有的求职者常会不由自主地摆出防御姿态,甚至狠狠反击对方。这样做,只会误入过分自信的陷阱,招致“狂妄自大”的评价。而最好的回答方式应该是,既不掩饰回避,也不要太直截了当,用明谈缺点实论优点的方式巧妙地绕过去。

比如说,当对方提出你的学习成绩不很优秀时,你可以坦然地承认这点,然后以分析原因的方式带出你另外的优点。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之所以不很优秀,是因为我担任社团负责人,投入到社团活动上的精力太多。虽然我花在社团的心血也带给我不少的收获,但是学习成绩不是最优秀,这一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当意识到这一点后,我一直在设法纠正自己的偏差。

在面试中屡战屡胜的michael就有过一次这样的面试经历。michael的学习成绩并不算顶尖,面试咨询公司时,这便成了考官发起攻击的要害:“你的成绩好像不太出众哦,你怎么证明自己的学习能力呢?”

michael不慌不忙:“除了学习,我还有其他活动。不是只有成绩才能反映人的学习能力的。其实我的专业课都相当不错,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当场测试我的专业知识。”michael巧妙地绕开了令人尴尬的问题,将考官的注意力引导到他最拿手的专业知识上。

美味中的陷阱

蜗牛豚豚爱吃糖,不爱吃饭,他的朋友们都称他为“糖果牛”。

星光璀璨的圣诞节夜晚,他和朋友们一起得到了好多糖果。有水果糖、奶糖、巧克力……看着这些包装精美的糖果,他两眼放光,馋得直流口水。他拿起一颗水果糖,撕开包装纸,只见糖果像橙色水晶一样漂亮、诱人。他扔进嘴里,一股香甜的果汁沁入心田。

蜗牛妈妈看到了说道:“豚豚啊,糖吃多了,牙齿会蛀的”。可他把妈妈的话当做耳旁风。左耳进,右耳出,光嘴上答应,依然我行我素。糖一个接一个的吃着,没一会绿色作文网功夫,篮子里的糖果早被他一扫而光。

一天早上,他还在甜甜的梦里,忽然,他的牙齿疼起来。“哎呀,疼死我了”,他大叫着。蜗牛爸和蜗牛妈连忙把他送进医院。啄木鸟医生检查了他的牙齿后说:“哎呦,你看,满口的蛀牙,得把蛀牙一个个拔掉才能根治“。他听到后,大声哭起来:“医生,别拔我的牙,不然我就啃不了树叶了”。啄木鸟医生说:“要是不把蛀牙拔掉,你就永远啃不了树叶了,只有去掉蛀牙,过不了几天就会长出新的牙齿”。他伤心落泪。

经过啄木鸟医生的治疗,他的牙疼停止了,医生警告他:“以后不能再吃糖,不然牙齿可能要再拔一次”。

果然,没过几天,他长出新的牙齿,变成一个多吃饭、少吃糖,听话健康的好孩子了。

百吃不厌的糖果,都是一个个美味的陷阱,大家可不要因为贪嘴而贪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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